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朽灵魂
作者:忘天
这是一个混乱的世界,这是一个烽火连天的世界,这是一个贵族与奴隶共存的新大陆,这里没有人权,没有怜惜,只有弱肉强食,只有霸权肆掠。这儿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更没有修仙者。周刚灵魂穿越到这个世界,怎样一步步成为商业巨头,怎样征服这片新大陆,怎样把这个混乱的新大陆带向文明。壮阔恢宏的战斗场景,现代科技与原始粗野的精彩对撞,将会带给大家一个不一样的精彩。
不朽灵魂 第一章降临异世
一夜的雷雨刚过,电视的早间新闻就增加了一条蹊跷事,昨晚一名军队工程师被雷电击中,导致身亡。据说这道雷电是从天上垂直落下的,而且还无比的粗大。茶余饭后,大街小巷上都议论着这个话题。
周刚下意识的揉了揉头,脑瓜迷迷糊糊的,这是怎么了,见鬼了吗,我不是在回单位的路上吗,眼前一亮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而且躺在草丛里的这具瘦弱身体还不是自己的,衣着也不一样,手里还拿着一把破旧的钢叉,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里,这衣服在地球上,在电视上也没见过啊。周刚睁大双眼惊呆了。
正在纳闷眼前一晃,突然冒出来一位老人,就像是本来就在这个地方一样,又长又白的胡子,穿着只有在影视片上才能看到的长袍,一脸慈祥笑眯眯的看着周刚说道:“你终于醒了。”
周刚脑海里闪电般的分析起来,这是哪里,这是另一个世界吗?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老人难道就是人们所说的神仙,他为什么将我弄到这里,有什么目的吗?一连串的疑问彻底把周刚搞蒙了。
活动了一下麻木的身躯,周刚坐了起来仰头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将我弄来,这具身体不是我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我。”
老人看着躺在地上的周刚笑了,“这里是另一个大陆,你的到来是能量风暴的泄露造成的后果,能量风暴出自我手,对于它造成的后果,我深表歉意。有些事情我不能给你说,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没有知道的必要,即使告诉你了,你也不懂。”
这时周刚发现脑子里多出了很多的记忆,不是自己的,应该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吧!原来这个大陆是这样的:贫困、落后、混乱,没有人权、没有自由,自己的生命自己说了不算。周刚不禁气愤的说道:“你就是说了我也不想懂,我也不想听没用的废话,把我再送回地球吧!还原我以前的生活,相比较我还是喜欢地球的环境。”
老人皱了皱眉头,叹息道:“哎,实话对你说吧,你的到来是我和仇人拼斗造成的,你来到这个世界也赚到了,五十多岁的灵魂与现在这具身体的灵魂合并导致你的灵魂、意识都无比的强大,仅凭这一条,在这个大陆上,你已经有了足够骄傲的资本。要不是看在我把你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害死了,我才不会和你说这么多废话。我的能量只够我回我的位面,即使是有这个能力将你送回你所说的地球,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我也救不活。人的命运往往有着不同的变数,冥冥之中,上苍应该就是这样安排的,谁也更改不了。我的时间不多,你既然来了,就要珍惜,就要把握,活好这一生,做一个有功德的人就行了。”话音刚落,人就凭空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哎哎哎,你等一下,我靠。”周刚看了看四周,对着空气爆出了自己从未说过的粗话。
