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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之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罗森
这样的人物,通常出身青楼、妓馆,总会招惹狂蜂浪蝶,让一群男人围着示好,如众星拱月,此刻在这名丽人的对面,就坐着一名锦衣华服的权贵公子,模样有些痴肥,但也还算是个人样,正为着这个意外的大惊吓,弄至瞠目结舌。
“你……你……姗朵拉……你……”
“我什么?可别以为有钱、有家世就可以横着走了,虽然你是豪门出身,背景好,又有钱,但我听说……你绰号床上小旋风,办事五分钟,哪怕你家财万贯,父亲叔伯都是大官,你也守不住一个男人的起码尊严。”
姗朵拉道:“而我的未婚夫,别看他外表秀秀气气,没人知道他天赋异禀,有过人的长处,这些优点你羡慕不来,拍马也追不上,劝你还是别再纠缠我,早点回家洗洗睡了,给自己留一点体面吧。”
眼前情势非常清楚,这个名叫姗朵拉的大美人,找理由拒绝那位权贵子弟的追求,为求脱身,随手从旁边拉一个人来充未婚夫。以东方恋雪的好事个性,哪怕这档子事与他没关系,既然碰上了,总要涉足进去,这样才够热闹,但他此刻并没有挺直腰杆站出来,只是躲在一旁窃笑,因为姗朵拉抓住的……不是他的手,而是凤香的手。
作着男装打扮,又遮掩了丽容,凤香看来仅是一个俊秀的年轻公子,莫名其妙碰上这等“飞来横祸”,脸色阵青阵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反倒是东方恋雪忍着笑,故意扮出一副猥琐的仆从样,靠过来补上一句。
“哇,少奶奶真不愧是慧眼独具,我们家公子的过人长处,在老家的十里八乡大大有名,大大的好,不晓得有多少姑娘争着要和他好,和那些什么小旋风、五分钟的家伙,完全不一样的啊!”
言者无心,听者尚且有意,更何况是这么明显的讽刺,那个气到几乎吐血的权贵子弟,再也忍耐不住,伸手一推,立刻就翻了桌子,桌上碗盘、菜肴酒水洒了一地。
权贵子弟出来活动,必定会带一堆保镖、仆从,刚刚是为了约会气氛,那些人都躲在店外,没有跟着进来,现在一听到这边翻桌子,乒乒乓乓,几十个人立刻兵器出鞘,凶神恶煞地冲进店来。
这一类的鸟事,在梵萨丹伦真是天天上演,本地市民早已看到习惯,一见又要上演类似场面,店内其他客人纷纷躲避,抢着从窗户与侧门冲出去,赶着离开是非之地,省得等一下倒楣,也被扯入战局内。
几十名拿刀持剑的武装护卫、恶狠狠地冲进来,那名权贵子弟怒火中烧,大喊一声“把这对奸夫**给我砍了”,那些武装护卫立刻踢开桌子、椅子,清出空间,将三人包围在中心后准备动手,而这当然也激起了无辜者的抗议。
凤香叫道:“我、我不是奸夫,这是误会!”
东方恋雪嚷道:“真是误会啊,俺不是奸夫也不是**,你们砍狗男女就算了,为啥要连俺也一起砍?”
刻意改变的嗓音,听了就让人火冒三丈,凤香一手捏住东方恋雪的耳朵,使劲一拧,立刻就让东方恋雪大声哀嚎。
“痛、痛、痛啊……大敌当前,我们哪能窝里反啊?”
“所有人之中,最活该被砍的就是你,你哪有资格问为什么要砍你?”
