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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枭雄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虎贲中郎
中唐枭雄
作者:虎贲中郎

神脉龙首原,朝阙大明宫。高翁憩龙庭,哥奴掌中天。兴庆宫,鼓瑟吹笙,歌舞升平,河清海晏,李三郎枕戈百万,睥睨天下。芙蓉园,一曲霓裳羽衣,羞花闭月,贵妃醉酒,三郎怒放,轧荦儿垂涎三尺。杨八姐手持彩练当空舞,五杨遮天,百官辟夷。轧荦山厉兵秣马觊天阙,网罗英才,威震北疆一囚徒浑身是胆破枷锁,驰骋千里,横空出世奏一曲盛世霓裳一缕烽烟,朽木又逢春。又逢春,山河烂漫,通衢歧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中唐枭雄》





中唐枭雄 第一章 千年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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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阔平坦的驰道上,一支规模庞大的使团队伍缓缓前行。
为确保使团安全返回,鸿胪寺请旨派遣一支五百余人的御前铁骑沿途护送,直到将使团送出边境。
登高俯眺,这支声势浩大的使团宛如一条色彩斑斓的大蟒,连绵数里,蜿蜒而行。
铁甲森森,寒光凛凛的数千支长枪直指长空,声势浩大,威武雄壮。
旌旗猎猎,位于队伍正中的那面红绿相间的南诏王大旗,张扬而不失威严,极其显眼。
多达两百余面旌旗为这条通向姚州的黄沙驰道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令沿途百姓翘首骋望,感叹咋舌的同时,脸上挂着热情洋溢的笑容,一种无法言语的优越感充斥心田,胸中涌出满满的自豪与骄傲。
不管这支使团的仪仗多么严整壮观,队伍如何威武雄壮,却是千里迢迢奉命入京朝贡的外藩使团。
在我大唐帝国的天空下,诸国番邦都得俯首称臣,无论是龙是虫都得盘着,趴着,无一例外。
每逢重大节日或大赦天下之际,四方藩国都要遣使进京朝贡献礼,以示臣服。
君臣之礼,主从尊卑,泾渭分明。
在大多数平民百姓看来,而今大唐帝国物阜民丰,海清河晏,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国力昌盛,如日中天。
这份荣耀属于皇帝,属于当朝权贵,可这种强烈而浓郁的自豪感则属于数千万大唐百姓。
因此,当百姓们再次看到这支南诏使团进京半年之后又折道返回,尽管他们并不知道南诏国进献的贡品如何,也没有在南诏使团返程途中获得实际收益,但他们心里仍然十分受用。
为帝国昌盛而骄傲,为民族强大而自豪,为蜀女杨氏受封贵妃而高兴,与皇帝同乐,蜀中百姓倍感荣焉。
去岁,即大唐天宝四年(公元745年),皇帝李隆基册立杨玉环为贵妃,大赦天下,随即外藩诸国纷纷遣使入京朝贺。九月,南诏王皮罗阁命长子阁罗凤为使,率领七百余名使团北上长安朝贡,至年底抵达长安。
鲜为人知的是,就在南诏使团进京朝贡之前,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派遣使者出使南诏,结果却与南诏王皮罗阁交涉失败。此举,令章仇兼琼甚为恼怒,而皮罗阁也十分不满,既而双方交恶,嫌隙丛生,摩擦不断,西南边境局势异常紧张。
是以阁罗凤奉命进京朝贺是带着其父皮罗阁交付的重大使命而来,因此他在长安逗留许久,迟迟不归,直到完成使命后,这才离开京城。
现今已是天宝五年四月下旬,以阁罗凤为首的南诏使团回蜀之后,曾多次离开官道,先后在巴州、涪州、渝州和成都等地逗留,大肆购买绫罗绸缎,四处招募能工巧匠,还千方百计搜罗歌伶舞姬带回南诏。
疯狂采购一个月,至五月中旬,南诏使团再次踏上官道,随后不再耽搁,以每天行进五十里的速度前往姚州。
踏上归程的使团队伍非常庞大,人数暴增两倍,六成是汉人。
随行车辆也整整增加三倍,多达五百辆马车。其中,七成是满载贵重货物的双马马车,两成是加长加宽的高蓬马车,余下三十余辆马车则是装饰奢华的贵族马车。
浩浩荡荡的使团队伍朝着西南方向行进,官道两旁的百姓完全没有注意到,在那两百多辆满载货物的马车之中,有一辆蒙着灰色苫布的家具马车上,苫布下方露出一双大号(约45码)的丛头蹙金靴。
这双大脚从帷幔下显露出来,随着马车轱辘滚动向前,丛头簇金靴时不时地敲打着帷幔下的暗红色案几,声音凌乱,没有节奏,“咚、咚、咚咚······”
******
两个月后,南诏太和城。
“唉!终究没有逃脱囚犯的命运,这就是命啊!”
