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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青柚nice
到家后,林晩还没有缓过来,整个人还是蔫蔫的。
陆少钦看着,别提多心疼了。
“喝点水。”
林晩接过他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就不想喝了。
陆少钦见了,便问道:“你肚子饿不饿?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去给你做。”她早上本来就没吃多少东西,刚才又吐了,这会儿肚子多半饿了。
林晩这会儿肚子确实有点饿了,但没什么胃口,也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
“我没什么胃口,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你不用忙活。”
“那我去熬点粥,你等会儿有胃口了再吃。”陆少钦道。
“好。”
第67章 可耻地心动了 等我哥来了,你再跟我分……
许朝歌一直等到陆少钦去厨房熬粥, 才凑到林晩身边跟她道歉。
“小美人儿,对不起。我忘了你现在会害喜,闻不得海鲜的腥味, 不是故意恶心你的。”
“没关系,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连她自己都忘了自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更别提她了。
“那你以后还跟我去赶海吗?”她不想失去她这个赶海神器。
“短期之内应该不行, 你二哥不让,估计要等到我不害喜了,他才肯让我再跟你去赶海。对了,你姐当年怀乐乐的时候害了多久的喜来着?”害喜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她想早点摆脱。
“我记得我姐那会儿好像两三个月就好了。不过,我听我娘说,这个因人而异,我娘怀我的时候一直到了我出生了, 她才不再害喜。”许朝歌把她知道有关害喜的都跟她说了。
林晩听完后, 忍不住蹙起眉头。
要只是两三个月还好,忍忍就过去了, 要是一直到孩子出生才好,那她有的受了。
为了不受这份罪, 她决定用心声找嗨皮帮她开个挂。
“嗨皮,你能不能让我不再害喜?”
嗨皮:“能,但你会害喜是因为这副身体欠陆嘉乐的, 如果我让你不再害喜, 那你在怀孕的过程中很可能要受其他罪。”
林晩:“比如?”
嗨皮:“早期的话,大部分妊娠反应都有可能,像食欲不振、头晕乏力、胸胀嗜睡等,严重的话, 还可能会出血,有流产的迹象,到时候你就要喝中药养胎,中期……”
林晩一听要喝中药,就打断了它后面没有说完的话。
“我突然觉得害喜也没什么,你不用帮我了。”她害喜也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只要小心谨慎一点,完全可以避免,没必要为了不害喜去冒喝中药的风险。
“好的。”嗨皮很爽快的应下,同时心里暗松了一口气。
它说的这些其实全部是在忽悠她。
事实上,让她免受怀孕的各种不良反应对它来说,轻轻松松,之所以不帮她,倒不是想看她受罪,是怕她怀孕后的反应和上辈子出入太大,引起陆少钦的怀疑。
林晩对它很信任,完全没有怀疑它在忽悠她。
和它聊完后,她心里还在庆幸,自己除了害喜外,并没有它说的那些妊娠反应,希望之后的日子也不会有。
等陆少钦熬完粥的时候,她已经缓得差不多了,肚子也饿得“咕噜咕噜”叫,便就着他炒的蔬菜,吃了一大碗。
夜里,陆少钦把许朝歌他们上午抓的海鲜全部做成海鲜大杂烩,所有人都吃得很满足,除了林晩。
林晩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吃不得海鲜,看着他们一个个吃得那么满足,她突然觉得整个世界充满了敌意。
陆少钦就知道她会不开心,本来不想做的,但许朝歌他们抓都抓了,不做总不能放生吧!只能一次全做了,再好好哄哄她。
“好了,不难过了。你想吃什么,我明天做给你吃。”
“想吃肉夹馍,还想喝绿豆汤。”林晩道。
陆少钦:“……”
还挺敢想的。
“行,我明天一早就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回来做给你吃。”
