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小冤家:盗墓大小姐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无双
“福晋,公子爷这趟去呼伦贝尔怕是没有十天回不来的。”
“不行,快点把他叫回来,美夕格格可不能在咱家出事,兰哥见多识广应该能帮到她。这丫头再这么下去两天人就会虚脱,就算治好了日后也得落下病根!”
纳兰鸿此去呼伦贝尔的确是帮无双打听先祖爱尔扎的事。海月提前告诉他美夕要来,不过纳兰鸿跟这小姑娘交情不深,而且又有自己媳妇儿陪着,也不算失礼,所以没想太多,一直在呼伦贝尔境内寻找着当初爱尔扎留下的痕迹。
他接到电话后也是一愣,莫说是中邪了,就算是鬼上身,她已经来了长白山,长白山本就是满人的圣山,纳兰鸿府上风水极佳,任何妖魔鬼怪肯定也不敢妄入,怎么好生生的人就突然中邪了呢!
既然是媳妇儿亲自催自己,他只好暂时放下手上的事,马不停蹄的往回赶。
第二天他终于回来了,美夕的情况越来越糟,烧的已经开始说胡话了,而且还不敢睡,只要睡着了肯定就会梦到那个女鬼缠身。
纳兰鸿虽然不是什么玄学大师,但曾经与无双他们几次出入大清龙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见多了,俗话说久病成良医。他一打眼就知道自己媳妇儿说的没错,美夕格格的确是招惹上了脏东西。可不管如何盘问,马老大和马老四都说格格肯定没去什么特殊的地方。
“哎?这块玉佩材质不错呀,是和田的籽料!格格从哪弄来的?”
马老大照实说了一遍。
纳兰鸿可不是摸金校尉,对古董的研究也没有无双那么透彻,不过没看过肥猪跑还没吃过肥猪腿嘛?他说这块玉佩内里的殷红很古怪,虽然不能确定是不是它的缘故,但这东西肯定是件明器无疑,活人不能随便带明器,先摘下来吧。
“兰哥,是这块玉佩的事儿?”海月问。
“我不能确定,无双对这东西很有研究,我问问看吧。”毕竟不是自己家的,纳兰鸿也不敢自作主张。
别人联系不上无双,可纳兰鸿不是一般人,他是无双最好的朋友,他直接拨通了无双的卫星电话,把这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哦?小兰,你快跟我说说这块玉佩具体什么模样?它内里的殷红能看出和田玉的成分嘛?”一听美夕病了,急的无双险些订了回来的机票。
“它内里的殷红很自然,并不像后天被现代趾甲仪器加工上去的,而且表面光滑无比,根本没有被人把玩过的痕迹留下。”
无双犹豫了片刻,仔细想着这枚玉佩的特点,再对照自己以前在古墓中看到的那些明器,忽然想起了什么。
他对纳兰鸿说:“小兰,你现在用白矾水仔细洗一洗玉佩的表面,然后闻闻,看看是不是有异味。”
不愧是盗门魁首,闭着眼睛不看都知道这些明器的由来。纳兰鸿按照他的吩咐用白矾水洗了下玉佩。但没见有什么明显变化,玉质还是那么光泽润滑,不过,这原本没什么异味的玉佩却隐约透出一幅淡淡的腐臭。
“是尸血浸!”无双肯定地说。这宝贝可是古玩行的大忌,它邪恶无比轻易也没人认得出来。
尸血浸是典型的明器,古人下葬时很喜欢用玉件陪葬,大多数陪葬的玉件都防止在外椁中,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说口含,口含便是死人嘴里咬着的那块古玉了。再比如说挂在脖子上的玉佩。古玉是个很特殊的矿石,有人说它通灵性,这个说法也不完全对,不过从这“尸血浸”来看却还是有一番道理的。
玉件挂在尸体脖子上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久而久之吸取了尸体中的阴气与腐血,这就形成了玉质内部的这块美丽的殷红。因为尸血浸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个贪财之人死于非命。
有传闻说尸血浸也不是一般的尸体带上玉件都能形成的,尸体本身生前就是含恨而终怨气冲天,所以玉质吸收了主人的怨念这才会对它的新主人造成威胁形成诅咒。一般人带着这种玉件身体会日益消瘦,在人身体里阳气日益变弱的时候,那玉件中的阴魂便会彻底征服你把你拖入阿鼻地狱。
玉属阴性,而女体也属阴性,美夕又是处,女,她体寒,所以尸血浸的阴气迅速侵占了她的身体。这也就是发现的早,若是再晚两天这丫头恐怕就没救了。
“老大,这玉佩是从哪弄来的?”无双在电话里问马老大。
“回小爷的话,是古玩店那边两万二收来的。本想是件和田籽料的挂件能值些钱的,可……哎,也怪我,是我带格格去看的,格格喜欢的不得了所以就带上了。”
“你们真是糊涂呀!我嘱咐你们多少遍了,不管再好看的玉件,收来以后不可立刻挂在身上,你们当我的话是耳旁风是不是?幸好发现的早!”
