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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血冠
他直接走进一家兵器铺子,找工具,将自己手里的铁刀摩擦的锃明瓦亮,将刀上的缺口也弥补好,然后新配一个刀鞘,外加大枪护头。
魏武手里的铁刀和大枪,都不是军队里面制式兵器,而是洪烈刚亲自找人设计,然后用上好的材料打制而成。
一刀一枪,光材料就不下二十万两雪花纹银。
他磨掉兵器上的印记,然后将两把兵器改头换面,收藏好,以后就不怕被洪家的人发现。
大枪的护头,护套,是一个皮质的套子,专门用来套住枪头,保护枪头的锋利,如同大刀的刀鞘。
大枪不出则已,出必染血!
随后他又找了一家成衣铺,买了几件衣服,外加一张皮质的棉被,外面罩皮,里面是封闭的棉被,这种被子防雨,防雪,而且躺在里面非常的温暖,行走在外,一旦下雨下雪,只要找个背风的地方,将皮被舒展好,就算躺在雪地里睡上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好了小家伙,我们再弄些吃的,然后混进一支队伍里面,接下来就可以启程了,从今往后,我们浪迹天涯!”
啾啾。。。。。。
小狐狸趴在竹篓里面,啾啾鸣叫。





象王 第十一章 旭日镖局
“老板,这种三炼钨钢,我要五百斤!”
在泰安城内的一家兵器铺里,魏武大踏步走了进入,和店掌柜进行交易。
魏武上一辈子就生活在九龙皇朝,对那里的生活情况,可以说是非常的了解,那里最缺的就是打制兵器铠甲的钢铁。
除了钢铁,九龙皇朝每一年都从四周各国购买无数物资,各种奢侈品,珍珠,茶叶,绫罗绸缎,当然,九龙皇朝最不缺的就是黄金,以及马匹。
北方,万里草原,雪山皑皑,生活在那里的人,逐草而居,性情狂野,生活在九龙皇朝,比大唐帝国更混乱,更疯狂。
杀人越货,屠人满门的事情,经常发生,甚至两个部落,数千人的战斗,也是非常的频繁,他现在已经知道,如果屠门惨案这种事情发生在大唐帝国,立刻就会被官府派出大军强力镇压,灭人九族,就比如这一次的,千人军队围困伏牛庄。
虽然伏牛庄所有的人,都被逼成为了强盗,但是这一次的洪家父子,一个惨死,另外一个被逼去职。
双方都没有好结果,这就是杀人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
“哈哈哈哈哈,这位兄弟,三百斤的三炼钨钢,这可是一笔大买卖,我给你一个实诚价,最低九千两雪花纹银,要的话我立刻备货!”
兵器铺的掌管是一个赤裸上半身的打铁大汉,这大汉将手里的钢锭放进旁边的水缸里,激起一片热气,哈哈大笑,他看出魏武只是一个孩子,但是却丝毫没有鄙视的目光,在这个世上有太多的妖孽,也有太多的门阀世家,也许眼前站着的小人就是一个大势力推到前面的子弟,这谁也说不定。
“九千两雪花纹银?不行,太贵了,我最多出七千五,四千两银子,外加三千五百两的银票,如果掌柜愿意,我这笔买卖,就在你这办了!”魏武虽然不是商客,但是既然办成了这个身份,自然要做出斤斤计较的样子。
三百斤的钨钢,如果运到了九龙皇朝,就算是最边境的城市,也最少价值两百两黄金,也就是十万两银子,这是十倍以上的利润,每一年都有许许多多的客商,大肆贩卖钢铁,甚至有很多人为了得到更多的利润,经常暗中潜入,越过边境逃税,这种偷渡后的利润更加丰厚。
不过想做这样,都是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和九龙皇朝暗通款曲,这是通敌大罪,逮着就是剥皮剔骨,千刀万剐,不过百分之百的利润就能让商人冒险,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商人就会冒生命危险,更何况这是十倍,甚至更多的利润,没有人不会不眼红。
天宝钱庄的银票,每提取一百两,就会另外加送一两,三千五百两银票,就相当于三千五百三十五两雪花纹银。
在极天大陆,银子的保值非常厉害,是商品交易的硬通货,仅次于黄金,如果这些银票是两年的银票,甚至可以多送一百零五两。
大唐帝国,除了皇室之外,最大的高利贷就是天宝钱庄,为整个大唐帝国提供高利率贷款,吸精食血,势力之大富可敌国,甚至有些时候,一旦事情发生了紧急情况,朝廷还会颁布御旨,让天宝钱庄提前为军队下发粮饷。
“这个。。。。。。”
掌柜的把手放进凉水里面洗了洗,“你的银票,都是什么年份的,如果是今年的,这我肯定不能答应,必须是三年以上,我才接下来!”
