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小神农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断罪
红兵本来睡着了,可被女人这么一撩拨立刻就醒了,他就笑笑,觉得金兰很调皮。
红兵转过身,一下把女人纳在怀里,笑着问:“咋?又忍不住了?”
女人说:“嗯。”春娥不敢那么大声,就怕红兵认出来。
红兵就抱住她,翻身把她压倒,按在了土炕上。
但是这种感觉只在脑海里闪念了一下,就被女人的激烈弄得忘乎所以了。
红兵深感纳闷,怎么金兰比春娥还饥渴,这才刚刚弄过两个小时,她今天是怎么了?
屋子里黑灯瞎火,红兵一直觉得身下的人是金兰……
完事以后红兵非常的匮乏,沉沉睡去,春娥嫂也得到了满足。
一个小时以后,春娥嫂假装起来撒尿,再次走出屋子跟金兰对调,金兰又回到了红兵的身边。
第二天醒来以后,红兵扑哧笑了,说:“金兰,昨天晚上你咋了?劲头那么大?”
金兰就苦笑,没有把她跟春娥对调被窝的事情告诉他。
从此以后,金兰跟春娥经常半夜对调,几乎两三天对调一次,每次都是金兰半夜两点暗暗潜出来,再次进屋的是春娥,就这样一直过了半个月,傻乎乎的红兵竟然不知道。
一个月以后,春娥终于感到了不适,她开始发烧,浑身高烧不退,红兵跟金兰也意识到了不妙,他们知道春娥的大限已经来了。
热病就这样,有时候不当吃不当喝,忽然就会犯病,每个人临死前的状况都不一样。
热病的病毒就是慢慢吞噬人的免疫能力,有时候感冒也会死人。
春娥一个劲的发热,浑身燥的不行,她挺掉了被子,还是热的不行。
最后她一眼看到了院子里的水缸,飞身跳出屋子扑进了水缸里,不一会儿的功夫水缸里的水也变得温度奇高。她觉得水缸都要沸腾了。
春娥满院子的嚎叫,在自己的胸口跟肚子上使劲抓,将皮肤抓的血肉模糊。,
红兵跟金兰听到了春娥的嘶叫,他们跑出院子,一下扑向了春娥:“春娥嫂你咋了?那儿不舒服?”
春娥也感到自己的大限将至:“我热病犯了,热,热啊……”
金兰看了看红兵问:“红兵?咋办?”
红兵咬了咬牙,毫不犹豫说:“帮她换水!”
于是两个人忙活起来,一个打水一个帮着春娥嫂换水。
冷水是从院子里的手撬井里打出来的,冰冷刺骨,红兵将水缸里的水全部换掉,春娥嫂还是喊热。
女人抓破了自己的脸,咬破了自己的唇,腿上也被抓出了一排鲜红的血道道。
春娥嫂的嚎叫声惊动了黑石村所有的人,何金贵也起来了。
最近的几个月卫生部的人一直没走,他们在研究治疗热病的新药,至于患者的生活完全是村里人在照顾。
让金贵感到庆幸的是,最近一段时间热病好像控制住了,没有一个人被查出感染。
他期盼着这些事赶紧完,也期盼着新药快点出来,黑石村的人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何金贵扑进大队部的时候,春娥正蹲坐在水缸里,红兵跟金兰在为她换水。
春娥已经快不行了,她的两眼开始迷离,双唇也在发抖,看到金贵进来,女人的眼光亮了一下。
春娥一下抓住了金贵的手:“金贵,金贵,嫂子求求你,掐死俺吧,俺真的受不了了。热,热啊。”
何金贵紧紧握着女人的手:“春娥嫂,你要挺住,想想孩子,想想你以后的生活,你可以活下去的,你要坚持住。”
“金贵……我……我真的受不了了,求求你掐死俺,俺死了,孩子……你要帮俺照顾好,求你了。”
春娥眼含着热泪,竭力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期盼地看着何金贵,何金贵点点头。
春娥的眼神开始泛白,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动作越来越无力。
金贵的手浸泡在水缸里,他感到水缸里的水也不是那么热,其实热的是人心,只不过是病毒在折磨人的身体罢了。
春娥嫂是死在何金贵怀里的,临死以前她一条布丝也没穿,就那么断掉了气。
她的头发很长,从何金贵的臂弯里垂下来一直垂到地上。女人的脸色苍白,非常瘦弱,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
细腻的肩膀上,还有平坦的肚子上都布满了红斑。女人是热死的。
