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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界第一幼崽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纪婴
它一连说了不知道多少个“曾”,秦萝迎着风细细思考,伏伏和它主人出现在千年以前,这位城主既然和他们见过面,应该也有一千多岁了。
“一千多岁的化神,不愧是他。”
伏魔录在藏书阁憋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当年的故人,当即开始迫不及待地抖八卦:“当年金凌城主是他爹,生有五个儿子,明湛虽然天赋最高,却也是其中最为散漫、性情最古怪的一个,整天都在吃喝玩乐,没干过正经事儿。”
“古怪?”
秦萝一愣:“城主很好啊。”
“他的古怪不是表现在多么讨人厌。”
伏魔录挠头:“怎么跟你解释呢,就是不说人话,听得叫人生气。听说就因为这个,有不少人揍过他——虽然大都打不过。”
“听说这一次,你和孤阁里的人有了往来?”
城主府距离闹市还有一段距离,明湛一边乘风前行,一边开口道:“孤阁吧,怎么说呢,虽然是个还行的地方,就是有点烂,如果不这么烂,那它肯定是个好地方,可问题就出在它真的有点烂,但也不是里面的所有人都很烂,总体还看得过去——不管怎么说,还是少同那里的人接触才好,尤其是阁主重光。”
秦萝:……
秦萝两眼发直,在识海深处悄悄问伏魔录:“伏伏,他前面那么多字,都在说什么?我好像不太听得懂。”
伏魔录:“……懂我说的话了吧。”
“重光阁主?”
秦萝决定不去思考那一大堆的弯弯绕绕:“城主认识他吗?”
“重光阁主大忙人,成天到晚忙着杀人越货,干的都是大事,和他相比,我就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哪敢攀高枝。”
明湛随口应声:“像什么溶丹、孩童买卖、把人命当成货物,如此丧心病狂之事,也就他敢做。我胆子小,听一听都得抖三抖,阁主自是瞧不上的啰。”
虽然用了非常客气的语气……但好像不大对劲?
秦萝又不懂了:“伏伏,他是不是在骂人?”
还是直接破口大骂人家丧心病狂的那种。
伏魔录:“……又懂我说的话了吧。”





修真界第一幼崽 修真界第一幼崽 第106节
它话音方落,没来得及说上更多,便见四下灯火渐渐亮起,慢慢能听到窸窸窣窣的人声。再一低头,朱雀已至闹市顶上。
飞鸟凌空而行,赤红羽翼拂过层层云烟,穿过丝丝缕缕的月色,秦萝迎风垂下脑袋。
这里是金凌城的中心地段,街道像密密麻麻的蛛丝一样朝着四面八方蔓延,逐渐勾勒出一张巨大的、覆盖整座城池的网。
长街两边尽是灯火通明,悠悠烛火摇曳不定,照亮茶楼酒肆、舞坊庙堂,而在闹市中央,有肉眼可见的黑烟袅袅腾空。
画中仙在此肆虐多时,水墨散开,凝聚出曾经只在话本里出现的身形。
自天边遥遥望去,只见黑烟聚散不定、翻涌如潮,一道又一道影子穿梭于市井之间,撞破一张张木质牌匾、一家家街角小摊、以及一簇又一簇变幻的光影。
烛火飞旋,暗影狂涌,被画中仙追逐的人们狼狈逃窜。
又一团烛光灭去,不知是不是错觉,在无比嘈杂的人声里,突然响起振翅御风的响音。有人仓皇仰首,茫然的神色顿时复归清明——
明炽如火的飞鸟自天边俯冲而下,伴随一声清唳,竟有琴筝之音徐徐奏起。音律不强亦不冗杂,宛如澄澈清透的溪水自天边而来,涤荡开浑浊墨色。
不知是谁扬声开口:“朱雀之上……有人!”