“呃,给我戴上这种帽子,我就不能不抗议了,说到底,我又不是始作俑者,这关我……”
有时间在这边耍嘴皮子,其实是因为没有什么危险性,东方恋雪一瞥就看了出来,那群武装护卫基本上全是中低阶战力,唯一的一个高阶,也是跟在那个权贵子弟的身边,充作贴身保镖,不敢稍离,单凭这些战力,根本威胁不到自己,想溜随时都可以溜,就是旁边还有个凤香,比较麻烦而已。
凤香是一流的炼金术师,当然也有自保之能,眼见情况不妙,暗暗握住藏在袖中的几颗魔法石,危急时候放出来,杀伤力可比卷轴要强多了,她斜眼瞥向身旁的大眼美女,这个名叫姗朵拉的女人,即使被几十个持械凶徒包围,表情也不见惧意,甚至没半点变化,仿佛成竹在胸,不把这几十个人放眼里,这不禁让凤香有些好奇。
(……古怪,她的手一直放在袖子里,动作和我差不多,难道……也是和我一样,靠道具来战斗的类型?)
凤香很好奇,不知道姗朵拉会拿什么东西出来,但在战斗正式爆发之前,一个声音从旁响起,又有不速之客来了。
“唉呀呀呀,这里是什么情形?有谁在仗势欺人吗?真是太过分了,仗势欺人,有益身心,这么好玩的事,居然没先叫上我就预备开打了,实在是很没有良心,一点都没有。”
一个人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最开始人在包围圈外,话才说完,整个人就如轻烟般闪入包围圈内,其他人或许不认识他,东方恋雪却熟得很,况且,大比举行到现在,这家伙也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名人了……
“龙、龙傲天……龙兄?”
东方恋雪又是一惊,这个满嘴猛放炮,到处得罪人的家伙,好像什么地方、什么事情都要来参上一脚,就连这个意外纠纷,他居然也跑来了,就不知道这是单纯偶遇,还是他早盯上了这里的某个人……
“哈哈,东方小友,你好啊,又见面啦!”
“且慢!我客气喊你龙兄,你怎么叫我小友?存心占我便宜?”
“你太过时了,现在凡是称人为兄,或是取复姓名字走江湖,都是过时的老土行为,对于前途无量的江湖新星,一般都是要叫小友的。”
“是吗?如果要讲这种流行的话,你下一句是不是:此子不可留啊?”
“那就要看状况了,虽然我这人很低调,但天生霸气侧漏,如果说……”
两个人在这边猛唱双簧,却惹恼了被忽视的反派人物,为了争取存在感,那个恼羞成怒的权贵子弟怒骂出声,“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他们都给我剁了!天大后果都有我扛!我爹是大官,什么都不怕!”
如果这个人的父亲在场,恐怕就会有不同的意见,放话一向比负责容易得多,不过此言一出,倒是帮瞎扯中的两个人取得了共识。
“龙兄,你王霸之气外露,这个人说自己什么都不怕,你以为……”
“唔,此子……不可留。”
说话的两个人,都是百分百的行动派,龙傲天一句话说完,闪电出手,一拳就打在那个权贵子弟的脸上,就听见一声哀嚎,那个权贵子弟鼻血激喷,人也倒了下去。
东方恋雪也同时出手,暗扣在手里的一把粉末,朝周围抛洒出去,那些正冲过来的护卫,被这些粉末洒了满脸,目不视物,东方恋雪趁机飞腿踢出,连着打倒数人,比较意外的是……姗朵拉居然也有同样行动,扣在手中的药粉同时洒出去,只不过和东方恋雪用的一比,就有高下之分。
出自东方恋雪的粉末,洒在人脸上,顶多是让人咳嗽、喷嚏连连,恐怕连药粉都算不上,而姗朵拉洒出来的粉末,沾着皮肤,受者立刻惨叫,眨眼间便出现红肿、溃烂的现象,严重一些的,甚至肌肉融化,东方恋雪看在眼里,暗惊这些毒粉的药性之烈,更惊于这个美艳的八婆,居然不先看看环境,胡乱洒毒粉,恐怕在这八婆的脑里,完全没有“友方”的概念。