应该说春娥是个美女,在黑石村也算是数得上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迷倒那么多男人。
她什么也没有留下,只留下了一对儿女,还有一个年迈的婆婆。她跟江海的惨死搞得家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热病是警世钟,热病是杀人刀,热病是苍天对人类放荡的报应,人们终于为自己的放荡和不洁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春娥的死没有在村里留下太大的反响,是意料中的事情。
第二天下午,春娥的尸体也变成了一捧骨灰,被金贵从县城的火葬场拉了回来,埋进了黑石山。
春娥的骨灰跟他的男人江海埋在了一起,她生前是他的人,死后是他的妻。无论她愿意不愿意。他们总要埋在一起。
春娥死了以后,大队部变得更加的恐怖,只剩下了红兵跟金兰两个人。
空荡荡的院子好比一口巨大的棺材,将两个人闷在了里面。
但是这不影响金兰和红兵对生活的热爱。他们等着这一刻的到来,并且拭目以待。
红兵每天坐在炕头上看书,而金兰打扫完屋子就为红兵做饭,晚上两个人一起钻被窝。
为了跟热病搏斗,红兵拼命跟金兰做,他想利用对女人的爱彻底战胜病魔。
从此以后两个人变得疯狂起来,不分场合,不分地点的做,有时候是白天,有时候是黑夜,有时候是傍晚,有时候是早上,有时候是在院子里,有时候在锅台前,更多的时候是在屋子里的土炕上。
这叫声一直持续到1988年夏季麦收的时候,就再也听不到了,因为金兰跟红旗已经彻底的病倒。
病魔正在慢慢吞噬着两个人,开始的时候是红兵先发作的,他得了厌食症,什么也不吃,咽喉里就像有个大疙瘩,再后来就感冒发烧,身上热的难受,他的身上也长起了那种红色的斑点。
他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金兰把红兵紧紧纳在怀里,安慰着男人:“红兵,你别死,你不能比我先死,你死了我咋办?红兵,俺要死在你前头。”
红兵说:“金兰,我热,你帮我擦擦。”
金兰把男人放下,走进院子,开始一桶一桶的打水,然后拿出一条毛巾,将毛巾浸湿,帮他降温。
红兵就抓着金兰的手,舍不得松开,他不敢闭眼,害怕一闭眼,金兰就会从他的身边溜走。
“金兰,你别走,你不能丢下我,我也不会丢下你。”
金兰说:“俺不走,兵,你睡吧,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
红兵说:“我不睡,睡下就找不到你了,要睡……咱俩……咱俩一起睡。”
金兰说声:“好,”
女人就跳进水缸,先将自身的温度降下来,然后扑进屋子将男人裹在怀里,帮他降温。很快,金兰就被红兵烤的热乎乎的了。
绝世小神农 第一百七十二章 谁也不吃亏
金兰就二次爬起来,扑进院子继续打水,再次跳进水缸,体温降下来以后再爬上红兵的土炕。如此三番,一直跑了大半夜。
最后金兰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两个人就像两团炙热的火焰。容在一起相互燃烧。
金兰本来没事,这么来回的一折腾,她的病毒也开始发作。
女人眼皮沉重,感到像是在烈火里燃烧,但是她依然抱着男人:“小乖乖,俺滴小老公,我告诉你个秘密,其实……其实春娥嫂死前的一个月,我骗了你,我半夜跟她对调,让她……把你睡了。”
红兵的眼皮上好像压着一张瓦片,缀缀的沉,可他不敢闭眼。说:“我……我知道,真的知道,你好……好坏。”
金兰说:“红兵,咱俩一人一次,上次……你跟红旗对调,把俺睡了,这次……俺跟春娥对调,咱俩谁也……不吃亏。”
红兵说:“不吃亏,谁也不吃亏,金兰……你是我红兵的女人,我顺着你,你说咋着,咱就咋着。”
可是金兰却不动了,在红兵的身上直挺挺的。
金兰跟春娥死的时候一样,身上的红斑一直从脖子蔓延到肚子,包括腿和双臂。浑身也痒的难受,她抓啊抓,皮肉都抓烂了。
红兵从昏迷中醒来,发现金兰已经昏死了过去,男人也学着金兰的样子,往自己的身上撩水,最后扑进屋子,将女人抱紧。
两个人谁也不允许对方先死。
