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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桃子仙仙
这是他想念已久的味道,只属于她的味道,如玫瑰花露般的甘泽,让他迷失了心魄。
因为他的吮吸,她的唇终于露出如粉色珍珠般的光泽,楚狄用手指指腹温柔地揉搓着她的长发,记忆之中,她就是个单薄如花瓣般的女子,而经过四年的磨砺,她依然这么瘦。
岁月似乎对她特别的慷慨,即为她增添了如贵妇般妩媚甜蜜的气质,同时,仍保留了她如少女般纤细的身躯。
他有多想念她。
想念她甜美的微笑,想念她恶毒的语言,想念她身体柔软的温暖,更想念她哭着求饶时的楚楚动人,这些想念汇集成思念的狂潮,让他一夜一夜回忆着关于她的一切,不能睡。
可是他知道,就算他想她入骨,恨不得掘地三尺将她挖出来,然后再揉进自己的身体,让她从此变成生在自己骨骼之上的一抹相思畸,可她,却绝不会想念他。
就算是想他,恐怕也是想着怎么弄死他。
如果不能爱,那就恨吧,至少不要忘记我。
终于,他实现了自己的承诺,她绝不会忘记他,他相信,就算有一天她忘记了自己,也不会忘记他。
在药物的作用上,林向晚的呼吸渐渐趋于平缓,紧张冰冷的身体也在逐渐软化松动,她的眼皮微微颤动着,睫毛像是振翅欲飞的蝶,就快要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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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 第78章 她的死期
“你要是不想让她再晕过去,等她醒了,别告诉她我来过,她一定不希望看到我。”
虽然十分舍不得放开,但在看到叶衷照片的那一瞬间,楚狄就明白。如果让叶向晚自己挑,是被他救,还是死掉。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死。
最好能让他陪她一起死。
对于四年前发生的事,她虽然没说太多,但他就是知道,在她心里,这件事永远是一个如毒瘤般的存在。她虽然看上去对什么都不是很在意,但其实,她是个很小气的人。
尤其是对他。
*林向晚清醒过来的时候,只有徐云起陪在她身边,她身上披着徐云起的外衣,而徐云起则像是一座雕像似地把她搂在怀里。
衣服上残留着男人淡淡的体味,还有烟草以及肥皂交织在一起的温暖味道。林向晚知道自己刚刚又犯病了,一天冬天,她的心脏就像是不堪重负,动不动的就要闹闹别扭,不过以往犯得那几次,都没这次这么严重。
她的体温很低,因为心脏太过纤弱,导致供血不足,连手脚都是冰冷的。
此刻,她像冰雕一样的爪子,正被人仔细地掖在胸口里取温。
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贴进一个人的胸膛了。也很久很久,没有被人如此的温暖了。
林向晚十分舒适地在徐云起怀里蠕动了几下,徐云起感觉到,就低下头看了她一眼,见林向晚的脸色恢复了红润,才缓声道,“没事了?”
“嗯,没事了,吓着你了吧。”
“说实话?”
“嗯,说实话。”
“不是吓着我了,是快把我吓死了。”如果刚才不是楚狄出手找到救命药,恐怕林向晚现在已经是尸体一具了,虽然自己这双手,终结了无数人的性命,被鲜血染得早已洗不清,但当林向晚倒在他怀里时,他仍是觉得无比的惶恐。
这样鲜活的一个人,怎么能说没有就没有了?
见他是真的紧张了,一想他刚才是怎样的慌手慌脚,林向晚就没心没肺地笑着,“吓死也活该,谁让你乱说话的。”
徐云起默然,整个拳场,除他之外,有一个算一个,哪个和她说话的时候不是夹枪带棍,就是有事没事的占她便宜,可是从没见她和任何一个人真的动了怒,怎么自己才说了那么两句,她就气成那样。
差点气死……
徐云起想起自己在雇佣军里的时候,曾经有个朋友,老家是东北的,他和自己说过,他们家那边有种野生的小鸟,看起来特别不起眼,但是性子极烈,如果被人捉住的话,会在笼子里乱飞乱撞,直到把自己折腾死,也不会吃一口人给的食物。
那鸟叫什么来着……老家贼?
她上辈子不会是老家贼托生的吧?
