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女王不在家
冬麦不想走,想留下。
谁知道江春耕和胡金凤都让她回去,她没法,只好进屋,临走前说:“娘,哥,你们可别因为这个吵吵,有话好好说。”
冬麦走了,江春耕绷着脸:“娘,那个沈烈穷着呢,他就是胡折腾,以前攒两个钱全都在娶孙红霞时折腾没了,现在他手里有什么?别看他弄那个树苗,能挣几个钱!我听说他家房子都是好些年的,有些地方都漏雨,这种人家,你怎么让妹嫁?再说他花心,他们村还有隔壁村,好几个喜欢他的。”
他早就打听清楚了,所有他妹身边的男人,他都打听了一清二楚。
胡金凤听得直叹气:“你啊你,至于吗,沈烈这么好一孩子,把冬麦托付给他,我放心,你嚷嚷这个有什么用,你能做得了冬麦的主吗?”
江春耕:“冬麦那里,我会和她谈,但是你这里,你首先就不能同意。”
胡金凤好笑:“你说啥话呢,冬麦愿意,我还能拦着不成?再说了,你不让冬麦嫁,那以后呢,以后怎么办?你能护着冬麦一时,能护得了冬麦一辈子?再说了,你知道别人怎么说吗,你知道你媳妇怎么想吗?”
这些话,只说得江春耕难受,憋得脸通红:“娘——”
胡金凤:“你回去好好想想,别在这里给我大呼小叫的。”
江春耕只好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还是不痛快。
他心里其实隐隐有感觉,妹妹喜欢沈烈,他早就感觉到了,他根本拦不住,但是就这样便宜沈烈那小子,真是不痛快。
他就这么回家去,回去进了家门,谢红妮正逗着满满玩,连看都没看江春耕一眼,江春耕进了灶房,把里面的锅碗洗了。
洗了后,谢红妮才问:“冬麦和那个沈烈?”
江春耕点头:“嗯。”
谢红妮:“那也不错,不过我琢磨着,冬麦结婚了,那她以后挣的钱,咱就没份了。”
这话听得江春耕刺耳:“你脑子里除了钱还有什么?冬麦容易吗?就这,你还要惦记冬麦的钱?”
谢红妮疑惑:“你生啥气,这都是之前说好的啊,冬麦的钱,有三成是咱们大家伙的!”
江春耕看着谢红妮那理所应当的样子,更加不痛快了,抱起满满:“走,满满,咱进屋睡去。”
谢红妮看他不理自己,哼了声;“这什么人哪!”
她以前并不这么和江春耕说话,但现在怀了身子,就没了忌惮。
冬麦回到自己所住的耳房后,依然竖着耳朵听动静,好在那边没什么大动静,听起来也没怎么吵,她才稍微放心。
想了想,其实哥哥这里也不用担心,大哥平时最疼自己的了,自己要嫁,他最后也说不上什么,只不过之前对沈烈不满,刚开始有些恼那是肯定的。
但大哥撒撒气,面子上过去了,也就没事了。
她回想这件事,回想沈烈对自己的种种,这八字还没一撇呢,他就要把他的钱拿出来给自己做买卖。
冬麦并不会用他的钱,但她可以感觉到,沈烈和别人不一样的,沈烈待人实诚,他是真心想和自己过日子。
离婚后,她其实对于自己再找一个并不抱什么希望了,包括陆靖安那里,回想下,其实从一开始自己就知道,可能性并不是太大。
但是现在好了,她遇到了沈烈,或者说,她重新认识了沈烈,她愿意接受沈烈了。
和沈烈在一起,好像什么都不怕了,甚至别人说到她脸上,也没什么好怕的,他会护着自己。
这让她心情愉快起来,觉得周围一切都是明亮的,连院子里母鸡咕咕咕的叫声都变得清脆悦耳。
她便出去,故作无事地喂鸡,喂鸡了,又拿出来之前割好的青草来喂兔子。
她的小兔子啊,如今更加肥大了,成了一只又懒又胖的兔子。
冬麦想起这只兔子是沈烈捉来的,捉了后送给自己,她忍不住将白胖胖的兔子抱出来,抱在怀里,甚至狠狠地亲了一口脑门。
兔子无辜地看着它,红眼睛很是茫然,完全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这时候,谢红妮领着满满进院子了,她看到冬麦,笑着说:“冬麦,你那买卖怎么样,今天做得还顺利吧?”
