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宝宝:带着娘亲闯江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紫色流苏
谁也没有看到步非宸怎么出的手,只是一股暗力狠狠打在百里飘飘的胸口上,直接将她击飞!
别人动手或许有可能会给她留下一丝幻想,可步非宸不会。
他直接一掌将百里飘飘的灵脉尽数碎裂!
暗风的灵脉断裂,只是一部分断裂,第一医还能为他治好。
可步非宸出手,这世界上除非大罗神仙,百里飘飘这辈子都完了!
“唔!”百里飘飘一手捂着自己的胸口,一边震惊的看着常青那张突然转换的脸,她注意到常青脸色发青了。
“拉下去!”常青冷冰冰命令道。
一场闹剧就此结束。
常青当场还给雪桑剑派一个公道,不仅要惩罚百里飘飘,更会回到天启大神观后,让风铃剑派给雪桑剑派一个交代,毕竟无论如何,风铃剑派假扮魔宗余孽这件事情,的确是存在的。
至于学院,叶瑾夕冷笑着表示以后将不会与道宗共同上路,与道宗分开,早就是学院众人的想法,所以叶瑾夕这话一出,他们都欢呼着同意了。
……
……
回到自己的帐篷,叶瑾夕与步非宸加上两个宝贝好好睡了一觉,一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床。
醒来的时候,步非宸已经不在身边,叶瑾夕起来洗漱完毕后就往暗风的帐篷走去。
刚打开帐篷,一抹冷意便扑面而来,步非宸静静坐在帐篷之中,一身黑色玄袍将他与世隔绝,浑身散发出疏离冷漠的气息,此刻他正低头望着晕倒的暗风沉默不语。
而在他面前,第一医一身白衣变成灰色,整个人因为赶路有些狼狈不堪,平日里飘飘欲仙的气质全无,嬉皮笑脸的样子也变得凝重,“小宸宸,幸好你用一半灵气护住他受损的灵脉,这才没有不可救药。只是灵脉尽断,在这小山坡上实在是不好调养。他性命无忧,可是若想恢复身体,需要日日调理,我要为他准备药浴,天天浸泡,而且这……也要看他本身的身体素质。”
第一医说话向来留三分,这句话说完,意思便是暗风可以救,但是灵脉能不能恢复,他恐怕只有七分把握。
步非宸眸子更深,身上更冷,低低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第一医看着步非宸,叹了口气:“你若是放心,我就将他带走,快则一月,多则一年,他应该就会没事。”
“好好照顾他。”步非宸站起来,重重在第一医肩膀上拍了拍,语气十分凝重,就算灵脉恢复又如何?一身修为从头修行,谁也不能保证暗风能够在多少年内恢复现在的功力。
“好兄弟,放心。”第一医感受到肩膀上那一巴掌的力度与心痛,身体不自觉挺直。
步非宸点了点头,回头看见叶瑾夕,冷冽的脸上终于出现一丝柔和之色。
知道他与身边四大暗卫感情很好,叶瑾夕不由得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帐篷外传进来一道天真无暇的声音。
“妈咪,爹爹,风叔叔!”元宝牵着邓灵儿的手,急速向这里跑过来,他手中抱着一只野鸡,小脸上兴奋的很。
“妈咪,爹爹,小莫叔叔抓了一只野鸡,说给我们打牙祭,风叔叔生病了,要吃的好一点,我们来烤**!”两个小人,都是圆圆的脸,笨笨的身体,远远跑来十分可爱。
叶瑾夕看着两人,忍不住一手捏住一个人的脸:“臭小子,是你自己想吃吧,还借口风叔叔喜欢!”
“哎呀,妈咪,疼!”
“嘻嘻,叶姨!”
元宝嘶哑咧嘴,明明叶瑾夕手劲不大,他却偏偏哭天喊地。邓灵儿从小没有感受到母爱,却觉得这种举动非常温馨。
叶瑾夕顺势放开邓灵儿,摸了摸她的小脸,捏着元宝脸蛋的手却一下顺溜到他的耳朵上:“臭小子,动不动就喊疼,你还是个男子汉吗?”
“妈咪,你能不能以后别总是捏我脸蛋了。”元宝颠着小脚,委屈的低声呢喃:“这么凶肯定嫁出不去。”
“谁说的?”刚打算松手,却猛然听到元宝的后半句话,叶瑾夕气急:“我没嫁出去怎么有的你?”
元宝仰头:“可是妈咪你从来没有拜过堂啊!小莫叔叔说,没有拜堂就不算成亲,而且我觉得爹爹不跟你拜堂,一定是因为你脾气太坏了。”
“……君莫!!!”