“这你都会做?”林晩有些惊讶道。
她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就是想无理取闹一下,压根没指望他真的能做给她吃,结果他居然应下了。
“以前在军营里看人做过,感觉不难,应该会做。”他这话自然不是实话。
实话是,上辈子她怀孕的时候也想吃,但他不会做,一直等到改革开放后,他才特意去学的,只是那个时候,她已经离开他了,他想做给她吃都没机会。
这辈子有机会做给她吃,也算是全了上辈子的一个小心愿。
“那等哪天你有事要去镇上,再顺路去买面粉那些回来做给我吃,明天不用特意请假去,我也没有特别想吃,就是随口一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挺方便的,只要趁着他去上工,待在房间里,让嗨皮给她变就行,用不着他特意请假跑一趟镇上,再辛苦做给她吃。
“说了明天做给你吃,就明天做给你吃,你是特别想吃,还是随口一说不重要。”陆少钦道。
他不嫌麻烦和辛苦,林晩也没有再推辞。
“那我明天跟你一起去镇上。”
“你现在月份还太小,不宜四处奔波,还是我自己去吧!”他不让她一起去,除了担心她肚子里的宝宝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怀孕后,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会晕船。
林晩不知道自己怀孕后,还会晕船,但也没有坚持要一起去,只是多少有点遗憾。
但遗憾归遗憾,想着明天能光明正大地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她还是挺开心的,就是要辛苦陆少钦。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陆少钦就牵着自行车准备去码头坐船。
顾北平和许朝歌见他牵着自行车,才知道他今天不去上工要去镇上。
“你去镇上做什么?”许朝歌问道。
“我媳妇想吃肉夹馍和绿豆汤,我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陆少钦如实道。
绿豆汤,许朝歌知道。
“肉夹馍是什么?”
“是我们北城的特色小吃之一。”回答她的是顾北平。
“好吃吗?”又是面粉,又是猪肉的,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好吃。”顾北平回答完她的问题,旋即又对陆少钦道:“别光给你媳妇做,我也要吃。”他都好久没吃过肉夹馍了,不说还好,说了还怪馋的。
他的话音刚落,许朝歌便道:“我也要吃。”
“你们俩能要点脸吗?”陆少钦嫌弃道。
“要脸干什么?”
“脸有吃的重要吗?”
顾北平和许朝歌一唱一和。





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第65节
陆少钦没再搭理他们,直接骑着自行车走了。
他自己一个人去镇上,又有自行车,一来一回挺快的,不到吃午饭的点就回来了。
回来后,就到厨房给林晩做肉夹馍和绿豆汤。
林晩闲来无事,就跟到厨房看他做肉夹馍,顺便帮他烧火。
没过多久,许朝歌和顾北平就下工回来了。
见陆少钦的自行车停在院子里,他们就知道他回来了,都往厨房里跑。
“二哥,你肉夹馍做好了没?”许朝歌惦记了一上午他说的肉夹馍,下工后,几乎是飞奔回家的。
顾北平也惦记了一上午,但他没许朝歌那么急,因为他算了时间,知道陆少钦这会儿多半还没做好。
“肉夹馍是做给我媳妇吃的,我们中午吃玉米面饼。”陆少钦道。
“你说的这是人话吗?为什么我听不懂?”许朝歌鄙夷道。
“因为你不是人。”陆少钦鄙夷回去。
“你才不是人。”许朝歌反驳。
陆少钦没再反驳回去,他正忙着,没时间跟她斗嘴。
他说是肉夹馍只给林晩吃,但其实做了所有人的份,只是除了林晩外,其他人都只能尝尝鲜,不管饱,所以,还要再烙几个玉米面饼。
许朝歌知道他忙,也没上纲上线,安静地站在一旁看他忙活。
顾北平见她看得认真,忍不住讽刺道:“看那么认真干什么,你还能学会不成?”
“眼睛能学会。”厨房里的大部分活计,她基本都是一看就会,一做就废,所以,想要吃好吃的,还得指望顾北平。
“你好好学,学会了做给我吃。”
“学会了,为什么要做给你吃?”做给自己吃不香吗?
