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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之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复之言
“我的要求并不多,就是这一路上能发现一二个就可以了,难道这个要求很过份吗?”
柳义一路上一边都是在呢喃着,一边还贼心不死地在寻找他心中的亮光。
但是现实可是残酷得很,这几天来,他至今还是没有什么新的发现。来“宝物”也不是遍地都是,随随便便在大街上或路边就能捡到。自己在朝阳堡找到的这些东西,应该已经是凭着天大的运气,可不能再贪心了。
正愣着神,东想西想的时候,孟三立两手各自抓着一个有两尺高、大腿一般粗的大竹筒走到火堆旁边,在边缘一插,烧起了竹筒饭。
这也是大津国南方的猎人和采药人等等进山之时生火做饭的一种习惯。由于南方气候的原因,竹子比较多,山上较为潮湿的地方就能生长,可以说到处都是。
在山上想要烧饭时,可把大一些的竹子砍下,从竹筒里面把竹节戳空,只留下最下面的一节,在里面按比例地放上米和水,就可以放在火里面烧了。由于竹筒里面有水以及竹子刚被砍下,还比较生涩的原因,到最后,里面的饭烧熟了,竹筒也不会被烧焦的。
等到里面的饭烧熟了以后,就可以拿出来,用刀一剖开竹筒,成团成块的饭都粘在竹子上,就可以吃了。
这样的做饭方法,不但可以让进山的人免去背锅带碗的麻烦。
而且烧出来的竹筒饭里会自然地浸进了竹子特有的清香,别具一格,十分可口。
“刷!……”陡然间,竹筒里面的水还没有烧开,火堆上空猛地刮起一阵风。





乾坤之行 第二十七章 :纷争
“砰”,从空中砸下一只五十多斤的麋鹿,在地上发出了巨大地响作。
“呼……”
麋鹿挟起狂风,将火堆吹得“噼噼啪啪”响起,火星四处飞溅。
眨眼间,金雕一个盘旋,扑腾几下,就站在柳义的身边。
“吱!吱!”地叫了几声,似乎是在向他邀功。
柳义从袋中拿出了一颗“增气丸”,向金雕的上方一抛……
“刷”地,金雕的利嘴一伸一缩,虚影闪动之间,已经把“增气丸”叼在嘴里。
金雕自打做了跟班以后,倒是出人意料的听话,但是也粘上了一些不好的习惯。
比如:一天没有吃柳义做的烤肉就不舒服;一天要吃一颗“增气丸”等等。
对于金雕喜欢吃“增气丸”这个事,柳义起初也很呐闷,但发现它吃了不但没事,反而气息越来越发地旺盛,也就不计较了。
反正现在“增气丸”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大的效果,如果金雕喜欢吃,对它又十分有用的话,那还不如给它享用。
“呵呵,怎么样,三立,这个小家伙还行吧?”
柳义了地上的麋鹿,有些得意地向孟三立问道。
金雕显然理解它要抓的这只猎物是给柳义两人吃的,在刚才下手的时候运用的手法是有些讲究的。
它只是把麋鹿的头抓破了,而在身体的其它部位并没有弄出伤口,流的血不会,如此,方能确保猎物肉质的鲜美。
当然,金雕并没有生而知之的天份,这些都是柳义教它的,不过在几次实习以后,它就娴熟地掌握了。
就连柳义也不得不感叹小家伙十足地灵性和学习能力。
“义哥,金雕可真是厉害,这么短的功夫就能按着你的要求把猎物拿回来了,而且还真如你所说的没有流什么过多的血。简直太神了。”
孟三立一脸地诧异,他在刚才就听到柳义这么说的:
已经很长的时间没有偿到鹿类猎物鲜嫩的美味了,今晚想让金雕代劳一下,去拿一只来让他们两人偿一偿。
同时,他还说,为了保持猎物特有的味道,让金雕在它抓的时候注意一下,不要流过多的血。
当初,孟三立听了,根本不相信,认为柳义是在拿他寻开心,开个玩笑而已。
没有想到,这一人一雕竟然办到了,当下不禁惊奇万分。
“这金雕那么有灵性,比狗还听话,还喜欢吃‘增气丸’,俺可是从来都未听说的,义哥,它到底是什么来由?”
