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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参姑娘有个约会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边北狼王
也由不得我做太多的感慨,快步追上去,也和丰华一起蹲在了溪水的旁边,果然是一个人趴在地上,伸手轻轻的将之翻转过来,发现是一个中年男子。因为失血过多已经面色惨白了,摸了摸鼻息,当然是一点儿生机都没有了。说句有点丢人的话,我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死人,更别说是这种一看就知道是非正常死亡的人了。我的心里还真是有点紧张,本来已经快要被山风吹干的衣服,再次变得湿漉漉了,这次可是冷汗。但是看看丰华的表情,不由得让我感到了一阵的惭愧。这个小丫头除了眉头紧锁之外,没有任何异常的表情。这胆量,就足够让我难以望其项背了。
控制住心中的恐惧,重新把视线落在了那个尸体上面,发现致命的伤口是在胸口的位置,一把匕首没入到了其中,时间应该也不是很长,因为虽然血迹已经有了凝固的迹象,可是还是没有完全干涸。
“报警吧,发生了事关人命的事情,可不是小事儿。”
我轻声的对丰华说道,可是没想到这丫头根本就不理会我说的是什么,甚至还伸出手去要拿插在死者胸口上的匕首。我连忙一把拉住她,发现了尸体报了警了,也就没有我们什么事儿了,顶多就是给警察叔叔录个口供之类的,可是一旦匕首上沾染了其他的人的指纹,那事情可就有点大条了,对于这个丫头的莽撞,我感到一阵的无语,气呼呼的对着她喊道:
“你要干嘛,如果在这个匕首上沾了你的手指印,到时候你就说不清楚了!”
这还是见到丰华之后,我第一次冲着她大吼,可是我是真的为她感到着急,这丫头看上去也有着二十多岁的年纪了,怎么做事儿好像不用脑子一样。
我的喊声把丰华吓得一哆嗦,手停了一下:
“报警?怎么报警,跑出去,然后到警察局,气喘吁吁的说这里发生了一具尸体?别逗了,就是警察来到这里,也根本差不多这个没头没脑的案子。”
“怎么会,这里留下了好多证据啊,比如说这必说,比如说……”我在周围巡视了一圈,还真是看不到其他任何的痕迹,抖了抖手,“比如说,匕首……对了,还有在他的身上也许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没有被发现呢?”
……





我和参姑娘有个约会 第19章 血影2
对于我的辩驳,丰华只是笑了笑,轻轻的摇了摇头:
“在这个尸体上除了这个匕首之外,只有一件有用的东西,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呵呵,之前在丛林中也多次发现过尸体,也有向你这样急匆匆的跑出去报警的,可是结果呢,最后都是不了了之,而且这唯一的一件有价值的东西拿出来,恐怕对你们也不利哟。”
说着也不顾我的阻拦,从死者的口袋中摸出了半个金光闪闪的东西。我虽然没有见识过林浩家中的传家宝,但是从这个东西上我还是可以看出来,这应该就是半个金镯子。
“不会,不会是林老爹干的吧?”
虽然已经在心里猜到了这个结果,但是还是疑惑的问出来,想想林老爹因为痛恨小偷偷了自己的传家宝,出手重了失手杀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至于从家里跑出来追小偷,身上带着匕首,好像也不是说不通的事情。而且大家都清楚,现在林老爹就是在这个树林中。杀人动机有,杀人时间也有,恐怕林老爹的这个嫌疑算是洗不清了。
我的心里同样开始矛盾了,虽然不算是法盲,但是也多少知道一些,失手将小偷弄死了,虽然不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也不是可以拍拍屁股就走人的,何况从这里的情况上看,林老爹可不像是失手把人杀了的。
“如果警察来了,一定会说,林老爹的嫌疑最大,呵呵,不过如果在我的眼中看来呢,可不是他干的,他还没有这个本事。”
我奇怪的抬头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的肯定说就不是林老爹干的,别说是在警察的眼中,就是在我这个和林老爹有关系的人的眼中,恐怕都无法不承认林老爹是凶手的可能性最大。
丰华明显读懂了我的眼神,在我还没有来得及阻止的时候,她已经一把将原本是插在死者胸口上的匕首拔了出来:
“你!”