三年,就是每一百两银子,外加六两。三千五百两,就是两百一十两,再加上银子,一共就是七千七百一十两。
这个数字,正好让魏武小赚一笔。
“好好好,哈哈哈哈哈,放心吧掌柜,我给你的都是五年以上的银票,保证不让掌柜你吃亏的,你看!”
哗啦啦!
三十五张一百两的银票魏武拿了出来,果然每一张银票的上面标写出来的年份,都是‘凤舞一年’,这是大唐帝国新任皇帝,第一年出来的银票。
距离现在,正好是五年。
“好好好,这笔生意做的了,我答应了,来人啊,去库房里,将三炼钨钢给我搬出来五百斤,拿最老的那种!”
老板哈哈一声大笑,立刻就有伙计,跑到后面的仓库,将一块块十斤重的钢锭搬了出来,最老的钨钢,这是储存时间最久,钨钢的品质最稳定的产品,这种钨钢一般价格都还要上浮不少。
五十块闪烁油泽的钢锭,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兵器一样的寒光,一看就知道都是上等货色,每一块都是十斤重。
魏武也笑着点了点头,将剩下来的四千两雪花纹银,从背后的竹篓里面取了出来,都是五十两一块的银锭子。
这些银锭子上面,有一层淡淡的灰尘,但是用手一擦,就能看清楚上面,雪花似的天然纹理。
这是银子中最好的雪花纹银!
五十块钢锭,放在一个大箱子里面,用铜锁锁好,魏武一手一托,全部托了起来。五百斤,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想要搬起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三炼钨钢,一斤钨钢,能够换取三十两雪花纹银,而十两雪花纹银,就是一两铜金,由此可见贵重的钢铁,是丝毫不比金子便宜的!
“小兄弟好大的力气!”
魏武仅仅只有十一二岁的身体,能将三百斤的重物托起来,就算是经常在武馆中练武的年轻人,也十分的为难,掌柜自然是见多识广,知道魏武实力不简单。
魏武在城门的地方,又买了一皮红枣大马,将箱子绑好之后,拉着马匹走出城门。
城门之外,人仰马嘶,热闹非凡,今天向北行走的,一共有五波马队,都是要到北方做生意的,他正好可以加入到里面。
这就是所谓的行脚商,每一匹马背上,都最少驮着数百两雪花纹银的货物,如果货物不到三百两,就算安全没有任何损耗,到了地界出售得来的利润,也远远比不上路上的人吃马嚼。
在行商路上,所有的马匹,除了喝水可以饮用山间的泉水之外,如非到了山脚野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所有的食物都不可以直接食用地上的野草。
毕竟地上的野草,很可能让马匹生病,轻则上吐下泻,没有一点力气,稍微重上一点,就是中毒,口吐白沫,甚至死亡。
“哈哈哈哈哈,老马头,这一次你要到哪,都做什么生意啊?不知道我能不能和你搭个伙,咱们一起走,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魏武穿插在人群里,在人群里,一声高呼传递了出来,这是一个红脸大汉,背后背着长刀和弓箭,是一支马队的护卫首领。
“这可不能给你说,我们可是写了保证书的,严格保守货主的私密,你就别打听了,到了地头,你自然就知道了!”
随后在另一帮人群中,一声微微有点苍老的大笑传递了出来,“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一次我们去的地方,是雷鹰城,你老小子,肯定和我不是一条路,所以我也不怕说出来!”魏武在旁边,听到这一句话,眼眉骤然一挑。
雷鹰城,这是大唐帝国,最边境的一座大城,在这座大城里,日常驻扎大军,三万铁甲军,这三万驻守城池的大军,除了城池里面留有少量的军马之外,在雷鹰城的附近,还有足足三十万大军,这是一座半军事城堡,弹压土匪,强盗,最重要的是防备九龙皇朝的入侵。
不过这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在这座大城里面,居住着一个人,这个人武力超群,力量极其强大,天下无双,当年,魏武在九龙皇朝的时候,就经常听到这个人的名字。
“很好,上一辈子我没有机会见到此人,这一次正好是一个机会,传说中的宗师人物,风流倜傥,风华绝代!”
