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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和炼金师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十年滴水
那些装满了货物的马车自然就放在营地的里面,商队的首领就在最近的一个帐篷。而张佳和休吉尔就在第二近的帐篷里。
守夜的佣兵有俩个小队,在距离营地不远的地方来回游荡着。洛克沙说这叫暗哨,游离暗哨。目的就是不让暗中偷袭的敌人发现自己的岗哨。而营地里的岗哨也有两个。一个在用空马车组成的围墙的出入口,另一个则在营地里最高的一堆货物上。





圣骑士和炼金师 第一百六十八章 洛克沙的眼光
张佳在营火旁用匕首在一块木头上慢慢的刻画着,不一会就刻成一只小老鼠。
“没想到,你居然还是一个雕刻家?”洛克沙看着张佳手里的木头老鼠,很是惊讶。
“作为一个魔法师,你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所有的东西。”张佳笑着说。“这是我的老师说的。”
将那个木头老鼠放在地上,用魔法杖点了一下。那只老鼠居然慢慢的动了起来,它居然还抖了抖身上并不存在的毛,然后扭头钻到黑暗中了。
“啊?这。这是。。。”洛克沙看到那只老鼠居然还回头看了自己一眼,吓得几乎从地上跳了起来。
“这是一种魔法,叫傀儡术。是魔法师用来为自己服务的魔法。”张佳一边说着一边刻制第二个老鼠。
“我一般都用它来站岗放哨。很好用的。今天你特意让人引诱了那群哥布林,让他们知道我们这里有粮食。我想今天晚上他们就会带人来这里了吧?”
“哦?”洛克沙惊奇的看着张佳,然后很钦佩的说:“你居然看出来了?说说你是怎么看出来我是特意引诱他们的?”
“很简单,你看,这么一小股强盗明显不敢对我们商队动手动脚的。按常理说我们要么就派人打散他们,要么就快点走将他们落下。可是你没有,反而用一块粗饼告诉他们,我们这里有粮食。我想,你这种总走江湖的人是不会不知道。这就等于告诉他们,来这里抢我们吧。我们这里有粮食是什么意思?
还有,今天我们看完热闹后并没有全力快走。而是不慌不忙的。那帮哥布林在自相残杀后,居然又跟上了我们。而且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多了很多。我想了一下,你今天大概要在这里设一个圈套,等着那帮哥布林上钩吧?”
洛克沙很佩服的点了点头。
“有人说魔法师是智慧的象征,不要小看任何一位魔法师。果然如此,居然只凭一块面饼就猜到我的意思了。我确实有这个意思,因为从这里到蛮荒之地有几百里。而流匪则多的是,用多如牛毛来说一点也不过分。不过这么多年了我发现一个小问题。那就是其实这帮流匪也有自己的势力范围的。
以前我们以为流匪就是流匪,走到哪里抢到哪里。后来我发现其实不是的。他们有自己的活动范围,只不过活动范围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很多。
因为哥布林是一个很善于内斗的种族。这么说吧。如果这一带的流匪能团结起来的话,我想是没有哪一个商队能够从这里走出去的。就算军队也不行。但是哥布林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们相对于抢夺我们的货物来说,更愿意的是内斗。比方说有一百名哥布林看到我们的商队了。那么我们就要担心这些哥布林会不会趁着我们睡熟了来抢劫我们。但是要是有一千个哥布林的话,我们就只需要一点点残余的粮食就行了。就像今天那样,丢下一点粮食。那么那些哥布林就会自己人和自己人相互争夺起来,而完全忘记了我们。
但是这种事发生的机会少之又少。就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着很奇怪的势力范围。在一定的范围内,哥布林的数量是有限的。永远达不到会发生那种大规模的内斗的数量。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总是这样。
所以我就想出这么一个办法来,将一个地方的哥布林引诱到另外一个地方的哥布林身边。让他们暗中保持的这个内斗数量被打破。是不是我们就容易很多呢?”
