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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养了九年的猫要变身了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梦里几度寒秋
不过很快,余琰就镇定下来,然后随便吃了几口。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了更好的,眼下这些普通酒菜就有点吃不下去了。
余琰便趁机四下打量,结果发现和他一样随便吃两口的,居然是大多数!尤其是那两儒家弟子,更是一筷子不动,只是喝了两杯酒。
不由地,余琰就看向了那一端的拂云叟和美艳女子。
这两不同坐,两案并齐。
而这时,拂云叟看了一眼后,轻笑了一声,说道:“想来也是,各位早就等不及了吧?这些凡俗酒菜是难入诸位口中。哈哈,将人参果送上来!”
人参果?
余琰闻言,顿时心中一惊。
人参果有两种,一种是表皮可剥,内黄如桃,无核中空的水果,另一种则是神话传说中的人参果。韶华宴这种地方,显然不可能是第一种。
但是,这第二种也不可能啊!
吃一颗人参果,直接与天地同寿了,能被这么随便的拿出来?
就在余琰惊疑不定的时候,那人参果被一群寒藤小厮送上来了。此时,这帮寒藤小厮一个个穿大红色衣裳,戴大红色帽子,好似那新郎官一般。而这些寒藤小厮手中,则一个个高举一托盘,托盘上用大红布盖着,里头似乎是什么活物,这会儿还在动。
余琰看着莫名有点瘆得慌。
而这时,一个寒藤小厮在他面前停下,一双眼如水一般看着他,上下一打量后,便将托盘放下,然后柔声笑道:“请贵客慢用。”
余琰被这厮看得莫名其妙,上水果就上水果,跟有龙阳之好般打量他做什么?
然后,余琰见其他人揭开红布,他也揭开了。
一个娃娃顿时出现在他面前。
有三个巴掌般大小,恍如婴孩,这会儿看向了余琰,立即哇哇大哭起来。
余琰瞪大眼。
这玩意儿是人参果?
而这时,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从这娃娃身上涌出,跟着这娃娃就从常人一般的肤色,转变成了猩红色。
余琰顿时就有种强烈的作呕感。
不过很突然的,血腥味又变成了一股香甜无比的气息,只是闻着,余琰就有种浑身舒爽的感觉。
一瞬间,余琰食欲大动。
咽了口口水,就在余琰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一口咬上去时,熟悉的方头括号冒了出来。
【尸骨人参果:阳年阳月阳时出生的婴孩血肉,以及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婴孩血肉,灌养人参果死枝七年,期间不间断以人血浇灌,阴物催生,方可结果四十九颗。每一颗尸骨人参果,都是天下顶级邪物!】
余琰亡魂大冒,急忙退开,然后他就看到了这辈子难以想象的一幕。





开局养了九年的猫要变身了 第27章 蜕少年身
有一身着锦衣的男子,这会儿已经急不可耐的吃完了一整个尸骨人参果,然后抹了抹嘴边如血一般的汁水,便是突然往前一倒。
但古怪的是,仔细说来,这人并没有倒在他身前的案面上。
因为他还在原地坐着。
倒下去的,是一恍如蛇蜕般的东西,然而和此人一模一样不说,还有血有肉,有须有发,只不过看起来轻盈无比,软绵绵的,好似只是一张皮。
而此时坐着的这男子,这会儿的面容,却在开始恢复青春。
之前这男子尽管一看就是养尊处优之人,但眼角也已经有了皱纹,看起来已近不惑之年。然而此时,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这男子就变成了一名少年人!
面目俊秀,肤色白皙,风度翩翩,只是两眼深邃,满是沧桑。这就不是少年人所能有的眼神了。
这男子竟然回到了他的少年时!
韶华宴!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这一瞬间,余琰也明白了这韶华宴的真意。
少年时,朝气蓬勃,意气风发,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这一段时间,岂不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这韶华宴,居然如此不可思议!
余琰心中惊骇,他不由睁大眼,满脸的不可思议之色。
这实在是超乎他的想象。
一颗果子,直接重返青春年少时。
如此说来,这尸骨人参果,岂不是天下罕有的神物?
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余琰便又坚定起来,不说这尸骨人参果的血腥诞生过程,他这洞悉万物之能,既然给这东西打的备注,是天下顶级邪物,那么这东西绝对有问题!
