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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保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西闷庆
“如果让我活着必须付出兄弟生命的代价,我宁愿死!”
“队长……”
“不要废话,我背你走!”
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不是用来形容情侣的,这是三十六队的口号。他们是一个整体,任何一个队员都是兄弟姐妹!
死神背着陈晴风与敌人打游击,吃蛇肉,喝露水。边走边找出路。
陈晴风病好了,死神倒下了,背着一个人打游击,不累坏那才奇怪。
接下来,陈晴风开始背着死神,虽然已经摆脱了敌人的追击,但是他们面临更大的问题,严峻的生命考验,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没有取暖的东西,甚至连指南针都丢了。
如果是常人,恐怕早就死掉了。可是他们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就这样两人一直配合多年,一直到……
回想当初,死神满心的伤感。如今陈晴风已经不在,也只能靠回忆来缅怀这位曾经放心将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
从床头的背包中拿出钱夹,在里面抽出一张带有弹孔和鲜血的照片,上面是一个带着清纯笑容的女孩。
这是陈晴风的最爱,这张照片一直随身携带着。
在临死之前,他颤抖的双手将照片送到了死神的面前。
“队长……一定……一定……要帮我找到她,真的好担心……她……”
看到这张照片,死神的心就纠了一下,好像谁在他的心上捅了一刀。
照片上的女孩叫做沈七七,与陈晴风相识了七年,两个人的感情非常的好。尽管后期陈晴风当兵,两人相见的机会很少,但两人的感情一直很稳定。可是三年前,沈七七好像突然从这个世界上蒸发掉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陈晴风身在三十六队,任务繁重,尽管借着探亲回家的时候多方打探,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打听到。所以,这也是陈晴风有生之年的一个遗憾。
“放心吧!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她的。”死神看着照片中的沈七七,轻声说道。
对于死神来说,寻找沈七七是首要任务,他决定明天早上起来后立刻就去打探消息。
酒喝完,死神躺下,难得有机会可以安安稳稳睡觉,如果不好好睡上一觉那真是有够可惜的。要知道在外面执行任务的时候,好好睡觉都是一种奢侈。
可是,他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脑海里面翻来覆去的出现今天晚上的几件事情。看来他日后得更加的小心,否则待在陈家久了,还真的很容易穿帮。一旦穿帮,也就代表着他要离开陈家,这可不是他想得到的结果。
死神脑袋里面想的事情太多了,都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什么时候醒的,他可是非常清楚。
因为职业的习惯,就算是在睡觉,他也自然而言的保持着警戒的状态。这是长期处在危险情况下养成的本能,并不会因为变换一个地点而轻易的改变。
他是怎么醒的?很简单,有人轻手轻脚的走进了房间。
死神侧身躺在床上,虽然没有回过头去看,但只是听脚步声就判断出进来的人是陈子歌。
也只有这个小魔女才会这么走路,看来这小丫头要玩什么鬼把戏了。所以,他十分配合的装作不知道,依然闭着眼睛。
陈子歌脸上带着坏笑,轻手轻脚的来到床边,慢慢俯下身子,双手拽住了被子。
死神猜测陈子歌顶多是来到他耳边突然大叫一声,吓唬他一下。可是当他感觉到对方拽被角时,立刻就意识到不对劲了。可这个时候,他再想做出反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被子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
“大懒虫,起床喽!”陈子歌大叫了一声。
死神感觉到全身一凉,心中惊呼:糟糕!
这个时候想要补救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预料到陈子歌会在随后惊呼大叫。不为别的,就因为被子下面是光秃秃的一具男性身体。
难得有一次没有拘束的睡眠,所以死神在临睡觉之前就将身上所有的束缚全部脱掉了。可哪想到陈子歌居然一大早就冲进来掀被子啊!
尴尬,真的很尴尬!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是侧着身子,要是正面向上,那就……
都到了这个份上,再装睡没有任何意义了。再说死神也没有暴露-癖。在陈子歌还没有大叫之前抢过被子,快速的缠在了身上。
陈子歌正直视着死神的脸。小脸红扑扑的,很显然她并不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这个反应完全超出了死神的预料。
“你这丫头,怎么随便掀我被子啊!”死神的老脸有些发热,只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很适合伪装。
陈子歌嘟起了小嘴,一脸的不满。“讨厌,你是不是故意的?”
