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是传奇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来过天涯
陈在不记得市区里有什么汽车站,难道说,他们已经走到城边了?那不是和华夏广场南辕北辙了吗?可是,如果真走到了城边,那倒也好,说不定就能走出城去了。如果真是那样,至少先活下去再说其他的吧。
但是很快,陈在就知道,王小虎所说的汽车站并不是什么长途客运站,而是一个巴士站。更准确的说,是一个私营巴士站,里面运营的中巴车其实都已经被取缔了运营线路,但是因为就业问题和社会因素,运管部门一直没有完全将其关闭,而那些中巴车,也都在和运管打游击的过程中练就了一身闹市区飘逸的好功夫。
这个巴士站在复兴路的尽头,离华夏广场,方向相反。
陈在抓过李莞尔的手看了看表,12点一刻,他们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末世之我是传奇 绝境迷失卷 025 像看武侠剧
巴士站显得很空旷,大概是很多车开出去以后都还没有回来吧,现在摆在停车场里面的,也就十来辆。弄一辆中巴车开到华夏广场去,那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这些车看起来都是锁着门的,就算把车窗砸开,陈在也没有把握能用打火的方式把车发动起来,而且,路上熄火的话,也挺麻烦的。
一眼看去,巴士站里除了这十来辆中巴车摆在那里以外,停车场里面还有一座两层楼的小房子,方方正正的,4个开间的设计,就像两块半截的砖头叠在一起。看得出来,那就是巴士站的办公室,这个时候,在那栋小办公楼周围,正游荡着十多二十只丧尸。从他们身上的制服来看,应该都是这个公司的职员,它们有的在外面游荡,有的试图从办公楼侧面的铁楼梯爬上去。
从那些丧尸恋恋不舍的围着办公楼来看,那里面应该有人,活人。
正午的阳光很强烈,在明晃晃的阳光下面,陈在和李莞尔、王小虎三个人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的每一个表情。王小虎虽然穿得很破烂,而且脸上也黑乎乎的,但是,他的眼睛里分明有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气,他虽然一直住在下水道里,但这几天来,想必也很清楚外面是个什么状况了。至于李莞尔,这姑娘的眼睛里总有股热情,陈在甚至不用看也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
陈在在心里稍稍犹豫了一下之后,就做了一个决定——那里的丧尸不算多,他们可以去把被困在办公楼里的人救出来。陈在有他自己的打算,虽然他还不知道王小虎是不是真的有功夫,但是从他的不亢不卑,从他那把堪称文物的刀,这个少年就让陈在觉得是个人物。他虽然只是个少年,但是,带着他绝对比带着李莞尔强多了。但是这个少年未必就愿意跟着他,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信服自己。而要让这样一个骨子里很有些傲气的少年信服自己,那就只有现在精神气质上打动他。
去救几个不相干的人,也就是一个最好的打动人心的机会。陈在不知道能不能走到华夏广场,也不知道就算到了华夏广场,是不是就真的意味着安全。如果走不到,或者哪里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安全的话,到头来,还是要靠他自己。那么,找一个强力的助手,就显得十分的必要了。
同时,办公室里就可能有陈在需要的中巴车的钥匙,也许还会有食物。陈在现在倒不饿,但是只要包里没有足够的食物,他是不会就此满足的。
效果也显而易见,当王小虎听到陈在说过去救人的时候,他的眼神里明显的流露出了一种敬意——唉,陈在心想,这少年也是该住在下水道里,他简直像是从古代穿越来的一样。在城市里,哪里还有他的立足之地呢?
“不过,”陈在说:“我们要尽快,完了还要赶到华夏广场,那是我们活下去的希望。小虎,你和这些丧尸打过吗?”
