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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演不下去了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醉饮长歌
牧沐神情无比坚定,然后在下一个十分钟里,默默多加了一个六点半的闹钟。
嘤。
生命还是很重要的。
设好闹钟,牧沐两眼一闭,当场昏睡过去。
书房的灯亮了一整夜。
牧沐被六点半的闹钟叫醒,困到灵魂出窍双目无神,果不其然还浑身酸痛。
直到他磨磨蹭蹭到七点,洗漱收拾完打开门时,也没有听到秦煜城起床的动静。
牧沐穿着衣帽间里翻出来的粉蓝色连体居家服,路过书房时本能的放轻了脚步——虽然光着脚踩在地上本来就没有什么脚步声。
秦煜城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桌上文件有些乱,电脑屏幕已经休眠;书房的顶灯和书桌上的台灯都还亮着,过度的光亮让趴在桌面上的人连睡觉都皱着眉头。
看来是处理工作睡着了,还睡了有一段时间了。
牧沐站在书房门口看着秦煜城,发了会儿呆。
以前隔着文字还没什么感觉,但仔细想想,秦煜城这人从各个方面来说真的都挺惨的,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他好像都没有什么能够称得上是“朋友”的人。
作者眼里只有事业和打脸爽,没给他安排谈恋爱也没什么日常的内容,每个剧情不是在升级就是在升级的路上,仿佛事业就是这位主角的全部人生。
像牧沐这种得过且过的咸鱼,根本无法想象!
不过……
牧沐迈开腿,踩在书房的地毯上,蹑手蹑脚的给秦煜城关上了台灯和书房的灯。
不过他现在也没立场同情人家——毕竟秦煜城现在肯定特别想鲨了他!
牧沐心中长吁短叹,转头轻手轻脚的出了书房,顺手将书房门带上,虚掩。
完全关上的话,门栓扣上的声音可能会惊醒睡眠浅的人。
牧沐可不想让秦煜城这么早就醒过来,自由的时间还是越长越好。
阿宅并不想跟男主斗智斗勇!
牧沐走向厨房。
没睡好的话还是吃点好下咽也好消化的东西吧,比如粥什么的。
记得昨天翻冰箱和厨房的时候,好像有小米来着。
最好是再煮点红糖姜水。
秦煜城穿着短袖在空调房里趴着睡了一晚上,着凉的可能性挺大的。
牧沐老独居人了,对这些生活细节一清二楚。
牧沐没有看到,他离开书房的瞬间,原本趴着的秦煜城就睁开了双眼,盯着虚掩的房门,面上神情阴晴不定。
牧沐去门口套上拖鞋,用现成的食材煲了锅小米粥,见秦煜城还没出来,寻思这兄弟可能还没醒,就干脆上了昨天没有好好观赏过的露台。





我演不下去了 我演不下去了 第10节
阳台门一拉开迎面而来就是一股栀子花香。
牧沐看着门边上的四棵栀子,正值花期,白色的花朵开的标致又灿烂,一看就养得特别好。
再往外看还有石榴、月季、绣球、向日葵……
z市夏季炎热,很多植物在这种环境下都需要天天浇水,还有一部分需要每天早晚搬动,跟着太阳走。
牧沐有事没事就爱捣鼓这些,他在露台和楼顶花园转悠了一圈,果不其然找到了浇水用的软管和壶。
可惜这些植物了,牧沐一边浇水,一边十分遗憾的想道。
秦煜城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要卖掉这套房,把他塞到廉租房里去了。
牧沐对住廉租房没什么所谓,阿宅在哪里都可以宅,在哪里都能照顾好自己。到时候自己打打工积累点钱,只要秦煜城不赶尽杀绝,他怎么着都能活得下去。
但是这些绿植真的可惜了。
估计卖房的时候,这些植物也会被附赠卖掉。
下一任房主是秦煜城的小弟之一,八成也不太会照顾植物,这些绿植最终的下场大概就是嗝屁。
难得养得这么好。
牧沐摸了摸铁艺架上的多肉,把露台上浇水堆积的积水扫到下水口,看着攀上来的日头,放下扫帚,一抬头就透过落地窗看到秦煜城站在客厅里看着他。
不知道盯了多久。
牧沐吓得一个激灵。
草啊!牧沐崩溃。
这人真的跟个鬼一样!!