徐云起想了一下,他觉得自己脑袋里的这些话,要是被林向晚听见,估计林向晚又得再气死一回,所以他十分理智的选择了沉默。
见徐云起没答话,林向晚以为他是知道错了,所以才理亏辞穷,于是便很得意的继续道,“我那一脚飞踢怎么样?很利索吧?”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起来徐云起只觉得更加头大,“那脚确实踢得很好,可你已经明明抢了先机,为什么不继续下去?难道你上去只是为了踢他一脚?”
只要上过拳台的人都知道,在对手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的时候,最好的防守方法就是杀到对方无路可退,唯有这样,才能拼出一条生路来。
可她明明已经占了先机,为什么会突然停下来?难道她真的以为德国人会心慈手软的放他们一条生路?
“因为防身课的老师只教了这一招嘛,你以为我不想多踢他几脚啊?哼哼,要不是因为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我的手术刀和银针都没放在身边,我肯定把那小子咔嚓咔嚓了!”手中比划着,林向晚兀自不死心道。
抓住她才刚被温暖的手,徐云起心中五味杂陈,他在丛林里待得时间,要比在都市之中长的多,雇佣兵的买卖赚的都是刀头tian血的钱,每到干完一票的时候,他的同伴们就会拿着用命赚回来的票子,去附近的村子里找女人。
他极少和他们一起去。
他不知道那些动不动就哭哭啼啼,十分吵人的生物,有什么值得人留念的。就算是有生理欲望要解决,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他不喜欢女人,当然也不喜欢男人。
对他来说,人的生命太过脆弱,他不喜欢脆弱的不易保存的东西。
可她和他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她是这人世间最独特的一抹风景。
她强大时似乎连最凶恶的男人都不会被她放在眼里,但弱小的时候,她却可以激起他内心最深处的保护欲。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你觉得我为什么会把叶楠带到这种地方来?难道我不知道这个破地方有多糟糕嘛?可是我的没选择,我不把他带在身边,我心里就不踏实。”徐云起的话少,于是林向晚就开始缓缓地讲着,补充着时间的空白。
“你可以找个保姆。”
“你说的轻巧,你知道在芝加哥找个合适的保姆有多难?我晚上要出来工作,所以给叶楠请保姆,就必须请晚班的,可是根本没有专业的保姆愿意夜不归宿,就算你出了再高的价钱也不一定能雇到合适的人。何况叶楠……还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不是没试过,我试着发过广告,也找过四五个保姆……可是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嘛?有一次周末,拳场的电路系统出了问题,比赛被迫停止,所以我就提前回了家。可我一进门就发现,我的保姆和她的男朋友,还有其他几个人渣,正在我家里鬼混,他们抽着大麻喝着酒,把音响开到最大声,他们嫌叶楠碍事,就把他锁在衣橱里!”
“你知道他那时候连三岁都不到,他不能说话,也不会哭,他呆呆的躲在衣橱的角落里,直到我打开门,他都害怕得不敢出来,那么冷的冬天,他尿湿了裤子,两条腿被冻得通红通红的……后来我就再也不找保姆了,我宁可自己带着他。至少在我可以看见的地方,他不会受委屈。”
林向晚说着,用手挡住了自己的眼睛,徐云起以为她在哭,可是当她的手放下时,却发现她的眼中一片干涩,连一滴泪也没有。
“我承认,我是爱钱,可是谁不爱钱呢?我即没偷,也没抢,我赚得第一分钱都是我的劳动所得,干干净净。我也不想让自己成为大家口中的吝啬鬼,可是为了叶楠的以后,我不得不这么做,我不想等我死了之后,他连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她觉得自己亏欠叶楠已经太多太多,没能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庭,没能给他一个健康的身体,这是她一辈子的愧疚。她没有能力去改变已经发生过的错误,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叶楠的以后不会太辛苦。
除了钱,还有她所有的爱,她一无所有。
“你的病……”或许是听出林向晚话中的绝望,徐云起的心再次紧了紧。突然想到她刚才发病的模样,他的脑子里闪出一个极不详的预感。
“是,我病的很重,非常重,而且……没办法治了……”
“不可能,怎么有没办法治的病,就连癌症都可以用鸡尾酒疗法……”
见他真的有些着急了,林向晚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多好的人啊,虽然话少了些,八婆了些,可能在拳场遇上像他和艾瑞克这样,不是为了占她便宜,而是发自内心,真的在意她的人,她觉得太难得了。
