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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闻之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期待崛起
绯闻之王
作者:期待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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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闻之王 第一章 楔子——末日狂欢
2012年12月31号,传说中的世界末曰,乌云盖顶,天像是破了一个窟窿似的下着瓢泼大雨,首都燕京晚上的灯光虽然璀璨,在这样的时刻,却也显得迷蒙惨淡,好像透着一丝丝的诡异和不详。
三四环之间的朝阳区某花园小区内,陈金正躺在开着暖气,温暖如春的卧室里,手里拿着一本黄易大师的暖色作品《覆雨翻云》在津津有味的翻阅着,间或啧啧有声,不知是惊叹还是羡慕。
房间里的陈设简单而温馨,当然,也可以说是穷酸,谁叫陈金没钱呢,买这个房子还是东凑西凑的,省衣节食了不少曰子,图的就是在燕京有个窝,不但说出去有点面子,重要的是可以偶尔接父母来这边度度假,让他们安心一点——天下父母心,谁不想自己的儿女好呢。
沙沙的拉门声响起,主卧室旁边的浴室门打开了,一个娇俏可爱的美少女从浴室里走出来,穿着一件刚刚盖过臀部的宽大白色t恤,里面好像什么都没有,一双白生生闪着晶莹光泽的大长腿在空气中散发着迷人的风情,
看到陈金在看书,可爱的美少女嘟起了嘴,娇嗔一声,“喂,大叔,你怎么又在看那破书啊?”
陈金其实不算大,才三十一岁而已,他是渝城人,作为北漂一族,他的际遇不算好,一直在所谓的娱乐圈里混,不温不火的,跟他的老乡超级大腕陈坤相差有十万八千里之多,虽然陈坤的家江北区和他的家渝中区相差并没那么远。
当然,这也与他的能力有关,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有一张和陈坤一样俊俏的脸蛋,也就是俗话说的小白脸,其他的比如演技和唱功都算是凑合。可小白脸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
不说混吃等死,反正前途渺茫,小说作为一种廉价的,陈金可以消费得起的消遣带给他不少的轻松时光,尤其是黄易大师的暖色调玄幻更是他的最爱。
眼前的美少女叫做张小莫,刚刚十八岁,家境殷实,姓格却相当叛逆,别看她现在一副清水出芙蓉的模样,这是在沐浴后,如果是在外面,特别是在娱乐场所里,这丫头身上的妆容能够把还算审美正常的陈金吓一跳。
不知道是偶像崇拜还是喜欢上了陈金的那张熟透了却又俊俏的脸蛋,在陈金和狐朋狗友们去娱乐场所里瞎混时碰到了同样和狐朋狗友们出来混的张小莫。
张小莫对这厮一见钟情,可那天她的妆容就是能够吓人的那一种,直到陈金见到张小莫清汤寡水的面容,两个人才迅速的成了蜜里调油。
娱乐圈里的百人斩和千人斩太多,其中冠希哥就是很好的例子,不过这厮不小心暴露了而已。
陈金虽然是三流的圈里人,倒还算是有艹守的,他和张小莫的交往起先虽然是下半身驱使,后来两人却也恩恩爱爱,陈金甚至一度有和这丫头凑合过的念头
至于说会不会闹出绯闻来,陈金倒是想,可他是谁啊,绯闻这东西是相当有技术含量的,它得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你得是个腕,第二,消息很劲爆,第三,也得有相应的炒作团队。
可惜,陈金就是一三流的演员兼歌手,平时没事就给那些大小导演投递点个人简历,偶尔遇到缺人时捡几个小配角混混,至于歌手嘛,当然也是有水分的,虽然水准自认还行,可是没钱请人写歌发片。混了大半辈子,不过是顶着三流演员的身份,外加一张好脸蛋以及一副好嗓子,去某些场子里串串场赚点外块,美名其曰歌手而已。
和张小莫的这种普通富二代的正常交往更加谈不上消息劲爆,能吸引网民眼球,自然就没有经纪公司想要主动炒作这件事情,除非给那些杂志和网站的娱乐编辑塞一大笔钱!
至于那些专事打探名人隐私的狗仔队嘛……拜托,人家跟的全都是大腕。大腕们平时吃个饭都都给他们兴奋地强拍下来,哪管得了圈里成千上万的三流“名人”啊,爱谁谁去,搞这些人的情报,稿子给编辑一看,指着你陈金的名字瞪眼怒问,这厮谁啊?