周刚摊坐在地上,一时间脑子一片空白,不知该干些什么好。
遥远的地方传来‘喀隆,喀隆’的喊叫声,周刚知道这是在喊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于是顺着方向回道“我在这里。”喀隆、喀隆的一声接着一声喊着,好似没听见周刚的回音。周刚顺着方向寻去。
语言和地球不一样,穿着也不一样,这就是穿越吗?不可思议,没想到穿越了还掌握一门外语。看样子以后要和汉语说拜拜了。
半个时辰后周刚见到了喊喀隆的老人。雪白的头发蓬松的披在肩上,一双碧绿的眼睛深邃而内敛,只是眼角的眼屎掩饰不了岁月的侵蚀,年龄大约有七十左右,腰间挎着一个箭袋,手里拿着一张破旧的大弓,兽皮的坎肩一看就知道经历了无数的岁月。
上来就是几下脑瓜崩,“出来两天了不知道回家啊,我还以为让狼给叼走了呢。”说完就往回走。
周刚低着头默默的跟在后面。通过记忆知道了,自己是在刚出生不久被老猎人格莱斯在野外捡到的,一直把自己当成亲孙子。
这片大陆叫遗忘之星。据格莱斯给他讲,这片大陆非常的大,大的让人无法想象,四面是海。人王曾耗费巨资陆续派出过五支船队向大海的深处探索,结果只是回来了三条船。说是大海没有尽头,粮食用一多半了才往回赶。以后再也没有人向深海探索。留下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团。
突然,周刚微微的感觉到远处有野兽厮打的声音,啸声此起彼伏,声音传来的方向整好是周刚和格莱斯往回赶的方向。
“爷爷,等一下,前方有野兽在拼斗,我们等一下再走吧!”周刚紧张的说道。心想,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要好好生存,活着才是硬道理,一切都要小心啊。
“混小子,胡说八道,我怎么没听见呢,刚才我来的时候也没有啊。”格莱斯气喘吁吁地说道。
“信不信拉倒,不过咱们走路的动静一定要轻,请相信我。”
格莱斯气哄哄继续往前走,完全不理周刚所说的,不过脚步明显的轻了下来。
走了大约有半个时辰,格莱斯向后一摆手,蹲了下来,对周刚说“混小子,你是怎么知道的,是蒙的吗。”
周刚笑眯眯的说“我是真正听见的,靠的是我的顺风耳。”
“你是顺风耳,那我还是先知呢,这次算让你蒙对了,前面是银背灰熊和独角铁犀在干仗,打出了真火,现在已接近尾声了,我们离远点,不要动,它们的嗅觉特别灵敏,让它们发现我俩,咱们可就要去见真主了。”
周刚知道这里的人类都信真主,胜似信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宗教信仰已经浸入骨髓。
远处的厮打声渐渐的弱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没动静了。格莱斯按住周刚又等了一会说“差不多了,看看都死了没,没死的话再给补上两下。哈哈,发财了,发财了。”
两人在草丛中轻轻的向前爬行,轻的听不见一点动静。隔着草的缝隙周刚看到了银背灰熊和独角铁犀,虽然在记忆中有着印象,可还是被现场的景色吓到了。银背灰熊的大嘴紧紧的钳着独角铁犀的颈部,鲜血流了一地,眼睛半咪着,已经失去了光彩。
格莱斯走过去,掀开银背灰熊的一只腿,周刚这才看到,它的心脏部位被独角铁犀捅了个窟窿,鲜血还在流着,周刚感觉到银背灰熊的心脏还在微弱的跳动着。体型比地球上的北极熊大了足足两倍,背上从颈部到臀部两巴掌宽的毛发全是白色的。再看独角铁犀,体长达到了五米,斗大的脑袋上顶着两只特别小的耳朵,两只鼻孔之间一根七十厘米左右的长角挺立着,漆黑的角身散发着幽光,角尖特别锋利,这是勇士勇猛的象征,这也是独角铁犀全身最值钱的地方。
格莱斯拿起匕首边拨银背灰熊的皮边说,这张皮说什么也不卖,我们爷俩也要享受享受贵族的生活,冬天再也不会寒冷,老寒腿从此告别痛苦。熊胆,熊掌都卖了,犀牛角留给你了,熊心留着,给你小子吃了好强壮身体。
格莱斯用了半天的时间才把犀牛角卸下来,因为犀牛角本身就是更加坚硬的骨头,又长在犀牛的鼻梁骨上。
“走吧,回头我们再来一次,把剩下的带走。”格莱斯伸了一下腰,擦了擦脸上的汗渍,一脸兴奋的说。