“什么故意的啊?”死神不解的问道。
“老哥坏死了,你就是故意的。”陈子歌的模样十分的可爱,特别是嘟起的小嘴,让人忍不住有想上去咬一口的冲动。
“…………”死神悲哀啊,老天作证,他真的是无心的。看来这个魔头妹妹十分难对付啊!弄不好就得“死”在对方的手上。
“不理你了!”陈子歌红着小脸跑出了房间。
陈子歌跑出死神的房间,一路狂奔到自己房间,关上房门,直接靠着门坐到了地上。此刻她的小脸已经红得不成样子。
使劲用双手拍了拍细嫩水滑的小脸,不自觉的又嘟起小嘴。
“坏老哥,明明知道我有掀被子的习惯,居然不穿衣服。”
回想到刚刚的场面,陈子歌的心跳再次加快,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男人光着身子,想想有些可惜。刚刚太紧张,都没有看到什么。
不对,有看到。
老哥的屁股可真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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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保镖 【第0004炮】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吗?
老西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所以那么多煽情的话说不出来。请大家多多支持吧!因为只有你们支持,这本书才能走得更远。
……………………
早上跟陈子歌闹了一出,搞得死神十分的尴尬。虽说现在已经脱离了战场,看来在这个家中,也不能完全放弃警惕。陈子歌这个“敌人”,可是要比以前的那些敌人难搞多了。
洗漱完,死神找了一套陈晴风的休闲装穿在身上。也不知道两个人上辈子有什么缘分。这辈子不仅容貌一模一样,就连身材也相差无几,穿上陈晴风的衣服都非常的合身。也难怪当初那些敌人看见死神就好像看到鬼一样。头五分钟还看到在眼前出现,随后五分钟就接到消息在100公里外出现。
蓝色牛仔裤,白色的体恤衫,最普通的打扮,可是死神却穿出了别样的味道。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身材比较好,他本身所具备的气质和多年来在战场上厮杀拼命的那种霸气让整个人都显得与众不同。如果不是他刻意的将杀气收敛起来,绝对可以秒杀那些喜欢刺激的小妞们。
试问一下,有什么比杀气更能刺激女性荷尔蒙的东西?
相对于陈晴风,现在两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应该就是头型和身上所具备的这种气质了。所以,尽管是同样的外貌,给人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不是死神刻意的隐藏,恐怕早就穿帮了。
“老妈,你有没有发现。这次老哥回来好像变了很多?”陈子歌从身后搂着马春香,将下巴放在对方的肩头。
“没发现啊,有什么不同吗?”
“虽然模样没变,但感觉比以前有灵气多了,也帅气多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陈子歌笑着问道。
一个人的气质绝对可以影响他人的感官。
马春香倒是没有多大的感觉,毕竟一年只见一次面。一年时间太长,人是最善于变化的动物,陈晴风有变化,也是正常的。
她转过身用手刮了一下陈子歌的鼻子,笑着说道:“那是因为我们子歌长大了。以前是小女生看待哥哥,现在可是女孩看待哥哥了,感觉自然就不一样了。赶紧进厨房帮我把吃的端出来,吃完赶紧上学,不然来不及了。”
“有道理。一向笨乎乎的哥哥都懂得装傻了,我怎么能不长大。”
“装傻?”马春香没明白陈子歌没由来的这句话,转头问道。
死神刚好走到厨房门口,一听陈子歌的话,就知道对方想起刚刚发生的事情了,赶紧走上前捂住对方的嘴,笑着对马春香说道:“妈,没事,你别听她胡说。”
马春香进了厨房,死神这才小声的对陈子歌说道:“早上的事情不能告诉妈。”
“不告诉也行,那我总得有点好处才行吧?”陈子歌借机威胁。
“我想想啊,要不我……再让你看一次?”
陈子歌嘟起小嘴,害羞道:“老哥真讨厌。”
死神偷笑,看来对付这妹子就得以毒攻毒,否则还真降服不了她。
“好啦!跟你开玩笑呢?作为补偿,一会老哥亲自送你上学,总行了吧?”
