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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王猎妻之魔眼小神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相思如风
自己情不自禁耍了点流氓,燕行以为小萝莉定会勃然大怒,他也做好准备迎接她的雷霆大火和拳打脚踢,决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结果,小萝莉喷几句就熄了火,他不禁愣了愣神儿。
当小萝莉转向狂跑,他还为咋了,谁知她竟然是紧张那棵药材,他也是深深的无语,看着那个小身影,不由自的看看自己的双手,他真的抱到小萝莉了哪!
瞅瞅自己搂到过小萝莉的手,心情一阵荡漾,小萝莉的腰好细!小萝莉的胸好软好有弹性!
想起那种震动心魂的美妙手感,心跳停了停,举手摸脸,隔着衣服都能感受到小萝莉的美妙弹性,如果肌肤相亲,那该是怎么样的细腻美好?
脑子里闪过一丝旖旎,他家二弟蠢蠢欲动,燕行猛的甩了甩头,甩去不该有的猥琐思想,他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对小孩子有不良思想,可耻!
下意识的,他望向小萝莉,她背对着他,在摆弄她的药材,视线落在她细柳似的纤腰那里,他脑海里又浮出将她抱在怀里的感觉,脸又可耻的红了。
他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烧,火辣辣的,烧得耳朵和脖子也滚烫滚烫的,心跳加快,喉咙有点干,呼吸也不太顺畅。
燕行摸了摸发烫的脸,小心翼翼的走去小萝莉那边,他脚步很轻,走到她的侧面,离她三四步远的地方站定,小萝莉在整理寄生茶的枝条。
他想找点话说,发现竟然不知道该什么,有点小郁闷,憋了半晌,故作平静的问:“小萝莉,要不要我帮忙?”
“你一边呆着,别给添乱我就阿弥陀佛了。”乐韵正忙着收拾自己的宝贝药材,哪有空管药帅哥呀。
又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燕行悒闷的撇嘴角,自己主动去提小萝莉的大背包,放到她身边,再打开将小背包也提出来,供她随时找工具。
一起在山里跑了几天,他基本摸清小萝莉的一些习惯,她衣兜里携带几把小手术刀,整套的手术刀、剪子、银针、纱布之类的在小背包里,还有少量的珍贵急救药材。
将她的背包拧到她附近,燕行又把自己的背包和装药材的藤制小筐提过来,他坐在小萝莉旁边,看她清理药材。
乐韵将桑寄生枝条间的枯腐树枝和残叶弄掉,将错综交緾的枝条也理顺,拿出剪刀,“咔嚓咔嚓的”剪枝条,将长长短短的藤状枝条全部翦断,最后就留下根和老藤交缠在一起的一团茎块。
桑寄生年代久远,枝条伸展,蓬蓬松松,体型夸张,剪去枝条,根与老藤枝交缠在一起的团子也有一只小脸盆那么大,像个乌鸦窝。
剪完枝条,先丢开根团,拣藤枝,又长又长的再次截剪成段,老枝扎成小束,嫩枝条也单独扎束,各有十几束,收获颇丰。
燕行也懂自己的定位,他就是一杂工,因此,他积极的帮拣药材扎束,再塞进藤筐子。
小萝莉在九曲江之南岸,仅只采到几种比较珍贵的药,量少,携带起来方便,到得江北,她才对药材出手,采挖到一定数量找隐秘的地方宿营,熬煮。
在熬药的时候,小萝莉又满山跑,他么,苦催的被留下当看火工,守着熬药,当然,次数不多,统共才熬了两次药。
任劳任怨当了两回烧火工的燕行,深觉照此发展,要评选最佳药童的话,他不说能拔个头筹,挤进前三甲肯定没问题,如果小萝莉哪天需要助手,当然非他莫属。
乐韵可不知燕帅哥已经暗搓搓的想竞争她的助手职位,她心情特别好,有这株药材,就算其他药材一时找不着,也能控制住田军嫂和米罗教父的病不再恶化,能达到治疗初期所期盼的效果。
把植物枝条全扎好,翻背包,捧出自己装玻璃管瓶的泡沫箱子,打开备用,又准备好刀剪,手套等小工具。
前期工作完成,拿小剪刀和手术刀慢慢的剪、割桑寄生根茎团,茎条和与根纠缠在一起,已经分不清哪是根,哪是茎条。
燕行百无聊耐,以手支肘在膝盖上托着下巴,欣赏小萝莉工作,人说认真的女生最有魅力,小萝莉认真的样子,特别的安静,怎么看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乐韵很忙,没空管燕帅哥瞅她干什么,将桑寄生的根团割破一个口子,戴着手套的爪子探进根团里去找东西。
“嘶-”燕行本来看得津津有味,猛不丁的看到小萝莉就那么毫无防备的将手探进植物根团中间的空洞里找什么,惊得吸了一口冷气,小萝莉看都不看就摸,万一里面有蛇虫怎么办?
