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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安静的九乔
麻风村的秘密作坊就这样建了起来。
渐渐地,甜水镇的人也感受到了一些不同。
麻风村那里好像渐渐阔起来了。
以前麻风村的生活完全依靠甜水镇。病症刚起的那几年,镇上的人惦记着他们的亲友,总是主动把粮食送到村里去。
但是日久情疏,随着老一辈故去,年轻人渐渐忘记了他们那些“可怜的亲戚”,镇上也渐渐把麻风村看成了负担。食物有时送有时不送,甚至要麻风村的人冒险到甜水镇上来“提醒”,镇上才会不情不愿地送点东西去,还时不时地以“饥荒”为借口,让麻风村的人“自己想办法”。
乔治跑了一趟甜水镇之后,伯爵夫人自己掏钱,从镇上买了些物资支援麻风村。但镇上的人心中有数:以后这笔开支肯定还是会平摊到他们头上来的。
谁知一个月之后,麻风村的人拜托日瓦戈医生帮他们传递消息给商户们,开始在甜水镇上采购生活必需品了。
他们除了买粮食、盐,一些必要的药品之外,竟然还买了香料、布匹、花边、剪子、针线……全部按价付款,甚至所有送货去麻风村外的店主,都拿到了一成的“跑腿费”。
连麻风村都阔起来了!——甜水镇人目瞪口呆。
但只要有钱拿,这些店主都是乐意的。
甜水镇的镇长对麻风村起了疑心,时常在罗兰耳边提起。
“夫人,您说,这麻风村的人手头突然多了这些钱,他们是不是在做一些不法的勾当?”
罗兰板起了脸,说:“近几天来,一直是安德烈大人和那些村民之间有往来。”
“安德烈大人?”
镇长吓了一大跳,赶紧改换了嘴脸。
“夫人……我,我说错了。”
“安德烈大人宅心仁厚,一定是看不下去那村里的人孤苦伶仃,支援他们一点儿也是好的。只是……大人是不是太慷慨了一些?”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225节
这些给麻风村的钱,如果能给到镇子里,该有多好呀!
罗兰只好正色提醒镇长:“您难道忘记了安德烈大人的身份?他想要做什么,难道是我等可以妄加揣测的?”
镇长顿时哑了,心想:安德烈大人是国王的密探,那么他为麻风村的人花钱,也一定是奉了王命花钱。
没准是国王陛下不满于甜水镇以前对麻风村的忽视,派安德烈大人给出的警告。
“我明白了,伯爵夫人!”
镇长肃然向罗兰行礼,对伯爵夫人的“提醒”暗暗感激。
从此以后,镇长对麻风村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不仅亲自带人往麻风村送去物资,还特地来到村外,声情并茂地说了一大段致歉的话。
可是一见到村口的方向出现了两个穿灰袍戴红帽的人,镇长顿时抱头鼠窜,片刻也不敢停留。
罗兰听说这事之后,也忍俊不禁,给镇长送去一句评价:“叶公好龙……嗐,这该叫叶公道歉!”
镇长:……叶公是谁?
除却麻风村的秘密作坊以外,甜水镇和领地上的其他地方也在发展。
甜水镇成了香料的集散地。不少原本需要万里迢迢从海外运来的香料,竟然在这里出现了,而且品质不凡。
好些专门跑海运,采购香料的商人慕名而来,在镇上采购香料,甜水镇的镇中心广场俨然成了一个小小的香料交易市场。
甜水镇上原本是织户的家庭,也已经完成了对织机和纺织技术的改造。他们从法国东部广阔的牧场采购廉价的羊毛,纺成毛线,然后加入从北方进口的棉线,混纺成为“哔叽”。
织户们织出的新织料轻薄柔软,表面光亮,容易着色,而且结实程度比以前的羊毛面料要高出不少。
奥涅金兑现了他的诺言,高价收购了这种新的哔叽,而且把他全身上下的行头全都换成了新面料的。这个家伙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像是一只神气活现的孔雀,在镇中心晃来晃去。
也亏得他是个活的“衣服架子”、时尚达人,帅到爆炸的美男子。外地赶来甜水镇的客商见到他这只“花孔雀”,顿时感到眼前一亮,恨不得伸手去摸摸他的斗篷,拽拽他的袍子。
“哔叽”马上就被推销出去了。
织户们尝到了甜头,纷纷把“财富密码”教给他们在临镇的亲友——于是,改进织机的风头迅速从甜水镇延伸到了邻近的镇子,就像香料种植也迅速推广出去一样。
保尔则带着他的工程队,马不停蹄地修建供外来者临时住宿的旅店。
这些旅店原本是想修给前来“甜水镇”朝圣的外来者的,谁知新修出来的先给外地来的客商占满了。
他们大多驾着马车,经过崎岖不平的道路,把甜水镇需要的货物送到这里来,在广场上交易,然后采购甜水镇和周边地区的各项出产,交易都完成之后,就享受一下那间著名餐厅的美食,见识一下当地的“新式住宅”。
罗兰见到她的领地车马繁忙的景象,有一点高兴不起来。
要想富,先修路——甜水镇的交通问题,到底还是制约发展的一项瓶颈。
她倒是完全不知道,每天她和保尔等人一起勘察镇子周围的环境,规划那些更大的“基建工程”的时候,总有一对昏花的老眼躲在暗处,向她投去憎恶的眼光。
“伯爵大人,德·拉费尔伯爵大人,您怎么就不回到您的领地上来?”
