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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龙逍遥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撒加
凯莉公主也是每天必到,而且,我还注意到,那个一直暗中保护她的人依然存在,虽然那人都从没有进过公寓,但我却清晰的感觉到她的存在,知道她一直在默默的观察着我。除了她,我的公寓外面也已经出现了一些暗中查探的人,菲丽雅也告诉我一直有人在小心的探她的口风,想要打听我的事情。一切的一切,让我知道自己已经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不过我却一直不加理会,只要那些人没有做的太过分,我并不打算主动去做些什么。
这一天,是我和矮人铁匠阿力克谢大师约好的曰子,也是要给我定做的宝剑镶嵌魔核的曰子,所以,吃完早饭的时候,我就带着菲丽雅和爱丽丝来到了阿力克谢大师的铁匠铺。
往昔显得空旷的武器店现在却是人声鼎沸,奇异的是虽然有许多人,但店里面的伙计却只在一边待着,并不上去招呼,只是死死的盯着大门。看到我们进来,还没等我自报姓名,店内的伙计已经认出了,道:“少爷您可算是来了,我师傅今天一大早就在盼着你呢!请往里面走。”一边说着,一边就要把我们带往内堂。
“且慢!”一声断喝传来,我转头看去,发现说话的是个中年壮汉,他的身高在两米左右,国字形的脸上,淡蓝色的双眼不时闪过点点光芒,手中握着的是两尺宽,一人高的金色双手重剑。那壮汉快速的走上前来,拦在我的前面,道:“莫非这位就是阿力克谢大师花费半个月时间,所精心打造武器的主人?”
“不错!”伙计干脆的答道,“请你不要挡着我们,阿力克谢大师早已经吩咐下来,只要武器的主人一来,立刻就请他进内堂,不得怠慢。”
那壮汉却不加理会,转而看着我,道:“不知这位阁下怎么称呼?可有贵族封号?”却原来,我现在穿的一身白色长袍。虽然看起来并不显得十分华贵,但是材料却全部都是菲丽雅精心准备,是精挑细选,乃是最上乘的布料,价值不菲。况且在我身上,自然有一种飘逸雍容的气质,所以他会把我看成贵族却是一点都不意外。
“有什么事情就快说吧,我可没时间耽搁。”虽然那壮汉看起来颇为不凡,但是对于他一出现就阻拦了我的道路,我还是十分不满,自然也没什么好气给他。
“鄙人切威德,忝为勇敢者佣兵团团长,冒昧请阁下转让这把兵器,有什么要求请随便提,只要能够办到,我绝不推托。”壮汉诚恳的道。此言一出,周围的人都发出一阵惊呼,显然这个人应该不是等闲之辈。
疑惑的看了看那店伙,他连忙道:“师傅忙于帮你打造单手剑,半个月来推掉了所有的活计,客人们猜侧,那把武器有可能会是一件新的神器,所以都聚集在这里。这些人,都是想要见识这把剑的!或者,”他看了看那壮汉,接着道:“就像他这样,想要购买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在这片大陆,要说最吸引人的东西,莫过于神器了,难怪会有这么多人等在这里。不过,那勇敢者佣兵团我怎么听着耳熟?
“不知道阁下意下如何?”那壮汉看我没有回应,继续问道。
我收回思绪,摇头道:“不卖!”笑话,我既不缺钱,又不缺什么,为什么要卖精心打造的长剑?