马老大阴沉着脸听着小爷的责骂。“是是是,都怪我,都怪我,小爷您别生气,我回去马上查这是哪个狗娘养的卖给咱们的货。”
“还查个屁呀!人家是故意的,还能留下痕迹给你们查?先别管这些了,赶快让美夕挂上海东青扳指,然后让月福晋带她去长白山天池用净水洗去身上的晦气。十二个时辰后她自然会康复的。我这几天有事,待我忙完了,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们!”无双挂了电话。
欢喜小冤家:盗墓大小姐 93.第93章 退魔
纳兰鸿夫妇试着按照无双的办法摘去了美夕那枚尸血浸,又给她挂上了海东青扳指,海月陪着她去了长白山天池。这天池别看是长白山第一美景名满天下,但各位记住了,咱们普通人去长白山旅游,说的好听是看长白山天池,但您是在封顶遥望天池,可不是真正的设身处地的就站在天池岸边上看。
长白山天池除了国家领导人招待贵宾时候开放,其他时间是不对普通游人开放的。也就是纳兰鸿这种特殊身份的人能够进出自由。换做而一个人都不能进去。
长白山天池的水是真正的没有一丝污染净水,据说可去除人身体里的晦气和病痛。乃是千金难寻的,说白了吧,就是里边含有丰富的稀有矿物质对人体有益。
美夕柔弱的身子滑入池水中,瞬间就被冰冷的净水激了个寒颤。外边正是摄氏三十度的酷暑,而长白山天池的净水却终年保持六到七度的低温。她猛地清醒了过来,看着自己正赤身**地泡在冰冷的池水中,身旁海月姐姐为她竖起了一个帘子遮羞。另一侧则是高耸入云的长白山主峰。
皎洁的月光洒入纯净的天池中,映照着美人娇羞的圣体,美的一大糊涂。
虽然天池净水冰冷彻骨,但美夕泡在里边却觉得浑身轻松了许多,头不再昏昏沉沉的了,整个人都精神百倍,甚至也不再惧怕自己入睡后再度梦到那个披头散发的女鬼了。天池的净水赐给了她勇气,也赐给了这位海家格格再度正视自己的身份。
“海月姐姐,我怎么在这儿?好冷哦!”
“是你姐夫让你泡在里边的,乖,冷就冷点吧,感冒总比丢了小命强,这天池净水可以洗去人体的污秽,可以让你的灵魂得意重生。”
“我姐夫?他在哪?他来了嘛?我想见他!”一听无双,美夕整个人都精神了。
“你这丫头,怎么不知羞啊?见嘛,见嘛,要不姐姐现在就把双哥叫来,让他看看他小姨子的身材?”海月玩笑道。
美夕低着头羞红了脸颊小声嘀咕道:“看就看嘛,反正他都看过了。”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那我要泡多久啊?”
“一个时辰,一分钟都不能少!好妹妹,听话。以后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再漂亮也不能随便带了知道嘛?这海东青扳指虽然不似其他女孩首饰那么华丽,但却是你海家独一无二的祖传之物,几年前,我们几大家族为了争夺圣物人脑袋都打出狗脑袋了!”
“海月姐姐,我姐夫还是没有来对嘛?”