不对,秦煜城严格来说死过一次了,那说他是鬼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这位先生真的不考虑从事恐怖片的拍摄吗?
国产恐怖片市场如此低迷可能就是缺了您这颗蒙尘美玉!
牧沐站在阳台上,心跳得飞快,半晌没敢向屋里迈出一步。
秦煜城看着站在阳台上瑟缩着不敢进屋的牧沐,鼻尖嗅到了小米粥的清甜香味。
他的目光转向了厨房。
这可真是奇了。
牧沐以前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给家里做饭以及给绿植浇水了,就连家务都从来不主动伸手的。
但秦煜城不喜欢请保姆,他一直以来接受的家庭教育是——一起干家务活是联络家庭感情的一种方式。
毕竟当代社会,家庭双方普遍都很忙碌,一天能够一起吃顿饭,饭后能一起合作做一些家务看着电视聊聊天,已经是仅剩的家庭活动了。
秦煜城的印象里,牧沐一开始还是会动动手的,到了后来,科技进步飞快,扫地机器人和洗碗机之类的东西就迅速占据了家里的家务位置。
到了最后,需要他们自己动手的,也就只剩下了做饭和照顾绿植。
当然,那时候他体谅牧沐“身体不好”,这些活儿都是秦煜城自己做。
牧沐会做饭吗?
牧沐懂如何照料这些绿植吗?
牧沐会在他在书房睡着时,轻手轻脚的来帮忙关灯吗?
即便有四年的婚姻,秦煜城在思考这两个问题的时候,竟也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来。
但现在看来,牧沐是会的。
只是他以前从来不知道——或者从来没有资格体会到对方的照顾罢了。
秦煜城嘲弄地牵扯了一下嘴角,面无表情地走向了餐厅。
牧沐站在阳光底下深呼吸,感觉自己吸足了阳气,才重新走进了有秦煜城存在的阴间。
太惨了啊牧沐。
阿宅对自己表示了怜悯,然后也走进了餐厅。
秦煜城在厨房里盛粥。
牧沐站在餐厅里比对着餐厅跟房间以及大门的距离,不敢进去。
笑死,不会真的有人敢进去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厨房里可是有刀具的啊!
虽然原文里秦煜城从来没有自己亲自动过手,但这种事,谁说得准的。
不可以小看男人对绿帽的在意!
秦煜城偏头看向站在餐厅里的牧沐,对他露出个假笑:“你这么想跟我离婚?”
牧沐收回寻找逃生路线的目光,茫然:“?”
怎、怎么突然就出现了如此致命的选项?!
“还不够。”秦煜城走出厨房,停在牧沐面前。
牧沐:“??”
牧沐看了一眼秦煜城手里端着的粥,回忆了一下自己煲的粥的分量。
这还不够?
哇,秦煜城胃口很大嘛。
这就是撸铁猛男的食量吗?
秦煜城居高临下的看着牧沐:“再多努力一点讨好我。”
“……”
牧沐眼神一飘。
咳,原来不是说粥的分量。
“再努力一点讨好我。”秦煜城重复道,皮笑肉不笑,“我就考虑一下离婚。”
牧沐:“……?”
牧沐愣住。
什么?什么讨好?
等等,早起做个饭就算讨好了?
我的天哪,秦煜城以前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
牧沐差点控制不住自己油然而生的怜悯和慈爱。
可恶!
秦煜城惨得这出戏我都不知道往哪儿接!