王小虎酷酷的点了点头,说:“没用,他们是不怕痛的。一不留神,还得给他们伤到。”
“那你被伤到过吗?”陈在有点紧张的问了一句。其实他担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王小虎被丧尸伤过的话,多半会感染病毒,但是,在王小虎看来,这却是一种关心。他有点腼腆,又有点骄傲的说:“凭他们?伤不了我!”
陈在松了一口气,说:“好,我们分头行动,我用枪吸引丧尸的注意力,你呢,用你的刀,一刀斩首,能做到吗?”
“能,”王小虎说:“可是,要杀死他们吗?”
陈在摇了摇头,说:“不是要杀死它们,事实上,他们早就已经死了。别说那么多了,就照我说的做,不然后患无穷。它们已经注意到我们了。”陈在说着,拔出了最后一支格洛克,连同枪身里的和剩余弹夹里的,9毫米手枪弹只有不到50发了,而11.2毫米的斯密斯维森手枪弹也只有不到20发了。豁出去吧,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对自己说,这肯定是值得的。
对于陈在来说,他必须要赌一赌。事实上陈在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心理,那就是不只是要给自己留后路,而且还要留一条更好的后路,如果不是在这种特殊的时间里,他是不会想到要收拢什么人的。对陈在而言,这也绝对算得上一种革命性的变化。
“那我呢?”看到陈在动作麻利的拔枪、检查子弹,又看到王小虎放下被褥,从黑色的刀鞘里抽出一把看起来黑漆麻乌,但是刃口凉气森森的刀来,不禁有些心潮澎湃,这种时候,她是不甘心做个看客的。
“你?”陈在看了没看她一眼,丢了一句:“警戒,别被丧尸扑到就行。”就握着枪迎着丧尸走了过去。
陈在当时其实并没有什么太特别的感觉,丧尸嘛,说真的这些天来他见得多了,也打得多了。他最初很怕丧尸的污血沾到他身上会让他感染病毒,但是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在自己身上发现那个徐医生的笔记本里记载的感染病毒的特征。陈在也并没有因此而特别的感到兴奋,哪怕是他具有免疫力又怎么样?被丧尸扑倒了,一样的会被生生吃掉。再遇到丧尸,只要数量不是很多,陈在对它们实际上谈不上有多害怕的。
陈在自己当时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不过,对于李莞尔来说,她突然觉得这个猥琐大叔的背影有几分特别的味道。那时候没有风,可是李莞尔眼里的陈在,就有种衣袂飘荡的感觉。她就有点傻呵呵的笑了起来,看着陈在的逼近了丧尸,枪声响起,在近距离内,陈在的爆头率还是很高的。而枪声也很快把剩下的丧尸都朝陈在的方向引了过来,这办公楼前前后后的丧尸,全部加起来也有近20只的样子吧。
陈在开了两枪之后,迅速的后退,利用停车场里停着的中巴车和丧尸绕圈子。丧尸行走的速度总的来说很慢,而且绝对不统一,步幅的大小和频率完全由它们距离陈在的远近来决定。陈在很熟练的将战线拉长,然后,先爆掉最前面的丧尸,又迅速的转移位置。处于节约子弹的考虑,陈在都要求自己要一枪命中。他也基本上都做到了,这几天来,他的手掌尤其是虎口那地方,都开始结起老茧来了。