“成交!”陈子歌高兴的跑进了厨房,去帮马春香的忙。
死神才刚刚坐到餐厅内,香气也随之而来,陈子歌端着一个巨大的盘子,上面扣着盖子,香味正是从盖子中传出来的。
马春香端着其他的早点跟在陈子歌的后面。
陈子歌将盘子放在餐桌上后,赶紧快速的搓了搓手,捏了捏耳朵。看起来这个盘子还是挺烫的。
“今天的早点可是你妹妹特意为你做的,清早四点就起床跑出去买东西,赶紧尝尝吧!不要浪费了她的一番心意。”马春香笑着说道。
死神内心最深处某块柔软的地方被狠狠的刺激了一下。这就是亲人,无论他们平时怎么骂你,怎么调侃你,可他们的内心是真心爱你的。
陈子歌好像个大厨,清了清嗓子,快速的将盖子打开。
“噔……噔……噔……”
谜底揭开,死神傻眼,盘子里面最少摆放了三十根………………猪尾巴!
“老哥,你那是什么难看的表情啊!这些猪尾巴我可是收集了一早上才买到的,你可得都吃了。”
都吃了?那可是三十多根啊!
死神尽管饭量很大,可三十根猪尾巴也是很大的负担。带着一丝感动,他勉强吃下去18根,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吃的有些多,以至于一打嗝就有种猪尾巴的味道。
吃过早饭,死神遵守承诺,开着家中的高尔夫6送陈子歌上学。其实,今天是陈子歌大二开学的日子,就算不发生刚刚的事情,死神也会送对方的。这是他当哥哥的责任和义务。从现在开始,他要习惯有妹妹,有亲人的生活。
陈子歌今天十分的开心,一路上,嘴边一直挂着笑容。
“哥,你最近一年变化好大啊!”
“人都是会变的。不过呢,哥哥疼爱妹妹的心是永远不会变的。”死神回答的同时,内心补充了一句,虽然你的亲生哥哥不在了,但是这种爱会传承下去,我会像亲哥哥一样爱你。
“呦,老哥居然也懂得讨女孩子欢心了。”陈子歌面带笑容,别有含义的说道。
“只要你愿意,老哥可以天天让你笑得开心。”这是死神的心底实话。
“还是老哥对我最好,爱死你了。”陈子歌说完就扭身来搂死神。
死神赶紧腾出一支手顶住对方的脑门。
“不要闹,开车危险。”
好家伙,差一点又被非礼了!
两人有说有笑,很快来到东开大学的门口。
这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名校,没有华丽的大门,只有古城韵味类似城门的东西,庄严而大气。在校门的左边镶嵌着带有苍劲笔锋的四个大字“学以致用”。
简单却**裸的让靠着多噱头和师资力量都很充足的名校汗颜。因为很难能够做到让学生从校门毕业后达到这四个字的高度。
这是东开大学的根本精神,也是百年来教学的决心。学以致用,绝对不教出一个废物。
死神在车上就已经感受到这所百年老校的魅力,站在门前更是让他有读回大学的冲动,这就是学校的魅力所在。
就在这时,死神听到站在身边的陈子歌带着不爽的鼻音轻哼了一下,扭头问道:“怎么了?”
陈子歌脸上带着厌恶的表情,用嘴努了努校门口不远处宝马x6的方向,在车子的旁边斜靠着一个年轻人,手捧一束鲜红的玫瑰,正望向这边。
“一大早就遇到一个让你心情会变糟糕的人,你觉得还能有比这更糟糕的吗?”陈子歌说道。
死神笑了笑,说道:“有。”
“是什么?”