我再想要阻止她已经来不及了,一脸的苦涩,现在是什么都说不清楚了,在匕首上沾着的就是这个丫头的指纹,在警察的眼中,貌似最有怀疑的已经不是林老爹,而是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了。
丰华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在手中把玩着沾着血迹的匕首:
“这个匕首可不是寻常的匕首,他不是林老爹这样的人能够有的!”
我差点哭出来,这个时候追究匕首是哪里的还有什么意义?林老爹家里祖传的宝物都弄出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够拥有的?
“拜托,美女,现在这个匕首上沾着的是你的指纹啊,且不说是不是林老爹干的,你的嫌疑恐怕是要好好的解释一下了。”
“有什么好解释的,一声没吭,埋葬在这个大山中的人多了去了,难道每次死一个人都给解释了?”
对于他的冷静,我感到了一头冷汗,怎么听着这样的话也不应该是从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嘴里说出来的,如果说是一个刽子手手里拿着匕首这样淡定的说着和人命有关的事情,我不会感到任何的意外。可是说话的明明就是一个妙龄少女。
“走啦,回啦,一会儿天都亮了,就你的这个体力,明天能不能走得动都不一定。”
说完,丰华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就要向回走,想到了她的这只手刚才还拿过匕首,我不由得再次打了一个哆嗦。可是丰华的力气很大,几乎是拖着我在鹅卵石上,一边被他拉着,一边用手指着已经越来越远的尸体:
“这个,这个怎么办?”
“管他干嘛!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他很快就会消散在大自然的腐蚀中,和那些枯死的树叶没有任何的区别。”
已经由不得我震惊了,被丰华拉着我几乎有了腾云驾雾的感觉,重新回到了仓子的时候,天光已经蒙蒙亮了,我不由得一阵的叫苦,本来就是疲惫的身子,现在更加的狼狈,拐叔和林浩两个人正好刚刚从他们的帐篷中出来。看到我和丰华竟然手拉着手从小溪的旁边跑回来都愣了一下,我们两个的样子现在还真是容易引起误会。我连忙冲着他们两个说道:
“没事,没事,你们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们啊,不就是在小溪的旁边散了一宿的步嘛!”
越解释越黑,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河边去散步,貌似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今天……”
拐叔还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连忙打算转移话题,这种场合实在是感到有点尴尬。可是他刚刚开口,就听到丰华摆了摆手:
“今天休息,明天开始上路,反正现在也有了线索了,用不着那么着急了。”
说着,丰华从口袋中掏出了半个金镯子,丢给了林浩:
“这个是不是你家的?”
林浩连忙接过来,当借着晨曦的光芒看去的时候,眼睛立刻就瞪圆了。他可是亲眼看到过自己的家的祖传宝物的,从林浩的这个眼神中就已经可以看出来答案了。
“这个,这个,就是被偷走的金镯子,可是怎么只剩下半个了,另一半在什么地方?你们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的?”
连珠炮一样的问题从林浩的嘴里迸发出来,丰华只是笑了笑:
“是就好,找到了半个,另一个应该也就不远了。算了,今天休息,有空的时候再说。”
说完丰华也不理会拐叔和林浩诧异的目光,信步沿着溪水继续向前走去。因为在昨天晚上,我就听丰华说过,她根本就不需要在帐篷中居住,而是居住在大山中的某个地方,根据这个我就猜想到可能是在前面的哪个地方就是他的家。犹豫了一下,我还是快步的跑上去:
“用不用我送你一段?”
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明白,从昨天晚上在溪水旁边行走的速度上,我干脆就是一个拖油瓶,可是几个大老爷们,看着一个“弱女子”自己在树林中行走,还是有点不忍心,何况,从现在的情况上来看,拐叔把丰华找过来,明显是要让她帮忙的。都说拐叔是长白山中的独行侠,可是看到了丰华才明白,其实他也不是独行侠,与其说他手中带着的那个索罗棍是拐杖,还不如说这个女子才是他的拐杖。
我的举动,不只是让丰华愣了一下,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我,就是拐叔好像也感到奇怪,清咳了一声:
“咳咳,大鸟,这个不用了,就让丰华自己回去吧,既然丰华说了,今天要休息一天,那我们就原地休息,同时也正好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有关挖参人的事儿!”
