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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大领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蒜苗
说时迟,那时快。整个过程说起来很多,实则也就短短的一瞬间,稍微一分神战斗便结束了。
钢甲战士收拳而立,看着自己的杰作他无声的笑了笑:“血鹰,血鹰,你们败就败在一个血字,嘿嘿……”
由血腥之巢孵化出的血鹰嗜血如命,只要看到血肉生物他们就会发了疯似的扑上去,撕扯目标的身体,吞食目标的血肉,直到把目标吃成一个骨架。血鹰们好食血肉,常人只看到了他们的穷凶极恶,却不知道他们也是有弱点的,而且还是致命弱点。
这个弱点不是别的,正是他们本身。
血鹰体内的血气异常旺盛,一个篮球大小的血鹰其体内的血气比得上一个健康的壮年男子。他们小小的身体拥有如此血气,平时还没什么,一旦有人将其引动,根本不用出手血鹰就会被自己体内的血气逆冲而亡。
要做到这一点对别人而言很难,对马龙来说实在太容易不过了。选择了死亡骑士中鲜血系能力的他只需要在攻击血鹰时发动鲜血灵气,再配上技能血液沸腾,灭杀血鹰易如反掌。
血液沸腾:使敌人的血液开始沸腾,沸腾的血液能对敌人造成伤害。
这是马龙成为初阶死亡骑士后获得的技能之一,它的作用原理按照马龙的理解来就是诱发敌人体内的血气,让敌人的血气上涌,从而对敌人相对脆弱的内脏大脑等造成巨额负担,以此来伤害敌人。
简单的来说,就是让敌人内出血外加脑溢血。
好吧,这是马龙的理解。
血鹰也是倒霉,遇到谁不好偏偏遇到了马龙,要是马龙走的是冰霜或是邪恶路线血鹰也不至于连还手之力也没有,好死不死的马龙走的是鲜血路线,血鹰恰好被他克制死。
换做是沉伦魔和巨大野兽等怪物来,马龙的血液沸腾杀伤力并不大,可谁让血鹰体内的血气那么旺盛,他们不死谁死?
举起手挥了挥,示意躲在远处的士兵可以过来打扫战场了,马龙便退出了血腥之巢。
没了弗拉维剿灭血鹰照样有效率,只不过要稍微麻烦一点,得选择在半夜血鹰归巢之后。要是在白天开战马龙固然能歼灭血鹰群,但绝不可能像晚上这样三拳两脚就结束战斗。
关于这一点马龙已经试过,白天他领着手下与血鹰群作战没半个小时完结不了,剿灭一个血鹰群受伤的士兵往往会有好几十人。毕竟是对付天上飞的,只能在地上奔跑的人类天生就处于劣势,能够不死人取胜已算不错,怎么还能奢望没有人受伤?真当经过兵营训练后的士兵人人都是战职者不成?
沃里克招呼着士兵进入血腥之巢内,将那些尚未死亡的血鹰一一杀死,待得整个巢穴内再无一个活着的血鹰后他回来向马龙复命:“大人,已经全部处理掉了。”
说着,沃里克犹豫了一下,建议道:“我观察过这些血鹰,发现他们的羽毛可以用来造箭,不知道大人你的意思……”
“可以用来制造箭矢?”马龙反问了一句,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对沃里克吩咐道,“那就把羽毛全部收集起来。”
就是马龙的这句话让海岛上多了不少秃毛鹰,血鹰们就连死了都不安生,他们的羽毛全部被拿走,用他们的羽毛造出来的箭矢成了人族士兵用来屠杀他们同族的工具,真真悲剧。
拍了拍沃里克的肩,马龙毫不吝啬的赞了一句:“做得不错,我看好你。”
沃里克一个建议就节省了领地好大一笔开支,马龙怎能不赞。要知道制造箭矢的材料中最难弄的不是箭头,而是箭尾的翎羽。铁制的箭头或是狼牙箭头之类的只要花钱就能买到,翎羽的话很多时候你花钱也没得卖,这个世界可没有大规模饲养飞禽的地方,就连王国正规军的弓箭手使用的箭矢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用薄木片来替代翎羽。
一个血鹰群少的有一千一二的血鹰,多的有近两千,十个血鹰群加起来数量妥妥的过万,这么多血鹰的羽毛用来造箭领地内的弓箭手有福咯。只可惜这是一次性买卖,要是血鹰能长期供应的话……马龙灵光霍然一闪。
血鹰杀了就死了,只能拔一次毛,血腥之巢呢?