“三十多根猪尾巴摆放在你的面前。”
“讨厌!”陈子歌嘟起小嘴,娇嗔的说了一句,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冒牌保镖 【第0005炮】孟矮子
三十六队的队员有很多特权,是普通警察、士兵、甚至一些特权部门都不能比拟的。也正是因为这样,进入到三十六队需要严格的审查过程。不仅仅从身手以及军事素质,还要身家清白等客观条件。
在每个想进入到三十六队的精英提出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祖宗十八代的信息都会被挖出来。
上过什么学校,处过几个女朋友,平时有什么爱好,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以前是否有过什么不良记录。哪怕你有几个仇家,仇家都是谁也一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当然了,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有bug,资料上就没有描述陈晴风不喜欢吃猪尾巴这个特点。
为了扮演好陈晴风,死神将陈晴风几十万字的记录看了十几遍,凭借着超强的记忆力,将里面所有的内容记得七七八八了。
让陈子歌十分讨厌的男人,死神只是看了一眼,很快就认出来对方是谁了。
孟翔海,整整比陈子歌大七岁。因为爹妈不太照顾他,只给了他160cm的身高,在他的圈子里面获得了一个“孟矮子”的外号。
孟翔海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仗着家中有点小钱经常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出来。虽在身体上是个残疾,但在智商却与身高成反比。为人阴险狡诈,睚眦必报,让很多人对他敬而远之。凭借着这点,在圈子里面倒是混出一些名堂,有些威望。
孟翔海无女不欢,而且选择的女人都是高挑的身材,以模特为主。
外面的人都说孟矮子是利用女人来寻找信心的,完全是变-态的心理,至于真实情况如何,那就不可而知了,只有孟翔海自己心里最清楚。
看着对方手中拿着的玫瑰,死神也猜得**不离十了。
这样的男人还想往陈子歌身边凑,就算是做梦,那都是犯错误。
孟翔海个头虽矮,但精神头却非常的足。穿着一身剪裁非常得体的白色西装,给人一种很自信的味道。
“子歌,我已经连续等三天了。今天你总该接受我的玫瑰了吧?”孟翔海完全将陈子歌身边的死神给忽略了,将手中捧着的鲜花递上前。
“你等三天跟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接受你的玫瑰?”
“因为从来没有女人让我等三天,而你是唯一一个。我想这足以表达诚意了吧?”孟翔海已经超出了自信的范畴,而是狂妄了。
在他的眼中,女人都是一样的。不管是穿着警察制服,还是护士套装,最终都要光溜溜躺在床上,供男人玩乐。能让他屈驾三天等候的女人,那是对方的荣幸。
“既然这样,那就把花留下吧!”死神上前一步,从孟翔海的手中接过花束。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木头,很久没见了吧?你怎么还是这么不显眼。如果你不说话,我都没有看到你。”孟翔海眼皮搭着,都没正眼看死神一眼。
陈晴风以前比较木讷,像根木头一样,因为得名“木头”。
“我没变,你也没变。”死神面带微笑的说道。
“哦,是吗?”
“如果不是我碰巧鞋带开了,低头看一眼,还真没有看到‘孟矮子’你来了。”
“…………”
这是活生生的羞辱啊!
个子矮,一直以来是孟翔海的死穴,因为身高让他感觉十分的伤自尊。所以,他特别忌讳别人说他矮。这在圈子里面都知道的,一提这事,他就好像疯狗一样乱咬人。
至于为什么,据江湖传说,当初他的一个马子在背后跟闺蜜聊天的时候无意间说了一句话:跟孟翔海处男朋友真糟糕,打个啵都得弯腰。**的时候就更加古怪了,少了半截,好像跟一个孩子做一样,不过感觉倒是很新鲜。
也不知道这句话怎么就传了出去,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资,所以这就更加促使孟翔海对“孟矮子”是三个字的痛恨。
陈子歌讨厌孟翔海,只是这一点就有足够理由让死神不用对孟翔海客气。所以,他说什么,做什么,自然毫无顾忌。
以往的接触,都是孟翔海占据强势,陈晴风只能是防守,或者说是承受的地位。所以,孟翔海一直都没有把陈晴风放在眼中。
几年不见,陈晴风变了,言辞犀利,不带血的杀伤回击,一下就命中他的要害。他不得不重新打量被称作“木头”的男人。
“哈哈!有意思。没有想到几年不见,木头也会开玩笑了。”孟翔海突然大声笑了起来,不过眼神中却透露着一丝阴狠。
