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逆流重生90年代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倚栏听风
胡三笑眯眯的声音在树林里面响起,周围,则是他的几个二流子,一个个手上都拿着木棒子,笑呵呵的看着李黑子。
很显然,李黑子被人脑袋打成了猪脑袋的模样,就是他们干的好事。
“他娘的,胡三狗东西,叶启明不是踏马的欠了你的钱?你奶奶的不去找他催收,反而来打老子,不怕回头老子叫人拆了你的狗窝?”
李黑子虽然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嘴巴还算硬气,这个时候竟然还敢骂人。
“哟,还嘴硬,还敢骂我们?看来是打得轻了,黑狗,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胡三眉毛挑了挑,给了旁边的一个拿着木棒的小弟一个眼神。
这小弟顿时心领神会,点了点头,然后满脸厉色,挥着木棒就对着李黑子的嘴巴砸了过去。
“啊——”
只听到凄厉的惨叫一声,李黑子满嘴是血,血肉模糊,门牙都被打崩了,痛不欲生。
这个年代的人下手还是很狠的,杀人的事情虽然不常见了,但是也不是没有,更何况很多人家里还有枪,1996年我国才正式实施了枪支管理法,那个年代才开始正式禁枪。
总之,这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年代,同时,也是无比混乱的一个年代,机遇和危险并存。
还没有进入小树林,骑着自行车的叶启明就听到了这惨叫声。





逆流重生90年代 第11章 蠢货
根据这具身体的记忆,叶启明清楚的知道,惨叫的这人是李黑子声音。
叶启明当下心中一冷。
说句2020年有些非主流的话,人不狠站不稳。
虽然这句话在叶启明上辈子那个年代,这话很像初中生高中生中二年龄时说的话,毕竟,那已经是一个和谐社会了,再用这句话已经不太合适。
但是,这句话放在这个年代绝对合适。
九十年代的社会,老实人是会被欺负得像是一坨烂狗屎一样低贱的。
因此,这几天叶启明晚上睡觉的时候,也想了很多。
他可以依旧保持上辈子的善良,但是,在这个混乱的年代,他必须在保证自己能够生存的前提下才能保持自己的善良。
因此,叶启明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人不狠,站不稳,首先他想要在这里站稳跟脚,就必须足够的心狠手辣才行。
阴沉着一张脸,叶启明将凤凰牌自行车停靠在了树边,毕竟树林子里不好进去,让小弟继续继续在前面带路,自己则是跟了进去。
这小弟依依不舍的看了一眼自行车,心想这叶启明也不怕放在这里给别人偷了,真是败家仔,心里骂骂咧咧着脸上笑嘻嘻的哈腰引着叶启明走了进去。
很快,叶启明看到了满脸是血的李黑子,虽然心里已经准备好了,但是看到李黑子这幅模样,心里还是忍不住抽了一下。
上辈子纵横商场那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在现实中见过有人被打成这样。
“兄弟,你总算来了,看看哥哥今天送给你的惊喜!”
胡三看到叶启明来了,立刻拍了拍胸脯,一脸得意的样子。
叶启明看着李黑子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心想你还真是够给我惊喜的啊!
都是一个村的,叶启明也没想到胡三这厮竟然这么心狠手辣,同样都是混混,竟然能把李黑子给打成这样,也不怕报复嘛?
李黑子牙都被打崩了,这时候也不敢嘴硬了,知道怕了,见了叶启明来,原本准备了一肚子的威胁的话,现在全部咽进肚子里不敢吭声。
“兄弟,怎么样,哥哥没跟你吹牛吧,昨天答应你的事情今天就帮你办了。”
胡三嘚瑟的拍了拍胸脯,一脸得意的说道。
叶启明深深的看了这家伙一眼,这一刻忽然悟出了一个道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在相对来说比较混乱的年代,为了钱,人能干出任何的事情出来。
眼看叶启明看向自己,胡三立刻抬了抬下巴,原本二流子最常见的驼背今天也不驼了,似乎故意站得直了一点,像是邀功一样。
“李黑子,你特么不想死的话现在就给我兄弟道个歉,那三百块钱特么的就算了,别以为老子不知道,我兄弟只找你借了两百块钱而已,你竟然让我兄弟还三百,你这种高利贷老子平生最看不惯了!”
