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被人渣耽误的人生(快穿)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隔壁家的富贵
沈约抄书抄了大半日, 直到午饭时间才走出屋门。
此时的沈老太已经带着大孙女杏花, 去给地里干活的男人们送饭去了。
二婶张氏见沈约走出来, 便招呼他吃饭,嘴上还笑盈盈的说着,我正准备给你送进去呢,没想到你就出来了。她怕沈约心里不高兴, 于是主动解释为什么开饭了, 却没人叫他的原因。
在书房里用饭确实原主的习惯,表面上是在沈家人面前突出下自己读书的勤勉, 以至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让一家人能够死心塌地的供自己读书,但其实真实原因却是,原主嫌弃家里的人用饭时,模样粗鄙,导致他时常胃口全无,因此找的借口罢了。
沈约没这个习惯,于是自然的接话道,有些饿了,便出来了。说着就朝餐桌走来。
张氏看侄子这模样似乎是打算在外面用饭,于是便转身进厨房,将里面已经做好的饭菜端了出来。
三婶王氏也一边给儿子喂饭,一边冲着沈约笑笑。
饭桌前挤满了个头大小不一的孩子,看见大哥出来,都半是瑟缩,半是好奇的看着他。
沈约在饭桌前坐下,张氏将给他准备的饭菜端上桌,摆在他面前。从菜色上看,明显是好于家里其他人的,比起其他人面前的清汤寡水,起码他面前的炒菜里还添了一些切得细细的肉丝,面前的碗里也是白米饭。
其他人都喝的粥,看着还稀稀的,最不至于碗里几粒米的地步,但是比起他碗里堆得高高的米饭,对比鲜明。
其他小孩子看见沈约面前的饭菜都拼命的直咽口水,最小的狗蛋更是哈喇子都流下来了。
虽然都馋的不行,但没有一个人敢出声索要。
沈约被一群小孩子眼巴巴的瞅着,怎么可能抬得动筷子?于是抬起手夹了一筷子菜,放进挨着他坐的最近的一个女孩子碗里。
那女孩因沈约夹菜的动作,明显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但是她也不敢吃,而是朝亲娘张氏看了过去。
看见沈约的举动,张氏和王氏也吓了一跳了,仿佛他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举动一般,连忙出声制止。
张氏说的明白,一共就这么点,你分给他们,一人一口也就没了,不如你自己吃,还能吃饱。虽说沈约刚刚是给她的孩子夹菜,她也心疼自己屋里的娃儿,但是再心疼,也断没有从大侄子碗里扒拉东西的道理。
大侄子可是沈家唯一的读书人,沈家的以后就全靠他了,委屈谁都不能委屈沈约。
王氏也跟着点头,确实如此。她应的理所当然,仿佛合该如此。
沈约却不以为意,继续抬手给孩子们分他的菜,看着每个小孩分到肉时,眼睛里藏都藏不住的喜悦,王氏和张氏又是心酸,又是暖意。
她们何尝不想让孩子们吃好点,但是家里就是这个光景,实在是没这个条件。沈约刚中秀才的时候,家里办宴费了不少银钱,直到昨天才把剩菜全部吃光,现在确实没有多余的钱,再给孩子们买肉吃了。
而且相比村里其他人家,沈家这条件已经算是好的了,起码生下来的孩子一个个都立住了,不像有的人家刚落地的孩子都养不活。
张氏和王氏扪心自问,她们也算是知足了,而且沈约中了秀才之后,全家都不用缴纳税了,以后的光景只会越来越好,对于沈约这个家里的大功臣,吃的好点是应该的,她们也不会因为这个置喙什么。
沈约却没办法享受这份殊荣,淡淡的道,以后不用给我特殊准备了,家里做什么,我就吃什么。
这可使不得!张氏急的都想放下手下的筷子了,她看看妯娌,也在对方的脸上看到同样的慌张。
沈约道,没什么使不使不得的,我以后若入仕途,传出苛待弟妹的名声对我也不好,况且我一个人少吃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即使沈约这样说,两人依旧神色不宁,这可让她们怎么和婆母交代啊!但是和大人们的忧愁不同,小孩子像是过节一样开心。