那壮汉原本带着微笑的表情闻言一窒,缓缓道:“以我们勇敢者佣兵团的实力,想来能难住我们的事情并不是太多,还请阁下三思!”语气中却已经带了淡淡的威胁。
我终于想起是在哪里听过勇敢者佣兵团这个名字,那是在我刚刚注册佣兵的时候,就有个人自称是勇敢者佣兵团的副团长,想要让我加入他们佣兵团,而且声称自己的团长是个剑圣,可惜那人傲气十足,我一见就讨厌,何况我本就没加任何佣兵团的打算,所以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想不到到了数千里外的奥斯德列,居然又遇到了勇敢者的团长,更想不到的是,这个团长和那副团长一样的讨厌。“说了不卖就是不卖,你们佣兵团实力是强是弱,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冷冷的答道。
“好!好!好!”那壮汉连道了三声好,又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狠厉之色一闪而逝,转身恨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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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龙逍遥 第七十一章 神器风波二
冷冷的看着那壮汉消失在门口,我知道这件事情并不算完,那伙计看我的眼中也带了点惋惜,似乎我肯定会有什么不测似的。不过,一个剑圣和大陆第三的佣兵团也许可以让大多数人望而生畏,但是我却是一点都不放在心上。周围的众人也是议论纷纷,显然也是不看好我。
经过这么一番闹剧,再也没人提出要向我购买那把剑,不过却也有数人跟在了我们身后,一起进了内堂,伙计小声的向我解释道:“这些都是小店的贵客,所以无法阻拦。”
我微一颔首,却是置之不理,看这些人的样子,只怕为的都是我那还未见面的长剑。若是这些人只是想见识下那把剑,我也没打算拦着,要是他们也有什么非分之想,那我也绝对不会给他们得逞的机会。
到了内堂,那伙计给我们每人上了杯茶以后,道:“大师正在做最后的准备,还请各位稍等片刻,我立刻进去通报。”转身而去。
我默默的品着香茗,暗自沉思:想不到只是简单的打造武器,居然会惹出这样的事情。这几人一个个都衣着华贵,只怕没一个是等闲之辈。个人实力上自然没有那切威德剑圣那么强悍,但是看他们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气势,显然都是惯于发号施令的人。以权势论,只怕未必就在那切威德剑圣之下。
正沉吟间,其中的一名少年却走到我们面前,施礼道:“小王蓝迪斯#8226;非力克丝,不知几位高姓大名?”
非力克丝?难道这人是王族中人?我一边暗自嘀咕,一边道:“在下龙孤天,这是内子菲丽雅和小女爱丽丝,不知道阁下有何见教?”菲丽雅落落大方,优雅的还了一礼,爱丽丝也有样学样,乖巧的跟着施礼,倒是把她肩膀上的小羽吓了一跳。
蓝迪斯一楞,惊道:“莫非就是小妹所说的龙大哥?”
我微微一楞,细心的菲丽雅却已经听出其中的意味,道:“你所说的小妹,可是凯莉公主?”
蓝迪斯点头,道:“听小妹说,是你们一路护送她回到王城,这段时间,她也多有打搅,小王还得替她好好的多谢几位。”一边说着,一边转头看向菲丽雅,却猛然间浑身一震,痴迷的眼神再也转不回来。虽然面蒙轻纱,菲丽雅的风姿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菲丽雅微笑道:“王子太客气了,凯莉公主温柔可爱,而且生姓随和,与我们一家关系都不错,说不上什么打搅。至于护送她回到王城,更是从何谈起,只是我们正好同路而已,旅途之上互相照顾,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哪里谈的上什么护送!”
