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斗其乐无穷[快穿]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晚烟凉
林诺之皱眉:“那这法华神藏经为何后面加了残字?难道还是残缺的不成?”他之前看的时候就觉得已经相当高深了,对于功法也只是记忆居多,后面的很多他都理解不了,没想到就这样居然还是残本?
小童点头:“没错,你看到的最多只能修行到罗汉金身阶段,相当于修真之人金丹境界,后面的功法没有补全,所以是残本。”
林诺之苦笑,越发觉得世界太高深了,他这个凡人现在眼界还狭隘的很。
小童则满脸嘚瑟,继续道,“特质呢就是你在任务世界获得的特殊能力,能永久存在。这一次任务你作为了厉鬼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你的灵魂特质,以后只要是有鬼的世界,这个特质就会具有影响。至于是什么影响……看字面你应该也看的出来,鬼魂会天生对你有一定好感而无意外是不会伤害你的,当然也会更容易的朝你聚集而来,至于是好是坏嘛……就看你自己咯。”小童摊了摊手,笑的有点贱。
林诺之无语,这个鬼魂的青睐不会就是因为他做过厉鬼,所以以后遇到鬼了说不定就把他当同类了吧,想想也挺有可能的。只能希望以后要真有鬼的世界,不要太坑爹才好。
让小童将6点属性点在体质武力领悟各加了一点,剩下三点全加在了心性上,通过厉鬼这一次任务,他已经认识到心性的重要性了,心性太低,太容易迷失自己了。
然后他的属性板变成了这样:
姓名:林诺之
种族:人类
性别:无
等级:2(各项数值满值20)
体质:10
武力:10
心性:13
领悟:11
魅力:对异性人类吸引力加成10%,对同性人类吸引力加成15%
特质:鬼魂的青睐
功法:《法华神藏经(残)》
生存值:130
林诺之很满意,示意小童继续任务,为了目标,他得更努力才行。
与人斗其乐无穷[快穿] 第5章 -1
“少庄主,庄主马上就要出门了,您真不准备去送送他吗?”院子里穿着灰色劲装的随侍小心翼翼的询问着一名少年。
“不去!有蒙信之在就行了,反正对于他来说,他更希望蒙信之是他亲生儿子。”长相凌厉俊美的少年正擦拭着手中的宝剑,低着头闻言头也不抬,很是认真。
“蒙少爷哪能跟少庄主您比呐,庄主肯定也是希望看到您的。”随侍依然温声劝说着。
“说了不去就不去,快滚,我要练剑了。”少年紧皱眉头,很是不耐。
“唉,过两天您又要后悔……”随侍话还没完,就被抵在喉咙处的剑尖吓得不敢再说了,连忙后退一步,行礼靠边上去了。
少年冷冷的扫了他一眼,将剑甩了个漂亮的剑花收回来,然后一招一式的练起剑来。
随侍被少年冷然的目光吓得一动不敢动,他们洗剑山庄向来以高超的剑术闻名武林,洗剑山庄的《浣花剑诀》一共十八式,一式比一式凌厉,一把长剑直击要害,又快又狠,配合独门轻功御风步当真是如鬼魅一般,看到剑的瞬间对方已然死不瞑目。少庄主今年堪堪18岁,16岁就能练到十五式已经算是天纵奇才了,原本少庄主还很自得,然而自从两年前比试中输给了蒙少爷,他这两年却越发勤练,竟然将浣花十八式完整的演练出来了。纵然跟庄主比还很青涩,却足以证明少庄主的天分。