似乎是为了能够拿到更多的权利和分红,又似乎是担心自己做得不够狠,叶启明会觉得他胡三这个投名状还不够,胡三指着李黑子的鼻子破口大骂着。
可怜的李黑子脸上哪里还有一块好肉,之前还敢嘴硬一下,现在结结实实挨了打之后,那是大气都不敢再出一下。
叶启明眉头皱了皱,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欠李黑子三百块钱,那是算上了利息高利贷的。
虽然都是高利贷,但是,李黑子比胡三不地道多了。
最起码,胡三还给了叶启明凑钱的时间,这李黑子却是话不多少,直接敲他的闷棍,并且还打了他很多次。
虽说这些事情都是他重生之前发生的,但是,既然他已经跟这具身体融为一体了,那么李黑子之前做的那些事情就都等于是打在了他身上。
胡三眼看叶启明竟然皱眉头了,还以为叶启明不高兴了,想到叶启明说的背后的老爷子这事,心里顿时心思急转。
一个能随手就给五千块钱零花钱的老爷子,这种人,怎么可能是他忽然能招惹得起的?
现在,正好是抱大腿好好表现的时候,说什么都要卖力的表现自己,赢得叶启明的好感。
“嗬——呸!”
忽然,胡三喉咙里面直接吐出一口浓痰出来吐在了李黑子的脸上。
“妈了个巴子的,我明哥看着你呢?你不知道道歉吗?”
这家伙年纪上比叶启明要大好几岁,现在但是低三下四说得出口,喊叶启明一声明哥。
李黑子这时候已经被打得胆战心惊了,彻底怂啊,哪里还敢嘴硬,要是这群人就在这里把他给宰了,抛尸在荒郊野外,只怕是自己这辈子就完蛋了。
毕竟,杀人放火这种事情,并不算什么很稀奇的事情。
九十年代有一句很经典的名言——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人口失踪这种事儿,在这个年代,再平常不过了。
更何况,他李黑子还是个乡里乡村的恶霸,不知道多少人盼着他早死才好。
要是这家伙哪天真的从村子里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只怕是没有一个人会去给他报官,甚至是有人会高兴得买两桶烟花回来庆祝的打了。
“明…明哥…我错了,我错了,放过我吧……”
李黑子牙都被打崩几颗,说话的时候都漏风了,口齿有些含糊不清,不过勉强还是听得懂的。
叶启明就这么看着他,一时间没有说话。
胡三抱着双臂斜着眼睛立刻答道:“李黑子,你特么知道你错在哪里了吗?”
李黑子凄惨道:“我不该不知好歹的找明哥要那三百块钱的,我错了,明哥,我再也不敢了,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家里还有七十岁的老母亲要养,我……”
“放屁!”
胡三冷笑一声,一脚踹在了李黑子的肚子上,痛得他想要曲着身子,但是又因为被死死的绑着曲不起来,只能感觉肚子里翻江倒海一样,苦胆水混合着血水从嘴巴里吐了一地。
“你以为明哥在乎你那三百块钱?蠢货,三爷我今天告诉你,你错在打了明哥的闷棍!”




逆流重生90年代 第12章 孝敬
胡三骂骂咧咧着,袖子都撸了起来,看样子,似乎还有要动手的意思。
同时,嘴里还在讲着:“就你这个熊样儿,还赡养你七十岁的老母?我咋记得,你老母天天被你打呢?你老爹前两年摔死我听说是被你推的吧,还有你那媳妇儿,跟别的野男人跑了,听说也是受不了你天天打她才跑的吧。”
胡三一边说一边冷笑着。
“我这辈子最看不起打女人的男人。”
叶启明眯着眼睛,清冷说道,脸上面无表情。
胡三闻言,整个人愣了一下,小心的瞥了一眼叶启明。
最看不起打女人的男人?
貌似,这两年来,你家婆娘没少挨你打吧?
“咳咳!明哥说得对,我特么跟明哥一样,最看不起打女人的男人!”