人都有猎奇的心理,我早就对神秘的挖参人的生活非常的感兴趣了,现在拐叔的话明显是把我心中的那点猎奇都勾了上来。不过我总是隐约的感觉到拐叔不希望我去送丰华,甚至对于我和丰华走的太过近一些了,他都会感到不舒服。所以才抛出了这么诱人的东西来留下我。
“送我?”
丰华笑呵呵的瞪着眼睛看着我,让我感到了一阵的不好意思,在她的眼神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绵羊一样,而她就是一个疯狂的小老虎,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丛林中。给我的感觉大山就是他的家,而我们不过是来到大山中的过客而已。
无论是客人送主人前行,还是小绵羊送一只小老虎回家,怎么都感到有点好笑:
“呵呵,得得,算我没说啊,哈哈,我知道我是有点自不量力,你一路顺风吧!”
尴尬的笑了笑,然后故意将视线放到其他的地方,丰华凌厉的目光和带着玩味的笑容,总是让我感到好像做贼了一样,但是我真的没有什么其他的心思。在我的视线挪开的时候,无意中正好看到了拐叔的脸,我发现在他的脸上好像露出了一丝释然。
“能够和我说说你为什么说要送我么,呵呵……”
丰华的笑容更加让我发毛,说话也变得支支吾吾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的是没有任何不良企图啊:
“没什么原因,没什么愿意,只是我琢磨着你是孤身一个女子,我送一送你很正常,几个大老爷们躺在帐篷中睡觉,让你一个女孩子辛辛苦苦的走山路,那个,心里有点怪怪的,好吧,好吧,一路顺风,一路顺风。”
几个人的眼神中都让我感觉到有审问的意思,弄得更加的尴尬了,开什么玩笑,怎么弄的我好像是多么危险的人物一样。
“正好,我一个人走路也无聊,你就送我一段距离吧,呵呵!”
丰华笑呵呵的说道,在她的脸上带着一丝快慰,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如是说。可是拐叔的反应比我还要激烈得多,几乎一下从地上跳起来,把瞪着眼睛看热闹的林浩都吓了一跳:
“你说什么,你竟然同意他送你一程?!”
看着拐叔的样子,好像要咬人一样,吓得林浩拿着半个金镯子后退了半步……




我和参姑娘有个约会 第20章 血影3
溪水潺潺,我和丰华并肩走在溪水旁边,在拐叔和林浩诧异的目光中,我总是感觉着如芒在背一样。但是话一出口,总不能收回去,于是老老实实的跟在了丰华的身后。
“喂,本来你说送我,我就是感觉着可以用不着太无聊了,你现在一声不吭的,和我一个人回家有什么区别?”
“哦,是,是!”
我连忙点头,可是张了张嘴还是感到不知道说什么,拐叔那种诧异的几乎是看到怪物一样的眼神始终在我的脑海中回荡,让我总是平静不下来。不过丰华那种明显是带着戏谑的眼神,也同样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那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长白山的深处还有人长期的居住啊,你一直就生活在这里么?”
这个问题其实从见到丰华的时候就有了,反正现在也有这个机会,不如好好问问。
“按照正常的情况下,这里是没有人长期居住,但是,我是不正常的情况,咯咯。而且我不但就住在长白山的深处,而且我还在这里生活了很长的时间,时间长的足以让你无法相信。”
“哈哈,你可真会开玩笑,,看你年纪也就二十左右岁,即使你出生就在长白山的深处,也不过就是二十多年而已嘛,还不至于到让我吃惊的程度。”
丰华也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用手向前面指了指:
“那边就到了我的家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进去坐一坐?”
“呃?”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只见到前面小溪已经分开了两股,向两个方向流淌,而这两股水流的中间真有一个精致的小房子耸立在那里。看上去这个房子非常的小巧,就像是大一点的孩子的玩具一样。几十只小鸟在房子的周围盘旋,靠近房子的外面,花草丛生,看上去生机勃勃的。
“那个,有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如果有什么不方便的就算了!”
我轻声的说道,其实心里巴不得进去看看的,首先美女的邀请就带有这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不过哥可不是龌龊的人,至少我自己从来不承认自己非常的龌龊。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对常年生活在长白山中的人生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的,更加感到好奇。丰华对于公仔熊这样普通的女孩子的玩具都会感到新奇,真是不知道在她的家中能够有什么样的东西。
说完我转身就要走,即使有再多的小心思在作怪,我和不至于连人家随口的一句客套都会当真的。
“没什么不放心的啊,呵呵,你送我回来,邀请你到家里坐坐也没什么啊,请吧,呵呵!”