随侍心里激动,想到庄主却又一叹,蒙少爷的天赋也不见得就比少庄主好,为什么庄主就那么喜欢他呢,喜欢到连自己儿子都忽视的那么厉害。这两年少庄主和庄主的关系越发冷淡了,少庄主还这副样子,要是庄主真的脑抽了把山庄交给蒙少爷可怎么办哟。
少年可不知道有个人在为他操碎了心。他一心沉静在练剑当中,御风步和浣花剑诀的配合他还没有完全融会贯通,他完全不想理会外物。
这个少年就是来做任务的林诺之,巧的是,这个少年也叫林诺之。这个世界也是一个架空的古代世界,和原本林松那一世高居庙堂连皇帝的暗卫也只是拳脚功夫更好不一样的是,这个世界是武侠的世界。就像金庸大师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的世界一样,有内功,有轻功,有剑术有各种江湖纷争,恩怨情仇。
没有男人不向往武侠世界,林诺之也一样,尤其是在他不能跑跳的童年,金庸梁羽生古龙的武侠小说带给了他不一样的世界,打开了他幻想的大门,他比别的小孩更加向往。长大之后,学识理智的成长告诉他这并不现实,谁知道有朝一日他也能进入这个他童年的梦想世界中……
不过鬼魂的世界都经历过了,有内功气海经脉的世界也就显得不那么突兀了吧。
林诺之在两年前就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个武侠世界的剧情很简单。
这是一本武侠爱情小说,江湖恩怨并不复杂,剧情的关键走向都是为了男女主的感情升温而服务。男主就是林诺之,女主是林诺之的师妹,苏容儿。他们从小在洗剑山庄青梅竹马的长大,男主因大师兄的优秀和耀眼显得平凡,亲爹喜欢对方更甚于他这个亲生儿子。所以他的性格也越发阴沉偏执,只有苏容儿一如既往的喜欢他安慰他,男主却认为女主是在偷偷看自己笑话,于是一个人离家出走闯荡江湖去了,后来女主也追随而去,这个故事说的就是男女主两个菜鸡共同闯荡江湖,引发的一系列爆笑事件,最后情投意合产生爱情在一起。内容轻松而有趣,林诺之阅读的时候也觉得是个很好的故事。
然而……
必须有个然而啊,要不林诺之怎么会来这里。
男主的记忆与剧情截然不同,就在于他的记忆里多了一个少女,一个叫云想想的美丽少女。这个少女是男主在剧情里计划离家出走前的时候在庄外捡到的,因为看对方又冷又饿十分可怜,他将她带回了山庄,又因在相处中喜欢上了她的古灵精怪和永远活力无限的样子而情根深种。更是因为听从了少女的劝说,他努力和自己的庄主爹林百胜相处,改善了庄主爹对他的态度,对少女越发感激。他也因此没有外出游历,谁知道两年后在武林正派围剿邪教血魔宫,少女竟然将从他这里获得的情报告诉了血魔宫,使得其将计就计致使洗剑山庄损失惨重,他爹也受到了重伤,林百胜自此对他失望透顶。
男主失魂落魄不明白这个少女为何要这样做,他很想要个理由,所以在少女又一次出现的时候,他义无反顾的去了。这源自于对自己的自信,因为少女不会武功,他也从未认为对方会是血魔宫的探子,谁知道在那里他居然看见了他的师兄蒙信之居然和对方柔情蜜意的搂在一起,他如遭雷击,心神慌乱之下本不是师兄对手的他,很快就被擒了。他被送到地牢,里面居然还有他奄奄一息说不出话来的林百胜。原主很不可置信,他原本以为蒙信之只是为了夺取权利所以要除了他这个少庄主,没想到他连养育他长大对他恩重如山的林百胜也不放过。