“再这样下去,您的领地就快要被魔鬼给占领了。”
“伯爵夫人就是魔鬼,镇长是她的走狗!”
“上帝啊,让伯爵大人,这片领地的真正主人,赶紧回来吧!”
本堂神甫弗劳伦时时都能听见瘪着嘴的布朗太太这般在教堂里祷告。
弗劳伦:……就很无语。
第164章 、三剑客位面38
德·拉费尔伯爵,也就是化名“阿托斯”的火~枪手,在巴黎的日子过得十分悠闲。
他一进入国王的火~枪队,就得到了德·特雷维尔先生的赏识,并且结交了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
他们一起在巴黎与人寻衅、斗剑、喝酒、品评女人……
阿托斯几乎完全从过去那桩,足以毁灭他名誉的“丑闻”中摆脱出来。
只是午夜梦回,他还是会从梦中惊醒,他还是会梦见那张美艳绝伦的脸。那张脸曾经把他迷得神魂颠倒,但是也曾经在他手下变得狰狞无比,凄惨至极地死去。
“她已经死了,别再想她了。”
阿托斯告诉自己,“死人有什么好想的。”
他会想象她被吊在树上,死在人迹不至的深林里。那里有数不尽的野兽,还有食腐的秃鹫。她就算拥有再美好的容颜,最后也必然会化为一摊枯骨。
阿托斯自认为不会有负罪感,因为他认定了她是个女犯人。
——她肩膀上烙印了一朵百合花,这是她曾经接受审判与刑罚的证明。
一个女犯人,竟然还敢肖想嫁给贵族,嫁给领地上的领主?
阿托斯摇摇头:到底是他一时软弱,贪恋浪漫和诗意,被美色所迷惑,竟然娶了她。
可是她确实是美的,而且极其聪明。
阿托斯不无遗憾地认定:在成为伯爵夫人之后,她无论是外表还是气质,言谈举止,一言一行,都完全配得上伯爵夫人的称号。
如果当年她不曾从马上摔下来,自己从不曾发现她肩膀上的烙印——他现在应该还和她生活在一起,日子过得很开心吧?
每当阿托斯想到这里,就会伸手去抓盛满葡萄酒的酒瓶,把自己灌到烂醉,这样就可以忘记她,忘记过去那些快活的日子。
自己还是爱她的……
醉得迷迷糊糊的阿托斯会这样想。
可一旦醒来,阿托斯却只会为德·拉费尔这个姓氏的清白无暇而感到庆幸。
这段时间里,由于红衣主教黎舍留不在,巴黎风平浪静。既不存在红衣主教与王太后相争,也不存在红衣主教与王后相争。
大家的日子都很好过。
谁知黎舍留遇刺的消息像晴天霹雳一样传来。
国王大惊失色,寝食难安。
王太后则百般狡辩,试图撇清。
但谁让她先行“矫诏”,宣布首相革职的?
