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都穿了[古穿今]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荼蘼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写小说就是一种幻想,荼蘼也希望现实中会有朋友送我驴家的包包,笑死,作为一个宅得不能再宅的人,荼蘼根本没有朋友,只能寄希望于小敖念书后,能在家长群里认识一些朋友了【心酸】
76、
第76章 第七十六章、
晚上十一点, 元煊文才结束一天的忙碌,回到了自己的别墅里。
公司刚刚创立不久,哪怕是元煊文不差钱, 也没那么快能够组建起新公司的人员班子, 其实要不论质量的话,只要许以高薪, 也确实是能很快的组起一个完善的队伍。
然而这家科技公司对元煊文来说, 并不是一次小打小闹的试水, 而是他热爱到愿意抛下家族生意, 为之奋斗的事业。
元煊文对自己的新公司抱了很大的希望,这家名为‘创世纪’的科技公司,从筹备初始, 他就事事亲历亲为,大到公司的办公选址, 小到公司里的每一名技术员, 都是他亲自挑选出来的。
今天元煊文之所以这么晚回家,就是因为他好不容易约到了一位从国家科技院退下来的老研究专家, 他想说动对方加入自己的公司。
国家机构的研究专家都是签了保密协议的,不过老专家是年纪到了才退休的, 两年之前, 他手里就没有什么重要的研究项目了,加上元家从建国开始做的就是军工生意,一直过的就是和政府各大重要部门打交道的日子, 所以元煊文邀请老专家加入自己的科技公司,原则上来说并没有任何问题,国家又不限制退休专家再就业。
以后‘创世纪’主要的研究方向是智能机器人,这一块也是目前国家大力扶持的, 原本元煊文以为自己开出丰厚的报酬,专家肯定会答应自己的邀请。
然而元煊文却想错了,老专家勤勤恳恳工作了一辈子,好不容易退休了,就想过过养鱼种花的日子,他家里条件不差,也不需要他六十岁了还要出去工作养家。
元煊文一直在老专家家里磨到晚上十点,最后老专家终于松了口,不过他不是同意元煊文的聘请,而是愿意作为公司的研究顾问。
所谓的研究顾问,就是只负者攻克技术方面的难题,不用每天准时到公司打卡上下班,可以自己在家里工作,自由度更高。
这人一上了年纪,就不喜欢束缚和规矩,老专家以前在研究院就是被各种条条框框和规矩束缚着,好不容易熬到退休了,他才不会傻到又回到以前的生活。
对方态度坚决,元煊文知道自己再痴缠下去也没用了,所以只能接受对方的提议,同意专家以研究顾问的身份加入自己的公司。
元煊文十一点回家,洗漱花去半个小时,等他躺到床上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十一点半了。
这个时间已经晚于元煊文平常休息的时间了,躺在柔软的床上后,他很快就闭着眼睛坠入了黑沉的梦里。
元煊文的这个梦很奇怪,在梦里他好像从一个婴孩开始,重又新活了一次一样。
元煊文一有意识,身边就是一片哭嚎,梦里的人都说着方言,不过元家有一个在老宅工作了二十几年的阿姨是巴蜀人,她平常说话的调子和现在这些人说的方言差不多,所以他连蒙带猜的,倒也弄懂了大部分的内容。
他梦里的这个地方好像是刚刚发生了一场水灾,死了很多的人,两天前,他此时这具身体的父亲,带着村里幸存的青壮年去了县城找粮食,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天,去县城的人却一个都没有回来。
这会儿家里被村里的人团团围住了,他们家里都有人跟着元煊文这个身体的父亲进城了,他们迟迟等不到儿子(丈夫)回家,就找到这里来要人了。
听着周围嘈杂的争吵和谩骂,元煊文默默的在心里想:这个梦真是真实得可怕。
要不是梦里的身体实在是太小了,手脚好像都不听使唤,元煊文肯定会伸手掐自己一把,把自己从这个莫名其妙的梦里弄醒。
元煊文把身边的各种争执声当成背景音,自顾自己盘算着自己明天的工作安排。
不得不说,元煊文也是很敬业了,连做梦都想的都是公司的事情。
元煊文想着想着,不知道怎么地,这眼皮就越来越沉,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屋里乌泱泱的人已经散开了,他被一个女人抱在怀里,他嘴里还好像塞着什么东西。
元煊文定了定心神,才发现自己嘴里塞着的是女人的那物。
作为一个思想健全,三观正直的现代人,此情此景让元煊文如遭雷劈。
元煊文既不是变态,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等他意识到自己现在正在做的事情后,就忙不迭的想用舌头把嘴里的东西抵出来。
然而元煊文所在的身体好像有自己的想法一样,明明他想得是感觉吐出来,他的身体却紧紧的含着那物不愿意撒口。
这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形容,就像是一个人的意识和身体分开了,脑子里是一个想法,身体做出的动作却是和自己的意志完全相悖的。
几番尝试无果后,元煊文只得放弃了挣扎,他安慰自己,这个女人是这具身体的母亲,母亲给孩子喂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要不这样想的话,他真的无法面对眼前的场面。
元煊文尽量的放空自己的思绪,努力忽视自己此时的各种感觉,他心中暗恼,自己怎么会做这样的梦?难道是最近太忙了,他的精神出了问题?