绕着血腥之巢转了两圈,马龙笑了。
“沃里克,你给我看好这玩意儿,血鹰来了直接杀掉就好,但他们寄生在大树上的巢穴一定不能动。”
话音未落马龙已消失在密林中,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沃里克和一群士兵大眼瞪小眼。
领主大人准是又想到了什么奇怪的主意吧。





暗黑大领主 第五十五章 圈养恶魔
泰达希尔正上演奇怪的一幕。
两颗战争古树拉着一张由手臂粗细的藤蔓编织的大网以看似缓慢实则快速的速度前进着,在这张大网中有着一棵通体呈灰黑色,没有枝叶,只在树干顶端有一个巨大的肉瘤似的东西不停蠕动的大树,那模样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蠕动中的肉瘤突然加快了速度,当速度到达极限后它的顶端裂开,噗的一声吐出一个东西。
一只血鹰就这么诞生了。
嗖!
利箭直接射穿了血鹰的头颅,可怜的小家伙连这个世界是啥样都没看到就死于非命。
击杀了血鹰的暗夜精灵弓箭手将硬木弓重新背在背上,神情没有丝毫异样,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几个人族士兵飞快的跑了过去,三下五除二的将掉在地上的血鹰尸体拔毛,不过短短的十秒时间这个世界又多了一只秃毛鹰,看人族士兵那熟练的程度再怎么也有上百次的实战经验。
相信所有人都猜到了,藤蔓大网中的那棵树那就是被血腥之巢寄生的大树,树顶上的肉瘤正是血腥之巢。
两颗战争古树和随行的五个暗夜精灵弓箭手以及五十个人族士兵要做的不是别的,乃是执行马龙的命令——移植血腥之巢,把分散在森林各处的血腥之巢移植到某个地方去。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血腥之巢能不断的诞生出血鹰,血鹰又能提供制作箭矢时的箭羽,秉持勤俭持家以节约为美德的某人自然要把它们好好的利用起来——其实本质上就是压榨,将血腥之巢的剩余价值榨得一干二净。
森林中行进的不只是这一支队伍,同一时间有十支队伍在行动,有战争古树做苦力搬运起东西真的不要太轻松。别看战争古树的步伐缓慢就以为他们没效率,实际上他们迈出一步足有五六米远,人族士兵想要不被他们甩下得不停的小跑才行。
血腥之巢是恶魔不假,但谁说恶魔就不能为我所用?
马龙敲着二郎腿,日光晒在他身上暖洋洋的,刚驶出码头的盖伦船随着海波一晃一荡,很有摇篮的味道。一脸满足的伸了个懒腰,感觉小日子过得很舒坦的某人将目光投向了码头的另一侧。在那里有一座饲养场正在修建当中,场中饲养的不是别的,正是血腥之巢。
在地狱军团中血腥之巢是个很另类的存在,他不像别的恶魔那样不是自身有着强横的*就是拥有奇怪而诡异的能力。血腥之巢本身是没有攻击力的,唯一拥有的能力就是制造血鹰。一旦失去了血鹰的保护,普通的农夫拿把锄头都能把它弄死。
悲剧的是血腥之巢的护卫——血鹰被团灭,失去了保护的他们犹如待宰羔羊,只能任由摆布。
没有血鹰,准确的来说是没有足够的血鹰血腥之巢翻不起大浪,正是清楚这一点马龙才敢将他们集中圈禁,完成了高端大气的恶魔饲养。
一个血腥之巢每天至少能生出一只血鹰,马龙圈养了五十个血腥之巢,一天就有五十只血鹰的收获。以这个世界的造箭工艺每只血鹰身上的羽毛可以造出三十支箭来,一天就有一千五百支箭。
马龙麾下的弓箭手才多少?
刨去暗夜精灵,人族弓箭手也就一千出头,圈养的五十个血腥之巢满足领地的箭矢供应完全不是问题,毕竟不是天天都有仗要打。
多亏弗拉维离开了,要不然血腥之巢还不得被她分一部分走?