而且还不是什么小问题!
余琰看向那些打扮妖异,好似新郎官一样的寒藤小厮,这些小厮此时仔细看来,居然有一种分不清是男是女的感觉,一个个都是清秀少年,又涂脂抹粉,看起来娇滴滴的。
他有种预感。
感觉此时形态的寒藤小厮,绝对和那些尸骨人参果有所关联。
只可惜,他现在找不到这些小厮的本体,不然的话,找之前没被打过备注的,绝对能在这个时候获知一些隐秘信息。
这个时候,除了那回到少年时的男子外,其余人也都吃完了各自盘中的尸骨人参果,一个个也都如那男子一般,回到了各自的少年时。
这些人中,有僧有道,有儒家子弟,也有男有女,互相张望一眼,这个时候有附近小厮递上镜子,他们一看,一个个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起身,朝着此时还坐着的拂云叟和美艳女子,抱拳躬身行了一礼:“拜谢老先生!”
“哈哈哈,无妨,老朽这韶华宴,为的便是与天下有缘人同乐,各位达成了达成心愿,老朽也为此发自心底的感到开心。”拂云叟承了这一礼,然后一脸笑容,淡淡的说道。
不过这时,一名年轻道人却越众而出,满脸歉意的说道:“老先生,家父因有事不能来,所以让晚辈代为前来,这人参果不宜久放,还请老先生赐予晚辈器物,用来盛放,好让晚辈能带回去给家父。”
余琰看一眼,发现就是那宅院里的年轻道人,洞悉万物之能给他打过备注,所以余琰知道这年轻道人名为宋桥山,是跃愁涧白虎观的弟子。
白虎观是子孙庙,师父即观主,又是火居道士一脉,所以白虎观也可以看做一个道士家族,但也不会拒绝外姓弟子入观修行,只要能有出家文牒,交足岁供就行,和寺庙差不多的规矩。
不过,和烂杏寺所不同的是,这白虎观是有道经的!
白虎伏魔天经。
不入九大道经,但也是名声在外的至人经之一。
而这宋桥山,不光是白虎观观主的嫡长子,还是白虎观这一代年轻弟子中,修为最高深的,已经将白虎伏魔天经修炼到了第二层。
相当于无月所说的第二境:无垢。
不过这白虎伏魔天经作为白骨观的独门道经,除了无垢境典型的体态轻盈,时刻清净外,显然还有一些少为人知的玄妙之处。
“观主之事,老朽已知晓,他不能前来,情有可原。”拂云叟说罢,便看向那站在一侧的寒藤小厮,吩咐道:“还不快去给小友取来瓦罐,好生封好。”
“是,老爷。”那小厮答应着,便连忙退下。
不多时,便有一瓦罐取来,将那哇哇啼哭的尸骨人参果给封藏起来,之后那小厮便眼波如水的将手中瓦罐递给了宋桥山。
“多谢道兄!”宋桥山连忙致谢。
“小兄弟客气了,你我有缘,不必如此客气。”这小厮却这般说了句。
宋桥山一脸懵,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便接过了瓦罐,又道了一声谢,他亲眼见到这人参果能使人返回年轻姿态,此时早已经满心激动了。
他父亲是白虎观唯一的至人,然而却因为白虎观的“道灵”含有煞气,哪怕他父亲融合“道灵”成为至人,也是苦不堪言,甚至在煞气侵蚀之下,才年过四十,就已经如耄耋老者一般了,气血更是衰败到了极点,要是没有这人参果,他父亲是命不久矣。
而眼下他宋家青黄不接,他还没有将白虎伏魔天经修到第三层,无法融合“道灵”,一旦他父亲亡故,那么白虎观的观主之位,就会从他宋家转移走。
日后,这白虎观就有可能不姓宋了!
所以,这人参果他势在必得。
余琰在一边看着宋桥山,他在犹豫,自己要不要也像宋桥山那样说上一番,谎称带走尸骨人参果去给寺中住持呢?
不过这时,他身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大和尚修为深厚,一身佛韵如大日般,想来是用不到这人参果,我有糟糠之妻,我与她恩爱二十载,眼下我恢复少年时,我那妻子却已人老珠黄,不知我能否将这人参果转与我?当然,我不是白拿大和尚的东西。我是青崖郡郡守,大和尚你要什么?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一定竭尽全力去办到!”