然而抱着他的女人却十分忧愁的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娘,我到现在还没奶水,这可怎么办。”
元煊文的意识附在这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身上,连带着视线也和这个小孩子共享了,他现在就像是得了八百度的近视一样,看东西只能看清楚眼前模糊的一个轮廓,要不是抱着他的女人突然出声,他还不知道屋内还有第二个人。
元煊文现在视线虽然有限,但是听力好像没受多大的印象,他听到屋里一个声音更加年长的女声长吁短叹了好一阵后,才出声说道:“唉!这孩子命苦,生在了这么个灾年,你都已经好几天没吃过一顿饱饭了,又哪里能有奶水给他吃呢,家里还有剩下两把小米,我去煮一点米汤给孩子喝,好歹能够撑一下,也不知道大郎他们能不能找到粮食,要是去县里都找不到粮食,那我们真就没有活路了。”
待年长一些女人离开后,抱着元煊文的妇人也意识到自己没有奶水,怀里的孩子一直在白费劲,她也不甘心的放弃了哺乳,嘴里的东西挪开后,元煊文如释重负,要不是这具身体不听他的话,他何至于受这么久的折磨。。
元煊文胡乱的想事情的时候,他这具身体却又不安分的折腾了起来,这小东西才出生没两天,连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但是他这哭起来的动静却真不小。
幼儿的哭声让人心烦,哪怕元煊文此时附身在这具身体上,他也恨不得能凭空多长出两只手,好捂住这小鬼的嘴巴,让他能够安静一会儿。
小东西哭了好一会儿后,元煊文就感觉有温热的液体流进了他的嘴巴,他控制不了这具身份的行动,却能接收到这具身体的所有感知系统传来的信息。
一口液体流进喉咙,元煊文就知道这具身体此时喝的是温水,普普通通的温水,喝在嘴里还有一股淡淡的泥沙味。
是了,这个东西才发生过洪灾,水质也会跟着受影响。
元煊文的理智在狂吼,洪水过后的到处都是人和动物的尸体,这水里不知道有多少的病毒和细菌,这水不安全,不能喝!然而他附身的这具身体却张着嘴巴,把女人送到嘴边的水一勺一勺的喝了一个精光。
肚子里有了东西后,小东西总算是停止了哭泣,他实在是饿极了,这种饥饿的感觉附身的元煊文也感同身受。
几口水下肚,元煊文的眼前又黑了下来,这是他附身的身体又睡着了的原因。
元煊文觉得这个梦真是奇怪,好好地他为什么会梦到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他就算是做梦,也该梦到智能机器人什么的吧?像这样好想大脑以下全都瘫痪了的梦,做起来有什么意思。
元煊文想醒却醒不过来,最后只能无奈的继续‘做梦’。
之后元煊文附身在这个小婴儿的身上,喝了两次米汤、五次白水,他唯一觉得庆幸的,就是这具身体的母亲意识到自己确实有奶水,所以终于放弃了给这具身体喂奶的打算。
又一次跟着这具身体失去意识之前,元煊文烦躁的想——这个梦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醒?