他愤怒至极,质问蒙信之和少女,他自认从未对不起任何人,哪怕他爹对蒙信之比对他这个亲儿子还好一百倍,他也只是觉得不公平不爽快,却从未想过要除了这个师兄,对少女就更不用说了,他将自小到大的感情都倾注在了她的身上,结果她根本就不喜欢他从头到尾都是在利用他。
但蒙信之只是冷凝着脸表现的比他还像受害人,一口一个林百胜是他杀父害母的仇人,山庄本来应该是他蒙家的,却被林百胜豪取强夺,让他认贼做父二十几年,实在该死。他喜爱的少女更是用一种不屑的目光看着他,说:像你这样的loser(原主听不懂,林诺之读取记忆的时候懂的)我才看不上呢?若不是为了施大哥和蒙大哥的大计,你这样的人,我看都懒得看一眼。
蒙信之说看在养育之恩的份上,没有杀他们,将原主武功废除之后就这样将他们关在了地牢里,然而林百胜重伤未愈没有医治加上义子的背叛心如死灰,过了两天就死在了牢里。原主发誓必报此仇而忍辱偷生,妄图重练武功,却毫无进展。在地牢人不人鬼不鬼的过了两年,他的师妹苏容儿闯入地牢希望能救他出去,可惜被蒙信之发现,最终苏容儿为了他死在了蒙信之剑下。背叛的伤害,武功的尽失,最后一个亲人的惨死,让原主最终选择了自伐,了断残生。
原主无尽的怨气化作了任务,让林诺之来到了这个世界。
就凭云想想一句“loser”林诺之已经能确定她就是外来者了。对方这只小蝴蝶开启了原剧情的隐藏剧情,从而改变了原主的一生。毕竟在剧情中,蒙信之并没有背叛林百胜,更没有认为林百胜是他的杀父仇人,林百胜一直对他很好,甚至最后连洗剑山庄也传承给了蒙信之。而原主和苏容儿的爱情使得原主也不再执着于父爱,最后跟苏容儿浪迹江湖做了一对神仙眷侣。
结合剧情和记忆,林诺之实在不认为林百胜会是蒙信之的杀父害母的仇人,如果林百胜真的因此心中有愧,暗自提防还嫌不安全呢。林百胜当年能以一己之力创建洗剑山庄,固然他强大的武力是最根本的依靠,但也跟他杀伐果断的手段有很大关系。如果蒙信之是仇人的儿子,林诺之觉得对方肯定会斩草除根,而不是亲自教养,养虎为患,最后甚至将山庄传给他。要林诺之说,蒙信之是林百胜的私生子还更像是真的。
当然实际上按照林百胜的说法蒙信之是故友的儿子,故友为了救他而死,所以他收养了蒙信之更认为了义子。这也让林百胜的有情有义传遍了武林,洗剑山庄也更上一层楼。
蒙信之在记忆里说林百胜作秀,林诺之按剧情看林百胜确实有情有义,亲儿子都比不上义子的待遇,蒙信之还想怎么样呢?
原主也相当怨恨蒙信之背信弃义是个实打实的白眼狼,他要林诺之帮他查清当年的真相,到底是不是他林家对不起蒙家。他还要父亲看清蒙信之的狼子野心,不要再被他蒙蔽。还有自己的师妹,他希望她能得到幸福,不要再为了救他而早早死去。至于云想想……原主的心愿里并没有包括她的任何要求,也许他至死还是喜欢对方的,喜欢到连报复都舍不得……
说实话,这些个心愿林诺之还是松了口气的,尤其是关于他师妹,还好没有让他为报恩情娶了苏容儿,要不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办。让师妹幸福……唔,那就要给对方找个如意郎君了。脑海里忽然不知道怎么想起了林音……额,这次可一定要注意跟人保持距离了。
所以来到这里的两年,林诺之一直在勤练武功,在这种刀剑无眼的江湖世界,还有什么会比属于自己的武功更令人安心的呢?