这么复杂啊!张佳不由得赞叹了一下这位商队首领。这哪里是一个生意人?这分明是一个领军的首领吗。
“所以,魔法师先生,今天晚上我估计我们的哥布林朋友是没时间来看我们的了。估计再过两天会差不多吧。现在我们还是先休息吧。”
果然夜里如同洛克沙说的那样,没有任何打扰。张佳的老鼠也没有发现有任何不安全的事情出现。但是休吉尔却认为这里有些不对劲。
休吉尔认为一个商队领队是不应该有这么丰富而远大的战略眼光的。如果他真的有这么远大的眼光的话,他早就应该将这里的哥布林强盗收拾干净了。对此张佳也这么认为。一个商人,却有着不俗的战术。很明显,这支商队没那么简单。
第二天,张佳就注意到跟随这支商队的哥布林多了起来,最明显的是,那些高大的地精多了很多。
按照佣兵们说的规矩,哥布林是一种很难形成团体的这么一种种族。同时又是单个个体很一般的兽族。虽然说和人类相比,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会很占优势。但是你要知道,在这里出现的人类哪里会有单独行走的?如果真的有一个的话,俺绝对是顶级高手,躲都来不及的。所以哥布林们后来就形成一个规律。几个或者十几个哥布林跟随一头地精。由地精统治这一小帮哥布林。
对此佣兵们的评价是,哥布林是一种天生的奴隶性特别强的种族。
地精是一种长得很像熊的兽族,在兽族中属于力量比较大,智力比较低下的种族。他有着很强悍的个体,但是智力和其他方面就差了很多。所以才会被兽族排在最末尾。几乎和哥布林一个地位了。
但是他确实比哥布林战斗力强很多。对哥布林这种惧怕战斗力高于自己的种族来说,他倒真是一个最好的领导者。
遇到敌人,地精会首当其冲的冲上去,用自己的蛮力将敌人打倒。然后哥布林们会疯狂的冲上去抢夺战利,然后分给地精一大部分。自己留下一小部分。并且地精的平时日常生活也都由哥布林照顾。吃的东西由地精先吃,剩余的才会给哥布林。而如果剩下的很少或者么有了。哥布林们就只好去吃哪种地上生长的苔藓了。
当然,哪种东西也能吃,而且还是这里兽族们的主食。因为这里除了这个能吃外,就么有别的了。




圣骑士和炼金师 第一百六十九章 地精武士
“一、二、三。。。”张佳一个个的数着那些三米高,黑乎乎的地精,然后小声的说来一句。“有六个地精了?那得有多少哥布林?”
那个佣兵队长这时候骑着马走过来,正好听到张佳这句话。
“是七个地精。现在大约有一百二三十哥布林吧。不过这帮都是小股的土匪。你看他们的装备,和昨天的那伙没啥两样的。”
果然,那些绿色的哥布林的身上穿的依然还是那种蒿草编制的半身甲。有很多甚至连这个都么有。而地精的身上也明显啊装备的不齐。一个个破破烂烂的,就像一群要饭的一样。
这一大群强盗就这么远远的跟着自己,既不会靠的太近,也不会离得太远。
“这么多人了,他们应该比咱们人多了吧?怎么还不动手?”
“我想他们在等,等他们这一片的头头吧?”佣兵队长听到休吉尔问,指着队伍正前方说:“你看那里,远处的尘土飞扬。明显是有大批人马到了。那个应该是。。。”
果然,一支看起来在人数上就绝对超过这边的一支兽人队伍从商队的正前方冲了过来,拦住了队伍的去路。
这一伙人明显的要比后边跟着的那一伙强上很多。
拦住商队这一伙,里面地精至少有十好几个,而且从体格上看明显的比后边的地精要强壮一些。更主要的是,他们的身上都有一些似模似样的盔甲了。肮脏的皮甲不知道是从那个倒霉鬼的身上扒下来的,上面沾满了脏兮兮的泥土和一些可疑的红色白色绿色的东西,但是这至少算是有“甲”了。而且是每一个都有那么一两件的样子。
每一个有一两件的意思是,这个有一副胸甲,那个有半拉护肩。这个有一双鞋子,那个有一个头盔。反正每个地精都有这么一两件,但是没有个是全套的。
至于他们手里的武器,则比较吓人了,都是看起来就很粗狂大气的。比方说不知名的兽骨绑上一大块石头做成的斧子。不知道从那里逃出来的锈迹斑斑的大锤。还有个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一根明显是马车的车辙的东西。虽然看着不怎么好看,但是明显的杀伤力上要强上一个等级。
这群兽族强盗将商队的去路拦住后,居然并没有像佣兵们说的那样一拥而上,反而乱哄哄在那里排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张佳才看明白。这帮家伙居然在排队。只是这队伍。。。实在不敢恭维。
