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正传(完整版)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桔子树
居然会想结婚?
不过也是顺理成章的念头啊,找一个女孩子,如果能喜欢,结婚生子,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成分,所有的问题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但问题是,怎么如今看来女人就像是另一个星球的生物。那些女孩子一个比一个娇滴滴,她们穿着漂亮而又外星的衣服,说着夏明朗完全不想去搭理的外星话题,然后抛过来的鄙视目光令夏明朗觉得:他妈的,老子活了快三十年,原来就是一白痴,还是纯血的。
可是隐隐地,夏明朗也意识到了,他在犯错,他想要的结果绝不是用这样的行为就能达到的。
女人当然不可怕,温柔也不是猛兽,他夏明朗更不是白痴,当年也曾风云过,全伊宁城没有他泡不到的妞。他知道问题全在自己身上,他心不在此,看着眼前的人完全提不起兴致。他好像在等待一见钟情直入内心的感动,或者是让这些出身优越、年貌芳华的女孩子看着他淡漠的神气就爱上他,主动向他献殷勤。不,仅仅如此还是不够,他不自觉地在把每个人都拿来与陆臻相比较,甚至腰不够细,腿不够长,肌肉不够精实……这些都成了缺点。
夏明朗想起了陆臻当年那个关于吃鸡的比喻,他指责自己为了证明徐知着爱吃鸡就非得逼着他连皮带血地啃,忽然觉得此刻他就像一个笑话,把一只血淋淋拖毛带血的鸡连皮带骨地在啃,连连反胃的同时还试图以此证明他是真的真的很爱吃。
自欺欺人吗?
这是个问题,绝对是个问题!
夏明朗看着一瓶药液流完,按铃叫来护士,陆臻在睡梦中被人弄醒,露出温和的笑意,把小女生搞得满面飞霞。
陆臻是一个很难得的人,非常难得。
这种难得不在于他的学识,能力,才华还有智商,而在于他的平和,他有一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不卑不亢不谦不傲的平和心态。最初夏明朗发现他这一特质的时候几乎是惊讶的。
一个人的优点总是与缺点并存,平和稳定可靠的人,通常不会太聪明锐利,比如说郑楷;而一个目光敏锐思路自我的人,一般都很难平和,比如徐知着或者他自己。他们总爱相信自己,坚持自己,证明自己,不到穷途末路绝不肯承认自己的失败与别人的成功。
正所谓恃才傲物,心高气傲,手上有本钱,有谁愿意不用?
而且陆臻的平和不是茫然无知的混沌。有些人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强大,所以他甘于平淡,但陆臻一向明白自己的优势在哪里,明白自己的才能与地位,可是该争的争该放的放,他目光敏锐却从不偏执。好像在他的心里有一方明镜台,在那上面,纤尘不染。就如他自己说的,开放的人生态度。
最初夏明朗惊讶于陆臻堂堂少校却能与所有的下级军官甚至普通一兵都打成一片,他从这里看出来陆臻的随和,而后来,夏明朗更惊讶于他能让徐知着这样的人当他是朋友,他从这里看出了陆臻的真诚。
徐知着是一根电线杆子,只有拿出心来给他看,他才敢把你挂到身上去。
夏明朗很少会被人折服,而陆臻是一个,因为他的执着与淡定,身怀利器却不逾矩,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个人知道自己是谁,也颇自引为傲,却从不以势凌人,这样的品质,实在难能可贵。
似竹有节,他是真正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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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正传(完整版) 麒麟正传(完整版)_分节阅读_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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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一直以来,自从夏明朗成为了麒麟基地最强的那一个,当所有的新人被剥成了老将,看他的目光虽然五色纷呈,眼底却永远都不失一份信服之时;自从严正发现自己除了把任务交给他,然后检查任务完成的质量以外,在具体的操作上已经提不出什么参考意见之后,夏明朗心里的天平便有点摇摇晃晃的了。