“你是我的天鹅,不做给我吃,还想做给谁吃?敢做给别人吃,翅膀都给你折了!”许朝歌恐吓道。
顾北平不怕她的恐吓,因为他没有翅膀。
“我哥来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他来的时候,我心里,眼里都只有他一只天鹅,自然不会跟你说这样的话。说了就是脚踏两条船,做人不能脚踏两条船,做癞蛤一蟆也是。”许朝歌理直气壮道。
“你都这样了,还不是脚踏两条船?”顾北平有些无语。
“我喜欢三哥的时候就全心全意喜欢三哥,喜欢你的时候就全心全意喜欢你,怎么会是脚踏两条船。”她可从来没有同时喜欢过他们两个人。
“你确定你喜欢过我?”他完全没有感觉出来。
许朝歌想了一下,发现不确定。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嘛!”
他们俩“吧啦吧啦”的时候,在一旁听他们俩“吧啦吧啦”的林晩忍不住对陆少钦道:“小刀有点渣。”
“她这是还没开窍。”和她的渣比起来,许朝歌这个真的只能算作还没开窍。
“那顾小忽悠有的等了。”她觉得许朝歌一时半会儿开不了窍。
顾北平听了她的话后,便道:“谁要等她。”他又不是没人要。
“不用等,我现在就开窍跟你处对象。”许朝歌道。
“然后,等我哥来了,你再跟我分手是吧!”顾北平无情拆穿道。
许朝歌其实没这么想,但听他说了后,可耻地心动了。
“可以吗?”
“可以个头!你这根本不是想和我处对象,是想耍流氓。”顾北平控诉道。
许朝歌就知道没有这种好事。
“那我不跟你分手了,这样你愿意跟我处对象吗?”
“不愿意。”顾北平拒绝道。
“不愿意你扯这么多废话干什么?”浪费她的感情。
“我乐意。”他乐意,她能拿她怎么着?
许朝歌能揍他。
然后,他们俩就离开厨房到外面你追我跑去了。
他们俩跑出去后,林晩便问陆少钦道:“你感觉他们俩以后能成吗?”
“能,”陆少钦不假思索道。
“这么笃定?”她一个知道顾北平和许朝歌是小说里的官配的人,见顾北平和许朝歌没有擦出一点爱的火花来,都不敢笃定他们俩将来一定能成,他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居然这么笃定。
“不是笃定,是感觉,我感觉他们俩以后能成。”他和林晩两个注定要分开的人都在一起了,顾北平他们俩恩恩爱爱一辈子没理由不在一起,现在没在一起,只是还没开窍而已。
等他们俩开窍后,他就要受罪了。
不仅被自家媳妇抛弃,还要整天看他们俩秀恩爱。
“我相信你的感觉。”林晩虽然不敢笃定,但也感觉顾北平和许朝歌能成。
作为这本小说里的男女主,他们俩要是没成的话,就算她和陆少钦最后he了,估计也属于重大过失,还得重新来过。
“你不该相信自己的直觉吗?”她的直觉可是非常准的。
“我的直觉让我相信你的感觉。”林晩笑道。
“那我的感觉应该是对的。”他的感觉不会有错,所以,她的直觉是真的准。
说完这件事情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一直聊到肉夹馍做好了。
绿豆汤在肉夹馍做好之前就已经煮好了,不过,林晩没有急着喝,而是先盛出来放凉。
等肉夹馍做好了再喝,温度刚刚好。
做好肉夹馍后,陆少钦还要再烙几个玉米面饼。
林晩就没有跟许朝歌他们一起去大厅吃,留在厨房里边吃肉夹馍边陪他,时不时还喂他吃一口。
陆少钦总共做了八个肉夹馍,他们一人吃一个尝尝鲜,林晩三个,可以吃到饱。
林晩吃了两个就撑着了,剩下的一个,她都喂给陆少钦吃。
陆少钦吃完她喂的后,就不吃自己分的那个,说留给她晚点饿了再热了吃。
林晩不听,强行喂给他吃。
他拧不过她,只能吃了。
吃饱喝足后,他就和顾北平他们去上工了,留林晩自己在家睡午觉。
第68章 小奶包 尧尧随我二哥,一见到你就移不……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 林晩的肚子也慢慢大了起来。
短短几个月,她就受尽了怀孕的苦。
