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少,别乱来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雪玲
谁也没想到,王浩宇平常能气到人吐血的一糙老爷们儿,到了筹划婚礼这件事上,居然是个少女心爆棚的小公主。
一时要挑现场的装饰花品,一时又要纠结酒水的甜度,操心观众席的灯光,还放不下显示屏的亮度。就连伴郎伴娘的礼服都要过问,叫着人换了好几套才算满意。
因为全程参与帮忙策划活动、核对流程,两个人接触还算比较多。
上官于行拿说话当手艺,秦意欢做的也是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彼此之间带着礼貌的技巧相处,当然一直很融洽,甚至还积攒起了一点点奇异的默契。
——
新人在司仪的指引下给双方父母敬茶,给师父师母敬茶,收下红包改了口,台上站的这些位,来往亲朋为证,就当真是一家人了。
唐清儿和王浩宇相识十年,一路走来,风雨同舟,其实早就是彼此的亲人了。被很多人问过为什么不结婚,王浩宇总是说,爱情和婚姻,都应该是锦上添花。他还没成为最好的自己,怎么敢叫鲜花着锦。
你爱一个人,当然是希望她跟着你就只有同甘,而不是共苦。况且婚姻又不比恋爱,没有能力担起责任的时候,就不该去许空口白条。
秦意欢听着这些缠绵至极的情话,一字一句都好不真实。这样的爱情,于她而言,适合见证,适合羡慕,唯独不适配拥有。
好比是移植手术的排异反应,你再羡慕别人健康常在,也不可能硬抢过来,还是要慢慢等到那个唯一与她合拍的人。
虽说设计师这活儿也很练腿,但是秦意欢工作的时候从来不穿高跟鞋,这几个小时站下来,还真挺累。
相比之下,上官于行作为一个娃娃腿的辩论赛辩手,一场演出三四个小时根本不叫事儿,这时候依然站得笔直。
秦意欢悄悄踮起一只脚,重心移放到另一边,半靠着上官于行借力。
“就一小会儿,兄弟,救急啊。”
上官于行下意识要躲开,被拉住胳膊,听见小声的求助。低头看见她艰难地踮着脚,鞋子只穿进去一半,露出的脚踝后面已经磨破了皮。
由此,也不大好意思拒绝,伸手托住她胳膊,多少分担一些。
婚宴准备的很丰盛,基本是王浩宇一道道试过才定下来的,可惜几个人这时候都无福消受。
新郎新娘四处敬酒,几个伴郎帮忙挡酒,这一圈走下来,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带一股酒气。
秦意欢负责盯着唐清儿的婚纱不要弄脏。她早提出过异议,这种鱼尾拖地的款式,根本就是中看不中用的,得多没眼光才会选这一款。
偏偏就是王浩宇一眼相中,还非把看裙子的任务交给她,简直睚眦必报。
匆匆忙忙扒拉了两口饭,秦意欢累到没胃口,唐清儿倒显得神采奕奕,精力充沛。
到了下午,新人仍旧不得歇,娘家添箱送嫁的兄嫂回程,新娘子跟着新郎认长辈拜亲友。
秦意欢他们倒是可以暂时清闲一些。
她脱了高跟鞋丢在一边,赤脚踩在阳台的地板上看风景。酒店的二十层看下去,让人有目眩神迷的错觉。
纱网长裙垂至脚踝,细碎小钻石攒成耳环,头发一半盘起一半散下,乍一看倒很像是时刻准备着出逃的新娘。
上官于行正好往这边走,单手一颗颗解开西装的扣子。酒意上头,有几分燥热。
站在走廊抽了只烟,打开手机随手一滑,就有德云社的消息。
人前人后,兄弟们终于都被叫一声“角儿”,不管喊的人是不是真心实意,至少大家确实靠着这门手艺吃上饭了。不敢说提起名来家喻户晓,最起码让人觉得耳熟。
他都不用点开,视频的封面就定格在秦意欢挽着他的手臂,身后是同款西装的王浩宇牵着秋云。
这画面本该很值得期待的,如果身边的人是她就好了。
秦意欢把窗户让出一半给他,被呛得咳了两声,挥手打散烟雾。
“你好歹笑一笑?人家结婚诶,再难受也得把今天扛过去吧。”
上官于行掐掉烟,抬眼冲她勾了勾唇,不知道算不算笑。大约酒气养人胆,他分明没有恶意,眼中却也生出寒气,就这么直勾勾盯着人看,一挑眉尾,冰冷中还牵扯进媚气。
秦意欢讨了个没趣,原本也是好意,倒显得多管闲事。又不敢同他对视辩驳,退开几步,避过烟味,弯腰拎上鞋子,转身就走。
——
晚宴的花样比白天更多。人类明明是夜伏昼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也学会在黑夜降临的时候聚众欢闹。