红兵晃着金兰低沉的脑袋苦苦的嚎叫:“金兰,我的好嫂子,你不能先死,你死了我咋办?你醒醒,醒醒啊,咱俩还没有坐过火车,我说过要带你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咱们还要生一大窝孩子啊。”
红兵疯了一样,一桶一桶的打水,将水提进屋子,用毛巾蘸湿,帮女人擦拭着。
两个人都是光溜溜的,最后红兵也没有力气了,趴在了金兰的旁边,抱住了女人的后腰,他吻着女人的脖颈,在她耳朵边呢喃;“嫂子,老婆,甜心,你不能比我先走,我要走在你前头,放心,我在奈何桥边等着你,给你领路,这样你就不用那么害怕了……”
红兵抱着金兰睡着了,这一睡就在也没有醒过来。天亮的时候,他的尸体也凉透了。
太阳升起来以后,金兰睁开了眼,她看到了红兵苍白的脸颊,男人就那么静静抱着她的腰,用力把她揽在了怀里。他的脸还贴在她的后背上。
金兰看着男人酣睡的样子,最后竟然微微笑了:“傻帽,你怎么那么傻?那么傻啊?为什么要比我先死?现在……你赢了。”
金兰轻轻抱住了红兵的头,吻了男人的唇,吻了男人的脸,她知道在最后的那一刻,红兵跟她一样,在给她降温。
现在红兵赢了,他终于先死了。他已经尽到了一个男人该尽的最后一份责任。
金兰抱着红兵,哭了笑,笑了再哭。
最后她慢慢拿起桌子上的剪刀,狠命地剪向了左手的手腕,一股殷红的鲜血喷射出来,将炕上的被子阴湿。
鲜血流在地上,形成一窜缓慢流淌的小溪……。
金兰跟红兵死在了一起,临死前两个人紧紧拥抱,身上一条布丝也没有。
当天下午,何金贵打开大队部的门,踏进红兵跟金兰的病房时,看到了满目狼藉的现场。
屋子里是乱七八糟的水桶还有水瓢,金贵完全可以想象到他们两个临死前相互降温的情景。
这就是真爱,这种真爱只有小说里才会有,但却在现实发生了。
看着金贵跟金兰的尸体,何金贵站在那里没有动,泪眼已经模糊了视线……
李二狗和素琴进屋看到闺女和女婿的尸体时,两口子放声大哭。抱着两个人的尸体嚎啕不止。
但是金兰和红兵的脸上却没有痛苦,还挂着笑,他们死的很安详。
何金贵命人帮金兰和红兵穿上了衣服,他们两个临死前抱得那么紧,红兵的手指头都掰断了才把他们分开。
跟埋葬其他人一样,金贵把金兰跟红兵埋在了一起,将他们的骨灰放在了一口棺材里。他们生前是恩爱的夫妻,死了以后也要埋在一起。
何金贵见过太多太多的死人,他对死人早就变得麻木,一点也不觉得惊奇。
当初大地震来临的时候,全村三分之一的人被砸死,何金贵曾经拖着乡亲们的尸体亲手送他们上路。
大疾病来临的时候,全村又有30多条性命走上黄泉,何金贵还是一步一步送他们上路。
何金贵是在赎罪,他一直在深深的不安和自责中度过。他把黑石村的四灾一劫完全归罪于自己修的那条路。
如果不是自己修了那条路,挖断了黑石村的龙脉,村子里就不会遭受这种大难。
我何金贵是千古的罪人。
金兰跟红兵的死表示着黑石村的大疾病已经过去,一种新的生活再一次改变了黑石村。
从哪儿以后,村里的人终于不再盲目偷欢,出去打工的人也知道了洁身自爱。很少上夜总会那种地方。
黑石村的道路终于解封了。大批大批的人开始走出大山,迈向都市。
但是这一次他们学精了,很多男人出门的时候带上了老婆和孩子。在城里租上一座廉价的房子,开始享受那种远在他乡,却有家庭温暖的生活。
他们有的在商场工作,有的在工地上搬砖。有的成为了包工头,有的发了大财。
女人也相继寻找适合自己的活儿干。孩子们开始就近找学校,男人回到家也可以吃上热乎乎的饭菜。
大部分的人都开始向着都市涌动,大都市变得更加拥挤热闹起来。
何金贵的工厂终于开始运营了,第一批果汁顺利上市,得到的回报是丰厚的。换来了一麻袋一麻袋的票子。
金贵一直在苦劝乡亲们留下,他可以想尽一切办法让村民生活的更好。
可是留下的人却极少极少。因为改革开放初期,大家根本禁不住大都市的诱惑和高额的工资。
黑石村空荡了很多,一条大街从东头走到西头,除了几个闲坐的老人,几乎看不到什么人。
大人打工去了,孩子们忙着上学,整条村子都是死静死静的,没有一丝的活气。
88年的年底,红旗终于从山外回来了,他是听到村里外出打工人的传言,说金兰死了,红兵也死了,他才回来的。
红旗听到两个人的死信以后,扑通倒在地上长跪不起,他冲着家乡的方向拼命的嘶嚎:“金兰啊!红兵,你们两个真是命薄啊?哥盼着你们结婚生子,好为李家延续香火,你们为啥就不等等我?