害喜只是个开始,后面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特别是月份大了后, 不仅各种不舒服,干什么也都不方便。
当然, 除了苦之外,也有甜。
比如,第一次感觉到孩子在踢她的时候,就很甜。
再比如, 陆少钦无微不至地照顾也让她很甜。
转眼就到了她的预产期。
陆少钦不确定她这辈子生产的时间会不会和上辈子一样,就提前两天带她去镇上的医院附近租了间房子。
许朝歌也跟着一起去,怕林晩提前生产,他一个人忙不过来, 也没个人通知家里。
在镇上待了两天, 林晩才开始发动,陆少钦赶忙把她送到医院去。
生产的时候, 因为有嗨皮在,林晩并没有受什么罪, 很快就把孩子生了下来。
生完之后的痛感,嗨皮也帮她屏蔽了。
整个人反倒比没生之前还要舒坦。
陆少钦看到她生出来的孩子后,一眼便认出来, 那是他家尧尧。
看着他小小的一个, 他不由地想起林晩走的时候,他哭成一个小泪人的模样和他问了他无数遍的“妈妈什么时候回来”,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自私。
他只想过自己不能没有他,却没想过他是否还愿意出生在这个注定不健全的家庭里。
想到这一点, 他看着林晩的眼神……还是怨不起来。
他媳妇刚给他生完孩子,他怎么可以为了一件她这辈子还没有做过的事情怨她。
真要怨,也要等到她再次抛弃他们的时候。
眼下她还是个伟大的妈妈。
“媳妇,辛苦了。”
“不辛苦,尧尧是个乖宝宝,没让我受什么罪。”陆嘉尧的名字,他们几个月前就取好了,因为取名的时候,他们都没办法告诉对方,她怀的是个男孩子,就取了两个名字。
如果是男孩子,就叫陆嘉尧。如果是女孩子,就叫陆嘉瑶,读起来是一样的,只是字不同。
“那你以后对他好一点。”别再抛弃他了。
“我辛苦了十个月才生下来的宝宝,不对他好,对谁好?”林晩笑道。
“他长大后,也会孝顺你的。”他家尧尧是个很孝顺的孩子,她要是没有抛弃他的话,他长大后,肯定会孝顺她的。
“不孝顺,你帮我揍他。”林晩开玩笑道。
“好,腿给他打断。”陆少钦不假思索道。
他的话音刚落,躺在林晩身边的小奶包就哭了。
他哭了,林晩反而笑了。




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第66节
“他能听懂你说的话。”
陆少钦不觉得他家尧尧这么小就能听懂他的话,除非他和他一样也重生了,只是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可能是饿了。你饿不饿?我煮了红糖鸡蛋,在保温桶里温着。”
“不是很饿,先喂饱他,我再吃。”说完这话,她便开始给小奶包喂奶。
这个年代像他们这种小镇上,跟她一样特意来医院生孩子的人并不多,这会儿病房里就住了她一个人,喂奶的时候,不用顾忌。
陆少钦看了一眼后,就默默地移开想要和他家尧尧抢食的目光,转身帮她把保温桶里的红糖鸡蛋盛出来放凉。
林晩喂了一会儿,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对了,小刀呢?”她生完之后,就没见过许朝歌。
“我让她回去接咱娘过来。”许朝歌就只能跑跑腿,不会照顾人,她生了,得让他娘过来帮忙照顾。
“那家里怎么办?还有乐乐。”陆嘉乐还小,林晩担心他离不开吴秀芬。所以,她很快又道:“要不我们回去吧?”在镇上住着没有在家里住着舒坦,她一来就想回去了。
“你才刚生完,怎么也得在医院住两天再回去。家里还有北平在,晚点小刀也会回去,你不用担心。”陆少钦道。
“他们两个靠谱吗?”林晩问道。
“小刀做厨房的活计不行,但做其他活计还是挺在行的,北平会做一点简单的饭菜,饿不死,你不用担心,只管在医院好好休息两天。两天后,要是没什么问题,我们再回岛上去。”她刚生完其实不宜奔波,包括他家尧尧也是,但她在镇上住着不舒坦,想回去,他也只能带她回去。
所幸上辈子她生完后,没两天也回岛上去了,并没有出什么问题,这辈子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好吧!”林晩想回去归想回去,但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乖乖应下。
