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宠闲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云水烟
“哦,不不不,方便,方便。”少年意识到自己失态,急忙说道:“原来远道而来的朋友是想跟我们场主谈生意,那就是我们的贵客,我叫格斯,很高兴认识你!”
与格斯握手,“你好,长孙凝。”长孙凝听得有些云里雾里,什么叫他们场主,难不能他是念月牧场场主的手下?
长孙凝还真就猜对了,格斯确实是念月牧场场主的得力助手,辅助管理念月牧场,特别是近一年时间,外面的业务都是他在联络。格斯介绍,念月牧场很大,管理的人却不多,除了他们一家十一口人,其他九个人都是他们场主从外带来的。二十一个人分布在牧场各处,各有各的职责。
从格斯的言语中,长孙凝不难听出,他对他们场主非常敬佩崇拜,说起牧场的事儿来自豪无比。不得不承认,这个还未曾蒙面的念月牧场场主很有个人领导魅力,不由得让她也有几分期待与他见面。
“那边就是我们场主住的地方。”顺着格斯手指的方向,长孙凝望去,在千米之外,高岗上,隐约见一座毡帐。不知为何,看着那处毡帐,忽然有种遗世孤立的感觉,她似乎能体会到主人家‘置身事外’的寡淡心境。“不过,现在场主不在,我不能带你去,场主不喜欢别人接近他住的地方。”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场主那么好相处的人,却独独有这么个怪癖。他的毡帐附近,绝对是念月牧场的禁地,除非他自己带人进去,否则任何人靠近都会把他激怒。不过,这些年,从没见他带人进去过,而他们也一直离得远远的。
长孙凝点头,表示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不想改变,也不想让人触碰,她也有。“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如果十天半月她怕是不能等。
“明后天就应该能回来,他去旗里参加大会了。”格斯如实相告。
“那达慕?”长孙凝只想到这么一个草原上的盛会,选最美丽的时节,每年都会举行,但时间是不早了点?现在虽是七月上旬,但农历才刚刚五月,一般那达慕都在六月初举行。
格斯很快解除了长孙凝的疑惑,“也不算是,就是一个聚会,会有赛马射箭等一些活动。我们莫珠穆达盟盛产牛羊全国闻名,每年差不多这个时候旗里都会邀请客户来做客,场主是全盟最大牧场的主人自然也在邀请之列。”
长孙凝明白格斯的意思了,这就好像一次商业性质的聚会似的,谈谈生意,拉拉关系,交流交流感情。“对了,他叫什么?”现在网络什么的都不发达,她能通过正常渠道查到的资料实在有限,换在以前,不过就是动动手指的事。
“场主叫狄龙。”
“怎么去?我去找他。”不早点找到人,谁知道他一高兴又会溜达到哪儿去,她的牧场建好,里头没有东西怎么成?她的计划都是一环扣一环的,若在这个环节上延误,就是耽误她捞金,只出不进的日子在今年秋天必须结束。
格斯看出长孙凝很急,善解人意的说道:“今天太晚了,不如明天我陪你去吧,也刚好去凑个热闹。”
“这……。”长孙凝犹豫。
“你放心,我们家有单独给客人住的地方,以前来谈生意的客人,不忙的话都会住几天再走。”
“好吧。”长孙凝点头犹豫,她方才迟疑不为别的,只是怕太打扰人家。虽然他们家都是念月场主的雇员,安排住宿算公事,但毕竟是在私人的地方,总得多想想。既然格斯都那么说了,她太推却反有些不识抬举了。