然而这场梦迟迟没有结束,元煊文附身在小孩子的身上,又度过了两天。
这两天过得特别的不容易,因为——这个家里已经没有粮食了,一直省着,一天只煮两次的大米也全部用完了,这一两天,小东西的母亲和爷爷奶奶都没有吃东西,饿了就只能往肚子里灌下几海碗水。
晚上元煊文听着这具身体的奶奶和爷爷计划着明天要步行去山里找能吃的东西,让小东西的母亲一个人在家里要锁好门,家里的柴刀到时候就留下来给她防身。
元煊文十分赞同的点了点头,觉得两个老人考虑得很周全,在这样的乱世,一个刚生产没几天的女人和一个婴孩留在家里确实危险。
又一晚上过去,家里只剩女人和小东西两个人了,元煊文已经饿得不行了,不是他饿,而是他附身的这具身体很饿,他附身在小东西的身上,小东西饿,就好像他自己也跟着饿了好几顿了一样。
因为饥饿,小东西的哭声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洪亮了,他的哭声变得跟幼猫叫声一样微弱。
孩子微弱的哭声,让人听着就觉得揪心。
眼下的处境让元煊文十分的着急,虽然他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做梦,可小东西还这么小,再这么下去的话,他肯定会被饿死的。
这都好几天了,小东西每天只能喝三次米汤,其他时候只能喝温水,家里的大米用完后,小东西已经大半天加一整个晚上没有进食了,这么小的孩子,只靠一点清水是绝对活不下去的。
就算是在梦里,元煊文也不想小东西被饿死,他才出生没几天,还这么小,不应该就这样死去。
元煊文着急,这具身体的母亲更加着急,她又端了水过来,想要喂孩子水,然而小东西好像也知道喝水填不饱肚子一样,勺子递到他嘴边后,他说是什么都不愿意张嘴了。
女人没有办法,只能抱着孩子在屋里一圈一圈的走,试图用这种方法把他哄睡。
——睡着了就不会饿了。
然而饥饿让小家伙毫无睡意,因为没有力气,他只能窝在母亲的怀里,抽泣着发出一声声微弱的哭声。
听着孩子的哭声,女人心如刀搅,元煊文感觉到她把自己附身的这具身体放到了床上,他为小家伙现在的身体情况焦心,也不顾上女人放下身体后做什么去了。
然而没过一会,一根指头就塞到了小东西的嘴里,因为饥饿,手指一进嘴,小东西就急不可耐的吸吮了起来。
女人一边拍着小东西的背,一边轻声哄到:“喝吧,喝吧,喝饱了大宝就不饿了!”
女人话音刚落,元煊文就尝到了鲜血的猩甜味。
元煊文不傻,他马上就明白了,女人为了替孩子缓解饥饿,刚才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试图用鲜血哺育自己。
这种为了孩子不顾一切的母爱,深深的震撼住了元煊文。
在现实生活中,元煊文的母亲生下他后就和他父亲离了婚,所以不别说是鲜血了,就是母亲的母乳,他都没有喝过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写到男主觉醒记忆了,就这一章,下一章还是写女主家的事情,男主的事情就穿插着写。
77、
第77章 第七十七章、
景晴送了苗妙妙一个驴家的包包, 第二天就得到了苗妙妙回赠的一顶发冠。
苗妙妙见景晴在之前民乐大赛上穿的是汉服,十分坚定的认为她也是个袍子,和自己拥有共同的爱好。
说起来也是巧了, 苗妙妙回赠给景晴的这顶发冠原本是她替自己买的,从下单到东西送到手里, 她足足等了三个多月, 前两天才刚收到实物, 这是她原本准备拿到六月份的汉服节时佩戴。
苗妙妙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之前只是随口提了一句,很喜欢这款包,可惜没有买到, 景晴就把她的话记在了心上, 竟然还特意再去买了一只包送给自己。
先不说这份礼物原有的价值,只是景晴的这一份心意,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苗妙妙打小人缘就好,从小到大,她也收到过朋友许多的礼物, 但是在众多的礼物中, 景晴这次送给她的礼物绝对是最珍贵的。
苗妙妙所在的圈子又不是什么纸醉金迷的上流圈子, 十几岁的小姑娘,关系再好也没有一出手就是一个奢侈品包的, 毕竟收了人家的礼物, 也得考虑回礼不是?