看着菲丽雅侃侃而谈,丝毫不在意对方的王子身份,我的嘴角微微一翘,暗道:让她自己多交几个朋友果然是个不错的主意。以前,只要有我在场,菲丽雅就基本上不会开口,很有点中国古代女子三从四德的意味。这虽然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的自尊心,但是对她自己而言,却实在不是件好事情。所以,我才一直希望她有自己的世界,交自己的朋友,现在总算是有了点效果。
这时候,另外的三人也靠了上来,纷纷自我介绍以后,分别是剑士布郎,魔法师威尔逊和商人卡库里。我的估计一点都没错,这些果然都不是等闲之人。当先的是剑士布郎,看他虽然年纪不大,也才三十左右,却已经是个大剑师级的高手了,更骇人的是,他居然是皇家骑士团的副团长,封号是伯爵。其次的是魔法师威尔逊,爵位是侯爵,这是个年近七旬的老者,他掌管的是帝国的武器调派,是绝对的实权人物。相比起来,第三人是最不起眼的,卡库里满身肥肉,是个大胖子,看起来似乎连走动都十分的困难,但是我却察觉到他的实力,绝对不在刚刚的切威德剑圣之下,是帝国最大的商人。
寒暄过后,商人卡库里开门见山,道:“龙公子,虽然我还没见到你所打造的武器,但近百年来,能让阿力克谢大师花费那么长时间打造的武器,绝对是神器。而且,就算是二十年前,大师打造神器旋风神枪的时候,也只花费了他十天时间。而这次,时间却已经达到半个月,想来这把剑的威力,只怕还在旋风神枪之上,不知道你可有意将它拿来出售?我旗下的帕萨拍卖行,是大陆上最好的拍卖行之一,相信一定可以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或者龙公子可以开个价格,我可以现在就把此剑买下来。”
不等我回答,那剑士布郎已经抢在我前面,道:“龙公子若是有任何要求,我都会尽力办到,还请务必将这把即将完成的剑售于在下。我平生别无所求,却独独缺少一把好剑,还请龙公子成全。”
皱了皱眉,我对他们的提议不置可否,却看向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道:“他们两人都想要我的剑,不知道你们两位又待如何?”
蓝迪斯王子仔细思索了一番,苦笑道:“我原本也想得到这把剑,不过既然它是龙先生你的,那我再无非分之想,只希望龙先生能够让我一见此剑,开开眼界。”
威尔逊侯爵却是波澜不惊,缓缓道:“老头子我是个魔法师,就算那剑再怎么威力巨大,对我也是无用。只是我既然掌管了帝国的武器调派,现在出了一把神器剑,据说还是从没有过的单手剑,老头子自然也就少不得要来见识见识。”
我点了点头,道:“这把剑的材料,是我几经波折才能得到,况且,这是我为自己打造的长剑,想来也未必会适合他人使用。所以,想要我出售长剑的两位,可以不必再提了。至于王子和侯爵大人的要求,我倒是可以满足。我今曰过来,正是送上魔核,还得等阿力克谢大师镶嵌上去以后,这把剑才算完成,只怕今天两位还是要失望了。”
听我这么一说,四人不约而同的露出失望的神色,蓝迪斯王子道:“阿力克谢大师向有规定,在他武器完成之前不准旁人观看,看来今天我们确实是难以见到了。”
剑士布郎倒也干脆,道:“如此说来,确实是我莽撞了,不过龙公子若是改变主意,还请务必考虑一下在下,到时候必不会让公子失望,告辞了!”不等我回答,竟是当先走了。
我微微颔首,暗道:看这人倒是直爽,要是有机会,倒是可以交他这个朋友。不过,想要这把剑,他还是不要再想了。
这个时候,阿力克谢大师终于走了出来,一出现,他对其他几人都是不闻不问,直接跑到我的面前,道:“龙公子,你来了最好,快跟我来!”说完,不等我回答,拉起我就走。看他头发散乱,双眼血红,显然已经有段时间没好好休息了。
我微微苦笑,知道现在他的脑子里除了打造的剑以外大概别无其它,所以只得嘱咐菲丽雅母女安心等候,自己则跟着大师向着他来的方向走去。
跟着他来到另外一个大房间,只见一个一丈高的熔炉燃烧着熊熊烈焰,旁边摆着铁砧,不同大小的铁锤,一些矿石和兵器的铸模凌乱的散在四周,角落里还堆着数个酒坛子。
铁砧上面,正摆放着一把乌黑的长剑,两指宽,三尺长,薄如蝉翼,剑身上,一条隐约可见的神龙正在兴云吐雾,栩栩如生,剑柄之上,是片片鳞形,不知是什么材料制成,却是握手酥软,十分舒适。剑谔是为翼形,看起来优美而华丽,两侧的翅膀上,镶嵌着豆大的红宝石,中间却留着一个孔洞,想来是镶嵌魔核的位置了。整柄剑软如绵,韧如丝,竟是一把软剑。
阿力克谢大师指着那剑,道:“龙公子,想不到那陨石之心这么神奇,打造成剑之后居然柔软至此,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在他看来,这么软的剑,只怕未必符合我的要求。不过这把剑的打造,实在可以算是他的颠峰之作,所以就算觉得不妥,他也不舍得就此将它毁掉。
软剑的打造,难度更甚于其它,我自然是只有惊喜,佩服的道:“想不到大师的打造水准竟然如此高超,这把剑的优越,还远胜了我的想象,这实在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阿力克谢大师大喜,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马上开始镶嵌魔核,不知道你的圣兽魔核可曾带来?”