“嗯,我现在就带你过去。估计这会儿我阿妈已经在做晚饭了,得让她准备丰富点儿。”
“不用麻烦。”长孙凝向来不喜欢麻烦别人,不然方才也不会犹豫。
“要的,一定要的。”
长孙凝跟着格斯一边闲聊,一边往毡帐走去。老早就知道草原人好客,当真实感受到他们的朴实热情,连淡漠的长孙凝也渐渐被感染。
格斯的母亲见儿子领客人回来,赶忙献上香气沁人的奶茶,端出一盘盘洁白的奶皮、奶酪,热情招呼。格斯帮着母亲一起做了烤全羊,同时配了合页饼、葱段、黄酱、醋、蒜末等辅料,另有牛羊肉做的热菜、冷盘和奶食品,非常丰富,连小金都给准备了一大碗香醇的鲜牛奶。
晚饭时,格斯的父亲和哥哥嫂子们都回来了,做为男主人,格斯的父亲向长孙凝敬酒。牛角杯中佳酿满溢,动人的敬酒歌句句真诚,向来不沾酒的长孙凝也轻轻抿了一口。如果,她能喝酒,一定会痛快干尽,不因酒美,实因心诚。
军宠闲妻 097 烈马
格斯家人都起得很早,长孙凝一夜浅眠,被惊动了,也早早起身。走出毡帐,竟然看到了草原上的日出美景。她还没看过草原日出,虽然已经在来草原七八天,但每天不是睡过头就是睡过头,缕缕错过。
与海上日出不同,草原上的日出线条清晰,色彩分明,给人净爽的感觉。起初,金芒几缕划破天边薄云,拉开光明序幕。渐渐的,满身金光的小太阳探出头来,十分调皮的偷看清晨忙碌的人们。趁着大家伙不注意,眨眼儿的功夫迸出地平线,推开碍事的云朵,一点一点往上爬。三下五除二爬到半空,直到金霞满天,光芒万丈,山河大地都染上它的色彩,臭美的挥挥手,哈喽!孩儿们早上好,爷准时到岗。
格斯家的早餐也准备得十分丰盛,长孙凝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心里也打定主意跟狄龙谈完买卖立刻就走,不再麻烦人家。前一晚,格斯就跟他母亲说了今天要带长孙凝旗里找场主,所以她早早都给打点好了。
“小凝,该出发了,晚了的话就赶不上看比赛了。”格斯换了身衣服出来,招呼道。
“来了。”长孙凝应道,回毡帐里把还在熟睡的小金抱上。
格斯看到,笑了笑,好心建议道:“还要带着它吗?不如留下让阿妈照看吧。”到哪都抱着走路还不太稳的小狗崽,真的不太方便,而且这一路并不平坦。
“谢谢,不用麻烦了。”虽是拒绝的话,但听着一点不让人反感,好像一道自然的风,能被任何人接受。
“呃,我知道它很贵重,不过阿妈很会照顾小动物,肯定能照顾好的,你不用担心。”格斯以为长孙凝是不放心,方才又说道。
“不,它是我老公送我的,我要时刻带着。”如果不是华子昂送的,再名贵的狗,她也舍得交给别人照看。
“哦,那好吧。”格斯挠挠头,笑了笑,不再坚持,但是很诧异。长孙凝看起来实在不像已经结婚的人,不过没追问,他们没熟到那种程度,却是忍不住问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他怎么没陪你来?”这里离最近的城市t市将近三百公里,后半程的路还不好走,草原气候又瞬息万变,居然让她自己长途跋涉,也太不知道体贴人了。
“他是军人。”不想让人对华子昂有任何一丝一毫的误解,长孙凝解释道。如果华子昂不知道她有几把刷子,怎敢放她独自出来?更何况,她也不是做没把握事情的人。再者,区区入草原谈点生意罢了,没风险又没难度,顶多就是生意谈不成换下家。“我们怎么去?”问格斯。
“哦。”格斯有点不好意思,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搔搔头说道:“去旗里的路不好走,骑马比开车好点。”
“骑马?”