真想看看弗拉维知道这件事后的表情。
马龙嘿嘿的笑了起来,罗格军团是用箭大户,王国每年制造的箭矢至少五成都用在了它身上,即便这样罗格军团的用箭量还是得不到满足。若被弗拉维知道一个大金矿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溜走,她的表情一定非常精彩。
“叫你各种高贵冷艳,活该,哈哈哈……”
马龙在想着弗拉维,殊不知对方也在谈论他。
“你的猜测已经被证实了,马龙果然发现了一座遗迹,暴风城的领主府就是遗迹所在。”在壁垒要塞最高峰的那座城堡内,弗拉维正向菲尼克斯报告她这一次暴风城之行的见闻,“我们有理由相信白纸和那种名为盖伦船的四桅帆船的技术是马龙从遗迹中得到的。”
菲尼克斯没有丝毫意外,其实早在马龙拿出白纸的时候她就有所猜测。像白纸那样的东西明显是技术宅才能鼓捣出来的玩意儿,套着全钢战甲的马龙怎么看也与技术宅没有半分共同点,要说他能发明造纸术,菲尼克斯第一个不信。
手指在桌案上轻轻敲击着,菲尼克斯慢慢的说道:“不只是白纸和盖伦船,弗拉维你难道没有发现暴风城的军队成型得太快了吗?训练出一个合格的士兵即使换做卡夏没有个一年半载的也做不到,暴风城却只需短短的半个月,若说是教官的才能未免太过牵强。杰斯要有这样的能力在壁垒要塞的时候就出头了,何至于等到投靠马龙?”
军队成型过快,这是暴风城的又一不同点。暴风城的第一批军队只有两三百人,他们的出现并不引人注目,菲尼克斯一开始也没有在意,等到马龙大肆扩军后菲尼克斯的目光才被吸引过去。
一个小小的骑士领主养两三百个私兵很正常,当这个数量扩大二十多倍达到五千以上时再说他正常这得多缺心眼?
有些事是经不得推敲的,菲尼克斯一关注很快发现了暴风城的奇特之处。
“暴风城的兵营应该也是魔法建筑,你看看这个,”菲尼克斯说着手指一弹,案上的一张纸被弹了出去,弗拉维伸手接住,“同样是新兵,在兵营里训练的士兵半个月就能熟练的使用武器,进度快得让人吃惊,其他士兵却没有。如果说这部分士兵是天才,那接下来的事又怎么解释?难道一进兵营他们就开窍了,个个都变成天才了?”
弗拉维迅速扫了一遍纸上的情报,马龙要是在这里绝对拍案叫绝,一张薄薄的白纸上竟将暴风城何时招募了多少士兵,这些士兵的大体素质,具体分布和训练进度一一做了记录。从这些记录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但凡进入了暴风城的兵营士兵的训练进度像坐了火箭般嗖嗖飙升,而这些人在未曾进入兵营之前并无丝毫异样。
仔细想了想,弗拉维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马龙的士兵成型得太快,快到让人不敢置信。
“是我疏忽了,殿下。”
“这个不怪你,事实上我也差点漏过去。”摆了摆手,菲尼克斯示意弗拉维不用自责,“马龙得到的遗迹已经展现出了三种技术——造船造纸和快速成军。船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处,纸带来的财富于我而言不过锦上添花,但快速成军不同。”
说到这里菲尼克斯坐直了身体,双目开阖中有精光射出,那光如利剑,弗拉维竟不敢直视。
“能把新兵训练从一年缩短到半个月,这样的技术于我而言用处甚大,你再去一趟暴风城,告诉马龙我要见他。”
让弗拉维特地去一次暴风城就为传个口讯,而不是随便派一个传令兵,足以说明菲尼克斯对马龙的重视。换了其他人,别说只是个骑士,就算男爵,子爵甚至是伯爵菲尼克斯都未必会这样高规格的待遇。
殿下看上马龙手里的技术了,说来也是,能使新兵训练缩短这么多,对手握重兵的殿下**力比一座秘银矿都要大上十倍。
只是,马龙会同意交出这样的技术来?
弗拉维吃不准。
“殿下,还有个情报必须重视,这会刷新你对马龙的评估。”清楚菲尼克斯并不知道泰达希尔的情况,弗拉维赶紧提醒,“如你所料,马龙靠着大船在海上发现了新的陆地。据他所说,这片陆地足有一个伯爵领那么大。”
暴风城在航海上有发现菲尼克斯早就料到了,从马龙不停造船不断将士兵和物资通过大船带出海外,稍微动下脑子就能猜中事实。
一个伯爵领那么大的海岛虽然不小,却也不至于让弗拉维如此。
菲尼克斯没有动,她静静坐着,等弗拉维把话说完。
“我曾随着马龙去了那个叫泰达希尔的地方,并且花了三天时间帮马龙清理岛上的生物。”
弗拉维的话让菲尼克斯好奇了起来,以弗拉维的脾气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手,除非有什么让她非这样做的理由不可。弗拉维接下来的话也证明了菲尼克斯的推测,只是听到这话菲尼克斯再也坐不住了。
“马龙在泰达希尔上找到了一位自然之灵并获取了它的信任。”
“你说什么?自然之灵!”