在陈在采用分化诱敌,各个击破的策略一只一只的将丧尸杀掉的过程中,李莞尔还是起了一点作用的。虽然陈在没有教过她,但是她还是无师自通的用不停的跑动来帮助陈在牵扯了丧尸,不让它们聚集在一起。但是陈在不领这个情,他也不在乎李莞尔牵扯了几只丧尸,而更在意王小虎。他之所以冒险攻击巴士站里的丧尸,说到底,是为了见识王小虎的实力。那是他压的一个赌注,既然是赌注,就没有人希望会输。
跑了一圈下来,又穿戴着秋季的服装和装备,陈在很快满头大汗,汗珠挂满了他腮帮子上长了很长的胡茬,衣服虽然是深色的,不怎么看得出来,可是汗湿的地方很贴身,他虽然没什么肌肉,却也还算匀称。所以,当李莞尔跑了一圈回到陈在身边的时候,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说:“喔,大叔,你现在这个样子很性感哦。”
陈在很无语,想不到长到这把年纪了,竟然被这个小护士调戏了一把。不过他这时候可没功夫理会小护士,他的注意力除了放在那些随时可能要命的丧尸上,就全部都投在了那个少年的身上了。
王小虎,这个看上去和普通的拾荒者没有什么区别的少年,从一开始,就给陈在一种特别的气质。而他,也终于没有让陈在失望。当王小虎利用陈在引开丧尸的机会快速接近办公楼的时候,楼梯下面,还有房子后面又窜出了几只丧尸,它们的动作都很快,这也再次证明,在一定的范围内,看起来笨拙的丧尸绝对是非常厉害的捕食者。更可怕的是,除了这几只丧尸之外,还有一只被感染的狗。一只小小的京巴狗,但同样具有致命的威胁。
王小虎最开始似乎还是有些犹豫要不要把这些丧尸的头砍下来,他那把乌黑无光的刀一点声音都没有,就绞下了最前面一只丧尸的胳膊,于此同时,少年飞踹的脚也踢在了丧尸的腰肋部位。陈在急得有点想骂人,丫的你手都砍了,砍不砍头,有多大区别?难道说你还要跟他们讲江湖规矩不成?
那只小京巴丧尸犬很是阴险,它躲在丧尸的脚下,是突然窜出来的。虽然陈在的枪口一直对着那个方向,但是,当那只小京巴窜出来的时候,陈在的枪弹打中的只是它后面的那只丧尸,而且是毫无意义的肩部。而李莞尔在这时候尖叫了一声,回过神来以后,陈在回味着李莞尔的那声尖叫,觉得很有几分销魂。而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只小京巴已经被王小虎劈成了两半,很标准的劈斩,从头颅中间,将那只丧尸犬往后撕裂,没有等那两片狗尸落地,王小虎的黑刀又已经一个横拉,顺下了前面那只丧尸的脑袋。
“哇塞,”李莞尔惊叹的说:“像看武侠剧一样。”
末世之我是传奇 绝境迷失卷 026 希望很近,希望很远
收拾了办公楼周围的丧尸,陈在带着李莞尔和王小虎迅速从侧面的楼梯爬上二楼。一楼不用去看,门窗都是木结构的,有人的话早被丧尸撕烂了。二楼的铁楼梯很窄,而且还有一道钢条焊接成的栅栏门,有锁,但是从旁边的阳台上爬得过去。丧尸做不了这种具有技巧性的动作,因为它们的肢体都是僵硬的,活人可以。
陈在爬过栅栏门的时候,里面的门就已经开了,很显然,他们在外面做的一切,里面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有吃的吗?”当陈在迎面就听到这么一句话的时候,他真后悔自己多管闲事。好歹也是救命恩人吧,竟然连谢字都没有一个的?
从屋子里面走出来的是一个戴着眼镜,有点小瘦的男人,居于李莞尔对自己的认识,陈在觉得眼前这个人的年龄也不好判断,因为这家伙同样是满脸胡茬,身上臭烘烘的。陈在对后面的王小虎和李莞尔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要爬进来了,没意义。他只是问:“那些车的钥匙还在没有?”