可惜他从上个世界带来的《法华神藏经》这个身体并不适用,但他也不气馁,将其中属于锻体的法子取了出来,用来改善自己的体质,毕竟是修行法门,比一般的外功锻体效果好的多。《法华神藏经》的锻体分外泡汤药和形体动作,汤药是林诺之叫人收集了药材自己调配的,形体动作他也是关上门自己练习的,药浴泡了两年已经没有多大效用,形体动作林诺之也消化完毕,锻体效果斐然,对于练武更加事半功倍。
在这两年林诺之已经将属于洗剑山庄独门的《浣花剑诀》和《御风步》都练的相当纯熟了,和随侍的比试也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临危不惧不慌不忙,他的进步无疑是非常巨大的。可惜洗剑山庄只以轻功和剑法闻名,内功心法并不出名,山庄子弟修习的都是普通的《易阳心经》,其共有五层,林诺之现在已经练到了四层,内力并不浑厚。他知道若要跟人对敌,更要速战速决。他想起金庸大师里面的武学理念:“天下武功,无快不破。”于是越发提升自己的招式速度。
《浣花剑诀》本就以快很准出名,《御风步》也是相当的诡异莫测,林诺之练习的越发得心应手。
这天,是他爹林百胜前往昆山与人比武的日子,这场比武并不是死斗,所以林百胜只带了小弟子苏容儿前往,蒙信之与林诺之都被留在了山庄。之前随侍就是让林诺之去送庄主,他并不愿意,他有自己的考虑,他,也决定在今日出门游历。
与人斗其乐无穷[快穿] 第5章 -2
在原主记忆和剧情中,林百胜出门比试都是有记载的。他这一出门,蒙信之也出门游历去了,时隔一年才回来,在此期间闯下偌大名声,让世人更是只知洗剑山庄有蒙信之而不知有少庄主。越发苦闷的原主在剧情中是在蒙信之回来之后就离家出走了游历去了。而在记忆中,原主在山庄外闲逛,计划离家出走这件事的时候遇到了云想想,从而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林诺之怀疑就是这一年,蒙信之遇到了能让他仇恨林家的关键人物,还有云想想。因为除此之外蒙信之的活动范围也只在洗剑山庄,接触外人而不被知道的可能性不高。
所以他决定也在这一年出去,最好能摸清蒙信之的动向。当然,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蒙信之自己出门游历就罢了回来还给林诺之添堵。他暗示林百胜是原主见他掌权心里不甘到处添乱,他也觉得山庄不该由他管理又愧对义父养育之恩,所以只好远遁于外了。简而言之就是原主逼走了他,使得林百胜对原主越发不喜。明明是自己不负责任还能倒打一耙,蒙信之的心机林诺之佩服,难怪原主不管是剧情里还是记忆里都斗不过他。
不过林诺之这次可不会教他得逞了,他就要在蒙信之走之前先走,看他如何给他扣屎盆子。为此他还留了两封信给随侍,一封叫随侍交给庄主一封给蒙信之,俱都表达了对蒙信之管理山庄的放心和对江湖的向往,然后表示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他一定会好好磨练自己,不坠洗剑山庄威名,并会照顾好自己的,千万不要担心他。
于是,他收拾了点行礼带上银票和碎银,一柄长剑一匹白马,潇洒远去。他倒要看看,蒙信之还敢不敢在他走后也跟着走!