开局养了九年的猫要变身了 第28章 前佛
余琰看过去,见是之前第一个吃下尸骨人参果后重返少年时的那个男子。而这会儿,这变做少年模样的人,见余琰看向了他,便连忙将证明自己身份的信物取出。
是一枚郡守官印。
不是办公之时所用的正印,而是专门处理私事的私印。
这也算庸朝的一大特色。
但凡是官吏,无论品级大小,都有正私两印,一来代表身份,二来方便行事。有些事情需要印信为证,但又不好盖上正印,那么用上私印便正好合适。
比如,眼下余琰要和这位郡守大人所做的交易。
“林大人,贫僧虽参禅礼佛,但自幼喜好儒家经典,又想为当今圣上效劳,不知林大人有何见解?”余琰淡淡的说道。
洞悉万物之能早就这位郡守所打了备注,所以已经知道这位郡守叫什么了。
林泽文,字章同,号文安居士。
是当今大儒林牧章的次子。
听到余琰这么说,林泽文明显愣了一下,他略有些震惊的看着余琰:“大和尚想当官?”
之前余琰过来时的那一幕,他可都看在眼里。
不说其他的,在他眼里,余琰一身佛韵的浓厚,是真的如同日月一般耀眼。
尽管他不清楚余琰的实力,但具有如此佛韵的和尚,想来实力绝不弱,至少都是第三境修真,是以他怎么也想不通如此修为的和尚,居然放着和尚不做,要去做官?
难道不知成了至人,才有资格一窥轮回之秘,从而转世为人吗?
这活出第二世,那可是连他父亲林牧章都无法拒绝的诱惑啊!
“南无阿弥陀佛。”余琰点了点头,然后纠正道:“林大人,贫僧有一颗为圣上分忧效死之心!”
佛道两家,都被儒家天克,要是能不当和尚,余琰当然是舍得放弃那出家文牒。至于那烂杏寺住持之位……嗯,他又改变主意了。
林泽文闻言,他看着余琰,颇有些无言以对。
他感觉眼前这个和尚要是当了官,十有八九又是个鱼肉乡里、灭门抄家的狗官。
只不过,他想要这个和尚手中的人参果。
要是在没吃人参果之前,他是想也不想就拒绝,他林泽文虽然不是什么清官,但也不会做帮人谋官这种混账事。
然而,在吃了后那一颗人参果后,他却有些没办法拒绝。
不光是有他想让糟糠之妻和自己一样恢复青春的执念,还有心底一些莫名的情绪在影响,就像是有一个细微的声音,在缓缓地告诉他,他应该答应,他也必须答应!
不过,林泽文还是没有一口答应。
儒法维系着他最后一丝清明。
想了想,林泽文决定最后一问:“大和尚,你一身佛韵如此浓厚,当真舍得吗?须知,你一旦入朝为官,你此刻的修行,可都要作废了呀!以大和尚的一身佛韵,我实在是有些看不懂!”
