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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娇女[穿书]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为我撩人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说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小,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小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真是过河拆桥啊。要是换做从前姜可可肯定要控诉的,但是这人是江寄余,且不说他是未来大佬反派的身份,就是原身从前做过的那些事,能让江寄余这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就不错了。而且她自觉今天做得很好,起码是刷了点好感,镰刀只有一把她也就不跟他争,主要是刚刚怄气干活自己手上的伤也有点疼,还剩那么些土豆苗以她的速度天黑也干不完,还是有自知之明一点让给干活好手江寄余。
虽然不知干活好手刚刚怎么也会割自己一道口子,不过很显然就是伤了他也比自己干的又快又好。
“那我把这些苗拢在一块再走成吗?”走之前再刷下好感度,证明自己‘改邪归正’了。
不过江寄余没给她这机会,凶巴巴地赶她,“不行,快走!”再不走他再鬼迷心窍割了第二道口子咋办。
“好吧好吧。”姜可可不想最后惹他不高兴,把药粉放回包里,小卷纱布给他用完了。
“那这个给你,谢谢你中午帮我干活。”姜可可说完把核桃酥留下就小跑着离开了。
江寄余:……不是我,我没有……干活。
想解释都没机会。
看了眼地上留下来的红纸包,又看她远去的背影,江寄余瞥了眼手上纱布,直觉今天的自己脑袋有问题。
不是取消婚约关系了吗?不是说好要远离麽?
这一天干的都是啥事!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七零娇娇女[穿书] 90.090.寻根问祖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按照她对姜可可的了解, 中午她就不会拒绝她端来的青菜鸡蛋汤,也不会在被朱梅怼的时候忍气吞声才对,还有活没干完也不会在非上工时间自己去干才是。
姜可可这是转性了还是?林思然正要深想下去呢, 就从窗子口看见姜可可回来的身影, 除了出去时的装扮, 手里还多了一个玻璃罐子,她记得那是她平时用来喝水的。
“可可,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不是去干活了吗?”林思然从床上起来,走到走廊处对着进来的姜可可说道。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 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 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 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 “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 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 多的不说就要走, 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 眼里却暗藏着打量, “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 人也安静, 跟换了个人似的, 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 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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