长孙凝只是想确定一下,语调稍有些上扬,格斯以为她不会骑马,忙着说道:“那个,我可以带着你骑,要是你不愿意的话开车也行,就是比骑马去慢点。”
妈呀!比骑马还慢,那路得难路成什么样?慢是小事,关键她舍不得车,于是果断决定,“那就骑马吧。”
“嗯,阿妈都已经准备好了,在那边,走吧!”说着,格斯在前边带路。“看见前面山坡那匹黑色的马了吗,就是它。它叫黑风,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场主送的生日礼物。”
“就一匹?”还是匹老马,长孙凝疑惑看向格斯,朝阳下,清澈眸子灼灼闪耀。
格斯惊讶不已,张着嘴,眼睛瞪挺大。若说草原上男女老少都会骑马,没什么稀罕,不会骑才奇怪,一看长孙凝细皮嫩肉就像没吃过苦的,会骑马实在太令他感到意外。“你会骑马!?”
长孙凝淡定点头,至于那么惊讶吗,又不是发现世界第九大奇迹。想她堂堂特工之王,天上飞的,路上跑的,水里潜的,哪一样不会?骑马这种小儿科,最简单不过,她十岁的时候就能驾驭完全没有被驯服的烈马。虽然对特工而言,周身上下都是最先进的科技武器,又有驾驶各类交通工具的强悍实力,骑马基本用不上,但也是必修课,否则就会被淘汰。特工被淘汰的命运通常只有一种结局,在那样的高压下,她能学不好吗?显然不能,不过她属实太长时间没骑了。
格斯被长孙凝冷傲自信的眼神征服了,好吧,世事无绝对,没什么是绝对不可能的,她来谈生意,说不定家里就是做这个行当的,是他大惊小怪了。“哦,那我再去牵一匹。”格斯的脸有点红,他感觉自己像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土包子似的。
“就那匹吧。”
长孙凝指指离黑风不远,正在悠闲吃草的枣红色的马。一般牧民家都会有几匹已经驯服的马供骑乘,那匹马没有马鞍在身,显然不是。
“那马性子太烈,我还是去牵一匹吧,不远,稍等会儿啊,哎……。”
没等格斯说完,长孙凝已经往枣红马走去。马是非常有灵气的动物,你对它没有敌意,它也不会无故随便发难。当然,也不能表现得畏首畏尾,很惧怕它的样子,那样它可能会找‘软柿子捏’,就像有些自命不凡的人喜欢恃强凌弱似的。长孙凝从容的正面迎上去,枣红马听到脚步靠近,抬起桀骜的头颅瞥了瞥,继续吃草。
呵呵,被鄙视了。长孙凝自嘲一笑,试探着摸摸它的鬃毛,刚要摸它宽广的额头表示友好,哪料枣红马一个响鼻,甩头躲开,差点弄她一身大鼻涕。长孙凝目光一凛,露出几分冰冷,但气息控制得很好,枣红马毫无察觉到危险。哼!马是好马,真是匹不识抬举的烈马,她素来喜欢治各种小爆脾气,好久没有碰到过这么有挑战的玩具了。
“它是匹乌珠穆沁马和百岔铁蹄马的混血,烈得很,场主还没来得及驯服,你还是别打它的主意了。”格斯跟上来忙解释,怕长孙凝吃亏,它的铁蹄可不是开玩笑的。
“难怪。”长孙凝勾唇一笑,非但没有怯意,反而满脸兴趣。
匹乌珠穆沁马和百岔铁蹄马都是蒙古马的品种,前者体格较大,是蒙古马里最好的族类,而后者善走山路,步伐敏捷,蹄质坚硬,有“铁蹄”之称。他们结合的后代,又是优中选优,岂会错得了?蒙古马其貌不扬,不仅没有高贵的血统和气质,也没有修长骏美的身条,而且生存条件艰苦,但就因恶劣的自然环境使它们没有失去彪悍的本能。它们耐得了高温,受得了严寒,挨得了蚊虫,战得了狐狼,如果马连这些都失去,跟关在笼子里的鸟有何区别,又何来千里马?所以长孙凝最欣赏蒙古马,它们在用生活演绎生命之顽强。
“把你的黑风骑过来,前面带路。”长孙凝说道,今天她一定要骑这匹马。
“你不会真要骑它吧?”要是换成熟人,格斯一定会说,你脑子让马踩了冒了吧!长孙凝默认,他还想说点什么,“还是……。”
“别墨迹。”