一个人爬到一定的位置,眼前会忽然空无一物,再没有什么可以给自己做定位,他只能自己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跨出去踏下,才知道这一脚是跌倒还是站稳。
陆臻曾经指责他太固执,手握别人的命运,却不肯审视自己。
那时夏明朗很想说,不是的,我找不到镜子,我看不到自己。我能看到上司看到下属,看得到同行找得着榜样,但是我看不清自己,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了。在我的生命中还没有镜子,没有人能把我真实的样子反映给我看,不带私心,不带偏见,目光敏锐,能直入本质,却还要能让我信任,要找一个这样的人太难,可遇而不可求。
可居然,真的遇上了。
有时候夏明朗也想,是不是太过惊喜了,交心交得太快,一个不小心,就把整颗心都交过去了。
陆臻一觉睡醒已经是黄昏时分,窗外有霞光满天,这是麒麟最清闲美妙的时刻,结束了一天的训练,吃了饭,洗过澡,晚上的课程还没有开始,整个基地都笼罩着一种金黄的暖意。
陆臻转过头看着夏明朗在窗边抽烟,苍蓝的烟雾,慢慢消散,与霞光混合在一起,阳光斜斜地透过玻璃窗落下来,靠在窗边的夏明朗顿时处在这片辉煌的火海的中心。一天中只有这个时候,有一瞬的超脱美丽,光与影勾出的轮廓,让夏明朗的侧脸有如雕塑的剪影,一种不真实的美。
陆臻一向不喜欢别人抽烟,只有夏明朗,他不讨厌,是真的不讨厌。每一次看到他抽烟,他只想坐下来陪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看。
为什么会爱上他,即使回过头去想这个问题,答案仍然不尽明朗,可是这一刻,他如此清晰地明白自己的迷恋,纠缠入骨。
这个人,是他最爱的男人,他可以就这样长久地看着他,却不会厌烦。
喜欢他睥睨张扬的神情;喜欢捕捉他锐利眼神背后的那丝慈悲与脆弱;喜欢他干脆务实的风格,那跋扈之下包裹的善良;喜欢看着他发狠的样子,点出他内心的柔软。喜欢他无尽幽深的眼眸,偶尔的凝眸注视,令人沉溺;喜欢他贴在自己耳边说话,呼吸将耳廓灼伤,留下火热的感觉;喜欢看他脏兮兮的脸,似乎永远都没有血色的嘴唇,厚厚的,吻起来应该会很柔软。
最后陆臻无奈地笑了,看来喜欢他真是一点也不奇怪,看,他有这么多理由。
夕阳正好, 夏明朗仿佛有所感应,转过头正对上陆臻安静凝望的眼,四目相对而无言,你有千言,我有万语,因为说不得,于是只能笑。夏明朗只觉得这画面实在太过美好,太美好的东西总不会长久,感受得多了将来会想念,于是他决定要煞个风景:“陆臻,你今年多大了?”
陆臻露出怀疑的表情,心道:我从出生那天起的档案都在你抽屉里放着,你还不知道我几岁?
“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不找个女朋友?”夏明朗的笑容诚恳得非常假。
陆臻一顿,用审视的目光把夏明朗扫描一番,用口型问道:“队长,有事吗?”
“没事。”夏明朗绝倒,这小子都一级战备了。
“呼……”陆臻吹了一口气,笑眯眯的,拿起桌上的纸笔写道:我还以为你要把一颗被你摧残过的芳心转送给小生呢!
夏明朗接过去一看,顿时语塞。
陆臻已经将头一甩,把纸抽回来继续写道:谢了,不过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为了国家大业,小生早就决定了要抛弃儿女私情。
夏明朗无奈:“看来硕士的觉悟就是不能跟我们这种粗人比,夏某自惭形秽。”
陆臻很是居高临下地笑笑。
“那么,不如帮我想想,我应该找个什么样的人过一辈子。”夏明朗转头直视过去,一双眼睛幽黑璨亮。
陆臻愣了愣,睁大眼睛。
夏明朗忽然怕被他顶一句:你问我,我问谁。
但是陆臻笑容平静下来,眸光闪烁,低下头,一字一字认认真真地在写。
夏明朗接过来看完,神色有点复杂,眸光闪烁间,问道:“这是你的忠告吗?”
陆臻把四个手指并起,举手贴到耳边,笑容很讨好,他发誓,他保证!
“那为什么可供我选择的对象,全是男的?”夏明朗看着他。
陆臻脸色僵了僵,苦笑着,用口形说道:“打个比方罢了,我们两个有共同认识的女人吗?”
夏明朗不自觉回忆了一下:果然,没有!
