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时空走私帝国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投票推荐
廖云凯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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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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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时空走私帝国 第十九章 忽悠
陈倩是个美女,而且这个美女还在拼命的朝着李哲放电。搁在以前,李哲恐怕早就被迷得不知道东西南北了,但是现在的李哲,却是一个专注的男人。
女人们永远不会了解,当一个平庸度日的男人徘徊在生存的温饱线上象一具行尸走肉的时候,却在突然间找到了他命运中注定的事业的那种震撼,那种濒死的火山灰中突然爆发出来的炽热和感情,远远超越了这个世间的一切力量。
它能将一个懦夫改造成勇士,也能将一个平民锻造成一个英雄。历史上那些所谓的改变了历史的伟人们,没有一个不是这样来的。
所以陈倩的故作姿态在李哲的眼中几乎等同于无,看着她,李哲心中引起的情绪甚至远不如淳朴的农家少女苏翠强烈。
回到家,打了几个电话,顺便联系下智库网站的事情,又抽空到网上发了几个帖子,消磨了一个得来不易的休闲下午,就等到了开车来接自己的廖云凯。
看着廖云凯一身黑色西装从车上下来,酷酷的带着一副墨镜,完全是职业保镖的架势,李哲忍不住的便笑出了声,“云凯!咱要不要这么拽啊!”
然而对李哲的调笑,廖云凯却是一脸严肃:“老板,这是行里的规矩,也是一种警示色,这样出去,凡是同行们都看得见,能免去不少的麻烦。”
李哲一听皤然醒悟,感情人家劫匪也都是看人下菜的。
乖乖做上车,一溜烟的开走,直奔羊城会所。
会所里,李东正在等待。见了面,热情的迎了上来。
“兄弟!这一段儿怎么样啊!听说你不在中州了?”
听了这话,李哲心里一咯噔儿,这笑面虎,竟然跑去中州打听我的底细,好一个笑里藏刀。心头开始暗暗警惕,但表面上却是不漏声色。
“是啊!大哥的消息却是灵醒,我这一段儿主要就在广州这里了。毕竟思来想去,有些事儿在这里做还是要方便一些。”
“哦!原来这样。小弟!你说的太对了!早点出来好啊!出来见见大世面,想法就根本不一样了!说实话,你们那地方太闭塞了,什么好东西都没有,有什么可待的,有钱了,还是广州这种地方待着爽啊!”
李哲呵呵笑了两声,跟着应付了几句。
然后李东又说,“兄弟你到了这儿,就不要拘束了,只当这是自家的地盘儿,有什么事情找大哥帮忙,只管支应一下就是。我那些分店里的经理,我也给他们招呼一声,绝对让他们伺候好你。那些人儿,在有些地方,比你老哥我还会玩呢?”
“那就多谢老哥了!改天一定去认识认识!”对这种客套话,李东这种老油子恐怕说上一天也是兴致勃勃,但对李哲来说却真的是疲于应付,赶忙转变话题:
“对了!大哥!前几天跟你打电话说的那个事儿,你准备的怎么样了?”
这一下李东面上露出了难色:“小弟,不是大哥不信你,你说的这种门路大哥是有的,但是花费可是太大。那些负责炒作的老家伙们,可都是指着这个吃饭的,平常很难请动他们,若是没有大的戏码,怕将来出来了入不敷出啊!”
“那大哥的意思是?”
“小弟!咱这行做事是这样的。你准备的货到底是什么?得先让大哥看看成色,找专人做上一个估算,这样的话,搞多大风声,能成多大气候,咱们心里有数,做起事来也好有个谱啊!”
李哲听了之后,低头不语。
李东又加了一句,“这种做法现在在行内都已经成了成规了,不是大哥胡诌,现在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流行成本核算,就是咱们这一行,现在也要系统管理啊!”
我嚓!