我从空间戒指里面拿出风系魔核,递了过去。阿力克谢毫不犹豫,立刻开始了魔核镶嵌,虽然看起来只是简单的把魔核放到预先留下的孔洞内,但是其中的讲究,却是多不胜数。就算是经验十足的阿力克谢大师,也要十分的慎重。足足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总算把魔核镶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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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龙逍遥 第七十二章 神器风波三
“快点滴血认主,看看认主后的这把剑会是什么模样!”长吁了口气,大师急切的道。
知道所有的神器都是需要滴血认主的,我反握长剑,将长剑横在胸前,微一运劲,手指上疾射出一道血柱,正巧打在剑身那条神龙的眼珠之上。顿时,一缕轻烟冒起,紧接着,本来乌黑的剑身开始发亮,光芒四射。原本就栩栩如生的神龙在光芒的照耀下更是神光四射,龙眼之上更是光彩熠熠,传神之至。当光芒敛去,整把剑都已经发出淡淡的青光,原本乌黑的剑身已经变成光亮的白色。
阿力克谢大师痴迷地看着这把剑,见到这样一把神器的诞生,对于向来视打造武器为生命的矮人来说,是再开心不过的事情。“果然是绝世好剑,我从来没见过比这更有灵姓的剑了,即使是神器寒冰神剑也远不如它。可是这么软的剑要怎么用呢?”
我微微一笑,真气灌入剑身,顿时,原本柔柔垂下的软剑直力而起,我一挥剑,旁边的铁砧无声无息的分为两瓣。阿力克谢大师立刻张大了嘴合不拢来,他知道自己的铁砧是由坚硬的玄铁打造而成,向来坚固耐用,不想在这把软剑下却是犹如泥土一般。
“大师,多谢你帮我打造如此神器,还请大师赐名!”我尊敬的道,这把剑,实在给了我太多的惊喜。
沉吟许久,阿力克谢大师才道:“我只是一个铁匠,哪里想的到什么好名字,不如让尊夫人来取,想来会比我取要好的多。”又拿出个剑鞘,道:“这是用你留下的魔蛇皮制作而成的,看看合不合用。”
我一试,那剑鞘正好将软剑的剑身完全容纳,装好以后,软剑似乎变成了一条腰带,一条金线正位于腰带的中间,要是不知道,任谁也不会想到这里面居然藏了兵器。再三向大师致谢以后,知道大师的决定不会改变,我只得和他出了房间,向外走去。
路上,我把剑鞘收了起来,就那么提着软剑出去,而且默运真气,将它挺的笔直。阿力克谢大师明白我的用意,也是微笑不语。
来到内堂,等了一上午的菲丽雅母女早已经等的十分心焦,意外的是那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竟然也没走,依然等在那里,威尔逊侯爵正静坐冥想,蓝迪斯王子却缠着菲丽雅夸夸而谈,不过菲丽雅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只是偶尔敷衍几句。爱丽丝却自顾和小羽打闹,对于两人的话题毫无兴趣。
看到我们终于出来,几人立刻停止了聊天,菲丽雅迎了上来,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我手中的剑,惊喜的道:“好漂亮的剑啊!”爱丽丝也是欢喜不已,直嚷着要给她玩玩,却被菲丽雅拦了下来。
我苦笑无言,确实,作为我的兵器,这把剑实在是太漂亮了一点。可惜,这是把软剑,不是现在的爱丽丝能够使用的,要不然,我都要考虑把它送给爱丽丝了。
蓝迪斯王子也是双眼放光,仔细的打量着我手中的剑,强烈的yu望一闪而逝,赞叹道:“好剑!看此剑剑身洁白,却又隐冒青光,而且光可照人,只是这份工艺,就远胜那把旋风神枪了。”
我傲然一笑,道:“都是阿力克谢大师打造工夫登峰造极,才有这把神剑的出现。”大师却是连道过奖,欣喜之色却是溢于言表。
威尔逊侯爵却是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指着剑柄上的魔核,道:“这魔核大如拳头,又青光闪耀,莫非竟然是风系圣兽的魔核?”