“还知道鸡尾酒疗法?真不错,不过你记错了,鸡尾酒疗法是治疗爱滋的。”动了动身体,让自己在徐云起的怀抱里找到一个更舒服的角度,林向晚继续说道,“我的心脏坏掉了,在娘胎里的时候其实就是坏的,后来随着我越来越长大,它已经无法负荷我这个身体了,四年前曾经有一个手术的机会,那时候它的状况还没有那么糟,如果做了手术的话,有很大的可能可以治愈它,就算不能治愈也可以让我延长一些生命,可是我没有做……”
“为什么不做?难道你不怕死?”随着她讲述的越多,徐云起就越觉得难受,眉头蹙成了川字形,心脏就像是被人狠狠地揉搓着。
可林向晚却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像是在讲着别人的故事。“怕……当然怕了,是人就会怕死吧……可是那个时候……我怀孕了……我从小到大,过得都不是特别好,我最亲的亲人都不在了,我自私的想,或许正是因为没有亲人,所以我才会过得那么不好,如果我自己可以给自己造一个亲人,没准我的生活会有所转机。可我没想到……老天爷这么不喜欢我……我连累了叶楠,如果不是投胎做了我的儿子……他或许可以遇到更好的人家……”
“你到底病的有多严重?”越听她的话,越觉得不对劲,徐云起忍不住问道。
林向晚侧着头,微笑了一下,“这么说吧……就算奇迹出现,我也看不到叶楠念小学了。”




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 第79章 我害怕
“那只有……两年时间了?”徐云起愕然。
转过年叶楠再过生日,就要四岁了,一般的孩子都在六岁上学,这样算起来林向晚真的只剩下两年时间了。
两年时间,七百多天,一眨眼就从掌中流逝不见,而她面对自己即将到来的死期,竟是如此从容坦然,像是早已准备多时。
“是啊……两年时间,太短了是不是?所以我要拼命的赚钱,赚好多好多钱,然后等我死了,叶楠也不会流落街头。天冷的时候,会有人记得给他加衣服,天热的时候,打开冰箱,就有冰棒吃……”
她想的很简单,如果用感情无法弥补的空缺,那就用钱来填满。她知道这样的交换并不是等价的,可是她没有办法,她不想让叶楠的生活和自己一样,从小小年纪就为钱所困,为了钱而被迫让自己做一些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事情。
她想给他最大的自由,让他成为他真正可以成为的人,让他做他真正在意的事,而不是会因为钱,止步梦想。
她要教会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因为在他长大之后,他会明白,有太多的事情,是你用任何代价都无法改变其结局的。
如生死病死,如子欲养,而亲不待。
“你不害怕嘛?”林向晚越是这样平静,徐云起就越觉得心里不好受。
他宁可她像自己以前见到的女人,遇到只虫子就会吓得哇哇大叫,花容失色。也不要像这样,好像暴风雨前的夜,平静得让人心悸。
“最开始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挺害怕的,害怕得几乎睡不着觉。”想起自己刚从权威医院听医生说起自己病情时的样子,林向晚不禁自嘲地笑道,“不过后来忙着赚钱,就顾不上害怕了,也没时间害怕。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死,而是等叶楠有一天长大了,却不记得我了。我最怕这个。徐云起,你说等他长大成人了,还能记得我这个不合格的妈妈么?”
徐云起说不出话,面对怀里正在一分一秒地向死神靠近的女人,他不知道用怎样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唯有紧紧地抱着她,用他的体温温暖她。
只是这样,也不行。他知道,他的双臂无法挽住她的生命,对于她的命运,他无能为力。
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就好像他一松手,就会失去她一样。
对于萍水相逢的人,徐云起向来不会太过在意,除非那人是自己的死敌。可是她不一样……不能放开她,不能让她消失掉……
他抱得实在太紧,让林向晚觉得很不舒服,为了避免自己被活活勒死。她挣了挣,伸出手臂,在男人宽厚的背上拍了拍,“哎呀,不要这样嘛,好像我现在就要死了一样。不是还有两年的时间么,万一有奇迹出现呢。”
虽然他们都知道,奇迹之所以叫奇迹,就是指,它永不会出现。
不过经由林向晚这么一打岔,徐云起也知道自己有些失态了。于是他松了松手臂,并没有真的放开她,而是把她扶了起来。
林向晚在他怀里躺得久了,身上酸酸的,于是她一边按摩着身上的各大穴位,一边和徐云起聊着自己刚刚发病时的模样,突然脑子里一件事情闪过,林向晚急急地问道,“对了,刚才我发病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人靠近我?”