哈哈哈哈哈!
在这一刻,魏武仰天长啸了一声,“这位马前辈,晚辈魏无伤,这一次打算要前往雷鹰城做生意,不知道我可否加入你们的马队?”
魏武朗声喊了出来,所有的人,一时间全部把目光放到了他的身上,有人看到魏武的身体,露出讥讽的神情,魏武现在身高,也不过一米三左右,连一个女人都比不了,却‘大放厥词’,要远走天下做行脚商生意。
这简直就是找死!
就算商队的高手再多,一旦路上碰到了土匪,谁也顾不上魏武,马掌鞭,颏下三缕长髯,瞪大眼睛上下看了魏武一眼,微微的摇了摇头,虽然脸上没有露出讥讽的笑容,但是不屑一顾还是微微露出来了一点。
“这位小兄弟,我们这是做买卖,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做生意,你现在还不到十五岁吧,你这个年纪,说实话,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我奉劝你一句,还是回家吧,多练两年武艺,然后听听长辈前辈的话再说也不迟!”
“小兄弟,我们这可不是去玩,弄不好是要掉脑袋的,你这么小,这不是给我们添乱吗,还是快点回家吧!”
四周所有的人,除了露出讥讽的神情外,就是淡淡一笑,奉劝魏武离开这里,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
“哦?”
魏武点了点头,眼睛看向四周,“放心,我不用你们照顾,我自己会保护我自己的,在这一条路上,想要杀我的人,也许会不少,但是能杀死我的人,还真的不多,马前辈可以大胆的放心,我也就这一匹马,这一次完全是涨涨经验,开阔眼界!”
砰!
魏武的右脚,在地上轻轻一拧,在他脚底下的一块青色石头,立刻被魏武一脚碾成两半,别的人没有发觉什么。但是刚才说话的红脸大汉,和马掌鞭两个人,却看了个一清二楚,两个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不用加力,只凭着脚腕的力量,就能碾碎一块石头,这一点,就算是他们也做不到。
“这位小兄弟,老马哥他们恐怕不愿意接收你,我牛万山,却是最喜欢你这种少年英豪,加入我们吧,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津水城!”
津水城,是靠近金亭湖一座大城,这座大城同样也是边疆城市,不过却是大唐帝国的内部大城,离北疆相当的远,他自然不会去那个地方。
城市繁华,商业兴隆,据说常住津水城的居民,日常就有五十万,每一天还有数十万外来人员,人来人往。当然,身为边境大城,学武的风尚非常兴隆,有不下二十几家武馆,拳馆,还有为数众多的镖局。
人人尚武!
在津水城,虽然没有绝对的大高手,但是真正的高手,也不在少数,去津水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现在有了雷鹰城,津水城自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老牛,你捞过界了,这小兄弟可是先选择我这里的!”突然之间,马掌鞭一声大吼,随后和声细语的道。
“小兄弟,我答应了,你就加入我们旭日镖局主持的商队,不用你掏一分银子,只要有麻烦的时候,你出手帮一下忙就行了!”
马掌鞭一使眼色,旁边的镖师虽然不明白掌鞭心里的想法,但是这个意思非常的明显,魏武立刻跑了过去,将魏武手里的缰绳抢了过来,将红枣大马拉了过去。
这时候的牛掌鞭,呵呵一笑,可惜的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象王 第十二章 万丰
通幽古道!
这是通向北方的大道,两面山峦叠起,茂密森林,四周风景如画,清风如柳丝,当然在这种环境里,不乏有强盗出没,一走进通幽古道,旭日镖局的人,立刻都紧张了起来。
马匹走道发出的声音,也立刻降低了下来,整个队伍人人手持刀剑,悄无声息的前进。
“很好,这一段路我们都没有遇到强盗,可以放松了!”
走过十几里地,天空开始淅沥沥的下起来了小雨,马掌鞭非但没有感觉到郁闷,反而脸上露出来了欣喜。
下雨,这是个好预兆,一旦下雨,就算有山贼隐藏,也会快速收队回去,而且雨声可以掩盖马匹和车辆的声音,可以提高安全性,如果一路都下着小雨,这就是实在是太完美了!