长孙凝不耐烦,一派不容人再质疑的语气,再烈的马也还是马,别人能驯服的,纵使她不会驯服也完全驾驭得了。格斯把拿来的马鞍交给长孙凝,回头去骑黑风,待他转身打马过来,再次膛目结舌。但见长孙凝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将马鞍安放于马背,猛的一拽鬃毛,轻身飞跃马上,坐稳后枣红马才后知后觉背上多了人。高傲如它,怎么受这等屈辱,拨腿开始狂奔,连踢带踹外加蹦高。然,长孙凝就像长在它身上一样,任它撒泼,伏着身子,夹紧马腹,死攥住鬃毛就是不放手,同时释放自身强大气场,让枣红马感到压抑,窒息,直至臣服。折腾半个多小时,脖子上鬃毛被生生扯下大半,枣红马不再傲骄,意识到自己遇上了厉害较色,对长孙凝低眉顺目,任她把缰绳带好。任何动物,包括人在内,都不会觉得向强者低头是懦弱,
格斯早就看傻眼了,天呐!整个过程居然都是单手,另只手抱着小狗,没被甩飞不说,乱奔中她竟还能控制马的方向。要不要这么牛逼,这骑术太精湛了,简直可以和他们狄场主媲美,而他刚刚居然还为她会骑马吃惊半天,丢人呐!
“发什么呆,还不带路!”再耽误下去,黄花菜都凉了。
“哦。”格斯打马上前。
此地距离他们要去的旗里并不远,20公里的路程,在两匹快马蹄下不到半个小时赶到了。这里的旗相当于县级行政区划,但因本就人口稀疏,所以看起来不十分繁华。
两人赶到时,格斯所说的大会刚刚开始,宽阔的场地中央正在进行开场民族表演,左右两侧围满凑热闹的百姓,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场地另一头,搭起座一米多高的小高台,上铺红毯,桌椅美食,一群人围坐,二三十人左右,应该就是被邀请来的客人。
到旗里来的人多数骑马,所以有现成的马桩,有专门人看管,不必担心马匹会丢失的问题。长孙凝和格斯来得晚,只能占到会场后面的地方,但他还是一眼看见坐在小高台上的狄龙。
“小凝,那个就是狄场主。”
长孙凝视力也是极好的,抬眼望去,‘咯噔’下心脏漏了一拍。
他?怎么那么像,简直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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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的亲们五一快乐!
军宠闲妻 098 是吗
小高台上满满坐着二三十人,三三两两交谈着,长孙凝一眼便看到格斯所指的人,念月牧场场主狄龙。淡漠如她,却在瞥见那个身影的一瞬间差点惊叫出声,心脏‘砰砰砰’的剧烈跳动,不似初见华子昂时的悸动,而是震惊、狂喜。
与草原汉子的粗犷魁梧不同,狄龙身材颀长匀称,长着一张江南人的面孔,皮肤白皙细腻,完全不像终年生活在大草原上的牧民们那么黝黑粗糙。眉目清秀,略带阴柔却不显女气,坐在人群人谈笑风生,豪爽潇洒,但若用心细看,他所有的情绪都不达眼底。他身上笼罩着一种莫名的萧索气息,就好像众人皆醉我独醒似的孤寂、落寞、忧伤,仿佛他心里有化不开的愁思,圆不了的夙愿。
然,这并不是令长孙凝震惊的原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相信狄龙也有。她吃惊的是那张脸,那张跟记忆中冷血魔鬼教官完全重合的脸,怎么就那么像呢?长孙凝不敢多想。如果给他换身作训装,和一根铁鞭子,俨然他们就是同一个人。前世,虽称他为‘冷血魔鬼’,但在他脸上从无狰狞凶恶的表情,总平平静静的,最多就是说话大声些,冷酷些。他的狠全部用实际行动来表达,手里的铁鞭不知染了多少人的血,包括银月,她的血染得最多。这一点,银月得他遗传,并也学会其中精髓,所以数不清有多少人在她平静淡漠的目光中断魂,直到设计死自己的那一刻,她都是冷静的。
感受到长孙凝的异样,格斯眼神在她和狄龙间来回转动,“小凝,你怎么啦?”