“你是指?”想到那男人对自己说过的话,徐云起多了个心眼,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林向晚低头想了想,随即又自嘲似的笑了笑,“没什么,他不可能在这里的。是我多想了。”
唇上有种像是被烈火灼伤的感觉,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个男人。只有他,会喜欢用这么恶劣的方式亲吻,吮吸啃咬,让她疼,让他痛快。
可他是绝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的,因为他如果在,逮到了她,他是绝不会轻易的饶过她。
或许会要了她的命,也说不定。
自己一定是病得太厉害了,不光心脏有病,连脑袋连带着也坏掉了。
只不过这样熟悉的感觉实在让人心烦意乱,推开了徐云起协助的手臂,林向晚独自一人摸索着墙壁经过了黑暗的过道,走到拳场外面。
华灯初上,这城市如空旷的游乐场,几人欢笑,谁诉离伤。
纷飞的雪片,宛若散落在风中的梨花瓣,雪白而冰冷,带着沁人心脾的清鲜味道,扑面而来。雪下了两天,已经积了厚厚地一层,所有的不堪与丑恶都被这层雪,严严实实地掩盖了起来,地上像是铺了条白色的棉被,干净得让人生出一种想要破坏的欲.望.
从地面上抓起一大把雪,林向晚将它们狠狠地涂抹在自己的嘴唇上,那样的用力,好像不知道疼似的。
“那个人,是谁?”徐云起望向她的手,他想,就算自己有一天死去,也一定会记得这一幕。
这个寂静的夜里,这个女子,她的手指被雪冻得通红,关节的地方犹甚。她的嘴唇,也是红的,红的似血。如墨色般的长发,披散在她苍白的面颊两侧,她站在雪地里,对他微微地笑着,他的外套被风吹起,长袖如翅膀般在她背后飘舞,而她,则美得惊心动魄,带着毁灭的气息,让人过目不忘。
“他呀……”林向晚仰起脸,雪花迷糊了她的双眼,雪水顺着眼角滑落,似泪滴般晶莹,“他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仇人。”
说楚狄是恩人,是因为如果不是他,她不会成为今天的林向晚,或许到现在,她仍然像是个傻子一样,被人利用到死,也只知道哭泣,而不懂反击。
在这一点上,她要感谢他。
“那你,想要见他。”
面对徐云起的问题,林向晚先是没有回答,她一深一浅地往着雪深处走去,一直走到小腿被厚厚的积雪困住,再也迈不开一步,才回过身对他报以最璀璨的笑容,“不是我想要见他,而是我们一定会见面的,这是我们约定好的,他会在那里等着我。”
等着我,毁灭他和他的帝国。




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 第80章 对你最深的爱,是手放开
圣诞节前夜。
沈士君从华盛顿特区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来到芝加哥和林向晚一家一起欢渡圣诞。
在这个全美最重要的节日,拳场也关门大吉一天,以示天下太平,耶稣万岁。
林向晚从华人街买了些羊肉和大白菜,一手一把手术刀,在案板上狂切乱跺了一气,终于跺出十分相像的一堆白菜渣子,调了馅,和了面,洗干净手,等着沈士君的到来。
来到美国的四年,每一个重要的节日,或者沈士君可以请到假的周末,他都会不远万里,辛苦地坐数个小时的飞机赶来见她一面。
虽然有时候他的停留时间不会超过一天,或者只是短短的几个小时,但是只要他一有空,他就一定会来看她和叶楠。
林向晚还记得沈士君年前刚升为大型医院心血管的主治医师时,在高手如林的国立综合医院里,他为了不让自己输给原装的美国医师,恨不得把自己逼成24小时连轴转。
可就算他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硬是挤出时间来给她过了生日,吹了蜡烛,送了礼物,连蛋糕都没来及吃一口,就又要赶往回飞的班机。
见他累得眼圈下面一片青黑,坐着和她聊着聊着天,都会不经意地睡着,林向晚心里面别提多难受,可是沈士君却并不觉得有什么。
能见到她,他就安心了。
他说过要照顾她,一生一世,他说到做到。她不去jhu报道,他就帮她联系其他的学校,她愿意跟着他一起去dc,他也不强求她,她想到拳场去工作,他替她打点好所有关节,让她不会被为难。