被包围起来的四人,实力出奇强硬,一轮乱战后,很难分清哪边才是被欺凌的一方,东方恋雪身手灵活,这种战斗尤其得心应手,一面乱斗,一面也趁机留心,想看看龙傲天的实力究竟如何,但显然这群人的能力太差,碰上他都是一拳就倒,不够格成为测量工具……
同一时间,东方恋雪发现龙傲天也在留意自己,理由也是一样,双方都打着同样的算盘,想要藉机窥探对方实力,只不过碰上拙劣的试题,看不出什么具体东西,眼看几十名中低阶武者,被打得东倒西歪,战局将完,一名护卫突然扑撞向东方恋雪,并且挥出一拳,势道奇猛,有若疯牛,爆发出来的力量惊人,一下就封住东方恋雪的退路,令他难以闪避。
简单一扑,怎会忽然爆发这么猛的威势,力量也像瞬间三级跳?东方恋雪看得清楚,这名护卫扑跌过来之前,龙傲天在他背后推了一把,而龙傲天身形突然不见,十有八九,正藏掩在此人身后,藉此出招。
(动真格的了,不仅传输内劲,还在后头刺,影响神经发招……力量起码是高阶,这一下若挡,我未必挡得住,若用上其他手段就露馅了,说不得,只得再拿朋友当道具用了。)
关键时刻,东方恋雪闪电伸手一拉,把姗朵拉紧急扯来,像盾牌一样站在自己身前,姗朵拉见到有人恶狠狠挥拳击来,当然不会束手待毙,五指一扬,这次不是毒粉,而是几道冷冽的寒芒,一下打在那个倒楣家伙的头上,头骨本是人身上最坚硬的部位,这几道寒芒的力度看来不是很大,速度也不快,无声无息,竟然就这么直没入脑,像打进豆腐一样,破颅穿出,直打向后头的龙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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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之歌 第二章 投资招商.奇货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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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芒穿颅破出,直击正后方的龙傲天,看似惊险,却没能给他带来多少威胁,反倒激发了凶性,侧头一闪,本来戳在那倒楣人背上的一指,劲道激增,犹胜利剑,瞬间将尸体破开,双指点向前方目标。
血雨喷溅,又给凌厉的气劲逼开,这一指东方恋雪本来不易接下,但前头多一块人肉盾牌,怎么都省事些,有时候接招更不需要硬碰硬,东方恋雪从姗朵拉颈后抓着衣领用力一扯,裂帛声响,裹在内衣中的两团饱满,露出半截,弹跃生光,几乎让人眼都看直了。
“卑鄙下流!”
龙傲天骂了一声,转过脸去,强行收势停手,没有继续对那两团雪肉点下去,因为收势过急,还往后退了半步。这样的动作,或许可以证明,这个狂放不羁、到处生事的男人,其实还算得上是一个正人君子,只是,他的这番用心,没得到什么好收场,他才一转过头,怒火中烧的大眼美女已一个箭步冲了上来。
“啪!”
“啪!”
凤香急奔一步,一把扯过东方恋雪,对着他的左脸;姗朵拉扯着龙傲天,对着他的右脸,瞬间“啪”、“啪”两下轻脆声响,两记用力的耳光,甩在两个男人的脸上。
而后,当酒楼里什么客人都跑光,大眼美女、男装美女怒气冲冲地牵着手跑走,两个脸上热辣辣疼痛的男人,一面抚着脸,一面斜眼对看。
“龙兄,你知道吗……”
“……有话直说。”
“在这世上,有一种棋局……叫两败俱输。”——
“……这算是……怎么回事?”