“有道理。”夏明朗点头,“我会记下来。”然后转过身继续去看窗外的风景。
他想干吗?陆臻有些疑惑。
夏明朗是一个基本上不会说废话的人,虽然有时候他说的一些话听起来很废,但也常常是草蛇灰线,一伏千里。那么今天的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陆臻把每个字都掰开了细想。
难道,他发现什么了?可能吗?陆臻回忆一下自己的言行举止,很正常啊,至少在表面看来很正常。他在试探什么,他要表达什么,他想警告什么?陆臻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
“我觉得你就只能找两种人,要么就是像黑子阿泰他们那样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你崇拜到死,无论你怎么骗他训他欺负他,他都不在乎;要么就找我这样的,反正不管你怎么骗人使诈我都能看懂,知道你要干吗,也不会介意。就是不能找个半吊子,看透了一半又看不穿,想爱你又不甘心。”
夏明朗把纸页捏在手里,忍不住想笑,用力吸进一口烟雾,居然被呛到了,他捂着嘴,强忍住不咳出声,手中的烟头明明灭灭的,一阵阵的青烟笼上来,把整个人都笼罩住。
要真能这么简单就太好了,夏明朗想,要真能就这么了结了,忽然一天早上醒过来,发现陆臻还是原来那个陆臻,夏明朗还是原来那个夏明朗,什么都没有变,他还是他的镜子,最亲密的战友,那真是太好了。
可惜啊,都回不去了。
2.
陆臻声带受损,做了近一个礼拜哑巴,后来能说话了,但是声音飘忽性感,三步之外就捉不住。据说严老大闻此噩耗,把夏队长骂了个头臭,陆臻心中非常愉悦。后来,据大队长办公室的秘书说,严头当时高呼:那小子就一张嘴值钱,你把这给废了,得耽误多少事啊!!
陆臻又发现原来这基地的人品是随着军衔一级一级往下降的。
闲事休提,生活如常,只是陆臻同学的格斗技巧现在转由郑楷老大亲授,毕竟此人虽然长得硬,但是手软,不像某人面黑心黑。
人到了无路可退的时候,也就懒得再为自己的行为找什么借口,喜欢么,就是喜欢上了,认清了,变不了也甩不开了,心里也就平静了。
夏明朗不是个会逃避的人,他喜欢把一切问题都摊开来,反复研究,论证,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一如他的作战报告。而他对于此事的处理方法包括,控制自己如常地对待陆臻,不要打扰他,不要令人困扰,别让自己讨人嫌。
不过这一切的限制并不包括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观察自己喜欢的人,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照顾他,帮助他,让他更开心,人生尽欢就好,像陆臻说的,人生是一个旅途,总不可能拉上一个同路的就要当老婆。反正只要他可以在人前控制自己,维持队中的安定团结就已经够了,没必要关起门来还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这行当太复杂了,太复杂不好,没意义。
呆在麒麟最大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忘记自我,任何的烦恼、忧虑、苦闷,在这个永远都能过得紧张而充实的地方可以轻易地被回避。在这里,有按部就班的生活常态,却又永远不缺乏意外的火花,这是一个会让人沉醉的地方。
当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开始下起来的时候,陆臻在出早操时意外地发现队伍里面少了一些人:夏明朗,陈默,方进……全是精英,精英中的精英,一中队的镇队之宝。陆臻用一种询问的目光问郑楷,而郑楷老大只是温和地对他笑了笑,于是陆臻知道这是一个绝密任务,绝密的意思是,除了执行者,谁都不必知道这是什么。
陆臻觉得有点焦虑,等待永远是一件难耐的事,那两天晚上得闲徐知着就一直拉着他出去串门打牌,直到熄灯。陆臻对此其实兴致不高,但他看得出来徐小花是好意,而他永远不会去折拂朋友的好意。
三天之后,陆臻在收操整队的时候,看到夏明朗领着一行人疲惫不堪地从停机坪走过来。
天地玄黄,只在这一瞬间,这个世界于他而言都已经远去。
他看到夏明朗低着头沉默疾行,丛林迷彩残留着战斗的痕迹,含混在一起变成最完美的伪装,头盔挟在腋下,枪拎在手中,极度疲惫的样子,好像曾经飞过沧海。
他的视线追着他走,不能放开,而夏明朗在经过他们身前的时候忽然转过了头,深深地望向他。陆臻心想,他应该不是在看自己,他在看他的队员,然而,那有什么分别呢?他本来就是他的队员!