周刚背着沉重的包裹跟在格莱斯的后面,想到了之前的事情,自己明明比格莱斯提前半个时辰就听到了野兽的厮打声,难道难道是自己的听力提高了,提高了这么多,这可是三公里左右的距离啊,那这样的话,我也太牛了。
于是,周刚再次集中精神向远处听去,他听到了身边草丛中小虫的鸣叫声,听到了格莱斯喂养的猪猡呼呼喘气声,听到了珍妮喃喃的说着“喀隆哥这两天到哪里去了呢。”就连猪圈旁米鼠爬过的脚步声都听到了。周刚被这一现象吓坏了,这是怎么了,难道这就是那个老头说的,我的灵魂经过结合造成的。太不可思议了。
“爷爷,你现在能听多远啊。”周刚随意的说道。
“臭小子,我还没老成老眼昏花呢,听力还和当年一样,大约能听到一百五十米外的声音,再加一把劲,马上就到家了。”
周刚听后吓了一跳,这样的话,那我岂不是比普通人强了二十倍。这件事到死也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永远的烂在肚子里。上一世五十岁的老工程师不是白活的,这点道理还是懂得。
一遍一遍的练习着超强的听力,周刚发现,他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越来越清晰,听到的声音也越来越细腻,好奇妙的感觉,最起码打猎时不会被大型野兽发现,提高了生存能力。
当第二次回来后,一老一少相对着哈哈的笑了起来,格莱斯笑的是以后可以换一把好弓了,怎么着也要给喀隆留下一点好东西啊,生活要比以前提高很多。冬天有熊皮铺着,会温暖似春天。关键是只有贵族才享受这个待遇。周刚更是开心,自从发现自己的感知能力这么变态,凭着五十多年的人生经历,凭着高级工程师的智商,在这个世界上会活的潇潇洒洒,活出一个不一样的精彩。
不朽灵魂 第二章前生今世
夜晚,九月的微风带来一阵寒意,周刚躺在木房顶上,头枕着胳膊,看着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夜空还是地球上的夜空,月亮也是那么的圆,可是身体却是那么的年轻,十六岁瘦弱的身体虽然还没有完全的长开,但灵活度、灵敏度不知比前生强了多少倍。这一天来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他对这个大陆,这个家,这个环境,这个生活方式还是不太习惯。
在地球上,周刚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二十岁时因成绩突出,特招到部队的一个军工厂担任技术人才,除了本身的工作研究,他还对医学、商业、军事等各个领域都有着浓郁的兴趣。因而忽视了妻子,在孩子三岁时,妻子带着孩子和一名外地老板走了,从此杳无音信。周刚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再找一个的打算。一个人默默生活着,整天忙的昏天暗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如果没有这次的意外,他现在肯定躺在床头上,开着台灯,喝着普洱茶,看着厚厚的书籍,不时的挪动一下身体,让自己更舒服一些。
不管怎么说,既然更改不了现实,那就在这里好好的生存下去吧。周刚想起了地球上的一句话,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吃饭时珍妮把周刚叫到了一边,红着脸埋怨周刚。引得一群大人哈哈大笑。这个小小的村落住着三十来户人家,全是以打猎为营生,当谁家打到了大型的野兽,大家都会来庆祝,举行个篝火晚会,喝廉价的厄斯酒,吃着香喷的烤肉。格莱斯拍着克尔多的肩膀说:“找个合适的日子给办了吧,反正我们也都认可了。”
“定亲可以,但你的聘礼不能少了,如果是犀牛角的话,你说哪天就哪天。”三十五岁的克尔多笑着说道。
“别看你是部落的村长,其它事你说什么是什么,但这事你不能要挟我,我都快要死的人了,总算有了一根犀牛角,我要留着做纪念,死了传给喀隆。”
“犀牛角不行的话,那就给点像样的,别婆婆妈妈的,这么大岁数了,有点男人的气魄好不。”
“我看看吧,等喀隆到镇上卖了东西,我会让你满意的,毕竟两个人情投意合,我不能亏了珍妮。”
