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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我是传奇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来过天涯
陈在的力量又回到了他的身体里,他站起来,看也没看那只怪东西,拔腿就往走廊里跑。当然是背向刚才那东西出现的那一头,但是事实证明,他是自作聪明了。当他跑到另一个楼梯口的时候,他发现那里也站着一个同样的丧尸。陈在只得继续开跑,这一次是慌不择路,当他跑到另一条走廊的尽头的时候,他又看到了两个类似于丧尸的家伙。而他的那根铁棍,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在他的手上了。
陈在快要疯了,这可是超级大奖啊!前面的两个丧尸看起来也是西方人,一样的西装革履,而且胸前同样一片暗红的血迹和几个弹洞,而这条走廊里洒落了不少的血迹,看来,这里是枪击的现场。当然这与陈在无关,可是当他转过头去的时候,刚才看到过的那只丧尸已经把他的退路堵住了。
“,i!”陈在嘴里吐出了一句很标准的美式英语,这是他现在为数不多的能说的英语了。他已经别无选择,只能朝着离他最近的一道虚掩着的门冲进去。那是一道铁门,虽然锈迹斑斑,但至少不像别处的那些木门那样只剩下了一个门框。陈在冲进去,关上门,转过身想找什么东西来把门抵住,结果一转过身他就差点吐了出来。
只见这间屋子里赫然躺着一具尸体,浓烈的尸臭味熏得陈在差点直接昏死过去,而满屋子飞着的绿头苍蝇发出的那种嗡嗡声,更是让陈在的胃抽搐得差点拧成了一个麻花。可是,让陈在自己都意外的是,这个时候他没有吐,也没有晕死,他还很冷静的把门上生锈的插销用力的插了进去,再走到了墙角小心的看着那具尸体。他现在最怕的就是这具尸体也会站起来,那他就算是自投罗网了。不过还好,这具尸体和外面的不同,它的脑袋已经被子弹打碎了,整个屋子都涂满了血和脑浆,当然,都是干透了的东西。这让陈在镇定了许多,他在搜索能用来救命的东西,然后就在屋子的角落里看到了几只木箱子。
陈在走过去,看到木箱上写的是土豆的英文——这也是他还能认识的不多的英文之一。不过,陈在看过那么多电影和小说,很快他就能肯定这几个老外在这里被人挂了,肯定不可能是因为他们拉着几箱土豆来推广土豆的种植技术的。这时候,身后那道锈迹斑斑的铁门被撞得乓乓作响,估计也当不了几下。陈在来不及多想。伸手就揭开了最上面的一个木箱。事实上那个箱子是已经打开了的,里面装的真的是土豆。
当陈在绝望的准备拿土豆植物大战僵尸的时候,他发现土豆下面还有一层黑色的包装袋,已经被人撕开了一角,里面是枪——一箱子的手枪和子弹。大部分是散装的零件,另有两支组装好的转轮手枪。
陈在对枪并不陌生,是男人都会打手枪,更不要说他还经常在家里看到来兮拆装这些玩意。陈在刚抓起一支枪来,那道生锈的铁门就被撞开了,他打开保险,抬起枪就是“砰”的一枪。在房间里,枪声很响,震得陈在耳膜生痛。更痛的是他的右手虎口,这枪强大的后座力险些把枪从他手里甩出去。但是他这一枪只打中了丧尸的肩膀,迎面走来的丧尸只是被子弹的冲击力带得晃了一下,根本没什么用。
陈在屏住呼吸,双手握紧了枪柄,瞄准,再扣扳机。
“砰”的又是一声震痛耳膜的枪响,最前面的那个丧尸小半边脑袋没有了。可他还在继续往前,接着再来一枪,大半个脑袋没有了。解决了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也被陈在打碎了脑袋,这样近的距离,跟枪法什么的,也没有太大的关系了。最后一个丧尸出现在门口,陈在已经很有心得的等它走进来,在它加快脚步以前,射出了手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
当枪声散尽,世界又恢复死一样的寂静的时候,陈在突然弯下腰,一直吐得胃都抽痛了。唯一还让他对自己交代得过去的是,他到底还没有尿裤子。这时候陈在很想嚎啕大哭一场,也不介意有什么人看到他现在的狼狈样。可是,这里没有别的人,只有他和几具尸体。眼前的一切都在告诉他,这不是他的噩梦,也不是幻觉,一切都是真的,眼前这几具尸体,刚才还想生咬了他。
吐得不能再吐了,陈在直起腰,再也不想呆在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但是,他还是很理智的把木箱里另外一支组装好的手枪也拿上了。