丰华笑靥如花,这样的盛情邀请,我还真的没有什么理由拒绝,已经离开了几步,但是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其实从离开帐篷之后,转了两个弯儿,我也没有感觉到走了有多远的距离,如果早知道丰华的家距离我们住的地方是这样近,恐怕我也用不着主动提出来送她了。
看到了我同意了,丰华很高兴的样子,快步的向房子的方向走去,因为是在两股小溪的中央,所以我还要踩着石头才能到小溪的对面,看到我晃晃悠悠的站在石头上的时候,丰华已经轻盈的跳到了小溪的对面,回头大声的对我喊道:
“喂,你可小心点,别掉到水里去,否则很麻烦哟。”
“哦,哦!”
我连忙点头答应,昨天晚上已经是感受到了溪水的清亮了,谁说长白山上到处都是温泉的,扯淡,那股子刺骨的寒意,让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何况现在是去一个美女家做客,浑身上下弄的湿漉漉的,还真是不怎么好看。
这样想着,对于脚下的石头我更加的在意了,可是我也奇怪的看到了这一片的溪水非常的清亮,在水中还有成群的小鱼儿在游来游去。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鱼,应该算是在长白山中的一个特产,否则在外面的时候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过呢,难怪人们都说长白山中就是一个天然的大宝库,就是随便的一个溪水中都能够看到这样奇特的小东西。
和普通的鱼的形状都差不多,但是小脑袋都是红色的,鱼鳍也是粉红色,看着就像是人们在鱼缸中养着的小金鱼一样,其中几尾小鱼大概是看到了我在水中投下的影子,一点也没有怕人的样子,反而还凑过来,张开了小嘴巴,好像是等着人们给他喂食一样。但是当看到了他们嘴巴中锋利的牙齿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从这些看着可爱的小家伙牙齿的形状上,就能够判断出这些小东西可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可爱,一定是水中的小霸王,标准的肉食性动物。
想到这里,我还是快步的从石头上走了过去,无论外面如何可爱,一旦和凶残挂上了边儿,都会让他们的可爱大打折扣。
看到我慌乱的跑过来,丰华咯咯的笑个不停:
“喂喂喂,你这么狼狈的跑过来干什么,呵呵,不是在水里看到了什么怪物吧。”
“呵呵,看到了,看到了!”
我也尴尬的笑了笑,一个大老爷们竟然让比拇指大不了多少的鱼给吓成了这个样子,还真的是有点丢人,丰华当然也能够听出我的玩笑话,笑得更加的厉害了。然后信步转身向那个精致的小房子走了过去。
我也连忙快步走过去,希望能够距离那些在水中的小家伙远一点儿,可是刚走出几步,我就吓得嗷的一声喊出来,这次看到的可不是拥有着锋利牙齿的小鱼儿了,分明是一只大老虎就趴在精致的小房子门口,看到丰华和我两个人走过来,大老虎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警惕的看着我。
从前没事儿的时候去动物园转悠,经常会看到老虎被关在笼子里,或者是假山中,一个个慵懒的样子根本就没有丛林之王的霸气,可是现在看到了真正生活在野外的大老虎,立刻让我毛骨悚然了:
我的喊声再次惊动了丰华,她回过头,脸上依旧是挂着淡淡的笑意:
“不用怕,大王是在他刚刚出生的时候就被我抱过来的,已经跟随我好多年了,不会伤害到你的。呵呵,在我眼中,他就是和爷爷的那个唤山差不多。”
丰华的话让我感到震惊的同时也有些羡慕,大概只有长期生活在大山中的人才能够有这个荣幸吧,普通人都是小猫小狗作为宠物,可是丰华却能够让一头大老虎给自己看家护院,想想都觉得威风,假如我也是能够有这么一个威风凛凛的家伙壮胆儿……呃,算了吧,估计带着一头老虎回到城市里,第一时间引来的,可能就是荷枪实弹的警察,还要遭到那些所谓的动物保护协会的口诛笔伐。
不过,丰华将她的老虎和拐叔的唤山比较起来,还真是给我提了个醒儿,听说从前拐叔进山的时候,和唤山都是形影不离的,怎么这一次唤山没有跟着一起过来。不只是没有一起过来,就是在我住在拐叔的第二天,就一直也没有看到唤山的影子。
这些疑问恐怕都要回去找拐叔询问了,既然现在美女已经说了,这个名字叫做大王的家伙对我无害,心里也踏实了很多,果然在经过了大王身边的时候,大王没有任何的举动,只是在鼻子中发出了一声鼻音,然后重新趴在了地上,大脑袋放在了他的两个前爪上,微微的闭上了眼睛好像要睡觉一样。
“这家伙看来也是一个懒家伙!”