那个男人点了点头,用干裂的嘴唇笑了一下,看来想对陈在说点什么,不过陈在没给他机会,说:“把车钥匙拿来,想活命的话,和我们一起走。我不能保证什么,但是,如果我们能到华夏广场的话,一切就了。”
“华夏广场?”男人推了推眼镜说:“我们的车没那个线路,往那边去的话,要和光达公司打起来的。”
陈在看了他一眼,除了对这个男人的敬业精神肃然起敬,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为了在王小虎面前表现自己的侠客精神,他只能耐着性子说:“大哥,现在是末世了。”要是这家伙还要问他末世是什么意思的话,陈在绝对会把他从走廊上扔下楼去。
还好,这个小眼镜难估计没事也常在网上泡着的,再说他被困在这里应该也有几天了,人在这种时候,思维能力不是迅速的提升,就是迅速的减退,他看来是前者,马上拿出钥匙把栅栏门打开,准备和陈在一起出去。突然他眼镜转了一下,试探性的问:“我有保险箱的钥匙和密码……”
陈在摆了摆手,很正气的说:“我从来不拿不义之财。”同时,心里在骂:“**,这种时候钱有个毛用啊,你没吃的,怎么不直接把钱塞进肚子里?”看得出来,王小虎对陈在这句话还是很感同身受的,连看他的目光都明亮了一些,不过,李莞尔就丢给了陈在一个鄙视的眼神。
小眼镜讪笑着点了点头,说:“小姓管,管朕,就是古代皇帝自称的那个朕。我是这里的会计,我以为自己不是饿死,就是被丧尸吃掉,老天有眼,我得救了。”
陈在心想,得救?谁他妈的知道什么时候才得救呢!只要对自己没有威胁,他并不介意多带一个人,说定到了关键的时候,还可以先把这人推给丧尸呢……陈在这么一想,很为自己心里冒出来的邪恶感震惊了一下。怎么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呢?这可不是偷窥小女生的那种邪恶,这是……也许这就是人的本性?
没有人知道陈在脸上晃过的神情表示什么,陈在也迅速的一甩头,问:“还有人吗?快走吧,丧尸已经开始往这边围过来了。”
管朕说:“就我一个,本来我是在等我女朋友的,可她一直没有来,我担心……”
陈在挥了挥手,说:“那就去找,我们都在找人。”
管朕使劲的点头说:“好,我跟定你了。我这还有两块德芙,我女朋友给我的,要不要?”
靠!陈在和李莞尔一起对管朕做了个鄙视的手势,一见到陈在的时候管朕就要吃的,要不是说带他一起走,这家伙还根本没有拿东西出来的意思呢。而且,他就问的陈在,明显的是为了讨好他。
管朕讨好的笑了笑,却没有什么把巧克力拿出来的诚意,只是拍了拍胸脯,说:“我在一和跆拳道馆可是个名角,开车也开得好,放心,路上交给我好了。”
没有人去在意管朕说的话是真是假,在这样的时候,你就算说你是神仙也没有人管,关键是你自己能不能活下去。外面的丧尸已经出现在巴士站的出入口,管朕拿着车钥匙走在前面,脚步有点踉跄。这大概也不是装的,即便他有些饼干巧克力一类的东西,这么撑几天也不行。但是他又没有主动把车钥匙交给陈在的意思,大概是担心陈在拿了钥匙,就会被他扔下吧。人与人之间本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产生信任感的,何况是在这样的时候呢?
