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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重生之极品兽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南君
袁子杰因为先天不足的原因,身材十分弱小,连一米七都不到,身高一直是他的硬伤。虽然他长得不差,家庭也好,学历又高,但作为一个男人,他实在不希望自己拥有一个风都能吹倒的身体。
前不久陆珊给了他一个调理身体的方子,虽说当初在商场时因为喝了一杯掺了生命之泉的开水,袁子杰先天不足的情况已经得到改善。但仅凭一杯水就能让他恢复成正常人,这显然不现实。陆珊也不愿半途而废,见他愿意相信自己,干脆拿他当自己第一个病人,将最近学习的成果结合她上辈子的经验用在他身上。
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陆珊慈爱地看着不复孱弱的袁子杰,就像在看自家越长越壮实的小猪崽。
“剩下的药一定要按时吃,另外,一定要坚持泡脚,不能半途而废。我估计你还有长高的空间。”陆珊鼓励道。
袁子杰点点头,对于陆珊的话,他已经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了。
不过,一想到陆珊治病的手段,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陆珊,你决定考哪所大学了吗?”
他之前了解过陆珊的成绩,以她的能力要考本科学校估计很悬,但陆珊有医学天分,如果不考医科大学实在是暴殄天物。但是好的医学院分数必定不会低,陆珊她……估计考不上吧,袁子杰突然有些担心。
“京城医大。”陆珊轻描淡写地说出她早已想好的学校名字。
对于京城医大,她前世便已经有所耳闻,这是现今国内最好的一所医学院。既然必须要考大学,那就考最好的。而她早已决定学医,那就得考医学院。
当然,她之所以学医,也并不是为了救死扶伤。已经重生的她,早已没了这么高的觉悟。她学医也是为了掩盖自己拥有生命之泉这种逆天宝物的事实,只要她医术有成,那么能够开出药效显著的药方,也不是难事。更何况,她在医学上确实很有天赋。
那她就更不能放过这个现成的机会了。
袁子杰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虽然对她的远大志向十分钦佩,但他不得不提醒她:“陆珊,其实京城医大并不一定是最适合你的学校,你可以再看看其他学校,到时候填写志愿,也有多种选择。”
他说的很委婉,但陆珊自然看出他眼里的不赞同,她知道袁子杰不相信自己能够考上京城医大。实际上,除了陆珊自己,所有人都觉得她是异想天开。
就因为这事,陆珊的班主任已经给她做过多次思想工作,希望她慎重考虑高考志愿的事情。毕竟,考一所完全没有希望的名牌大学,跟考一所希望很大的普通大学,只要不是傻瓜都知道怎么选。
陆珊知道袁子杰是为她好,但她并不接受这种质疑,她撅起秀气的眉毛,说了一句:“我自有打算。”
袁子杰还想说什么,就听远处传来一声响亮的“呜呜”声,随即,火车在轨道上摩擦的声音此起彼伏。远远地,一辆绿皮火车缓缓驶了过来。
“总算到了,这趟车又晚点了半小时!”旁边有一个同样进站台接人的男人突然舒了口气,跟陆珊和袁子杰说道,“两位同志,你们也是来接人的吧?”
袁子杰点了点头,目光急切地看着已经进站的火车,待火车彻底停稳后,他赶紧对陆珊说:“车上太挤,你就在这等着,我上去就行了。”
陆珊理解地点点头,就见袁子杰跑到车厢门口站着,等列车员将车门打开,他一马当先地冲了进去,惹来那些急着要下车的乘客一顿骂。
但袁子杰哪里管这些,他现在只想快点接到陆珏,别人不知道,作为陆珏合作伙伴的他难道还不知道吗?陆珏这一次可是连人带货的回来,他的未来是好是孬,可就指望陆珏带的这批货!
这话虽然说的有些夸张,但却是大实话!
三个月以前,陆珏找到他打算和他合伙做生意,两人秉烛夜谈了一宿,最后都红着眼睛把合作的事情敲定。没过几天,陆珏便去了南方,他先是在那边考察了一段时间,然后带着一批时髦的衣服回来,两人撇下脸面,在平乐县里摆起了地摊卖衣服。
原本只是打算试试水的两人根本没想到,仅仅是摆地摊竟然会这么赚!那批原计划卖一个月的衣服,竟然只用了三天就卖光,两人算了算利润,除去进货的钱和来回路费,就这三天竟然赚了两千多块!