“喔,没什么啊,我去吃饭,碰到有官二代调戏良家妇女,基于良心与义愤,我仗义出手,恰好遇上龙兄,他拔刀相助,我们两个联手,乒乒乓乓打了一阵,不相干的人都跑了,反正今天不用上考场,我们看看闲着没事,就一起约回来喝酒了。”
陆云耕、胡虎所住的客店内,迎来了两名不速之客,这里是慈航静殿名下的产业,以精美的素斋闻名,虽然不禁荤腥,可是两个人拿着烧鸡和牛肉、酒瓶,横冲直撞地跑进来,在一片窃窃私语声中跑到陆云耕的房门前猛敲,这还是很引人侧目的。
“没事没事,我知道老大你这个烂好人,最爱滥交朋友,所以……”
“且慢!我为什么是烂好人?滥交朋友又从何说起?”
“哦,抱歉,是我用词有误,应该是我知道老大你这人好烂,最爱交烂朋友,刚好我碰到一个极品,就带回来让你们英雄相惜一下。”
“………你整篇说的有一句是人话吗?”
碰上东方恋雪的夹缠不清,陆云耕也哭笑不得,但有一点东方恋雪没弄错,他确实喜欢交朋友,不然当初东方恋雪提着酒过来拼桌,他也不会主动给机会结交,现在看到东方恋雪带人回来,自是欢迎,拱手向龙傲天打了个招呼,请对方入室就坐。
东方恋雪看似有了几分酒意,其实清醒得不得了,刚才姗朵拉扯着凤香的手,拉着男装的凤香一起跑了,自己本想追上去,却顾忌身旁有个要命的家伙在,万一给他看出什么端倪,泄漏了凤香这边的事,那就大大不好,当下只有邀人喝酒,先把人给绊住。
(这家伙在战斗中出手试探,恐怕已经盯上我,不晓得我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而我对他却所知有限,这样可不好……隐藏树木最好的地方就是树林,藉机来玩一下驱虎吞狼,也很有意思啊。)
主意一定,东方恋雪藉口喝酒人少,要替龙傲天引荐两位好兄弟,龙傲天欣然同意,便一起买了酒食,跑去找陆云耕、胡虎。
“对了,老大,怎么没看到老胡?不是和你住一起吗?人到哪去了?”
“被寺里其他师兄弟叫去了,可能是找他去开会……”陆云耕低声道:“但也可能是训斥,最近我们风头太劲,虽然获得很多民众的支持,却也替慈航静殿惹来不少压力,寺中长辈颇有微词,昨晚万言书的事情一传开,今天一早胡师弟就被叫了去,现在都还回不来……一会儿他回来,九成心情不好,你到时候说话小心点,别火上加油,自找麻烦。”
“成!我明白了。”东方恋雪在陆云耕肩上一拍,“老大你压根就是一个被无视的货色,人家要施压、要骂,找的都是老胡,想都没想过你,你说你有多冤枉啊。”
“胡师弟武功高过我,又是僧侣出身,比我受重视也是应有之理,没什么好奇怪的啊……”
陆云耕的话,之前是肯定的事实,现在却带有几分客气,晋升高阶之后,他的潜力未见底,与胡虎之间孰强孰弱,很不好说,但东方恋雪听了这话,迳自回头,对龙傲天道:“你看,我说的对吧?我们家老大没话说,一等一的伪君子,满嘴没半句实话……”
若是之前,这个抹黑足以让陆云耕气急败坏,但已渐生出抵抗力的他,只是扬扬眉,道:“对一个满嘴没半句人话的家伙,我这样的说话方式就可以了。”
“我有同感。”龙傲天道:“陆兄整天和这样的家伙共处,真是辛苦了,假以时日,一定被磨练成圣人……陆兄近来声名响亮,我早想结交,今日相见,果然一表人才。”
东方恋雪的胡言乱语,并不是一点效果都没有,至少,拉近了龙傲天、陆云耕的距离,让这两人很快就亲近起来。
有这结果,其实不是很意外,东方恋雪早就发现,陆云耕天生似乎就有一种特殊的亲和力,令人不觉威胁,更很自然地卸除心防,与之结交,他在慈航静殿与一众僧俗弟子都处得很好,肝胆相照,这种气质便是主因,常常招待与送礼反倒是次要因素,只不过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而已。
自从长街扬名,陆云耕就以“平民英雄”的形象,广为人知,不分昼夜都有人慕名来客店,为他加油打气,送礼祝福,他没嫌烦过,一一答谢回礼,态度谦和,大大增添了人们的好感,如果换成脾气粗暴,只懂得喝酒的胡虎,心情一烦躁就狂饮,乘着酒意,出手全无轻重,“平民英雄”的形象不用几天就完蛋了。
或许也正因为陆云耕的这种气质,龙傲天与他谈过几句话后,一身狂气不自觉收敛几分,双方相谈甚欢,正要叫店内伙计送酒到房间,被叫去训斥半天的胡虎,怒气冲冲地冲过来,一进门就气得猛拍桌子,而他鼻青脸肿,像是被人打了一顿的样子,更让房内三人一惊。
“这群贼秃!如此胆小怕事,怎么配作出家人?”