小萝莉的速度太快,他又没想到她会有胆大包天的行动,因此根本来不及阻止,小萝莉的小爪子就伸进植物根团间的空档里去了。
就在他勃然变色的功夫,小萝莉整张脸笑开了花,红艳水嫩的小嘴巴咧开,激动的表情像掏到稀世珍宝似的。
有什么好东西?
燕行也被小萝莉的笑容感染,忘了之前的紧张,好奇的等着大开眼界,看她能掏出什么好玩意。
将手探进桑寄生空洞里的乐韵,身心愉悦,根枝交缠成团的中间是空心的,里里布满像蜘蛛网一样的白丝网,挂满蚕茧。
有根条遮挡,她的手在枝条巢里搅了一圈,将丝网弄断,偷偷的将一部分蚕茧扔进自己的空间,反正燕帅哥不知道空洞里有什么,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转移部分蚕茧,小爪子收回,手套上缠满细丝,抓出十几只茧,白中带微黄的茧子,约有大拇指那么大的个头。
“虫茧?”等着开眼界的燕行,瞅着小萝莉掏出来的茧子,讶然的挑高眉头,就几个虫茧,值得小萝莉乐得合不拢嘴?
“错了,不是虫茧,是蚕茧。”她纠正他的错误认识。
“蚕茧还不是虫?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蚕?”燕行伸出指头去拉小萝莉手套上缠绕着的丝,拉一根,嗯,韧性极好。
“野生蚕啊。枯死的是棵野桑树,桑树上有蚕不是很正常吗?最原始的蚕本来就是野生的,后来经过不停的饲养配种才发展成家蚕。”
乐韵以看白痴的眼神瞄眼燕帅哥,拿玻璃管瓶装蚕茧,将十几个茧子将进去,没有塞盖子,用纱布束瓶口,免得不通空气闷死茧子里的蚕虫,然后把缠手套上的丝也搓成团,装进另一个小瓶里。
收起蚕茧,再剪割抱成团的桑寄生的根与枝,将它分成好几份,抖尽根间的树屑,一起收起来。
处理好药材,背上背包,继续出发。
挨了白眼的燕行,没跟小萝莉就蚕的问题扛,也没问她蚕茧有什么用,等她收拾好药材,他背自己的大背包,提起装药的藤筐子,跟在小萝莉屁股后面继续跑路。
其实,他不是没想过要走前面开道,然而,小萝莉果断的拒绝,嫌弃他会踩死药材,嫌弃他嗅觉不灵,遇上小动物也不知道绕路,于是乎,他一个曾经在热带雨林生存过的资深野生探险家秒变一无是处小跟班。
对此,燕大校也是深深的醉了,醉了之后,仍然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毫无怨言的只当搬运工,打杂工,烧火工。
之前,他一人身兼数职也任劳任怨,打来了个空中接物抱到一次小萝莉,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他当跟班当得更加心甘情愿。
因为收集到的药材还不够多,当天扎营后,乐韵没有熬煮药材,又在山里钻了两天,找到一个小山谷,在溪岸树林边扎营,提取药汁。
第三次熬药费的时间有点长,用去一天一夜又加一个半天,药材全部熬成膏状,等冷却后装瓶保存,之后再次出发。