孟三立好奇之余,不由向柳义又问起了它的来历。
“对于它过人的灵性,起初,我也是相当地纳闷,后来想了很长的时间,我猜它可能是一只妖兽。”
柳义沉吟片刻,向孟三立说道。
“啊!妖兽,那不是……”
孟三立显然也是听到了妖兽的种种传说,不禁目瞪口呆起来。
“按理说,妖兽灵性十足是不错,可是个个都是神通广大的,而且性情也是极为高傲和古怪。”
“即使是在小的时候也不会就轻易地做人类的跟班,我也想不明白这小家伙为什么会跟着我,兴许是当时在金钟山把它救下来的时候,它已经懂事了,跟我是为了报恩?”
“不过,金雕有可能是妖兽的事情你不能说出去,免得会给我带来麻烦。”
柳义正色地对孟三立说,虽然他知道黑大个平时的口风很紧,但是他还是认为有必要提醒一下。
孟三立自然是答应了下来,又说:
“如果这小家伙真是妖兽的话,那么一切就可以解释清楚了,不知道它以后长大了还会厉害到什么程度。”
“厉害到什么程度我也不知道,但是这小家伙难养得很,它吃‘增气丸’的样子就清楚了,以后说不定连金山都给它吃没有了。”
柳义有些无奈地说道,对于金雕饲养的方法。
目前他还是一头雾水,大感头痛,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了。
“哈哈!义哥,有这么厉害的一个跟班你还怕养不活它,大不了我们到时候带着它去和那些有钱人借,就象八角寨的那一次,咱们也搞一搞劫富济贫什么的。”
孟三立显然是对上一次在八角寨冒险中无意拾到箱子之类的行动还十分地怀念。
“三立,这些事情得等到我们以后有了强大实力再说,现在还不是讨论的时候,目下,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肚子已经饿了,你应该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啦。”
对于孟三立的想法,柳义不置可否,也不想讲得太多,就指了指那只麋鹿,打发他去干活。
黑大个没办法了,带着对柳义的些许羡慕,扛起了麋鹿嘀嘀咕咕地向旁边的那条小溪走去,忙活去了。
往火堆里面添了几把枯柴,柳义从黑大个背的大箩筐中依次掏出油、盐、酱、香料等东西。
准备等孟三立回来时就开始着手自己的烧烤大业。
正在这时,突的,柳义猛然发觉,在他的西边一百丈开外之处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汪!汪!汪!……”
几声急促地狗叫,似乎是有几条猎狗一边在狂吠,一边在追赶着什么东西。
“呜!……”
柳义刚站起身子,耳边猛地又传来一声震人心魄,仿佛是什么猛兽在爆发出愤怒地咆哮声。
金雕,“呼”地把头一仰,双眸瞬时放出了几道精光,神色瞬间凝固起来。
“快!在这边,快!”
“戳它的脖子!”
“刺它心窝!快!”
……
好像是两个人大声地叫喊以后,旋即又用武器跟那个猛兽进行了搏斗。
刹时,风声、狗吠声、咆哮声、人的呐喊声、打斗声数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
片刻,猛兽的咆哮声变成了嘶嚎,接着又传来几声凄厉地惨叫之后,渐渐地归于平静。
……
柳义急急忙忙地把已经烧得差不多的竹筒饭从火堆里拿出来,靠在旁边的石头上。
向金雕吹了一声哨子,抓起大枪,一人一禽向着事发的地方走了过去。
还没走到一半,那边更远之处又传来三、四个人的吆喝声,听起来明显和刚才搏斗的不是同一伙人。
接着,两伙人好像都在嚷嚷着坚持什么,旋即两帮人就吵了起来。
爬上小坡,一,眼前正有两拨人对阵,瞅着就要刀兵相见。
一边是两个青年人,手里都握着钢叉,叉上还留着血迹。