老天爷,你不长眼啊,该死不死,不该死的你却无情夺取他们的生命,你他娘的瞎了眼啊,为啥不拿我的命来换红兵跟金兰的命?”
红旗痛哭一阵以后,就收拾了行囊赶回了黑石村。
当初他是因为躲避金兰才走的,现在金兰死了,他没有必要再躲避,因为家里还有个老娘,需要人敬仰,他必须要回到黑石村。
何金贵跟李大牛在村口接待了他,红旗看到金贵跟大牛以后,一下子扑了过去,紧紧抱住了两位大哥的肩膀。
他又想起了当初大家一起修路时的情景,想起了那段山歌,那些荤号子,那隆隆的爆破声………
“金贵哥,大牛哥,我……回来了。”
何金贵拍了拍红旗的肩膀:“兄弟,回来就好,咱们村有厂子了,哥急需你这样的人才,你可是我的左膀右臂啊,”
红旗说:“哥,我回来就不走了,我想到金兰和红兵的坟上去看看。”
金贵和大牛拉着红旗来到了金兰和红兵的坟头上,经过几场暴雨,坟头上的土堆塌陷了不少,也长满了枯黄的杂草。
红旗扑通就跪了下去,他痛苦连声:“金兰,红兵,哥看你们来了,你们……冷不冷?”
他抓起一捧黄土,慢慢的洒在了红兵跟金兰的坟头上,好像看到了两个人灿烂的笑脸…………。
1989年的春天,万物复苏河开雁来,漫山遍野的杜玉兰开了,白皑皑的像雪,金兰红杏也不甘示弱,争芬斗艳,花里带着甜味儿,弥漫在整个黑石山。
蜜蜂跟蝴蝶也飞来飞去,一会儿钻进花丛,一会儿又飞出来。
远处的山青葱翠绿,河边的枝条也绽出了新绿,一群大白鹅浮在水面上嘎嘎鸣叫,荡起层层涟漪,整个黑石山又鲜活起来。
今年跟往年不一样,今年的春天来的比较早,山上的花儿也更多更鲜艳。
桃三杏四梨五年,枣树当年就见钱。两年前,何金贵跟李大牛已经将整个山坡分给了村里的群众,让他们栽上了桃树和梨树,还有苹果,山杏,大枣…………
这些果实都是制作饮料的好材料,秋天来到以后,金贵决定把村民的栽种的果实全部收购,用来制作饮料,他要把山村的生意做遍全国。
绝世小神农 第一百七十三章 都是钱害的
惊心动魄的热病终于不再蔓延,卫生组的人也退出了大山,人们开始了欣欣向荣的新生活。
金贵的工厂就修建在幸福路的旁边,依山傍水,占地50多亩,里面修建了厂房,增添了机器,有高压线,有山泉,条件非常的优越。
第一批饮料上市以后,立刻引起了哄抢,因为这是黑石山上土生土长的东西,无公害,纯天然绿色食品,味道十分的好,所以深受城里人欢迎。
第一批产品结算以后,何金贵用拖拉机拉回来三麻袋钱。都是渣渣响的票子。
分钱的那天,大队部里面人山人海,每个村民都拿到了自己应得的那份报偿。各个喜笑颜开。
“李二狗,八千!”
“李小林,八千!”
“刘二赖,六千!”
红旗把嗓门提得高高的,就怕大家听不到。黑石山的村民千百年来第一次陷入了喜悦之中。
拿到钱的村民沾着唾沫一张一张的数,数完以后,数目对了,就把钱装进贴身的衣里,不时地拍两下,好像害怕钱会自己从口袋里飞出来一样。
这一夜很多人睡不着了,没钱的时候日夜盼着有钱,现在有钱了,该咋花啊?