李哲心中暗暗咒骂!娘*的,怎么卖个黑货也要整这么多名堂,还成本核算、系统管理,搞得跟跨国公司似的。都这么搞,让这些做的人都吃灰去啊!他却不知道,实际上,人家这一手其实就是正儿八经的做法,只不过他土老帽不懂行而已。
酝酿了一会儿,李哲斟酌着说:
“大哥,这样给你说吧!我手里有一间很特别的货,在书上是有记载的”(听到这话,李东的耳朵已经竖了起来)。
“但是搞出来之后,我们的人却发现和记载有些不同。虽然是不太有把握,但是这件东西拿出来,能在历史记载上搅和点动静是肯定的。但是……”
他这几句话一说,李东的心脏已经开始扑通扑通的跳了,果然是那活儿,足够改变历史——这样的物件儿这一生中恐怕也就这么一件了,这可是绝大的诱惑啊!李哲一停住了话,他就迫不及待的接上了嘴。
“但是什么?”
李哲冷冷一笑,“但是咱们这种事情可不是正经做生意,讲究个法律程序。这件东西交给你——我可就要不回来了。
这东西价值连城,是兄弟们拿命换来的命根子,兄弟们下半辈子的依靠。若是没有真金白银放在这里,别说是你,就是把我自个儿都压下了也不可能让兄弟们交出来,你说让我怎么交给你。”
话音未落,只听咯噔一下声响,却是李东激动的,身子往前倾着,不知不觉竟然把包间里的小茶几给压倒了。
哗啦一阵声响,廖云凯,李东的两个保镖,几乎是同一时刻拉开了架势对峙。
“别动!别动!”李东连忙做手势让众人放松,“没什么事儿?碰倒个茶几而已,老了!不中用了!”李东坐起来摸了摸自己的大肚子,自嘲了一句。
然后对着李哲:“我知道了,小弟还是不信我啊!”
李哲摇了摇头冷笑一声,话音冷漠:“老哥何必说这种笑话。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干咱们这一行儿,谁——也信不过谁?就像老哥儿没见兔子不撒鹰一样,我这里也是松不得口啊!”
“那怎么办?咱们按老规矩,我也给老弟交一部分定金也不成?”
“老哥话说得轻巧,这货色的低价还没有呢,定金怎么交。”
“那这……”李东站起来,急得团团乱转,“兄弟打算怎么弄,你总的给个章法?”
“这样吧!老哥先不要急,这东西我保证不交给别人做。”李哲慢条斯理的说道:“老哥到北京,给我找几个做书画印章的高手来。我想想办法,最起码能让老哥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怎么样?”
李东脑子里电光石火一阵乱转,立时悟通了李哲的意思:“老弟的意思——是做出个赝品?然后……”
“有些话——说出来就没意思了,总之咱们这一行,做起事来得有点创造性!老哥你说,是不是?”
两只狐狸相对而视,慢慢大笑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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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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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时空走私帝国 第二十章 准备
两百公斤的载重都带什么?
还是带枪头!
这是大规模装备精良兵器的最快办法。
三国时期植被丰富,棍棒的资源随处可见,只要有足够多的精制枪头,批量制造出精锐的长枪兵是最实惠最快的武装办法。
不过现在的李哲所带的枪头已经和刚开始窘迫的时候所带的枪头不一样,个个都是精钢打制,光开刃就长三十多厘米,套筒也比较长,套在木柄上就和长刀差不多,每个重量要一斤二两。拿到三国时代,已经算是相当精致的武器了。
就是赵云,也对这样的枪头眼热,他的那柄传说中的亮银龙胆枪,枪头的钢质还不一定比这枪头好呢。怎么说经过一千八百多年的进化,大枪的形制和质量也是越变越精,总是要比过去的好一些。如今李哲的八百卫队都已经用上了这样的枪头,在赵云的训练下已经有了些精锐的样子。
而苏武那个憨货,出乎李哲的预料,竟然是一个天生的武将,在赵云的调教下,不仅个人武力迅速增长,带兵的本领也有了显著增强,慢慢的竟然能将护卫队带的像模像样了。连李哲也看着眼热。
其实以李哲的意思,也是想尝试一番带兵冲锋的感觉的,只是实在是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各种旗号、口令什么的弄的人眼花缭乱,还是只好老老实实的扮演好自己这个稳坐中军帐的主公角色了。
各种事情步入正轨,李哲也稳定的来回穿梭,不仅带回三国大量的枪头,还解决了多余流民的住房问题,带回了大量野外求生帐篷和充气垫、睡袋之类的东西,不用说,这些物品也都是精工制造,军用专供的物事。让一干流民又大为惊叹和感恩戴德了一番。李哲的个人魅力又收获了一个大的飞跃。
之间全无大事,转眼间又过了半个月。
这日,李哲在三国时代,正与小侍女苏翠调笑。突然有人传令,说糜竺再次前来拜访。李哲一听,便知道正事儿来了。连忙出门接待。
“李公子!别来无恙乎?”走上前来的糜子仲丰神儒雅,大袖翩翩,人往那儿一站,光凭外表也占了不少便宜。这年头就流行个仪表姿态,人把自己拾掇好了,在各方面都加分。这风气一度流行到了几百年后,在大晋朝还有专门凭外表决定人阶级的制度,也怪不得这晋朝如此短命。人把精力都用来整容了,还能有干正事的吗?