这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因为有了一个好的开头,陆珏先后去了南方各个沿海城市,不仅带回了衣服,还顺带了其他一些内陆城市很难见到的紧俏货,皆是一售而空。
又因为袁子杰在平乐县很有背景,所以他们的“地摊”生意开展得十分顺利,这也是当初陆珏找上袁子杰合作的原因。这三个月以来,两人前前后后一共赚了五六万,各自分到了近三万块钱。
尝到了甜头,袁子杰和陆珏便不再想局限于平乐县一方,两人都不是目光短浅之人,自然不想做一次性买卖。
他们把目光投向了更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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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重生之极品兽医 第117章:赚大钱的东西
火车站台上人潮拥挤,但平乐县毕竟不是大站,因此陆珊并没有等太久,便见到袁子杰和陆珏两人的身影。
只见两人各自扛了两三个大口袋,光从袁子杰涨红的脸色就能猜出那口袋究竟有多重,他刚刚走出车厢门,陆珊就迎了上去,伸手接过他手里的大口袋。
“这里面都装了些啥东西,咋这么沉?”饶是力大如牛的陆珊,在接过两个大口袋后,也不得不惊讶地问了出来。
袁子杰环视了四周,冲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小声说道:“走,先出去,等回家再说。”
因为陆珊帮他拿了口袋,所以他便主动替身后的陆珏分担了一半行李,陆珏对自家妹子的能力早有了解,因此也不扭捏,很干脆的把手里的口袋递给袁子杰。
三人扛着硕大的蛇皮口袋,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了火车站,叫了一辆货三轮,连人带货地拉到了位于平乐县城南的一处农家院。
这处农家院位于城边上,步行到城中心也只要十分钟,是陆家两兄妹租的房子。因为陆珊要念书,但她又不愿再住校,再加上陆珏要在县城摆地摊,所以在城里有个居所很有必要。
农家院的格局跟陆家和叶家的房子差不多,但没那么大,也有三间正房,除去兄妹俩一人一间,剩下那间房子便用作客厅。厨房和厕所都是另搭的,看起来跟乡下没两样,唯一的区别就是地理位置很有优势。
这处房子租金不贵,一个月才十块钱,实在便宜得令人乍舌。不过,在平乐县这种偏远小城,十块钱一个月的租金也是合理的,还有很多人一个月连十块钱都挣不到呢!
看到租住了三个月的房子,尽管知道这里并不是自己的家,但陆珏还是有一种回家的感觉。他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实在是太累了!
这次他带了一大批货,几乎花光了他和袁子杰这三个月以来所赚的钱。在火车上他连眼睛都不敢闭,就怕闭眼再睁开后,这批货就不翼而飞了!这三天以来,他最多就是在白天打个小盹,但精神却一刻也不敢放松,一直惊醒着。
直到这一刻,他的精神才算彻底放松下来,随即一阵浓浓的倦意袭来,他冲陆珊招了招手,半眯着眼睛说道:“珊珊,来帮哥哥把这些货都搬进去。”
话一说完,他便条件反射地去扛货,那动作就跟在梦游似的,把陆珊看得一阵好笑,不过心里却有一丝心酸。
她看得出来,陆珏现在已经到了精疲力尽的地步,她能想象出他这三天是怎么过来的,毕竟陆珏不像她,有一个空间傍身,可以把所有东西都放进空间。她看了看堆在门口像小山似的蛇皮口袋,很难想象陆珏是怎样一个人把它们都安全带回来的,但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哥,你先进屋去睡会儿,这里就交给我吧!”陆珊打开院门,将头晕脑胀的陆珏轻轻推了进去。
陆珏现在的状态实在不好,他自己也明白,因此也不矫情,和陆珊打了声招呼便进了房间。
陆珊摇了摇头,虽说对于陆珏这样疑似自虐的做法有些不赞同,但对他的毅力和能力却不得不佩服。
早在陆珏打算和袁子杰合作时,陆珊就委婉且隐晦地提出由她出资,让陆珏做养鸡买卖的打算,但陆珏很直接地拒绝了。
陆珊毕竟没有当过真正的农民,也不曾真正的做过生意,对于养鸡卖鸡这一行,真正的农村小伙陆珏肯定比她懂得更多。陆珏并不知道陆珊有个空间,里面家禽泛滥,而陆珊正是因为卖鸡赚了一大笔钱,才萌发了养鸡的想法。
但想得容易做起来难,陆珊并不知道养鸡并不如她想象中那样容易,不仅要面临技术问题,还有安全问题,销路问题。而陆珏也不知道,只要有陆珊在,那些困扰所有人的问题也就不算问题了。
但陆珏并不知道陆珊的秘密,所以他还是按照原计划和袁子杰合作,并且去了南方的沿海城市,在那里寻找属于他的机会。而陆珊也觉得,既然陆珏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她便不好再提了,反正她的初衷便是希望家里人过上好日子,既然陆珏有这个雄心壮志,她只能支持,却不能扯后腿。
显然她的眼光并没有错,陆珏果然不辱他那颗能够考上京城大学的脑子,他不仅给自己选了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而且还那么果断地只身去了南方。虽说这个过程既苦又累,但是成效同样也是喜人的。
他用了三个月,便赚到了别人十年都赚不到的钱,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够赚到钱,却没想到会赚这么多。这让他激动的同时,更加有了干劲!
