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米遇上熟饭_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目
“你爸真是个哲人。”剩牛排的脸上难得地出现了一丝钦佩之色,“也只有这样的父母才会教出你这种女儿吧。”
“我怎么了?”我很想知道他对我的评价。
“如果用世人的标准来看,你在各方面都只能算是普通,但是你的人生态度非常好,所以你过得很快乐。如果用某种动物来形容你的话,你比较像猫。”
熟饭说我是小蚂蚁,剩牛排说我像猫,说白了,这两个家伙都没有把我当人看。
我不服气地说:“我哪像猫了?”
“你哪都像猫。”剩牛排笑着说,“第一,你在空闲的时候很懒,爱睡觉,懒猫。第二,你喜欢熬夜,夜猫。第三,你贪吃,馋猫。第四,你还很淘气,有点小脾气,气完了之后,又会不记得之前的不愉快,开始高高兴兴地喝你的牛奶。这一切都很像猫。”
他说得似乎很像那么回事,让我无语反驳。
“那你呢?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忆,是在思念一段美好时光,还是在思念一个人?
“我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从小爸爸就和妈妈离婚了,我是和妈妈一起长大的,我随她一起姓‘韩’。”
“哦,对不起。”
剩牛排笑着说:“这又不是什么好伤心的事情,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虽然我是跟我妈妈一起生活,但是我爸爸同样爱我。我父母从小跟我说,虽然他们离婚了,但那只是他们之间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并不代表他们不爱我,相反,他们对我的关心比以前更多。”
这个回答让我感到意外,和我平时在电视里看到的单亲家庭的小孩子所表现出来的愤怒与抱怨相差甚远。
剩牛排接着说:“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也会有同龄人取笑我没有爸爸啊什么的,我很恶心他们,第一,每个人都会有爸爸,不然他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第二,我的家庭状况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他们凭什么来笑话我,这样的人,实际上比家庭健全的人更可悲,因为他们的心早就缺失掉了。”
“对对对。”我附和着说,“就好像一些有钱人总喜欢鄙视没有钱的人一样,我呸,他有钱那是他的,又不会给我用,我自食其力,凭劳动养活自己,不偷不抢,不找他要半个子,凭什么他就看不起人,一天到晚摆个臭架子给谁看啊?”
看到我越讲越激动,剩牛排夹了一块鸡翅放我碗里,以平情绪:“高二那年,在我父亲的资助下去了法国念书,当时我在的那个班上有三十六名学生,结果有三分之一的学生的父母亲是离异的,并且还有一个学生的母亲是未婚妈妈,靠拿政府的补贴养活自己的儿子,大家都相处得很融洽,没有谁看不起谁。再后来我又在那里念了大学。”
“那为什么又回国了?很多人出国了之后,都会想方设法在那边定居。凭你的条件,这种事对你并不难吧?”
“我妈的年纪越来越老了,自从和我爸离婚之后,她没有再嫁,前几年我在乡下买了一间房子,让她去那里静养,那里空气好,山水好,比较适合安度晚年,旁边的乡亲都很热情,平日里没事就凑在一块,养养花、种种菜,打打小牌,我妈在那里呆着不会觉得寂寞。”剩牛排谈起他母亲的时候,眼神温柔得可以拧出水来,“我曾经有想过移民,然后把她接到法国去与我同住,可是你想,我妈已经是五十多岁的老太太了,到那里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去那里对她而言,就像是到了一个无形的牢笼之中,会很寂寞的。我回国之后虽然也只是每个月回去看她一次,但至少比起当年两三年才见一次面还是好多了。”
“没想到你这么孝顺!”我有些感叹地说,“我原以为从欧美留学回来的人,会比较崇尚个人的自由高于一切。”
“有些传统的东西是永远都抹不掉的,东方的人文文化也有它的迷人之处。”
说了一大堆,剩牛排除了把他的姓氏介绍清楚了,可他为什么叫“忆”却依然没有说明白,而我已经觉得没有必要刨根问底下去了。
*
宵夜,我和熟饭一起去吃火锅,他要求避开阿彩,而我对上次阿彩一顿吃了我一千八百块钱的事件记忆犹新,因此对熟饭的做法是求之不得。
当熟饭听说剩牛排评价我做的菜很特别的时候,茶水喷了一地。
“他这么说,究竟是什么意思嘛?”