第一次问,长孙凝没听见,深深陷入自己情绪里,格斯推推她又问一遍。长孙凝回神,“没事。”她打量的目光并没移开,仿佛要寻找一个满意的答案。
格斯半信半疑,跟长孙凝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但从见到第一眼的时候,她给他的感觉就是处变不惊,深不可测,淡漠得好似一面玲珑剔透的水月仙镜,能照映出世间万物种种,却激不起她一丝情绪。可就在刚刚,他清楚感觉到她浑身气息的巨大波动,怎么回事,是因为狄场主吗?“真的没事吗?”
“嗯。”
格斯耿直,心里有话就藏不住,长孙凝态度显然不愿多说这个话题,他还是追问道:“你认识狄场主?”
“不认识。”长孙凝嘴上说得很坚定,心里却久久难平。
她真的不认识狄龙这个人,但看着那张熟悉得到刻骨铭心的脸,又仿佛觉得认识他已久。突然,在某个瞬间,她心里甚至升起一个不现实的希望,如果他是他多好!能是他吗?自己都能重生,那么他?长孙凝不敢再想下去,因为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你们场主整过容吗?”
“啊?什么?”格斯思路没跟上节奏,被问得愣神。
自嘲一笑,摇摇头,长孙凝问完都觉自己莫名奇妙,在这个外貌协会还不怎么霸道横行的年代,大男人若跑去整容,在这个深居内陆的草原上恐怕真得被传为世纪奇谈。估计朴实的草原人,还没几个听过整容这个词,格斯没被吓到已属很不错,自己真是魔障了。
“那个……。”
“你们场主一直生活在草原,原先就长这样?”长孙凝不死心。
格斯更糊涂了,迷茫看着长孙凝,“是啊,狄场主从小就住在草原,只是偶尔会出去谈生意,而且他也一直长这样。”真奇怪,狄场主的相貌有哪儿不对吗?明明就很英俊啊。
听完,长孙凝心里有些失落,但随即又安慰自己,这是在期待什么,天下长得相同的人何其多,也不乏能匹敌双胞胎,以假乱真的。更何况,长相就算跟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又如何,一个前世,一个今生,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长孙凝,别天真无邪了,这又不是玄幻世界,赶紧把稀奇古怪的想法都收起来。她如此引导自己想通了,心情也平静不少。
“不过,听我阿爸说,狄场主是很小的时候跟着他母亲来到草原的,之后就定居下来,到现在。”格斯不知道长孙凝怎么就对他们场主长相和身世这么感兴趣,忽然想起来补充道。“小凝,你真不认识狄场主吗?”
“不认识,不过看他跟一个旧识相像而已。”长孙凝心情平复说道,但再看向狄龙时情绪复杂,潜意识中在心底某处她还有希冀,理智却一瓢一瓢泼着凉水。
“原来如此。”格斯不多想,笑着说道。
这时候,场上民族歌舞表演散去,只见有四五个类似工作人员的男人合力抬着一个高三米左右的粗壮三角形木架摆到小高台正前方,顶端挂着一个红绸挽成的大红花。
长孙凝没见过,不解,问格斯,“这是要干什么?”