当然,一旦下起来了暴雨,这也非常的不好,道路会变得非常泥泞,如果仅仅只是马匹,这就很好办,最多衣服变脏,如果是马匹拉着车辆,那就必须停下来,等待雨后天晴,然后再继续上路。
下雨天,木质的车轮很容易发生变化,一旦路途不好轻着车轮折断,重则整辆车马都翻到在地上,到时候光赔款就够他们赔的。
踏踏踏。。。。。。
突然之间,有奔跑的马蹄声,在大道上急促的响彻了起来,商队所有的人,立刻再次紧张了起来。
“前面的人都给我让开!”
就在这时候,后面突然传递过来一声大吼,是一个身穿皮甲,胯下白马的年轻人,魏武就发现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无形的气,人坐在马飞上,恣意飞扬,给人一种英俊,潇洒的气质。
车队立刻停了下来,白色的马匹,风一样从众人的身边冲了过去,就在这个人冲过去的一瞬间,魏武清晰的看到,在对方的背上,背着一口青钢大刀。
这口大刀显得极其锋利,沉重,足足有人一个巴掌宽,拇指厚,在大刀的刀背上,用黄金护住刀背,雕刻成云团浮雕。
大刀沉稳,寒光闪烁,就这一口大刀,最少也值五十万两雪花纹银!
在极天大陆,兵器可以说是非常的繁多,不仅有正统的十八般兵刃,更有三十六套邪门神兵,而且在邪门神兵之外,还有无数千奇百怪,各种兵器,暗器,不胜枚举。
虽然兵器的种类很多,数量也是千万,数以亿计,但是真正的好兵器,却是寥寥无几,每一件好兵器,都是价值亿万。
黄金都不足以衡量,只有赤金,才能作为交易价,一件真正的神兵利器,其价值可谓是富可敌城,甚至在传说中的某些兵器,是真正的举国重宝,堪与国之神器媲美。
什么叫做国之神器,国之神器无外乎两点,‘社’‘稷’!
江山社稷就是国之神器。
社,是土地,是一个国家的疆土,疆土必须完整,不能受到任何的侵犯。
稷,是粮食,是养育一个国家,无数百姓的粮食,是真正的根基,民心所向,拥有了无数的粮食,就拥有了无数的民心。
没有粮食的皇帝,百姓迟早会忘记魏武的!
有了土地,和粮食,才能算得上国之神器,而国之神器最重要的代表,就是玉玺,皇权的无上象征。
帝王之玺!
帝王之玺,只有一块,除了帝玺之外,还有行玺,印玺。。。。。。各种玺印,不过能够代表皇权,和神权的,只有帝玺这一件宝物。
传国玉玺,无上权威!
传说中,有几件恒古传下来的神兵,就拥有和传国玉玺,同等的无上价值,而刚才冲过去的年轻人,背后背着的大刀,就是一件极为罕见的神兵,在这件大刀之上,魏武鼻子微微一耸。
就闻到了空气中,若有若无的血腥之气。
“快点,加快速度,在天黑之前赶到万丰庄,我们晚上就在那里休息,今天外面有点不平静!”马掌鞭看着疾驰而过的年轻人,似乎是感觉到了不平常,大喝一声,立刻车队的速度再次提升。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随着夜色的降临,天上下的雨,也越来越大,冰冷的夜风吹拂了起来,很快,魏武就发现,在不远处,夜色之中一片灯火辉煌,那里就是万丰庄。
啾啾!
夜色降临,魏武后背的竹篓里面,小狐狸在被子里面不断爬动,显得极为兴奋。
狐狸,最喜欢在夜里行动,白天睡眼朦胧,一到晚上反而更加兴奋。
砰砰!
“小家伙,不要乱动,饿了的话,里面有吃的,自己先吃一点!”