给家里最重要的人准备的饭菜用料怎么会差,各种调料一样不少,同样是青菜,但是大哥碗里的就是香,比他们之前吃的那些没滋没味的青菜好吃多了。
这话其实夸张了,虽然桌上其他的菜油水少,但是沈老太在做饭这方面还是很有一手的,村里要是有红白喜事,少不了请她去掌勺。只不过在高超的厨艺在肉面前那都不值一提,孩子们吃的香喷喷,张氏和王氏这顿饭却颇有些食不知味了,担心婆母回来知道这件事后责怪她们。
沈约吃完饭,就回屋继续抄书去了。
这可是个赚钱的活计,一个成年男人打短工一日好的也不过几百文,而且很少有连续这么好的收入,但是他坐在书房里风吹不着,太阳晒不着的,一日也能完成一本书,那就是五百文,如果写快点,甚至能更快完成。
虽然有些累手腕,但就当锻炼书法了。
沈老太回来的时候,张氏和王氏在厨房里你推我我推你,到底没人敢把午饭时的事情告诉婆母,小孩子们吃完也就吃完了,更不会跑到祖母眼前主动找骂。
就算他们现在年纪小,但也知道在祖母面前,大哥永远是最重要的,如果让祖母知道他们吃了大哥的菜,就足够让祖母暴跳如雷了。
于是就这么风平浪静到了晚上。
沈约照例从书房无尽的抄写中脱开身,沈家的男人们也回来了。沈约和他们依次打了招呼,在新一波的惊奇眼神中入座。
这次沈约当着所有人的面,再次讲了以后不用给自己再单独备菜的事情。
沈家人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不用再搞特殊。他又将自己中午那套说辞搬了出来,涉及到沈约的仕途,芝麻粒儿小的事情在全家看来,都是顶顶大的事情。
沈老太虽然心里明白这个道理,但情感上依旧过不去,她闻言便怒目圆瞪看向两个儿媳,后者在她慑人的目光下,不由瑟缩的低下了头。
如果她们装作不知还好,但这时候做这种举动,不是等于不打自招了么?
见到两个儿媳脸上心虚的表情,沈老太果然怒意更盛,愈发确定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家里发生了什么。但是她也只是怀疑,这两个眼皮子浅的儿媳,背着她说了什么,不巧被大孙子沈约听见了,才有今天这事情,却没想是沈约主动提出来的。
和沈老太的反应不同,沈老汉沉默了一会儿,也就同意了。
他想的是孙子不日就要启程去书院了,最多也就这几日的功夫,没多大关系。另外
沈老汉瞥了两个已经成家立业的儿子一眼,想着确实没必要让一家人生分。
沈约是他孙子,但是在座的也都是他的子孙,手心手背都是肉,以前是一家子卯着劲儿,供大孙子读书,让他不得不时时刻刻敲打所有人。
但现在大孙子已经有了秀才的功名在身,而且还是案首,以后的人生只会愈来愈好,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乐见沈约心里惦记着弟妹。等以后他百年后,沈约也能看在是一家人的份上,扒拉下下面几个不成器的弟弟。
一家之主的沈老汉发了话,沈老太心中就算有再多的怒气,也只得强行按压下去,但是做饭前,她还是狠狠的剜了两个儿媳一眼。
这吓得张氏和王氏更不敢和她解释什么了,只怕越描越黑。
两个叔叔对沈约的做法感官就直白多了,一方面感慨侄子长大了,知道爱护弟弟妹妹;另一方面,自己的孩子得了实惠,他们心里也熨帖多了,劳作了一天身上的疲惫都散了几分。
晚膳时,本来沈约那份炒蛋,也被沈老太做成了蛋羹,上面还滴了几滴香油,更是让这份蛋羹显得喷香喷香的。
虽然沈约依旧被分到最多的份量,但是其他孩子也都能尝到几嘴,大人们看着他们吃的开心,脸上也不由带了笑模样。
杏花将自己碗里的蛋羹舀给祖母,却被沈老太骂了句,死丫头自己吃就行了。
杏花被骂也不伤心,依旧往祖母和母亲张氏的碗里各舀了一勺,最后捧着自己那份少的可怜的蛋羹,开心的吃了起来,满足珍惜的模样,连沈约都忍不住看了这个少女一眼。
沈老太虽然骂孙女,但是看孙女孝敬自己,眉眼还是舒展了不少,她还是舍不得自己吃,想要分给老头子,却被沈老汉挡了回来,让她自己吃。