一声轻叹,道不尽跨越千年的苦楚和再世为人的辛酸。唏嘘感慨中,充满无尽的遗憾、悔恨和被命运捉弄的无奈。
这个声音来自一个身高七尺(实际是六尺三寸,即189厘米),猿臂蜂腰的少年郎,一袭量身缝制的圆领锦袍让他的身材愈发高大挺拔,体型略显消瘦,背影萧索而颀长。
他的相貌并不出众,宽额头,高鼻梁,国字脸,地阔方圆,棱角分明,这种苍劲阳刚的男人脸谱注定与细皮嫩肉的奶油小生无缘。
从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圆领锦袍来看,似乎出身不凡,应该是官宦公子或有功名在身的商贾少爷,非富即贵,至少也是富二代。
令人扼腕的是,这件价值不菲的蜀锦袍服此刻已经沾满污垢,残破不堪。领口皱皱巴巴,后背上还有一个碗口大的破洞,手臂上的宽大长袖已变成只能勉强遮住三角肌的短褂,系在腰间的镶嵌鍮石的狼皮腰带也不知何时被人拿走了,如今腰间系着一根布条。
下身的袍襟更加凄惨,破破烂烂的布条勉强遮住膝盖,若不是袍子里面还有一条平角短裤遮丑,只怕他弯腰干活时屁股都要露出来了。
试想一下,光天化日之下堂堂七尺男儿光着屁股劳作,情何以堪?
索性,和他一起服劳役的五百多名“奴隶”都没有一件完整的衣服,全是破破烂烂的粗布衫,露屁股的不在少数,甚至还有十几个骨瘦嶙峋的中年奴隶连胯下的玩意儿都暴露在外,搬石台木的时候一甩一甩的来回晃悠,煞是扎眼。
和他们比起来,锦衣少年无疑是衣着光鲜,与众不同很体面,用卓尔不群来形容他亦不为过。
不怕长得丑,就怕身边的人太漂亮,若是大家都一样,矮子里面也能挑出将军。
迄今为止,少年郎已经在这里服劳役一个半月。
在此之前,他从未说过一句话,每天被一群身着皮甲的兵士挥舞皮鞭驱赶着上山伐木、采石,而后再将石头和木材背下山,搬运到城里搭建阁楼。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失魂落魄的像行尸走肉一般被驱使,被奴役。
直到有一天,他饿得前胸贴后背,浑身没有一点力气,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凶性大发,凭借一身蛮力硬生生抢走二十多个奴隶的食物,饱饱地吃了一顿。
第二天从栅栏牢狱里出来,立刻就有五名奴隶头领(囚犯老大)带领一百多名囚徒围住他,威胁、恫吓、挑衅,少年郎始终一言不发,目光呆滞且冷漠,却在五位头领准备对他动手之前抢先出手,一拳打晕最能叫嚣的“运哥”,既而趁机不备再放倒两个老大,而后与一百多名囚徒对攻互殴。
那些负责看守牢狱的甲士却站在外围袖手旁观,似乎正在欣赏一场别开生面的角斗士比赛,边看边指指点点,评头论足一番,看得津津有味。偶尔还会大声叫好,挥舞着兵器在旁边瞎起哄,俨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大,越惨烈越好。
战后,少年郎被打得很惨,鼻青脸肿,嘴角流血,身上的锦衣长袍撕扯得残破不堪,很体面的一身行头就这么毁了。
但那五个“老大”的下场更惨,被少年郎打成了猪头,七窍流血倒在血泊里,整整昏迷大半天才清醒过来;而那一百余名“小弟”也是人人带伤,个个挂彩,以至于少年郎累得筋疲力尽之际他们也不敢上前,哆哆嗦嗦的退到远处。
自此以后,少年郎一战立威,拳头硬就是大爷,不仅囚徒们畏惧如虎,就连牢头和一众甲士对他也很畏惧,再也没有人敢动他的食物。
值得一提的是,他食量惊人,每顿都要吃五份食物,监狱老头除了给他增加食物,每隔十天还额外给他准备两只烧鸡和一壶糟酒。条件就是他不能带头闹事,不许随意打杀奴隶或伤害看守甲士,更不能越狱逃跑······
打了一架,大牢里彻底安静了。
而他却整天沉默不语,神情冷漠,状似呆傻,俨然生人勿近。
······
“唉,还是没有逃脱囚犯的命运,这就是命啊!”