胡三这厮也不知道是天生与生俱来就有拍马屁的能力,还是钞票使得他变得口齿伶俐,叶启明说什么,这家伙就跟着附和什么。
“所以,明哥,你打算咋整这家伙?弄死喂狗,还是咋的?”胡三问道,同时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这家伙是真动了杀心!
李黑子吓得嗓子眼都快要跳出来了。
叶启明想了想,说道:“算了,没必要弄出人命来,放他走吧。”
说着,叶启明从口袋里抽出三百块钱来,丢给李黑子,说道,“钱还给你了,我们两清了,我这个人不喜欢欠别人东西,以后在街上看到,你最好离我远一点。”
说完,叶启明转身就准备离开,再在这里待下去没意思。
“这就走了?”
胡三看着叶启明的背影,眼珠子转了转,连忙说道:“明哥,老家的猪场我已经让人拆了,你看你那儿啥时候能准备好?”
“明天上午你再来找我。”叶启明头也不回的说道,很快骑了自己的凤凰牌二八自行车离开。
“得。”
胡三脸上大喜过望。
一时间,他精神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摆在了他的眼前晃荡一样,都是钱啊!
说到钱……
胡三忽然低头看了一眼李黑子的脚下,叶启明的三百块钱还丢在这儿呢,李黑子人被绑着,根本没办法拿。
“三爷,我错了,这三百块钱给来孝敬您,您拿了钱就放了我吧,我保证以后在街上看到了你屁都不敢再放一个。”
李黑子这厮倒是很有眼力见,连忙哀求着说道。
胡三嗤笑一声,说道:“你这家伙倒是也不蠢,不过这三百块钱是吴启明给你的,我可不敢收。”
说着,瞥了一眼旁边的一个小弟,给了他一个眼神。
小弟立刻心领神会的拿了一副扑克牌出来。
“给他松绑。”
胡三抬了抬下巴,立刻,另一个小弟给李黑子松开了绳子。
李黑子趴在地上,捂着肚子蜷缩起来。
“行了,别装死了,跟我来一局扑克牌,我这个人向来喜欢以理服人,免得你说我抢了你的钱。”
胡三冷笑一声说道。
看样子,他是要用打牌的方式赢了这三百块钱,这样钱到了他手上,传了出去,也是李黑子打牌输了,而不是胡三抢了他的钱。
赌鬼输钱,这是活该。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李黑子如果不想暴尸荒野,最好的办法就是故意输给胡三,胡三这是人也打了钱也挣了,并且还帮叶启明把事情给办了,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至于叶启明,则是骑着自己的二八凤凰牌自行车在路上转来转去。
如今他的心态已经变了,跟以前大不相同。
九十年代说到底跟二十一世纪的二十年代变化还是相差太大的。
在这里,没有人们尚且不知道高铁是什么东西,很多人别说出国,就连出县城都没有出过。
交通十分的不发达,也就造成了经济的落后。
毕竟有一句名言是这么说的,要想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
自行车在烂泥巴路上骑行着,叶启明的脑袋则是一直在转着。
他一直若有所思着。
在这个年代,不仅仅是交通不发达,人与人之间的联络也基本是靠吼。
没办法,因为根本就没有电话。
大哥大这种东西,在这个年代,可以说是十分的稀有的,不比黄金要便宜,随便买一部最便宜的,都要一万多块钱。
而稍微好一点点的大哥大,怎么着也得要两万以上了。
上辈子的时候,叶启明记得自己听说过一件事情,在八九十年代,曾经有人买电话号码都花了二十多万。
二十多万啊,这是什么概念?
恐怕一个镇里的首富都不一定能拿的出这么多钱来。
二十多万,在这个年代,可以买不知道多少套房了。
交通不方便,打电话也不方便,叶启明感觉很是头痛。
他这个鞋厂,如果开起来了,必须要有人跟他合作卖才行,否则的话,即便是生产好了,卖不出去,只能留着给自己穿了。
更何况,现在的叶启明,原材料都找不到,也找不到工人跟他生产,并且,想要生产鞋子的话,还需要买机器来。
这里算下来,里里外外,没有个几万块钱的投入,肯定是没有用的。
幸亏胡三那里说了用他家的猪场来当鞋厂房,不然租厂子又是一个麻烦事儿。
这么想着,叶启明不知不觉间,发现自己竟然进入了一片棉花树里面。
漫天的棉絮生长在树上,有时候风轻轻一吹,竟然有棉絮飘落下来,乱花渐欲迷人眼。
叶启明有些发呆,棉絮?
