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娇娇女[穿书]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为我撩人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说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小,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小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七零娇娇女[穿书] 84.084.三个可可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牛车上, 赵婆婆半躺在干稻草上面,脑袋还枕着老莫教授手工做的稻草枕头,下放的生涯让他学了许多手工活, 也能最大限度利用身边能利用又不打眼的东西来稍微改善他们的生活。他和赵婆婆走过大半辈子,这次若不是赵婆婆喝了药还烧不止, 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白天便找来自己外孙子帮忙。好在村支书是同意给送到医院去了, 哪怕他自个不能跟着去照顾,有江寄余在, 他也放心许多了。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 她的衣服打满补丁, 头发也白了大半, 脸上布满褶皱,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 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 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 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 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 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 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 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 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给婆婆。”三个字又小又轻。
江寄余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就是看了眼前面赶车的大壮,他什么反应都没,好像完全没听见。然而他却看见她的唇瓣动了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外婆,眼里露出一丝古怪。
她叫他外婆为‘婆婆’?
江寄余觉得自己可能要想歪。
不过却没说什么,一言不发接了过来,是温的。扭开盖子放在一边,扶着赵婆婆给喝了些水,温水滋润了赵婆婆的干涸的唇,也让她稍稍清醒,看了眼近在跟前的外孙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惶恐地要将他推开。
江寄余似是早有防备,在那之前悄声在她耳边说了“没事,没别人在。”
赵婆婆的动作这才顿了顿,但视线还是很警惕,移了移,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姜可可,她的眼神干净无害,还带着丝丝担忧,让人戒备不起来。
这女娃子?
赵婆婆脑袋清明了,想起了上牛车前的事,也认出了这是村里的知青,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见别的村民说她娇气脾气坏家底好。倒是没听见她跟江寄余闹不合的事,江寄余也没说,所以乍一看到姜可可,先是被她纯良无害幼兽般的眼神给骗过去了,戒心升不起来。
自从被‘打倒’后,赵婆婆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但是又想到往常那几次看到姜可可的模样,好像不是这样的,脸蛋是一样的,眼神和气质却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赵婆婆也不敢肯定,因为她总共也没见过多少次姜可可。
姜可可感受到赵婆婆隐晦打量又丝丝警惕的视线,赶紧一笑就挪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这举动让赵婆婆多少放下心来,又看了嘴边的玻璃瓶,不是外孙子的东西。
‘没别人在’,想到外孙子刚刚说的话,赵婆婆突然猜到什么,难道自家外孙子在跟人闺女处对象?心里有些高兴有些激动,不过想到什么又压下去,凑过去再喝了点水。
还是等确认了再说吧。
赵婆婆喝了水后又渐渐半醒半睡了过去,江寄余把瓶子盖好,没有立即还给姜可可,也没说话,一路就这样沉默着到了镇上。
大壮是个能干又有些老实的壮小伙,路上本来很多次想跟姜可可搭话的,不过见赵婆婆在睡觉就没好说话,虽说赵婆婆是住牛棚的坏分子,但毕竟是老人家,出发前也被他爹拎到一边悄悄叮嘱要照顾好,就没好打扰。
一到了镇上医院,那是立马先下来招呼姜可可下车,“到了姜知青,你快下车来吧。”朴实的脸上洋溢着热情又透着丝对着心上人傻气的笑。
姜可可却没法回应他,跳下车就跑到旁边吐了,牛车颠簸路不好走,时间又长,她立即晕车了,好不容易撑到现在,完全是控制不住,整个人跑到角落大吐特吐起来。
大壮脸上一荒,赶紧跟着上前去看看。
江寄余望着扶着墙弓着身子的人影,眉头皱了皱,最终还是没有过去,自己下车把赵婆婆背起来,“大壮,我先带着老莫他婆娘去看病啦。”没公开没平反前,称呼就不能太尊敬。
大壮回头看了眼就挥挥手,“好,你先去吧,我看着会姜知青。”
等姜可可吐完,江寄余早已进去医院里了。
——
姜可可掌心勒出的口子有点大,护士用酒精给消了毒,又洒了药粉用绷带缠了下,这样不容易感染。至于手上浮起的那点红豆豆不用太担心,轻微过敏,不管它过几天就能好。但是姜可可还是央求医生给开了药,她怕晚点回去后过敏症状加重,来镇上一趟可不容易。
还有一些感冒药清凉油等基本药品,不要票的,也拜托医生给开了单子好买。
“我是下乡的知青……”
这句话就能让医生了然,乡下条件落后,不备点药确实麻烦,乡下人没钱或者没这概念,但是大城市去的知青有这防患于未然的想法不奇怪,更何况姜可可一身干净没补丁衣裳看得出有点钱,皮肤娇嫩状态也看得出下乡前娇生惯生,估计下乡日子也不长,干点活才弄成这样,被她大大的杏眼望着,有个差不多年龄女儿的医生心软了,给开了单子让她拿药去。
拿着单子去窗口拿完药装进军绿色的斜挎包里,姜可可这才去找江寄余他们。镇上医院规模不大,打听一下就很容易找到,是个多人间的病房,她敲门进去的时候赵婆婆正在输液,江寄余和大壮站在一边待着。
见她过来两人的视线都转过来了,姜可可下意识就是看向江寄余,不过对上他深邃的眸子还是有点怂,立马就移开,“我弄好了,婆婆没事吧?”她记忆里只知道江寄余的外公姓莫,外婆姓什么不清楚,便没再前面加姓。
说的是普通话,大壮文化水平不高,听到‘婆婆’没有想多。而江寄余见她这么坦荡荡,也明白过来她话里‘婆婆’的意思不是他理解的那种,而是种尊称,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不过觉得舒服倒是有点。
“中暑性发烧,得吊完水看看。”江寄余难得主动开口回答,语气没昨天那么恶劣,顿了顿,看向她缠着纱布的掌心,犹豫着要不要问候两句,就被大壮抢过了话头。
“你手怎么了?医生咋说啊。”
江寄余便沉默下去。
姜可可没注意到这一点,答道,“没事,缠住会好的比较快。”对于热情好像有点过头的大壮,她其实也有点不太习惯,宅太久的人社交能力是会跟着下降的,更别提她本身社交能力就不好。
大壮也不在意,姜可可本来就有点傲,今天他还觉得温和可爱许多呢,一点不觉得她不会说话冷漠。
但他在她面前也不善交谈,嘴跟锯葫芦似的,只能干巴巴地说,“那就好那就好。”话题跟离家出走一样。
大家都不说话又没事干让姜可可不太舒服,见赵婆婆闭着眼睡觉,便找了借口一个人先出去。
跟半生不熟的人呆在一块还没有走入人群中让她自在。
姜可可出来后舒了口气,这才按着原身记忆往供销社去,说实话,她对七十年代的供销社还是有点兴趣的,小时候听爷爷奶奶磕唠过去的事挺有意思,没成想自己有天能亲眼看见。
不过比起供销社,在穿年代的前辈眼中更有意思的好像是废品回收站?
傍晚,日头还没完全落下,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偶有微风吹过,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七零娇娇女[穿书] 85.085.高考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 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 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 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 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 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 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没有,那是大队长安排的活计。”姜可可抽回被林思然抓住的手,不动声色地退了几步离她远点儿。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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