又在山里转悠两天,乐小同学终于找到她跑武夷的主要目标之一——竹参,竹参,f省武夷特产,参像竹节。
f省有许多竹参种植地,而野生的,就连武夷山地域内也因曾经被疯狂采挖,现今再难得一见,唯有自然保护区内才不乏其身影。
找到有竹参的地方,乐韵偷偷转移几棵进空间作种参,挖走了几棵,留下部分仍然让它在原地繁衍。挖到竹参,还余最后一种茶树没找着,继续朝深山开进。
在继续走了一天半后,开进崇山峻岭深处,到处是原始密林和灌木植物,有些地方几十年都没见人影,与世隔绝。因为树山茂密,两人的速度减慢,而乐小同学兴奋的不得了,山岭里常年无人光临,药材遍地,对她而言简直就是乐园。
又是一天的上午,深山里露水还没蒸发,燕行跟在小萝莉屁股后,在密林里穿行,走了一阵,前面的人突然站住,他也站住,小萝莉有时走着走着会停下来搞侦察工作,选择方向,他习惯了。
过了几秒,娇小的女孩子嗖的跳起来,撒腿冲往密林深处:“燕人,有人跟踪,快跑!”
跟踪?燕行秒懂,可能是某些人决定动手了!
------题外话------
萌货们,小乐乐被人抱抱了,乃们木有意见吗?





军王猎妻之魔眼小神医 第一百七八章 干掉他们
小萝莉噌噌蹿走,燕行也飞步追赶前面的小身影,内心极度震惊,小萝莉怎么发觉被盯梢的?
对于被跟踪并不奇怪,小萝莉出发前提早购票,等于把出行计划和路线大刺刺的通知了那些暗中盯着她的潜伏者。
在信息时代,能出来当跟踪的间谍人员都掌握一定的黑客技术,查小萝莉购票与手机信号不是难事。
他好歹也是专业人员,对有些东西敏感,可他还没侦察到有人跟上来了,小萝莉反而先发现,难道又是她超厉害的嗅觉的功劳?
那个问题,燕行也仅只纠结了一下就抛开,重点思考另一个问题:他是把跟踪者干掉还是甩掉?
他去宰人的话,小萝莉会不会把他视为嗜杀恶魔,将他当洪水猛兽?不宰的话,让人老跟着也不是个事儿。
是杀是留,是个值得沉思的大问题。
燕大少边思考边跑路,身手矫健,灵敏的蹿来蹿去,步趋步跟的紧跟着小女孩,等跑了一阵,钻出密森,跨过一条溪,到达另一边山林里。
藏至密林中,乐韵不跑了,摸了摸被荆棘划破的手背,心情很不好,上次去太行被人跟踪,这次又有人紧跟不放,究竟有完没完?
小萝莉站住时,燕行凑过去,她脱下手套,白白嫩嫩小玉手的手背上有一条血痕,触目惊心。
“受伤了?快包扎。”他看到条血痕也感觉到痛,连连催促,深山里有腐叶堆积,滋生出多咱细菌,伤口祼露容易感染。
就算明知自身免疫力好,那点伤对自己没什么影响,乐韵也没逞强,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冲洗伤口,从藤筐里找出几样药摘下些叶子放嘴里嚼碎敷在伤口上,用纱布缠一圈,把伤口绑扎起来。
处理好伤口,心情还很不好,一张脸乌云密布。
“不开心?”燕行瞅着小萝莉那张黑脸,露出悠长的微笑:“要不要我去把人捉来给你做人体研究?”