观众席不知道谁带头起的哄,人群里有个十七八岁的小男孩儿被推出来。大约是王浩宇这边的某个亲戚,秦意欢多少有点印象。
顶着“新婚三日无大小”的免死牌,主家也不好太制止,况且很多中国人的观念,结婚这种事还是不闹不喜。
半推半就的,新娘被喂了生饺子,和新郎吃干净同一颗枣。大家都很知趣,提出的游戏尺度不大,只是讨个吉利。
然而气氛一旦被调动起来,就别想指望它自己冷下去,总有那么一两个头脑发热的,会借着酒精说自己难以自控。
秦意欢第一次感觉到不对劲,是耳后有人喘息的热气,似乎在离她很近的地方。前后都闹起来的缘故,新娘周围这一块儿人很多,她不太方便回头去看,只好往尽可能的往旁边躲了一些。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移走一步,后面的人也跟着过来,甚至变本加厉地贴上她背后,瞬间就让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秦意欢想转身,还没来得及转过去,突然就被一只手在屁股上摸了两下,她给吓得差点就要跳起来。
陆少,别乱来 第三百二十七章 旅行邀约
迅速地伸出手,本想把后面那只手拍掉,却并人一把握住,揽着肩膀带进怀里。
“摸够了没?”
上官于行撤出战场很及时,没被抓去做俯卧撑。在远处看着,觉得这姑娘有颜有趣,可就是没脑子,后边儿这人盯她得有半个多小时了,愣是一点儿感觉没有。
实在瞧不过眼,正想着过来拦两句,没想到他居然还敢上手。男人四十岁上下,生的贼眉鼠眼,叫人单看都觉得不舒服。
上官于行一脚踹过去,人就怂了,也不敢辩解什么。只不过像是一时愣住,盯着他看了两眼,依旧没走。
“滚啊。”
他又踢了踢腿,没落在男人身上,只是把人赶走。毕竟是婚礼现场,闹得太难看说不过去。
整个过程里,他始终按住秦意欢肩头,没让她见着那个形容猥琐的男人,在人离开之后,又迅速松了手。
“谢谢。”
秦意欢有些惊魂未定,心里头砰砰直跳。没觉得尴尬,倒有些说不清的异样感觉。好像周围的一切都被放大,她不安分的心情,他垂眼下来的睫毛。
上官于行抬眼往人群中间看,把秦意欢推着向前走。
秦意欢踉跄两步,想回头看他,被他把脑袋又转回去。
“别动,照相呢。”
秦意欢比别人都慢了半拍去找镜头,表情愣愣的。
上官于行伸手在她面前打个响指,引着她视线找到摄影师。
“笑啊。”
就是现在,小礼堂的音响里在放《今天我要嫁给你》,人群聚拢在周围为得是祝福,上官于行的一只手搭在秦意欢肩膀上,她一脸茫然不解像迷途的羔羊。
时间,通过相机定格住。
所谓“唯一”,其实是在找两个人契合度的全局最优解,而喜欢,则应该降低为局部最优解。
封闭区域内,全局最优解显然大海捞针,而局部最优解却在大概率上必然存在。
乔雅茹走的时候,没同上官于行讲什么恩断义绝的话。只是声泪俱下,说这一路走来步步血泪,深感不易,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出国深造,不想就此放弃。
又说知他专情长久,恐难移情,叮嘱他不必等,千万宽心放手,再寻芳草。
一字一句,贴心又多情,好像委曲求全的那个人是她,而不是自己。让人明知道是借口,却因为它的拙劣,而更不忍拆穿。
她这人一直笨笨的。其实如果想提分手,可供选择的理由也有不少。譬如可以怨他演出越来越多,没时间陪她,不够关心体贴。
甚至可以怪他和大楠太亲近了,让自己在他们俩之间选一个,看他纠结之后再主动说退出。
这种剧情多劲爆啊,至少也可以把亏欠愧疚都留给他,然后只存下一个完美无瑕的倩影,好让他长长久久地惦记着。
当然,他如今也依然记得很多。
凉风习习的夜里,两个人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乔雅茹抱着猫,自己抱着她,温软地说些白日见闻。
猫舒服地发出“咕噜”声,电视里下饭综艺的笑声,厨房的开水烧开、蒸汽冲开气阀传来的“嘟嘟”声,她头发刚刚洗过,钻进鼻子里的洗发水味道。
和现在这个场景大不相同。
正当下里,迎面是腥咸的海风,眼前一望无际的碧蓝,水天一色,风月无边。耳畔风吟水啸,口中有海鲜的清爽。
秦意欢穿一件吊带沙滩裙,颜色鲜亮、长及脚踝,罩着浅蓝色的外衣,快要和海水融为一体。
她逆着夕阳脚踏浪花一步步走过来,眼角带着斜飞的桃色妆容,好像海里托生出的美人鱼。
“他们说晚上那边会有很多烧烤摊,要去吗?”