队伍终于安静了下来,然后一头明显比其他地精高上半头的地精大摇大摆的从队伍里走了出来,于是刚刚排好的队伍再一次乱哄哄。
这个地精明显是他们的头头,因为他不仅身材高大,魁梧。而且身上还穿着一副盔甲。真正的金属制作的盔甲。
那是一幅锁子甲,显然因为不够大而被他将腋下两侧用什么东西打开了,然后用不知道哪里找来的兽皮缝制上了。但是这确实是一套锁子甲。而他的手里拿着的,是一把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一把青铜制成的大斧子。
休吉尔一看这斧子的样式就说,这个家伙应该是在那里发现了一个古墓了。因为那青铜斧子的样式,是几百年前神圣帝国的奴隶训练场里进行宗教仪式的时候用的东西。根本不是武器。不过绝对的够重量。
那个地精武士走到队伍前来,对着商队张开大口。“乌鲁乌鲁”的说了一大堆话,然后后边他的伙伴们就“嗷嗷嗷”的一阵乱喊。而那个地精武士却好像是很得意的样子。对着这里一个经的得意的笑着,脸上一副挑衅的样子。
“他在挑战。”洛克沙说。“他想用决斗来分出胜负。输掉的人就丢下武器投降。”
休吉尔听到这里,就想上前去迎战。没想到却被佣兵队长拦住了。
“这种货色根本不需要你去搭理他。”
佣兵队长一挥手,他身边的一个勇士就冲了过去。而那个地精武士也看到了这个勇士,也冲了古来
“当心,地精武士的力量特别大。”旁边的一个佣兵看到高大的地精武士冲了过来,急忙提醒勇士。
仿佛是约定好了一样,地精武士冲过来的路上,不论是地精还是佣兵都快速的闪开了。然后在周围围观。地精武士挥舞着手里的青铜战斧,劈向勇士的头部。勇士扬盾牌一磕,“铛”的一声,勇士就觉得左手手臂好像要断掉一样,带着自己的身子转了半个圈。强大的冲击力让勇士右手的长矛也刺偏了。勇士连忙调整身体重心,把盾牌也收回身体前。那个地精武士一看没有一击必杀,似乎也愣了一下,又挥动青铜战斧斜肩劈了过来。
勇士一看青铜战斧劈到,左手的盾牌一迎,在刚刚接触到青铜战斧的一瞬间一缩,盾牌又有一个轻微的侧翻。地精武士的青铜战斧就顺着盾牌的弧度滑向了一边。
“砰”地上泥土四射,青铜战斧砍进地里好深。地精武士由于用力过猛,身体也大幅度的冲向地面。勇士趁机一矛,刺中了地精武士的肋下。长矛刺入半尺有余,蓝色的血当时就喷出来了。
地精武士疼的大吼一声,反手一拳挥过来打在勇士的盾牌上。勇士被冲击得连连后退。等站稳了脚跟,那受重创的地精武士已经又挥动大剑冲了过来。
早就听说地精武士皮糙肉厚,抗击打能力强。现在看来根本不是一般的强啊。勇士又有些郁闷了。
勇士一边快速的躲避着地精武士的攻击,一边寻找破绽攻击地精武士的要害。地精武士的青铜战斧劈砍在勇士的盾牌上叮当作响。勇士的长矛则不时地刺中地精武士的软肋或者腹部这些没有金属铠甲遮挡的位置。就像飞舞的蜜蜂对付笨重的狗熊似的。
此时佣兵和那群土匪之间的区别就出来了。地精们就那么傻乎乎的看着,疯狂的叫喊着,嘶吼着。而那些哥布林也傻乎乎的跟着加油起哄,完全没有注意到这时候佣兵们已经慢慢的打开了队形,做好了全员战斗的准备。




圣骑士和炼金师 第一百七十章 魔法师
随着那个勇士一记长矛刺穿了那个地精武士原本就破烂不堪的胸甲后,两方人马终于一拥而上,厮杀到了一起。至于决斗前说的谁输了谁就投降什么的,地精们自然是不会承认的。而佣兵们也没傻到要对方承认的地步。不管到什么时候,公平都是需要实力来衬托的。
一动起手来,佣兵和地精之间的差距就显露了数来。地精就是一群流氓混混,只知道一拥而上,但是每一个地精都是力大无比的家伙。那些哥布林也实力不弱。而佣兵们则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很多。甚至于还懂得小组作战不盲目出击。只是佣兵实际上战斗力有强有弱。强悍的足以一个人对付一个地精武士。弱的却只能和哥布林一较高下。
此时,有休吉尔的佣兵队伍就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有圣骑士的队伍永远不用担心防护的问题。休吉尔一个“神圣守护”丢下去,就可以让一小队的佣兵不用担心敌人的攻击了。而对那些很勇猛的,可以单挑地精武士的猛男,休吉尔就丢下一个“神圣守护”,一个“致命打击”两个神术,然让他们顿时如虎添翼。凶猛无比。