“好了好了,你俩不要再讨价还价了,喝酒,不过话又说回来,还是快给定了吧,再等的话,如果传到镇长哪里去,像珍妮这么漂亮的女孩,那些贵族一句话就给带走了,我们村落是保不住的。那帮人是吃人不吐骨头啊!听说裸石部落因为今年收成不好没有交上税,镇长当天就把人全抓去当奴隶了,土地全部没收。我们部落没有土地,依靠打猎为生,每半年按时交税。要不是克尔多脑瓜灵活,是个称职的领头人,我们这部落早完了,这年头,就没有我们这些穷苦人说话的权利。”两米七高的莫莫雷坐在哪里像一座小山似的摸了摸光头说道。
“不说这些了,大家喝酒,尽快的把人头税攒足交到我这儿,年底好有个交代啊。”克尔多一脸威严的说道。
周刚的家在部落的最南边,离广场有二百多米,可广场上说的话他一字不落的全听到了,珍妮比喀隆小一岁,俩人从小一起长大,都互相喜欢着对方,关心着对方,以周刚现在人的标准来看的话,珍妮是个十足的小美女,尽管年龄小还没有长开,那样也比地球上的明星、歌星强多了。脾性温柔贤惠,知书达理,性格刚强,富有正义感,聪明伶俐,曾给克尔多出过很多的主意。周刚在记忆中还真找不出她的缺点。可毕竟从地球来的灵魂和她没有一点感情,表面上虽没有表露出来,但内心还是有些不适应,以后再说吧,感情是慢慢培养的,如果真的有感情了,珍妮会是一位好妻子的。
“喀隆哥没事太好了,爸爸怎么还不给我俩定下来啊,如果哪一天我被贵族抢走了,我会死在他们的面前。这辈子我只跟喀隆哥,我要给他生育好多好多的孩子,一辈子也不离开他。”周刚不道德的听到了珍妮的窃窃私语,摇了摇头笑了,真是个痴情女啊。
部落里只有阿瑟得一个人不是靠狩猎为生的,据说是被某个小贵族留放的家人,因得罪了其他贵族,为了保护家族才被逐出来,流落到部落后已经快不行了,克尔多救下了他,看他有些文才就把他留在部落里,平时就教小孩子们认字,篝火晚会时大家会听他讲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虽然他说的也不是太详细,可这已经满足了大家的好奇心,就这样大家也完全接受了这个人。
据阿瑟得说,现在到处都在战争,我们所处的位置在库尔斯勒帝国的最西部,和无尽森林的交壤处,目前来看,只要人头税交的及时,和镇长搞好关系,时局没有大的动荡,这里还是很太平的。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烟火纷飞,各地混战不休,不同的人种掺杂在一起,这个小小的部落就有三户是巨人族,两米半高的身材,强壮的四肢,力大无比。在每次部落组织的大型狩猎时这几名巨人就是一把尖刀,是部落的主要力量。
怎么才能在这里生存呢,很简单,那就是做个有钱人,在任何国度,任何时候,有钱人就是生存宝典。以我现在这种身份想要发家必须找一个合伙人。周刚拿起陶壶喝了一口水,这个世界的容器都是烧制的粗陶,包括贵族用的也是,无非他们用的上面都经过了精美的雕绘,工业水平连起步都算不上。周刚突然想到了上一世的玻璃。玻璃烧制简单,用起来方便,透光性强,并且外形好看大方,烧制用的材料石灰石、纯碱、石英砂这里到处都是,如果走高端路线的话,那利润要达到好几十倍,专门供贵族的东西,身份的象征嘛,哈哈。有钱人不买才怪呢。至于合伙人嘛,要找就找个大一点的,小了怕吃不下。周刚又把记忆中关于玻璃制作这方面知识翻了一遍,嗯,没问题,明天到镇上看看再说吧,我所掌握的知识在这里应该有用武之地吧。
夜已深,周刚却没有一丝的睡意,这是怎么回事,明天还要早出发呢,而现在不但不困反而更加的精神。想起一点小生意就兴奋成这样了,真没出息,我是干大事的人,这点蝇头小利还没放在我眼里。睡不着就练练超能力吧,权当给部落巡逻了。周刚突然想起了上一世的超能力。
经过了短短两个时辰的睡眠,周刚早早的醒了过来,发现珍妮在门口来回的走动着,周刚的感知能力只有远距离才会特意的去感知,就像雷达一样,近距离一有异动周刚就会发现。
周刚来到门口看到珍妮有些发红的脸庞,上前一步说“早上有些凉了,起这么早干什么。”