当然,林诺之还是低估了蒙信之的厚颜无耻,他其实并没有走远,就为了知道蒙信之的动静,结果在第三天他就收到了随侍的报告,蒙信之以不放心师弟一人出门要寻找他为由,也出门了。林诺之已经能想到偏心偏到没边的林百胜到时候肯定会把他骂个狗血淋头,理由就是不省心,就会给人制造麻烦,而蒙信之大概就是个爱护弟弟关心弟弟的好哥哥形象了。
想拿我做踏脚板,也不怕一脚踏空闪到腰,林诺之冷笑,将信放在火烛上,看着它一点一点化作灰烬。
既然蒙信之如记忆中一样出门了,那么他的出行方向应该也不会有太大变化,蒙信之这个人做事向来不会给人留把柄,他的目标定然跟林诺之一样,那就是半年后塞北飞鹰堡堡主的六十大寿寿宴。飞鹰堡跟塞外民族有交易往来,最出名的是他们的飞鹰牧场,出产的匹匹优良骏马也让他们和朝廷有很好的合作关系,自古民不与官斗,故而江湖人士对于飞鹰堡都是抱着不予得罪的态度,而堡主陆飞鹰一手鹰爪功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所以他的六十大寿算是最近一项大事了,江湖人不管有没有接到邀请,都要意思意思去贺个寿。
作为洗剑山庄的庄主林百胜肯定也要去,林诺之相信蒙信之也肯定会去和林百胜会合的,这样不仅可以在林百胜面前告林诺之一状,还可以在江湖人中也好好宣扬一番林诺之的所作所为,同时树立下自己优良的形象。
飞鹰堡在塞北,洗剑山庄在江南,就是全速前往也要两个月的时间,林诺之准备给蒙信之添堵的同时,也要在半年内到达塞北,这并不难,他还有匹马,他可以在路程中好好领略江湖世界的风采。
所谓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武侠世界中官府的作用平时几乎看不出来,腰间佩剑手中拿刀的江湖人士比比皆是,一点小口角就引发了一场打斗的情况简直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平常。像林诺之这样单枪匹马的完全不起眼,只是因为年轻少有人识,常有些不怀好意的目光扫视而来。
坐在驿站靠窗位置,正对着门口吃饭的林诺之对此并无反应,表现的就像个初出江湖的菜鸟,虽然他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只菜鸟,但,肯定是其中最凶残的一只。概因飞鹰堡堡主的大寿,所以不乏像林诺之这样早早就上路的人士,这条官道上遇到的江湖人士也较之平常要多,可惜并没有遇到什么知名的人物。
林诺之向来不喜欢不在掌控中的感觉,更不想阴沟里翻船。这些年来关于一些武林轶事和现在武林出名人物、兵器、家世、功法,常见毒药的气味特征表现解药等等,林诺之强大的记忆力让他将所有能收集到的资料都烂记于心。所以这些个打量他的无名小辈他并不放在心上,若他们真有胆子出手,敢来他就敢让他有去无回。
林诺之点了一盘牛肉和一些小菜,就这样就着下饭,他不喜欢喝酒,只要了一壶茶。以前不知道为什么武侠小说里的人物为什么总喜欢点牛肉,嗯,现在知道了,练武之人……没肉怎么吃得饱。林诺之端着一副面无表情的俊美脸庞思维不知道跑偏到哪里去了。
大半个驿馆中的人都在暗自打量他,看着他一口饭菜一口米饭细嚼慢咽的,吃相端正中透着文雅,越发觉得不像是江湖人士,倒像是外出游历的豪门世家贵公子,他的手修长纤瘦,如玉一般毫无瑕疵,虽然腰间配着剑,却让人觉得这双手该执妙笔画丹青,持纨扇秀风流,而不是舞刀弄剑。再看看这俊美的长相,表情虽然冷漠却不是刀尖饮血出来的冷酷,更像是良好教养显出来的高高在上的疏离。这些人越看越觉得他就是个向往江湖所以背着家里出来的公子哥,肯定是只肥羊。
林诺之可不知道有人已经将他的身世背景都脑补完了,这时驿站外传来了一道活泼清脆如出谷黄鹂的女声:“哇,好饿呀,我们就在这吃午饭吧,好不好唐大哥?人好像好多呢?还有位置吗?”一边说着,一个身着粉色衫裙的少女蹦蹦跳跳进了门来,刹那间,简陋的驿馆似乎都因她的美丽显得不寻常起来。
少女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容貌却是秀雅明媚,五官宛如画一般,她好像很爱笑,言笑晏晏的模样分外招人,顿时将驿馆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过去了。驿馆里基本都是大汉,就这姑娘一个女性,对方却毫不害怕,只是看似乎没有空位显得很是失望。随后,她后面跟着走进来一人,众人投过去的目光顿时一惊,纷纷回转而去,不敢再看。