忽然,又是一阵风吹了过来,这一次,风稍微大了一点点,叶启明感觉有些身子骨都有些冷了起来。
天色,已经入秋了,天,也会越来越冷了。
“等等,我不一定要做皮鞋,既然是鞋厂,那么,任何鞋都可以做!”
叶启明像是一下子想通了什么,抓到了商机一样。
他喃喃自语起来:“九十年代的人,还没有多少人会享受生活,大多数人都是觉得东西要买能用的,现在交通不发达,即便是我生产了皮鞋也卖不出去,何不直接做棉鞋?”




逆流重生90年代 第13章 谁种的
很多时候,发财就在一念之间。
叶启明看着这漫天的棉絮,心中大喜。
他立刻骑着二八凤凰牌自行车回了家里,让他意外的是,胡三这小瘪三竟然在他家门口等他。
“你干什么?”
叶启明走了过去,这家伙在他家门口抽烟,导致路过的乡亲们都不敢走得离他们家太近。
“嘿嘿,明哥,你总算回来了,刚刚干啥去了?”
胡三看着叶启明,脸上嬉皮笑脸的说道,身后的几个小弟也是热情的一口一个明哥的叫。
即便是被叶启明抽了大嘴巴子的那个小子,也心不甘情不愿的嬉皮笑脸的叫明哥。
“有事去了,你来找我有事?”叶启明看着胡三。
胡三嘿嘿笑了笑,驼着个背,嘻嘻哈哈道:“明哥,仇我已经帮你报了,我家的猪场也已经被我给推平了,现在就等着去盖厂子了,你那里准备得怎么样了?”
叶启明算是明白了,这家伙为了想挣钱,已经迫不及待了。
“东西我还在准备,我问你,东北角的那一片棉花树是谁家种的?”叶启明问道。
他要做棉花鞋,那么,棉花树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需要跟棉花树的主人合作。
“东北角的棉花树?”
胡三挠了挠头,一时间想不起来。
“老大,那棉花树是王寡妇家的。”
身后的一个小弟靠在胡三耳朵旁边低声说道。
“哦哦,对,我想起来了。”
胡三一拍大腿,连忙说道,“那样子是结婚三个月就死了老公的王寡妇种的,咋了?那棉絮又不值钱。”
的确,棉絮在这个年代不算什么很值钱的东西。
事实上,这东西在二十一世纪,就更不值钱了。
“王寡妇家在哪儿?带我过去。”叶启明说道。
他虽然继承了这一具身体,但是,叶启明只继承了其中一部分的记忆,这些记忆都是有些零碎的。
更多的时候,叶启明根本想不起来其他的记忆了,就比如这个王寡妇家,他就不知道是谁。
胡三有些意外,没想到叶启明竟然不知道王寡妇住哪儿?
这不是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的事情吗?