牧沐低下头,拼尽全力绷住了险些失控的表情,超小声:“……嗯。”
秦煜城看着表面胆怯瑟缩却仍旧坚定要离婚的牧沐,内心毫无波动。
情绪被这人牵着鼻子走就完蛋了,秦煜城想。
不过是以退为进、欲擒故纵的把戏。
秦煜城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模样,坐到了餐桌前,安静地喝起了粥。
他倒要看看,这小骗子还有多少东西是他不知道的。
第五章
牧沐溜进厨房里,扭头看了一眼在餐厅里坐得端正的秦煜城。
不愧是正儿八经的男主,在自己家里吃个饭都挺胸直背,跟坐没坐相的阿宅完全不一样。
牧沐早餐有吃鸡蛋的习惯,不管是水煮蛋还是荷包蛋,不论做法,总之是要吃个蛋。
餐厅里坐着头会吃人的老虎,牧沐有点不想出去跟他同桌吃饭。
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正好弄个蛋。
牧沐拉开冰箱,拿了颗鸡蛋出来。
而后稍微迟疑了一下,又多拿了个蛋和一颗生姜。
看得出来,秦煜城和原主在目前还是有在好好生活的,不然冰箱里的食材也不会这么丰富。
牧沐想着,又从储物柜里拿了红糖、枸杞和红枣出来。
生姜切块,跟剩下的材料一起下锅,盖上盖开大火,煮十分钟。
期间把两颗水煮蛋也给搞定了。
秦煜城喝着粥,目光不自觉的被厨房的响动吸引过去。
阳光让室内铺了金辉,安宁的早晨能听到窗外的鸟鸣,与锅碗碰撞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充斥着让人浑身酥软的人间烟火气。
这声响,让人不自觉的就联想起诸如:家、陪伴与爱之类的美好意象。
这对秦煜城来说是很少见的景象。
以前,从来都是他处理好了一切之后,再去敲主卧的门,把牧沐叫起来。
他从未看到过牧沐在厨房里这样熟练忙碌的模样。
也很少看到牧沐这样顶着一头蓬松的乱发,匆匆忙忙的样子。
但秦煜城没能从这景象之中汲取到多少温暖。
在经历过背叛之后,如今再看到这番场面,只显得尤为讽刺。
秦煜城收回视线,喝了口粥。
牧沐对秦煜城的视线一无所觉。




我演不下去了 我演不下去了 第11节
他把滚烫滚烫的两颗水煮蛋分开,放进了装着冷水的两个碗里,转头关上火,把红糖姜水盛了出来。
牧沐端着一个蛋和一碗红糖姜水出了厨房,把两个碗都放在了秦煜城面前。
秦煜城抬眼看他。
“红糖姜水。”牧沐干巴巴地,“你昨晚上在书房睡了,预防感冒。”
他说完,不等秦煜城开口,转头回了厨房。
秦煜城看着那碗红糖姜水,神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冷冷淡淡的,让人看不出情绪。
牧沐端着自己那碗粥和蛋出来,发现秦煜城已经喝完了粥,正拿勺舀了一勺红糖姜水往嘴里送。
牧沐看着餐厅里这张八人座的长方形餐桌,避开了秦煜城对面的位置,在离他最远的角落里坐下了。
秦煜城没有反应。
牧沐拿出水煮蛋,一边剥一边希望秦煜城能一直闭嘴闭到出门上班。
创业嘛,肯定很忙,周末都不一定有什么空闲,更别说今天是工作日了。
祈祷nia。
牧沐是个非常认真负责的干饭人。
他妈以身作则,耳提面命,吃多少饭煮多少米,宁愿少做点也不可以浪费。
以至于牧沐吃饭的时候尤其沉浸认真。
秦煜城的目光落在牧沐剥鸡蛋的手上,对方的手指纤长白皙,骨节分明,用更具象一点的形容,就是这是一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秦煜城的记忆里,牧沐一向是能避免做家务就避免的——这个骗子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借口,让他心软,让他心甘情愿的去为他做那些事情。
所以牧沐的手一直都细嫩滑腻得如同婴儿。
而如今,这双手虽然隔着一段距离让他看不太清晰,但在温柔的朝阳下白得通透,手上婚戒的火彩落在手指上,漂亮得不像话。
秦煜城挪开了视线。
阿宅全然不知。
他常做家务和手工,手上细小的伤疤和茧子就没少过,不过这些瑕疵在一双本就非常漂亮的手上并不显得狰狞,反而有了另一种味道的美丽。
他对这些习以为常,于是觉得原主的手应该也是如此——只要经常做家务,手大概都是这样的吧。
不了解有钱人世界的阿宅理所当然的这样想着。
牧沐吃掉了鸡蛋,因为秦煜城一直没有别的突发状况而喜滋滋地喝起了粥。
秦煜城喝完了红糖姜水,额头因为生姜与热汤而冒出了一层细汗。
他放下碗和勺,指尖点了点桌面,发出“哒哒”两声。
牧沐抱着碗,警觉抬头。
秦煜城有那么一瞬间,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只抱着松果警惕天敌的松鼠。
牧沐放下碗:“?”