冬麦:“挺好的。”
说话间,满满松开谢红妮的手,过来冬麦这里,冬麦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她虽然不太记得自己大哥小时候了,但是她觉得,满满很像大哥,她很疼爱这个小侄子。
她笑着说:“满满,进屋找你奶奶要糖去,姑姑今天带来的喜糖,人家结婚的喜糖,陵城买的好糖,快去。”
满满听了,欢快地跑进屋子里去了。
谢红妮便站这里和冬麦说话,笑着问起她今天怎么样:“明天人家结婚,肯定得有剩下的什么肉啊菜的,一般这种都是回头给帮忙干活的分分,你看到了,也别舍不下面子,该拿就拿。”
冬麦听了,看了她大嫂一眼,淡淡地说:“嫂,你说啥呢,我可不算是帮忙的,我是人家花钱请的,既然是拿了人家钱,总不好随便要人家什么东西,人家给是情分,人家不给也没啥,我怎么好意思自己直接拿。”
谢红妮便有些讪讪的:“我也就随便说说,一般不都这样嘛。”
谢红妮又问起来沈烈:“你和那个沈烈,到底咋回事?看着能成吗?”
冬麦:“反正现在有这个意思,能不能成,也得看机缘,毕竟我是这情况,大嫂你也知道。”
谢红妮看着冬麦,她就有些纠结。
小姑子人还不错,她和小姑子相处得还算可以,但是自从那天听了那个传言后,她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觉得春耕对这个妹妹也太好了吧。
因为这个,她是盼着冬麦早点嫁人,免了这个祸害。
可是现在有了指望,事情到了眼跟前,她又开始犹豫了,如果冬麦嫁人,那以后她挣的钱,还能有娘家的份吗?
冬麦看着谢红妮在那里犯愁,多少猜到了自己大嫂的心思,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她如果真嫁给沈烈,不会寄住在娘家,到时候大哥大嫂好好过日子,她这个外嫁的闺女远香近臭,也就没事了。
至于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分兄嫂了,也就是私底下孝敬孝敬爹娘,三不五时买点好吃的。
第二天,鸡叫头一遍的时候,冬麦便爬起来了,稍微洗漱后,给自己衣服上戴了昨天拿回来的小红花,骑着车子就出门了。
出了东郭村那条小道,往大道上走的时候,看到一个骑车子的人影特眼熟,仔细一看,果然是沈烈。
这个时候,除了早起扛着锄头的农人,乡间小路上并没什么人,东边泛起一丝浅淡的光亮,沁润着半蓝不白的天。
沈烈也看到了她,扳了下车铃铛,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
冬麦抿唇笑了下,骑着车子近前:“你怎么在这里?”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48 章
第 48 章
第48章提亲
一路上紧赶慢赶, 到了路家村的时候,倒是也还好, 路家人已经去迎亲了, 院子里只有那些帮忙的,男的大多蹲在大门口抽烟,女的在屋子里忙着布置新房子, 分红花什么的, 冬麦径自过去了厨房,几个帮忙的厨子差不多到齐了, 便忙起来。
一切还算顺利, 等到中午, 新媳妇差不多被接到进家门, 也准备好了, 桌子摆开时候, 牛金柳过来一趟,她这个当嫂子的今天忙得不轻,为了这个, 后院的梳绒机都已经停了, 让梳绒机上的工人也都过来帮忙。
冬麦便给她介绍:“每桌是十五样菜, 其中猪身上出五样, 鸡鸭鱼各一样, 荤菜占了八样,剩下七道素菜, 是四热三凉, 到时候咱们这些菜, 摆盘也可以讲究下,我已经给端菜的说了这个怎么摆。”
冬麦大致比划了下:“嫂, 你看还有哪里不合适的,咱再调整调整。”
牛金柳哪里还有不满意的,她太满意了,笑得合不拢嘴:“挺好,挺好,比我以为的好多了,今天咱们来吃酒的客人,公社里的,还有陵城的朋友,那都是见过世面的,之前你哥说在村里办酒席,我还有点担心,怕跌份,现在看,咱比在陵城办看着更有洋气上档次,真比我想得好多了!”