秦萝听不清街道上的声音,耳边只剩下呼啸的风。身边的黑气越来越多,女孩凝神屏息,指尖再一次抚上筝弦。
朱雀振翅之际,明湛亦是默念法诀,术法生出团团金光,自羽翼流泻落下,一时间明暗交织,风声簌簌。
眼前是一张张模糊的面孔,秦萝想起明湛城主曾对自己说过的话。
“之所以需要你的帮忙,是因为在那场幻境里,画中仙觉醒了一些属于自己的意识。”
比如在小小村落里卖红薯的程双,又或是自甘堕落的桫椤圣女,在幻境终末,都选择了与他们一起抵御邪魔。
高大的男人力拔千钧、无人能挡,自树中而生的仙灵立于藤蔓之中,自有一派清隽无双的飒然。
那些都是被许许多多人遗忘了的画面,直到幻境中再一次重现,也正是在那一刻,它们终于找回些许曾经自己的影子。
“画中仙其实是一整团混浊的‘灵’,彼此之间能够相互感应,所以才会一直大规模地集体行动。你是破开了幻境的人,如今它们神智不清、记忆大乱,如果感知到了你的灵力,说不定能够想起在幻境中的经历。”
明湛说:“毕竟……若是被你爹一剑除去,可就当真再也没谁记得它们了。曾经陪伴很多人长大的英雄,不该就这样被抹去痕迹,你说对吧?”
秦萝想,她应该是明白的。
就像电视机里总是播放着的孙悟空和机器猫,虽然不是真正存在过的人和事物,却也陪伴她度过了很多很多独自一人的时光。
她会跟着它们一起笑一起难过,也曾真心实意地相信过,或许在偌大世界的某一处角落,当真存在那样一只无所不能的猴子,和一只蓝色的、圆滚滚的猫。
它们曾是秦萝最喜欢的朋友。
等她长大之后,也会渐渐把它们忘掉吗?
女孩的灵力随着金光蔓延,城中翻涌的影子聚拢又散开。
光与暗浑然织缠,流泻的灯火勾连成片,一并聚作汹涌浪潮,将长街尽数淹没。
朱雀好似凌空飞旋的火球,背上小小的人影衣袂翻飞,裙摆摇曳之间,荡开一缕又一缕金色萤光。自她所过之处,音律皆被镀上一层靡靡金影,疾风如刃,流光如波。
与她的灵力彼此交汇,混沌的记忆悄然上涌,原本张牙舞爪的墨团,似乎出现了极为短暂的停滞。
“时候到了。”
朱雀温声笑笑,继续以法诀镇压画中仙,游刃有余地传音入密:“开始吧。”
秦萝点头。
一本空白的书册被迎风打开,寒风飒飒,吹得纸页哗哗作响。
四周满是灯光,火光,月光,淡金色的流光。
光影交叠,明灭不休。朱雀复而俯冲,书册与黑影相撞的一刹,光芒汇聚的水流徐徐晕开,把墨汁染成模糊不清的团。
再一眨眼,黑影不见,唯有纸页上现出一幅黑墨勾勒的画卷。
火红色的鸟雀循街向前,一团团暗影融入苍白纸页,一张张画卷随风而落,被仰面的人们接在手中。
逍遥自在的仙翁,于青树翠蔓中回首的女人,顺着瑶光而落的仙灵,一张张泛黄的笑,一副副逐渐清晰的面孔。
它们从不是混沌的暗影,亦非毫无名姓的邪祟妖魔,它们陪伴过孩子们的夜夜入眠,也途经过许许多多人的长大,衰老与死亡。
“程……双。”
男孩看着纸上陌生的人像,不甚熟练地念出画下小字,抬眸望向身侧的女人:“娘,你听说过这个人吗?”
“这是娘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啦,嗯……还是我外婆同我讲的。”
女人将纸页接在手心,画面上的男人高大魁梧,目如火炬,迎面而对的,是一片汹涌兽潮:“这是个力气很大的英雄,能举起房子那么大的石头,曾经打败过无数作祟的坏家伙。你看,即便对着这么多野兽,他也不会生出惧意。”
“哇——”
男孩踮起脚尖看了又看,好奇开口:“然后呢?”
四散的黑影一点点消弭了踪迹,纸页纷纷扬扬,被遗忘的故事散落在满城街角。
清月洒落缕缕银辉,朱雀的身形掠空而起,秦萝深吸一口气,低头看向不远处繁荣依旧的火树银花。
“大家都在捡起画卷来看,这样的话,它们是不是又能被重新记起来了?”
“谁知道呢。”
明湛哈哈大笑:“你帮了金凌城这么大的忙,我定会好好感谢一番——小丫头,有什么想要的宝贝么?”