沈老太无法,只能小口小口的抿着嘴吃了。
一碗普通蛋羹,却让一家子都吃的开心极了。
饭后,沈约陪沈老汉坐在屋前聊了会儿天,这才洗漱去睡了。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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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被人渣耽误的竹马
后面连续几天, 沈约都过着白天抄书,偶尔活动的日子。他一向都是耐得住的性子,自己浑然不觉, 沈家人却为他的自律到了咂舌的地步,到最后小孩子们路过书房时,脚步都下意识的放轻。
终于在五日后, 沈约抄完了和书局掌柜约定的三本书,因为还没到交书的日子, 沈约也不急, 一早就跟着沈家的男人们下地了。
沈老汉一开始不允, 最后沈约以强身健体为由,才得了前者的许可。
方云熙看沈约近些日子一直不来找他,便主动找了过来。
沈家人见到方云熙时,态度都很恭敬, 因为方夫子是沈约的恩师,所以方小公子到访的时候, 也受到了最高礼遇。
张氏一脸遗憾的告诉方云熙, 沈约不在家。
方云熙没想到自己扑了个空, 在得知沈约下地干活去了后, 没忍住露出了一个愕然的表情。
方云熙看到站在田间, 将衣袖高高挽起,正挥着锄头奋力干活的沈约时,脸色十分的精彩。
豆大的汗珠从沈约初显棱角的脸上滚落,可能是因为日头太盛, 也可能是动作幅度太大, 沈约的衣服领子半开着,露出了已经被晒成蜜色的胸膛, 吸引着田间那些来来往往给家人送饭的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
方云熙注意到这些女人都会故作不经意间的瞅向沈约,目光先是在对方裸露在外的胸膛上流连,然后又停驻在后者愈发英俊秀挺的脸上,最后也不知道想到什么,羞红了一张脸快步走开。
方云熙也不知道为何会觉得不爽,他皱皱鼻子,将这种莫名的情绪打散,然后径直朝着那个对周遭一切浑然不觉,正专心致志干活的男人走过去。
沈约抬头擦汗的时候,看到了方云熙,他停下来,对由远及近的少年道,你怎么来了?
方云熙穿着秀才才能穿的蓝衫,在阳光的照耀下更衬得他唇红齿白。
但看着也和田间的一切愈发格格不入,方云熙也发现了这个事情,越来愈多人的目光集中在他身上,仿佛他是什么新奇动物一般。
方云熙踢了踢脚边的土块,闷闷不乐的道,也没什么事,我就是来问你何时再去县城,书我已经抄完了。
沈约看着方云熙无精打采的样子,以为他是被日头晒得,和家人打了声招呼,然后就踩着田间的缝隙走了出来,和方云熙一道走到一边的树荫下。
沈约看着他今天的打扮,主动夸赞道,你穿这身蓝衫挺好看的。
得了吧,方云熙并不领情,其他人看我穿这样,肯定觉得我奇怪。
哪会?沈约上下打量了他一圈,他们心里肯定在想这是哪里来的俊俏小公子?长得和观音菩萨座下的金童似的,
拯救被人渣耽误的人生(快穿) 分卷(44)
方云熙有点开心,本来他就是特意穿来给沈约看的,上次他的衣服有些不合身,被绣娘带回去重做了,今早送来,他就穿着来找沈约了。
他有些不自信的问道,拽了拽袖子,又整了整衣领,问道,真的好看么?
看着一脸期待的看着他的方云熙,沈约笑着点了点头,不吝啬自己的夸赞,肯定道,好看。
方云熙高兴了,沈约告诉他去县城的时间,然后就让他先回去,现在日头正毒辣,沈约怕他中暑。
方云熙不想走,但是顶着其他人的目光,确实也待不下去,沈约和他约好傍晚找他去玩,方云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也不怕别人看他了,谁看他,他还主动朝人家笑笑,有和他打招呼的,也有不好意思移开视线的。
方云熙惊喜的发现,竟然也有女孩子朝他红脸了,这个发现愈发的让他走路带风。
沈约再次回到田间,便听见离他不远的三叔杵着锄头望着方云熙的背影,感叹道,没想到方小公子长得这么好看,往那一站,我还以为是哪个漂亮的小姑娘呢?