另一边也是年青人,不过有五个之多,有的拿刀,有的拿枪,有一个人手上还提着一个明显是被蛮力撕毁的巨大的铁夹子。
七个人都长得比较高大,神情也是十分地彪悍,相互之间时而指着对方,时而指着地下,正在面红耳赤,激烈地争吵着。
在他们脚下,躺着一只五、六尺高的黑熊,尚未气绝,还在有气无力的喘息着。
在它的喉咙和心口两处已被人用利器刺破,两个大窟窿正向外流出汩汩的鲜血。
显然这两下都是它的致命伤,从伤口上,下手的人用的是钢叉,非常有经验,手法也相当地狠辣。
柳义走上前去向他们一询问,原来:
持叉两人是两兄弟,大的叫伍凤,小的叫伍天,系此地山下一里余处一个叫枫树村的猎人。
他们今天早上上山打猎,黄昏返程时,两人的猎狗无意中发现一只黑熊,就一起追赶过来,追到这里的时候,兄弟俩就把它打死了。
另一边五人也是距离此处十里的莫家村猎人,手里提铁夹子的那个叫莫奇,样子是四个人的头。
原来,他们昨天在山上一密林处埋了个铁夹子,下午来寻找时发现,铁夹子在原地已被撕坏,上面还有新鲜的血迹。
这一下,他们就知道有一只野兽中了他们埋的夹子了,而且还受了伤。
他们想了想,根据从留在地上的血痕和被扯开的夹子以及一些毛发分析,那只野兽应该是一只黑熊,而且明显是刚刚中上夹子不久,脚上受的伤不轻,走得不会太远。
黑熊的熊胆、熊掌及皮毛可是要值很多银子,想到这里他们不由一阵狂喜,决定沿着它留下的血痕,追上去。
于是,五人就一边跟着黑熊也就一路追来,结果发现被伍凤兄弟抢先了。
他们两伙人争执的原因也正是这个铁夹子。
莫奇五人一方坚持说,没有他们埋在地下的铁夹子,黑熊就不会受伤,也就没有后来的两兄弟发现黑熊、又打死黑熊的结果了。
伍氏兄弟一方则认为,本来就是黑熊自己撞上,也是他们出的力,才把黑熊打死的,和铁夹子关系不大。
柳义眯眼一,伍家兄弟的武功修为大的是六级初阶,小的是五级中阶。
莫家村五人,两人是五级高阶,三人是五级初阶。
这真要是打起来,那可是势均力敌,难分胜负,最终的结局肯定是有几个要挂掉的。
这两帮人本来就是乡里邻村的,之前虽然不算太熟但也是属于相识的,原来也无甚仇怨。
但只是双方当初都不注意言词,发生了口角顶撞,随后才逾演逾烈,势成水火。
按南郡山区猎人的习惯,如果双方好好谈一谈,这个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乾坤之行 第二十八章 :夜宴
为了避免发生流血冲突,柳义旋即对双方力以劝阻,给两边的人降降温、消消火,先让他们将武器放下,接着又提出猎物分配的具体方案,让他们双方都要满意。
其方案是:一、伍家兄弟所冒风险最大,出力最多,所以黑熊身上最珍贵的熊胆和熊皮归他们所有。
二、没有铁夹子,黑熊的确不会如此轻易地能让伍家兄弟杀掉,价值其次的熊掌分给莫家村五人。
三、其余的骨肉、内脏等应为七人及出了力的两猎犬平分。
经柳义这么一劝,由于双方也并非不是通情达理之人,当下火气渐消,后来一听他所提出的方案也甚为在理,双方都欣然表示同意。
最后,为了感谢柳义帮助他们出面解决了纷争,莫家村的莫奇等五人不顾柳义极力地推辞和反对,硬是大大方方地塞给了他一只熊掌。
随之,他们一太阳已是下山,为了抓紧时间赶路,就迅速地收拾好地上应得的东西,心情舒畅、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这伍家兄弟的家离这很近,并没有急着要走的意思,两人就和柳义聊了起来。
原本两人的父母已是双亡,大的十八、九岁,小的才十五岁,家里也无其它人了。
两人本就靠一身武艺以打猎和采药为生,在山上宿露餐风是常有的事。
聊了一会,两人对柳义也甚觉投缘的,一了解了柳义这边的实情,就自告奋勇地要求要带着白天所收获的猎物到柳义两人的宿营之地搭起伙来,家也不回了。