他于是努力微笑,隔着遥远的距离对他说欢迎平安回来,他总觉得还能看清夏明朗眼底的光芒,当然,那应该是错觉。
郑楷知道人心浮动,没过多久就吹哨让大家解散。
陆臻着急地冲在前面,甚至顾不上吃晚饭也顾不及先回自己寝室,直接敲上了夏明朗的门。门内没有应声,陆臻试了试门把,没锁,他于是鼓起勇气开门进去。
夏明朗背对着他,站在窗边抽烟。
浓重的烟雾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孤绝的姿态,与人世分割。
陆臻觉得心疼。
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人,他看着他抽烟,无数次。他用各种各样的心情看着这一幕,仰慕的,迷恋的,称赞的,他本以为这会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风景,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心疼。
那个孤独的人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只想走过去把他抱紧。
无论将来他会在谁的怀里释放自己,安放自己,然而,至少这一刻,让他来给出一点安慰。
陆臻站在夏明朗身后一步之遥,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硝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于是明白了他如此疲惫苍凉的理由。
“队长!”他小声呼唤。
夏明朗转过身,有些意外似的。
陆臻张开手臂:“可以抱一下吗?”
夏明朗看住他,背着光的脸上还有未尽的油彩,只有一双眼睛是明亮的。
陆臻努力微笑,满怀期待。
“我手上还有血。”夏明朗握住手掌。
陆臻上前一步抱住他:“没关系,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夏明朗愣住,然而转瞬间,熟悉的气味已经将他包裹,汗水的味道,干净的泥土的味道,来自这方土地的气息,陆臻的味道,如此清新悠远,令人沉醉。他慢慢闭上眼睛,把头放到陆臻肩膀上。
原来如此。
这些年,一次,又一次,他一身浴血,疲惫而归,站在操场的大路边回头望,眼前是美好的生活与鲜活的生命,而他,污泞的血渍已经渗入他每一个毛孔,浓重的气息,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离。
偶尔,他也会渴望一个拥抱,被人抱紧,奋力地,从泥泞中拔出来。
可是所有的渴望都会断在那个瞬间:我的手上还有血。当我的手上流淌着鲜血,我还能够抱住谁?
没有答案,直到今日。
那一刻,他看到陆臻平和而了然的笑容,他说:没关系!是真的没关系,因为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他们是同类。
只有在同样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才能安慰疲惫的心灵,只有同样沾过血的手,才能毫无间隙地握紧,只有同样坚定强韧而又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拥抱。
夏明朗终于放肆地把手掌放上去,在陆臻背上擦出暗色的血痕。
一瞬间,天地玄黄。
下一秒,宇宙洪荒。
而当我与你拥抱在一起,时间就可以停止。
夏明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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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澡出来时给陆臻拿了一套干净的作训服,陆臻有些不解,笑道:“我不用你帮我洗衣服。”
夏明朗把作训服按到他手上,声音低沉柔软:“换上。”
陆臻觉得自己被蛊惑,转过身去换衣服。
虽然是冬天,可是作训服下面也只不过是一件长袖的棉质t-恤。夏明朗看着陆臻修长的腿,很长,也很直,小腿的线条非常漂亮,脚踝精致。很奇怪,那些曾经困扰着他的可怕欲念此刻像云烟般飞散,夏明朗发现他其实也可以很平静地欣赏着陆臻的身体,就像是欣赏他的头脑,他的个性,他整个的人。那是一种更为安静的情怀,像水一样,悠然而绵长,无孔不入。
夏明朗叹息,他知道,假如那是一条不归路,他已经走了太远。
陆臻把衣服换好站在夏明朗面前,他虽然要高一点,但是偏瘦,所以他们穿同一码的作训服,没有问题,可是然后呢。
夏明朗弯腰把他的衣服捡起来,连同自己换下来的那套一起拎在手里,在前面带路。陆臻一脸懵懂,安静地跟在他身后,无论何时,只要夏明朗愿意,他都有一种不用开口就能让人服从的力量。
冬夜里静悄悄的,夏明朗带着他穿过基地的后门,爬上山,拐过几个曲折的路口之后转到了一小片坡地上。陆臻发现已经有很多人等在了这里,而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是参加了这次行动的人。
陈默从地上站起来,似乎有些意外,说道:“队长?”