“一般而言,作为男人,不太方便批评一个女人做菜做得难吃,否则她万一当场翻脸,双方的面子都过不去。所以我们一般会找一些听上去比较让人模糊的词语来评价菜的味道。”熟饭又开始夸夸而谈,“当她做的菜味道很好吃的时候,我们可以直接夸它好吃,然后再找一大堆形容词来衬托好吃的程度,当她做的菜味道一般的时候,我们就说它很有家常味,当她做的菜味道不怎么样的时候,我们就说它很特别,当她做的菜让人难以下咽的时候,我们就说它很感人——因为想哭,所以感人。米,看来,你得到的评价还不是最差。值得干一杯。”
我一拳敲在熟饭的背上,却震得自己的指骨有些痛,脖子那里也有些不舒服,只得放过他,轻轻地揉捏着自己的肩膀。
“怎么了?”熟饭问。
“昨晚没睡好,从沙发上掉下来了,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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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米遇上熟饭_ 当生米遇上熟饭__分节阅读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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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问题。”
熟饭张大了嘴:“你这些天一直睡沙发,没睡床?”
“我不习惯和别人共一张床。”我望着正在翻腾的火锅长叹了一口气:“还不是你惹的麻烦。本来阿彩说只在我那里住几晚而已,很快就会找房子搬走,可现在人家看上你了,你就住我隔壁,她心心念念着近水楼台捞你这个破月亮,又怎么可能会急着搬家。”
“唉,这人一长得帅,就算他再低调,身上的光芒也是很难被人忽略掉的。”某人又开始自恋。
“我呸,破月亮,阿彩不搬家,那你早点搬家吧。再不然你就收了阿彩当你的第n位女友,让她直接搬你那住得了。”
第二十一章
熟饭指责我不该在他心情如此好的时候跟他提阿彩这个话题,感觉像是大冬天里泡热水澡正惬意的时候,突然被人从头泼了一瓢冰水。
我取笑道:“没想到这世上还有你摆不平的女人。”
熟饭冲我一瞪眼:“你是在侮辱我的智商,还是在侮辱我的情商?区区一个阿彩又怎可能让我束手无策?我正在考虑用哪种方法拒绝她比较好。”
“为什么要拒绝她?”
“男人最怕的就是死缠难打的女人,像阿彩这样的女人,如果招惹上,会像水蛭一样紧紧地吸附在你身上,甩都甩不掉。”熟饭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浑身打了个冷颤。
我对熟饭和阿彩在渡假村共渡的那晚倍感好奇,我相信那晚一定发生了某些有趣的故事,并不像阿彩说的只是两人喝醉了然后一个人睡床上一个人睡地上那么简单。我纠住熟饭不放,希望他能透露一点内情给我。
熟饭有些愁眉苦脸:“吃你一顿火锅,你恨不得把我的底裤都挖出来拿去卖掉。米,我错了,这顿宵夜,我请。好不好?”
“不好。”
“那我明天再请你一顿。”
“也不好。”我丝毫都不肯退步,“如果你不说,那我会认为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是人妖,再比如有ed之类的男性隐疾……”
“够了,米,你知不知道说一个男人不是男人,这是一件对男人非常严重的藐视?”熟饭的话说得像绕口令,满脸苦笑:“当初刘邦赴的那鸿门宴,吃的一定也是火锅。”
原来那天晚上,阿彩并没有喝得完全不醒人事,她是装的,当熟饭把她拖回房间之后,阿彩见熟饭并没有任何不恰当的行为,开始借酒装疯,反过来对熟饭上下其手,意欲不轨,熟饭先是规劝,后来又抵抗,而阿彩却没有半点撤退之意,熟饭情急之下,一咬牙,一闭眼……
熟饭前辈子有可能是说书先生,最精彩的时候居然嘎然而止,自顾自地喝起了啤酒,急得我追问不止:“你怎么了?”
“米,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后面我要讲的事情,肯定完全超出了你的想像。”熟饭说得越来越严肃。
“我知道了,你后来一咬牙,一闭眼,就从了阿彩。对不对?”
熟饭一个劲地摇头。
“那就是你反过来把阿彩给那啥了?”