“可以直接干掉么?”乐韵咬牙切齿的磨牙:“我讨厌跟着我的小老鼠,全部干掉,挖个坑埋了给树施施肥。”
“你这么个小豆丁有胆宰人吗?”燕行差点笑出声来,小萝莉说的很凶,然,说与做是两回事,她有胆敢砍人?
宰人可不像杀鸡杀鸭那么简单,哪怕像他们这类接受过最严厉培训的人,在第一次动手收割生命后也会有段时间心灵不安。
如他那类特殊的军人,每个人的双手染过血,不算意外伤残或因其他原因退下去的,在役在岗的人收割过不少于十条人命,不说杀人不眨眼,能做到在收割生命时不会再心软,因此,他们也被冠于生命收割机的称号。
而心软的人也不可能成为生命收割机,因为如果当初第一次收割人命时没能熬过心理那关,最终被淘汰,只能成为普通特种队的队长或者调去武警队,不可能成为最顶级的特工人员。
当然,他们收割的都是严重危险到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极恶分子和间谍人员、杀手之类的,双手染血,染的是该死之人的血,不会伤无辜,更不会视人命如草芥。
他们是守护者,不是杀人魔,所以为了守护和平,唯有将意图破坏民族崛起大业的奸侫小人的爪牙剁掉。
“别对我用激将法,我虽然还没宰过人,可我见过血肉糊糊濒死的人,人不就是两条腿的动物,跟四条腿的动物没什么两样,解剖动物是解,解剖人也是解,宰鸡鸭是抹脖子,宰人比宰鸡鸭手段方法更多些而已。”
“那行,给你机会,宰个给我瞅瞅。”
“哼,如果一二只小老鼠也要我亲自动手,你这个保镖还要来干吗?是谁当初再三声明是来保护我的?”
“好吧,我自己来,总行了吧。”
燕行郁闷的撇嘴角,论功夫,小萝莉不弱,论嘴皮子功夫,他还真难以说过她,所以想看她的真正实力还是免谈吧,他亲自上阵的好。
“两只老鼠,相距大概二里。”乐韵看到燕帅哥解背包,小声提示。
“你怎么知道得那么一清二楚?”燕行拉开自己的大背包拿武器,闻之,抬头看着小萝莉,惊讶之情溢之于色。
“体味,他们的体味比你的臭脚丫子味道更重。”在别人闻来,森林里也就几种味道,在她闻来,她能辩出上百种味道。
无论走到哪,她对一定范围内的味道都了如指掌,若多出一种味道来,必然是新闯来的,嗅觉领域新增人的体味道,不用细思,必然是跟踪者。
“你是狗鼻子。”燕行眼角抽了抽,他说嘛,为什么他还没发觉,小萝莉就先一步侦察到敌情,果然跟她的狗鼻子有关。
狗鼻子有什么不好?乐韵丢给燕帅哥一个白眼,鄙视他,他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他自己鼻子不通窃,所以嫉妒她嗅觉灵敏。
过了不到二秒,她惊悚了,燕帅哥竟然从他背包里摸出枪管枪托,他他……他竟然能携带枪上高铁?
再转而一想又秒懂,燕帅哥是军人啊,有免检特权。
燕行将枪支零件从背包里拿出来,组装,他动作灵敏,手指比女孩子的手还灵巧轻盈,很快将枪支组装完毕,是只狙击步枪。
校验兵器很合手,他提起枪,将背包藏到一棵树后,慢悠悠的走向树林边沿,不慌不忙,胸有成竹,莫明的让人感觉就算天塌下来了也有他顶着,没什么可怕的。
乐韵望着那个高大威武的背影,第一次觉得他真的是高如高山,巍峨雄壮,看了几眼,将自己的背包也藏起来,嗖嗖蹿到一棵树叶茂密的树底下,抱着树哧溜哧溜的爬上去,藏到枝叶里,从树叶空隙看向树林外的溪谷。
小萝莉跑向大树时,燕行愣了愣,她既然没躲得远远的,反而留下来看热闹,就不怕他万一失手,让跟踪者过线,给她带来致命危险?