好在黎舍留安然无恙的消息又随后送到。
按照他那睚眦必报的个性,人人都能预见,首相回归巴黎之时,就是一场暴风骤雨来临之时。黎舍留必然会对他的政敌们发起闪电般的攻击,并且杜绝任何他们东山再起的机会。
一时间,黎舍留的政敌们瑟瑟发抖,人人自危。
法国的红衣主教,出门巡视教区,竟然也能把握机会铲除政敌,这在政坛上也是没谁了。
但是阿托斯听说这消息之后,唯一关心的就只有红衣主教遇刺的地点——甜水镇。
这不就是他庄园附近的镇子?
红衣主教是在他庄园附近被人行刺的?还是一大群刺客与暴徒?还使用了火绳枪砰砰砰砰?
阿托斯不免担心不已——镇上的人有没有受伤,人心可还稳定,税收还能不能收上来……红衣主教对于当地领主缺席这事,有没有任何意见?
他给老管家约翰寄信。没几天,回信就寄到了,但信上丝毫不提上次行刺的事,约翰只写了和以前一模一样的官样文章:“来信收讫,诸事皆安,请大人勿念。”
阿托斯寻思他是不是该回自己的领地去看一看,于是去找德·特雷维尔先生请假。
德·特雷维尔先生爽快地准了阿托斯的假,却说:“红衣主教大人提到了您,他似乎对您很赏识。你要是不急着休假,我倒是可以把你引荐给他。”
阿托斯婉言谢绝了,只说自己是国王陛下的火~枪手,倒是不便结交首相。
这样的态度令德·特雷维尔先生很满意,他本就担心黎舍留“挖墙脚”,把阿托斯这样高贵优雅的强者给挖到红衣主教麾下。
阿托斯告别火~枪队队长之后,一边思考这事,一边匆匆赶回住所,吩咐自己的跟班收拾行李,准备回乡。
他刚开始以为红衣主教是因为甜水镇才听说了他,着意结交他的。
但是仔细一想,阿托斯顿时觉得背上冷汗微冒——阿托斯就是德·拉费尔伯爵,是甜水镇所在领地的领主,这件事全巴黎都没有人知道啊!
红衣主教究竟是怎样知道的?
一天后,阿托斯没能从巴黎走成。
他和红衣主教麾下一名叫做朱萨克的剑客决斗,斗了个两败俱伤。对方中了两剑,阿托斯也受了重伤——没办法,只能留在巴黎,老老实实等伤养好了再说。
阿托斯的事更加坐实了红衣主教“气量小”、“睚眦必报”一类的传言。
殊不知黎舍留听到消息,在自己的寓所里笑望着蹲在手边的大橘,说:“这样可以给她再争取一点时间,你说,对不对?”
巴黎的事罗兰完全不知道,毕竟这个位面里几乎完全没有即时通讯设备,连报纸一列的新闻传播工具,在巴黎之外也极其少见。
她和她领地上的人们正热火朝天地张罗着修路。
他们正在修建的道路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朝圣”之路。
这一定程度上也要拜黎舍留之赐。法国的红衣主教致信罗马教廷,详述了他在甜水镇亲眼所见的“显圣”。
罗马教廷很爽快地回复黎舍留,正式封希刺克厉夫为“圣人”——“圣希刺克厉夫”。
消息在法国各个教区传开,连邻近的国家如比利时、西班牙都听说了。
听说法国的小镇上竟然出现了一个活着的“圣人”,无数虔诚信仰上帝的普通人纷纷上路,赶来甜水镇,要拜见希刺克厉夫。
希刺克厉夫现在也终于锻炼得脸皮厚了一点,见到信众会伸出手去“赐福”,并勉励两句。
日瓦戈医生终日陪伴在希刺克厉夫身边——因为总有些虔诚的天主教徒会因为自身的病痛来找希刺克厉夫求助。
这可是医学生发挥专业特长的大好时机。
再加上日瓦戈进入位面不久,药物“储备”比较丰富,果然被他“妙手回春”,接连治好了好几个前来朝圣的百姓。
等到这些人回去,自然是大加宣扬,把甜水镇和希刺克厉夫吹得神乎其神。他们的宣传给这里刚刚打响的名气添砖加瓦,甜水镇作为新的“圣地”,俨然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所在。
“朝圣者”给甜水镇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保尔他们一天到晚都在盖房子,可是盖房子的速度还是赶不上人潮涌来的速度。
不少朝圣者选择在甜水镇周边露宿,给甜水镇造成了一定的环境压力。罗兰不得不再安排专人,搭建临时设施,帮助解决朝圣者的吃喝拉撒睡。
道路也给甜水镇带来了很多局限。
由于甜水镇涌进了大量的朝圣者,挤占了原本就不宽裕的货物运输空间。货物贩运就更缓慢了。
而镇上的人需要更多从外地运进粮食和食材,否则他们自己也会缺少足够的口粮。
罗兰和保尔等人则大感无奈——他们已经把道路扩建的工程一一都规划好了,眼下就缺人手,暂时还没办法动手修路。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226节
谁知这个问题,被希刺克厉夫一句话给解决了。
希刺克厉夫在某天给朝圣者们赐福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我很荣幸,有这些道路把你们带到我的身边来接受天主的赐福……”
他最近说这些话已经能做到丝毫不会脸红了。
“如果这些道路能再宽广一些就好了——”
朝圣者被希刺克厉夫的态度感动得热泪盈眶。
他们一起向希刺克厉夫伸出手臂,同时:“只要是圣人的意志,我们都愿意遵循。圣人,您是希望由我们来帮着修路吗?”
