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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传说(原名马踏江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言西早楼
莫不是他们听不懂中原的汉话?
这么想着,他又用不太流利的蒙语复述方才的话,对方仍然莫测高深的毫无动静。
李志豪在漠北这两年时间,对关外各胡族的语言都学了些,虽称不上精通,倒也能沟通无碍。
不死心的李志豪又用女真语说了一遍,这回不错,对方终于有动静了,除了正中红色大氅那人外,其余六名身穿绿色大氅的骑客身躯开始抖动不已,李志豪超绝的耳力隐隐听到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李志豪大惊,心叫我的娘,怎么如此倒霉,竟碰上女子,大陈朝最重男女之防,他哪里有在女子面前如此袒胸露背的经历,脸皮薄得很,几乎瞬间工夫,红晕直达耳根,心念电转,走为上策,也不打招呼,突展绝世身法飘风步,人影倏晃,已坐到黑风背上,两腿用力,黑风会意扬蹄狂奔,待这七名女子回过神来,早已远去数百丈,追之不及了。
此时一个少女的声音道:“头一次看到大男人脸红的象女子,那个汉人好有意思。”说的是蒙语。
另一个也应和道:“汉人男子哪比得上咱们蒙人威武刚猛,一个男人却细皮嫩肉的象个女子,胸膛之上一根毛都没有,这也能叫男人吗?”真不知李志豪听到这话会有何感想。
中间那位首领发话了:“都闭嘴,你们方才除了把眼睛盯在那汉人身上脸上外还注意什么了?这么冷的天气他打着赤膊可有半分冷意?以那人上马时的身法,草原之上能找个与他匹敌的只怕不多,如此高手说路上遇到盗贼你们信吗?”听声音清脆婉转,也是位年纪不大的姑娘家。
六女身形一震,被大氅挡住脸孔看不出表情,然僵硬的身躯却说明她们对首领的畏惧,再不敢说笑。
首领少女又道:“你们注意他的那匹黑马了吗?”
六女一阵摇头,首领少女嗔怒道:“没见过男人还是怎地?若本郡主没有认错,只怕他那匹黑马就是天马黑风。”
想不到这首领少女竟是一位郡主,蒙人自大元帝国土崩瓦解,被赶出中原后,仍然称霸草原,且无一日不想再次杀回中原,重得那花花江山,因此官阶仍沿用大元时的旧制,大汗的女儿称公主,次一级部落首领的女儿称郡主。
天马黑风四字太有震慑力,六女同时惊道:“什么?那个女人般的汉人竟能降伏天马黑风?汉人怎会有如此厉害人物?”
首领少女冷哼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汉人若不厉害岂会在百年前将咱们的大元帝国赶出中原。还记不记得十年前元帅忽可兰统各族联军三十万进攻中原,却在大同府被那谭天率十万陈军所阻,相持半年之久未能寸进,粮尽后不得不退兵之事,你们竟敢言汉人无能人?”
六位随从少女显然晓得此事,蒙人最重英雄,那谭天虽是敌人,却又最为蒙人所敬佩畏惧。
忽可兰可说是蒙人百年一遇的帅才,统兵征战二十余年,横行关外从未有一败,蒙人能够在大草原上维持其统治地位至今,有多半功劳要记在他身上,被族人视之为战神。
谁想到纵横不败的忽可兰领军南征时,却遇到了生平唯一劲敌,被那谭天以少敌众,以弱击强,生生打了个平手,忽可兰以此事为终生之憾,五年前临终之时遗言中原有谭天一日,则大元复国无望。
六少女不敢多言,你望我我望你,最后其中一个小声问道:“郡主,咱们……咱们要不要去追那人。”
红氅郡主冷哼道:“你们的马能追上黑风吗?哼!走!”说着一领马缰,策马而去,不知怎的李志豪那羞窘难当、落荒而逃的模样竟似印在她芳心之中挥之不去,这事发生在号称草原明珠,以冷酷果敢著称,美丽与智慧并具的多罗郡主身上可着实奇异。
“是,郡主。”六个随从蒙女不敢怠慢,策马扬鞭,追随而去。
远远的传来多罗郡主冷静的声音:“通令各大部落,追查这个捉到黑风的汉人。”
“是!”