熟饭还是摇头。
“唉呀,你倒是说啊。”
“米,我是一个形象高大的男人。”熟饭说。 “你长得倒是很高大,至于形象么,呃……只能以后再议。”我的胃口已经被吊得高高的,“熟饭,你倒底说不说?再不说,我去小马面前说你坏话,破了你这个‘高大的形象’。”
熟饭伸出右掌在我面前一挥:“当时我一咬牙,一闭眼,对着阿彩的脑后这么砍了一下,把她打昏了。”
啊?我呆了差不多十秒钟没有反应过来,紧接着一阵暴笑,眼泪都笑喷:“你也太狠了。”
熟饭直叹气:“我从来都没有打过女人啊,这次真的是逼急了。我的形象啊,我的形象!喂喂,米,不能这么笑我,还笑,还笑,再笑我就翻脸了。”
我揩去眼角的泪水,上气不接下气地问:“你把她打昏了还让她睡地上啊?太没风度了吧?”
“我这是为了安全着想嘛。啊呀,你不知道那天晚上有多险,我差点贞节不保。”
“拉倒吧,你那贞节早就不知道失身给多少个无知少女了。”我好不容易忍住笑,正儿八经地说:“熟饭,阿彩的确很喜欢你,只不过方法用错了。你不要怪她。依你的话讲,人长得帅,没办法。”
熟饭叹了口气:“看上去挺精明的一个女人,怎么处理起感情上的事来就那么笨呢?真以为和一个男人好过了,他就会是你的吗?如果真是这样,这世上就不可能会有一夜情这回事了。米,有空帮我劝劝她,我和她是不可能的。你也知道我泡妞的原则,像这种窝边草,我肯定不会吃。”
“我早就劝过了,甚至我还跟她说了你有女朋友,不过她依然不死心而已。”我说,“熟饭,从阿彩这个例子,我相信你是个有魅力的男人了。”
“什么,现在才相信?那你以前认为我是什么?”
“痞子。”
“那现在呢?”
“有魅力的痞子。”
……
回到家门口,彼此话别,熟饭笑着对我说:“米,那个促销小姐不是祝我们有个愉快的夜晚吗?我们是不是不要辜负了这个祝福?”
我笑咪咪地问:“熟饭先生,今晚的火锅你吃得还高兴吗?”
“高兴高兴。不要自己出钱的东西,吃起来当然高兴。”
“这不就证明我们已经有了个愉快的夜晚了吗?”
“我想要双倍的愉快。”熟饭的脸皮厚得有些不像话。
我没好气地一脚踹过去,他机灵地躲开。
“快乐太多,会乐极生悲的!晚安。”
*
如果仅仅因为熟饭对我说过几句不正经的话,就认为他对我有意的话,那就错了。因为第二天晚上,他带了一个漂亮的女人来我家做客。那女人我也认识,并且很熟,熟到我见到她时,都只能小声地说话,因为她正好就是我们公司的中方代表,我的偶像——李莎。
如此完美的女人,让阿彩恨得咬牙切齿,她中途回到房里换了一套自认为最棒的衣服,另外又补了个让自己看上去嫩点的彩妆,折腾了半小时才重新站在李莎的面前相一较高下,然而阿彩还是输得一塌糊涂。
李莎身上那种与身俱来的高贵让人窒息,甚至衬得一旁的小痞子熟饭也比平日顺眼多了。
我终于相信“近朱者赤”这句话。
客厅内的气氛雷光电闪,阿彩的每句言语看似客气,而实际上句句带刺,而李莎都能够不动声色地将所有的危机化于无形。
我在一旁看得叹为观止。
“怎样?”熟饭暗暗问我。
“阿彩的‘笑里藏刀’虽然用得巧妙,但李莎的‘凌波微步’却更胜一筹。人生果然处处是江湖啊。”
第二十二章
也许是武侠片看得太多,我喜欢用江湖来形容这个刀光剑影的社会,而世人则是在江湖中飘荡的三教九流。
大家都说江湖险恶,在我看来,这种险恶只属于功成名就的英雄儿女和那些成天想着扬名立万没事折腾自己也折腾别人的剑客。
类似于我们这种丢到人群之中很快就被淹没不见、并且胸无大志得过且过的无名小卒,江湖还是太平的,那些血雨腥风的事情,虽然见得到,却沾不到。
以李莎的成就与地位,她应该属于峨眉派掌门,至于阿彩,比较像那种整日里惹是生非生怕别人注意不到她的三流门派的小弟子。
阿彩是勇敢的,虽然明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胜算的机会,却依然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让我有点不忍心看下去。
“可惜,真可惜。”我摇头轻叹。
“可惜什么?”熟饭问。
我看着依然在与阿彩过招的李莎,那份笑傲江湖的霸气让我折服,钦慕不已:“多好的一朵鲜花啊!怎么就插在你身上了呢?”