这般腹诽着,李哲长身回礼。
“我家主公,听了公子的建议,连呼大妙!天子明诏,正该明示天下,以正视听!公子愿意于我家主公同襄盛举,玄德公深感欣慰啊!”
上次李哲和糜子仲相谈,建议刘大耳也学当年群雄讨董,集合汝南郡群雄,当众公示讨逆诏书,歃血为盟出师北伐,一定会受到天下群雄的声援,大大增加刘大耳的声望值。此次糜子仲回来,正是通知李哲此事的。
“如此甚好,甚好。就是不知什么时候玄德公准备起事啊!”李哲问道。
“当然是越快越好,北面袁车骑百万大军正在官渡与曹操对峙,奸贼属地内部空虚,我等万不可错过这大好时机。”糜子仲显得很着急。
他当然着急,刘大耳起事现在已经算晚的了,官渡之战的结果不管谁胜谁负,毕竟都不是他刘大耳得利。只有趁着双方还没有结果的时候打进许都,才能算渔翁得利,若是不然,那他这段日子的忙活就又算是白费了。
当然他们还不知道,北面战场上此刻正是最要紧的时刻。志大才疏的袁绍袁本初,几次优柔寡断,失去了消灭曹操的最好良机。而曹操则不愧是千古枭雄,十月份,在粮食危机的最关键时刻,毅然孤注一掷,奇袭乌巢,导致袁绍十多万大军粮草被毁,全军大溃,如今已经是灰飞烟灭了。就连手下的几员大将,也被曹操捡了便宜,只余数百骑仓皇逃回邺城。这场震惊千古的官渡之战如今已进入收尾阶段了。
而李哲也着急,他准备多时的计划终于可以实施了,
“如此,那我就尽快准备,明天我便亲自前去平舆会见玄德公,共举大事如何?”
糜竺忙连迭声的答应。
大事说定,李哲告罪一声出了大厅,和手下交代一下,就匆匆几步回到自己书房,穿越回二十一世纪。
拿起电话,将李东按照李哲要求请来的一干文物造假专家叫来,便紧急开始布置。
“各位听好了!有些规矩我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是老前辈,这方面肯定比我还熟,总之,一个字,严!不仅手严,也要嘴严,耳朵儿也要扎住,在这里发生的任何事情,出去了之后大家就当没有发生过。否则,出了风声,到时候大家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
众人齐齐点头,显然都是老江湖了。
李哲继续说道:“这回让大家干的活儿只有一件,东汉时期的皇帝诏书。大家都是专家,应该知道我的意思了,具体该准备什么东西,什么材料,尽快准备,明天我就会将东西拿过来,诸位只有几分钟的时间看货,然后五个小时之内将赝品给我拿出来。只要让我满意,大家伙儿的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李哲话音一落,众人就开始频繁的眼神接触,眼中都是掩不住的欣喜狂热,东汉时期的诏书啊!那可是世间古董中的绝世珍宝,国家严令禁止买卖的!看雇主这么慎重其事,这件诏书,多半便是那种和历史事件紧密相连的那种,足以引起古董界的一番风云了。这样的好东西,这辈子能做上这样一件,也算没白入这一行。
这些人,说到底也都是些吃偏门的手艺人,各个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手绝活儿,对自己的职业还是有那么一种莫名的偏执的。
一个五六十岁模样的家伙,看起来是这些人中相对德高望重的人出来说道:
“老板你放心,咱们这些人,都是一辈子吃这晚饭的,这样的事情经历不是见过一回两回了。受得起你这么高的价钱,那么自然便就有它的道理,咱们的手艺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李哲满意的点了点头,看着这些人,各个神情淡定,宠辱不惊,看来都像是肚里有货的。看来这天下三百六十行,还真是行行都能出状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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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时空走私帝国 第二十一章 城门见三英