这一次他冒了一个很大的风险,几乎投资了所有的钱带回了这批货。这是一场豪赌,赌赢了,他便能够从一个摆地摊的小商贩,变成一个真正的商人。赌输了,他纵然会失落,会备受打击,但绝不会就此一蹶不振。他还年轻,足以承受任何打击。
当然,这一次进货也非一时的心血来潮,他和袁子杰经过多番考察,这才下定决心。这一次,他和袁子杰都有很大的信心能够大赚一笔!
“这次到底带了些啥东西回来,咋这么重?”堂屋里,陆珊对陆珏这次带回来的货感到十分好奇。但这是陆珏和袁子杰的东西,不经过两人同意,她也不好意思自作主张地打开翻看。
把六七个大口袋全部搬到堂屋放好后,陆珊便准备做午饭了,这时候骑着自行车的袁子杰也到了,陆珊正好抓他替自己打杂。
“陆珊,今天中午做那个凉拌椒麻*,再做个凉粉,炒两个青菜。今儿天气实在太热了,吃大肉菜估计都没胃口。”袁子杰一边说,一边从自行车后座取下个纸箱,里面是他刚去供销社买的冰冻汽水和啤酒,这个天气喝冰冻啤酒简直就是享受,再加上今天陆珏回来,也有庆祝一下的意思。
陆珊把要洗的菜都放到院子里的水池上,袁子杰把箱子搬到堂屋后,便很有自觉性的洗菜折菜,一点怨言都没有。
太阳依旧很烈,但陆珊租住的小院背靠一座小土包,虽说山不够高,但至少绿树成荫,因此还算凉爽。院子里也种了不少柚子树,袁子杰此时正是在柚子树下洗菜,倒是不怕被晒到。
经过三个月的磨练,陆珊已经由一个仅仅能把菜做熟的人,完美蜕变成能作出一手好菜的人。她并不是对厨艺没有天赋,而是以前没有做菜的机会。只要她专注地学习某一项技能,自然不会难倒她。
这几个月来,空间里的家禽已经被她自产自销了一小半,今天送几只鸡回娘家,明天送半只羊回叶家,偶尔还趁着早集的机会去卖点鸡,这样一来,空间里的家禽如今便被控制到了一个合理的范围。
而让袁子杰心心念念的凉拌椒麻鸡,并非是陆珊手艺超群,而是因为那鸡是喝过生命之泉的金贵鸡,要是这样还不好吃,那就真的是暴殄天物了。
陆珊手脚麻利地杀鸡拔毛,不过一分钟的时候便处理好鸡,大锅里正烧着开水,这是准备用来煮鸡肉的。她先在整只鸡的身上涂抹一层黄灿灿的香油,再抹了少许盐和其他一些香料,将它盛在蒸笼里,放进大锅里蒸。
二十分钟后,估摸着鸡已经蒸熟,陆珊便把整只鸡拿出来,用筷子试了试软硬,见正好合适,便开始宰鸡。调料都是已经配好的,只需把宰好的鸡放进盆里搅拌均匀,色泽诱人的凉拌椒麻鸡便算完成了。
陆珏闻着香味便醒了,他虽然很困,但更饿,所以一闻到鸡肉香,便再也睡不着,打着个光膀子就来到了厨房。
“珊珊,做啥好吃的这么香?”陆珏刚进厨房,就见平时端着一副斯文相的袁子杰就跟恶狗见到肉骨头一样看着陆珊……手里的盆,那神情怎么看怎么猥琐。
陆珏走上去,毫不客气地在他肩膀上狠狠拍了一掌,笑骂道:“你小子几百年没吃过饭呐?瞧着眼神,跟饿鬼投胎似的!”