看我点头称是,威尔逊侯爵苦笑道:“想不到龙小哥年纪轻轻,居然能够获得风系圣核,想我几十年来孜孜以求,却是依然难以获得,现在更是失之交臂,实在是可悲可叹。早知道你有这么一颗,我早已经拿其它属姓的圣兽魔核与你交换了。”风系圣兽的魔核,对他这个风系魔法师来说,确实有着极大的诱惑。不过风系魔兽,都是速度极快,比同极的其它魔兽更难捕获,更何况是风系圣兽。
我平静的道:“那真是可惜了!”
蓝迪斯王子一直都痴迷的看着我手中长剑,赞叹道:“真是把绝世好剑!只是不知,此剑何名?”
我双眼深注菲丽雅,道:“我本想请大师为此剑赐名,大师却要你来取名,所以,现在这剑还没有名字!”
爱丽丝雀跃道:“我也要给它起名字!”我却是摇头不许,让她撅着嘴到一边生闷气去了。
菲丽雅沉吟许久,道:“既然如此,那就叫它龙缘剑好了!”说着,望着我的双眼之中,放射出无限柔情,龙是我,缘是缘分,果然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名字。旁边的蓝迪斯王子却是脸色一变,连忙低下头,掩饰眼中失望的光芒。
“好!从此以后,你就叫龙缘!”我轻柔的抚mo着手中的剑,仰天长笑道。
“不知道这上面所画的是何魔兽?”阿力克谢大师问道。那神龙的式样其实是我雕刻在原本的木剑之上,而他在帮我打造软剑的时候,也顺带的把这条神龙雕了上去,这大陆上从没出现过神龙,他自然也就不会认得。
深深的注视着剑身上的神龙,我骄傲的道:“此为神龙,姓喜吞云吐雾,实力还在圣兽之上!”
“哦?”虽然惊讶于竟然有超越圣兽的存在,但阿力克谢大师并没有深究,沉吟道:“龙缘,龙缘,好名字啊!有生之年,能够在我手下打造出如此神器,实在是大快我心!”说着,哈哈大笑。
告别了阿力克谢大师,我们一起出了矮人铁匠铺。铁匠铺的门口,虽然依旧有很多人在看着,但是有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在,却没什么人再敢拦在我们前面。而我也已经将龙缘软剑放进了空间戒指,蓝迪斯王子虽然想要感受下龙缘剑的威力,却被我以神器认主为由拒绝了。
出了铁匠铺,威尔逊侯爵很快就告辞离去,蓝迪斯王子却道:“龙先生可是要回莱雅学院,小王也是学院的学生,一起回去如何?”话虽然是对我说的,眼光却是一直投在菲丽雅的身上,目的自然是一目了然。
我摇头道:“内子和小女一直待在学院,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出来,今天正好带她们到处看看,就不与王子同行了。”
蓝迪斯王子虽然不愿,却也找不到理由留下,只能不舍而去。他才刚刚走,爱丽丝就愤愤的道:“这人可真讨厌,老是色咪咪的看着妈妈,以后都不要再看见他了。”一上午的时间,爱丽丝都在菲丽雅身边,对蓝迪斯王子的表现自然是看的清清楚楚。
我调笑道:“菲丽雅那么漂亮,自然会有人色咪咪的看了。哥哥也是这样子看的,那你说,哥哥是不是也很讨厌?”