在二十一世纪布置好一干人等,又准备了一些必要的东西,就穿回了三国,这边也要布置一下。
三国时代的人实诚归实诚,但李哲对刘大耳这样的枭雄们可不敢小瞧。这些人各个心黑手狠,都是些翻脸不认人的家伙,若是对其毫无防备,那就是对自己和自己手下的不负责任了。虽然李哲在关键时刻有防身密法,但是必要的准备也是要的。不然,不仅自己人不会答应,恐怕也会让刘备刘大耳这样的人嘲笑。
李哲带上了五十个护身亲兵,这些亲兵都是在流民中选拔出来的最勇悍的壮丁,对李哲最是忠诚。各个身材高大,身着轻甲手持钢刀,暗中每个人还备有一套二十一世纪的机弩,在这个时代可谓是装备精良了。
这些亲兵们,身体素质好,每日里的训练是平常兵丁的三倍,而待遇也比普通的兵丁强了许多,最重要的是这些亲兵对李哲这个仙人的崇拜最是狂热,战斗起来意志爆棚,是李哲手底下真正的精兵,完全就是为了这种情况而准备的。
第二天,交代好家里事之后,李哲就带着亲兵们和赵云、糜竺起身上路了。
定颖和平舆也很近,相距不过百十里地,中间还隔着一个上蔡,其间也没有什么高山大泽,一路平坦。但即使如此先前李哲随着流民们走这一段路的时候,也用了快十天的时间,如今不过两个白天就差不多到了。
平舆,不愧是汝南郡的郡城,远远的看过去,城高足有六七丈,都是大方的青砖所筑,结构坚实。这样的城池,若是敌方没有专门的攻城工具,可以说是固若金汤。只是可惜,平舆的西边城墙已经十分残破,却是几十年前黄巾之乱的时候,就已经被捣毁了,如今过了这么多年,也没有能重新修缮。
李哲骑着马匹,在众人的环伺之下到了城门处,却是已经有人在此等候多时了。
其中当先一人,身量中等,体格健壮,标志性的大耳朵耳垂足有半寸之长,在脸颊两侧格外的引人注目。其人目光焦急,神态诚恳,正是三国艰难数第一,百战百败,百败百战的长腿英雄刘备刘玄德了。
而站在刘备身后,左边一个,身长足有一米九多,面色紫红细眼长髯,身上是一袭绿袍;右边一个,身才高壮圆眼环睁,一脸的络腮胡子。两人都是正当壮年,英气勃发,正是刘备的两个结拜兄弟,三国时期两大超级猛男,关羽、张飞是也。
此三人正以刘备为首,躬身对着李哲一行抱拳行礼。
见了这三人,李哲可万万不敢慢待。麻利的从马上跃下,快走几步扶住刘备说道:
“玄德公万万不可,小子何德何能,敢让玄德公如此相待?”
此话说出,李哲才感觉周围紧张的气氛有些舒缓,斜眼看去,却见刘备身后的关二爷正手扶长髯,缓缓颌首,显然是对刚才李哲表现出的恭敬姿态还算满意。
不等刘备接话,李哲忙又对这位拜道:
“这位英雄如此风范,一定是斩颜良、诛文丑,千里走单骑护嫂投兄,过五关斩六将,忠义无双的关羽关云长了吧!”
瞧这番话说得,关羽平生最重声誉,听了这话,几乎将其一生显赫事迹尽数说尽,而最重要的是其中的忠义无双四字评语最是和其胃口。心中欢喜之下,立时忍不住一张绷紧的长脸喜笑颜开。
“公子谬赞了!羽不过兄长马前一小卒而已,何敢当公子如此重夸!”说是这般说,关羽的一双细眼睛瞧着李哲已经是顺眼多了。
“哪里哪里?三位英雄事迹,小子耳熟能详,乡野间草民皆知,算不得是夸奖啊!小子李哲李显德,如此这番有礼了。”
这番话,说的三人心花怒放,连忙还礼。
礼毕之后,那第三位黑大汉突然蹦了出来,一伸手抓住李哲的手臂言道:
“你说我兄弟三人事迹,乡野间草民们尽都知晓,可是真的?”
