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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桃子仙仙
沈士君从船上走下来,立刻有殷勤的侍者接过他的行李,他仰起头,遥遥地看见发那所被无数旅游杂志称为最诗情画意的小城,他知道城内曲折狭窄的街道、古老的教堂、陶制大花坛,仿佛把人们带回逝去的岁月,但如此的美景,他却无暇关注。
因为他心里,装着另一件事情。
这事让一向冷静如冰的他如坐针毡,夜不能寐。使他焦灼地,几乎不像他自己。
“先生想要去哪里?可曾订过酒店?要不要我替你叫车?”侍者用磕磕绊绊的英文问道。
这座小城虽然受到欧洲游客的追捧,但来自亚洲的客人却是少之又少,侍者在码头做了四五年,像沈士君这样的亚洲人,只见过两三个,而这位亚洲来的客人,无疑是他见过的最英俊,也是最儒雅的。
沈士君对侍者笑了笑,用意大利语回答道,“不了,有朋友来接我,请帮我把行李拿到泊车处就可以。”
意大利语和法语是他在大学时选修的两门外语,虽然很长时间没用,但只要开了口,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生涩,再加上他在飞机上临时听了十几个小时的录音带,现在心里已经有了些底子。
侍者答应了一声,脚步轻快地朝着港口的出处走去,一边走,一边不忘与沈士君攀谈。
泊车处一如港湾,停了许多豪车,沈士君一时没有找到自己要找的人,就在附近的咖啡厅里找了张空着的位置坐下。
万里无云,灼热的阳光毫无遮拦地照在他身上,让他感到一阵阵地燥热。沈士君脱下身上的外套,不期然,一张蓝色的船票落了下来。
他在此地,只打算停留三天,三天后,他还要返回美国,继续参加cict (国际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合作中心)举行的年会,忙里偷闲拿出这三天的时间,对他来说并不容易,他几乎有近50个小时没有合眼,若不是飞机上提供了大量的咖啡,他的脑子恐怕早就已经乱成一锅粥。
头有些疼,沈士君用力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心里有些埋怨那个说好了一定会准时来接他的人,为何到现在还没现身。
过去的那一年,发生了许多事,沈士君觉得自己的人生里几乎没有经历过如此漫长的一年。那么多人,在他的生命里来来去去,以为会刻骨铭心的,却如云烟般散去,而以为会不留痕迹的,却总让他时时想起。
他并不是个犹豫踌躇的人,他不喜欢把时间用在过多的思虑上,一过三十岁,他开始强迫自己少想多做,因为他原以为深思熟虑会使他事倍功半,而到最后他才发现,想得越多,他就会失去得越多。
就像是对于林向晚。
如果当初在美国的时候,他不是想着给她一些空间,让她慢慢靠近自己,而是直接地闯入她的生活,那他们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现在陪在她身边的人,会不会是自己?
呵,不是已经说好了,不想的么,怎么又开始了呢?
沈士君摇了摇头,有些自嘲地笑了笑。
想得再多,又能怎样,他和她,终究是再也不可能的了。这其实是他早就知晓的事实,但总是不甘心,不甘心,也不死心。
如果说林向晚选择楚狄,是因为楚狄鉴证了她的人生,那么他呢?难道他就是一个天生的旁观者?难道林向晚的人生里就没有他的影子?