木箱里还有枪套,背带式的,陈在拿来套在了自己的肩上,把枪插进去,就像来兮出门前的那样。这样很拉风吗?陈在经常鄙视来兮那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腋下吊两个铁家伙,可一点也不舒服。他能认出自己身上背的这款手枪,美制的斯密斯维森29大口径左轮手枪,在美国的老警匪片里经常都能看到。这种枪11.2毫米的口径,虽然是上个世纪5、60年代的产品,但是威力还是相当的惊人。陈在不知道这栋大楼里会不会还有别的丧尸,不过他再也不想回到这间屋子来了,所以,他尽可能多的往自己身上装子弹。陈在穿的是一件短袖衬衣,一条西装短裤,没有几个兜能装子弹,这时候他明白为什么那些作战服上面到处都是兜了。不过还好,箱子里还有几只不知道什么用的袋子,把子弹装进去,细长的带子用来背在背上正好。
现场的一切不难推断,这几个老外是军火走私犯,他们弄了几箱老式的枪械到这里来,估计这栋大楼是他们的交货地点。这个老工业区荒废了多年,平常基本上不会有人来,确实是个杀人越货走私贩毒的好地方。但是很不幸他们遇上了黑吃黑的主,从他们全部是正面中枪来看,他们事前毫无防范,估计前来交易的人是他们十分信任的人。这几箱军火没有被运走,大概是遇到什么紧急情况,那伙黑吃黑的家伙跑掉了。但是应该不会是警察,因为警察不可能把尸体和军火都扔在这里自己下班。
那么,还有什么东西?陈在很容易就想到了《生化》里面的舔食者。既然都能有丧尸了,为什么不可能有别的怪物呢?陈在的心里是一阵哇凉哇凉的,想不到自己500万没有中,却中了这样的大奖,而且估计还是附加奖励的。他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他现在要做的是马上报警。也许是身上的枪给了他更多的勇气,他从这间房跑出去以后,没有马上逃走,而是继续之前的计划,爬到了楼顶。
这时候他身上挂着两支枪,还有两大袋子弹,爬到楼顶的时候他反而没有最开始那么气喘了,不知道是因为身体已经麻木了,还是他万中无一的潜能被激发出来了。到了楼顶,陈在拿出手机来一看,太好了,这里还有一格信号。他要报警,可是他打的不是110,而是来兮的电话。
电话通了,但是一直没人接。陈在心里毛毛的,不知道来兮那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他就一遍一遍的打过去,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电话终于有人接听了。“来兮,你怎么不接电话,你没事吧?”陈在拿着电话大喊了一声,都带上哭腔了,他心里充满了恐惧,这时恐惧却不是为了他自己。电话里传来那个相处了二十几年的熟悉的女声,也是大声的喊:“我没事!忙着呢,出大事了,回头找你!”然后,不等陈在再问什么,电话就挂了。来兮那边很吵,而且她似乎还在奔跑。
这个电话打完,陈在的手机就没电了。他慢慢的坐了下去,心里乱糟糟的。出大事了?他这里才出大事了呢。陈在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像散了一样,又酸又痛。天台的地板很烫,太阳依然明晃晃的照着。在这样的太阳下面,刚才发生的一切都让陈在觉得不真实。可他身上挂着的枪,又用被太阳烤出来热度提醒他,所有的一切,就都是那么的真实。
“出大事了。”陈在喃喃的念了一句,真的出大事了。





末世之我是传奇 绝境迷失卷 004 这条路太长
陈在不知道如果他对来兮说自己遇上了丧尸的话,会不会被来兮打成猪头,也不知道来兮那里的大事和他遇到的事情哪个更大一些。突然间陈在有种强烈的好奇心,他很想去看一看,了解一下那几个军火贩子是怎么会变成丧尸的。从它们身上的弹孔来看,应该是死了以后才变成丧尸的,可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死了之后变成丧尸的?就像是一部电影,看到了看头,就让人忍不住想接着往下看。
但是,他马上打消了自己的好奇心,理由是,第一,就算他发现什么,他能改变什么吗?他只是一个都市里普通的上班族,芸芸众生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就算那几个家伙是感染了病毒,那也不是他能解决的。第二,纵观中外所有的惊悚片,凡是好奇心过剩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因为在影片的开头,总是由好奇心旺盛的人来充当炮灰。