“因为我比较肥沃。”熟饭洋洋得意地回答,完全忽略掉我语中的讽刺之意。
阿彩在做最后的困兽之斗:“李小姐在哪高就呢?”
“谈不上高就,说白了也只是一个替公司卖命的职员。”
李莎的谦虚让阿彩误以为找到了对方的破绽之处:“像李小姐这么漂亮的女人,公司的老板应该会特别照顾你,不忍心让你累着,工作一定很轻松,就跟花瓶差不多,摆在那里就好了。”我拚命朝阿彩使眼色,希望她嘴下留情,免得回过头来伤到的是自己,然而她却没有看见。
“我每天的工作量的确不是很多。”李莎笑着回答。她的工作量怎么可能会多?手下的那帮精英全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的,个个能干,她每天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办公室看看报表,然后拟定出各项计划,让下面的人替她跑腿。偶尔出门一次,也不过是坐在咖啡厅或者酒楼里与人边吃边谈,惬意得很。
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就好比站在舞台上的指挥家,虽然看上去是整个乐队中最轻松的一个,却是这个乐队的灵魂。
阿彩以为对方真的是一个花瓶,开始有些炫耀地抱怨起来:“唉,李小姐的命真好,不像我们这种辛苦命,我在公司呆了三年才混了个组长的位子,每天既要跑客户,又要管着那几个属下别犯错,累得我觉得自己老得好快。”
李莎笑着建议:“既然觉得辛苦,那不如换一份工作好了。”
“那怎么行?公司那么信任我,我怎么可以一走了之?”
“看来你是一个好员工。公司应该给你加薪才对。”
“我这人对钱无所谓的。虽然在公司做得很辛苦,但是因为被重视,所以还是很开心的,没有想着要跳槽。”???阿彩会对钱无所谓?这事我怎么不知道?冰箱里的牛奶、水果只要差不多吃完了,她就吼着要我去补货,可从来没有出过一分钱。难道是我之前没有给她买单的机会?看来我要好好反省一下我自己。
“李小姐,难得我们今天谈得投缘,不如大家一起去吃宵夜好了。我请客!”
哇,月亮从西边出来了,哦,不对,应该是太阳和月亮同时从西边出来了。阿彩要请客?我跟她住了一年,让房间无数次,她连路边摊都没有请过我,如今竟然要请李莎吃宵夜?
“好啊。”李莎满口答应,“不知道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我们去‘碧云天’好了,我常去那吃,那里的鱼翅做得不错。”
碧云天是本市比较有名的酒楼,东西菜式都有,二十四小时营业,价格就一个字——贵。看来阿彩要下血本替自己在情敌面前扳回一丝面子。
“碧云天太远了,我们就在附近的酒楼随便吃点东西就行了。”我好心地建议,不忍心阿彩花钱买心痛。
熟饭也赶紧附和:“对啊对啊,去碧云天太麻烦了,万一路上堵车,这宵夜估计就变成早点了。”
“不行,怎么可以随便呢?”阿彩坚持,“堵车就堵车,反正明天大家都不用上班,今天晚上我们就尽兴一回。”
女人啊,失去理智的时候,是可怕的。
趁着阿彩回房拿包的机会,我赶紧跟了进去,对她进行最后的劝说:“阿彩,你别再意气用事了,放弃舒凡吧。”
“现在这件事情已经演变为两个女人之间的决斗了。我不会就这么轻易地输给那个李莎的。哼,不就一个花瓶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阿彩,那个李莎根本就不是花瓶,她是……”
阿彩已经没有耐心听我讲任何话,她所有的心思都沉浸在如何斗败她的情敌:“你不必再说了。走吧!”说完,昂起头,走出房门,故作亲昵地挽起李莎的胳膊,赶赴碧云天。撇下我和熟饭呆在家里,两两相觑。
熟饭狠狠地抹了一把脸,有点不太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事情:“怎么变成这样子了?那我们呢?被忽略了?”