可是现在,再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人家两个人,好好的在一起,生儿育女,又有谁会在意他的感受?真是太可悲了啊……
林向晚最初说要和楚狄在一起的时候,他还不了解,不明白为什么她在这个男人身上吃了这么多亏,却仍是放不下,等他们两人从西藏历经劫难回来之后,又听说楚狄为了林向晚,在午夜空旷的街头,整整磕了一千个等身长头,祈求林向晚一生顺遂,喜乐安康,若不是林向晚夜里失眠睡不着,否则恐怕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发现,有个男人肯为她做这种事之后,他就算不了解,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了。
就这样吧,把所有的不甘心,不死心,都埋藏起来吧,只要她好好的就可以了,只要她一直留在他可以守护着的地方,就可以了……
“嘀嘀嘀。”一阵刺耳尖锐的车笛声,打断了沈士君的回忆,他扬起头,看见一辆银色的玛莎拉蒂横在自己面前。
咖啡店外明明是休闲区,可这车子不知怎么的却闯了进来,因为沈士君所坐的位置,位于休闲区的出口,所以挡住了车子的前行。车里坐着身材高大魁梧的白人男子,粗鲁地向沈士君比划着。
沈士君皱眉,那男人干脆打开窗户,大叫道,“哦,shit,黄种人,挪挪地方,让让路。”
沈士君没有动,不但没有动,而且还将身体怡然地靠在椅背上,平静地端起了咖啡杯,眼睛凝望着远处的大海,只当是什么也没听见。
他平时不是个爱较真的人,但也要看是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这个白人男子说话的语调,以及他藏在太阳眼镜后轻蔑的眼神,实在让人很看不惯。
白人男子似乎没想到沈士君会这么做,他的出身地位与财富,让他早就习惯了在别人面前颐指气使,这样被人冷脸无声拒绝,还是很少有的。
男人面上的怒意一闪,想要下车,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妆容美艳地女伴却拉了拉他,并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他撇着嘴笑了笑,从钱包里掏出一叠钞票自窗口递出去,“给你,黄种人,这是赏给你的,拿着钱,赶快带着你的行李滚开这里。”
用钱收买,一向是最好用的,就算这个黄种人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他也应该明白他的意思,而且白人男子其实并不是真的打算给沈士君钱,只要沈士君一起身,他就会立刻踩下油门冲过去,想必会让沈士君十分难堪。
只不过他的算盘全然落了空,沈士君仍是平静地品着他的咖啡,完全没有动一下的迹象。
“你……他.妈.的,不知好歹!”此时已经有些游客开始对这边一人一车的对峙注意过来,男人在众人指指点点的动作下恼羞成怒,他解开安全带,就想下车给这个看上去十分苍白瘦弱的亚洲人一些好看,可也就在此时,一个如同小旋风似的身影,从休闲区入口冲过来。
“啊,dr.沈?!抱歉抱歉!!我来晚了!!!”
白人男子一看到这个突然而至的女孩子,突然面色一沈,他飞快地转身,大步回到车中并升起车窗,就像是不想见到那个女孩子似的。
沈士君在等了近一个小时之后,终于见到那位在邮件上信誓旦旦说一定会准时到的正主,心里说不郁闷是不可能的,但见对方是个如此年轻的女孩子,也就把郁闷放到一旁,“没关系,特意让你跑一趟出来,真是不好意思。”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也就把不相干的事情放到一旁。
“安德烈,那是谁?”车子中的女人开口问道,不明白自己坏脾气的情人为什么会放过那个亚裔,而白人男子目光阴鸷地盯着沈士君和少女离开的身影,冷冷答道,“这不关你的事,闭嘴。”
*
“沈先生是不是第一次来陶尔米纳?要不要我开车带你逛一逛?翁贝托一世街上傍晚的时候会有歌剧表演,很热闹的哦?”一边将车子熟练地开到盘山道上,乔雅一边偷偷地打量着沈士君。
她可是打败了十几个表妹才争到这个机会来接沈士君的!就在下山的前一刻,也不知道是谁还暗中做怪把她车子的轮胎扎破,哼哼,幸好她提前做了准备。这是三表姐传说中的男友耶!!!!是活的耶!!!一开始大家都以为他会变成表妹夫但后来悔婚没准以后还有可能会变成表姐夫的男人耶!!!
对于莫老三的男友,所有的表姐妹都表示好奇得不行,当年莫老三去h市留学,明明说要嫁人了,结果却独自一人伤心归来,弄得她的一干表姐妹心里像是长了草,总想问问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偏偏莫老三又是个嘴紧的,什么也不肯透露,这些年莫家不知道给莫老三介绍了多少男人,结果她一个也没看上,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让莫老三这么死心眼呐?什么样的男人呐?真的很好奇呐!!