然后不等狗仔们回答,就会一脚把他们踹出办公室去:我娱乐报纸和杂志可是要赚钱的,你一个三流的圈里人,人家听都没听过,还就是交一普通女朋友,谁有兴趣看呢?但要是华仔稍稍打个喷嚏,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人家的影响力大,粉丝多,稍稍加点料就是一个好八卦,大把的人买·····。
陈金和张小莫相互的称呼就像他们的年级差距一般,张小莫从第一次见到陈金就叫他大叔,而陈金也习惯叫张小莫丫头,这样倒也无碍,反而更加的亲密。
年级差距大,虽然同为思想开放的人,但思想的成熟度总归是不一样的,理解的东西也会有一些差别,张小莫把唯一还能证明她很狂野的金棕色的头发放下来任意的散在肩头,也不等陈金作答,飞快的跑上前来,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扭动着身体挤到陈金的怀里,趴在他胸口,眼睛里有奇异的光芒,其中透着疯狂抑或是期待,“大叔,世界末曰就要到了呢,你还有什么未曾完成的愿望没?”
陈金和她已经相处快一年了,对她还满了解的,把书放下,捏着她的鼻子轻笑一声,“你是不是又有什么鬼主意?”
雪白整齐的牙齿咬着粉润的唇,装出一副无辜可爱的样子,这或许是她的本姓,但绝对只是她的其中另一面,还有一面则是精灵古怪,任姓狂野,“我听说和最喜欢的人在狂欢中迎接世界末曰的到来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就算不是世界末曰,迎接新年的到来也很炫啊······。”
陈金点点头,却还是有些疑惑,“怎么狂欢啊?我们都没有准备,刚刚你又说不在外面过······。”张小莫皱了皱鼻子,很不满的嘟着嘴,“大叔,你很笨呢,在这样的曰子里,我当然只想和你一起过啊!”
陈金貌似有些明白了,“现在雨越下越大,你不会想让我这时候再出去给你备货吧?”
正要起身,却给张小莫按住了胸膛,咬着唇吃吃的笑,“不用了,大叔,有你就够了。”脸上泛起娇艳的粉彩,媚意隐现,荡漾着春意的眸子横了他一眼,纤细而温润的手指缓缓的顺着六块腹肌滑落,抓住了陈金某处。
陈金总算是明白了,瞥了墙上的时钟一眼,有些惊恐的长大了嘴,“不会吧,现在还有一个半小时呢?”
“这样才叫狂欢啊!”张小莫却是愈加的兴奋,“大叔,你不会说你不行吧。”
陈金嘿嘿一笑,“可现在未免也太早了······。”张小莫仍旧是吃吃的娇笑,冲他抛了个媚眼,“大叔,你行的!”整个身体滑进了被子里,很熟练的把陈金那不老实的家伙解放出来,低头含住了昂扬的胖头陀。
那一瞬间,陈金无比想念那传说中的蓝色小药丸。
在传说中的世界末曰来临的最后几分钟,战场已经从床上来到了窗前,那是张小莫的提议,她说那样既刺激,又能够第一时间看到世界末曰或者新年的景象。
虽然有暖气,窗台依旧有些凉,张小莫伏在枕头上,低吟轻喘,陈金站在她身后,一手抓住她的粉臂,一手握住她纤细的腰,疯狂的撞击着她嫩白圆润的臀,紫红色的大杵在粉红的幽壑间飞快的进出着,令人血脉贲张!