余琰微微一笑,然后一言不发。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编。
面对住持神晦这个半瓶水和尚,他可以仗着穿越者的些许信息优势,信口胡编,将神晦给忽悠了。但眼下这位林郡守,毫无疑问是真材实料的,甚至对于佛门金身之法的修行步骤,也很清楚。
这让余琰心里不免有点慌……
而这会儿,拂云叟也已经留意到了余琰。
不是因为地仙之属的无月,而是只要是没吃尸骨人参果的,他都会看上一眼。
“这个和尚有点奇怪。”这时,那美艳女子说道。
“仙子所言极是,之前老朽还不觉得,但现在看起来,确实是有点怪。”拂云叟点头,“这和尚有一身不弱的佛韵,然而,似乎没有佛心。”
他两说话随意,也没有刻意压低声音,但他两的声音,却没有传出丝毫。
“有佛韵,就该有佛心。没有佛心,修不出一身佛韵。”美艳女子又说道,她虽不是佛门中人,但也对佛门金身之法,知之甚深。
佛门金身,都是先养佛心,然后借助香火修佛韵,最后就是如道门一般,融合天地奇物成为至人。
不过其中有所不同的是,道门将此奇物称之为“道灵”,佛门则称之为“佛宝”。
称呼不同,本质没有区别。
而融合奇物的强弱,以及融合程度,也决定了融合后所成就的至人实力。
拂云叟眸间闪过一抹异色。
无佛心,偏偏一身佛韵可比修真境,甚至直追至人,这让他不由起了好奇之心。
于是,他起身,一步来到了余琰身前,不等余琰和林泽文起身行礼,便一抬手,示意不必多礼,然后拂云叟笑道:“老朽只是好奇,便过来听听,你们的交易,与老朽无关,老朽也不会阻止。况且,这位小友正值壮年,确实不需要人参果。”
“多谢老先生!”林泽文闻言,顿时面露喜色,他见拂云叟出现,还以为是来阻止他们交易的。
不过,即使听拂云叟这么说,他心中也还是忍不住起了几分急躁之心。
因此,他决定随后不管余琰怎么说,他都会答应余琰的要求。
反正左右不过一个小官罢了。
“小友,你为何不愿继续当和尚?老朽可有点不信你是自幼喜好儒家之学,你要非要这么说,老朽就只能考考你了。”拂云叟笑着问道。
这拂云叟一脸笑容,问话的声音也不含煞气,甚至还很祥和,然而余琰却是陡然心悸,在心底涌起强烈恐惧之意的瞬间,余琰赶紧开口道:“既然老先生要贫僧直言,那么贫僧只能说实话了。”
“贫僧修行至今,却不知什么是佛。”
“佛说众生平等,却要那金箔,来包裹那冰冷的泥石之像,以此彰显金身之尊贵。”
“佛劝人刻苦修行,却又要让僧众佩戴珍宝,手持玛瑙之物,念诵经文,可功德倍增,可更快的成佛。既然如此,那么还要刻苦修行来做什么?”
“佛,不仅要广厦大殿,还要世人膜拜。”
“然而,贫僧从未见过我佛,也不曾见过我佛行善。”
余琰说着,便让自己的脸上,露出戚苦之色,然后双手合十,低头不语。
“哈哈哈哈,小友真妙人也!”拂云叟却是一下子笑了起来。
而在这一瞬间,余琰先前感受到的心悸感,霎时消失。




开局养了九年的猫要变身了 第29章 种祸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余琰这会儿对这一句诗的感触甚深,他可以确定,自己刚才是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要不是自己这个回答对上了这欺阴换阳老鬼的胃口,恐怕他头都已经被拧下来了……
念头飞转,余琰突然发现身前已不见拂云叟的踪影,想来是这老鬼已经离开了,于是便看向一边的林郡守。
见到余琰看过来,林泽文连忙说道:“大和尚勿怪,非是我林某人造作,而是大和尚如此佛韵修为,近乎至人,却要去做官,这……哎!实在是有因噎废食之嫌。不过,既然大和尚愿意如此,那么我自当照办!就是有一事,还需大和尚注意一下。”
“郡守大人请说,贫僧洗耳恭听就是。”余琰立即一口答应,不过这会儿,他心里头不免有些惊疑不定,这位林郡守一直提到他有佛韵?
难不成,这其实不是在说场面话,而是他真的有佛韵?
那么,这佛韵究竟意味着什么?
不知金身之法的余琰,这会儿是一头雾水,可偏偏他眼下又不好开口问,只能等下找个时机,问一问那只一边装死一边瑟瑟发抖,在自相矛盾中像个憨憨的猫了。
“我可为大和尚保举,但却需要大和尚给我一个全新的身份,且不能与大和尚的俗家有关。另外,我还需要去大和尚的俗家所在之地打点一二。”林泽文笑着说出要求。
“这是应该的。”余琰一脸严肃的点了点头,林泽文这话说的委婉了些,实际上是在打听他的出身来历。不过这也在常理之中,就算有林泽文这位青崖郡郡守保举,也得是身份清白之人,才能被保举成功。
而何为清白之人?
祖孙三代以内,无人有登记在案的犯罪记录。
这一点,余琰倒是自信不成问题。
这倒不是说神秀和尚的俗家——奕家有多么安分守己,而是庸朝的一个不成文规矩。
衙门不计寒门往过!