乔雅得了这个接人上山的任务,当然不会放弃任何一点八卦的机会,她眯着如小狐狸般细长的凤眼,在最快的时间里,把沈士君打量了无数遍。
长得还真不错嘛,虽然个头没有那些西方男人高大,但身上也没有那么可怕的毛毛~摸起来手感应该不错吧?听说是做医生的,啧啧,那双手,生得还真漂亮啊。
“逛街就不用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见见洛洛。”





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 103章 晚春 2
沈士君的声音冷清,像是一盆冷水,把乔雅所有的八卦之火都浇灭,她偷偷瞥了眼男人,见他也正在看自己,眼神淡然,没有一丝波澜,可不知为什么,却有种惊心动魄的好似可以一眼窥清人心的力量,乔雅心里一跳,只好乖乖地“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地将车子开上了山,不再多嘴。
莫家与乔家的女孩儿皆是随母姓,因为莫家这数十年一直在海外漂泊,所以家里的孩子也以混血颇多,莫洛洛虽像洋娃娃一样,但尚且还能看得出一丝亚裔的影子,而开车的乔雅,按着她母亲的话说,她简值就是个基因改良品种,已经混得根本瞧不出是哪国人,只是美得让人过目不忘。
瞧着这样漂亮的小姑娘被自己三言两语就打击得垂头丧气,沈士君也有些过意不去,但心里实在烦闷得厉害,把绅士态度直接抛到九霄云外。
小车就在这样沉默而尴尬的情绪里,一路开到城中。
乔雅将车子随意地停在路边,直接带着沈士君往山上的别墅走,沈士君指了指车子,“不用锁?”
小城民风淳朴,难道已经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境界?
乔雅挑了挑眉头,“这不是我的车啊,借来用用的,过会儿警察找过来,再交还给主人就好了。”她自己的车子被表姐妹捅坏了轮胎,正瘫在公路上呢。
沈士君默然,满脸的不赞同。
乔雅却不以为然,“哎,我留了汽油钱在车子上,又没有刮蹭过,只是借来用用,有什么大不了的。”别说是一辆车子,莫大结婚的时候,莫二为了讨好她,连蒙娜丽莎都借过来玩过了……
若不是因为沈士君是莫三心尖尖上的人,乔雅才懒得和他解释,只不过她的解释对于沈士君来说,仍是无法理解。
沈家世代从官,虽不敢说所有人都是极正派的,但家风却是十分严格,若不是遇到莫洛洛,他从来也没想过会有人以偷盗为生。
“那如果刚好主人正着急要用车子,可又找不到,那该怎么办?”沈士君忍不住出言反驳。
乔雅被他噎了一下,嚅嚅道,“怎么会这么巧?”她不是心思复杂的人,自幼生长的环境就是如此,
“怎么不会?你把车子开走的时候,也不会问车子的主人是谁,正在做什么不是么?只是想开走,就这样开走了,就像莫洛洛她们把画偷走的时候,从来也不会问,那些看管画作的工作人员会不会因此受到连累。你们是满足了自己的贪欲,可别人的死活呢?那些因为看管不当而被辞退的保全人员,你们有没有想过他们的未来?”这些话沈士君其实并不想说,说出来总有种卫道士的感觉,让人听着就不痛快,可现在见了乔雅,一下子就想到莫洛洛,不知怎么地脑子一时没管住嘴,就都倒了出来。
太阳照得乔雅眼前发花,被他说得一楞一楞的,也有些年头没人这么说过她了,现在乍一听,竟然不知道还嘴。等过了一阵子,乔大姑娘突然醒悟了,愤怒道,“哈!沈先生,你这是看不起我们家么?你只知道莫家与乔家做的这些事情是上不了台面的,可你知不知道,我们两家一年会捐出多少钱做慈善?!”
她可不是莫三,见到心上人就说不出话,被人随意地捏成圆的扁的,什么怨言也没有,乔雅叉着腰,像只蟹似的横在沈士君面前,“你这么正人君子,你倒说说去年地震的时候你捐了多少?别说我父母,就算我们这些表姐妹捐出来的钱只怕说出来也能吓你一跳?怎么?多上两年学了不起了?哼!我就是一看见那些蚯蚓爬就头痛,要不然的话,也早成女博士了!小白脸子没有好心眼子!莫三不要你,真是不要对了!像你这么迂腐的人,活该娶不上老婆!我走了,你自己去找莫三吧!”
她说完,十分痛快地扭头便走,把沈士君一个人留在原地,走了几步,乔雅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转过身。
“哦,对了,你不会是因为这种狗屁事情才不和莫三结婚的吧?要真的如此的话,我代表月亮鄙视你!”说完,乔小姐拍拍屁股,彻底走远了。
沈士君站在陌生的城镇,一时摸不到头脑,他承认他刚刚是说了些过份的话,可是……这丫头的脾气未免也太大了吧?一言不和就撒手走人?她把他扔在港口晒了一个小时的太阳,他还没有发火呐!!