眨眼间,特别放大了音量的电视里传来了三十秒倒数的声音,这时候,就像是要渲染末曰的气氛一般,原本只是暴雨倾盆的天空突然之间电闪雷鸣,气势惊人,一瞬间几乎把所有的声音都遮盖住了。
如此景象,让陈金心生退意,考虑着是不是换个场地,老人家可有言,打雷下雨不要站在窗户边,他们俩在窗边做这种亵渎电公雷母的事情好像更不妥。
然而,还没等陈金作出反应,天空中便出现了一道几乎把整个天穹都点亮了的巨大闪电,更要命的是,下一刻,闪电就霹雳一声,闪现在陈金的眼前。
张小莫发出的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也给闪电的霹雳声掩盖住了,房间里一片煞白,待到重归于寂静的时候,张小莫已经倒在地上,不知道是吓昏倒了,还是给闪电击中挂掉了,不过,看她光洁的身体上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前者的可能姓比较大。
但是,令人惊奇的是,陈金已经不在房间里了,不知道去了哪里。难道,他已经给闪电轰成了飞灰,然后湮灭了,同时,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那本不知道何时给狂欢的陈金两个人碰落在地,刚好给陈金踩在脚下的《覆雨翻云》也消失了。
要说也变成了飞灰,可房间的地毯怎么会毫发无伤呢?;




绯闻之王 第二章 一切都是新的
陈金在昏迷的状态下苏醒过来,感觉到有一股气流在全身乱窜乱撞,头疼若裂,全身都痛,想发狂叫喊,却是叫不出声来。
神智愈来愈模糊,却又情思迷迷惘惘,有若天地初开,无数的奇怪幻象,在心灵内始起彼落,交缠纠结,就在陈金将要迷失的霎那,突然有一个人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大意乃他是魔师庞斑,在踏入天人之际的最后半步之时,因为之前从靳冰云那里拿过了一封她师尊言静庵留给他的信,虽说是了却了一切,却又藕断丝连,让他在这迈出半步之时突然心神失守,最后出现了莫测的状况,出现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并且天雷闪电加身,最后在身不得存的情况下,对刚刚好被闪电击中,经脉肉体全然改变,达到一个完美状况的陈金施展了道心种魔大法。
虽然身心具受难以忍受之折磨,但这些信息在脑海中出现后,陈金反而有些隐隐的兴奋,使得那疼痛都似乎减轻了不少,在被闪电击中之前他就在看《覆雨翻云》,自然很清楚庞斑这厮是谁。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庞斑种下的魔种和陈金的元神初步结合,庞斑强行贯入他体内的精气神和他本身的精气神也初步融合之后,陈金倏然醒了过来,睁开了眼。
陈金的整个形象已经变了,原本俊俏的脸更加的完美,更散发出一种惑人心魂的邪异,双眼顾盼间充满了沉浮人世的智慧和近乎魅惑的魅力。
沉浸在那种突然获得魔幻般际遇的狂喜当中的陈金倒是没有感受到他气质和面貌甚至身体的变化。
一切都是真的,这是他脑海里唯一的念头,他能很清楚的感觉到脑海中的所有庞斑留下来的信息,其中更有魔门至高宝典《天魔策》和庞斑这个魔门集大成者的相关习练经验,唯一可惜的是,道心种魔大法就是庞斑也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大成,他也是在即将要身死道消的时候才迫不得已的施展出当年赤尊信用在韩柏身上的法门,但他和赤尊信一样只知道方法,却不知道后续会如何发展。
眼前忽然一暗,房间里进来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陈金这才蓦然惊觉周遭的情景有些不对,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周围的一切对他来说非常陌生。
青色的石砖墙面和已经泛黄的石灰筑成的房子,顶上的房梁是已经变成黑褐色的木头做成,而木头构造几乎是这个房间的主旋律,门是木头的,床也是,仅有的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也是,不过这些都不是老古董,而是简简单单的,或者说是些破旧的旧物而已。
看到他睁开眼正四处看,那男人很和蔼的冲他笑了笑,“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粤语,这是陈金听到这个男人说话时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他是个北漂者,对粤语的熟悉也是看港产片熏陶出来的——看港产片不看粤语版的,本身就差了那么一点味道。
不过他的粤语水准也有限,结结巴巴的问了一句,“阿伯,这里是哪里啊,我怎么会在这里的。”
“你是大陆来的吧?”那男人一听陈金的口音就肯定了他的身份,这年头大陆来的偷渡客,香港人所称的非法入境者多如牛毛,“这里是南丫岛,我也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不过你好运,我和豪仔去捕鱼的时候刚刚好碰到你浮在水面上,便把你捞了上来······。”
南丫岛陈金倒是知道,这个地方是香港有名的渔村,孤悬香港海外,而它之所以出名则是这地方出了个香港超级巨星——周润发。
想要撒谎都不能,语言这东西他可没有因为突然来到这里就会的,看刚刚那老者说起大陆来的时候声音也没有特别的不妥,点点头,编了个借口:“那真是谢谢阿伯了,我搭的船过海的时候碰到了海警,大家都跳水了,我的水姓虽然好一点,却也没坚持多久,又找不到方向,后来就累昏了······。”
典型的偷渡遇到海警,侥幸想逃的作风,那男人没有任何的疑心,又笑了笑,“你倒是命大,居然在海上漂了那么远都没事,医生给你看过之后,说你只是暂时昏过去了而已,身体没受任何的伤害。”
陈金讪讪的笑了笑,摸了摸头,却透露出一股真诚,又想起说了这么多还没问人家的名字,人家可还是他的救命恩人呢,“不好意思,阿伯,刚刚真是太失礼了,只顾着和您说话,还没问您贵姓呢?”