眼见小萝莉爬上树藏起来,他不禁感慨万分,果然是个熟悉野外生存的小机灵鬼,她选的树颜色跟她的迷彩服色彩极为相近,莫说远看,就是近看看到树枝间的一团色彩,也以为是树长了个瘤。
跟聪明的人行动就是省心,小萝莉机灵聪明,完全不用他担心她的安全和隐藏问题,燕行也放下心,提着步枪候察一番,蹲伏在一丛杂草里,将枪摆好,伪装起来。
经过伪装隐蔽,哪怕有人从树林边缘走过也难以发现。
溪谷不宽,连边缘地带算在内也顶多七八米,一股清溪蜿蜒穿行,走出一条弯弯曲曲的路,溪谷里没有大石或树林,无论是埋伏在谷岸的哪一边,只要有人越溪而过,一清二楚。
伪装好,燕行静等猎物送上枪口。
上午,太阳刚出来没多久,树林里的露水还没蒸发,潮湿得很,树木密集的地方幽暗深邃,人或动物走过留下的痕迹也清晰明了。
幽邃的树林里,两位男子手执步枪,沿着前面人走过的痕迹潜行,两人穿带帽兜的黑灰色登山服,背只中号黑色的背包,连鞋子也是黑色的。
两人戴着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出年龄与脸型,只露出一双凌厉的眼睛,悄无声息的潜行,行动迅速,敏捷。
他们每走一段距离倾听侦察四周声响,研究痕迹深浅,追着跑了一阵,两人停下来看踩踏过的印迹。
“22号,他们好像没有停留,一直在快速移动。”
“路线变化是无规则的,还向来的方向倒折了一段,推测可能在追赶什么东西。你觉得呢,24号?”22号看向树林,那排被踩乱的痕迹向着远处而去,谁也不知道几米远之后会不会转弯。
两人交谈所用语言非华夏国语,而是英语,声音很低沉。
“我猜想也是遇到了很珍贵的东西,所以他们放弃采挖药材,不停的追赶。我们也去吧。”
24号将枪支换一只手,快速奔跑,22号紧随其后,他们在武夷守了数天,最初那个孩子九曲江附近打过一次电话,之后便没了踪迹,直到前天才再次打电话,让他们确定方位,一路寻找,到昨天下午才找到他们的活动踪迹,今天才追上进度。
22号跑一阵又在一丛灌木旁停下,将一根带钩的荆棘扯出来,仔细的看它的刺,看到上面沾着几点血迹,轻轻一摸,手套上沾上红色。
“他们有人被划伤,血还没有完全凝固,刚走没多远。”
24号看一眼22号手套上的红色和荆棘上的血斑点,望望四周,光线比之前略好些,隐约还能听到远处有唏哗唏哗的流水声。
“22号,做掉男的后,小的那个能不能先给我两天?”
“……”22古怪的看看24号,他懂24号的意思,24号的母国男人对小萝莉小女孩有近乎痴迷般的偏执,心底有几分不赞——过了几秒,淡淡的望向前方:“在没出东西来之前,要留活口,重伤残疾无所谓。”
22号说不,24号秒懂那是不反对的意思,心情莫明的好起来了,有些急不可待的想尽快动手干掉那个女孩身边的汉子,尽早捕捉猎物。
等22号钻过荆棘,他也绕过去,两人沿着被踩翻、还没干爽的树叶和踩倒的灌藤杂枝路线,越走光线越明亮,追了二百来米,树木稀疏,杂丛与灌木丛生。
他们已到树林边缘,两人弯腰潜行,就着杂草的掩护,潜到最边缘,溪水小而浅,流动得缓而轻,露出石头或沙土的溪谷共有二三米左右。
前面人跨过溪,去了对面的树丛,走过的痕迹十分清晰。
猫在草丛里的两人,细心侦察溪对面的情况,对面的林没有什么特殊响动,能听到鸟叫,风过还能听到树叶哗哗的声响。
22、24号没有急于行动,耐心的潜伏。
大树上,乐韵遥望远处,清晰的看到两个黑衣人从树丛里钻进溪岸的杂草灌木丛,一张圆脸绷紧,不开心的呶嘴,如果不是想看看燕帅哥的本领,她早就在路上撒迷药了,哼哼!