阿嚏!阿嚏!
正在搂着赫连楚楚的小细腰,躲在没人看见的小树林里谈情说爱的君莫,突然间打了个两个喷嚏,不解的眨了眨眼睛,完全不知道某宝已经将他出卖了。
霸气宝宝:带着娘亲闯江湖 第二○三章 我是小辣椒的哥哥
道宗的人今日早上已经拔营离开,整个第三重山只剩下学院。
学院里的人不急不慌,大秦的慢节奏生活给他们养成了安居乐业,喜欢舒适的习惯。
少了道宗,第三重山脉便空旷起来,学院里的人昨夜便决定明日再出发,所以今天大家都在休息。
叶瑾夕笨拙的架好支架,望着元宝与步非宸,深觉自己任重而道远,默默拿起野鸡走到小溪边,一刀划在鸡脖上,放血,拔毛,扔在小溪里清洗干净,然后扬了扬小下巴,对身后跟过来的步非宸得瑟道:“怎么样?干活还利索吧!”
步非宸看着叶瑾夕的样子,嘴角抽了抽,“就这么烤?”
叶瑾夕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鸡:“已经很干净了,我办事你放心!”
步非宸额头顿时掉下三条黑线!
他身后一个小脑袋探过来,元宝手中还拿着短小的干树枝,撇了撇嘴小声对步非宸道:“爹爹,幸亏我有先见之明让你先过来了,以妈咪这笨蛋白痴的样子,我们一会儿不会吃一嘴毛,却会吃一嘴……额,好恶心。”
只要想想要连鸡内脏都吃下去,元宝便做出一个呕吐的表情。
叶瑾夕得意洋洋的脸,瞬间青了。
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是什么?是被人说笨蛋。
对于一个聪明的母亲来说,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无疑是儿子对别人说自家妈咪是笨蛋。
叶瑾夕告诉自己要忍,要忍。
邓灵儿旁边捡着树枝,也抬头看了过来,她悄悄拉了拉元宝的衣服:“元宝哥哥,你别这么说叶姨,叶姨会害羞的。”
元宝大眼睛一瞪:“灵儿妹妹,你真善良,不过害羞这个词,能跟我妈咪联系在一起吗?”
“叶元宝!”叶瑾夕怒喝一声,双手叉腰直接将手中的野鸡扔给步非宸,她本以为自己是在场唯一的女人,这种事情理所当然她来做,可她一个地地道道的女人,被一群男人给鄙视了,嗷呜——
元宝后退一步,提醒叶瑾夕:“妈咪,注意形象,你可是温柔善良的妈咪。”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拉着邓灵儿远去:“灵儿妹妹,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而且一定要保持心情舒畅,不然以后你就变成我妈咪那样的母老虎,嫁不出去的。”
“元宝哥哥,可是我觉得叶姨很好啊!”
“笨蛋灵儿,你知道什么,你是女人当然喜欢妈咪啦,可是我是男人,妈咪这样子只讨女人喜欢,不讨男人喜欢的。你是要长大了讨女人喜欢,还是讨你未来老公喜欢?”
“嗯……我想叶姨喜欢我,我也想要元宝哥哥还有叔叔喜欢我!”
“额……温柔贤惠的女人才会这么多人喜欢的,所以灵儿,你要多多学习干家务哦!”
“哦,灵儿知道了。”
两人小屁孩手牵手向远处走,边走边捡干树枝,后面看上去金童玉女,很是般配。
叶瑾夕沮丧的低着头,难道自己真的这么不堪?连儿子都厌弃自己了?抬头瞥了一眼步非宸,但见他挽起黑色袖袍,露出小麦色的一截手臂,双手利索的将鸡肚子切开,熟悉的将内脏扯出,放在溪水里清洗干净,他高大尊贵的身躯蹲在溪水边,微风拂过他的脸颊,发丝飘荡间,那冷冽的面容变得柔和一些。他做这种事情明明十分不协调,可却有一种夺人摄魄的美。
叶瑾夕看着看着,竟有些痴了。
她从来不知道,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会做这些事情,而且看他熟练地模样,竟好似做过上百遍一般。
他的少年时期,到底是怎么度过的?