陈在在天台上休息了一下之后,下楼,绕到另外一个方向的楼梯口,远远的避开出现丧尸的那个房间,溜下了楼。陈在一口气从楼顶跑到了楼下,其间他的脚还被崴了一下,但是他似乎都感觉不到痛了。
从大楼里跑出来,又回到死一样的寂静和无边无际如火如荼的荒芜里,之前发生过的一切就像阳光下的水迹,就那么轻而易举的蒸发了不见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只有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和疑惑,让陈在心里慌慌的,毛毛的。他不想,不敢,也不会再回去查看那几具被打爆了头的尸体,不管是真是假,他都不愿意再在这个地方停留。
把自己的胃酸都吐出来以后,陈在似乎连饥饿感都淡忘了,他尽可能的加快脚步从这片荒芜的老工业区里走过。这个老工业区虽然荒得让人发毛,可是它已经被本市最牛逼的财团买下来了,过不了几年,这里就会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热闹喧嚣,不过那也与陈在无关。因为以他的收入,他很难成为入住一个理想中的高尚住宅区的有钱人。今天是他的生日,他会到这里来,是因为他的老板企图以一种特殊的的方式激励他拿下这个未来的高尚住宅区的广告业务。他的老板成功了,至少在这一刻,陈在自己和原来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了。
从今以后,他一定会奋发图强,他再也不会沉迷于网游和精彩小电影,他会好好锻炼身体,他会每天按时吃早餐,按时上班,认真做好老板交代给他的工作。他还要打点好自己的形象,头发剪短,胡子刮干净,然后,好好的去谈一场恋爱……陈在有种非常强烈的想要改变自己的感觉,而且,这种愿望非常迫切,这让他又有一种很怪异的念头——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只有失去的了东西才会显得特别珍贵,那么,他失去了什么吗?
走出了老工业区,前面的路依旧是一片荒芜。陈在的脚步也放平缓了许多,因为他的体力相当有限,要走完这条30多公里的路,他必须要控制自己走路的节奏。虽然觉得有些异想天开,但是,陈在还是很想在这条路上遇到一个人。他现在有一种强烈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和先前在大楼里见到丧尸的那种差点流尿的恐惧感完全不是一回事,这种恐惧感来源于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强烈渴望,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强烈渴望,又来源于一个人走在一条荒无人烟的公路上那种空空荡荡的寂寞和孤单。
走了没多久,陈在就觉得自己快要虚脱了。但是,他不敢停下来。眼前的公路漫长而没有尽头,远远看去,公路上没有一辆车,没有一个人,路边是荒凉的丘陵,阳光一样亮晃晃的,地表依然升腾着热气。
陈在很害怕,一个人太渴望某件东西,往往就意味着他得到不到这件东西,比如他曾经渴望的500万大奖。而今,他渴望的仅仅是认真工作,好好生活而已。陈在知道这不会是自己的思想境界在瞬间就提高了,这种渴望和恐惧,都是一种本能。
太阳渐渐西沉,前面的路还是看不到尽头。这时候,起风了。迎面吹来的风很大,它带来的除了一阵久违的凉爽,还有地面上大量的尘土。他已经一天没有进食,没有喝水,迎面吹来的风里那种干燥的气味让他绝望,他突然觉得自己恐怕是走不回城市里去了。绝望会使人突然间失去所有的力量,陈在停下了脚步,在路上坐了下来。而当他一停下来,干渴、饥饿、疲惫以及下楼时崴脚的痛苦便立刻占据了他所有的感官。这时候他发现一个人要改变自己是多么的难,而要放任自己,又是多么的简单。
一坐下来以后,陈在就知道他所有的力量都离他而去了。他随后又在地上躺了下来,现在,他能做的事情就是——等死。他是渴死的,饿死的,累死的,这不是在沙漠里,这是在一个城市的边缘,听起来,这像个笑话。陈在躺在滚烫的路面上,想象着自己在很多天以后被人发现的样子,那时候,他身上的水份应该已经完全被晒干,他也许不会腐烂,但是会风化,等等,腐烂……陈在突然想到了他在大楼遇到的那几个丧尸,他们死去之后也没有腐烂,至少没有大面积的腐烂。那么,自己会不会也变成那个样子?