沉默四十多天,少年郎突然暮气沉沉的一声叹息,顿时让身旁和他一起劳作的囚徒们扭头直勾勾地看着他,仿佛看到世上最离奇的事,纷纷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兄弟,你终于开口说话了!”王天运率先反应过来,满脸愕然,惊讶不已。
王天运是这五百多名囚徒公认的大头领,年龄二十七八岁左右,武艺高强,为人仗义,很少欺负“新人”,深得奴隶们的信任。
奈何少年郎不懂规矩,自己的食物不够吃就抢别人的,欺负他王天运的兄弟,这让他大失颜面,恼羞成怒,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于是老虎发威了,可结果······还是病猫。
自从少年郎大显身手之后,王天运倒也识趣,主动让出老大的位子,并带领手下四名亲信和一众狱友推举少年郎坐上太和城汉人监狱的头把交椅。
整座监狱二十五个囚室里只有一把胡椅,这还是牢头特意安抚王天运的“贿赂品”,如今这胡椅成了少年郎的专座。
说起来,王天运和少年郎也算不打不相识,自从被少年郎偷袭一拳打晕之后,他有事没事便凑到少年郎身边主动搭讪,偶尔也切磋一下,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明智的,确实打不过人家。
只可惜,王天运经常主动搭讪,少年郎却从不说话,甚至无视他的存在,根本不予理会。
可他并不生气,自以为少年郎是天赋异禀的哑巴,经常把自己打探到的外界消息自言自语地讲给少年郎听。
毕竟,阶下囚的生活十分枯燥,除了干活劳作,监狱里整天死气沉沉的,没有半分乐趣可言。
于是少年郎就成了王天运的忠实听众,不管他如何唠叨乃至大发牢骚,少年郎始终一言不发。
久而久之,在少年郎耳边絮叨就成了王天运的一大乐趣,什么话都说,若是一天不说,他就憋得难受,不吐不快,说完之后才能安心睡觉。
然而今天,他一直以为是哑巴的少年郎突然开口说话了,突然来这么一下,不仅王天运惊得目瞪口呆,就连朝夕相处的“狱友们”也被吓倒一片。
可是少年郎并不在意别人的审视目光,还独自沉浸在跨越千年的诡异梦幻之中。
好不容易再世为人,却锒铛入狱,现实很残酷。
“一梦千年,仍是无法摆脱牢狱之灾,难道这是因果报应么,轮回转世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宿命?”沉默多日的“哑巴”少年郎———李锦龙,喟然长叹。
******
【1、唐朝一尺约合当下31厘米左右,这里凑个整,算作30厘米;一寸即3厘米。】
【2、苫shan,即用草席、粗布等所做的遮盖物,用于防风雨、日晒,价格低廉,实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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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枭雄 第二章 阴差阳错
天才壹秒記住風雨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兄弟,你不是哑巴么?”
“王大哥已经看到了,小弟只是不善言辞。”
“呃!既如此,兄弟来此已有四十五天,却为何一言不发?”
“王大哥是自愿来此为奴的?”
“当然不是。愚兄奉命率部潜入南诏打探消息,一时不察被南诏军发现行踪,寡不敌众被他们抓住,这才沦为奴隶。”
“多谢大哥坦诚相告,小弟也是一样。既是阶下之囚,还有何话说?多说无益,不如三缄其口。”
“原来如此。那兄弟你是如何进城的,以兄弟的身手谁又能抓住你呢?”