寒气慢慢浸上来,秦意欢已经开始觉得冷,裹紧了身上的衣服,还要稳住被风吹得四散的发丝。
上官于行把自己的帽子摘下来扣在她头上,压住不听话的头发。
“去呀。”
指夹烟头,两只手指一点点搓灭了烟火,半空中散落一堆火星,煞是好看。
潮水渐渐往上涨,伸手把她从水里拉上来,朝着人多的地方走过去。
——
秦意欢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做出这个邀约。对,是她主动提出要结伴旅行的。
唐清儿说王浩宇难得良心发现,要把之前疯狂工作的假期都补回来,于是让人很不能理解的,这俩人明明老夫老妻,居然跟新婚夫妇一样,扔下孩子,开开心心去度两个月的蜜月。
临走之前,因为行程时间相撞,唐清儿就把之前抽奖抽中的,两人三日的旅游券给了她。
作为牵线的小红娘,婚礼结束不久,唐清儿就问了秦意欢,相处下来觉得上官于行究竟怎样。
她那时候正陷在一个困境里,半年多的相亲经验,总算让她明白了一件事。
“不合适”这句话,往往只意味着两种情况。一是对方对你穷追不舍,而你却完全没有任何心动的感觉,说白了根本看不上,只是徒增负累。
二是你能看得上的,基本都跟自己的生活八竿子打不着,左右无从入手,也就只能远远看着。
她不知道自己和上官于行是不是合适,但到目前为止,至少没有极端不合适的地方。
唐清儿的原话说“如果你喜欢,就去试一试嘛。自己喜欢的东西都不想伸手来拿,还等着谁塞到你怀里?”
也不能确定到底有几分喜欢,但是婚礼上他替自己解围的画面确实常常入梦。她算是个冲动的人,脑子一热,当天晚上就联系了上官于行。
好在脑子虽然冲动,但至少手还算有用,知道斟酌删减再三才把信息发出去。
——去学校旁边吃饭,饭店周年庆抽奖,我中了两人三日游/狗头,一起去吗?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够直接,但也还有转圜的余地,他如果拒绝,自己随时可以遗憾的说已经约到人了,不至于太尴尬。
好在很快有了回音,没让她过度揣测,也没给机会撤回。
——哪里?
她把宣传单拍给他看。
——洱海。
——苍山洱海?是在云南吗?