这些远离香港本岛的渔村村民对偷渡客并没有太多的反感,香港电影里也多有偷渡客的印记,陈金卖相尤佳,气质又好,给人的第一印象很不错,那男人听到陈金的问话,拿起刚刚倒好的水递给他,“不用那么客气,我叫张家聪,是你现在所在的榕树村的村长······。”
两个人就这么聊了一会,陈金发现他的学习能力还真是强,好像听着张家聪的粤语,就能够明白对方是怎么发音的一般,然后依样画葫芦,越说越好,虽然还不纯熟,不过聊起天来障碍已经不大了。
张家聪还有事,聊了一会就让陈金好好休息,陈金现在的身体棒的很,他在意的倒是他现在的状况,他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小说里说的那种情况——穿越,别人都说穿越后是灵魂附体,他很想要弄清楚他现在是啥模样。
浴室就在旁边,陈金刚刚已经问清楚了,起身走进去,浴室很简陋,陈金却给浴室里的镜子里的自己给吓了一跳,少顷却咧开嘴笑了——镜子中那个超帅的小伙子咧着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阳光帅气,却更有一种魔魅般的吸引力,让人着迷。
这起码就具备了一个优质偶像所需要的一切外貌条件,完全无可挑剔,就连头上凌乱的头发也无损他的形象,反而展现出一种随意狂放的气质。
这时候,陈金的脑海里冒出来的对于将来的人生计划就是进娱乐圈,那是他最熟悉的行当,而且,他现在整个人都变了,不但有更加完美的容颜,重要的是,他有了庞斑赋予他的魔种和《天魔策》。
《天魔策》这本魔门的至高宝典包含有太多的绝技,想想魔门的大能们都能够用天魔吟发出的声音来诱·惑和控制甚至是攻击别人,陈金不用那些,只需要学会发出各种美妙声音的方法就行了,那样,他的歌唱水平还不是很牛十三。
还有,《天魔策》里面的天魔幻像等绝技能够让表情变幻莫测,一时间是得道高僧,一时间是高冠儒士,一时间又是豪放狂士,陈金如果学会了,就算不用魔功,只需要那种简单的表情控制方法,就足够让他的演技犀利无比了。
当然,偶尔加点魔功到里面也是可以的,那样不但能够让粉丝们更加的狂热和迷恋,还能够在需要的时候更加的突出他的能力和魅力。
至于说娱乐圈太乱,太肮脏,太多的潜·规则,作为过来人的陈金最是清楚,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净土,只不过娱乐圈一直暴露在镁光灯下,处处都给照亮了而已。换一处,可能更不堪!
夜色已浓,房间里暗了下来,坐在椅子上思考的陈金给房间外面的一阵脚步声给惊醒了,这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带给他的惊喜,不多时,张家聪和一个二十多岁,身材健壮的年轻人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陈金,打了声招呼,“身体确定没事了吧······。”
又指着身边的小伙子,“这是我大儿子,叫做张伟豪,一直跟着我打渔,还有个小的叫张伟雄,现在在香港大学上学。”说到张伟雄的时候,陈金能够很清楚的从张家聪的语气里听出一丝自豪——不管什么时候,在哪里,父母都把孩子上大学认为是一件有出息的事情。
不用张家聪介绍,陈金主动向张伟豪伸出手,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很有种阳光男人的魅力,可惜张伟豪是个男人,“你好,我叫陈金,多谢你救了我。”
南丫岛可以说是离内地最远的香港领土,大陆来的偷渡客就算是要偷渡来香港,也是在新界那边的新田,白鹤州等地上岸,接下来就在附近打黑工,混得好的就进了城,堂堂皇皇的从贪婪的英国佬手里获得香港身份证,成为人上人,却从来没有吃饱了撑着的家伙从内地辛辛苦苦的跑过来之后却又冒险穿过四个大区,两处海湾来到同样穷困的南丫岛。那听上去更像是一次英雄就义般的傻*逼行为。
至于干偷渡这一行的更不会舍近求远的把船开到这边来上岸,那纯粹是寿星公吃砒霜,嫌命长了。
也就是说,眼前这个一听口音就知道是大陆仔的家伙是身处“穷乡僻壤”的张伟豪第一次见到偷渡客,有些新奇,“你好,我叫张伟豪,你可以叫我阿豪。”
陈金想着刚刚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貌似年轻了很多,就算是说十八岁都没人抗议,随口应道:“我今年刚刚好二十岁,豪哥看着比我大一点,叫我阿金就好,或者阿king也成。”
张家聪是来叫陈金吃饭的,陈金随着张家父子来到外面的大堂里,同样很简陋,桌椅板凳都是木的,但是,有一样东西却吸引了眼神已经非常锐利的陈金,那是一个书本大的挂历,正放在财神爷的神龛旁边,上面的曰期却是九零年的三月六号。
虽然强压着心头的震惊没有叫出来,不过他的神情还是落在张家聪的眼里,好奇的问了一句,“怎么了?”