这一刻,叶瑾夕突然觉得步非宸明明就在她眼前,却有一种莫名的神秘感,神秘的……她好似根本就抓不住。
心,莫名就慌了。
暗暗摇了摇头,叶瑾夕鄙弃自己竟然也会有心慌意乱,患失患得的一天,一边告诉自己,那是步非宸,那个现在每天都一起睡觉一起吃饭的男人。
他是她的。
将野鸡清洗干净,那方第一医又抓来几只野兔,步非宸亲自动手,熟练去毛,剥皮,等到一切准备妥当的时候,元宝与邓灵儿已经捡了足够的柴禾。
一群人围在烤架旁边,看着步非宸眼神深邃的将各种调味料涂到鸡兔身上,放在烤架上熟练翻转。
见识了他清理这些东西的过程,叶瑾夕对于他此刻娴熟的烤肉技术没有过多惊讶,倒是君莫惊呼一声:“天,长安王!没想到你这锦衣玉食的尊贵人物,竟然会干这些!”
赫连楚楚也惊讶的很,闻着烤肉的香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长安王,太香了,我在皇宫里也没闻过这么香的烤肉!”
元宝与邓灵儿两个小小的人蹲在步非宸两边,元宝一手拉着灵儿的手,一边咽着口水:“爹爹,你真是太棒了,什么时候好?我觉得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灵儿一脸崇拜的看着元宝:“元宝哥哥,叔叔真是太厉害了!好香啊!”
啪!
叶瑾夕一巴掌拍在元宝后脑勺上,训斥道:“臭小子,瞧你那点出息!”
说完这句话,叶瑾夕双眼发光,眼神好似被钉在了烤鸡上似地,兴奋惊呼:“非宸,我要吃鸡翅!”
众人:……
气氛其乐浓浓,叶瑾夕如愿以偿吃到了鸡翅。一只烤鸡、三只烤兔,几人不一会儿功夫竟然吃了精光。
香味飘飘,引来众学院学生围观,可感受到步非宸冰冷的气息,谁也不敢上前,只远远看着。
不一会儿功夫,帐篷里暗风的惊呼声传来:“哎呀,主子,小主子,你们不能忘记我啊!主子千百年不遇一次的烤肉,我也要,我也要!”
元宝听到这里,立马拉着灵儿,将几人专门给暗风留下的烤肉端进帐篷里,第一医听见暗风醒来,自然要进去看看。
君莫与赫连楚楚虽然以前不认识暗风,可经过昨天的事情,他们觉得这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有心结交,所以站起来随着众人一起进入帐篷。
烤架周围,不过片刻便只剩下了步非宸与叶瑾夕。
叶瑾夕侧头,笑着瞪了男人一眼,说出的话让她自己都觉得全身发麻:“非宸,我真是太太太喜欢你了!”
身旁的男人勉强扯出一抹笑意,伸手将叶瑾夕搂进怀中,因为是白日,他们烤肉躲在树荫下,此刻步非宸抱着叶瑾夕坐在草丛里,靠在身后的大树上。
叶瑾夕趴在男人的胸膛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阳刚气息,听着他有力有节奏的心跳,望着天空树影斑驳之间,那透过树叶缝隙照射进来的点点光芒,突然觉得生活很安逸,很平静。
风吹过,不冷,带动着她的发丝与步非宸的发丝纠缠在一起,好似怎么也分不开,理不顺,这种暧昧的感觉,让她不想说话,好似一说话就会打断这片幸福。
她静静抱着步非宸的腰,甚至闭上眼睛享受这种生活。
“非宸,其实有什么话,有时候说出来会比较好。”突兀的,叶瑾夕轻轻开了口,她早就发现步非宸这几日情绪很不稳定,知道他有心事。
这话一出,果然,搂着自己的胳膊突然用力了一些。
叶瑾夕躺在他的胸膛上,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能感受到他开口时,声音里的低沉。
“小辣椒要找的哥哥,是我。”
“嗯,小辣椒是你家人?”没有惊讶,没有疑问,只是静静与他聊天。
“没血缘关系,是家人。”步非宸薄唇轻启,吐出这句话后,又是良久的沉默,就在叶瑾夕以为对方不会再开口时,步非宸突然又开了口。
“那时候,小辣椒跟邓灵儿这般大小,喜欢黏在我身后,我觉得她很烦。”
步非宸的思绪渐渐飘飞,回头望着他落寞的样子,叶瑾夕的心中,一阵阵的心痛。
步非宸不善言辞,叶瑾夕却能通过他偶尔的几句话里,读懂了他的意思。
十年前,小辣椒四岁,他十五,性格好动,与元宝一样毒舌,并不是现在这般沉稳的样子。
那时候,他们在逃离。
他们不敢进入城镇,只能依山傍海,走沼泽,过沙漠,一路死过不少同伴,心情渐渐变得沉重。
小辣椒,或许是那时候这一伙人之中,唯一的鲜亮色彩。
她跟在步非宸的屁股后面,在步非宸一次一次不耐烦的斥责中,仰着头,无赖的笑。
也是那时候,步非宸学会了利用有限的资源,烤出味道鲜美的野味。
“她变了很多,我没想过她是她。”步非宸深深道,这一句话里充满了自责。
十年不见,小辣椒从一个挂着鼻涕,含着泪水的小屁孩,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步非宸哪能认出对方?