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旦成为地主阶级,那么就算过去有什么登记在案的记录,也直接一笔勾销了。
所以,寒门都是身份清白之人!
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也可以说是阶层垄断。就好比那水浒中的“宋保义”,保义郎无权无势,更是武职,宋朝重文轻武,五十二阶官职中,保义郎位列五十,是倒数第三,可就算如此,宋江为了保义郎这一个称呼,前后不知道折腾了多久。
说到这一点,这庸朝其实还挺像宋朝的,都是重文轻武,阶层固化,只不过没宋朝那么窝囊就是,也没有外敌。
甚至余琰都没听说过,这庸朝一十三府以外,还有什么地域。
余琰接着说道:“贫僧的俗家,是苏汤河县远樵山集镇的奕家,而贫僧原名叫做奕剑云,正是奕家长子。至于新身份,余琰二字即可。”
林泽文闻言,连连点头:“崇琬琰于怀抱之内,吐琳琅于毛墨之端,以琰为名,甚好,届时你再以崇琬,亦或琳琅为字,上官见了,定会有所印象,可利于升迁。”
这一确定,林泽文便直接改了对余琰的称呼,不再喊他大和尚,随后更是指点起了为官之道。
林泽文能官至郡守,除了有一个大儒父亲外,和他本身精通官场之道也有很大关系,这浅谈几句,便让余琰对于庸朝的官场,心中有了一个大概。
“多谢郡守大人指点。”
余琰微笑着,将托盘摆到了林泽文身前的案上。
“不敢当,不敢当,你我各取所需罢了。”
林泽文喜不胜收,满脸都是笑容。
就是那先前将这尸骨人参果摆到余琰身前案上的那一寒藤小厮,这会儿看着余琰和林郡守,是满脸幽怨,甚至眼中还有几分愠色。
但且不说此时是在开韶华宴,就是余琰肩膀上那位“山人仙家”,便让这小厮不敢造次了。
山人仙家,这有两种意思。
一是对于地仙之属的敬称,只要是能一直变化人身,哪怕是讨封成就的“黄大仙”,都可以被称一声山人仙家。
第二种,是地仙之属找到了一处契合自身的洞天福地。哪怕还未成功借来洞天福地之力,但只要是已经在那一处洞天福地附近定居,就可以被称之为山人仙家。
而此前他家老爷招待时,曾笑着说道:“有山人仙家至,此当为喜事,于情于理,作为东道主,都该宴请一番。”
随后,他家老爷尽管没有露面相见,但能被他家老爷称呼一声“山人仙家”,这一位地仙之属,毫无疑问是那第二种!
而此类山人仙家,可以当作天仙来看待。
看了一会儿余琰,这寒藤小厮便不情不愿地看向了那位林郡守,暗自哼了一声:“坏我好事,你还想夫妻同好?”
“你能这么想就好,我还担心你气愤之下做什么傻事,为此忧心不已,毕竟你我同在此地百多年,昔日又是同源而生,以人间的说法,你我便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既然他要带人参果回去,让他妻子吃,那么你与我一道走如何?若是出了什么意外,遇到些爱管闲事的,也好互相照应。”
一声传来,这是另一寒藤小厮,都是差不多的打扮,面容清秀,又涂脂抹粉的。只不过这原本分不清是男是女的小厮,此时面容明显偏向于女子,就连身段,也变得娇小婀娜起来。至于这寒藤小厮原本穿在身上的大红衣裳,不知何时变成了长裙,而那顶大红色帽子,则是变成了一红色簪子。
这簪子很是精细,一头还有凤翱翔,看起来格外喜庆。
“你先前相中的,就是此人吗?”一脸不情愿的寒藤小厮闻言,不由看过去,然后诧异的小声问了一声。
“你没瞧见吗?”
“道兄,我瞧着那和尚模样俊俏,光顾着看那和尚去了。”这一寒藤小厮说着,倒是不好意思起来。
“你呀你!不过这和尚把人参果送了人,就是辜负了你,你两也是无缘无分了。还有,你该叫我姐姐了。”
“姐姐,你倒是好,可怜我要变作男儿身了。这世间,做男子,多苦命啊!”这寒藤小厮凄凄楚楚的说道。




开局养了九年的猫要变身了 第30章 佛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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