夏明朗指了指身后:“不小心把他也沾上了。”
陈默于是点了点头:“那开始吧!”
夏明朗把手上的两套衣服扔到人群中间,陆臻就着模糊的天光看清了,那些全是他们这次出去穿的作战服。方进砸了一瓶高梁泼上去,划亮火柴,浅蓝色的火苗温柔地铺延开,越烧越旺。
没有一点声音,寂静的夜空下只有平静的呼吸,陆臻看到方进退回去趴到陈默背上,永远神采飞扬的脸上混杂着哀伤的疲惫,陈默安静地让他抱着,手背贴到方进脸颊上。
陆臻往旁边移过半步,肩膀与夏明朗碰到一起,手指擦过他的手背,温柔地相贴,干燥而温暖。夏明朗低头看了一会,忽然手掌反转,紧紧地握住他。陆臻顿时惊讶,转过头去看夏明朗,却发现斯人面容平寂,眼睛里只有跳动的火光,他不自觉咬住嘴唇,手指用力,与他牢牢握紧。
这是陆臻第一次参加这个仪式,虽然他完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可是看着火光一点点暗下去,在他的心中也开始升腾出某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些染透了鲜血的征衣在火光中消逝,化做墨色的蝶,在夜风中飞舞,最终消失不见。后来,当他真正参与这样的仪式,却终于意识到当时的自己是那样的轻率,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唯有如此,才可埋葬那些沉重的杀戮。
当最后一点火光被黑暗吞没的时候,夏明朗放开了他的手,陆臻用力张合了一下,发现指节已经有些酸痛了。大家开始三三两两地往回走,小侯爷的骄傲又回到了脸上,陆臻看到他围着陈默在转,陈默站定,抬手敲他的头。
陆臻想了想,挂到夏明朗的肩膀上,说道:“你要不要谢谢我?”
夏明朗失笑:“要我以身相许吗?”
“好啊好啊,先记着,等我想到让你做什么。”陆臻笑眯眯。
“不做什么!”夏明朗干脆利落的,“老子身无长物,啥都不会,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陆臻眨了眨眼睛:“队长,你这是在耍赖啊!”
“我没耍赖。”
“不带这样的啊,你总得给我点什么吧?”
“留下点回忆行不行啊?”夏明朗忽然转过头,声音很近,就在耳边流转,陆臻在黑暗中只看到他的眼睛,明亮闪烁,收尽满天星光。
陆臻登时一囧,咬牙:“不行,要留就留你的人。”
夏明朗笑起来,说道:“好啊!怎么留?”他抬手贴上陆臻的脸侧,拇指温柔地抚过唇角的轮廓,偏过头,深深地看向他。
这简直就像一个接吻的姿势!
陆臻顿时就傻了,耳朵里喧嚣一片全是自己的心跳声,肌肉僵硬到膝盖打颤,自以为在拼命呼吸,却窒息。
夏明朗忽然哈哈大笑,他抬手揉一揉陆臻的头发,扬长而去。
陆臻当场石化,愣了半晌,眼看着夏明朗的背影渐行渐远,悲愤得破石而出,心脏还在怦怦乱跳。
夏明朗觉得自己很可笑,他在暗夜里笑得很响很嚣张,眼神却越来越悲哀。他有些唾弃自己:你想证明什么?你在期待什么?陆臻给你怎样的反应你才会满意?
不,你永远都不会觉得满意!
他一直知道陆臻对他很好,虽然那个刺儿头成天针对他,好像横挑鼻子竖挑眼,其实他对他很好。那种好是需要用心去感觉的,恰到好处的出现,恰到好处的关怀,不动声色却温暖人心。
可是你想怎么样呢?夏明朗?
你想就此捕获他?反正那是个温和善良的孩子,他或者不能拒绝你,或者拒绝也不会让你难堪,所以你有恃无恐是吗?夏明朗?
果然无耻!
已经不是十六岁了,也不是十八岁,爱情不再是漂亮的女朋友,花前月下,带出去见人时的风光得意。
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承诺与责任!你负得起吗?
夏明朗摸遍全身找到烟,匆匆忙忙点上,烟雾消散在夜色中。他深深吸一口,肺泡里充满了带着清竹气息的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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