秦煜城问:“今天什么安排?”
牧沐:“……?”
牧沐惊了。
这问题没头没脑的,让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什么安排?谁安排?安排什么?
怎么?难不成原主本来还兼职秦煜城的秘书吗?!
这么一想好像也说得过去,如果不是在事业上有所参与,也不至于能把对方的财产转移得一干二净。
总不能是秦煜城傻不愣登,对原主信任到所有银行卡和资产材料都上缴吧?
那得是什么绝世好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牧沐脑子里警报“呜啦啦”的响了起来。
完蛋了。
他根本不知道秦煜城的日常安排!
原主的手机里也没有这种东西的记录啊!
别说日程安排了,就是原主的账单他都往前翻了半年,一点工资收入都没有。
牧沐当场傻住,疯狂回忆原主手机备忘录里的内容。
可恶!
没有!根本没有!
狗屎作者也半点没提过这个设定!
秦煜城看着愣住的牧沐,轻嗤。
他以前从来不去过问牧沐的事情,将自己所有的、最纯粹的信任交付给了对方,不论是资产还是生活,他都给了对方最大限度的自由。
结果呢?结果只是成了一个被人骗得团团转的小丑罢了。
看看牧沐的反应吧,他身为合法丈夫,只是问一句对方今天的安排,牧沐就惊讶到这种地步,足以见他先前的纵容有多离谱。
秦煜城面无表情,再一次敲了敲桌面,问:“你今天有什么安排?”
他这次加上了主语,牧沐瞬间就松了一大口气。
他就说嘛,原主的账单里根本没有工资收入——应该说,他连入账记录都很少,应该是没有工作的才对!
牧沐开口:“准备去……”话到一半顿了片刻,才接上,“准备去逛逛街。”
秦煜城察觉到了他那一瞬间的停顿,心中不由冷哼,对以前的自己嘲讽更甚。
——看啊,秦煜城,这个该死的骗子这么早就在欺骗你了。
牧沐见秦煜城不再提问,放下了心,继续埋头干饭。
他今天准备去周围逛逛,熟悉一下环境,顺便去找找有没有旧货市场。但是旧货市场这个目标实在太明确了,牧沐怕跟原主的人设不符,所以话到嘴边才改了口。
自认为应对得非常完美的阿宅喝完了粥,发现秦煜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餐厅,去洗澡了。
而他甚至在走前,还把自己的餐具洗干净放上了碗架。
牧沐愣了一下,也飞速洗完了碗,回了房间。
牧沐不知道原主什么毛病,衣帽间里几乎全都是裙子,还都是以那种包裹得非常严实的半袖淑女长裙为主。
可能是怕暴露假胸和小牧沐吧。
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搞点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呢?!
阿宅简直不能理解。
正在他面对着衣帽间陷入沉思的时候,牧沐听到了电梯“叮”的声响。
秦煜城出门了。
牧沐面对着一衣柜的裙子,扶了扶自己的假胸,叹气。
没办法了,先凑活穿着吧,等会儿就出去逛逛快销服装店,弄一身便宜简单的衣服。
牧沐拿了件半袖米色长裙,看着镜子里乱七八糟的头发,梳了梳老半晌,发现额前的那一撮刘海真的非常叛逆。
牧沐对着镜子看着歪七扭八的刘海,转头摸出手机开始求助网络。
当牧沐照着小蓝书里的空气刘海教程,研究明白了梳妆台上那些道具的用处,并把刘海打理好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
牧沐手里拿着铁刘海喷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对所有漂亮女生肃然起敬。
我的天呢。
当美女也太艰辛了!
这么一想,原主为了骗秦煜城真的付出了很多!