看看这猪头肉,都是装木桶里慢慢蒸出来的,怪不得厨房从昨天忙到现在,每道菜那都是功夫啊!
冬麦看牛金柳满意,也就松了口气,她头一次办,又办得花样挺多,真是怕出什么幺蛾子,现在牛金柳满意,她就放心了。
这时候有人喊牛金柳,好像是哪里缺一个什么东西,牛金柳着急忙慌过去了,冬麦便指挥着大家,开始准备上菜了。
菜陆续上去,冬麦从厨房里往外看,看大家脸上的表情,看大家的反应,那样子应该是挺满意的,她听到有人赞叹,还有人问起来说这是啥菜,怎么见都没见过。
她听到有人夸说人家老路家娶媳妇,这饭菜就是和一般人家不一样。
冬麦更加舒了口气。
谁知这时候,牛金柳急匆匆地跑来了:“冬麦,现在赶紧做个面条来得及吧?有个陵城来的领导,平时和你哥走得还比较近,人家家里都吃面条,吃不了馒头,据说是以前挨斗,被饿得狠,吃馒头急差点噎死,这事你哥和我提过,我昨天还记得,打算和你说,结果太忙,竟然忘记了,你看看赶紧弄点啥吧!”
冬麦:“行,这个不难。”
想了想,她把之前煮烂的那些鱼,拆肉去骨,和入面中,又用鸡汤来揉,利索地擀成面,之后用小刀那么一划拉,成了细条,扔进了鸡汤蘑菇汤里滚,不过片刻功夫,这面条就热气腾腾地冒着香味了。
牛金柳心里正急,都没离开厨房,眼瞅着就做出这么一碗面,都看呆了。
心想,人家老本行是鱼汤面,果然名不虚传哪!
路家这一次婚宴上的菜,谁吃了都夸,别说是乡下的亲戚了,就是城里来的,都赞叹连连,据说里屋的贵宾席上,那都是金贵客人,是路奎军亲自陪着的。
当时人家吃着这菜就夸:“你这是从哪里请来的厨子,是从陵城专门挖过来的,哪家的啊?这菜真不错,你们看这红烧肉,肉的切法都是有讲究的,反正,而且没锋楞,现在没吃过的人,哪懂得这讲究,这可是老讲究!不说别的,就这肉的切法,一看就是行家!”
大家都笑了,说没看出来,你倒是挺讲究。
那人叫王元德,家里有点背景,见识也多,当下继续道:“你们不懂啊,真不懂,你看这肉,肯定不是用糖,用糖没这个味儿,人家估计是用秋油,一般人根本不懂这个,一般人也吃不出来这饭菜的好!”
他这一说,大家都稀罕起来,想想好像是不一样,都问路奎军:“到底是哪里的大师傅?”
路奎军就哈哈笑:“是我们乡下村里的,随便找的。”
王元德就惊了:“随便找的?村里人做饭这么好吃?”
路奎军更加笑了,便说起来这事来,说人家是祖传手艺,以前做鱼汤面的,现在帮着来料理酒席。
于是一桌子都赞叹,说人家这手艺真好,去陵城的话,肯定能火。
路奎军看看旁边的沈烈:“能不能去陵城,这个得问我小老弟了。”
于是大家都看向了沈烈。
沈烈笑了:“等她以后有机会,一定去,到时候还要仰仗各位给捧人场。”
一桌子人全都纳闷了:“为啥?这是沈烈家里的长辈还是啥?”