沈约挥锄头的手一顿,看向三叔,好在三叔只是随口一说,说完就又干起活来。
但田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起方云熙来,不过这些声音大多数都是充满善意的,毕竟方夫子在本地还是极有声望的,方小公子作为方家唯一的小公子,也是在众人的注视下长大的。
有人感叹道,说以前见方小公子,只觉得对方还是个孩子,今天猛地一打量,后者竟然也在不知不觉中,长这么大了,而且模样竟然这样俊,就跟画里走出来的人似的。
这一言论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
沈约心想也不知这些话被正主听见,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
后面日头升高,沈老太送来午饭,看见大孙子劳累的模样心疼的不行,便朝着沈二和沈三撒气,骂他们动作慢,才让她孙子这么累。无缘无故遭了无妄之灾的沈二叔和沈三叔最后连连告饶,沈老太这才作罢,骂完儿子们,便拼命的往孙子的碗里夹菜。
傍晚,沈约和沈老汉一行人回去,先在院子里洗了洗手脚、脸和脖子,感觉没那么热了,这才坐下吃饭。
吃完饭,沈约回屋子换衣服的时候,无意间听见沈老太在和沈老汉商量杏花的婚事。原来今天白天的时候,有一户人家请媒婆上门来提亲了。沈老太拿不定主意,暂时找了个借口将人打发走了,吃完饭就赶紧找沈老汉商量这事了。
怪不得,沈老太和张氏今天饭间都很沉默,还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原来还有这茬儿。
后面沈老太的声音低下去,沈约也就没在听了,不过想起那个性子温婉孝顺的女孩,到底将这事情记在了心上。
沈约去方家找方云熙,因两个人一早就约好了,所以方云熙很快就出来了。
两个人来到村口的湖畔,这个时候村民大多回家吃饭了,也没人过来。
两人做了简单的拉伸动作,就脱了外衣,只穿着一条裤子下了水。
这里的湖水并不深,最深处也只到沈约的脖子处,浅的地方也大概只在他们的腰腹间。
已经被阳光晒了一天的湖水一点也不冰,反而带着丝温热。
沈约一个猛子扎进水里,痛痛快快的游了一圈,这才上来。
方云熙则选择漂浮在水面上,慢悠悠的踢着水,望着布满晚霞的天空发呆。
说起凫水这件事,还是有次方夫子逮住他们偷跑来玩水后,特意找了个师傅教给他们的,本来担心受罚的他们一度很惊喜,不过后续的训练也着实很痛苦了,直到他们两个的水性可以媲美最好的水手,方夫子这才作罢。
方云熙之前很不理解,方夫子却说堵不如疏,况且这边水域众多,他们两个会凫水总比不会强。
后来,这个湖畔就成了他们两个专属放松的场所了。
沈约游了几圈,就游到岸边的一块石头上,撑着手坐了上去,方云熙还在湖面上漂浮,他性子懒,不怎么爱动,也难怪随着年纪越长,他早年因为学凫水而锻炼出来的肌肉,一块块都消失了,变成了肚子上浑然一体的一团。
沈约拧了拧身上的水,和方云熙闲聊道,我家里要给杏花定亲了。
这么早?如果方云熙没记错的话,他和杏花是同岁的,不过他早几个月。他和沈约玩在一起,把杏花也当成自己的妹妹的,闻言也不漂了,翻了个身,朝沈约游去。
他露出水面后抹了把脸的水,然后也胳臂一撑,坐在了沈约的身边,声音里依旧带着丝难以置信,道,她才几岁?
沈约道,也不早了,像是村子里其他人家的闺女,十三四岁就定好人家了。
女孩子真惨。方云熙有点感触,他是没有办法想象自己那么早就成亲的,而且嫁的人可能都没见过面,什么性格都不知道,以后一辈子就这么定了。
不过这个时代的人大多都是盲婚哑嫁,他也只是感叹女子的不易,并没有什么离经叛道的想法。他庆幸自己是个男子,相较于女子来说,他可以选择的余地还是很大的。
幸亏祖父现在还没有给我定亲的意思,我一定要说服他,可不能随便给我找一个妻子成婚。
沈约对此不置可否,又道,我今天听祖母话里的意思,应该是满意的,听媒人说那家人家境不错,在县里做了些小买卖。
家境不错,又不代表人不错?方云熙转了转眼睛,瞬间明白沈约的心思,你是想下次去县里的时候,帮杏花打探打探?