“这、、、这个嘛······”
少年郎颇为尴尬的挠挠头,稍作思量,道:“说来惭愧。大约两个月前,小弟出门游历时突遭大雨,又遇到洪流,遂被洪水冲走。醒来后就落在南诏人的手里,而后坐着马车一路来到这太和城,接下来的事情呢,王大哥也都知道。
说实话,起初我并不知道把我从洪水中救起来的是南诏人,直到进了太和城才后知后觉,却已为时已晚。”说起自己沦为奴隶的经过,少年郎懊悔不已,一脸苦涩。
这段记忆很模糊,就像睡梦中发生的事,无头无尾,这些天他一直在梳理这个亦真亦幻的场景。
但这并不是最让他苦恼的直接原因。
真正让“李锦龙”感到无奈的是,他不知道自己如今这副驱壳究竟是谁的,出身来历又如何。
这具躯体留给李锦龙的只有几段童年时期残缺不全的记忆碎片,让他无法连贯起来也无法理解,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这些支离破碎的记忆究竟代表着什么,又从何而来。至于洪水中被救的场景,则是李锦龙附身时潜意识里的朦胧影像,这是他自己的记忆,与这副身体无关。
除了童年的模糊片段,这身体的少年时代只残留着一幅无休无止的淬炼身体和舞枪弄棒的画面,余下近乎一片空白。
莫名附身之后,李锦龙的丰富阅历填补了这副身体的记忆空白。
正因为这样,才让李锦龙有些无所适从,但他唯一能够确认的是,自己完完整整的占据了这副近乎完美的身体。
完美,这副身体真的很完美!
李锦龙曾经的那具驱壳早已不再年轻,身材肥胖,体型臃肿,身体早就被酒色掏空了,健康状况很差;即使是身材如魔鬼般的女秘书千方百计的挑逗他,也无法梅开二度,通常都是吹吹箫,亦或是折腾几下便草草了事。可是他仍旧沉溺于美色,不仅与几任女秘书有染,还四处留情、遍地生根,以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
事业亨通之余,他又痴迷于权力,结果站队失误,后台锒铛入狱,而他也沦为殉葬品。风云突变之际,曾经纵横黑白两道的他身陷重围,之前和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避犹不及,非但不念旧情,反而纷纷揭发他,致使于他一手创建的商业帝国轰然崩塌,让他声名狼藉,仓皇出逃。
四面楚歌,八方追捕。
陷入绝境的他,星夜开车潜逃,试图走西南出境,却不料一百多名武装到牙齿的特警从天而降,再度围追堵截,致使他急中出错,最终车毁人亡。
粉身碎骨的一刹那,他悔恨不已,短暂的一生全都毁在“贪婪”二字上,他想念自己的结发妻子和一双儿女,想念自己曾经拥有的温馨的家。可惜,忏悔来得太晚······
······
关上记忆的闸门,少年李锦龙的脸上不知何时落下两行热泪,看得王天运莫名诧异,误以为他想家了。
“兄弟不必难过,大哥我一直寻摸着逃出牢笼的办法,如今已经有些眉目了。如果兄弟愿意冒险,到时我们一起逃走,只是······丑话说在前头,一旦越狱失败,你我只怕性命不保,要埋骨他乡了。”
“想家?”李锦龙愕然回神,暗忖:“家在何方,我还有家么?”
撇头擦干泪水,李锦龙摒除杂念,微微一笑,“王大哥多虑了。如今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我是一天都不愿意多待,如果有机会逃出去,小弟自当全力以赴。常言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为了重获自由,纵然搭上性命,小弟也在所不惜,岂能埋怨大哥。”
“好,兄弟够爽快!呵呵······”王天运开怀大笑,对少年郎的洒脱甚是赞赏,目光前所未有的真诚。敢情他之前一直对少年郎有所隐瞒,所谓的絮叨不过是佯装试探,其目的就是摸清他的底细,直到此刻才真正接受了少年郎,待之以诚。
笑罢,王天运瞥见远处的甲士已经注意到自己二人,随即摆手示意少年郎赶紧弯腰干活,搬起一块百余斤的石头慢慢朝前走,待少年郎扛着一根重达两五百斤的梨木跟上来时,他低声道:“相处多日,还不知兄弟名讳,不知可否相告?”
“大哥见谅,确是小弟失礼在先。我叫李锦龙,蜀中人氏,不知王大哥仙乡何处?”
“啊···你叫李、景、龙?”