这话一出,路奎军哈哈笑,沈烈也笑。
大家被笑懵了,路奎军才解释:“今天给咱们做菜的是小姑娘,人家正和我兄弟谈着对象!”
啊?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一小姑娘这么厉害?”
路奎军:“那是当然了,所以我们乡下农村藏着能人。”
一时大家好一番惊叹,赞不绝口。
冬麦虽然不知道贵宾席那边的动静,不过猜着也知道大家都挺满意的,心里也喜欢,靠着这一次,她也可以多张罗一些给人家做席面的生意了,就算别家给钱不如路奎军家痛快,但做一次,也顶她好些天在外面风雨里摆小摊了。
到了酒席快散的时候,外面供应差不多了,她也就和厨房里的厨师帮工的一起随便吃了点,吃完后,亲戚也快走光了,大家在那里收拾残羹冷炙,归拢剩下的食材。
冬麦让人分门别类,能存放的,怕坏的,都分开放。
收拾完后,天也晃黑了,路奎军牛金柳便请大家伙一起吃个晚饭,庆祝一下,也算是感谢大家的帮忙。
吃过饭,牛金柳把冬麦叫过去,塞给冬麦一个红包:“妹子,这次咱的酒席,我特满意,老路也特别满意,你都不知道那些城里来的客人他们怎么夸你,他们还以为你是陵城哪家饭店的大厨子呢。这是嫂给你准备的谢礼”
冬麦拿过来红包,本要打开,却被牛金柳按住了手:“多少你不要介意,收着就是了,别嫌弃,也别推脱,今天咱家办喜事,咱不兴推脱那一套。”
冬麦:“那谢谢嫂了,这一次能过来帮着做宴席我也挺高兴,以前没做过,这次做好了,我以后接别的生意也有信心了。”
牛金柳:“这个你不用愁,就怕你累着,不然老路那里知道有啥生意,都介绍给你。”
冬麦笑着猛点头,脆声道:“好啊!”
牛金柳又塞了冬麦一大兜子食材,排骨牛肉什么的,冬麦谢过,倒是也没推辞,准备回家。
离开的时候,她本来还想等等沈烈,不过看样子,沈烈好像在忙别的,据说是这次来的有一个工商部门的,在和人家聊天,一时抽不开身。
冬麦便想起沈烈说的,关于以后羊绒的政策问题,她想,多和人家了解了解总是好的。
当下也就不等他了,收拾自己的东西,将肉绑在自行车后座上。
早晨过来后,她把那捧二月兰随手找了一个盆用水泡着了,现在看还挺新鲜,她便拿出来,重新夹在车把上,之后骑着车子回去。
快进村的时候,赶巧她遇上了孙红霞。
孙红霞将她拦下来:“冬麦,我知道你心里对我不满,可我有正事和你说。”
冬麦:“啥?”
孙红霞:“你是不是和沈烈搞对象了?”
冬麦:“是又怎么样?”
孙红霞盯着她车把上的二月兰,猜到怎么回事,眼里就有些失落,不过还是笑着说:“真没想到啊,当时你还劝我和沈烈别离婚,我还说你愿意你去嫁,没想到你真要嫁,该不会那个时候就看上了吧?”
如果是以前,冬麦也许会被激怒,会觉得这人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过现在,她平静多了。
她笑望着孙红霞:“那我还怀疑,你是不是早就看上了林荣棠,一见钟情,所以才非要和沈烈离婚,你说是不是?”
孙红霞便拉下了脸:“你别胡说。”
冬麦:“我就随便说说,你干嘛当真?”