多罗郡主乃是蒙人中实力仅次于蒙巴克大汗的杰罗可汗爱女,自幼即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智慧聪颖,在父亲杰罗可汗的有心栽培下,小小年纪已成为杰罗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多罗郡主心高气傲,从不甘居于男人之下,因此每年都会抽出一个月的时间来到漠北,誓要捉到这匹天下第一神驹,连续四年从无中断,与黑风也打过三、四次照面,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或许正因为那个年轻的汉人男子捉到了黑风,我才会如此注意他。”多罗如此开解自己,死活也不肯承认方才她同那六个侍女一般只顾着看那人不同于蒙人的光洁精实的胸膛,直到人跑远了才想起注意别的东西,甚至没能早一步认出曾让她魂牵梦系,引为最大挑战的天马黑风。
多罗郡主突然有种气闷的感觉,深吸一口气,突然将大氅的帽子掀开,霎那间一头乌黑长发随风起舞,显出她那风靡大草原的绝世容颜,线条明朗的脸庞不同于关内汉家女子的小家碧玉,孤傲与妩媚如此和谐与动人的共存于这一草原尤物中,仿佛大漠中的一支孤梅,气质傲骨而又暗香四溢。
再说李志豪,他仓皇而遁,哪顾得上方向,足足跑出数十里外这才停下,辨了辨方向,大致估算出自己的方位,骑上黑风向着最近的集市巴尔图行去,虽说最近,却也有一百多里的距离。他目下心中唯一想到的就是如何弄来一身衣服,免得再遇上方才那般窘况。
路上遇到了一个鄂伦春人的帐包,李志豪大喜,赶忙上前欲买上一套衣裤,却发现银两早已丢光,尴尬的他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那鄂伦春人发现他身后的黑风,立刻惊呼起来:“这位汉客,你身后的马匹可是天马黑风?”
李志豪操着半熟的鄂伦春语道:“正是黑风,唉,这位鄂伦春兄弟,我……”
还没等他把银两丢失的话说出来,那鄂伦春人已惊的跳了起来,然后突然跪倒在李志豪的面前,大礼参拜,口中还说道:“汉客定是天神下凡,才能降服天马,小人那木奇拜过天神。”
李志豪急忙上前搀扶,边解释道:“我哪是什么天神,只是运气好罢了,这位大哥快快起来吧。”
那木奇从地上爬起,呆呆看着被李志豪摸过的手臂,就在李志豪以为他傻掉的时候,他突然疯了似的大叫道:“天神摸过那木奇的手臂了,我那木奇这辈子再不洗手了。”
李志豪险些晕倒,再说不出话来。
不过天神也有天神的好处,没有费一句口舌,那木奇把他最好的一套衣服以及一些干粮银两一并献给了天神。然后还千恩万谢的将李志豪送出老远。
衣裤解决了,放心之余的李志豪又开始为自己两年来深受打击亏足了油水的胃打算起来。
想想也是,这两年来他除了偶尔用猎到的兽皮到数百里外的市集上换些干粮外,全部的时间都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度过。开始的时候还能经常碰到一些同是捉马的猎人,可到了 后来一两个月都不见人踪,过了两年的野人生活,嘴里还不淡出鸟来。
兄弟们,老楼又杀回来了,哈哈……
多多捧场啊!