一声惊呼,王天运手里的石头哐当落地,险些砸中脚丫,迫使他本能地后退两步,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少年郎,脸上浮现着难以置信的惊骇之色。
“没错,李锦龙就是我,有什么不对吗?”(此锦龙非彼景龙,同音不同字。)
“你是景龙少······咳咳,没、没什么不对。景龙这个名字好,响亮、大气,甚好、甚好!”王天运极不自然的讪讪笑道,惊疑不定的再看李锦龙一眼,而后俯身搬起石头,心事重重地自顾前行。
眼见王天运脸色骤变,李锦龙误认为他是因为手里的石头脱手落下险些砸着自家脚面,脸上有些挂不住,自觉大失颜面,是以丢下半截话便转身就走。
李锦龙摇头笑了笑,他说的都是真的,李锦龙这个名字他都用了几十年,岂能记错?于是他也不多说,扛着巨木不紧不慢地跟着王天运,腰杆挺得笔直,似乎肩上这点份量对他来说完全没有压力,轻如无物。
这也是他刚才怅然若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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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枭雄 第三章 死亡倒计时
天才壹秒記住風雨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李锦龙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附身在这副身体之上的,却对这具身体极其满意,用惊喜万分都不足以形容他对现在这副身体的满意程度。
实在是太强壮了!
强壮的不是肌肉,而是这看似并不强壮的颀长身体里面蕴藏着无穷的力量。
这身体所拥有的力量极大,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用力大无穷都不足以概括,或许只有天生神力才能追根溯源的形容它的强大。
力量强横也就罢了,毕竟这世上从来不缺一身蛮力之人。
尤其是在冷兵器时代,特殊的生存环境迫使大多数人自幼劳作,天长日久的磨练下,大多数人的力量都很大,能挑起一两百斤担子的人不可计数,其中不乏力举千斤的大力士或勇猛剽悍的沙场骁将。
让李锦龙极其满意的是,自己不光力大无穷,并且身手敏捷,似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本身就是个武艺超群之人,一身武艺早已融入身体之中,举手投足皆是不凡。
当初,他之所以能够一拳打晕王天运,力量强横只是其一,最关键的还是快如闪电的速度,出其不意一击制敌,以致于自诩武艺高强的王天运根本来不及闪躲,便被他一拳击倒在地,足足昏睡了六个时辰才苏醒过来。
经过四十多天的朝夕相处,李锦龙虽然没有刻意刺探王天运和狱中一些人的底细,却对他们颇为了解。因为这些人都把他当成先天不足的哑巴,平时说话做事都不避开他,时间长了,他自然而然地熟悉了这群人。
并且,李锦龙还从他们的话语中得到了对自己有用的消息。例如:时下是大唐帝国天宝五载即公元746年七月,这里是南诏国都城太和城,之前将他带进城的南诏使节就是南诏王皮罗阁的长子阁罗凤······等等。
这些都是李锦龙迫切需要了解的讯息,也是他融入大唐帝国并生存下去的基础。
事关自身生死存亡,谁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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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四十多天的留心观察,李锦龙知道自己所在之处是专门关押唐军俘虏的太和城里最大的牢房,简称“太和大牢”。
大牢内外,防御严密,除了负责看守牢房的一百名甲士,监狱外面还驻扎着一支千人卫队。
此外,距离大牢五百米外就是南诏王宫,那里驻扎着一万羽林军。
这支羽林卫队是仿照大唐皇城羽林军而设立的,就连铠甲都是从剑南军械司重金购买的银光铠。
因此,太和羽林军装备精良,所有军士都是从皮罗阁本部蒙舍部落精心挑选的勇士,个个高大魁梧,勇猛剽悍,战力不凡,且训练有素,堪称“南诏第一军”。
地处南诏都城之内,又有羽林铁甲军虎视在侧,太和大牢俨然置身于铜墙铁壁之中,插翅难飞。
大牢里关押着五百多名唐军俘虏,所有战俘都是近两年内被南诏军俘获的唐军斥候和边军将士。
其中,半数以上的战俘已在这里关押了一年,最近三个月关押进来的只有一百余人,这里面就包括王天运和李锦龙。
据说去年夏天,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曾遣使前来讨还唐军战俘,甚至承诺用粮食或金银换回这些“不小心越界”的将士。
孰料,南诏王皮罗阁竟然矢口否认太和城中关押唐军一事,声称南诏不仅是大唐属国,也是大唐国的友好邻邦,怎么可能私自扣押大唐将士,并一再强调,关押唐军战俘之说纯属子虚乌有,无稽之谈。風雨小說網
至此,双方交涉失败,不欢而散。
随后,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对南诏王怀恨在心,而野心勃勃的皮罗阁也对剑南军长期以来的钳制打压极为不满,于是双方关系愈发恶劣,持续二十余年的边境和平在这次交涉之后频临破裂。
目前,虽然双方尚未正式开战,但局部战争却时有发生,数百人规模的边界摩擦或厮斗更是频发不断,边境局势剑拔弩张,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全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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