孙红霞无奈地看着冬麦:“冬麦,我今天拦住你,其实是想和你说几句知心话,你听也好,不听也好,我是真心的。”
冬麦:“你说。”
孙红霞再次看了一眼那束二月兰:“沈烈这个人,表面上看还挺正经的,其实不是什么正经人,而且他瞎折腾,以后日子肯定过不好,我建议你还是再考虑考虑。”
沈烈以后会倒霉,会穷,孙红霞以前觉得,冬麦和沈烈凑一起也挺好。
可是昨天看到沈烈和冬麦一起骑着自行车,她便怎么看怎么别扭,别扭死了。
今天看到冬麦车把前的二月兰,她凭直觉,想着估计是沈烈送的。
想到那么一个自己曾经努力讨好过的男人竟然这么讨好冬麦,她便难受得要死,心里泛酸,她发现自己虽然不想嫁给沈烈,但是又看不得沈烈娶别人,毕竟那个时候,她是真心喜欢过沈烈啊!
冬麦看向孙红霞:“红霞,以前我劝你不要离婚,其实我也是被迫无奈才去劝的,我根本不知道沈烈有什么好的,甚至也不觉得他好看。”
孙红霞:“他确实没什么好的。”
冬麦:“可是我现在慢慢和他接触下来,越来越觉得他的好,我不觉得他不是正经人,也不觉得他瞎折腾,至于以后日子过好过不好,那是我和他一起努力出来的,而不是他自己就能决定日子过好过不好。”
“就算过不好,那我自己也有问题,所以我能接受。”
孙红霞一怔,这是啥意思,冬麦这是对沈烈死心塌地?
冬麦:“所以你不用劝我,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你既然劝我,那我也好心劝你一句,林荣棠家看着光鲜,但是嫁进去,日子未必就能过舒心,我也劝你好好考虑一下再说。”
孙红霞一愣:“你这人咋这么倔呢!说不通!”
冬麦一笑:“所以你别劝我,我也不劝你,你有你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
这话过后,两个人骑着自行车,一个往西,一个往东。
冬麦想,她确实挺佩服孙红霞的,但也确实永远无法和孙红霞成为朋友。
她们都希望能有钱,能过富足的生活,都尽力地朝着美好的方向努力,但却永远走不到一条路上。
回到家里后,胡金凤正在门口拿着簸箕颠豆子,陈年的豆子,放置时间长了里面有些小米虫了,她一边颠着一边和邻居说话。
看到冬麦来了,便放下来:“冬麦,今天咋样?”
旁边的邻居也翘头,笑眯眯地看着冬麦车把前的那束花:“冬麦又挣钱了啊!”
胡金凤随口笑了:“挣啥钱,就是辛苦捞一点,她一个闺女,能有啥钱!”
说话间,和冬麦进屋了;“瞧你,累得不轻吧!”
冬麦将二月兰取出来,找了一个废弃的玻璃酒瓶,灌上水,插进去了,又把那些东西给胡金凤看。
胡金凤咂舌:“这都是好牛肉,人家可真大方!”
冬麦笑着说:“今天是挺累,不过客人都满意,以后凭着这个,估计也能拉到别的生意。”
说着从衣服兜里掏出来红包:“人家给我一个红包。”
红包沉甸甸的,她感觉有点多,打开后,竟然都是十元一张的大团结,讨吉利,人家都是发崭新的钱,冬麦数了数,有二十张。
她便觉得有些烫手了,人家直接给二百块,这有点太多了,比最初说的翻倍了。
胡金凤也看到了,喜出望外:“竟然给了二百!”
冬麦:“是,有点多,当时说好的一百块,没想到竟然多给这么多,人家待人真好,也是照顾我的意思呢。娘,你说这怎么办?”
胡金凤:“这是人家包的红包,也有讨喜的意思,你还回去,反而不吉利,先收着吧,记住人家这个情分,以后有机会还回去。”
冬麦想想也是:“好,那先这么着吧。”
胡金凤;“多出来的一百块,你自己留着吧,本来说好的一百块,人家多给你一百,那是情分,也是你辛苦赚来的,以后还得还人家人情呢,这人情债是你自己身上的,别人没法帮你还,所以这多出来的一百,你自己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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