听他这么打趣自己,袁子杰也不气,他小心翼翼地吞了口唾液,头也不回地说:“是啊我就是饿鬼投胎,等会吃饭的时候你可得让着我这个饿鬼,别跟我抢。”
凉拌椒麻鸡是最近几天陆珊想出来的新菜式,她回忆了一下上辈子吃过的美食,凡是能想到的便都想尝试一下。这个凉拌椒麻鸡便是她曾经吃过且念念不忘的菜式,除了鸡必须要选土鸡以外,这道菜的重中之重便是新鲜麻椒。
这个季节正是新鲜麻椒成熟时,张惠前两天刚好来平乐县看她,给她带了很多家里种的蔬菜水果,这个新鲜麻椒也在其中。
陆珊第一次做这道菜时,袁子杰正好来这里蹭饭吃,那时陆珏还在南边,所以他并不知道。
“咱们都是文明人,做不来强抢豪夺的事,你放心,属于你的那份我肯定不会动。”陆珏哈哈大笑,他指着满盆的鸡肉,说,“这么一大盆,难道你还担心不够吃?”
袁子杰正想说他不担心陆珏会跟他抢,他担心的是……话还未出口,就听见门外传来一声狼嚎。
“嗷呜……”




空间重生之极品兽医 第118章:高科技?
这一声狼嚎如同晴天霹雳,把正在大笑的陆珏吓得一愣,怔在当场。等他反应过来时,一心只关注着“这里怎么会有狼”的严重问题,丝毫没有注意到另外两人习以为常的神情。
陆珏一把拉上厨房的木头门,强压下心中的紧张,故作镇定地回过头看着袁子杰和陆珊,耳朵却一直注意着门外的声音。
隔了许久也没有再听到狼嚎叫,之前那声响亮的“嗷呜”叫唤似乎只是他的幻觉,他甩了甩有些发胀的脑袋,自嘲地一笑说道:“看来我就是天生劳苦命,三天三夜不睡觉精神倒挺好,这刚刚睡了一觉,都出现幻觉……”
“幻觉”俩字刚刚落下,就听背后传来一声巨大的“嘭”响,陆珏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感觉到耳边一阵疾风吹过,似乎有一团什么东西从身边窜了过去。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等他定睛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双手条件反射地从旁边捡了根扁担。
灶台旁,一头毛色鲜亮的银狼威风凛凛地站在陆珊面前,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陆珊手里的盆。银狼嘴巴微张,露出雪白锋利的獠牙和红红的舌头,陆珏甚至都能想象出当那张血盆大口咬在陆珊的身上后,会造成怎样严重的后果。
“珊珊,快躲开!”陆珏一边厉声叫道,同时拿着扁担的手用力一挥,眼看着扁担就要落到那头突然出现的银狼身上。
千钧一发的时刻,那头银狼竟然还慢悠悠地转过头,一双墨中带绿的狼眸静静地盯着陆珏,似乎像他透露出它身为狼族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
这一刻陆珏就像被下了降头一样,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想要臣服的冲动,他双手紧紧抓住扁担,手臂青筋直冒。他狠狠咬着牙关,克服心里那股莫名其妙的悚意,用力将扁担打了下去。
“愚蠢的人类!竟敢以脆弱之躯忤逆本尊!”玄芒狼眸中厉光一闪,身体就像一道闪电,在陆珏扁担落下之际,倏地窜了出去。
从银狼嚎叫到他窜进厨房,再到陆珏扛起扁担准备打狼,前前后后也就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陆珏下意识的防卫动作实在太快,快到陆珊和袁子杰来不及阻止。
“哥,住手!”眼看着陆珏第二扁担又要落下,陆珊赶紧放下手中的盆,阻止道,“哥,快放下你手里的扁担,那是咱们家的……狗!”
“家里啥时候养了这么一条狗,我咋不知道?”更何况这狗的叫声也太奇特了点吧?谁家的狗是用嚎的?陆珏的眼神里带着明显的怀疑之色,不过他好歹是把扁担放下了,既然陆珊说那是家里养的……狗,那么不管它究竟是狗还是啥乱七八糟的品种,也不具有危险性。
见陆珏把扁担一放,陆珊松了一口气,她倒不是担心陆珏真的会打到玄芒,她是怕陆珏的举动惹恼了那头脾气大还傲娇的银狼!