希刺克厉夫虽然最近一直在努力扮演“圣人”的角色,但他内里一直有一颗脚踏实地的心。听见朝圣者们的表态,他顿时把这消息递给了罗兰:
“米莱迪,我们为什么不让朝圣者来帮助修路呢?本就是方便人们往来交通的大事好事。”
罗兰倒没有将这事情看得那么简单。
“能把大家的力量都利用起来,的确是一件好事。只不过修路的工程比较复杂,也需要一定的技能。朝圣者在甜水镇附近只逗留很短的一段时间,刚刚赋予他们新的技能,一转脸,人又都回乡了。”
“我是担心,这样我们的人投入的精力和资源可能比原来还要多。”
希刺克厉夫点点头,表示能理解罗兰的顾虑。
“但是您以前也说过的,米莱迪,我们进入位面的人不擅长搬砖,但是这修路……我们最缺的就是搬砖的人啊!”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
是的,希刺克厉夫的“封圣”给甜水镇带来了大量虔诚的普通人。这些人只要有序地组织起来,就能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
罗兰思考了一会儿,果断地点了头。
于是甜水镇上的几个“骨干”又开了一次会,决定了若干重要议题,重新分配了任务——水陆两条“朝圣之路”的修建计划至此开始。
从第二天开始,希刺克厉夫见到前来祈福的普通人,嘴里也换了说辞:
“上帝把你带到这里是有原因的。”
“你是上帝挑选之人。”
“甜水镇需要你,上帝需要你……”
朝圣者至此已经觉得浑身轻飘飘的,似乎已经见到了天堂的影子。
他们虔诚地问:“圣人啊,上帝需要我们做什么?”
希刺克厉夫微微一笑,面色庄严,轻轻吐出两个字:
“搬砖——”
第165章 、三剑客位面39
卢克·蒙彼埃跟随父母,走了很长的路,终于来到了距离甜水镇最近的一个镇子上。
他们是和一个“朝圣团”一起行动的。父母说,出门在外,这样会安全一点。
这年头,走在道上并不安全,要么得提防剪径夺财的大盗,要么得防备树丛中冷不丁蹿出的野狼野狗。
卢克心想:他和父母都没有什么钱,强盗是肯定不怕的,至于野狼野狗么……他还是紧紧跟着“朝圣团”,不要掉队的好。
在离开家之前,卢克对于“朝圣”这回事,完全没有概念。
但他很高兴有机会能够离开家。
他长到九岁了,还从未有机会离家十法里开外。甚至跑到树林里去捡松果、采蘑菇和树莓,父母也要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走得太远。
按照爸爸的说法,只要离开家十法里以上,就很难再找到回家的路——到处都是向远方蔓延的黑色森林,道路不知通向哪里。卢克不会写字,更加不会拼写自家村庄的名字,他可能都不知道该怎么问路。
跟随村里的朝圣团一起出行,可能是唯一能够确保他们能安全返回家中的方法。
至于为什么要去“朝圣”——包括卢克在内,人人都认为,甜水镇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
“圣人”的圣迹早已传遍四方,卢克自己不止一次地听过本地的牧师歌颂“圣希刺克厉夫”的伟绩。
虽然每次牧师讲的细节都不大一样,但是人们每一次都听得津津有味:圣希刺克厉夫就这么凭空消失,然后又凭空出现……上帝赋予了他不死的生命,由他来保护虔诚的人民。
但真正吸引很多人去朝圣的,不是希刺克厉夫的“隐身术”——卢克总是认为圣人这不是什么“死而复生”,纯粹就是“隐身术”。
朝圣最吸引人的,是人们能得到圣人的庇佑,已有的病症多半能够求得良药。就算是没病的,朝圣回来,也能“得到上帝的庇佑”,从此没病没灾。