海月不想瞒她,说:“你姐夫忙,你只要照顾好自己他就安心了。”
“一会儿你能带我去看看我姐嘛?我有一肚子话要对她说。”
“好,你也应该去看看美惠了。”
一个时辰后,海月带着美夕到了美惠的坟前。海月远远地看着美夕,月色下,美夕跪在姐姐坟前嘀嘀咕咕说了好几个小时,谁也不知道她跟姐姐说了什么。只是早上她回来时,人们发现格格哭了一夜都哭成了小花猫。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西宁这个城市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它的地理位置很特殊,西宁当地少数民族很多,它本身是维吾尔族人的聚集地,而几百年前,这里又曾是西蒙古族人的牧场。所以少数民族文化非常浓厚。
无双走出机场,一个维族少年打着牌子已经恭候多时了。少年人长相跟新疆人差不多,估计父母有血统吧。反正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的,梳着小平头一口的维族口音。
“愿长生天保佑你,我的尧尔达喜!”少年人恭敬地给无双献上了哈达。这就是特殊民族文化的相互充斥。长生天是蒙古族人信仰的神灵,而少年人说的尧尔达喜却是句维语,意为我的好朋友。 (大概用拼音是这么念,这是句蒙语,长生天保佑你。)
其实无双也很纠结,这少年很明显是维民,但可能常年生活在蒙古族的圈子里,也信仰了长生天。他不是纳兰鸿,懂的蒙语有限,也就只会说这一句。
少年叫阿尔斯兰,维民,今年刚18岁,常年生活在巴干吉林沙漠和东部的大草原上,对那一代的地形十分熟悉。家里穷,又没有什么耕地,所以小时候误入歧途在西宁做扒手。后来云爷在西宁开了个分公司,这才可怜他给了他口饭吃。
“阿尔斯兰,你可真有意思,据我所知你们维吾尔族信仰真主,你这孩子忘本啊,怎么还跟着蒙古族人信仰了长生天?”
少年说话很有意思。“真主与长生天都是善良的神,都是保佑我们牧民的啦。”
“呵呵……行了行了,小爷我可没空跟你贫嘴,车钥匙呢?”
“老板嘱咐过的啦,要我跟您去。他说沙漠里有危险啦,您需要阿尔斯兰了啦。”
无双虽然独来独往惯了,但看这少年十分热情,也不好拒绝,而且自己人生地不熟,至少要让他把自己带到巴干吉林沙漠。
“你这小子难道不怕我?你知道我是谁嘛?”无双故意逗他。
“老板说您是长生天的朋友的啦,您不是坏人!”
无双带上大墨镜钻进了牧马人里。
云爷的生意之所以做的这么大也是因为他这人讲道义,有的时候就算你不吩咐,他也会嘱咐手下准备周全。这不,无双什么也没说,他就已经吩咐阿尔斯兰提前准备好两大箱的矿泉水。在沙漠中最缺乏的就是水,没有吃的人可以活,但水却是贵如黄金千金难求。
路上无话,无双倒在后排座上打着盹,这少年很懂事,见客人睡觉,所以开车开的时分沉稳,不敢吵醒无双。
天渐渐黑了,车渐渐驶出了宁夏自治区来到了阿拉善盟草原。这里的草原不比科尔沁草原和呼伦贝尔草原,这里是沙漠的边缘地带,草场并不肥沃,地形多变,也许你放眼过去是一片茫茫草原,但车子开出去五分钟后就能见到一个孤零零的沙丘,当你本以为到达巴干吉林沙漠的时候,一眨眼的功夫,前边又是一片绿油油了。
欢喜小冤家:盗墓大小姐 94.第94章 长生天保佑
“过218省道了嘛?”无双问他。
顺着218省道继续往北走,再与317国道交汇处那里有个地名叫曼德拉苏木的地方,这里不算是镇,也不算是县。不过因为两条公路的交汇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处贸易集中地。从此处再往北走那就是真正浩瀚无边的巴干吉林大沙漠。
当然,这里还是沙漠的边缘地带,也是很多旅人和摄影爱好车的集中地。这里是安全的,背后就是大草原,所以很少有沙暴,气温也不会太高,适合拍照取景。
“尧尔达喜,我们不能再走的啦,午夜长生天睡觉了,他老人家不会保佑我们的。”这孩子很迷信。
无双看了看地图,再对照左右的地形判断,前边不远处应该就会有个小镇,这孩子也许开了一下午的车太累了。
西北小镇地广人稀,大都是当地的少数民族和以前开发大西北留下的知青后裔。小镇很萧条,现在是盛夏,并不是旅人们喜欢的季节。要知道沙漠里白天的温度甚至可以达到五十度。
无双把阿尔兰斯放在了小镇里,给他找了个宾馆,并嘱咐他可以去曼德拉苏木等他。然后自己开车顺着省道继续像沙漠地带开去了。
他必须在天亮前赶到巴干吉林沙漠边缘找个地方落脚,这里一旦到了白天地面烫的根本没法走人,所以赶路必须选在夜晚,他可不想把机会白白让给南脉摸金派。