当然,他也没多想,反正挣钱重要,这时候只要叶启明说什么,他都答应。
当下走在了前面,挥了挥手,嘿嘿道:“跟我来。”
几个小弟屁颠屁颠跟在他身后,叶启明也跟了过去。
一栋破旧的老瓦房里。
这房子年代有些久远了,是破了修,修了破,破了又修,一直都没有重新盖一栋。
没办法,因为家里没个男人,多多少少来说,是不方便的,毕竟女人干不了男人干的重活。
屋子里也十分的简陋,属于刮风的时候漏风,下雨的时候口水的那种。
一张老旧的桌子,几张破破烂烂的凳子,最旁边还有一张不大的木床,这就是王寡妇的家了。
王寡妇三十年前嫁人的时候才十六岁。
那个时候,她的男人只用了一篮子的鸡蛋,加两只鸭子,作为彩礼,就迎娶了王寡妇。
出嫁的时候是风风光光的。
在那个年代,能用两只鸭子和一篮子鸡蛋娶老婆的人家,已经算得上是生活还不错的人家了。
事实上,王寡妇刚嫁过来的时候,日子也过得还算可以,这个男人虽然已经有三十岁了,但是对她还算不错。
可惜好景不长,就在王寡妇结婚的第二个月,男人外出做事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脑袋撞地上的石头了,就这样人没了。
从此之后,王寡妇就变成了寡妇了。
六零年代的人都迷信,才结婚几个月的新人就死了老公,这在当时来讲是非常的不好的,女人属于克夫相。
人与人之间的绯闻和流言蜚语是传播得非常快的。
于是王寡妇克夫的消息就出来了,人人见了她就跟看到了瘟神一样。
女人见了她敬而远之,男人砍了他也怕沾上晦气,就这样,除了家里人之外,王寡妇基本上被孤立了。
三十年过去了,十七岁嫁人的王寡妇也当了三十年的寡妇了,三十年来,她一直没再嫁,男人不敢娶是一个原因,她自己不愿意再嫁,不愿意再去听那些流言蜚语,也是一个原因。
“明哥,你看,那就是王寡妇家里。”
胡三走到了王寡妇家门口大概有十几米远的地方,就不敢再进去了,远远的指着王寡妇家,给叶启明做介绍。
“嗯。”
叶启明点了点头,就要进去,却发现胡三的脚下就像是生了根一样,这厮竟然不肯再进去。
“你干什么?”叶启明看着他,“不带我进去?”
胡三顿时脸色尴尬起来,干笑道:“明哥,我不敢啊,你…你最好也别进去。”
“为什么?”叶启明不解的看着他。
一个寡妇而已,又不是黑山老妖,他怕什么?
胡三干笑道:“这寡妇克男人那是出了名的,她出生两个月她爹就死了,她两个哥哥都没活过十岁,她嫁了人之后两个月就死了老公,我一个舅公二十几年前死了老婆,就想着让王寡妇嫁给我舅公,结果人还没有娶进家门呢,我舅公就中风死了,据说,她跟哪个男的走得近,哪个男的就倒霉。”
胡三一边说,一边干笑起来。
他跟叶启明一起,是想着从他身上挣钱的,不是来找死的。
“封建,迷信,愚昧。”
叶启明不屑一声。
克夫?
他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之一,相信科学,根本不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明哥,这可不是封建,这是真…哎哎哎…你……”
胡三本来还想劝说一下,没想到叶启明竟然已经走了进去了。
“妈的,这二货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附近十里八乡哪个不知道这王寡妇是男人的克星,他特么的还敢进去找王寡妇,真是不知死活!”
胡三骂骂咧咧,气得不行。
“老大,万一这家伙被法力无边的王寡妇给克死了咋办?”
一个小弟挠挠头问道,“他欠我们的钱咋整啊?”




逆流重生90年代 第14章 读书人
“哼哼!”
胡三冷哼两声,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叶启明就这样走进了王寡妇的屋门口敲门。
“他要是挂了,他家的房子跑不了,直接拿给我抵债!还有,他老婆长得挺水灵的,他老婆也是我的了!”
“嘿嘿嘿,老大英明,那冯笑笑作为咱们十里八乡的一朵金花,当初也不知道怎么瞎了眼看上了叶启明这个废物,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啊。”
一个小弟嘿嘿笑着拍马屁起来。
“就是就是,这叶启明要是挂了,到时候他老婆,房子,都是咱们老大的了!”
另一个小弟也毕恭毕敬的拍马屁起来,“只有我们老大才配得上冯笑笑这种美人儿,那叶启明这个败家子,就是走狗屎运命好。”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特娘的嘴巴给老子放干净一点,叶启明现在可是我的摇钱树,他要是挂了,我从哪里挣钱去?说点好的,别咒他死!”
胡三给了两个说话的小弟一人一个巴掌拍在脑门上,骂骂咧咧说道。
两个小弟顿时唯唯诺诺的闭嘴了,老实巴交的站在后面,做小弟就要有做小弟的觉悟,时刻观察老大的动态,了解老大的心情,老大想听什么,小弟就说什么,老大不想听什么,小弟就要立刻闭嘴。
123456...4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