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太子残暴妃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幽明盘古
玉蝶性子柔和婉约,又不会摆小姐架子,所以从不管束小彤。久而久之,小彤一介婢子在院里过的日子竟比平常管家小姐都要舒坦。从而也养成了她心高气傲、得理不饶人的张扬性子。
“这……”玉蝶垂首,清眸中目光闪烁,有些犹豫。她确实很喜欢这株双姝牡丹——
见她犹豫,小彤得意的勾起嘴角,怂恿蛊惑道,“小姐,这株牡丹你可是精心养了三年,就这么扔了你真舍得?再说,一盆花而已,王妃这么疼你,肯定会答应的。”这株花怎么也得留下,给那个傻公主一个下马威。好让她明白她们不是好惹的,如果识趣的话,以后回王府就乖乖待在屋里别出来碍眼,如果不识相,就别怪她耍手段弄死她!
“那、好吧。”玉蝶几番犹豫,最后终于同意了。
小彤跟着玉蝶又出了院子,按着原路往回走,走在路上正好遇到两个侍卫抬着一床破草席神色慌张的从她们面前走过。
“站住!”小彤扬声喊住两人,“你们抬的是什么东西?”
两个侍卫见是玉蝶,连忙恭声唤道,“小姐。”
玉蝶望了望他们,“你们这是……”
刚开口,小彤抢先道,“小姐,看他们神色慌张,脚步匆忙,肯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指不定是偷了府中宝贝出去买……”话到此处,小彤一脸恍然大悟,高声惊呼,“今日府中失窃,莫不是你们两人做的?”
“我看,这席子里面肯定是府中失窃的宝贝。”说罢,便趁两人没反应过来之际,将破席猛然掀开——
“啊啊啊——”惊恐的尖叫声蓦然响起。当看到破席下的东西,小彤吓得浑身发抖,尖叫声都在发颤。
草席下赫然躺着一具男子尸体。男子胸前的衣襟被血染成深黑,脖子上有道狰狞恐怖的伤口,伤口很大,如果再用点力,脑袋怕是就掉了。伤口占据了半个脖子,像野兽张大的嘴,里面恍若深渊般漆黑如墨,且血肉模糊,隐隐可见森森白骨!
这惨死的男子可不就是不长眼的福满。
玉蝶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给吓得花容失色,紧紧的捂住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两个侍卫回过神来,赶忙拾起被掀开的草席将死尸盖上。慌忙的向玉蝶行了礼,也不待她回话就抬着死尸匆匆离开。
这是玉蝶第一次见死人,且死状如此可怖,以至于久久不能从惊恐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原本恍若朝霞般娇艳的脸庞此时苍白如鬼,扶风若柳的娇弱身子更是摇摇欲坠。小彤小时候过得穷苦,曾还半夜跑去乱葬岗偷过死人的东西,胆子自然比玉蝶这个闺家小姐大,很快就将心里那份惊恐给压下。扶着玉蝶到一旁的温玉亭休息,然后招来路过的女婢让她去沏壶茶来,给玉蝶倒了杯热茶,“小姐,喝杯热茶,压压惊。”
玉蝶双目无神,颤抖着手接过茶杯,慌忙喝了一口。温热的茶水顺流而下,化着一股暖流,流入脾脏四肢,让冰冷的手脚恢复了几分暖意。玉蝶定了定神,果真好了许多,可还是心有余悸,拉着小彤的手不放,“那、那人身上好多、好多血,怎么怎么……”
小彤安抚道,“小姐,没事,死人而已。”只是死得比常人惨些,“我们还是快些去前院找王妃吧,要是再不去,院子里的那些花儿可就真没了。”到此刻她都还不忘‘正事’。这婢子是真打算将呈以墨给死压下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玉蝶经过刚才的事,已经没了心情,她常年呆在深闺,学的三从四德,学的是悲天悯人,学得的大度容让……心善的她学不来小彤这种对人命的轻贱和无视。人活着才有希望,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玉蝶神情悲悯,心绪低沉,恹恹的摆手,“你去吧,我在这儿坐会儿。”
小彤撇撇嘴,对玉蝶软糯的性子有些失望,但也由此更加坚定了她的想法。这般软弱,以后那个什么公主回来了,肯定会被欺负。所以得趁早给对方一个下马威,让她以后见了她们都像老鼠见了猫,躲着走!