陈在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他不怕自己变成干尸风化掉,但是,一想到自己说不定会变成一个半腐烂,行尸走肉的丧尸,他就觉得自己不能这么死掉。不,怎么样死掉都不行。他想重新站起来,继续往前走,可是,他的身体这时候已经不听从他的指挥了。渐渐的,连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陈在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有种冰凉的感觉。他似乎看到了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孩坐在他的身边,女孩的眼泪滑过她精致的容颜,滴落到了他的脸上。那应该是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女孩长什么样子,他已经记不清楚了,不过不要紧,那肯定是他的梦中情人。
他觉得他应该对她说点什么,说什么呢?——“其实,这么多年来,我心里一直有你?”没那么酸吧?再说,这么多年来,他心里也有过不止一个人了,尽管那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别人心里倒是一直没有他的。
那种冰凉的感觉渐渐强烈和清晰起来,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陈在在一片冰凉中醒来了。他没有看到什么梦中情人,事实上他睁开眼时眼前黑漆漆的一片什么也看不到,但是他感觉得到,下雨了。这个城市已经差不多有两个月没有下过雨,但是,这场不期而至的雨,却救了他一命。
陈在才不管雨水里是不是含有什么二氧化硫,他张开嘴,任由雨水经由他的嘴唇,滑过他的口腔,进入到他的肠胃里。他甚至感觉到了冷,哆嗦了一下,他慢慢的爬了起来。
雨下得很大,世界很黑,陈在已经不能分辨方向。他抱着自己的双手,身体里的力量正在一点一点的恢复。他开始向一个丧尸一样拖着脚步走着,走着,然后被自己绊了一跤,滚下了路面。奇迹一般的,除了蹭破了点皮,他竟没有受到什么致命伤。路面下就有一个涵洞,陈在想也没想就爬进去避雨了。
喝了雨水以后,干渴算是得到了缓解,可是饥饿又像火一样,在他胃里烧了起来。没事,他对自己说,人在有水的情况下,即使几天没有进食,也可以支撑下去。不就是饿了吗?回到城里,点两桌菜,吃一桌,扔一桌,在那种路边的大排档,他能这么玩。
雨一直下着,陈在在涵洞里一直坐着。不知道什么时候,陈在发现有一只老鼠来到了他的身边。那只老鼠看起来很瘦,似乎也很饿,甚至比他还饿。老鼠并不怕他,也许,这地方的老鼠很久都没有见到过人了。而在这只老鼠的有生之年,它很可能是第一次看到人这种动物。这时候外面微微有了点光,也许,是因为陈在的眼睛有些适应这样的光线了。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只老鼠既好奇,又充满渴望的看着他。那种渴望,绝对不是童话里说的,渴望和人类交朋友,那种渴望完全是一种源于饥饿的赤裸裸的进食欲,陈在甚至觉得,老鼠的眼睛已经发红了。它肯定在想,这么大一堆肉,肯定够它吃一辈子了。
陈在突然笑了一下,缓慢的拔出了一把枪来,把枪口伸到了老鼠的面前。那只老鼠显然还不知道枪是什么东西,它甚至还试探性的往前走了一步,想看看那个黑洞里有什么。但是,就一下,火光,一声天崩地裂的响声,那只老鼠被撕裂成了碎片。陈在感到手臂上有什么热乎乎的东西粘了上去,凑近一看,是一块老鼠的血肉。这时候他做了一个自己都难以置信的动作——他竟然伸出舌头,把那块血肉卷进了嘴里。
要是在平时,这绝对是一件让他感到非常恶心的事情,可现在,他不但没有觉得恶心,反而有种快意,甚而有点意犹未尽。太少了,只有小指母指甲那么小的一丁点,他感到了胃部一阵强烈的蠕动,于是,他走出了涵洞。




末世之我是传奇 绝境迷失卷 005 地狱就在天堂的前面
陈在从午后走到了黄昏,又从黄昏走进了黑夜,渐渐的,又从黑夜走到了黎明。雨就那么一直下着,不是很大,却很细密。那条路依然漫长而荒无人烟,但是,陈在走到了一个三岔路口。
陈在不记得来的时候有一个三岔路口,不过那时候他也压根就没有留意窗外。在路口上有一个候车亭,金属的架子,但是已经朽坏得看上去一推就倒了。路口还有一块路牌,一个箭头指向南方市,另一个箭头指向铭阳县。铭阳县是南方市辖内的一个县,陈在原来不知道这边也有条路可以过去的。他在候车亭的长凳上坐下来休息了一下,那张长凳一坐上去就嘎嘎作响,但是还好,没有垮掉。