当下,四人在熊熊燃烧的火堆旁边,兴高采烈地上演了以多种山珍野味烧烤为主角的野炊大戏。
伍家兄弟对柳义独到的佐料配制和烧烤手法赞不绝口。
一时兴起,从背包中拿出了一壶两斤左右,泡制了几年的虎骨酒给几人酌饮助兴。
天还没有黑,四人就准备喝了起来。
没曾想,这些黄黄的,稍有些粘稠的虎骨酒一倒出来,柳义竟隐隐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威压肃杀的气势。
刹时,“汪汪……”,伍家兄弟一直带在身边的两只正在旁边对麋鹿的骨头争抢得不亦乐乎的猎犬惊恐地发出低沉的声音。
随即如同见了鬼一般吓得丢下骨头,飞快地跑到两丈开外之处,一声不吱,怪异地沉默了起来。
柳义见到这种情景,不由惊诧一下。
虎为百兽之王,威风凛凛,百兽见了为之匍伏。
听说就是它的尿泌和粪便也是有一些威压效果的。
按那些老猎人们的说法,老虎的地盘观念相当的强,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每一只老虎都要占领一个比较宽广的活动范围。
为了防止其它野兽干扰,它们往往在自认为划定的地界上的某些重要的地方定时排放尿泌或者粪便。
这样,其它那些个不长眼的或不小心闯入的动物们,一闻到了这些,就会感受到老虎的赫赫凶威,当下也便掉头返顾,逃之夭夭。
据说,大津国里面从古至今都有一些不良的夜行贼人,就利用到了老虎的这个特性,拿着一小块老虎的骨头甚至是它的一块干燥的粪便放在身上。
每到晚上从事梁上君子的活计的时候,如果遇到某家主人养有狗,就事先把骨头或粪便往狗窝这边一丢。
那么,连狗这个平时对主人最忠诚的卫士,猛然间也会被老虎的赫赫余威吓得匍伏在自己的窝里面,缩成一团,一声不敢吭的。
虽然柳义还没有去试过,不过很多人都在说么说。
但是,即便如此,这两兄弟的虎骨酒能产生出这样的虎威效果,也是闻所未闻,简直是太夸张了!
柳义不禁低下头,瞅了瞅手上的竹杯,里面正装着三两左右伍氏兄弟两人的虎骨酒。
用手轻轻地把杯子转动一下,竹杯里面的那些琥珀色的粘稠状液体随着杯子的转动缓缓荡漾起来,刹那间向外散发出一股股的酒药芬芳和一股刺鼻的莫名香味。
要知道,烈酒对于各种动植物的躯体的溶解性和腐蚀性那可是极高的。
也正是如此,医学上才选择它们来浸泡各种难以分解出药性的药材。
而且,几年过去,这些用很少的一部分老虎骨头泡出来的酒,也仅仅是才倒出来这么的一些,就能产生出如此地动静,释放出这么惊人地气势。
竟然让平日里训练有素,在山上对许多的猛兽都敢穷追不舍的猎犬一闻到之后就马上仓促逃窜。
像他父亲在药店里面的浸泡出来的虎骨酒,那是绝对没有这种情形的。
把杯口放在嘴唇边,轻轻倒入,喝下了一小口。
蓦地,一股明显地热流从口腔开始向下蠕动,直过到喉咙,接着又一路往下,经胸部、胃部,缓缓停留之后,化为一股股热力,向全身扩散开来。
顿时,他丹田里面的那个神秘的银白气团轻轻一颤,转动的速度好像又加速了一些。
按柳义自己估算了一下,就刚才喝下这么一小口药酒所产生的药力,就已经接近了服下一粒“聚精丸”大约三分之一的效果!
绝对不是一般的虎骨酒!柳义心中惊诧之余,暗自下定了结论。
同时,他表面虽极是平静,其实也是一肚子的苦水,酸溜溜地胡思乱想起来:
这段时间以来到底是怎么了?自己净是遇上稀奇古怪的事情!
成天发了疯似的想寻找宝物,偏偏那么多天,费了那么多的心思,硬是就找不着。
可是一个穷乡僻壤的俩兄弟随随便便地就这么拿出来的药酒,竟然比一个王宫里面所收藏的珍贵丹药——“聚精丸”对人所产生的效果还要好!
这是什么事啊,难道他们是幸运女神的干儿子不成?