他如老妈子一般,在林向晚看得到,或者看不到的地方,尽他所能安排着一切,可他却从来没有要求过什么。
对于这样的男人,24孝老公的最佳人选,林向晚不知道自己还在犹豫什么。
或许就是因为太了解沈士君,太了解这个人对她的用心良苦,她就更不能拖他下水。
知道自己的身体已是强弩之末,全靠着一口气顶着,说不定哪天早上起猛了,心脏崩溃了,她可能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就是因为太清楚这些了,她就更不能耽误他,沈士君值得更好的,他不应该把时间lang费在他身上。
打定了主意,林向晚郑重其事的和沈士君谈了一次。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次谈话,非但没有让沈士君远离她,反而使他更加理直气壮的介入她和叶楠的生活之中。
“学长,你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我们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之间能够保持一种关系的话,要么是普通朋友关系,要么就是没关系。”一开始,林向晚就没打算给沈士君和自己反悔的机会,所以她就说得特别绝。
老实说,沈士君在这次谈话之前,已经给自己做过许多心理建筑,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他们俩要是能发展出什么来,肯定早就发展了。林向晚怎么看他,把他当什么,他一直都清楚,可是他没想到的是,林向晚居然能够这么直接地说出来,他一时没能消化,有一种胸口中枪的感觉。
但毕竟是做外科医生出身的,头脑反映速度和冷却速度都优于常人,所以在短暂的停滞之后,沈士君立刻想到了回应的办法。
“这两种关系我都不喜欢,而且我也不会接受你这样单方面的选择题,叶向晚,你别皱眉头,我想还有另一种关系你没考虑到,如果可以的话,我要做叶楠的干爹。”
对于这个要求,林向晚确实无法拒绝,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从她怀上叶楠开始,一直到叶楠三岁,这其间沈老妈子一直陪在她身边,事无巨细的照顾她们娘儿俩,别说是干爹,就是亲爹未必都能有沈士君这么周全的。
叶楠的出生证明,沈士君办的,叶楠的绿卡,沈士君办的,叶楠的所有社保,都是沈士君办的。
叶楠刚出生的时候,还未能看出自闭症的时候,他只是显得比一般孩子要沉默的多,从不喜欢哭闹,只是安静地躺在小床里,看着床头上悬挂着的彩色玩具。林向晚那时候还觉得很庆幸,多懂事的孩子,不哭不闹,也不会打扰她背书学习。
直到有一天,她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叶楠发烧了,全身烧得像是只虾子一样通红,明明难受得一直动来动去,可是他却一声也不吭,那时候林向晚也是刚到美国没多久,发生了这种事,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时候正是夏天,沈士君趁着暑假,租了林向晚楼上一层住,即可以帮她照顾叶楠,也可以顺便照顾她。所以得到林向晚的求救电话之后,他立刻冲到楼下,把叶楠用雨衣包好,然后自己就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冲入了暴风骤雨之中。
美国中部一到夏天就会陷入雷暴天气,闪电一个接一个从天空上劈下来,车子跑在路上,都有被闪电击中的可能。沈士君怕开车出事,于是干脆背着叶楠在雨中奔跑,为了躲避雷暴,专找细小的巷子钻。
后来终于赶到了医院,叶楠没事,而沈士君则因为肺炎,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假期……
人都是自私的,对于对自己好的东西,没有人愿意抛弃。
林向晚也不例外,如果说她的生活是一片灰暗阴晦的世界,而叶楠是撕破云层照亮海平线的那抹阳光,而沈士君,就一定是在她心头掠过的白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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