而小辣椒,因为太过年少,对步非宸的记忆仍旧停留在他活泼毒舌的阶段,所以看见步非宸,才会觉得对方并不是她要找的哥哥。
小辣椒,步非宸,这些或许都是对方的化名。
叶瑾夕侧头看着男人英俊冷硬的容颜,心中一阵疑惑:若是这样,那步非宸到底是魔宗?还是天启大神观?如果步非宸是魔宗,他如何让天启大神观收留了他?
这个问题,她想问,可是她没问,因为她知道,既然步非宸已经敞开心扉,就一定会说。
果然,步非宸再次开口,转移了话题。
霸气宝宝:带着娘亲闯江湖 第二○四章 君傲群雄!
“大青山,母亲来过。”磁沉的声音里,夹杂着淡淡的思念。
“你母亲?傲君师叔?”叶瑾夕惊讶了。
“是母亲,我们母亲。”固执的纠正了叶瑾夕的话语,步非宸声音渐渐悠长深沉:“母亲游历过很多地方,她在天启大神观的观顶舞过剑,在佛宗发源地楼兰国白马寺喝过酒、吃过肉,在魔宗分堂,也就是大青山,讲过道。”
步非宸的声音很沉稳,这些话说来一点也没有波澜,却在叶瑾夕的心湖中投下了一颗巨大的石子!
天!
这傲君师叔,哦,不,应该是傲君婆婆……也太狂妄了吧!
要知道这个世界的修行者分为三类,道宗、魔宗、佛宗。
道宗修行本质乃是守,讲究守护世界,对于征讨,挑衅最为讨厌,可偏偏她就跑到人家主殿去舞剑!
佛宗修行本质乃是劝,劝人为善,并且信奉吃斋念佛,苦行,可她偏偏跑去当着人家的面吃肉喝酒!
魔宗讲究破,破除陈规,立意创新,往往干劲有余,基础不足,可偏偏她就敢跑到大青山来讲道!
虽然从夜一嘴中已经打听到这女人的一些事情,也知道她是当世强者,连天启大神观与仙阁阁主都要给她几分薄面,可叶瑾夕怎么也想不到,她竟狂到了这种地步!
而问题是,即便她这么做了,可偏偏这三个地方都拿她没办法,那么傲君婆婆的修行,要强悍到什么级别?
当然,傲君本就是学院的传奇,她这么做也不让叶瑾夕觉得奇怪,可叶瑾夕更加震惊的是步非宸讲述这些话时的态度。
许是遗传了他母亲骨子里的狂,步非宸平淡的说出这些话,就好似傲君这样做是理所应当。
唉唉,这一对狂傲的母子!
心中感叹着,却又凝神听着步非宸的话,她对傲君婆婆实在是太感兴趣了,当然,她更想知道的是,当傲君婆婆遭遇天谴之后,步非宸那几年,是怎么过的。
山风徐徐,青草飘荡出一片绿的海洋。
暖日微醺,在大地洒下一片金辉。
叶瑾夕靠在步非宸怀中,静静听他讲述傲君前辈的故事。
“母亲是个很厉害的人,也是一位好母亲。”步非宸淡淡道:“她驰骋天下,曾经立下誓言:她要上这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要吃这世界上最美的食物,要喝这世界上最甜的酒,要创立这个世界最大的传奇。”
“她的确上了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男人,但是那个男人,却配不上她。”
“当时大秦很乱,赫连剑在仙阁学习,母亲当时没有进入任何门派,她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有资格教她。一次偶然中,母亲看上赫连剑的相貌与聪慧,与他谈了一场恋爱,然后有了我。”
“母亲怀着我,与他征战天下,其实他战神的名号,多半也是母亲为他挣来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步非宸的表情,带上一丝不屑,可随即又想到赫连剑在比武大会那一次宴会上的表现与号召力,那一抹不屑,渐渐消失。
步非宸不是一个讲述故事的好手,他没能将傲君与赫连剑相恋的故事讲得栩栩如生,然而叶瑾夕听着,却别有一番风味。
其实爱上就是爱上了,又哪有那么多风风火火。
至于傲君与赫连剑征战天下,期间的辛苦,步非宸与叶瑾夕一样,怕是都想象不到。
可这样一对经历了战事,经历了风雨的恋人,为何会在最后,形成那样的遗憾?