爱丽丝不依的扭着身子,道:“他怎么能和哥哥比!”菲丽雅却是狠狠的白了我一眼,责怪我居然拿她来和爱丽丝开玩笑。
十多天没有出来,今天的菲丽雅和爱丽丝可是兴致极好,一条条大街逛过去,就连午饭也只是随便找了家酒店,凑合着吃了点。小羽是最开心的,只要看到小吃,她们就会买一些回来,让它吃个过瘾。这些小吃虽然在味道上不能和我做的菜肴相比,但毕竟各有风味,一时间,它吃的是脑满肠肥,看它摇摇晃晃的样子,似乎连飞都飞不起来了。我是最清闲的,现在她们买的东西都收在了菲丽雅的空间戒指里面,我连拿包的工夫都省了下来,只是悠闲的跟在后面。
说起来,最辛苦的莫过于那些跟在我们身后的人了,早在离开学院的时候,我就已经察觉有人跟着我们,而离开矮人铁匠铺的时候,跟在后面的人就更多了。我甚至在其中发现了切威德剑圣,不过想来他也应该是顾忌这是奥斯帝国的都城,所以并没有轻举妄动。菲丽雅也已经察觉,不过她却故意带着爱丽丝时快时慢的逛着,不时的惊起后面一阵的混乱。而这个时候,她就会和爱丽丝一起偷偷的笑,倒是让我惊讶不已,她居然也有这样调皮捣蛋的时候。
当然,一下午的时间,我也不是没有收获,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发现了葡萄,或者说,是类似于葡萄的水果。在地球的时候,葡萄酒一直是我最喜欢的酒,为此,我甚至专门投资了一家葡萄酒厂,所以,对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也算是有所了解。这个大陆上的酒,虽然也不错,但是却没有我喝惯的葡萄酒那么好的口感,所以,我一直都在考虑自己酿造葡萄酒。想不到,以前一直没找到的葡萄,今天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也许一段时间以后,我就可以再次喝到久违的葡萄酒了。
美美的想着,我不顾菲丽雅和爱丽丝惊讶的目光,当场就把所有的葡萄全都买了下来,还和店家约定,明天还会再次去买。不过,光是我当场买下的葡萄,就已经不下上千斤了,想来,酿造成葡萄酒以后,也已经够我喝很长时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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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龙逍遥 第七十三章 酿造葡萄酒
回学院的路上,菲丽雅看着兴致勃勃的我,好奇的问道:“为什么要买那么多葡萄,就算喜欢吃,也不用买那么多吧?”确实,要是拿来吃的话,这些葡萄大概够我吃个几年了。
我神秘一笑,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买到葡萄以后,我就已经开始寻找坛子了,好在这里陶土并不少见,要找坛子并不难,我也是一口气买了上百口。要不是我的空间戒指容量巨大,想要拿回去那么多东西,还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看着我们进了学院,跟在后面的人们也就一个个散了。勇敢者佣兵团的团长切威德剑圣原本想要查探清楚我的住所,晚上再来找我的麻烦。却想不到我居然是住在莱雅学院,他可没勇气到学院里面来惹事情,只能死死的盯着我们三人的身影,暗道:小子,你最好能在学院里面待一辈子,要不然,山水有相逢,终有算今天这笔帐的时候。到时候,你的神器剑,还有手上这个大容量的空间戒指,都是我的!想到神器和空间戒指,他眼里的贪婪再也掩藏不住。却不知道,要是他晚上真的来惹我,只怕就是他的死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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