“那好,小姐,你就在这儿歇会儿,我去跟王妃说一声就回来。”小彤又给玉蝶添了杯热茶,便匆匆去了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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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 第四十三章 留着泄愤
腹黑太子残暴妃,第四十三章留着泄愤
玉蝶进院子,正好就遇到景阳出来,立即收起在其他人面前的张扬高傲,低顺乖巧的行礼道,“奴婢见过王妃。爱残颚疈”
景阳被呈袭哭得头疼,屋里的三个人就一味的抱头痛哭,她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不过看他们有空闲哭得这么起劲,想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所以景阳也不急着问。她被哭声给弄烦了,就打算出来走走,让耳根子清静清静。
“你有何事?”见身前穿得有些艳丽的丫头,景阳不着痕迹的蹙眉。
小彤见她眉宇间有些不悦,就愈发的小心翼翼,思绪一转,‘噌’的跪在地上,磕头哭求道,“王妃,您最疼小姐了,求您为小姐说句话吧。”
一听事关玉蝶,景阳的眉头更加拢紧几分,沉声道,“怎么回事?”
“老管家说,有位客人在路过竹园时见着院子里的花儿心生不喜,便要将小姐的双姝牡丹给扔到偏院。您也知道,小姐性子温和宁静不愿与人起争……”小彤也是个有头脑有心计的人,将呈以墨说成‘客人’既避免了许多事情又让事件变得合情合理。
“本宫记得双姝牡丹是玉蝶最喜欢的花,而且本宫也看着好看,既然玉蝶要留着就留着吧。”景阳毫不在意的摆摆手,话语中也透出对老管家的处事的态度不满,“这点小事也值得搬到本宫面前来。还有那个呈立也是,到底是一个客人重要是自家小姐重要?真是糊涂!”
小彤感激涕零,“谢谢王妃,谢谢王妃。我这就去吩咐他们把花留下,小姐要是知道了,肯定很高兴。”
这时,两个端水为呈袭三人净面的侍女出来了,景阳心里想着事,便对云姑姑、月萍和小彤三人道,“你们都回去吧。”
“是。”
小彤谨慎的跟在云姑姑身后,相比于身份尊贵的王妃她更怕眼前这位不苟言笑的云姑姑。她那双眼睛就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你无所遁形,凡事到了她面前,好像就是透明的,根本就不会让你有耍小聪明的机会。
云姑姑走了两步,突然顿住脚,转身望着小彤,沉默不语。
小彤被她盯得毛骨悚然,缩了缩身子,低低开口,“云姑姑……”
云谥沉声开口,“你身上的衣服是怎么回事?”
小彤的脸色变了变,她身上这件衣服是小姐的,因为颜色有些艳丽,小姐不喜,一直没穿。今日因为要去小叶寺进香,她便央求小姐给她。她一心想着穿得漂亮去偶遇良人,最好能遇到有钱公子,好为她赎身,娶她回去做少奶奶。却忘了她本一介婢子,不该穿得如此艳丽,何况还是进庙上香。
小彤后知后觉,知道自己做的不妥,更是胆怯,将绣艳红牡丹的双袖往身后隐了隐,怯声回道,“是、是小姐赏赐给奴婢的。”
云谥若有所思的看她一眼,并未在这件事上说什么,反而开口问起了另一件事,“你先前口中的‘客人’是何人?”云谥深知呈立的性子,呈立处事圆滑且容易心软,他对玉蝶极好,当亲孙女看待,如果不是重要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为了一盆花让玉蝶心不痛快。
小彤本能的隐瞒,“奴婢也不清……”
“我劝你最好想清楚了再开口!”月萍抢先一步开口,阴沉的口气含煞带戾。
小彤脸色瞬白,紧咬着下唇不语。如果说了,以云姑姑的聪慧,自然就会明白这其中是她在搞鬼,如果不说,以云姑姑的手段……
犹豫再三,小彤最后还是选择了说实话,“是、是平安公主。”
此话一出,就连云谥和月萍的脸色也跟着白了。
一时间,幽径小路寂静无声。
空气中无形的压力蔓延,小彤垂首,隐在身后的双手紧紧交握在一起,害怕的等着云姑姑的惩罚。可等了半响,都不见对方有所反应,蓦然抬眸,便对上一双深邃且意味深长的眸子。眸子里含着太多东西,她读不懂,只觉得被这双眸子盯着浑身不舒服,那感觉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云谥确实是在看死人,真是活腻歪了,敢去招惹那位煞神!
云谥有看了她两眼,最后只说了句好自为之便带着月萍走了。
劫后余生的小彤可蹦跶得欢快了,心里的第一个想法竟是:果然是个不受宠,就连府里的下人都不待见。
亲生的又能怎么样,这些年一直都是她家小姐守在王爷王妃身边尽孝道履职责,几年相处的感情怎么也压得住亲缘的羁绊!