叶瑾夕的表情,显示出她的疑惑,步非宸垂下眸子,遮住眸中那抹对赫连剑的怨忿。
“母亲性格太狂、太傲,曾经得罪了很多人,其实也是赫连剑一力镇压,才能让那些人面上服了母亲。”
这个,叶瑾夕能够理解。
傲君来自另一个世界,想要融入这个世界本就艰难,且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前世的杀手或者特种兵出身,这种人,往往孤而狂,不适合领袖位置,只适合独自行动。
且步非宸不说,叶瑾夕也能够猜到赫连剑的一些下属不满傲君的原因。
赫连剑乃是大秦皇帝,大秦皇族彻底被杀,只剩下他一根独苗。大秦皇嗣为重,众人肯定往赫连剑身边送了很多女人。
来自现代的傲君,必定受不了男人的三心二意。
古时男人三妻四妾,对现代女人来说,是最为难以妥协的一件事情。
叶瑾夕从现代穿越过来,一开始几年里从未想过恋爱结婚,一部分原因是她本就性格冷淡,另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所以对步非宸一直很排斥,直到他说出一家三口,步家家规,只娶一个妻子时,才有点心动。
“而在我出身之后,母亲身体最虚弱,也是大秦正在与天启大战的时候,天启皇室,抓了母亲。”
听到这里,叶瑾夕的身体猛地一僵。
因为这话让她想起了她的过往。
再强大的女人,生孩子后的那一天,是最虚弱的时候,这一点她深有体会。
感受到叶瑾夕的身体变化,步非宸的手,下意识放在她的后背拍了拍,这种安抚似的动作,让叶瑾夕放松下来,她仰头看向步非宸:“然后呢?”
“其实当时,母亲与赫连剑已经吵架了,天启抓了母亲,将她放在两军对战之前,逼赫连剑退兵。”
“哼,好阴险的计谋!如果皇上退兵的话,恐怕要被冠上沉迷女色的恶名,而师……婆婆也会被冠上红颜祸水的罪名。这两人都是大秦最强大的将军,少了他们,大秦将兵败如山倒。可如果皇上不退兵,便又会被冠上忘恩负义的罪名,那些与他一起征战的兄弟们,也将会心死如灰。”叶瑾夕很快抓住了其中的重点,大秦当时在赫连剑与傲君的带领下,一鼓作气,收复了大秦众多河山,而赫连剑修行惊人,天启就只能从傲君下手,“那皇上选择了什么?”
这句话刚问完,叶瑾夕便恨不得抽自己的嘴巴,若当年皇帝选择了救傲君,那么就不会有现在的强大,这么说……
心微缩,却又在心里替傲君不值,果然,江山与美人,男人都会选择江山。
“赫连剑没放弃母亲。”再次察觉到叶瑾夕身体的僵硬,步非宸缓缓开口,果然这话一出,女人的身体柔软下来,他淡淡解释:“母亲,不会让他处在这种为难的处境。”
“母亲暗中调养,关键时刻挣破束缚,一举擒获天启皇帝。”
“我听步叔叔说,当年母亲一身红衣,墨黑的头发飘散在空中,她身处敌营,擒获了他们的皇帝,逼天启退兵。”
叶瑾夕的面前,出现了一幅画面,几十万士兵对峙的场景里,烈风瑟瑟,旗帜飘荡。主帅的战车上,傲君的红衣墨发随风而舞,妖异而美丽。
“后来呢?”叶瑾夕更喜欢这个婆婆了。
“天启是千年大国,自然受不了这种屈辱,天启皇帝当场跪地对列祖列宗磕头,其后自杀。整个天启的几十万士兵,将矛头指向了母亲。可母亲何其狂傲,她从几十万大军之中抽身而出,赫连剑趁势发起进攻,这是大秦历史上,最盛大的洛河之役。”
洛河之役!
叶瑾夕震惊了,身为大秦子民,哪怕她从不将自己当成纯大秦人,可民间也流传着洛河之役的传说,传说那一日,他们的皇帝宛如死神降世,诛杀天启士兵十几万人!而大秦伤亡,竟不上万!
那是大秦当年对抗天启的战争中,最为著名,也是大秦最胜利的战争!
叶瑾夕从不知道,原来这一场战争中,还有傲君的作用。
“后来呢?”
既然胜利了,为何傲君要远离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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