疯子传说(原名马踏江湖) 第三章 漠北四凶
游牧民族逐草而居,没有建城定居的习惯,因此巴尔图名为市集,实则与中原的城市村镇迥异,没有房屋,更别提城墙,只是漠北地区各地胡族交易的墟集,在方圆数里的广阔空地上,不规则的分布着百多个各式营帐,各色具备,色彩缤纷,煞是好看。
李志豪抵达时,墟集内满是人群,喧哗热闹,看服饰以蒙古、女真、高丽、回鹘、鄂伦春等族为主,也有少量汉人商客,男女老幼皆着意打扮,颇有节日气氛。
李志豪心中暗喜:“总算有些运道,碰上了交易开市的日子,看来可以大吃一顿了。”
一般开市会持续十多天,在这十多天里方圆数百里内的人们都会陆续赶来,而这样的开市,每年只会进行六次。
银钱对于这里的人并不是很重要,这里仍然保持着原始的以物易物方式,只有在同汉人的交易中才会用到银钱。
对于漠北地区的人来说,开市是非常重要的时刻,人们可以在这里交换到自己需要的物品财货。
李志豪正专注想着这顿庆功大餐该吃些什么的时候,却没发现周遭环境渐渐发生了改变。原本嘈杂的人群渐渐的安静下来,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一点上,那就是黑风的身上。
大概这是巴尔图开市有史以来最安静的一刻,人们象被施了魔法般变成了石人,甚至连呼吸都停止了。
当李志豪辛苦从自己的口水中爬出来时,终于发现了眼前这诡异的情景。
一下子成为数千人注目的焦点绝对不是一件很自在的事情,所以李志豪理所当然的觉得不自在,而且是非常的不自在。
他有些困难的吞了口口水,努力在脸上泛起一个僵硬的笑容,与其说是笑容却比哭还难看,挥手冲集市上的人们打了一个招呼,结果没有人理他,人们的目光仍定格在黑风的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颤抖的声音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
“老天,这……这不会是黑风吧?”
一石激起千重浪,霎那间原本安静如死的巴尔图沸腾了,所有的人,无论男女老幼皆发疯般向黑风扑来,看着那一双双狂热激荡的眼神,仿佛具有将金铁融化的热度。
没等李志豪吩咐,通灵的黑风扭头撒腿就跑。
不愧是黑风,撒开脚程,只用了两盏茶的功夫,就将所有的人抛的不见了踪影。
李志豪还不放心,继续催着黑风全速奔驰了半个多时辰,直到确定甩掉了所有的追踪者后,才慢慢把速度降了下来。
李志豪没好气的坐在黑风背上用手费力的掰着硬如磐石的干馍,好不容易运功掰下来一块,无意识的扔进嘴里,耳边听着干馍与牙齿交锋发出类似于石块交击的声响,感觉到自己的胃在哀鸣,算算已经有数月没吃过正经的热气腾腾、色香味美的饭菜了,本想在巴尔图大吃一顿,蒙人的烤全羊、回回的羊肉泡馍还有女真人的红烧鹿腿……
李志豪擦了擦已经流到下巴的口水,厌恶的看了看手中石头般的干馍,这些他已经吃了两年多的干馍。
皱着眉头甩手将手中干馍扔出老远,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狠狠不已的拍了黑风的脑袋一巴掌,抱怨道:“没事那么出名干嘛?这可好,害你主人连饭都吃不成。”
黑风又是委屈又是沮丧,耷拉着耳朵轻摇马首,低嘶了两声,好像在说:“这能怪我吗?”