月萍走在云姑姑身侧,低声开口,“姑姑,那婢子留吗?”
十年前,干女儿五马分尸的惨景又涌上月萍心头。这件事给月萍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这也使得她成为最不愿见到呈以墨发怒的一个人,潜意识的想要铲除一切会惹得呈以墨暴怒的事件。
云姑姑抬了抬手,“不用。”眼底划过一道莫名的幽光,“小公主成年以后回府,总会有不长眼的要触怒她,那时肯定会脱离我们的控制,与其这样,不如留个不长眼的给她解气泄愤。”
月萍却不认同,怕到时殃及无辜,正欲再说,却不料云姑姑抢先道,“你去把暗一叫来。”
月萍语气微顿,“……是。”
云谥推开房门,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腰身,好些年都不曾走过远路,没想今天去进一次香,就弄得全身酸痛,看来真是老了。
云谥刚喝了一杯茶,月萍就带着暗一到了,暗一神色焦急,脚步也比月萍匆忙,甚至都不顾规矩,直接走到云谥身边,低首耳语道,“姑姑,今天平安公主回府提走了一千万两的现银。”
“什么?!”云谥大惊。
对于府中的财务,云谥一直就派人暗中看着。刚陪景阳公主嫁到王府的时候,云谥第一个暗中监视的就是王府的钱财流向。如果一个人心存异心,肯就会招兵买马,不管是招兵还是买马,都缺不了钱。幸好府里钱财的来龙去脉都一清二楚,没有一点不妥之处,所以云谥才敢在乾闽帝面前拍着胸脯保证,呈袭绝无二心。可如今……
云谥一脸凝重的站起身,一千万两的现银!那么多的银子,她到底要拿来干什么?!
一千万两一千万两……云谥脸色蓦地阴沉,对着虚空打了个手势。
一个黑影凭空出现,云谥对着黑影吩咐道,“别惊动了小公主,暗中监视着,看她到底想要干什么。”
黑影点点头,身形微闪,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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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 第四十四章 气得吐血啊!
腹黑太子残暴妃,第四十四章气得吐血啊!
话说,当以墨把从王府搜刮来的财物全部交到青龙手里的时候,青龙狠狠吃了一惊。爱残颚疈
青龙吃惊的不是王府财宝太多,而是惊讶王爷竟然会让主子从府里拿走这么多宝物。先不说一千万两现银,就说那堆金银财宝,可都是王爷来之不易的收藏品。听说王爷宝贝得很,有事没事就拿出去炫耀炫耀。
“哎呀~主子,没想到您把这对铜狮子也给带来了。”张月鹿兴奋的声音传来。只见他一手提着一个比他大了好几倍的铜狮子跑得飞快,两个加起来有几千斤的重物到他手上就恍若两个包子馒头,轻若无物。可见功力多么不俗。
闻言,朱雀觉得自己脑门儿上挂着一串黑线,望着一堆金银财宝里不起眼的镶金夜壶,嘴角忍不住的抽搐:铜狮子算什么,就连王爷的宝贝夜壶都给抢来了!
咳咳~现在的呈以墨可是穷疯了,把朱雀青龙座下的闲人全都赶出去做工挣钱,临走时,还给他们下了死令:月底要是赚不到十万两银子交上来,就等着跪搓衣板儿吧!
以墨把玩着手上的荷花小碗,小碗莹白如玉,碗壁盈薄,在光阳下海泛着莹润的月白盈光,壁上画着朵朵荷花,荷花形态各异,有点含苞待放,有的盛怒绽放,也有的瓣瓣凋零,底部展开着片片翠绿荷叶。
小碗做工精致,就连上面的画也出自大家之手,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东西。
以墨将小碗递给青龙,“能卖多少钱?”
青龙摇摇头,“看不清楚,属下对这些东西不熟悉,可大概能看出是絮语国最出名的官窑所处,上面的画风看起来像絮语书画大家刘深的风格,就冲着这两个名头,应该值不少钱。”
以墨点点头,“值钱就好。”这可是从父王的床底下挖出来的。要是不值钱,还得偷偷给他还回去。
朱雀的嘴角又是抽抽,这可是王爷藏了十几年的心肝儿宝贝!
朱雀心里那个忧心啊,担心自个儿主子会被气疯的王爷给掐死:你这个不孝女!