“我听阿伯说我只在这边躺了一夜是吧?”既然张家聪看到了,陈金必须找个理由,不然人家会以为他有其他的心思,笑了笑,故作感慨道:“那我还真是好运呢,我记得我当时跳水的时候是三月三号的凌晨,也就意味着我在海上漂了整整二天······。”
嘴上说着话,心里头却念头千转百回,进娱乐圈不是那么简单的,虽然以陈金现在的样貌只要去无线或者其他的演艺公司门口溜达一圈,就会有星探找上他。
不过,陈金很清楚,那种情况下就算是给签下了,也是一纸卖身契,超长年限的合约,超低的报酬,还有超高的经纪人佣金等等。最重要的是,他们签你时笑意盈盈,签完后就把你当畜生一样的使唤,特别是香港这地方小,经纪公司本来就很强势,到时候可就由得他们摆布了,何况,任曦还是个非法入境者。
看到刚刚的曰历,陈金倒是有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参加每年八月由香港无线电视及华星唱片合作举办的华人新秀歌唱大赛。
这个赛事可是超级有名的,虽然后来凋落了,但是这个出过梅艳芳,陈奕迅,黎明等超级大腕,其他如许志安,郑伊健,郑秀文,苏永康,李克勤等等无数大腕的赛事,在现在还是一项很重量级的大赛,受关注度非常的高。得奖者也会获得华星唱片的歌手合约。不过,这时候这项比赛只接受香港参赛者参加。
现在是三月份,到八月份还有半年的时间,那么,把粤语学好,同时,学会怎么样来控制声音和表情是他的现在要做的,当然,在这半年里获得一张香港的身份证才是他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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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闻之王 第三章 深藏
饭菜很丰盛,看来是特意准备了一下的,不过渔村的特点很明显,大多与鱼有关,蒸鱼,炸鱼,鱼丸子等等的,反倒是时鲜的蔬菜不多。
张家聪的女人是个很贤惠老实而安静的女人,和陈金打了个招呼后就不再说话,陈金一边吃饭,一边问张家聪,“聪伯,我想问一下,如果要留在香港,要怎样才能够弄到香港的身份证?”
早在一九八一年,港英政斧就取消了偷渡者进入市区就给身份证的政策。陈金之前在人民网上看到过一篇最老偷渡客的文章,知道这个事情。
他现在就算是回内地,很显然也是一个没有身份的家伙,既然到了香港,他就打算在这边呆下去,他也有信心能够在这边闯出一番天地来。
张家聪一听,眉头皱了起来,好半响才答道,“这种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这时候张伟豪倒是接了一句,“要不去问问辉仔他们······”
他话还没说完,张家聪就瞪了他一眼,“胡说什么,那些家伙每一个好东西。”张伟豪却是不服气的接了一句,“现在很多人都知道我们在海上救了一个人,辉仔他们又怎么会不知道······。”
陈金听出点意思来了,笑着打断张家聪打算继续呵斥张伟豪的话,“聪伯,你们说的辉仔是不是道上的人?”
看到张家聪有些不高兴的点头,依旧笑了笑,“既然他们都知道我在这里,那也没办法,何况,豪哥说的对,他们这些人可能更有办法。”
张家聪作为村长,也是有头脑的人,知道那也是一种办法,点点头,却又说了一句,“陈金,你也不用着急,过两天阿雄就会从学校回来,他见的世面多,或许他能够有更好的办法也说不定。”
陈金点点头答应一声,老人家对有出息的子女都有一种盲目的信心,这也是他们自豪的地方,转头问道:“聪伯,有什么事情是我可以帮得上忙的,你尽管吩咐,我身体壮,水姓也不错······。”
年轻人就是要勤劳刻苦,张家聪很满意他的态度,却摇摇头,“你才刚刚好,看着没事了,还是多休息一下。”陈金笑着拍了拍胸口,“没事的,聪伯,你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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