因药材不齐全,她只鼓捣出为数不多的几种稀奇古怪的迷药,如果没有燕帅哥跟着,她就可以愉快的拿两只小老鼠试药,可惜有个燕帅哥在,只好留一手。
白白浪费一次试药的机会,乐韵还是有点郁闷的,都怪燕帅哥,他好好的跟来干吗?碍事精一个!
不能怪她对燕帅哥不满,实在因为有燕帅哥跟着造成太多不便,有他在,害她不能随时回空间,前几天空间产品需要收采时,她只能找地方熬药,让他帮忙看火守药拖住他,她溜得远远的再回空间抓紧时间抢收作物。
有个燕帅哥跟着,就像有个摄像头无时无刻不跟着自己,对于崇尚自由的乐小同学来说他的存在就是障碍,如果他不是军人,她肯定将他打晕绑树上任他自生自灭。
燕行伏在树旁的草丛里一动不动,他没看见人,但看见溪对面草木摇动的样子就知人来了。
曾经有过多次狙击经验,他不紧张,也不激动,唯一比较特殊点的就是今天身边不是军人也不是队友,是个从没见过枪战的小萝莉。
猫在灌木草里的22号、24号沉稳的观察对岸足足有十几分钟,看到几只鸟儿飞起来又落在另一处,甚至还看到一只老鼠从对岸草丛里钻出来,慢吞吞的在溪谷行走跳跃,因角度问题,老鼠很快不见。
当看到老鼠走过,两人又待一会见对岸没有异样,慢慢的潜行到临溪的地方,再次仔细侦察一番,猫着腰,小心翼翼的摸往对岸。
两人保持着高度警戒心,毕竟溪谷有三二米宽的地方没有遮挡物,不利于隐蔽,因此,两人抱着枪支,以战斗状态挺进。
以石头为支点从溪水上跳过去,到了干谷区,22、24号快速的路向溪对岩的树林,就在他们疾蹿而起时,森林里传来“砰”然闷响。




军王猎妻之魔眼小神医 第一百七九章 秒杀
砰然枪响,惊碎深山宁静,附近飞禽走兽先是呆怔,随之夺路奔逃,一时树林里兵荒马乱。
燕行在扣动第一下之后,以与比伦的速度扣第二下,随之抱着枪在秒速间换了方位。
步枪子弹速度大约是700-900m/s,狙击步枪的弹速约为800-1000m/s,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大约是340m/s。
狙击点距溪谷中的目标距离不到二百米,因此,在闷响声传至耳膜的瞬间,24号便被一颗高速飞行的子弹斜着从右额钻进他的头颅,再从他左后脑飞出,留下一个瓶盖大小大洞,鲜血以井喷之势飞溅。
24号连哼都没哼,因着弹大的反掀力量向后仰倒,砰啪倒地,他的眼睛还睁着,双手也还保持着要开枪的姿势。
因24号在右侧,22号在左侧,当24号被秒,他的血测到了22号脸上,22号在闷响入耳的瞬间,猫着的身子极速向下卧倒,同时扣动手中的枪。
然而,他那一卧并没有躺开死神的镰刀,一颗高速飞来的子弹撞来,旋转着旋进他的胸口,贯穿躯干,从后背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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