以墨环视着满屋子的宝贝,心想:这些应该能换几千匹宝马了吧。难得的露出个笑脸,满意的点点头。
这时,只听张月鹿那个大嗓门又喊,“哎呀,主子,这只八哥是哪里来的啊?还会说话呢……”
只见他一手提着花瓶,一手提着个鸟笼子,笼子里的小八哥显然很兴奋,不停的上下乱窜,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主子,主子——说话,说话——”
“哎哟~这小东西还听聪明的,一听就会。”
张月鹿放下花瓶,欢乐的逗弄着八哥,“叫大爷,快叫大爷。”
八哥摇头晃脑,张嘴就来,“去你大爷,去你大爷——”
气得张月鹿扬手就将笼子给扔出。
还好朱雀眼疾手快,袖中一条白绫如灵蛇般的蜿蜒而出,卷起笼子一扯,八哥就回到朱雀手中。
朱雀瞪了张月鹿一眼,“还不快去搬东西,要是觉得空闲的话,搬完了就跟毕月乌他们一起挣钱去,别总赖在家里只吃不做。当白米饭不要钱啊,吃起来比猪都能吃……”
张月鹿悻悻的摸摸鼻子,转身出了屋,远远的还能听到他不甘的小声嘀咕,“我哪儿只吃不做了?再说,我吃得最少好不好?没看今中午的大米饭全被主子一个人吃光了嘛,兄弟们都只吃了小半碗而已……”
朱雀涨红着俏脸,指着他背影的手止不住的颤抖,真是反了反了,竟敢议论起主子来了,看她不发配他去边疆种棉花!
“吃光了,吃光了——”八哥学舌,翘着尾巴不停的说。
呈以墨睨它一眼,不怒。反而有些小得意,谁叫他们的武功没她高,抢不到饭呢。
愤怒过后,朱雀又咂巴咂巴嘴,看着手里的八哥,眼里顿时冒着幽光。吃了几天的白米饭,嘴巴都能淡出鸟来了。遂又觑了眼颇为洋洋得意的主子,心里忍不住犯嘀咕,‘不是别人抢不过您,是懒得跟您抢,没菜,白米饭吃起也没意思。’也就主子这个奇葩爱吃白米饭,即便没有配菜她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咳咳,呈以墨是穷疯了,为了节约钱买兵马,连一干属下的伙食都给扣了,集体吃白米饭,连个泡咸菜都没有。
嘿嘿嘿~最高兴的也就只有呈以墨。吃白米饭吃得特嗨皮,没见她这几天都一改先前的颓废变得神采熠熠吗?!
青龙也实在不愿再只吃白米饭,赶紧说道,“主子,倚楼最近又接了笔大生意,应该能赚不少钱。”总该能改善改善伙食吧?
不得不说,呈以墨走狗屎运啦,一干属下各有所长,个个都是不简单的人物。
青龙善经营,主控制,两年前带着青龙七宿整了个倚楼,倚楼主要是贩卖消息,有时也接买凶杀人的活儿,现在为了给家里只吃不干的主子捞钱,他们连护镖的活儿也接。两年来,倚楼在江湖上也有小有名气。
白虎更是一代将才,如今在军营的势力如日中天,手下的白虎七宿也完全接掌了呈以墨的十万大军,担着要将十万将士训练得所向披靡的重任。
玄武以前最不安分,可也亏得他不安分,不然哪有今日的成就,四人当中,玄武的防御能力最强。而朱雀的脑子虽然不比青龙玄武等人灵活,可在攻击力度上却也是最强,两兄妹联合起来,就连呈以墨都要费一翻劲儿才能完全击败。
而玄武七宿和朱雀七宿也完全成了倚楼三大主力之二,玄武七宿主防御,去打探消息之时,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朱雀七宿主攻击,接起杀人的活儿来得心应手。
渍渍~倚楼虽然才起步不久,可如此强大在阵容,足以看清它广阔的前景。以后成就必是不低!
不过~青龙的期盼注定要落空,因为呈以墨根本就是个无底洞。
只听她说,“既然如此,那我们明天就买战马去。”
“……”朱雀顿时耸拉着小脸,垂头丧气,看来还得吃几天白米饭。
……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
承天国是礼仪之邦,不如北方番邦好马,所以马匹虽多,好马却少。
好马虽少,却也不影响贩马之人的生意。承天乃大国,马匹需求量十分的大,因此贩马业十分的旺盛,再加上承天国历来就有贵族可圈养五千私兵的规矩,所以马业就更加发达。忘川更是有好几个产业庞大的马帮,其规模较小的马场更是不计其数。
呈以墨与青龙朱雀等人来到忘川颇有名气的文家马帮。文家乃是承天商业第一大家,承天首富,旗下产业无数,商铺满天下。为了买到最好的马匹,呈以墨第一个选择的就是文家。
在忘川,文家马场的负责人是文家家主文富贵的三子,文财。文富贵育有三子两女,长子文金,二女文银,三子文财,四女文宝,这四个金银财宝全是妾侍所生,只有五子文喏乃是嫡系德阳郡主所出。哎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个五子,不好说不好说!