有了休吉尔的帮忙,大家首先在心里上就有了优势,根本就畏惧这帮土匪。相对于众人再凶狠拼命,张佳和洛克沙倒是清闲的很,一个是魔法师根本就不会冲上去和敌人肉搏的。另一个是商队的首领,此时有好几个正在周围虎视眈眈保护着他的士兵。
只是看着别人拼命而自己悠闲的站着看热闹,对张佳来说还真是不习惯。客户四看着现在两队人马因为开始的时候就离得特别近,现在更是几乎人贴着人,脸对着脸的。自己这里又不好发射魔法,生怕一个魔法下去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更可气的是,明明刚才还跟着商队后边远远观望的那群哥布林,此时看商队的前面陷入混乱了。这时候就偷偷的靠了过来。只可惜商队安排有序,前边虽然打的热火朝天,后边却还有几个佣兵站岗放哨,不等那几个胆大包天到不知死的哥布林靠近,就有一枝利箭将带头的那个哥布林一箭刺穿。剩余的见势头不好,一哄而散。转眼间又跑到远离商队的地方。
商队前边的战斗还依然继续着,但是胜利的天平已经渐渐向商队这里倾斜了。你想,一个打起来永远不用担心自己会有伤亡的队伍和一支打死一个就少两三个的队伍相比较。哪一个队伍会战斗的更长远一点?
地精那边战斗的局势几乎随时都在变化,那几十名哥布林实际上是那十几个地精的手下,临时组建在一起的。打仗的时候他们根本就不看别的。只盯着自己家的首领,首领还在战斗这帮家伙就跟着往前冲,自己家的地精要是被人打到了一次,就会有一两个哥布林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溜到一旁去。等自己家的地精站起来了他再回来。
要是有哥布林被打死了,那就有意思了。总会有一两个家伙马上放下打斗中的对手,快速的跑到阵亡的伙伴跟前,不是为他悲伤或者想要抢救他。而是将它身上的蒿草编制的半身甲脱下来,手里的武器拿走。。然后再将她身上所有能拿走的东西都拿走。最后那个被打死的哥布林就像刚出生时候一样光溜溜的了。
而倒地的要是一个地精的话,那就会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哥布林这么做。这样的后果就是一旦有地精被打到,敌人的战斗力马上就会骤减。
幸亏地精虽然武技很一般,但是一个个力大无比而且皮糙肉厚,抗击打的能力很强。打了这么半天,受伤的有好几个,但是真的完败倒地不起的只有两个。而因此而退出战斗的哥布林就有好几十个。
又打了半天,地精们也有些受不了了。佣兵们虽然也有受伤的,但是因为有一个休吉尔,几乎就没有因此而无法战斗的。所以打了这么半天,佣兵这一方实际上和开始的时候相比并没哟下降多少战斗力。相反地精们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的战斗力减员已经让他们无法继续坚持下去了。
最后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带头最先转身逃跑的,所有地精都一哄声的转身逃走了。在这里,有一个特别的不成文的规矩,哥布林要是逃走的话,那是正常的,要是一个地精逃走了。那就是战斗到了结束的时候了。因为哥布林逃走的时候,可能只有一小部分哥布林会跟着他逃。但是一个地精逃走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哥布林都会逃走的。于是刚才还围着商队的大批队伍呼啦啦的就都散去了。比他们来的时候快的多了。
那些家伙在这里抢劫也不是一两次了,逃跑的速度也训练出来了。一转眼的功夫他们就跑出去了很远。佣兵们因为还要保护货物,就没有追赶。而那些地精和哥布林似乎也知道这些,跑出大约一箭地的距离就停了下来,抓过头来对着这里一阵阵不甘心的嘶吼咆哮。
“他们这是干嘛?”张佳奇怪的问。
洛克沙无奈的说:“他们在威胁我们,因为他们知道我们无法去追赶他们。所以他们每一次都这么做。而且会持续好几天。以后我们有好几天的时间都不能安稳的睡觉了。一直到我们到下一伙强盗的领地里他们才不会跟着我们。”
“干嘛不用弓箭射他们?射死几个他们就不敢了。”
“没用。”洛克沙说:“他们人数众多,几乎没有伤筋动骨。死一个两个也不在乎,而且他们知道,佣兵里弓箭手是比较少的。这么多人,十个八个弓箭手是。。。”