“当然全是真的,如若不然,小子也不过僻居乡里一介草民,又如何能够知道。”李哲睁大了眼,忍住三爷一双大手抓的钻心剧痛,做出一副你可以打我,但是你不能怀疑我的烈士样子。
三爷果然不疑有他,随即松了手去,扭过头对刘备和关羽笑道:
“哈哈!大哥!二哥!我看这小子,细皮嫩肉的,但性子可是好得很,说的定然都是对极。我等兄弟三人的忠义美名早已是遍及大汉朝野了!”
三爷豪爽天真,心情一好,立时便哈哈大笑起来。
而站在两人身旁,不同于两位兄弟的心花大放,对着李哲这样的恭维,时年已经四十多岁的刘备刘玄德却是反应全然不同。十分感触的说道。
“赚得如今这般声名!方不枉我等为大汉奔波血战近二十年,受的各种心酸悲苦了!”说着时,刘备脸颊上竟已经流下泪来。
两位兄弟立时愣住,转眼细细一想,也是满腹的辛酸。
此时的刘备四十岁,关羽四十一岁,张飞三十二岁,自从黄巾起义时,从家乡涿郡响应天子起事以来,已经在不断的战场厮杀生活中奔波了一十六年。在这期间,三人从未回过家乡。
东汉末年风气,无论官民,皆是重声誉有甚于性命,人生几十年间,各种辛苦折腾却不是为了钱财,而是为了自己和自家宗族的声名。
这种无形的东西,在现代无用,在东汉时期及后来的魏晋时期可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甚至可以世世代代流传下去,为自己子子孙孙创造出许多说不出的便利。多少年少英雄豪杰,拼尽一腔热血,求的不是金银布帛之类的阿堵物,而是求的一个流传千古的青史美名,这也是华夏文化比起野蛮民族来说之所以文明的地方。
更何况眼前这三位,从年少时期就不甘寂寞,有着莫大野心的民间英雄,从起家时起,就对自家的声誉无比重视,数十年如一日般兢兢业业的经营着自己的声名,受过多少冷遇艰难,这才造就了日后刘备刘皇叔的无双仁义美名,为今后收揽良才,一次又一次的东山再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价值观,和现代的拜金文化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李哲的这一番做作,已经是最大限度的把握住了三人的要害,初次见面,就击破了三人的心防,给三人留下了极佳的印象。p:刚刚手贱,点了一个新神曲法海听了听,现在中招了,浑身发抖,口吐白沫,求票票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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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时空走私帝国 第二十二章 紧张
??谓成功者,一般都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他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目标极为明确,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每一步努力和自己的目标之间的关系,这样子做事,才能有利于将一个人有限的才能发挥出来,全部都投入到自己所追求的目标中去。
李哲也是如此,刘备三人对李哲一无所知,但李哲对三人可就太过熟悉,熟悉到对三人之间的爱好、习惯和志向都一清二楚,这样子和三人打交道,又怎么会不让对方感到如沐春风呢?即使是李哲本身能力一般,但事先为了这次会面所做的大量功课,却绝不会白费。
所谓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已。
在城门口李哲和三英言谈甚欢,相互把臂而还。
到了城中府内,才开始谈及正事。
“显德(前面说了,李哲的字)贤弟,真可谓是年少英雄啊!小小年纪就能活人一方,施恩一地,让我们这些混迹多年的老朽可就更加感到年华老去了!”刘备对李哲印象甚佳,自以为对方是一个年轻的可造之材,言语间已经是起了对李哲的栽培之心。在他心里,一个出身平民的小子受到自己另眼相待,这可不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还不上杆子的前来投奔?
李哲忙谦虚道:“哪里哪里!小子不过是承先人余惠而已。却哪里比的上几位英雄白手起家打出来的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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