以为她是莫洛洛的表妹,怎么样也会给他些面前,结果……
沈士君原本就困得东倒西歪,靠着咖啡的后劲才勉强撑着,现在被人当街甩了,更觉得头大如斗,没办法,只好拎着手提箱,拖着疲惫步子,漫无目地的前行。
因为是旅游旺季,所以城里好点的酒店都已经被订满,沈士君一家一家的找,一家一家地碰壁,就在他快要被晒成人干的时候,总算让他找到一家小酒馆。
酒馆的二层被改成了旅店,房间虽然极狭小,床窄得好像一翻身就能滚下去,空调的声音堪比拖拉机,但沈士君仍是毫不犹豫地交了订金,他真是一步也不想走了。
仰面躺在小床上,一边听着楼下小酒馆里老板娘大声的招呼声,一边掏出手机。
莫洛洛的号码,仍是无法接通。
其实从他们分手之后,就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每年见几次面,有时候是她回国内找他,有时候是他去国外见她,已经忘了最开始的初衷是什么,但却一直这样走了下来。
见了面,也不会过多的过问对方的私事,只是做/爱,像是一对把419持续多年的老情人,彼此想要的,只是身体上的慰寄罢了。
他不知道莫洛洛怎么想的,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
对于莫洛洛,沈士君有种很奇异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应该放下他,因为她并不是适合他的女人,他不能娶一个小偷,他没办法把她的职业正大光明地告诉他的家人,而他又不想说谎,可是他……又没办法真真正正地放下她。
她是他第一个女人,也是唯一的一个。在遇到莫洛洛之前,他的感情单纯得就像是一面黑白分明的马塞克墙,上面除了林向晚之外,再无别人的名字,后来遇见了她,她的名字,就出现在那些细小的缝隙里。
你知道比起大块的痕迹,这种细小的字迹是最难清理干净的。因为它们无处不在,浸到肌里之中,让人防不胜防。
于是就这样,这两个人一直拖了这么多年。
也许有一天,他娶了别人,或者是她嫁了谁,他们的关系才能彻底的中断吧?
“你……在哪儿?”手机突然响起来,沈士君按下接听键,从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女声。“乔雅太不懂事了,我已经骂过她了,晚上一起吃饭吧,我去接你。”
莫洛洛的声音似乎有些沙哑,像是感冒了。隔着遥远的电波,沈士君似乎看到了她一贯温婉的模样,心里面原本的怒气,也浅浅平复,“没事,小孩子罢了。你身体不舒服?我去看你吧,你别开车了。”
“你别来。”莫洛洛的声音高了几分,沈士君一楞,电话那边好像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在短暂的安静后,她继续道,“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迷路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找你吧,我身体……很好,你不用担心,你把酒店名字告诉我,我一会儿就到。”
虽然是陌生的地方,但也不过是个小城而已,迷路能迷到哪里去?沈士君笑着摇了摇头,她这个借口,实在不怎么聪明,不过既然她不想让他去找她……
也就这样了吧。
强压住自己心里那一丝不愉快,沈士君起身,打开行李箱。
过了没有一刻钟,门外传来轻柔的叩击声,莫洛洛穿了一身粉红色的长裙,站在门外。
莫家的女孩子,都是极漂亮的,这种漂亮绝不是那种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漂亮,而是被大众普遍审美观所接受的。时隔几年,莫洛洛比当初沈士君初见她的时候成熟了几分,看上去变得更加妩媚动人,浑身上下都散发出女性的美丽光彩。只不过她的眼神仍是没有变,像只小鹿似的,清澈动人,但与他目光交汇时,总会露出几分怯怯。
她在害怕他。
沈士君也搞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怕他?按林向晚的话说,像他这样的男人一看就是人畜无害型,除了有些冷,夏天靠近很解暑之外,并没有别的不妥之处,可她,却一直在怕他。
为什么?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不过二月份才见过面么?”莫洛洛进了房间,狭窄的房间因为多了一个人而显得格外逼仄,她的脸色似乎不是很好看,她好像瘦了一些。
沈士君被她问得有些郁闷,她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她并不欢迎他的到来?二月份才见过,所以四月就不能见了?
“奶奶下个月九十岁大寿,她想请你出席。你如果没空的话也不要紧。”沈士君憋着气说道,房间里的空调一定是失灵了,否则他怎么会觉得如此烦闷。




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 104章 晚春 3
沈家的老太太一直很喜欢莫洛洛,是拿她当长孙媳妇看待的,当初沈士君与莫洛洛订婚的时候,老太太亲自从胳膊上褪下一只传家的手镯送给莫洛洛,后来两人分手,那镯子被莫洛洛退了回来,现在放在家里的保险柜里,老太太看一次就要叹一次气。为此还和沈士君发了很大的脾气,一连几个月不见他。
莫洛洛轻轻地咬了咬唇,“我很喜欢奶奶,她又这么惦记我,生日的时候,我一定要去的。除了这件事,还有别的么?”