光凭这一梳妆台的美容护肤美发用具,牧沐就深觉秦煜城被原主骗到真的不冤。
不能怪秦煜城脑子不好,这真的是敌方过于努力。
牧沐唏嘘。
他收拾好梳妆台,摸了摸脖子。
他的喉结并不明显,可仰起头时还是能看到起伏。
虽然有的女生也会有相对明显的喉结,但出于心虚,牧沐还是去饰品柜里找个同色系的颈饰。
看饰品柜里琳琅满目的颈饰就知道了,原主也挺心虚的。
牧沐看了一眼手上的婚戒,担心意外弄丢,干脆摘下来放进了梳妆台上的戒指盒里。
他拿上手机,顺手往腰侧一摸,发现没口袋后又凝固了一瞬,转头去衣帽间取包。
妈的。
这就是女孩子的世界吗!
出门前竟然要做这么多准备,恐怖如斯!
牧沐拎着包,看着窗外已经不能称之为朝阳的日光,突然无比庆幸自己是个男的。
太难了,当女孩子也太难了!
换个性别人生的困难程度简直瞬间拔升好几倍!
牧沐的庆幸一直持续到他打开鞋柜试图寻找一双平底鞋为止。
我庆幸个屁。
现在遭受这种苦难的可是我本人。
牧沐木着一张脸拎出了昨天的坡跟凉鞋。
谁能想到,这竟然是整个鞋柜里底最低的一双!?




我演不下去了 我演不下去了 第12节
哇靠,女装到这种地步已经是一种有病的程度了吧!
牧沐骂骂咧咧的穿上鞋出了门。
他准备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物价,为自己以后脱离秦煜城、脱离原主本来的身份做一些初步的准备。
要租房,要吃饭,要买工具。
做手工的一些基础工具倒是不贵,还能去旧货市场里淘些便宜的旧物,重新打磨修改一番,就可以作为第一批的商品。
真正贵的,是为了打开销路而花费的推广费用。
牧沐还是第一次从头开始,心里没有什么数。
但就算心再虚,也是要硬着头皮迈出第一步的。
牧沐打开手机导航,率先导向了最近的商场。
他飞快的买了一身t恤牛仔裤,又买了双平底运动鞋,转头拿了顶鸭舌帽,戴上了口罩。
他又不是原主,万一在街上溜达的时候遇到了原主认识的人来打招呼,他简直能当场死亡。
牧沐换好了装扮,把之前的衣服放在超市的寄存柜里,在周围逛了一圈,心里有了点数之后搜了搜z市的旧货市场,转头直奔公交站。
牧沐只是单纯的在旧货市场看了一圈,并没有买,接着,在晚高峰之前踏上了回家的路。
旧货市场的东西都很便宜,比起网上的二手物品交易,牧沐还是更加信任看得见摸得着的旧货市场一些。
而且在旧货市场摆摊的,大都是些没能跟上时代的、上了年纪的人,出于某一方面隐秘的善意,牧沐也更加愿意来旧货市场买东西。
牧沐下了公交,去超市把先前的衣服取回来,一出商场,就忍不住把披散的长发拨到了一边。
z市七月份的气温把他热得够呛,不会扎头发的直男只能披着头发,背上汗湿了一大片。
牧沐再一次为美女的艰辛叹了口气,一边低头看着备忘录上记录下来的价目,一边蹭着树荫慢吞吞地往前走。
牧沐是个彻头彻尾的手工业者。
是眼看着就要被科技的浪潮拍死在沙滩上的那一批人。
而秦煜城就不同了,牧沐记得秦煜城的公司是主攻ai开发方面的,剧情刚开始的时候是刚过了天使轮,规模虽然不大但发展稳定。
牧沐拉下口罩摘掉帽子,扫脸进了小区。
哎,秦煜城就是那种眼看着就要把他拍死在沙滩上的科技浪潮的引领者。
牧沐唏嘘。
他拎着包和装衣服的纸袋,往前走了没两步,就看到了一颗迎风招展的橙红色脑袋。
牧沐一愣,飞快的反应过来。
那颗橙红色的脑袋……哦不是,那个有着一颗橙红色脑袋的人,就是秦煜城第一个、也是最得力的那个小弟。
柳高明。
这哥们儿是个富三代,家里干房地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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