“不用谢啦。我只是弹了首曲子,镇压画中仙全是你在出力。”
秦萝有些不好意思,趴在朱雀背上吹着凉风,思索半晌,抬头看一眼清凌凌的月亮:“唔……你请我吃一次桂花汤圆吧,我听说金凌城的桂花汤圆特别好吃。”
桂花汤圆顶多两块灵石。
明湛失笑:“要说食物,还得看街头小吃——金凌城妖魔汇聚,有不少来自五湖四海的特色餐点。要说有名的大酒楼,例如百品斋和萃香居,全是二流货色,没别的话讲,就是差劲。”
朱雀似是想起什么,用力扑腾了两下翅膀,声音里溢出几分孩子气的嘚瑟:
“不瞒你说,我对吃的特别有研究,还写过不少美食评点。我听剑圣说了,你娘做的饭菜属于一等一水平,她也乐意做菜,倘若闲暇时间得了空,我定要去品尝一番。”
还真是成天吃喝玩乐啊。
伏魔录叹气:“你又又又懂我说的话了吧。”
她娘做的饭菜……
小朋友皱了皱脸,决定转移话题:“美食评点?”
“对啊!”
明湛兴致更盛,心下默念法诀,眨眼之间,便有一沓纸片落在秦萝面前:“我虽匿去名姓,但名望颇高,得了不少人的追捧。如今金凌城的悬赏榜第二名,便是找出写下这些文字的作者——他们太过热情,我反而不好意思暴露身份。”
秦萝听他说得头头是道,心中不免升起好奇,随手拿起第一张纸片,定睛看去。
[评萃香居]
[红烧肉。
软烂,真的软烂!也许是考虑到我们都已有千百岁高龄,萃香居的红烧肉没有肉,只有油。
油块入口即化,无需咀嚼,谁吃了不说一句好贴心,我一千五百岁的曾奶奶赞不绝口!]
[米饭。
好用,真的好用!米粒颗颗饱满、口感坚实有嚼劲,某位朋友家中正在砌墙,当场要了十斤米饭,拿回家用作砖头,听说效果好极了!
除开砌墙,用作暗器也非常不错,无论想磕掉牙,还是砸碎头,萃香居米饭都是不二之选。强烈推荐有需要的朋友大量囤货,以备不时之需。]
[精绝糖醋小鲤鱼。
大名鼎鼎的萃香居招牌菜,吃上一口方知何为名副其实——整条鱼巴掌大,把一个“小”字发挥得淋漓尽致,见多了挂羊头卖狗肉的黑心商家,如此诚实的萃香居值得一个好评!
再说味道,头一回品尝到这般鲜嫩的鲤鱼,仍保持着刚从河里游出来的新鲜气息,仿佛用筷子一夹,就能甩起尾巴往我脸上拍。吃多了碳烤、红烧、清蒸,领略一回万物活着时候的味道,也挺好。]
[铁锅炖牛腩。
甫一上桌满堂笑,好大一锅炖八角!优秀,绝对优秀!颗颗饱满,芳香入味,色泽诱人,如今物欲横流,已经很少能有店家把八角做得如此美味,实在令人惊讶。
更为可贵的是,为了中和八角过于强烈的香气,萃香居贴心加入了几粒牛腩作为佐料。像牛腩这种绝世罕见的稀世珍宝,成本一定不小,让我们一家人连连称道,感激涕零。]
[群英荟萃。
这是一盘神奇的菜,也是一盘拯救了无数人的菜,吃完以后,我与家人一并决定将其供奉在家中。
我堂兄生来没有舌头,吃下群英荟萃第一口,竟瞬间爆发出一声怒喝:“什么玩意儿,休想害我!”
我叔叔在正邪大战中伤了右腿,极难站起,被我喂到第二口群英荟萃,竟当场健步如飞,自厢房里狂奔而去,只留下一抹烟尘中的背影!]
[西瓜柑橘等等水果。
考虑到我们年岁已高,萃香居特意选用了不含糖的水果,谢谢老板的用心良苦。
点了三份,一口下去全是水,整个厢房差点开始抗洪。像这种食而无味、空有汁水的水货,一定是纯天然生长出来的极品,绝对没有用灵力催生过。]
[总结:
强烈推荐!尤其适合小嘴嘴的食客、没有长嘴巴的食客、家中砌房子的食客。
顺便补充,萃香居临河而建,位置绝佳,吃完出门就能跳河。]
秦萝:瞳孔地震。
伏魔录:瞳孔地震震震震震。
救救救救命啊!
她好像明白明湛城主为什么会被人暴打了!这简直是能让她娘当场做出一份爆炒朱雀肉的程度!