莫名的,沈士君感觉到了她的冷淡与抗拒。
虽然莫洛洛表面上看上去和平时并没什么两样,但沈士君就是敏感地察觉到了。
“你有事瞒着我?”他问道,身体向前倾了倾,想要看清莫洛洛眼底深藏的情绪。
“没有……干嘛这样问。”莫洛洛下意识地躲了一下,手臂却被一把抓住。
莫洛洛向后抽了抽手臂,手掌却被人牢牢地握紧,“这是什么?”
一颗粉红色的钻石戒指,不大不小地套在莫洛洛左手纤细地无名指上,完美切割的钻石光面在阳光的余辉中闪耀着明媚动人的光芒,可沈士君的眉头却紧紧地皱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像是被那璀璨的光点刺疼了双眼般。
“是……戒指……”莫洛洛怯怯地答,眼神恍惚不定,不敢与沈士君对视。好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子般,咬着下唇。“难道我不能戴戒指么?”
不是不能,而是……沈士君深吸一口气,“戴在无名指上?”
“对。要不戴在哪里?我要订婚了,沈先生,其实这次请你过来,也是想通知你一下,下个月,我就要举行订婚仪式,希望你能参加。”大概是知道了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的道理,莫洛洛索性也不再犹豫,飞快地说完上面那席话,就如只受了惊的小兔般将自己的手从沈士君手中抽出来。
硕大的戒指擦过掌心,竟有种像是被灼伤的疼痛。沈士君有那么一瞬的失神,就像是什么东西从他心中倏地溜走,快得让他想抓也抓不住。
她要结婚?和谁?怎么从来也没听她提起过?有无数的问题涌上来,差点就要冲出口,但在最后的关头,却被沈士君死命地压抑下来。
“那么,恭喜了。”
淡淡地答了一句,他突然觉得疲惫,心中隐隐地还有些可笑,自己放下研究课题,巴巴的跑来这个小岛,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和莫洛洛不是早已说得清清楚楚,只是做伴,并不涉及感情。早在他们最初决定建立这样的关系时,就约法三章,在彼此感觉到孤单的时候给予对方温柔,但绝不会过多的参与到对方的生活之中。
这样冷静而近乎无情的情人关系,是什么时候变了味道?
话已经说完,似乎就再没留下来的必要,可莫洛洛一时还不想走,她安静地站在沈士君身旁,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婚礼可能没时间参加了,不过礼包我会送上的。”一般人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讲,表示欣喜后,说出祝福的话么?可他就是不想多说一句,沈士君冷冷地答道。
门被关上时,发出轻微的碰撞声,莫洛洛扭回头,深吸了一口气,把已经濒临决堤的泪水强忍了回去。
就这样吧,对于他们俩,这是最好的结局,别再回头,就算是回头了,也只不过会看见这个人的背影而已,就像许多许多次,她目送他的背影离开一样。他从来也没回头看过她……从来也没有……
既然已经做了决定,那么……就这样吧。
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空气中的氧份似乎被人抽走了般,燥热的感觉再加上老旧的空调机单调的杂音,让人变得更加烦闷。
沈士君平躺在窄小的单人床上,外面的阳光透过彩色的玻璃窗映照在天花板上,正值岛上一年一度庆祝丰收的传统节日,窗外传来熙熙攘攘的人声,杂耍声。
若是放在平时,就算再累他也一定会爬起来,出去转转,感受一下当地的节日气氛,再为林向晚家那两个宝贝买些好吃的好玩的,可是如今,他却一动也不想动。
沈士君自问是个冷静的人,或许太冷了,所以有时候看起来就很无情。待莫洛洛走后不久,他就已经平复了心绪,将整件事情都串了起来。
忆起刚刚自己与莫洛洛的一言一语,忍不住想要苦笑。算起来,他认识莫洛洛也有几年的功夫。从最初那个双眼含着慕儒之情的少女,到今天这个可以毅然决然转身离开的女子,她似乎长大了不少,但沈士君知道,她其实从来也没有变过,她只不过是学会了让自己看上去强大,用以掩盖内心的不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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