凌晨三点,他终于感到了曼德拉苏木,春秋两季这里的沙房都是简易的旅馆供旅人们居住,但这个季节开旅馆的主人早就去银川或者西宁避暑去了,只留下一个个空沙房和木板床。
他烧了一杯马奶酒,再泡上压缩饼干,这就是一顿饭。在野外哪来的锦衣玉食,只要食能果腹就是幸福的。刚刚接到纳兰鸿的电话,他也为美夕捏了把汗,幸好电话打的及时,相比纳兰鸿应该知道怎么处理。
沙风呼啸而过,他看着满天的星斗感慨万千。自己本已经置身事外金盆洗手,可美夕的到来却又把自己卷入了江湖争端中。也许这就是自己的命,想躲也躲不掉,注定自己这辈子就是个摸金校尉。
东方已露鱼肚白,沙暴还在继续着。无双沉沉地闭上了眼睛,这里是最安全的,大沙漠的炎炎烈日下就算是野兽都会避之渐远。别看这里条件差,可这一觉睡的却是两年以来最舒服的,仿佛又回到了两年前几个好兄弟好姐妹在一起并肩作战的日子。
再度睁开眼睛已经可以看到大漠金灿灿地落日,夕阳无限美只是近黄昏。远处传来一声声狼叫,气温开始下降了,狼族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他拍拍脸蛋,取了块湿巾擦擦脸,一边啃着干涩的饼干一边钻进了车子里。他要抓紧时间了。
无边的大沙漠带给旅人的是无边的孤寂,一个人在沙漠中不停地穿行就好似是一片孤舟泛在茫茫大海中一样,没有尽头没有目的地。无双是真的没有目的地,茫茫沙漠他不知道那群家伙到底在哪,他们再寻找什么。
起初还是沙漠的边缘地带,偶尔可见几株绿色植被和旅人们留下的食物包装袋,但越往深处走就越是没有一丝生气,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只有他和沙子。
他真的需要一个陪伴,他开始后悔没有带着那个维吾尔族少年,哪怕他没有什么话,只是偶尔给自己一个眼神那也是好的。
牧马人越野四驱车在沙漠中不停地游走着,无双只是凭着自己的直觉向着北方行进,偶尔见到一座沙山便会下车前去查看一番。他开的速度很慢,因为沙漠中最要人命的除了炎热还有隐藏在沙子下边的沙坑,这沙坑几乎与沼泽地一样,人一旦陷下去就是大罗神仙都救不了你。
沙漠里开车只考验车子的性能跟人的驾驶技术无关,偌大的沙漠里你随便开。他的探险经验太老道了,没走出一段距离都会停下车在卫星定位仪上标注上这个点,一方面可以在回来时找到正确的路,另一方面可以在这里用粗布包上一瓶矿泉水埋在沙子下。
虽然自己带的水不少,但现在还不好说这次旅行大概要用多少时间,一旦自己深陷险境无法继续前进,那么返回的途中就必须要有充沛的饮用水来维持生命。这样,按照每个点去走,都会有足够的水供应。
巴干吉林沙漠是古代早期的一条丝绸之路,浩瀚的大沙漠中不知埋葬了多少个客商旅人的骸骨。一路上偶尔见到有骆驼的,秃鹫的,狼的骸骨,唯独没有人的。估计人死后马上就会被这些当地生物啃食殆尽吧。
在这种环境里,不管你的意志多么坚定,都会一点点被死亡的气息所包围,人的求生意识在一点点消沉着,整个人就好似在像地狱行进一般没有希望。
车子大概开了七八个小时候,沙风渐弱,他也累了。面前又出现了一座几百米高的沙山,沙山的形成很简单,最早可能这里有一块很小的石块,而经过几千年沙风的洗礼后,小石块上堆满了沙子,越堆越多,最后形成沙山。
他在沙山下背阴的地方又埋下了一瓶水。啪嗒,打火机点燃了香烟,他背靠着沙山自在地抽着烟。这里再也没人跟他唠叨了,他想抽多少就抽多少。不过他更希望那个唠叨的女孩就在面前。
他终于耐不住寂寞了,拨通了卫星电话。
“小兰,美夕好些了吗?”
纳兰鸿一看是无双的电话,赶忙追问:“放心吧,已经无大碍了,现在海月陪她睡觉呢。你现在到底在哪?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能有什么事?就是闷得慌出来走走而已。她退烧了就好,尸血浸不能留,销毁了吧。”
“呵呵,其实你就是惦记她吧?你这又是何苦呢?明明喜欢人家却不敢说,你躲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他磕打两下烟灰吐出嘴里的沙粒说:“行了,你怎么也变的这么磨叽?啊,怎么着,我不结婚你担心我勾搭你家海月呀?”
欢喜小冤家:盗墓大小姐 95.第95章 死亡沙漠里竟然有人
“嘿,你这小子,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如今是大团圆,你俩结婚未来生的孩子也是海家的血脉,可以改姓为海,多好的结局?”