“哈,老胡你这就错了,出家是为了离世修行,如果胆大好事,整天惹事,那还怎么修行?还出什么家?”
东方恋雪从旁插话,胡虎不禁语塞,转念一想,骂道:“如果要修行,怎么不好好持戒修行?一大票和尚这么还俗跑出来,参与世俗的大比,搞得像是来争武林至尊一样,这算什么出家修行?”
“嗯,这次言之成理。”东方恋雪两手一摊,道:“你们慈航静殿以堕落为荣,丢脸已经不是第一次丢了,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可说……怎么了?把你训上大半天,你火大了?”
“那两个老秃,说我们现在所做的事,危害到慈航静殿的立场,稍有不慎,会引起帝国与慈航静殿的冲突,这是把慈航静殿放在火上烤……”胡虎愤然道:“他们说,如果再不知节制,惹出更多祸端,就废了我们两个的武功,将我们逐出门墙。”
被逐出师门,在江湖上是非常严厉的惩罚,慈航静殿的两名高僧说出这等话,份量不可谓不重,陆云耕面有忧色,听见胡虎又道:“还有那群罗汉堂的狗东西,刚才拦住我,说我若不知节制,就……”
东方恋雪一直注意着里外动静,还有龙傲天的表情,这时见龙傲天想要开口,赶忙抢先道:“老胡,说这些太闷了,这间店是慈航静殿的产业,你人在他们屋檐下,受他们的窝囊气,怎么说都是憋得慌,不如到外头去,痛痛快快喝酒骂人,总比在这里要好吧?”
说到约去喝酒,还真没看胡虎拒绝过,这个提案马上获得通过,四人风风火火地离开,赶去外头的其他酒馆,喝酒说话。
出门时,龙傲天的脚步慢了一步,刻意瞥了一眼落在后头的东方恋雪,“在房里说话还不够,特别跑去外头说给别人听,还要说得人尽皆知,你这到底是好心?还是太缺心眼?”
“哈哈,我们现在是红人,外头到处都是蹲点的眼线与探子,反正在这里说话也不保险,干脆到大庭广众下直说一遍,方便大家办事,不用麻烦了,话说回来……总不能因为你自己听过了,就不顾及旁人知的权利吧?再说,早晚藏不住的消息,留在手上难道会生利息吗?”
龙傲天的质疑,其来有自,陆云耕三人之所以能迅速成为当前帝都的知名人物,享有高人气、高瞩目,除了因为他们打着“平民代表”的旗号,另一个主因,便是他们的慈航弟子身分。有着慈航静殿这块大招牌,在慈航静殿没有明确表态之前,谁也不敢对他们采取过激行动,而今,慈航静殿已经承受不住压力,拒绝再当沉默的保护伞,对于东方恋雪三人来说,这应是绝不能泄漏的秘密,但他却想到外头去张扬,龙傲天实在弄不清楚他打什么主意。
(虽然他说得没错,这秘密根本藏不住,几日内就会人尽皆知,但好歹也能多争取到几天的时间,现在主动张扬,这算什么?自暴自弃?还是置诸死地而后生?)