陈在看着管朕,突然有种很沧桑的感觉,因为好像看到的从前的自己。过去的几天,真的好像几年,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那么长,而当他对管朕这种小伎俩了然于胸,又淡然置之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境界也许真是升华了。
管朕带着陈在他们上了停车场里车况最好的一辆车,这辆车不是巴士公司线路上跑营运的车,而是刚从车厂里接出来,老板们可能准备做其他用途的车。比起线路上的中巴车来说,当然要豪华得多。陈在这时候根本不在意舒适度的问题,他只担心管朕到底能不能把车顺利的开到华夏广场去。陈在知道,这个时候,只要自己表示要驾驶这辆车,不管管朕心里有什么小九九,肯定都不敢违背他的意思,也难伟人要说枪杆子里出政权,有枪的人也的确是老大。不过比较而言,陈在更愿意坐在一边休息一下。刚刚那一场战斗,消耗了不少的体力,这是迫切需要补回来的。
管朕很熟练的把车开出了巴士站,尽管他看上去有些虚弱了,但是驾驶技术果然还是不错的。他不像陈在那样,已经在堵车、丧尸游荡、障碍杂乱的路上跑过好多次,而且,中巴车还比较长,可是他还是能保证这辆车顺利的在路上运行着。当然,要绕一些路,但只要能按时到,绕路根本算不上什么问题。
陈在坐在管朕的后边,这是他坐中巴车的时候最喜欢坐的位置。城市里跑中巴车的司机可以说是最疯狂的,他们能拉着一车人在大街上玩漂移,这当然是抢生意抢出来的水平。陈在自问胆子比较小,坐在驾驶员的后座,理论上是最安全的。李莞尔坐在了陈在的身边,陈在这时候不想说话,没事总是在讲话的李莞尔这时候也比较乖巧,没有去招惹陈在。尽管她一开始就说陈在是个猥琐大叔,在她眼里,这个猥琐大叔很多时候都没有英雄气概,表现得也一点都不像超人,可他很真实,有一种真实的安全感。
至于王小虎,他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位置上,他似乎不善与人交往,也不喜欢与人交往,更不习惯坐在这样的车子里。如果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那脏黑的脸,犀利哥的经典战神套装,还有那卷散发着馊臭味的被褥,别人根本就不可能让他上车的吧?
行进中,陈在又习惯性的抓起了李莞尔的手看时间,12点48,他们在巴士站的战斗前前后后大概耽搁了半个小时。
其实陈在完全可以向李莞尔要这块表,虽然卡通了一点,可是这种时候,想必也不会有人笑他。而李莞尔也可以大方的把手表送给陈在,因为这块表本来也不值几个钱,更何况陈在还是她的救命恩人。可是,陈在没有要这块表,他更习惯抓起李莞尔的手腕来看时间。而李莞尔也没有把这块表送给陈在,她不知道如果陈在不需要抓住她的手看时间了,还会注意到她的存在吗?
李莞尔很认真的想,她并不是在意陈在注意不注意她,这只是一个生存问题,仅此而已。
看起来,这一次他们一路开到到华夏广场是没有什么问题了。街上也就是那种状况,以管朕的驾驶技术,基本上不用担心会被丧尸堵住。他们甚至已经听到了一片连续的,激烈的枪声。是从华夏广场那个方向传来的。估计是政府在那里建立的幸存者收容点引来了丧尸,也引发了战斗。
“再开快一点!”陈在突然对着管朕说了一句。他不知道华夏广场那里是个什么情况,但是,出现在他们前面的丧尸越来越多,枪声在消灭丧尸的同时,也把更多的丧尸引了过去。照这样的情形来看,不到两点半,丧尸就会把各个路口完全堵住,外面的人根本没有机会再进去。而里面的人,也只能从空中撤走,或者,被丧尸淹没。
陈在很担心,有那么多的空中力量来实施这个撤退计划吗?
枪声中偶尔还夹杂着炮声,可以想象,那边的战斗有多么的激烈。
“不行了!”管朕的声音里有一种绝望的颤音,他说:“前面的丧尸太多了,我们冲不过去,再往前,我们连后退的路都没有了。”
陈在站起来往前面看了看,就像管朕说的那样,他们前面的道路上挤满了丧尸,用这辆中巴车冲进去,就像一条小舢板挤进浓稠的浆糊里,很快就将动弹不了。那样的话,除非这辆中巴车变成传说中的汽车人,否则他们就只有被丧尸淹没。
弃车前进,那更没有希望。
管朕不敢把车停下来,看到左边的路口丧尸稍微少一些,一脚油门,车身一个漂移就甩了过去。
世界上最绝望的是什么?不是你看不到希望,而是你看到希望的时候,希望却只能和你擦肩而过。
前往华夏广场的路上挤满了丧尸,往前走是死路一条。那么,退回去呢?