就在洛克沙话还没说完的时候,他就看到张佳站在马车上,手里挥舞着魔法杖。口里念念有词,然后在那群地精强盗的头顶上的天空中,一团火红火红的云彩突然出现了。
“轰隆~”一声巨响后,大家突然觉得世界一下子安静了很多。




圣骑士和炼金师 第一百七十一章 食人魔的军队
这帮土匪明显的不知道这里有一个魔法师,而且还是这么高级的魔法师。
他们挑衅的时候站的位置就很有经验了,是弓箭手射程的边缘地带。一半的魔法师都不会有这么远的攻击范围的。更不要说大规模的范围性魔法了。
更何况魔法师这种稀有生物一般也很少会来到这里。就算来的话也绝对不会是跟着一支商队过来的。所以大多数兽族的强盗都没有和魔法师作对的准备。所以当张佳那个大范围攻击型火系魔法降落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兽族的强盗是因为魔法这种大破坏习惯武器的杀伤力将他们吓坏了。而佣兵们则是很久都没有看到过魔法师用魔法了。
那个火系魔法真的很让人印象深刻。
在那群兽族强盗人数最集中的地方,已经有二三十个哥布林躺在那里了。他们身上的蒿草甲不仅没有帮助他们防住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反而在遭受攻击后变本加厉的燃烧了起来。还有两个地精也倒在了地上。强大的身体和厚实的皮肉并没有帮助他们挡住那天火降临一样的灾难。此时的他们躺在地上和那些哥布林没什么两样。
荒原上的蒿草因为遇到火,马上燃烧了起来。然后接着风力将这附近的一切能烧起来的都烧了起来。那些强盗们再也不敢在附近徘徊了。都惊恐的四散逃走,不敢回头看一眼。
洛克沙看着张佳这天神一样的一下子。苦笑了一下。
“早知道这样,就让你出手多好?还费这么大的劲。”
张佳看着远处自己的杰作,也苦笑了一下。
“我开始的时候还是怕伤到自己人,现在看来,幸亏当时没出手。我这是第一次用这么大的魔法。效果不太好啊。”
也许是因为张佳的这一记魔法,也许是因为休吉尔的表现,也许是因为逃回去的那些地精哥布林散步的消息。反正在接下来的十几天里,这支商队居然一伙强盗都没再遇见。
就在洛克沙以为这一次因为自己这一方的实力过人的原因,让那帮不开眼的强盗都开眼了的时候,前方的侦察兵回来报告。
“前方发现食人魔带队的强盗。”
食人魔,兽族中力量强悍,而且具有天生的魔法免疫和石化皮肤能力的兽族战士。是兽族中的高等级战士。只是因为人数稀少才渐渐没落了下来。但是残存的食人魔战士依然让人闻之变色。
曾经在远古时代有这么一个传说,一名人类的高级骑士,必须亲手猎杀一个成年食人魔,然后用他心脏里蓝色的血液染红自己骑士头盔上的羽毛。才会被称为圣骑士。当然这种传统早在几百年前就废除了。不为别的,一来是食人魔数量太少了,有人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找到一个。而来就是对人类来说,食人魔实在是太强悍了。想要亲手猎杀不太可能。而要单独猎杀就更难了。
因为食人魔具有先天的三大优势。
第一点当然是兽族共有的,就是力量强悍,皮糙肉厚。
食人魔的力量,在兽族里也是第一流的。和大多数兽族相比食人魔都是大力士。而因为食人魔还有一个天赋,那就是皮肤石化的特性。当食人魔开始兴奋,战斗的时候。他的皮肤会变得像石头一样坚硬。这就等于在食人魔身上披上厚厚的铠甲了。这样的力大无比而刀枪不入的家伙,想要杀死真的很难。
第二点就是魔法免疫。食人魔是兽族中少有的对魔法元素有反应的种族之一。
传说曾经有人见过食人魔魔法师,但是这当然已经只存在于传说中了。实际上兽人里现在有没有魔法师都不知道了,但是食人魔对一部分魔法免疫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至于哪些魔法免疫就看食人魔的实力了。
还有第三点就是食人魔是兽族中恢复能力、生命力最强的种族之一。相传食人魔有两颗心脏,一般的刀砍斧劈哦都不会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而只要食物充足,休息够的话,绝大多数的外伤食人魔都能自己回复而不需要任何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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