苗妙妙心里无比庆幸的是——像景晴这样大手笔的朋友, 自己就只有这一个, 不然只是回赠礼物,就足够让她破产。
全家都穿了[古穿今] 全家都穿了[古穿今] 第61节
这次苗妙妙回赠给景晴的那顶‘万家’的百花冠,价格虽然没有她送的包高, 但也是她花了两万多大洋才买到手的,虽然不算顶贵的东西,但已经是苗妙妙手中目前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要知道当时为了买下这顶发冠,苗妙妙可是咬着牙掏空了自己去年存下的压岁钱。
发冠到手后,苗妙妙还一次都没上过头,只舍得在假发上戴着拍了一张照片发朋友圈。
要不是有这一顶发冠在,短时间里,苗妙妙还真是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礼物来。
景晴也看过苗妙妙的这条朋友圈,她知道苗妙妙十分喜欢这顶发冠,本来她是不想收这个礼物的,她库房里各种材质,各种样式的发冠多得是,苗妙妙送的这个发冠她拿回去也没什么机会佩戴。
但是景晴担心自己不收下礼物,苗妙妙会不高兴,让她们的关系生分了,犹豫了好半晌后她还是收下了这顶发冠。
在景晴看来,这款价值五位数,主打天然珍珠、宝石的发冠,真的算不上太好看。
这发冠说是鎏金的,其实就是铜质主体外镀了金薄薄的一层黄金,根本没什么收藏价值。
在大周朝,也有那种家世不太好,但是死要面子的人,会戴鎏金的首饰来给自己撑场面,但是这种事情,没被人看出来还好,一旦被人看出来了,那可是很尴尬的事情。
再说这发冠上镶嵌的各种珍珠和天然翡翠,黄豆大小的翡翠颗粒,不知道是不是从边角料上取下来的,成色也是一般得不能再一般了,根本就不值什么钱。
景晴的库房里的发冠,每一顶都精美贵重,都是大周朝的工匠花了许费了许多的时间和心力制作的,其中最贵重的是一顶赤金镶嵌玛瑙和顶级红珊瑚的发冠,价值最低的也是一顶赤金镶珍珠的发冠。
景晴在现代穿古装的机会本来就不多,每一次她都想从自己那几大箱首饰珠翠里挑出最好看的戴在身上,那么多好看的发冠她都没还机会戴出去见人,这百花冠拿回去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才会拿出来佩戴了。
景晴收下了发冠,苗妙妙特别的高兴,她趁机邀请景晴和自己一起去参加六月在苏市举办的汉服节。
要参加汉服节就得去苏市,活了十几年,景晴从来就没有一个人去过这么远的地方,所以不管苗妙妙怎么劝说,她都没有立马答应,而是坚持要回去和家人商量过后才能答复她。
短暂的放松之后,景晴稍微调整过自己的状态后,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接下来的比赛中。
但凡是有参加比赛的这种场合,都是赵华兰给景晴搭配的衣裳首饰。
之前参加民乐大赛的时候,景晴还要自己化妆做造型,这次的比赛是tv举办的,要去电视台录制,电视台本来就有一批化妆师。
从这次的初赛开始,后面的比赛录制好后都会在电视上播放,电视台十分的看重舞台效果,所以民乐大赛的休息室里,也有三名化妆师负责给选手们化妆和造型。
景晴觉得现代古装电视剧里的发髻梳得都不太像样,所以在家里就让楚绣娘替她挽了一个飞仙髻后,她才动身去了电视台。
给景晴化妆的是个老资历的化妆师,给许多来电视台录制节目的明星化过妆,给景晴化妆的时候,她一直在夸景晴皮肤好,一通夸赞过后,她还自顾自地感叹到:“还是年轻好,十六、七岁的年纪,皮肤嫩得像能掐出水一样,素着一张脸就是青春洋溢的样子,哪像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阿姨,平常不往脸上糊几层化妆品,根本就没法出门见人。”
景晴端坐在化妆台前,笑着说道:“我看姐姐你的皮肤也好得很,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女人就没有不喜欢被人夸的,尤其是从景晴这个的漂亮小姑娘嘴里说出来的话,平白就让人多了几分让人信服。
化妆师被景晴夸得心花怒放,直接放下手里拿着的粉底液,转而从化妆箱里重新拿了一盒粉饼出来。
化妆师打开粉底盒后,凑到景晴耳边小声说道:“这盒粉底粉质好,不伤皮肤,上出来的底妆看起来也干净。”
景晴随意的看了一眼,这是某奢侈品出的粉饼,听着化妆师话里这意思,一般给人化妆的时候,她是不会用这盒粉饼的。
也是此时,景晴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一件事情,貌似整个休息室的选手,是混用化妆师手里的化妆品的?