出城之前,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竹篓里面放了足足十天的干粮,除了干粮,还有大量的腌肉,美酒,和水,这些东西虽然比较重,但是对魏武来说,这也是一种锻炼。
一个星期前,他突破了第二重天,开筋之境,以后的日子,就是不断用各种血气强大的食物,对身体进行滋补,除了血气滋补之外,身体还需要进行不停的锻炼,强大全身筋膜,骨膜,这个过程将会非常的长,甚至需要十年的时间,进行打磨。
上一辈子,魏武从开筋之境,晋升壮骨之境,足足耗费了十二年的时间,一直到了二十五岁的时候,才真正晋升到第三重天。
他现在,在全身上下每一块大筋生长的地方,每天都要用舒筋活血的药酒涂抹,药膏擦拭,手掌心,必须用河水洗干净之后,将药酒药膏倒在手心,然后把双手搓的通红,一片火热,然后再开始搓揉,尽量将药力散发到最大的程度。
这是水磨的功夫,一天都不能放过!
砰砰砰!
时间过了半个时辰,队伍终于来到了庄院的城门前。
万丰庄,魏武就发现这里和伏牛庄可以说是非常的相似,四周都是数十丈高大,用石头垒成的城墙。
百年老树做成的城门,非常的坚固厚重,可以抗住巨大的攻城机械!
“你们是什么人?”就在队伍停在城门下的时候,城墙上发出一声高呼。
“哈哈哈哈哈,是赵老弟吗?是我啊,马天碧,我老马头今天又来照顾你们万丰庄的生意了,快开开城门让我进去!”
马掌鞭走到队伍的前面,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让人在小雨中,点亮灯球火把,一时之间,整个商队都是一清二楚。
数十辆马匹,都驮着重物,后面还有三辆马车,是这一次商队跟随而来的商客,一百多名大汉,手里拿着长枪和大刀,悄然的站在马匹四周。
“原来是你这个老货,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不享清福,做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子上的生意,迟早会把命丢道路上的!”
城墙上的大汉,显然对马掌鞭,马天碧非常的熟悉,一听他的声音,然后再看到下面队伍中,熟悉的面孔,立刻一声长啸。
“没问题,将城门打开,让他们全进来!”
嘎吱吱!
巨大的声响,传递了出来,厚重的城门,十几个大汉筋骨暴突,用力推开,让队伍进城,在进城的时候,有人拿出二十多两银子,分给这些大汉,这些大汉,本来各个都非常的不愿意,但是现在看到手里面的银子,立刻都大笑了起来。
“马掌柜,今天到我们庄子的商客不少,你不要再去别家打听了,直接去福满堂客栈,那里应该还有足够的空位!”
一个大汉接到银子,立刻发出善意的声音。
天已经黑了,而且还下着小雨,如果在庄子里面,继续乱逛找客栈,这可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
听到大汉的声音,马天碧微微一笑。
“多谢这位朋友的消息,我马老头感激不尽,这是跃马城,福临店的点心,送给老兄弟你!”
哗啦啦!
马队继续前进,马天碧对万丰庄非常的熟悉,很快就找到了这家叫做福满堂的客栈,果然就像那个大汉所说的,这里有足够的空房间然他们居住。
房间里面都是大通铺,一间屋子可以住十几个人,屋子中间,堆着一个大火坑,里面炭火熊熊燃烧,释放出来强烈的热气。
火堆上面挂着铜壶,这是烧水,喝水,洗脚用的。
哗!
就在他们安排好一切,绑好马匹,放下货物的时候,突然之间,天空中一道道粗大的雷电,震空降落了下来。
随后就是倾盆大雨,整个天空,顿时都弥漫在一片雨雾之中,黄豆大小的雨点,噼里啪啦的摔打在地上。
“老板,给我找一个木盆,我要洗一下身体!”
魏武走了出来,将枣红马上的三炼钨钢摆好,自己单独开了一间卧室,然后寻找老板,找一张大木盆,准备洗一下身体。自从伏牛庄发生惨事之后,一连七八天,魏武都没有洗过身体了,今天更是淋了一场细雨,他就感觉到身体,有一阵阵的不舒服感觉,浑身皮都发痒了,让人难受。
“没问题!”
店老板是一个中年胖子,对着魏武微微一笑,扭回身就去喊伙计,准备木盆和热水。宽大的木盆摆在屋子里,魏武脱下衣服,抱着小狐狸,进入水里,开始清洗身体,饭菜提前吃好。
木盆里热气腾空,里面的水,足足有七八十度的高温,但是魏武身体躺在里面,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小狐狸更是施展小狗刨,在水面上游动,青蓝色的绒发闪烁出瑰丽的光晕,显得极其漂亮和美丽。
“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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