李志豪也知黑风无辜,此举有迁怒之嫌,心情无比郁闷,垂头丧气的坐在马背上,任黑风自己慢慢踱步。
就这样,一人一马溜溜达达走了约二十余里的样子,突然从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不只一匹,越来越近。
李志豪眉头一蹙,隐隐预感到这是冲着自己来的,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冲着黑风来的,对方肯定有精于追踪之术的高手,能够沿着黑风独特的蹄印一路寻来。
李志豪并不在意,此时满肚子怨气的他也正想找人发泄一番,活到这么大他可从没怕过任何人……
当然,外表儒雅大度,内心阴险小气的师父与亲亲小师妹不算。
何况他根本有恃无恐,再不济,打不过有黑风在,要跑没人能追得上。
蹄声更近了,李志豪停马转头望去,只见一阵黄尘滚滚而来,那是急促的马蹄扬起的,已经可以看见马影了,有四骑,马上骑客的骑术很是高明,马速极快,转眼间已到眼前。
四匹马都可以算得上是宝马级的骏马,虽比不上黑风,但如果拉到市集去卖,每匹也能值上千两白银。
那四人不待坐骑停稳齐齐腾身下马,看身法个个身手不弱,尤其是中间那个似乎是首领的大汉更是着实了得。
此人身披一条熊皮大氅,身形高瘦,腰间挎着一口雁翎刀,脸上那一条象虫子一样扭曲而丑恶的刀疤,横贯整个右脸,泛出阵阵可怖的阴森气息,眼神中射出两道冷削凶狠的神光,紧紧盯着黑风,其中尽是赤裸裸的贪婪。
此人是漠北一带最可怕的强盗,漠北四凶的头子――刀魔呼尔吉,此人乃是蒙人公认最骠悍的一个部落阔伦太部落的叛徒,当年因同兄长争可汗之位大开杀戒,引起公愤,孤身一人中了埋伏,被数百族人围攻,仍被他突围而走,自此成为漠北最恐怖的恶魔。
他武功高强,刀法以臻入微之化境,生性凶残,嗜血如命,刀下从无活口,身上的命案足有数百条之多,过往商客对其闻名丧胆,畏惧如虎。
在他左手的是一个大胖子,胖胖的园脸象个大饼,庞大的脸上五官集中在中间,远远看去好像一个包子,他外号就叫人肉包子,本名倒无人知晓,别看他绰号好笑,人可是凶恶的很,手中那条生有倒刺的毒龙鞭上也沾满鲜血。
刀魔右手边的两个人,靠左的是一个黑衣大汉,身形象山一样雄壮,衣黑脸更黑,站在那里好像一座黑铁塔般,手持一柄巨斧,一看就知道此人力大无穷,外功高强,他是四凶中最蛮横的巨斧开山铁振山。
靠右的是个残废,左肩齐肩被人断去,左袖随风飘荡,人生的很是普通,没什么特征,也看不出有什么本事,右手拿着一根阎王刺,是四凶中最不引人注意,却最阴险毒辣的独臂狼心胡一手。
胡一手武功虽不及另三人,但为人狡诈,是四凶中的军师。
此人因在中原开罪了中原四大势力中的天凤帮不得不躲到了漠北,自与另三凶结为一伙后杀人无数,无恶不作。
四凶缓步走向李志豪,四对贪婪而狰狞的眸子狠狠的盯在李志豪和黑风的身上。
李志豪打量着对面的四个人,四凶的凶名他早已知道,今日一见立刻就知晓了对方的来历,不由暗自戒备。
其实他曾起意为漠北除害,天山长春谷练功时,师父经常教导他在江湖上行走,要尽力惩治作恶之人,尤其是滥杀、奸淫这类恶徒更是交待他杀无赦,不过由于李志豪整日忙于追捕黑风,且四凶向来居无定所,四处游荡作恶,想找他们着实不易,所以一直没有碰上,没想到今天四凶倒自己送上门来。
四凶每逢巴尔图开市之时都会前去踩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猎物出现,没想到竟然见到黑风被一个毛头小子驯服。
这四位当年也曾追捕过黑风,不过次次落空,每次都眼睁睁看着黑风从容的从他们眼皮前从容而去,气的他们跳脚不已,最后不得不放弃。
对付马不行,对付人他们可太在行了,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由精通追踪之术的刀魔领路,一路追了上来。
李志豪在天山习艺时独辟蹊径,创出了一套隐藏功力的独门功夫,可以将全身内力隐藏在双脚的涌泉穴处,外表不露一丝高手的征候,连眼神都象普通人般暗淡无光,即使有高手以真气探索体内经脉也不易察觉他的深浅。
平时,他也最喜欢装作不会武功的平常人,藏拙,这是他幼年时的养父七窍玲珑临终时的最后叮嘱。
四凶没能看出李志豪的深浅,混不知面对的是个喜欢扮猪吃老虎的煞星,以为眼前这小子不过是猎术好加运气好瞎猫捉到了死耗子,哪有什么真本事,没有丝毫紧张,走至马前约四丈处站定,老大刀魔冷冷地道:“小子,识相的把马交过来,我兄弟给你留条全尸。”在他看来,这已经算是天大的恩典了。
李志豪一直在默默观察四凶,心中暗自盘算:“只看这刀魔就应该和自己在伯仲之间,再加上三个不弱的帮手,以一对四,恐怕胜算不大。”想到这,他心中已有定计,一副初入江湖的嫩哥模样,愣愣的问道:“你们几个凭什么要咱的黑风?”