死神轻挑了一下眉头,看来孟翔海在这几年变了许多。按照以往的他,恐怕此刻早就已经发飙动手了。
四肢再发达的敌人,一点都不可怕。让人头痛的就是这种喜欢背地里阴人的敌人,要么一耙子拍死对方,否则他就会向苍蝇看见大便一样围绕着你死叮不放。
相信这也是让陈子歌真正头痛的原因。
“我没开玩笑。”死神收起笑脸,此刻又玩起木讷,看起来根本没有看到孟翔海隐藏在笑脸下面的愤怒。
“…………”
陈子歌一看气氛有些不对,似乎有要起冲突的意思。虽然她也很憧憬电影中哥哥为了保护妹妹跟流氓大打出手的一幕。可对方是一空手道黑带三段的高手,老哥虽然在部队锻炼了几年,除了身体变得强壮了一些,但能不能打架就不清楚了。所以,她可不想死神冒险,这个时候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哥,我们进去吧!”陈子歌摇了一下死神的手臂。
这个时候正是上学的点,在这里掐架似乎有些太招摇了。死神点点头,决定先放过面前这货。现在他回来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交集。如果对方还缠着陈子歌,那他只能动用点手段了。不过依照对方的性格,他根本不用那么费心思,对方会主动找上门来让他收拾的。
死神想走,可是孟翔海可没说同意,往右挪动了一下脚步,正好挡住两人前进的道路。
“木头,你把花接过去了。应该明白代表着什么含义吧?”孟翔海淡淡的问道。
“你让我做你女朋友?”死神问道。
陈子歌忍俊不禁,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孟翔海冷笑了两下,说道:“你的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是吗?我以为你能喜欢。选我做女朋友,只要广大女同胞不反对,也许你还能有些希望。至于我妹妹,你……不……配!”死神一字一句道。
他跟孟翔海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所以根本没有必要跟对方玩什么心机。那样反倒显得拖拖拉拉,对方会缠得更加紧。
孟翔海眯起了小眼睛,嘴角带着冷笑,向死神伸出右手:“部队真是养人,你这样的木头也能练成这样,这不容易。看来我们得重新认识一下,你可能还是不够了解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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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保镖 【第0006炮】解决方式很流氓
孟翔海几年没见陈晴风,对方突然变得非常的强势。之前是他不把对方放在眼中,现在是对方不把他放在眼中。
这种强烈的逆差虽然让他有痛扁对方的冲动,可狡诈的他很快冷静下来。
这年头,装逼都是要资本的。他装逼是因为有个有钱的老子和一颗不笨的脑袋。没有资本的装逼,那就是傻-逼。而陈晴风有没有资本,显而易见,当然有。只不过之前不会使用罢了。
陈晴风已经不是以前的陈晴风了,在没有摸清楚之前,不打没把握的仗,所以孟矮子这次忍了。不过他也不想这么轻易的放过死神,明的先不来,暗地里也要先收回点成本。对方不但破坏了他的泡妞计划,还敢当众侮辱他,必须要付出同等的代价,否则他就不是孟矮子了。
死神笑了,在部队的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握手的游戏了。在训练队员的时候也经常动用这招。虽说看起来有些幼稚,但却是锻炼手劲非常有效的办法。对持枪、增强手感都有很大的好处。
原本还在想没有机会下手,对方果然还是按捺不住了。
“有生之年,你是不会忘记我的。”死神伸出右手与孟翔海的右手紧紧握在一起。
两个男人的大手就这样握到了一起。
两个男人的脸上都带着同样的笑容,可手上却在不断的发力、发力、再发力。
难怪有人说握手是最文明的战斗方式,伤人不见血。
十秒……十五秒……
这个时候不需要任何语言,手上的交流就足以了。
秉持着没有俊美的外貌,那就要有一副健壮的身体。两样都不沾边的孟翔海只能在手劲上下下功夫,这恐怕是他唯一绝的自豪的地方。在他所在的圈子里面,手上的力道,还从来没有输过,靠着这么点优势,他曾经可是让很多人吃了哑巴亏。他几乎可以预见对方痛得青筋暴起的模样了,可是死神没有,笑容反而越来越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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