还不说这些化妆品之前已经有很多人用过了。
一想到这里,景晴浑身都不自在了起来,她心里后悔自己早上为什么要赖床,早起了半个小时自己把妆化了不好吗?再不济她早上出门的时候也该把自己的化妆包带上,这样就不用和别人混用一样的化妆品了。
涂口红的时候,景晴脸上的抗拒实在太过明显,化妆师做这一行这么多年了,一眼就看出了她心中所想。
这要是对着其他的参赛选手,化妆师肯定会说对方这是矫情,除了自带口红的选手,其他参赛选手乃至电视台的其他人,那都是和别人混用口红的。
然而化妆师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的样子实在是太乖了,说话又好听,所以当她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时候,她原本要说话的话全部都忘记了。
化妆师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她放下手里的口红,转而拿起了另一支还没开封的口红给景晴上唇妆。
化妆师在心里安慰自己——本来这只新口红买来就是给电视台的这些人用的,让这个小姑娘第一个用也没什么。
初赛的评分规则里有在场观众的比重,除了评委们打分外,在场的五百名观众的投票也会算在评分里面。
在一众参赛选手里面,景晴除了外形出众这一点外,根本就没有其他地方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力。
其他的参赛选手,大部分都参加了数十次的各种比赛了,民乐圈和其他圈子一样,都信奉出名要趁早,一般有天赋的人,那都是从小就开始辗转于各式各样的比赛替自己刷名气了。
景晴作为一个之前只参加过一场比赛的纯新人,
无疑是其他参赛选手们最好奇的一个人。
大家都在心里暗自想着,景晴的实力,是不是和她的长相一样,只是一副好看的空架子。
78、
第78章 第七十八章。
这段时间景晴在练琴这件事上从未有过懈怠, 随意对于接下来的比赛,她还是挺有信心的。
比赛开始之前,所有的参赛选手集中在一起抽了自己出场的顺序。
第一次来电视台参加比赛, 周围的摄像机和工作人员让景晴十分的拘束。
景晴旁边的一个女孩子小声说道:“第一次来电视台参加比赛吧?你只要让自己不要把注意力放在摄像机上,很快就能适应了。”
一般的民乐演奏者不会特意的去学表情管理, 不过只要心里一直记着,也不会在镜头前做出什么不适宜的表情。
这是今天第一个和主动和景晴说话的人,她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到了。
景晴的心思都在接下来的比赛上,为了这一次的比赛, 她和老师都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她一定要漂漂亮亮的闯过这一关。
这种等级的比赛,参赛的选手都是国内民乐圈的佼佼者, 之前在民乐大赛上压了景晴一头的成思淇也在场。
这么多的的参赛选手了,景晴就只对成思淇这个人有点了解,不过对方一到后台就站在人群外围, 低着头不知道再想什么,看起来就是一副不想和别人多交谈的样子,她也不好主动凑过去打招呼。
好在景晴运气不错,抽到第三个出场比赛。
之前景晴的老师就说过,她要是能抽到前面出场就好了。
这种场合的比赛,除了压轴外, 越靠前比赛越有优势。
景晴的年纪在一众参赛者里最小,虽然她平常做事稳妥沉稳, 但是王辅平总担心小姑娘心里承受力不够好。
这次的参赛选手随便拎出一个,那都是各大音乐高校的顶梁柱,每一个人的实力都不不容置疑。
所有的比赛, 评委和观众都是在最开始的时候评判标准会放松一点,以为他们没有评分的标准,一般都是随着比赛慢慢的调整自己的评分标准的。
这场比赛按照电视台给的流程,前前后后耗时三个多小时,这么长的时间里,越到后面评委和观众的注意力越难集中,说不定这也是影响评分的一个关键。
还有一个就是越排在后面参赛,心里压力越大,这种时候,不管是前面的参赛选手是超常发挥还是演奏失误,对后面的参赛者都会产生一定的印象。
景晴第三个出场,按照古琴参赛选手的数量来看,她应该是这场比赛的第一个古琴演奏者,心里什么压力都不会有,早点比完她还能早点去休息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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