陆少,别乱来 第三百二十八章 真心话大冒险
秦意欢发了段语音,她音色原本比较柔和,但故意去学机械人声。
“洱海,古称昆明池、洱河、叶榆泽等。因其状似人耳,故名洱海,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湖水面积约246平方千米,呈狭长形,北起洱源县南端,南止大理市下关,南北长40公里,是仅次于滇池的云南第二大湖。”
上官于行刚改完商演的新节目本子,抱着电脑坐在床上喝咖啡。秦意欢的邀约来得正及时,他算着时间,原本也是想挪几天想出去转一转。
你得承认,其实在真实情况下,我们所喜欢的,不会只有个,而通常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类人”。
他们身上拥有我们喜欢的一切品质,比如漂亮、阳光、健康,或是善解人意,或是有责任心......总之,我们喜欢的人会很多很多。
而能走到一起的,往往是我们喜欢的人中的某一个。
上一个,这一个,下一个,这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时间的前后,而大多在于人的心境。
如果你心里装着这个人,她就永远会与众不同,无论身边的人换过几个,也仍旧是那个唯一。
上官于行是个没多少归属感的人,一年到头,有大半的时间在各地轮转,好像哪里都有家,又好像处处都只是一个住所罢了。
不光特指城市,感情上也是一样的。这些年和乔雅茹虽没多少争执,但的确很少再去交流,热恋期早就过去,偶尔也会脸红心动,可终究渐渐变质成了亲密的朋友和亲人。
也许他们之间早就出了问题,只是乔雅茹太善于隐藏,从不把事情表露出来。
相比之下,秦意欢的目的性很明确,学不会欲盖弥彰。婚礼上不过举手之劳,她随即就表现出的好感和善意,也实在太明显。
不知该说是奔放,还是傻气,但至少都不引人反感。
如果是因为思想前卫,那说明她独立且新潮,是个带着个人魅力的姑娘。如果是真的没心眼,什么想法都叫人看透。除了在别人眼里是个傻子,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不妥。
他脑子里原本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突然被一长段语音打乱,于是关注点很奇怪的转到秦意欢的记忆力上。
这也算天赋异禀吗?各个景点的简介张口就能来,嘴里子倒是很利索。
——这算专业素养?
秦意欢在那另一头被他逗笑,说相声的原来这么好糊弄吗。
——大哥,这是百度百科。
她把旅程的路线和相关介绍一并发过去,心里多少还是很忐忑。怕被当做放荡的人,怕被嘲笑不矜持。
这不是件很容易事,她也是辗转着考量过很久,才敢往前迈出这一步的。
上官于行算着自己的行程表,左右挪一挪倒也刚好能排得开。
她把意愿表现的足够清晰,而他只是没有拒绝。对绝大多数男人而言,这都是件再简单、且普通不过的事情。
——那老司机带带我吧。
况且现代人的感情总是来的很快,只要你愿意将就,总不会有空窗期的。
他能做的选择原本不多,要么死皮赖脸地等着,寄希望于乔雅茹念着点旧情,一两年也好三五年也好,日子过得不顺了还回来找他。
说破镜重圆太难,但至少能算重归于好。
要么像现在这样,有个还不错的人,还能重新经营一段还不错的关系。
他不可能真的从二十开始,就做个没心的人,余生剩下的大事就是等到八十岁,被埋下去,成为砂砾尘土。
说到底他是个俗人,只想活得好一点。
——
“亲一个!亲一个!”
人群围着篝火,就被点燃了热情,来来往往都是萍水相逢,此时也有了种相逢恨晚的情义。
秦意欢善交际,这个词绝对不带贬义。工作性质使然,细心耐心、上人见喜,有性格的成分,也佐以职业习惯,想让人反感都很难。
到酒店的第二天,她就把四下的邻居基本都混熟了,甚至楼上的一对新婚夫妇拌嘴吵架,还来找她劝解。
这也算是种特殊能力,不是人人都有的。
天色暗下来,四野星垂的时候,当地的房东发起邀请,把大家聚在一起,烧烤、唱歌跳舞,玩带着浓郁民俗的小游戏。
“真心话大冒险”这种老剧目,好像是时代的遗产,经久不衰,一群原本不熟悉的人,通过各式各样的八卦,迅速就能变得热络。
秦意欢运气极差,击鼓传花也好,转酒瓶也好,总逃不过被拎出来的命运。
她倒很大方坦荡,被问及和上官于行如何相恋,会坦然并不是男女朋友。
“暂时还不是。”
她裙子外面套了件针织毛衣,毛茸茸的橘色,在火光下衬得她脸上都是暖暖的红。
手里握着一杯酒,在被子里晃荡、晃荡。火焰周围的景物都被折射变了形,显得她表情迷离,眉目含情。