我暂时性地松了口气,踢掉拖鞋倒在沙发上,敲了敲刚刚一直崩得太紧的神经:“熟饭,你的这个方法似乎没有用,阿彩看上去比以前更有斗志了,她比我们想像的还要执着。”
阿彩很明白自己想要的爱情是什么,并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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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去争取,撇开她的行事方法不论,这种勇气与执着是值得人钦佩的。
“有用没用,现在下结论还太早。”熟饭依然对自己很有信心地说。
我念天地之悠悠般地叹了口气:“风潇潇兮口水寒,钞票一去兮不复返。可怜的阿彩!”不知道今晚会有多少钞票阵亡在这两个女人的嘴下。
“米,篡改古文是我的专利。”
“偶尔让我剽窃一下嘛。”看了半天好戏,我也觉得饿了,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冲熟饭说:“那不如我们也去宵夜吧,就去附近那家被她们嫌弃的酒楼好了。鱼翅是吃不上了,拿粉丝凑个数吧。”
“好啊!”熟饭似乎很高兴。
“你请客。有这么优秀的女友,不请客不足以平民愤。”
熟饭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数了数里面的钞票:“爱情真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
第二十三章
虽然我人在和熟饭一起吃粉丝,心里却在惦记着正在吃鱼翅的两个女人战果如何。我更担心的是,作为阿彩的朋友的我,会不会成为被殃及到的池鱼,李莎在干掉阿彩之后,会不会顺便拿出点精力来对付一下我,把我从池鱼变成鱿鱼——被人炒的那种。
熟饭对我的紧张不置可否,觉得我是杞人忧天:“她根本就没把你们放眼里,今天如果不是我下了好大的功夫求她帮忙,她才不会来搅和这趟混水呢。”
“哇,真是一个大度的女人。简直没天理啊,这么完美的女人,怎么就成了你的女朋友?”我为李莎感到不平。
“怎么就不能是我的女朋友?我很差吗?”熟饭对我的口无遮拦感到不满。
我非常非常仔细地把熟饭的外在美打量了一遍,又非常非常认真地把他的内在美思考了一番,然后非常非常严肃地说:“你不是差,而是我根本就找不着你的好。”
“那如果有天李莎问你对我的看法,你会怎么回答?”
我拨了拨碗里的粉丝:“这还真难住我了。如果说你差,这似乎有点对不起你。但如果说你好,又似乎对不起我自己。哦,对了,那我说你是一块臭豆腐好了。”
熟饭差点把杯子里的酒全倾倒在地上:“这和臭豆腐又有什么关系?”
“臭豆腐这东西,有人很爱吃,有人却沾都不沾,以它比作你,最好不过,这臭气嘛,就类似于你身上的痞子气,这味道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看李莎自己怎么选好了。”
熟饭的眼神里露出几丝赞许之意:“米,应该算我调教有方,你说起风凉话来很有几分我的真传。但是臭豆腐这个比方会不会太便宜了一点,你就不能想个贵点的东西来谢师吗?”
“你再给我上一份土豆煎饼,我就给你来个贵点的比方。”
很快,一份热气腾腾的炸得两面金黄的土豆煎饼摆到了我面前,我惬意地挟起一块放到嘴里,吃得咔嚓咔嚓响,然后眯着笑眼冲着还在期待着新答案的熟饭说:“你是一颗好榴莲。”
一根竹筷从对面飞来,敲在我的脑门上,我捂着胸口惊魂未定地望着地上掉落的那柄“凶器”摇头叹惜:“幸好吃的是中餐,如果是西餐,估计就要出人命了。”
然后,我微笑着,呲起一对小尖牙扑了过去……
*
阿彩那天回来得很晚,到家的时候,脸色发白,双眼通红,似乎已经哭过,她一声不吭地走回房间,把自己关起来,留给我一束从门缝中漏出来的灯光,直到天亮。
第二天周休,我还躺在沙发上睡觉,阿彩就出了门,不知去向,我回房查看了一下,行李还在。
我立即冲到隔壁把熟饭砸了出来,他穿着睡衣,满脸松醒,两眼无神地冲着我抱怨:“米,昨晚吃宵夜的时候你打得我浑身痛,就不能让我好好休息一下养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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