陈在有点想笑,难道说,这里还会有公共汽车经过?路牌上显示,这里距市区还有13公里,又是这该死的13!陈在对着路牌竖了一个中指,不过,这个距离也不算远了。算一算,他已经走了大约20公里,很累,但是他到底撑下来了。看来自己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差,而且老天也算给他面子。那就接着走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恍惚中,陈在听到了一阵汽车的声音。他按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没错,不是幻觉,是有汽车的声音,从铭阳县那边过来的。他一下从候车亭的长凳上站了起来,就在他站起来的时候,那张长凳哗啦一下散了。陈在有点小无语,但是更大的兴奋已经让他没兴趣去注意这个事情了。
不得不说,尽管长年累月的打网游看小电影,陈在的视力依然好得离谱。他远远的就看到了一辆吉普车朝着这个三岔口开了过来,甚至看到了驾车的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年轻女人。而这时候,他离那辆车至少还有两公里。那辆车开得很快,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出现在陈在面前了。以往陈在看到这种车一般都会躲到天桥上面,可这一次他站在路中央完全没有让路的意思。豁出去了。
要不然的话,他不认为一个单独开着一辆路虎卫士的女人在一条荒寂的公路上会停下来搭一个很可疑的男人,这个男人长相……也许有点猥琐,身上带着枪,而且还有血迹,也许还有残留的尸臭味。
车上的女人应该早就看到他了,所以,那辆火红色,烧得陈在眼睛发痛的路虎车停在他面前的时候很稳。路虎卫士,应该还是限量版的,陈在做梦都想要这么一辆车,但是一直以来,也仅限于做梦而已。现在,他和车上的女人只有不到两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他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女人脸上的一切——呃,基本上,他认为这样的女人绝对配得上开这样的车,再贵的车她都配开,美女已经是一个很烂俗的词汇,用来形容她让陈在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具体的来说,她有一头浅棕色的头发,看起来很自然,不像染的,发型虽然只是简单披肩直发,不过,让那些做洗发水广告的明星们都去死吧,不然她们会自惭形秽的。她的皮肤并不是很白,可能是夏天常在沙滩上晒的结果,但是很健康,看上去还饱含水份,这一点很重要,一个女孩如果给人感觉很干燥的话,那就很糟糕了。而她的五官,没有什么好挑剔的,一定要挑的话,她的瞳孔有些偏蓝,鼻梁过于挺拔,这不是东方人的特征,而陈在向来就不喜欢远看万水千山,近看满脸雀斑的西方人。不过也不要紧,也许她戴的是蓝色的隐形眼镜。也许,这是一个混血的家伙,似乎也只有混血的家伙,才会有这么漂亮的。
陈在本来是要搭车的,但是有那么一阵,陈在有点忘了自己是要干什么的了。直到那个女孩——她看上去和来兮也差不多大,直到那个女孩从车窗里探出头来,问:“什么事?”
音质不错,但也只是不错而已,和她的漂亮比起来显得粗糙了许多,这也可以理解为,上帝总是公平的。而且,她的普通话很不地道,像从外国回来的。
什么事?陈在有点结巴的说:“搭……搭车。”
“噢,”女孩面无表情的说:“上来吧。”
不是吧?陈在想,就算是从外国回来的,外国的治安也不见得就好啊。虽然像老美的地方上带枪不犯法,可枪和抢也是很容易联系到一起的。不过,既然别人女孩都没有害怕,陈在觉得自己也没理由害怕什么。了不起她就是一只妖精,把他先什么什么了后什么什么了,他也,认了。
上了车,陈在闻到一种淡淡的蔷薇花一样的香味,他除了眼睛好,鼻子也很灵,很轻易就能辨认出,香味是从这个女孩身上传来的。不过算了,他现在也不关心这个,而是很急切的问:“有吃的吗?”
“有,饼干。”女孩大约是知道自己的普通话讲得很不好,说话总是力图简洁。她伸出手,从车上的一个盒子里拿出了一盒压缩饼干,里面还有半盒。
陈在不喜欢吃饼干,任何一种饼干都不喜欢吃,他喜欢吃做好的热饭热菜,最好还是重庆火锅。不过这时候他当然没有说什么废话,直到一口气吃了四块,并且不客气的接过女孩递过来的水猛灌了一阵,觉得肚子突然快要被撑破了的时候,才咂着嘴说:“你喜欢吃这个?口感很差的。”
女孩很平静的说:“能吃饱,有营养,够了。”
陈在叹了口气,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对吃的要求竟然这么低,还真是好养……算了吧,光论吃饱的话,这辆车换来的食物够她吃几辈子了。吃饱喝足,坐在一个美女旁边,别的不说,光用看,陈在已经觉得是天堂了。不过他还是有点奇怪,这个美女不怕人的?还是他这个人怎么看都很无害?
女孩似乎看透了陈在的心思,淡淡的,平静的,似乎不带什么感情色彩的说:“我看你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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