说实话这卢克是不大相信的,他见过太多人年纪轻轻就“进天堂”去了。他的一个哥哥,一个小弟弟,都是这样。他觉得自己以后多半也会这样。
说真话,要活到爸爸妈妈的那个年纪……挺难的。
但现在他们这一行人总算是平平安安地来到甜水镇附近,按照其他人的说法,只要再走一天,他们就能抵达甜水镇,见到“圣希刺克厉夫”了。
“各位,趁你们还没到甜水镇,赶紧提醒你们一声。”
有个穿着法袍的教士把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朝圣团”全部聚在一起。
“甜水镇可不比咱们小地方,那里的规矩特别大。”
卢克顿时感觉身边的人们都是一阵紧张。
但是人们都在硬撑:“圣人驻地,规矩当然大。”
“没关系我们会守规矩。”
“保证!”
教士四下里张望一圈:“有识字的没有?”
五六个朝圣团里,竟然只有一个男人是识字的。那教士就给了他一本小册子,让他读给所有人听,如还有不懂,他回头再来解释。
卢克留神盯着那本小册子,只听那个男人逐字逐字地读:“朝圣者卫生需知……”
卢克和他的父母听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原来“朝圣”的规矩,竟然是要“讲卫生”,吃东西之前要先洗手,有条件的话尽量换洗衣物,不得随地方便,必须要去指定地点,而且要洗手……
所有人听了之后都哀叹:“果然,规矩真大!”
但卢克看看自己,觉得既然是去见圣人,自然得收拾得干净一点儿。他低头望望自己又黑又脏的双手,再看看远处正送上来的食物,忍不住用力将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才敢伸手去抓提供给朝圣者的饮食……
第二天,卢克和他的父母到了甜水镇。
他们晕头转向,必经从未看见过这样规模的城镇:这里的教堂钟楼直冲天际,镇上整齐坐落着一排又一排的房屋,式样都是他们在家乡从未看见过的。
在这里的街道上,他们见到了平生所见过人数最多的人群……他们被告知这里不仅仅是一个“圣地”,也是一个繁盛的商品集散地。
卢克的父母一左一右,紧紧牵着卢克,生怕他走丢。
“带着儿童的朝圣者吗?请往这边来。”
有人看见了他们,立即把卢克一家人叫到一边,发给他们每人一个徽章,让父母和卢克都佩戴在身上。
“如果有人口走失,就只要到教堂下面的‘失娃招领处’等待。附近的工作人员自然会把独自一人的儿童送到那里。”
“这是独特的徽章,所以你们不必担心会有人冒领你们的孩子。”
卢克抬头看看,爸爸妈妈果然都松了一口气。
带孩子的朝圣者也有好处,可以通过“优先渠道”见到圣人。
卢克感觉自己没有等很久,就和父母一道,被带到了希刺克厉夫的面前。
希刺克厉夫见到卢克特地换上了事先洗干净的衣服,顿时点头赞扬:“孩子,保持在这里学到的卫生习惯,你会因此终身受益。”
他从身边拿出一块事先漆成黑色的小木板,木板上贴着一排怪模怪样的符号。希刺克厉夫把这块小木板送给了卢克,勉励他:“这上面是字母表,相信你能找到一个认识字的人,乡村牧师也好,大户人家的管家也好,向他请教拼写。”
“等到你认识到了足够多的词,你就能读书。”
“这将改变你的一生。”
希刺克厉夫揉揉卢克的脑袋:“去吧,上帝会保佑你。”
接着,卢克和他的父母就从圣人面前被带离。因为还有很多人排在他们后面,等着要去见希刺克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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