菲尼克斯呼的一下站了起来,她想到弗拉维必定有所发现,可她没料到这个发现会是如此的惊人。
那可是自然之灵啊,神秘而强大的自然之灵,它的出现改变王国的局势都算往小了说,对整个人族的势力造成一次洗牌式的大冲击才算正常水准。想想自然圣地的德鲁伊,正是有了自然之灵的支持他们才能在短短的千年时间成长为连最高评议会都必须正视的势力。
如果我能得到自然之灵的支持,那……
菲尼克斯整了整衣服,快步走向门外。
“这次暴风城之行还得我亲自去才行,也罢,好几年没出过远门就当去散心好了。”




暗黑大领主 第五十六章 脑补在忽悠着你
菲尼克斯在暴风城!
当马龙从船上跳下来时留守的杰斯告诉他了这样一个消息,害得他打了踉跄差点摔倒。
来得真够快的。
菲尼克斯会来找自己马龙并不意外,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本来马龙以为菲尼克斯会在得到自己返回暴风城的消息后才会有所行动,甚至于只派人传话,让自己去壁垒要塞见她,没曾想她居然亲自来了。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菲尼克斯此来所图不小。
“我来只为两件事,一是自然之灵,二是兵营。”
开门见山,摆明车马,菲尼克斯的直接马龙很喜欢。那种说话拐弯抹角,在谈正事之前还得比比谁更有耐心,试探了又试探的说话方式在马龙看来纯粹是装一逼。直接说事把时间节省下来难道不好,不知道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杀吗?
这女人看出暴风城兵营的特殊之处来了,也对,她是统兵之人对军事设施自是要比其他人敏感。
马龙接腔道:“你说兵营?这个没问题,壁垒要塞想修多少个都成,材料我包了。”
看似豪爽的回答实际上一点价值都没有。菲尼克斯要的是兵营的制造技术,或者说是兵营能缩短步兵训练时间的秘密,马龙却顾左右而言他。
菲尼克斯会缺那点材料钱?
笑话!
当你抱着诚意而来对方却在敷衍你的时候,你作何感想?
如山的气势从菲尼克斯处压向马龙,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压力让马龙的额头瞬间见汗。
这妞脾气很火爆啊,妥妥的女汉子。
马龙现在是相当的无语,知道自己与菲尼克斯有差距,不知道差距会这么大啊。别人还没动手呢,光凭气势就能把自己压垮,伤自尊啊。
好歹我是主人,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
“不是我不把兵营的秘密告诉你,而是我自己也没弄清楚。”马龙赶忙解释,“那能力直接刻印在了我脑子里,跟天赋似的,我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让我使用它没问题,你要我解释它的原理我做不到。”
臣妾做不到啊臣妾做不到……好吧,这不是狗血剧。
菲尼克斯做了个继续说下去的手势,气势却没有收敛,依旧压迫着马龙。
“殿下若是不信我可以当场一试,壁垒要塞的兵营并不少,你随便指一个我都能给它增加额外效果,我是不是在说谎以殿下的慧眼自然看得出来。”
这样菲尼克斯都还不信的话马龙也没招了,建筑的附加效果是金手指赐予的能力,确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可以用出来却不懂原理。给兵营附上训练进度加快的效果马龙做得到,让他解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效果,附加能力是以什么原理在运作他就抓瞎了。
这家伙没有说谎。
马龙的话是否真实菲尼克斯自问不会看走眼,她没在这件事上纠缠:“你去找卡夏,她会挑选出五十座新兵训练营,事成之后你会得到男爵的爵位。”
如山的气势慢慢消退,马龙暗暗抹了一把冷汗,菲尼克斯这妞脾气有点火爆啊,一言不合就有动手的趋势,偏偏她武力值高得离谱,谁要是娶了她那还不日日兢兢战战无时无刻不如履薄冰?
悲剧,天大的悲剧!