给小奶包喂完奶,又吃了碗红糖鸡蛋后,林晩觉得有点困,就和小奶包一起睡了一觉。
陆少钦在他们身边陪着他们,一直到吴秀芬和许朝歌过来。
她们过来的时候,还带了一只杀好的老母鸡过来让陆少钦煲汤给林晩喝。
所以,她们一来,陆少钦就把林晩和小奶包交给她们照顾,自己则去了他们在镇上租的房子给林晩煲鸡汤喝。
许朝歌没有在医院待多久,看了一会儿小奶包,又陪了林晩一会儿,她就急匆匆地离开去赶回岛上的最后一趟船。
有陆少钦和吴秀芬不分日夜地照顾,林晩在医院的两天过得挺好的。
第三天一早,许朝歌和顾北平就从岛上出发来镇上接他们回去。
回到岛上后,林晩就开始坐月子。
每天好吃好喝的,大部分的时间还都在床上躺着,一个月下来,倒也没有长多少肉,因为她是吃不胖的体质,但跟着她混吃混喝的许朝歌却足足重了十斤。
要不是这一年多因为林晩的存在,她吃了不少有营养的东西,身高长了七公分,这十斤加上去,她就是全大队最靓的崽。
这个年代并不讲究骨感美,相反有点肉更讨人喜欢,所以,对于自己长了十斤肉的事情,许朝歌不仅不觉得烦恼,还很开心。
她是开心了,但陆少钦不开心。
辛辛苦苦给他媳妇补了一个月,结果肉全都长许朝歌身上,他能开心才怪。
不过,这份不开心并没有持续太久。
因为林晩出月子,就意味着他可以吃肉了。
林晩倒不惦记着吃肉,她惦记着洗澡,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她感觉自己都快馊了,也亏了陆少钦和小奶包不嫌弃她。
洗完澡之后,林晩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神清气爽的。
她是农历十二月初生的小奶包,所以,在家坐月子的时候,她还顺便过了个年。
眼下已经是七六年的正月初了,再有一年多,高考就要恢复了,想着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小岛去北城读大学,她莫名有点舍不得。
好在她不是原主,不会一走就是一辈子,等读完大学,她就可以回来了,读大学期间的寒暑假,她想回来也可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她到底不是原主,没有原主的学识,能考上大学吗?还是以他们省城第二名的成绩考进北城最好的大学之一。
嗨皮:“有我在,没有什么是不能的。”
林晩:“忘了还有你,那我可以安心在家奶孩子了。”
她家尧尧已经一个月大了,可萌可萌了,她喜欢得不得了,就是有点黏她,醒的时候,一刻也离不开她,她洗个澡都要趁他睡觉的时候洗。
今天是她出月子的日子,也是给他办满月酒的日子。
家里来了不少人,有点吵,他没睡一会儿就被吵醒了。
林晩刚用心声跟嗨皮说完话,许朝歌就跑来找她,说小奶包醒了,找不到她正哭着,让她洗完澡快过去。
她过去把他抱在怀里后,他立马就不哭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直盯着她的脸看。
许朝歌见了,忍不住调侃道:“尧尧随我二哥,一见到你就移不开眼,见不到你,就哭。”
“你二哥见不到我,可不会哭。”林晩笑道。
“他眼里虽然不会掉眼泪,但心里肯定会掉眼泪,不信,等会儿他过来,我问他。”就她二哥对林晩的宝贝劲,她敢拿顾北平的天鹅头担保,他要是见不到林晩,心里肯定会掉眼泪。
“那你问他。”林晩道。
她的话音刚落,房门口就传来陆少钦的声音。
“问谁?你们在聊什么呢?”
许朝歌见了他,便道:“二哥,你来得正好。我刚和小美人儿说,你要是见不到她,眼里虽然不会掉眼泪,但心里肯定会掉眼泪,她不信,非要听你亲口承认。”
“我没不信,我就是想听他亲口说。”林晩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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