第55章 谢寻非:“不、要、挠、痒、痒……
明湛虽说想去尝尝江逢月的手艺, 奈何近日忙于筹备请神节,不得不将此事暂时搁置。
听说他把想要蹭饭的意愿告诉江逢月本人后,得到了后者的盛情邀约, 两人商议一番,决定等请神节结束之际,一并尝尝她的手艺。
总而言之,伏魔录觉得很恐怖, 不晓得到时候会是怎样一场血雨腥风。
自从白也被接回城主府, 画中仙惹出的乱子被逐一平复,秦萝的生活总算渐渐回到了正轨。
她之前为了白也的事四处奔波,如今好不容易尘埃落定,一颗紧绷着的心脏终于得到了久违的休憩,开始心安理得做起咸鱼——
譬如跟着几个朋友在金凌城里吃吃喝喝, 亦或前往市井茶楼、青苔小巷。明湛虽然嘴巴毒, 好在为人实诚,从来不说假话, 秦萝以他的评鉴作为指南, 居然当真把城中好吃的东西尝了个遍。
几天时间匆匆过去, 不过转眼之间,便到了请神节当天。




修真界第一幼崽 修真界第一幼崽 第107节
“金凌城汇集了五湖四海而来的人族妖族魔族,每个种族都有属于自己的信仰。”
江逢月站在人潮之中,用了传音入密:“不同的信仰凝集成不同的‘灵’,就像你见过的画中仙那样。只不过画中仙生于话本, 人们的信仰不强, 灵力便也很容易消散。”
秦萝恍然点头:“但是神灵会被大家一直信奉,相信它们的人也要比画中仙更多,所以它们力量更强, 也不会轻易消失。”
“没错。”
女修笑着摸摸她脑袋:“因为有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信仰,所以金凌和其它城池不同,是一处被众多神明守护的地方。为了感谢它们的庇佑,每十年会召开一次请神节。”
秦萝听得认真,兴致更浓:“娘亲娘亲!如果是请神,我们真的能见到它们吗?”
江逢月笑:“你等会儿就知道啦。”
请神节是金凌十年一度的大事,明湛身为城主,特意邀请了不少宗门与世家前来做客。
虽然伏魔录对他颇有微词,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撇开明湛那张嘴,他的的确确是只还不错的鸟。
请神节的筹备由他主导,这么多年从没出过什么岔子;
对于宾客的安排同样无可挑剔,不仅准备了诸多客房,还特意在今晚将客人们邀请到城中最高的酒楼上,俯身一望,就能看见请神大典现场。
当然,也有人狼吞虎咽几块糕点之后,倏地一下就飞出了楼,非要站在人山人海的街头上凑热闹。
在此点名批评江逢月。
“请神大典耶!当然是要与民同乐啦。”
江逢月被挤得晃晃悠悠,紧紧拉着秦萝右手:“若是坐在那样高的楼阁之上,视野虽好,但和日后观看留影石里的影像有什么区别?”
“赞同。”
云衡面无表情地应声,停顿一刹,抬手指向自己头顶:“所以,为什么要让我来照顾这只狐狸?”
秦萝咽下口中的糖葫芦,抬头打量云师兄的模样。
他今日着了身淡白锦衣,衬出宽肩窄腰的高挑身形,五官亦是冷肃俊朗,浑身透着一股子生人勿近的桀骜之气。
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有一丢丢吓人的修士,脑袋上顶了只毛茸茸的小白狐狸。
狐狸的两只爪子软趴趴搭在他额头,因为微微蜷缩了身子,甫一看去,像团软绵蓬松的大毛球。
“你之前不是很喜欢小狐狸吗?”
江逢月一瞬入戏,情真意切:“白也受了重伤,连走路和化成人形都困难。我们云衡打小就心善,一定不愿眼睁睁看着这孩子被锁在房屋里头,连请神节都参加不了,对不对?”
云衡:……!
可、可恶!根本说不过!
以他对江师伯的了解,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不就是仗着手里有两颗留影石吗,他会屈服于这种黑恶势力么?不可能!
江逢月眉梢一挑,和他的目光在半空相撞。
云衡:“师伯说得好,师伯说得对,今后白也拜入咱们师门,我和他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可、可恶!