壁垒要塞的兵营是早就修建好的,只需要去走上一圈,把金手指给的能力附上去就行,算下来五十座兵营半天时间就搞得定。花上这么点时间就能从骑士升级为男爵,马龙赚大了。
爵位提升后就可以索要更多的封地,封地增加新的建筑权限就会解锁,新的权限开放实力跟着变强,实力越强马龙的步子就能迈得越大越快。
说起来领地增加来泰达希尔的领地再次扩张后马龙只查看了暗夜精灵族的情况,暴风城这边的新权限他还没来得急看呢。要不是现在时机不合适,要不是担心被菲尼克斯察觉到异样,马龙早按捺不住了。
一个目的达到了,另一个目的还没有,菲尼克斯接着说道:“把那个自然之灵的事告诉我。”
我就说嘛,你为什么会亲自到暴风城跑一趟,原来是在打生命古树的主意。
马龙撇了撇嘴,真被自己猜中了,菲尼克斯的图谋不小。想来也是,有了自然圣地的那群德鲁伊做榜样,谁不对自然之灵动心?
“泰达希尔的那棵生命古树我也才接触没几天,对它了解很少,只知道它在千年前受了伤后陷入沉睡,直到我登陆到那个小岛上无意中将它给唤醒。”
耸了耸肩,摊了摊手,马龙示意自己知道的就这么多。
千年前,受伤沉睡……菲尼克斯和弗拉维交换了一个眼色,两女似是想到了什么。
上推一千年正是那场席卷了整个人类世界的浩劫发生的日子,数不清的异族从天而降,由现在的壁垒要塞挥军南下,打得人类丧土失地。那时候人类只能勉强抵挡对方的进攻,就连崔斯特瑞姆和鲁高因都守卫得异常艰难,怎会有心思关注别的地方?
泰达希尔所处的位置在壁垒要塞的北方,与人类正好隔了一个异族大军,浩劫发生时北方发生过什么人类一无所知。异族既然能向南下,谁又保证他们不会北上?说不定人类在南方与异族苦战的时候壁垒要塞的北方也发生过一场大战,交战的双方就是生命古树与另一个世界的异族。
尽管马龙言辞间有几分闪烁,菲尼克斯却不是太在意,她相信经过了之前的警告后马龙或许会有几分保留但欺骗自己他是不敢的。自然之灵干系重大,马龙不会和盘托出也属正常,毕竟人都有私心。
有自信是好事,但自信太过就变成了自负。
菲尼克斯之前展露的气势确实强,换做其他人还真被她震慑住了,马龙偏偏是个例外。拥有神奇的金手指,拥有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知识,马龙坚信自己日后的成就绝不会小,又岂会那么容易就被吓住。
见菲尼克斯若有所悟的样子,马龙表面上没什么实则心里笑翻了天。
任你奸似鬼也得喝老子的洗脚水,弗拉维不是说千年前有异族入侵吗,我只要稍稍引导一下就能把你引上岔路。脑补在忽悠着你,哈哈哈。
仿佛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话,马龙紧接着说道:“殿下若是有所怀疑请到泰达希尔去,据生命古树所说岛上现在还留有千年前那些与它大战过的敌人的余孽,上次弗拉维大人助我剿灭的血鹰就是其中的一种。”
泰达希尔上有异族!
菲尼克斯动容了,弗拉维更是不可置信。
“什么?你说那些血鹰是异……”震惊中的弗拉维正要说出异族两个字,菲尼克斯赶忙给她递了个眼色让她在最后时刻收住了口,“真没想到那些血鹰会是生命古树的千年宿敌。”
“话不是这么说的。”马龙对弗拉维的话表示不赞同,“千年前与生命古树交战的敌人中血鹰是最弱小的一种,还有很多强大而神秘的敌人,他们才是造成生命古树沉睡千年的罪魁祸首。弗拉维你看到的并非生命古树的最终形态,沉睡了千年的自然之灵要彻底苏醒并不是那么容易,这与我们人类睡了一觉后醒来不同。”
越是强大的生物受到重创后就越难恢复,这个道理弗拉维懂,菲尼克斯也明白,因此马龙的话听在她们耳中并无破绽。
“能让强大而神秘的自然之灵也陷入沉睡的敌人我倒要见识见识,马龙,相信你不会拒绝我的要求吧。”
菲尼克斯的话听着是在征求马龙的意见,可事实却不是这样。在如山般沉重的气势压迫下,马龙只剩下苦笑。
卧槽,又来!
你这妞不要动不动就仗势欺人好不好,想我马龙好歹也是拥有英雄潜质的死亡骑士,背后有神秘的金手指撑腰,怎会被你个小娘皮威胁?
马龙拍案而起:“殿下,泰达希尔欢迎你。”




暗黑大领主 第五十七章 神秘圣地
说走就走的旅行,听起来很潇洒,实际上又有几人能那么干?
除了那些无事一身轻或者任性的把事情甩给别人的极度不负责的家伙外,说走就走不过是奢望罢了,谁能没点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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