“小兰,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李斗天他们不会放过我们的,一天不处理完,美夕一天都要活在刀刃上。我得主动出击。”
“怎么,你又去了?你当心点,以前咱们探险大都是在东北,也鲜有敌人,这次不同,这群国际盗墓贼心狠手辣,务必不可与他们硬干纳!”纳兰鸿嘱咐他。
“我知道,这么大的人了,这点厉害关系还是知道的,要是我死了以后谁管这丫头。好了,不说了,我就是报个平安,挂了啊!”
挂了电话,无双心里舒服多了,悬着的那颗心也终于落下了。他没有什么牵挂,只是美夕的事一直困扰着他。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姨子哪里都好,只是太像她姐了,他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美惠还是美夕,在两个女孩间已经失去了自我。
熄了烟,不经意地突然看到沙山下不远处好像隐约可见一行脚印,是骆驼留下的。他赶忙跑过去查看,从骆驼脚印入沙深浅度可以判断的出,这头骆驼背上载重量应该在一百二十斤左右。
这太轻了,上边的旅人肯定没有带太多的辎重,不管这人是谁,恐怕他要有危险了。当然,还有一个可能,骆驼上边是一位附近牧民的孩子,孩子身材娇小,带的全是淡水。无双打开地图看了看,从这里距离最近的居民地少说也有200公里。按照骆驼在沙漠中的行进速度,这人恐怕要两整天才能到达。
去看看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反正在浩瀚的大沙漠中也是漫无目的的走,多一个伴也好,就算免费搭他一程了。
他开着车,一路顺着骆驼留下的脚印寻找着。沙风依旧,却没有盖过骆驼留下的脚印,这说明骆驼刚刚经过没有多久。这份军用地图标记的很重要地区很多,再往前走十公里可就到达当地牧民口中的“死亡沙口”了。自古丝绸之路时死在死亡沙口的人就不再少数,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之任何商旅队伍经过此地都会发生点什么事。
“呼……孩子希望你好运,长生天保佑让你到达死亡沙口前被我找到。”无双为这个素未谋面的朋友祈祷着。
又往前开了大概四五公里的时候他发现沙地上开始出现一坨坨新鲜的粪便,骆驼拉稀了。要么就是吃坏了肚子,要么就是在沙漠中被毒蝎咬伤了。这位朋友看来是凶多吉少啊。
他不再顾及隐藏在沙地下的危险,加大了油门冲了出去。
不远处一匹拉稀拉的浑身虚脱的骆驼握在沙地上,几只秃鹫盘旋在上空等待着它们的夜宵。很显然那位旅人放弃了骆驼,骆驼背上还留着大量的辎重,有衣服,望远镜,食物,帐篷,唯独没有水,想必那人也认识到水资源在沙漠里的重要性。
(不好意思各位,今天有点事耽搁了最后两更!)
从她留下的衣物看应该是个年轻的女孩,只是这些衣物大多都是当下流行款式的夏装,不是短裙就是短裤的。无双摇了摇头,看来这是个爱美的女孩,巴干吉林沙漠属于大西北无人区,这里昼夜温差很大,白天炙烤的如活路,而入夜后就迅速降温至十度左右。
他把女孩的辎重从骆驼身上卸下来装到了自己的牧马人上继续向前开。又开出去了两公里,再往前行走几分钟恐怕就到达传说中的死亡沙口了,无双替那女孩捏了一把汗。
万幸的是,不远处借着月光隐约已经可以看到那女孩的身影了。女孩的举动十分怪异,她疯狂地奔跑着,把鞋也甩到了一旁,一边跑还一边欢呼着。奔跑的方向便是传说中的死亡沙口。
“哎,姑娘,别跑了!前边危险!”无双大喊。
可那姑娘根本就听不进去,连一声回话也没有继续疯狂地奔跑着,她脱下了牛仔外套,里边是件性,感的紧身短背心。这姑娘身材火辣,前凸后翘,腰上系着一根红线,红线上好像还挂着几块极品碎玉,在夜色中碎玉发出诡异的光彩。
无双跑上车一脚油门就冲了过去,在距离女孩十来米的距离踩死了刹车。
“姑娘,你……你还好吗?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嘛?”他走下车试着问她。
无双太有经验了,无人的死亡沙漠里大半夜的遇到了一个性,感,火辣的年轻女孩,而且这女孩行为举止十分怪异,他必须谨慎些,以前经历的诡异事件实在太多了,出门在外一些不得不防的事情还是需要尽量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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