“哦,一会儿要赛马。”格斯一眼明了,说道。
“赛马。”长孙凝饶有兴趣重复着,场地赛马、障碍赛马、越野赛马都在电视上看过,感觉挺刺激,不知道他们这个赛马是什么样儿的?
看出长孙凝感兴趣,热心的格斯又详细说道:“这个赛马跟外国的竞技赛马不一样,和传统赛马也不同,虽然是比赛,但它重在趣味。直到比赛开始之前,任何人都可以报名参加,顺利跑到终点就都有份纪念品,要是拿到那个红花的话,就能得到一份丰厚的礼品。”
长孙凝听了有丰厚礼品可拿,兴趣更浓了,她喜欢有挑战的事,特别是有奖品可拿的有挑战的事。“礼品是什么?”
“额…,我去打听打听。”来晚了就是这样不好,一会儿功夫格斯回来,“打听清楚了,是五张鹿皮,纪念品是奶制品礼包。”
鹿皮吗?好东西。鹿皮坚韧、柔软、耐磨,是上好的皮革原料,而且可以制作擦拭精密仪器的制品,比如枪。长孙凝摸了摸鼻子,眼中闪过势在必得的光芒。
“我要参加,在哪儿报名。”
格斯被震惊过两次,已经有了抵抗力,淡定说道:“就在前面高台边的裁判席,我去帮你报。”
长孙凝没阻止,也没跟从,草原上的规矩格斯都了解,省得她麻烦。站在原地,不自觉又瞥向小高台方向,看那个男人,却惊见他在看她,而且似乎已经看了许久。可恶,居然一点都没察觉有人窥视,还是他太强了?长孙凝看过去,狄龙的目光也没移开,眼神在空中际会,发现外表平静,实则思绪纠结,就好像……好像那晚那人离开时的矛盾。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他看她有那样的眼神,长孙凝又不淡定了。
恰这时,格斯回来。“好了,报上名了,马也已经检过了,小凝你快到起点去准备吧,比赛二十分钟后开始。”
“嗯,谢谢。”长孙凝收回心神。
“客气啥,都小事,祝你好运啊!我不参赛,不能去那边,就在这儿给你加油啦。”格斯笑着,握拳比个加油的手势,然后指指小金,“要不我给你抱着吧。”
长孙凝想了想,还是摇头,小金还小,很贪睡,像小孩似的,她怕它认生。“谢谢,我自己可以。”
“那好吧,加油!”格斯了然说道。
长孙凝浅浅一笑,不自觉又看眼狄龙,他也已收回目光,正跟身边人说话。于是果断转身,翻身上了枣红马往起点奔去。起点设在五公里外,枣红马在长孙凝的‘胁迫’下健蹄如飞,刹那间便到了。起点处等待比赛的选手不算多,也不算少,男男女女将近百人,见她一个体格单薄的小姑娘都没怎么理会。
比赛开始。
呼啦,近百匹马涌上赛道,马儿扬不开蹄,一时间显得特别拥挤,草屑横飞。长孙凝紧勒住缰绳,喝令枣红马先别去追那些‘蠢货’,吧嗒吧嗒,在后面优哉游哉慢步徐行。于是乎,赛道上就出现了一道‘靓丽奇景’,穿迷彩装的少女骑乘枣红马,手抱金毛犬,不着慌,不着忙,像逛大街一样。眼看其他马都没影了,两旁围观的人都替她着急。姑娘,你这是闹哪样啊!
长孙凝从不做没把握的无聊事,如此又按自己步调行进一会儿,估计着差不多了,猛的一磕马腹,马鞭落下,枣红马吃疼,扬开四蹄向前飞奔,所过之处皆留一道残影。先前还在担忧的围观者,险些惊掉下巴,姑娘,你要不要玩这么刺激的,神经衰弱受不了有木有。
长孙凝若知他们心中感想,一定会潇洒回句:姐玩的就是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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