龙傲天猜不透东方恋雪的心思,不过当他跟随三人的脚步,走出房门,步向目的地,途中倒是有些明白了。
首先,一出房门,就看到一群同样鼻青脸肿的慈航弟子,和胡虎一样的短发、一样的脸上瘀伤,不难推论出,他们的伤来自与胡虎互殴,这种结论比较合理,毕竟率领他们前来帝都的两名眠字辈高僧,自重身分,就算要惩戒弟子,也不会把人抓来痛扁,反过来说,若这两名高僧必须亲自出手,后果肯定也不会只是打人一顿就算……胡虎的伤,只会来自他与同门师兄弟的互殴。
而走出这间客店后,龙傲天所感受到的,则是这个新成形的小组,确实享有的高人气,客店大门口围着几百人,看到陆云耕走出来,纷纷凑近过来,争着来与他握手,为他加油打气,不少人想要送他礼物,被他一一婉拒;应付这么多人,非常繁琐,陆云耕耐心极好,逐一与人们握手,花了不少时间才脱身离开。
相较于陆云耕,东方恋雪、胡虎虽然也受到瞩目,却没有那么多人涌过来,一来是胡虎满身酒气,又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人不敢靠近,二来却是因为无论长街对峙、递送万言书给李鹏学,传闻中都是陆云耕独挑大梁,特别是万言书一事,人们绘声绘影,说是陆云耕单枪匹马,勇闯李大学士府,连败府中数十高手,来到李鹏学面前,大权在握数十年的李鹏学,见他英姿勃发,更为其风采所折,收下了他代天下百姓倡议改革的万言书,更亲自送他出门……
类似的传言满天飞,与真实状况差十万八千里,街头巷尾都有好事者在述说此事,也令传言越来越夸张,于是就变成眼前的情况,把陆云耕当成偶像的人们蜂拥而来,陆云耕一面与这些男女老少都有的支持者握手,一面试图解释,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机会开口说话,最后也只有苦笑的份。
“……我说,龙兄……”东方恋雪道:“你看,我们家老大的风采如何?这么高的人气,在这些崇拜者的心中,他的地位就和帝国皇帝、皇太后差不多。”
“你想太多了吧?不过是门口堵个几百号狂热粉丝,还真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脑子不正常的特殊狂热者,哪个时代都有,得到这些人支持又能怎样?别说造反了,有本事,你让他们陪你一起打劫去!”
“哈哈,龙兄眼界真高,不过呢,情形好像不只是这样呢……”
东方恋雪的话,龙傲天最初不解,但看陆云耕、胡虎走在前头,途中不断有人过来,或是颔首为礼,或是报以一笑,最初还好,可是一个两个三个、十个、百个……数量一多,龙傲天也有些心惊。
陆云耕这几个“平民英雄”,挑战门阀贵族的权威,看似荣耀风光,其实随时有可能完蛋,这点哪怕是平民百姓,只要不是呆子,都能看得出来,安全起见,与他们保持距离,这才是明哲保身之道,所以那群跑去客店门口看偶像、鼓励支持的人,龙傲天说是特殊狂热份子,这评价并无不妥。
然而,陆云耕走在路上,沿途所遇到的百姓,虽然没有过来问好、握手,却纷纷报以友善的目光,这同样是一种含蓄的支持,而龙傲天确实不明白,一个刚到帝都没几天、没根基可言的年轻人,单单凭着谣言炒作,怎么能如此得人心?一般来说,打着为民喉舌招牌的人越受欢迎,就表示民众对于门阀贵族、豪门世家的反感越强,陆云耕短短时间内,便被帝都民众寄讬理想,难道人心动荡、思变,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了?
这种情况在四人来到酒馆,开始说起刚才发生的种种时,气氛到达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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