末世之我是传奇 绝境迷失卷 027 生死同路
陈在不说话,李莞尔不说话,管朕不说话,王小虎更不说话。
因为连续的撞击丧尸,中巴车的车头已经严重的变形,玻璃也出现了裂痕。管朕虽然还保持着驾驶,但是,这辆车要么是熄火停止下来,要么就是完全失控,情况已经越来越糟。是下车跑路还是继续坐在车里等死,需要的不是一个决定,而是行动。
“停车!”
其实这个时候大家都绝望了,本来,华夏广场是他们最后的希望,可这个希望却那么的咫尺天涯。还能怎么样呢?如果到头来还是一死,用枪打碎自己的脑袋,比被丧尸啃得只剩一个骨架,或者变成丧尸,也许是更好的归宿。
但是,陈在很坚决的喊了一声停车。地面走不通,他们可以再尝试往地下走,就算地下也走不通,在此之前,他们不也就是这么活着的吗?
有希望要活,没希望也要活,这是不需要选择的事。
前后左右都是丧尸,距离有远有近,陈在抬枪打掉了一个近距离的丧尸,挥了挥手说:“跟我走,先找地方躲起来!”
其实也不用他招呼。在他们4个人里面,王小虎还是个孩子,虽然有一身功夫,但孩子就是孩子,更何况,在高楼大厦的面前,他本身就带有一种无法排解的陌生感和畏惧感,也许只有在下水道里或者空旷的车场里,他才能恢复一些自信。李莞尔则是一个女孩,一个没有多少力量,天性就需要人保护的女孩。至于管朕,身材瘦弱又饥饿虚弱,能把车一路开到这里来,已经属于小宇宙爆发了。在他们4个人里面,陈在毫无疑问就是处于领导地位的那个人。
更何况,管朕停车的这个地方,陈在非常的熟悉。因为,就在他们正前方的那栋大厦的第18楼,就有一个陈在非常熟悉的公司,叫做“非常广告”。
前面有很多丧尸,跑动中,陈在的格洛克少了很多准头,勉强的把离他们最近的,随时可能扑上来的丧尸敲掉之后,格洛克的子弹就全部用完了。陈在将没有子弹的格洛克插回身后的背包里,并没有拔出腋下的斯密斯维森来,而是拔出了始祖鸟店里搞到的那把40公分长的野外生存多功能刀。
当然,陈在并不敢冒险像王小虎那样去下丧尸的头,只有在丧尸逼近身边的时候,以敏捷的动作躲开,然后利用那个锋利的刀锋砍断丧尸的肢体,让其失去平衡倒地,然后就跑掉。管朕和李莞尔紧紧的跟在陈在和王小虎之间,一行人很快的冲进了大厦里。
大厦的自动门早就已经失效,只开着一条缝,可以勉强的并行两个人。这对他们来说是好事,因为就算有丧尸跟进来,也不会一下子涌进太多。而且,丧尸的行动没有秩序,几只丧尸往那里一挤,反而很容易将门口堵住。对他们而言,出路是下一步考虑的事情了。
冲进了大厦以后,陈在带着另外3个人很快就转到楼梯间里,关上了门。
停了下来,几乎每个人都在大口的喘着气。这时候对他们来说,最要命的感觉就是渴,天气还很热,大量的水份在搏命的奔跑中变成汗水蒸发掉。其次就是累,从下车以后跑进大厦里也不过就是两百米左右的距离,却累得好像跑了两千米一样。管朕累瘫在了地上,李莞尔背靠着墙壁说不出话来,陈在经过这几天来生死边缘的考验,情况比他们要好很多。而他们当中看起来最轻松的还是王小虎,他那卷被褥依旧背在背上,大滴大滴的汗珠从他年少鲜活的脸庞滑落下来,但是,他除了呼吸稍微有些急促之外,一点都没有疲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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