我在心里说道,不过还是轻手轻脚的从大王的身边走过去,即使再惫懒,人家也是一个大老虎啊。在品种上也改变不了他的性情。何况,就是看着它这个庞大的体格,用不着上来咬我一口,就是扑在我的身上,也能够一下将我压死。
进去到了清幽的小院子,看上去古色古香的,一株梅花已经凋谢,只剩下枯树枝也几片叶子无精打采的挂在上面,头顶上一些小鸟在不停的盘旋,有的还轻轻的落在我的身边,啾啾的叫着,如果不是亲身感受到了,我还真的无法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和动物和平相处的地方。
“我也算是在长白山麓出生的人了,可是还从来没有想到过大家真的可以这样和平相处。”
当一只小鸟落在了我的前面,让我都不得不给它让路,绕着走开的时候,我才终于忍不住感叹出声。丰华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只是淡淡的说道:
“弱肉强食,哪里都是这个道理,这里你看到的不过就是非常片面的一面而已,假如我再弄一只兔子过来,相信大王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吃掉,因为它也要填饱肚子和活命嘛。”
我点了点头,对于丰华的话深以为然,物竞天择的丛林法则是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的,当你看到老虎为了吃掉兔子羚羊时候的残忍的时候,任何人在第一时间的想法都是对强者的谴责,但是没有几个人会想到,强者其实也需要生存……




我和参姑娘有个约会 第21章 血影4
小房间中的陈列非常的简单,但是置身于其中又让人感到非常的舒服,这是一个木质结构的小房子,也不知道丰华是从什么地方弄来了这么多五彩斑斓的树木,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不同颜色的木头,而且是颜色反差如此大的。远远看到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在木头上涂抹的油漆,可是当到了他的面前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些颜色就是木头本身的。
缕缕的清香进入到了鼻孔中,当走进了这个小房子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浑身上下曾经有的疲惫都一扫而空,简直就像是将仙气吸入到了肚子里一样,比舒舒服服的睡一宿觉还要管用。
房间中与其说是有一些简单的陈列,还不如说根本就没有陈列,两个椅子其实就是两截树桩子,可不是被搬过来的,树根还停留在泥土中,这样的椅子恐怕没有人能够移动得了。墙壁上的装饰也仅限于绿色的树叶,各种不同形状的树叶组合在一起,看起来真是有一种别样的风采。奇特的图案组成了一副绚烂的图画,虽然我对于墙壁上这个奇怪的图案并没有特别的在意,以为不过就是普通的装饰而已,后来才知道这里是别有内涵。
指了指其中的一个树桩子,然后依旧笑盈盈的说道:
“坐吧,呵呵,谢谢你送我回家啊。”
说的我一阵的脸红,送她回家,且不说在我的感觉中只是走了几步路而已,就算是真的走了很远的距离,貌似我也什么都没有做。
“其实,呵呵,真的是我自己有点自不量力了,其实按照你对长白山周围的熟悉,好像不是我送你回家,而是你送我回家才对,哈哈,只不过我是一个男的,总是觉得应该送你才对。哈哈,这个就是大男子主义吧。”
我自嘲的笑了笑,掩饰着自己内心的尴尬。丰华听了我的话眼睛亮了一下,低下头,好像在琢磨着什么:
“大男子主义?就是你觉得男子就是应该保护女子?”
我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在正常人的心目中,山就是男人的象征,而水就是女子的象征。向来男子都被认为是阳刚,女子是温柔的。可是现在冷静下来想一想,貌似很多男子和女子比起来,还真是不如女子的强悍,比如说自己和丰华。怎么都感到和丰华比较起来,自己都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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