秦止安安静静地听,右手往下,又塞给陆望一颗糖葫芦。
他娘子说过了,陆望这孩子自小没受过疼爱,如今拜他为师,他们二人便要好好承担爹娘一般的责任,像对待萝萝那样对他。
陆望被迫吃下今晚的第十八道甜食,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大袋小袋。
全是师尊买给他的,有兔子模样的毛绒玩偶,几件花里胡哨看起来很贵的新衣服,几包糖果,还有几本连环画和故事书。
其实……他只要练剑就够了。
“不过,请神节的由来居然如此简单。”
云衡双手环抱胸前,冷着一张隽秀硬挺的脸,决定把脑袋上的那玩意儿当作隐形:“我听说之所以举办请神大典,是因为城主明湛树敌太多,担心仇敌来犯,才特意寻求神灵的保佑。”
陆望低低接话:“我听说……是城主早年作恶多端,残杀了无数百姓,没想到被恶灵寻仇,时常胡言乱语、行为诡异,为了镇压邪祟,所以才主办请神。”
自打从心魔幻境离开,他说话就不再如往常那样结结巴巴。
师尊知晓后应当是十分高兴,虽然面无表情,但当场一飞冲天,用脑袋把城主府的房顶戳破了一个大洞。
“我也有耳闻好像。”
秦止点头:“明湛其实不是明湛,而是被邪祟寄生的傀儡,请神其实也不是请神,而是邪灵祭祀。”
伏魔录:……
越来越离谱了!所以明湛那家伙的风评果然比一千年前还要差劲吧!因为打不死这化神期的混蛋,所以大家全都开始动用嘴皮子造谣,以此来泄愤了!
“那些都是风言风语,当不得真。对于金凌城的百姓而言,请神节意义非凡。”
江逢月听罢哭笑不得:“一来神灵降世,人人都会把自己的愿望写上花灯,放飞在空中;二来灵气充沛,无异于一处洞天福地,在这里住上一夜,对于修为大有裨益。”
她正耐心向几个小朋友科普,忽然听见身边人声骤起,于是很快噤了声,将秦萝抱在怀中,朝着前方仰头望去。
被娘亲这样一抱,秦萝的视野瞬间开阔许多。穿过人头攒动的汹涌浪潮,不远处被灯火重重环绕的圆台,便是请神大典的祭祀之地。
圆台地势偏高,如同一面硕大的鼓。一根根粗长的红线于半空交织勾缠,悬挂下一盏盏随风摇曳的长明灯,月光洒落其中,更衬得圆台明亮非常。
宛如月色下缓缓淌动的水波,倏忽之间,一道鼓声响起,人群杳无声息。
鼓声悠长,在骤然静下来的空气里不断溢荡,如同一个引子,带起又一缕笙箫。
一时间鼓声四起,琴筝大作,天边本是浓云聚顶,竟突然传来一声清厉长鸣。
秦萝顺势望去,只见得黑云四散,火红如焰的朱雀自云端盘旋而下,落地化作一名戴着面具的华服少年,再一转眼,又有数个红衣男女登上圆台。
小朋友不敢发出声音,只张了张嘴巴,做出一个“哇”的口型。
不知从何处起,绵长的吟唱随风而至,旋即鼓声愈快、琴箫愈响,圆台之上人影舞动,红衣蹁跹,一朵朵翻涌的花瓣绽放又落下。
明湛立于中央,脚下亦随鼓声而动,长袖微振,掌心隐隐现出金光。
金光起,白芒生。
一束白影飘然而下,宛如雾气般盈盈四散。最初只有这一缕小小的微光,很快光点蔓延,于天边凝出纤长的团。
远处是浩瀚无垠的苍黝夜空,天地苍茫,寂静无声。
十里长街灯火通明,火红的灯笼勾连出每一条街巷,在所有人屏息而望的城池中央,鱼一样轻盈的流光缓缓荡漾,色泽澄净如琼花。
秦萝全神贯注地看,恍恍惚惚觉得,整座金凌城都变成了深不见底的海。
天空是荡漾着的、遥远的海面,灯火则是把整片海洋填满的清波,水母和游鱼散发着白白的光,向着她身旁游来。
……等等,向着她?
清光四散,灵气大作,在许许多多的白团里,有道拖着长长尾巴的微光来到她身边。
“应该是话本里的灵。”
江逢月小小声:“你之前帮了它们,这是它们在表示谢意。”
光团浮动,绕着女孩转了个圈。不少路人扭头投来视线,露出羡艳与惊异之色,也有人一眼便认出来,她就是当日乘着朱雀镇压画中仙的小姑娘。
“等请神大典结束,就是写愿望放花灯的时候了。”
眼看女儿被路人盯得害羞,耳朵冷不丁红了一片,江逢月噗嗤笑出声:“萝萝想好愿望了吗?”
秦萝眼珠一转,有些迟疑地点头:“嗯嗯!”
街道上人山人海,不适合提笔写字,一行人寻了个相对僻静的小巷,拿出今早买好的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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