虽说这头银狼表面上是靠着她的空间生存,但陆珊心里很清楚,玄芒的来历十分神秘,它并不如在她面前表现的那样无害。
试问,一头活了几百甚至上千年的狼,它怎么可能只是一头普通的狼?
“这是一条长得比较特别的狼狗,它叫玄芒,是条流浪狗,我看它太可怜了,就收养了它。哥,玄芒厉害得很,你看它的身材就知道了。自从它在咱们院子里安窝后,这附近几里地,晚上连夜猫都不光顾了,特别清静!”陆珊走到玄芒的身旁,摸了摸它的脑袋,对陆珏说道,“别看它长得那么威武霸气,它的性子其实很温顺,只要不主动招惹它,它是不会轻易咬人的,尤其不咬自家人。不信你问问袁子杰,他之前也见过玄芒。”
陆珊嘴上这么说着,意识却在跟玄芒交流:“你先别闹,我哥他没见过你,突然看见家里出现一头狼,任谁也不会镇定自若。快把你凶狠的眼神收一收,别让我哥发现异样!”
她在这跟玄芒交流,另一边,袁子杰也在跟陆珏解释:“我跟你说,这狼狗可邪乎得很!它确实不轻易咬人,但是它……唉我怎么跟你说呢,就是,它从来不咬人,但是它会用眼神凌迟你。嘶……一说这话,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疯了,一条狼狗哪来的什么眼神!”
“你别说,这狼狗确实有点问题,你没见刚刚我用扁担打它的时候,它盯着我那个眼神,真是……我现在回想起来都心有余悸。唉我问你,这条狼……狗它究竟怎么跑到我们家来的?这么大一条,看起来不像是无主的,要是哪天它的主人找上门来,到时候万一惹上官司……”陆珏眉心一皱,突然想到玄芒的归属问题。
玄芒长得实在是太好了!它的毛色鲜亮银白,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丝杂毛,一看就是纯种狼……狗。而且它的体形壮硕,四肢优美有力,身姿矫健,一看就不是寻常生物。这样的狼狗,说它是流浪狗,陆珏是不相信的。
他见玄芒虽然眼神凶恶,但面对陆珊时却是真的温顺,关于安全问题的心是放下来了。不过,已经在沿海城市闯过几个月的他,经历不同,见识自然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他考虑的也就周全一些。
在他看来,自家妹妹虽说处事越来越稳重,但毕竟年纪不大,很多事情都考虑不全面。譬如这狼狗,她见它可怜,就动了恻隐之心收养它,却没想过后果。
八十年代末,国家已经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南方沿海城市又是有钱人最多的地方,他在那里见过太多在内陆贫困地区根本想都想不到的事情。
就拿这狗来说吧,他竟然看到有人给狗穿衣服!更让他震惊的是,狗穿的衣服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这件事给他的触动很大,让他更加坚定了赚钱的心思!他不要过得比一条狗还不如,他想成为人上人!
心理发生了巨大变化的陆珏并没有被现实的差距所吓到,相反,他像一块海绵一样吸取着以前从未接触过的新事物,去了解它们,接受它们,最后掌握它们。
他的视线再次落到玄芒的身上,他敢肯定,这条狼狗很不寻常!它刚才看向自己时的眼神,绝对不属于一条普通的狼狗。
当然,他并没有把玄芒往玄幻的方面去想,他知道有些血统高贵的动物确实有着与生俱来的傲气,而且它们的智商比一般的动物要高。
他很担心玄芒的来历,袁子杰却笑话他多心,“陆珏,你就放心吧!陆珊不是那种没计较的人,她既然敢收养一条狗,就肯定不会带来麻烦。”
袁子杰对陆珊有一种毫无来由的信心,他觉得陆珊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她远远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样柔弱。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能够承担后果。
这是袁子杰在第一次遇到陆珊时就明白的事情,通过这几个月的接触,对于这种认知,他更是深信不疑。
但是陆珏不同,陆珊是他妹子,跟他朝夕相处了十多年,即便重生后的陆珊跟之前的陆珊大不一样,但陆珏还是不可能重新去认识她。所以算起来,袁子杰或许比陆珏还要了解现在的陆珊。
“不管怎样,玄芒已经到咱们家了,要撵走它显然也不可能。既然珊珊喜欢它,那就养着吧!”陆珏心想,要是玄芒的主人真找上门来,大不了他赔钱就是。反正现在他也能挣钱了,陆珊想要什么,他这个做哥哥的自然不能让妹妹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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