先说这个三子,三子文财是个足智多谋的人,对经营之道颇有一番手段,其能力丝毫不弱一直被文富贵当继承人培养的文金。
文财的亲母是个小家闺秀,长得清秀白皙,气质也温和。文财也遗传了其母的特质,清秀的脸白皙嫩白,身体消瘦修长,身材秀气匀称,看着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且对人总是面带三分笑,看着和善仁义,给人一种放松的心态。
但当呈以墨见着他时,不自觉的蹙起眉头,这人与传言不符。那双狐狸眼里一闪而过的满是算计,这种人是八面玲珑,心思圆滑,看着满面和善仁义,实际是在等你放松心态卸下防备之时给你迎头一击,让你永无翻身之地。
总得来说,商人本色:无利不起早,吃人不吐骨头!
文财习惯性的理了理袖袍,笑着起身迎接,为呈以墨引路的总管立马介绍道,“姑娘,这位便是我们马场的负责人,文三少爷。”
文财适宜的笑着抱拳见礼,“在下文财。”
呈以墨点了点头,并未开口,身后的青龙接话道,“文三公子,我家主子时间不多,直接去马场可好?”
买马的人一般都去马场看马,甭管什么追风流云,还是日行千里,只要放出来在马场上跑跑,好坏立竿见影。
文财也是个爽快之人,吩咐身边的总管道,“你先去马场那边说一声,我们一会儿就到。”
“好嘞。”总管眉开眼笑的下去了。
“那几位请跟我来。”文财引着呈以墨等人去了西郊最大的马场。
西郊马场的马多半是文家自家马场繁衍出的马匹,这些马体格强耐力好,价格也合适,适合广泛的使用。而小部分是从北地羌国购买,羌国之人凶猛好战,且羌地尽出好马,但这些马虽好,可价格太贵,数量也少,只适合贵族官家买来养着玩儿,用在重骑兵上,就太少,不适合。
文财将呈以墨等人引进马厩,指着各种不同品种的马一一介绍:“这几种马是本地产,体型比较矮小,耐力却极好,适合山地运输,但速度上却比不上那边那种西凉种马。如果是用来代步的话,这边的染种马比较合适,它的耐力和速度都比较出色……”不得不说,文财做生意确实有一套,就从他这尽心尽力的服务态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完美的无可挑剔。到现在呈以墨都还没说她要买什么马,买多少匹,如果只买一匹或是不买,那他如此尽心尽力,岂不是亏大了?
所以说,文财在生财之道上有时比他老子文富贵还要强一些。
幸好遇到呈以墨这个真心想买的,不过看了一圈,这些马都入不得她的眼。以墨摇摇头,“还有吗?”
文财笑了笑,笑容当中有些遗憾,“如果姑娘早来一天,也许踏雪马能入您的眼,可惜两百多匹的踏雪马在昨天被一个李姓的商人全部买走了。”
踏雪马耐力强,速度快,是承天国最好的战马,也可以说是承天国最好的马种,不过踏雪马最大的养产出口在朝廷兵部手里,其他商贩手里最多也就几十匹的量,而文家能一次售出百来匹,可见其能力不俗。
这时,管家匆匆来报,“三公子,羌国和西域那两批马到了。”眉眼间全是掩饰不住的喜色。
文财也是一惊,“两批都到了?”
“恩,两批同时到的。”
脸上是止不住的兴奋,文财扬手,“走,去看看。”刚迈出脚,才想起呈以墨等人还在场,连忙作揖告罪,“对不住对不住,文某失礼了,实在是那两批马太珍贵,文财才失了分寸……如果不嫌弃的话,几位也可以跟文某一起去瞧瞧,如果能瞧上眼,也不枉亲自跑这一趟。”
刚才管家的话呈以墨也听到了,羌国和西域皆是出宝马之地,再看他们激动的神色,想来这次的货肯定不一般。如今她正缺战马,自然不会在小事上跟文财计较,爽然的点点头,“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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