四周有人起哄,“暂时”这两个字,很值得玩味。秦意欢好像是在看别人的热闹,一点不嫌事大,站起身来走到他身边。
“我在追他。”
两个人隔得这么近,上官于行一低头就能看见她眼角那颗痣,小小一粒,平添风流。
他没有反驳,也没拒绝。这种感觉有点奇怪,这一刻的秦意欢有点撩动他的心。乔雅茹不像她这样张扬肆意,他从没被人这么赤裸裸的表白过。
耳根微微发烫,想来是在泛红,好在天黑人也黑,根本看不清楚。
原以为这话题也只点到为止,没想到上官于行一晚上的第一次中招,好死不死就抽到大冒险,要和指定异性按口令互动。
于是秦意欢顺理成章的被推到他面前,故事的进展简直像是早有剧本。
周边有此起彼伏的口哨声,催促着他趁花好月圆采撷女孩的芬芳。
他真在月色朦胧下、人影晃动中吻了她。没有想象中的困难,但是也没有想象中的甜蜜。
秦意欢借着酒意,丢掉最后的怯懦和羞涩,伸手勾住他脖颈大胆回应,引得周围一阵戏谑的惊呼。
陆少,别乱来 第三百二十九章 动心
在此之前,秦意欢和一个单身独居的小姑娘挤了一晚上。
一是到了地方才发现,所谓情侣套房其实该叫“情q套房”,尺度略大,实在不合时宜。二是姑娘热情相邀,又说自己住着害怕,请她作伴,盛情难却。
这时候再回到这间屋子,一些太明显的装饰都被收起来,总算看起来是个正经住人的地方。
到了这个年纪,很少有人会再把爱情和肉欲分得清清楚楚。况且上官于行一个说相声的,从小耳濡目染,哪有什么不懂。
身体的适应能力远比心要好,欲也远比情来的及时。
在感情关系上,往往不主动的会失去,太主动的又不被珍惜,真不是谁都能经营得好的。
何况是异性之间。要一个习惯跟着心做决定的女人,去面对一个擅长拿下半身打头阵的男人,这本身就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空气中弥漫着烟酒气味,一开始下意识想逃开,适应之后,就会迷恋上这种连呼吸都嘈杂的环境。
尤其对于渐渐习惯昼伏夜出的现代人类,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音乐声开到最大,震得人几乎耳聋。舞池中央,形形色色的男女随着乐声疯狂扭动着。
女人轻巧柔软的腰肢,男人肌肉结实的手臂,在摇曳的灯光里,勾勒出轻佻又暧昧的画面。
灯影错落迷眼,酒色财气壮胆。身材曼妙的年轻女孩,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向着独坐的男人搭讪。
——
上官于行酒喝的不多,小酌而已。秦意欢还跟着,他心里总得有个数,留着清醒的脑子好看顾她。
对于把这么个文气的小姑娘拐进酒吧这件事,他没什么负罪感。反倒是王浩宇调侃过两回,说他这是逼良为娼,毫无人性。毕竟秦意欢真是个正经读书的人。
平常活泼开朗,但绝不会撒泼,骨子里还是藏着端方。有书卷气,却又不至迂腐,思想前卫独立,同时又守文持正,颇有君子之风。
总之,和他们这帮没念过书的挺不一样。
关于男女之间的那档子事儿,古语里有个听起来极文雅的词,叫做“春风一度”。《聊斋》里写“春风一度,即别东西”,可见一ye情这东西,也是样传统。
只是秦意欢显然并不想传承这种非主流的民俗。从大理回来的那天起,就有什么东西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说继续做朋友是不大现实的,没有人会在床上交朋友。但是扪心自问,他也没有那么多喜欢。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说: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
这话很自私,可此时此刻来看,是很现实的。他以为,一个人不应该因为一时的偏颇选择,而真的就付出一生去弥补,何况这并不算什么错误——他们是两厢情愿。
归根结底,怪自己优柔寡断,感情上的事做不到那么强硬果决。秦意欢那样憧憬的眼神看过来,眉眼弯弯、嘴角上扬的样子,总让人难以拒绝。
如果一开始就能冷漠一点,把丑话都在说前面,或许也不会一错再错,以至于不可收拾。
秦意欢之所以能够下定决心,抛下矜持主动出击,当然不会是因为傻。她想着,自己并不算自作多情,他也有很多有意无意的温柔,才会让人日渐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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