伍家兄弟也甚是觉得呐闷,自家两只猎犬的那负德行,在药酒面前的那番表现,他们可是再熟悉不过。
可是瞧瞧人家这雕鹰,全身金灿灿,神气十足的扮相不说,对药酒散发的虎威竟然无动于衷。
它那精光四射、满不在乎的两个眸子,根本没把那些黄汤当回事,尖尖的利嘴还一个劲地想伸向柳义的竹杯啄去,要不是柳义喝斥,似乎还真的想喝下这些酒。
当下又认真地观察起柳义两人,感觉这两人的年纪上虽然比他们轻,但是其修为和功力发出的气息明显要比自己强,不由对柳义又高了几分。
后来,伍凤到柳义两人对他们的药酒甚有兴致的样子,加上又喝多了一些虎骨浸泡出来的黄汤,便红着脸,趁着酒兴,主动地向他们打开了话闸子——
原来,伍家兄弟虎骨酒里面的虎骨还真的是非同寻常。
三年前夏季的某一天,伍凤像往常一样带着小伍天到飞龙山的外围打猎,那时候他们刚开始修练不久,修为还比较低,自然不敢到大山深处去找那些猛兽的麻烦。
只能在那里拾一些什么野兔、鹿子、獾子、野猫啊之类的弱小动物的来欺负,加上也采一些平常的药草来卖。
那天中午,为了追赶一只兔子,两兄弟竟然迷路了,一直到天黑了都走不出来,只好在山上住了一宿。
第二天早上,兄弟俩继续走,谁知竟是越走越远,一路上的猛兽也是越来越多。
这一下,兄弟俩知道已深入到飞龙山大山的腹地,但是想出来又找不路。
两人可不敢再打猎了,只吃些原先准备好的干粮,小心翼翼、胆战心惊地避开猛兽绕着走,也算他们的运气好,竟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地事情。
这样又走了一天,来到一个神秘的地方,一个从未听人提起过的地方。
只见一方圆上百里的大山突兀而起,耸入云宵,山上竟是累累梯田,田上还有些药草。
目力所能眺望之处,是大山与白云层接触的地方,似乎还有皑皑的白雪。
兄弟俩不敢上去,担心上面有什么能轻易要了他们小命的猛兽,到时再跑可就来不及了。
只是又觉得那个地方十分地新奇,于是便在山脚下无目的的瞎转悠起来。
转着转着,他们进而发现,药田都是用一块块的青石围彻着,只是年代太久,被风风雨雨磨损得十分严重,有些地方已经不出来了然。
偶尔在旁边还发现一些残垣断壁,明显有人以前住过,但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废弃了。
接着,又发现一个半里方圆的广场,也是用青石所彻成的,广场的尽头还连着一大山洞。
说到山洞,伍凤的眸子不禁一亮,随后隐约地似乎有些惊悸和后怕。
当想到那个场景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吞了一口口水,接着又端起竹杯,大大喝了一口药酒。
好象不这样做,他的心就不能定下来一般。
柳义听着伍凤讲到这里,心里也是蓦然一震,太巧了,又是废弃药田!来这飞龙山和金钟山一样,都是充满着令人恐惧和神秘色彩地地方。
伍凤接着说:见到山洞,兄弟俩进而有了一探究竟的**,但是当他们想让两只猎犬先去探路时,猎犬竟是很害怕的样子,缩成一团,大有打死也不会进去的势头。




乾坤之行 第二十九章 :神秘地
这一下他们也犹豫不决起来,担心里面真的有什么噬人的怪兽或妖兽。
最后,想了大半天,恐惧的念头还是被探索的好奇心战胜了。
山洞的走道很宽,可以并列地走两辆马车,四周均为石壁,显然是凿石而成。
走了近五十丈,瞬间,到了个大厅,两人惊奇地发现,大厅中央赫然挺立着一副动物的骸骨。
高大的骨架竟向四周弥漫着一股股惊心动魄的气势,让人的呼吸变得有些呆滞起来。
壮着胆拿着火把对照,仔细一打量,骸骨的骨架类似于虎形,但比一般的老虎要大上一倍左右。
上面的肉和筋因时日太久已全部腐烂,只剩下森森白骨,白骨中间还透出一些淡黄的光泽。
骨架上覆盖着一些皮毛,上面千孔百疮,就像是几块破布搁在上面一样,眼是毫无价值的了,但是那些毛发的颜色竟然是白色的。
白虎!两人刹间明白这副骸骨的非凡价值。
在惊喜之余,也感受到了洞里四周阴冷压抑的氛围,担心下一刻真的会发生什么意外,当下也不管那些零碎散落在地上的,七扯八拉地就把骨架里面当中最大一块的那块骨头给弄了出来。
两人按原路返回,又走了三天才找到了回来的路。
可奇怪的是,这一路走了那么多天,沿途不要说是猛兽,就是一个动物也没有被他们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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