铁振山脾气最是暴躁,大喝一声:“好个小狗,连漠北四雄四个爷爷都不识的,还敢在草原上混吗?”
李志豪闻言大惊,立时就体似筛糠的哆嗦起来,慌慌张张的从马上翻了下来,下马时一脚没站稳还摔了一个狗吃屎,哆哆嗦嗦的从地上爬起来,狼狈之极的颤声道:“原……原来是四位……四位大爷,小子有眼不识泰山,请……请饶小子这一次吧。”
他装的实在太过成功,那副窝囊透顶的模样没有丝毫破绽,四凶尽都逗乐了。
人肉包子一脸憨厚笑容,又有谁能看出他竟是杀人不眨眼的悍匪,懒洋洋道:“小子你听说过咱们哥们的行事吧?哪那么多废话,我们老大不是说了吗,赶紧把马交出来,给你留一条全尸。”
“这……这个,马四位大爷尽管拿去,只求大爷饶小的一命,小子家中尚有八十老母无人照管。”李志豪继续装傻。
此言一出,四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连轻易不露笑容的刀魔那冷削的脸上也隐隐显出一丝笑意。铁振山得意的笑骂道:“哈哈……你这小子能有多大年岁,就有八十老娘,你想笑死爷爷吗?”




疯子传说(原名马踏江湖) 第四章 诡计除凶
李志豪趁着四凶一疏神的空当,突然翻身骑上了黑风,当然仍是装作只是骑术高明的平常人,不露出一丝高手的模样。
四凶果然上当,以为他要凭马快逃跑,岂肯任他如意,齐展轻功向他扑去。
黑风也是精灵,李志豪刚刚翻上背来已经扬蹄跑了起来,立时将四凶撇开,四凶运足功力追了二十余丈,距离倒越来越远,正待回身去取马匹,突然就见李志豪不知怎的一个没有坐稳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在地上挣扎了一下,狼狈仓皇的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向黑风追去,而黑风也及时回头接他。
四凶大喜,暗呼天助大爷,立刻放弃回身取马的念头,全力向李志豪扑去,希望抢在他上马前收拾下他。
全力展开轻功奔驰,四凶之间立见高下,二十几丈的距离刀魔一马当先,人肉包子虽其胖无比却排在了第二,落后刀魔约两丈远,铁振山和胡一手轻功较差,落后人肉包子将近丈五左右。
刀魔确实了得,几个起落就已抢至李志豪的身后,探手向他的后心要穴拿去。
李志豪等的就是这一刻,耳中听得真切,身后刀魔的动作有如目睹,就在刀魔身法用老,势难改变的这一刻,蓄势已久的绝招倏然发动。
只见他猛展师门绝顶轻功飘风步法,身形突然向左一晃,差之毫厘的躲开劈来一掌,紧接着体内真气突发,右手提掌运足赤阳真气划过一个诡异的弧形劈向刀魔胸口,他手掌似是才只起势,就已印在了刀魔胸口要害。
同时左手也未闲着,暗藏多时的一枚铜钱劲射向后方追来的人肉包子。
李志豪劈向刀魔的一掌乃是玄天掌法中一式凌厉的杀招,名曰鬼见愁,意即鬼见了也要发愁,何况人乎,在全无防备的情况下,即使是老一辈十绝中的人物也要吃上一个大亏。