这么多钱放在家里也不行啊,万一被盗咋办?很多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都是钱害的。
李二狗一夜没睡,把钱装进了一双臭袜子里,那袜子臭气熏天,他还不让洗,他老婆素琴很不乐意,说:“把钱放袜子里多不安全,万一袜子丢了咋办?”
李二狗说:“丢不了,我一天看三遍,真的有贼进来,这双袜子跟日本鬼子的毒气弹一样,一定会先把小偷熏死。”
素琴就格格地笑。
最后还是金贵帮他们想了跟办法,留下一小部分钱放在家里零花,剩下的统统放进银行,可以随用随取。
存钱的这天,李二狗严阵以待,把钱放在了老婆素琴的胸罩里,素琴骑着毛驴,一路上摸了又摸。
李二狗在后面跟着,肩膀上扛着大杠子,眼睛来回的踅摸,跟地下党接头一样。
李小林也一夜没睡,实在不知道该把钱放在啥地方。
他娘大雪梨说:“不如存进银行吧?”
李小林说:“银行那么远,我腿脚不方便,去一次不容易?还是放家里安心。”
大雪梨就把钱叠好,缝进了枕头里,这样可以防盗,因为小偷进来一般不会偷人家的枕头,枕头又不值几个钱?
李小林是很幸运的,他感谢李大牛用刀子捅断了他的另一条腿。
如果不是大牛打伤了他,在在家养伤,一定会跟孙瘸子一样偷人,自己也会染上热病。
幸好那段时间他躺在炕上,拄着双拐不能偷人,这才躲过了一劫。
晓霞的死李小林也很难过,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跟晓霞虽然不是夫妻,可毕竟两个人相好了很长时间,晓霞一死,李小林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因为热病跟花柳的蔓延,村里再也没人敢胡来了,很多流氓闲汉不敢再偷村里的寡妇。
他们改变了目标,那就是赶紧挣钱,想办法娶个媳妇,有个老婆在家,想啥时候日就啥时候日,还是这样比较方便。
一时间,那些残疾人,跟一些流氓闲汉产生了从外地贩卖人口的想法。因为毕竟现在有钱了。
本地的好姑娘一般都进城了,差一点的也被人挑走了,只能靠人贩子从南方领个媳妇过来。
价格也不贵,三千五千一个媳妇,不拜天地也没事,领回家直接圆房,剥衣服就能按倒在炕上,太省事儿了。
于是小林也想领个媳妇回来,红杏死了以后,光棍汉的日子真的不好过。每天靠五姑娘安慰,确实不是个事儿。
大雪梨一早就看到了儿子的想法,而且她急需要抱个孙子,于是就托人从南方领了个媳妇回来。
大雪梨费尽了千辛万苦,才跟人贩子接上头,经过一阵讨价还价,人贩子答应,见到货再付钱,货不好可以扭头走人。
于是大雪梨在家苦苦等了三天,三天以后,人贩子终于领着一个姑娘迈进了李家的门。
新媳妇进门的第一天,羞羞答答地,她手里领着一个小包,头垂得很低,不敢抬头看人。
李小林斜着眼看过去,发现姑娘还是蛮顺眼的,因为她低着头看不清的她的脸面。
门关住了,人贩子在外面跟大雪梨讨价还价,价格搞定,人贩子拿着钱就走了,屋子里只剩下了李小林和那姑娘。
小林就站了起来,拄着拐杖给她倒水,问:“你渴不渴?”
姑娘摇摇头。
“那你饿不饿?”
姑娘还是摇摇头。
“你抬起头来,我瞅瞅。”
姑娘低着头默不作声。小林就很奇怪,这到底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啊?
小林说:“嫁给我,你后悔不后悔?”
姑娘一听打了个冷战,猛地抬起头,操着一口云贵的口音问道:“嫁给你,俺为啥要嫁给你?”
只一抬头李小林就惊呆了,这丫头年纪不大,绝对不满20岁,很漂亮,单眼皮,高鼻子,小嘴巴,皮肤很白,像极了何金贵的媳妇丁香。
李小林说:“你是我买来的媳妇啊?”
“啊?媳妇?俺咋成你媳妇了?”姑娘吓了一跳。
李小林感到了不妙。问:“那个人没告诉你,俺把你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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