这进来的青年年岁也不大,却身着一身黑色劲装,显得很是干净利落,同样黑色的护手将他的左手臂包的严实,右手则转着几只飞镖,就像杂耍一样,飞镖在他的手指尖不停的转动,流畅而灵活。闪着蓝色幽光的飞镖叫人毫不怀疑它的毒性,青年却毫不在意,他带着一种孤高和自傲略微瞥过众人,就像扫过一群蝼蚁。之前还大声喧哗吵闹的众人此时都轻了声音慢了动作,生怕惹到对方。
毕竟从对方的打扮和武器来看……他们可丝毫不敢惹蜀中唐家子弟,唐家天下无双的暗器和毒药人人敬而远之,他们这些无名小卒还是有多远躲多远吧,要不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明媚少女好像丝毫不怕身边的青年,她凑过去亲亲密密的挽着对方的手臂,嘟着嘴:“好像没有位置了唉,怎么办呀,好饿好饿啊。”爱娇的语气真是叫人忍不住好好呵护一番。
唯有林诺之握紧了筷子,轻哼一声,这叫什么呢?冤家路窄还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呢?对方竟然没有遇到蒙信之而是先遇到了他……
云想想……
林诺之冷眼看过去,对方也看了过来,眼睛一亮,指着他对旁边的青年说:“那里只有一个人,我们可以拼一下啊。”
黑衣青年哼了一声,冷冷的目光就傲慢的看了过来,他没动,但是他的眼神在告诉林诺之,识相点就快点滚。
林诺之毫无所动,就当没看见,慢慢给自己沏了杯茶,其实他已经吃的差不多了,不过他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屈服,尤其是云想想那边的人。
他的慢条斯理让驿馆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其他江湖人都在暗斥果然是个自不量力又没眼力的公子哥,连唐家子弟也敢惹,他们倒要看看这家伙怎么死了。
云想想也瞪大了眼睛没有嚷着要过去,她还第一次看到有人不买唐风的账的哎,可惜了一张帅脸,脑子却不好使。
唐风微眯了下眼,右手三只飞镖“飕”一下就射向了林诺之,直接钉死了林诺之的所有道路,一出手就这样狠辣置人于死地,真不愧是跟云想想混一起的。
林诺之临危不惧,电光火石间长剑已出鞘,唐风的暗器快,他的剑更快,一式而出轻描淡写的就将三只飞镖尽数甩了回去,唐门一惊,拉着少女侧身而躲,他们身后的正看热闹的人反应倒是快,一惊之下掀起桌子,飞镖就戳在了桌板上,对方吓得腿软倒在地。说时迟那时快林诺之的身形如鬼魅一般,所有人只觉眼前一花,对方已然出现在唐风背后,长剑横在了青年的脖颈之上。
如此的飘逸迅疾来去如风,刚刚还打过青年主意的人们冷汗刷刷刷的就落下来,原以为是只小猫咪,没想到却如此凶残,就这身手,他们一起上也没命回来啊。
“阁下最好不要妄动,要不然我保证可以在你毒死我之前先送你走!”林诺之冷淡的说。
被这一变故弄得没反应过来的云想想一张嘴就是:“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唐大哥,你知道他是谁吗?”
林诺之嗤笑,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盯着唐风:“怎么,技不如人就要开始拼爹娘了吗?要不要回去哭着告状呢?”
唐风脸色越发难看,第一次觉得云想想该闭嘴了。
气氛凝滞了两三秒,林诺之将长剑收回,边道:“我相信以唐公子的高傲,应该做不出偷袭第二次这种没品的事情吧?”
“在下餐已用完,你们还请慢用。”林诺之脚步闪动,人已在驿站外。
觉得自己被无视的云想想很不爽,穿越到古代之后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彻底无视,她大喊道:“你这人真恶毒,算你识相,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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