刀魔呼尔吉明白上当为时已晚,此人凶悍成性,明知自己在劫难逃,恨极之下索性也不躲闪,在李志豪的手掌劈上胸口的时候,用尽最后一口真气将满腔鲜血破口喷出,霎那间一股殷红鲜血,箭也似的由他喉管里喷射而出,直取李志豪面门。
李志豪早防他临死反击,一掌击出后飘风步不停的向右后侧飞去,却没想到呼尔吉的临死反噬如此厉害,虽躲过了要害,仍被满含气劲的血滴在身上留下了几个小血洞,热辣辣的好不疼痛。
再看刀魔呼尔吉,进得快退得更快,李志豪这掌所含的纯阳真火将他的五脏六腑打了个稀烂,身躯横飞出丈外,登时断气。
回头再说那枚铜钱,快似闪电直飞入人肉包子的胸口,人肉包子闷哼一声,踉跄数步,雄壮无比的身躯似一座肉山一般轰然倒地。
事情如电光火石般发生,只一眨眼的功夫,功夫最强的刀魔和人肉包子都倒了,后面跟着的铁镇山和胡一手皆惊的呆住了,只是下意识的双脚不停,仍向前赶。
李志豪可不会手软,顾不得身上那几个小血洞,拔起身形,迎向二人挥掌击去。
二凶毕竟也是久经阵仗的老手,虽一时发愣但马上就恢复了神志,见李志豪打来,一个挥斧,一个挺刺,齐向李志豪身上招呼,三人立时打在一团。
铁镇山虽力大无穷,斧法精奇,奈何轻功身法与招式速度相差太远,每每一斧才出,李志豪早移形换位,只得中途变招。至于胡一手的武功就差得更远,在李志豪的飘风步法下,连人影都看不清楚。
李志豪并不贪功冒进,打得是先消耗两个对手的体力,然后再慢慢收拾的主意,如此两个没甚威胁的对手,收拾下来是早晚的事,实在没有必要行险搏杀,若是再添新伤就不值得了。
然而就在李志豪以为稳操胜券而稍有大意的这一刻,背后卷起一阵疾风,毒龙鞭划过一道模糊的鞭影,呼啸间光临李志豪背心要害。
李志豪暗叫不好,而正面二凶却已经脸泛喜容,齐操兵器,各展绝招杀向李志豪,务求逼得他动弹不得,封死他各条退路。
在这种避无可避的情况下,李志豪没有丝毫慌乱,在一瞬间已精确的推算出自己现时的处境,腰上怪异一扭,在没可能间,上身好似突然与下身断成两结般前伸,有效减少背部被打击的面积,运气于背,做好了硬挨一下的准备,同时瞅准斧与刺间的空隙,瞬间点出两记保命绝技洞金指。
洞金指是将赤阳真气凝聚成一点发出,其至刚至猛的威力霸道无匹,可于丈外击石成粉,被江湖公认是天下第一指力。
不过这种霸道的功夫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耗力过巨,以李志豪现在的功力,最多只能打出三记罢了,三记过后,气虚力疲,就剩下挨宰的份了,因此这洞金指不到紧要关头,他是不会轻易使用的。
铁镇山与胡一手本以为胜券在握了,脸上满是得意地狞笑,哪想到猛然间风云突变,两道由于极速空气摩擦产生尖锐异啸的气剑自李志豪手中射出,刚发及至,两凶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已经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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