沈约看着暮色下的方云熙,没接话,显然就是这个意思。
方云熙来了精神,抚掌笑道,这个确实可行,我们帮杏花掌掌眼,以免咱妹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跳了火坑。
沈约挑了挑眉,看向后者的眼神带着一丝玩味儿,咱妹子?
方云熙不觉得哪里不对,理所当然的道,自然是咱妹子,我也算是看着杏花长大的好吧,怎么就不算她哥哥了?
说到后面,他猛地蹦出一抹心酸,像是突然有了要嫁妹子的真情实感,他抓住沈约的肩膀使劲摇晃道,我们得好好帮杏花把把关,这可关系到她一辈子的幸福啊。
沈约还能怎么办,只能点头答应他。
*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啦
第六十八章:被人渣耽误的竹马
转眼又到了去县城的日子, 沈约和方云熙依旧做的李叔的牛车,到书局交了书。
掌柜的很痛快的给两人结算了工钱,沈约的三本书的工钱和之前垫付的纸钱加一起, 到手也差不多三两银子,方云熙也赚了一两,第一次赚到钱的他开心的不行, 拉着沈约就说要请客吃饭。
沈约没拒绝,但是现在不是吃饭的时候, 他带着方云熙一路打听着, 朝相中杏花的那家人去了。
媒人给杏花说的这户人家姓姚, 也确实如她所说,这家人在县里有个铺面,做的是布料生意,日子过得还不错。
这次说给杏花的是姚家的老幺姚三郎。这姚三上面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 不过皆已成婚,大哥接管了家里的布料生意, 跟在父亲身后管理铺子, 姚三则读了几年书后, 去一个酒楼做了账房先生。
从自身条件来说, 这姚三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良配, 如果沈约没有考中秀才,这种好事大概也轮不到杏花,但外在条件归外在,居家过日子还是要看人怎么样, 没见到人之前, 一切还有待商榷。
两人商量了下,然后就分头去姚家布庄两侧的铺子里, 去打听姚三的为人。这人怎么样,周遭住了十几年的邻居是最清楚的。
打听了一圈下来,结果他们意外的发现在周边邻居的嘴里,这姚三郎的名声还真不错,乐于助人,待人温和有礼,从没见他与旁人急过眼之类的。
连方云熙都不由得夸赞道,听着这姚三,人确实不错哈。
沈约没做评价,想了想径直带方云熙去了雇佣姚三的福来酒楼。
这个福来酒楼算是县里规模最大的酒楼了,前不久应该刚刚翻新过一次,从外面看着还簇新簇新的,十分的气派。即使是早上,酒楼里也坐了三三两两的人,看得出来生意不错。
沈约带方云熙进去,找了个视线隐蔽的角落坐下,然后就在柜台后看见了他们要找的那个姚三。
这姚三郎年约二十,长相较普通人来说,还算出众,可能因为读过几年书的原因,气质也斯斯文文的。
趁着早上客人不多,他就在柜台后面扒拉算盘算账。
店里的小二给两人倒上热茶,然后热情的问两人要吃些什么。
沈约要了一碟花生米和两碗牛肉面。
方云熙今天穿的一身素锦白袍,他喊住了要走的店小二,偷偷往他手里塞了一小块碎银子,低声说自己有点事情想和他打听。
沈约看了他一眼,没有阻止。
小二捏了捏手里的银子,赶紧塞进袖子藏了起来,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忙殷勤的弯下腰,压低了声音道,客官,您想问什么?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方云熙一手遮挡住嘴角,朝小二低声道,我想和你打听下你们酒楼的姚三郎。
小二听见姚三的名字,脸上明显划过了一丝迟疑,但是到底舍不得到手的银子,这可是相当于他大半个月的工钱,想了想,还是问道,您想问哪方面?
方云熙咳了咳,看了看对面正端起茶杯喝茶的沈约,冲着小二道,人品方面。
姚账房可是个好人,为人最公正不过了,自从他来了之后,这酒楼的账就再没出过错,掌柜的也非常喜欢他,月钱比我们高三倍不止,甚至比以前的老账房都高。后面提到月钱,大概是小二心里发酸,自动自发说的,但总的听下来,确实还是不错的评价。
长得好,月钱高,有一技之长
这和姚家街坊邻居那里打听到的,相差无几。
方云熙有些失望,心想这钱算是白花了,但是心底也悄悄松了口气,想着这人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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