珍妮把一个小包塞进周刚的手里说,“我给你准备了一点吃的,在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莫莫雷叔叔和阿瑟得老师我都叮嘱过了,你年龄最小,我让他俩在路上照顾你,虽然你不是第一次到镇上,但我还是不放心。”
周刚心想,还真是情意深深啊,不过脸上还是平静的说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格莱斯爷爷年龄大了,有事还得请你帮忙。”
珍妮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有几句话说了希望你不要生气。从昨天你回来后,我感觉你好像有了一点不一样,但具体的那些地方,我说不上来,我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发生了什么事希望你能告诉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你有困难了我能陪你一起度过,你高兴的时候我能和你一起分享,不管你走到哪里,只要你还记得有一个人在深深的祝福你,在牵挂你。”
“你不要想多了。我没有变,还是喀隆,时间是冲刷爱情的磨刀石,就让它来见证我们之间的友谊吧。从今天起,我要挺起一个男人的胸膛,来保护部落,保护家人,我要让部落从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要让村民都过上无忧的生活。请你再给我一年的时间,无论成功与否,只要你还愿意,我娶你!”周刚心想,这个女孩好厉害,尽管自己按照记忆中的喀隆一切的生活习惯,还是被珍妮发现了一点蛛丝马迹。
周刚伸开双臂轻轻揽住珍妮,嘴唇在珍妮的额头上点了一下,说到:“从今天开始,我要做一个不一样的我,但对你的心永远不会变。”
珍妮眨了眨眼睛,好像听懂了周刚说的,把头贴在周刚的胸前说:“无论你干什么我都会支持你,我会尽最大的努力来帮你。”
“莫莫雷叔叔和阿瑟得老师在那边,我该走了,等我回来。”周刚说完,背起包裹大步流星的向村头走去。
不朽灵魂 第三章谈判
伴随着部落豪狗的吠叫声,三人消失在夜空中。
珍妮呆呆的站在村头说道:“这还是我的喀隆哥吗?懦弱的他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眼神也不会放出那种精明的光彩,难道是换魂了,奥!真主保佑,那是不可能的。快回来吧,我等你。”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九月的阳光不是太毒辣,凉爽的东北风带来一阵一阵的寒意,尽管三人走的一身大汗,可还是不敢敞开衣服。路上不时的有三三两两的人走过,互相之间都心存猜忌,路两边的村落很少,走过六十多公里的路只见到了两个村落,低矮的土坯房,上面搭着茅草,伴随着呼呼的东北风,好似随时都能被刮倒。与这些部落相比,周刚感觉还是很满足的,隐世部落靠着无尽森林,住着木房子,森林边缘地带有着打不完的小动物,有住有吃,大家共同努力交上人头税,与世无争,过着安稳的生活。
莫莫雷已经不知第几次的催促道:“阿瑟得,你能不能再快一些,我们不要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包裹都是我背的,你什么都不带怎么还跟不上呢。”
“你一步赶上我的三步,你走你的,我保证不被拉下。”阿瑟得的脾气很好,也许老师都这样吧。
路上周刚一直在向阿瑟得打听镇里的情况,知道了镇里目前最大的商铺是乌拉开的,后台是托马镇西南方向四十公里外边城最大商人希尔斯老爷。边城是库尔斯勒帝国最西部的一座小城,因靠近无尽森林和死亡沼泽,土特产很丰富,也较其它小城更繁华,从无尽森林出来的药材、皮货等都经过各个小镇汇聚到这里再发往外地。鱼目混杂,强买强卖,生杀掠夺,最低线的生存者在这里残喘生息,往往一金币的东西给你三十个银币就不错了。给出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已经演变成一种潜规则。有东西不卖,那就等着变成死人吧!一切都是拳头说了算,所以在边城经商的老板全都有着深厚的背景。
中午时分,三人经过七个多小时终于来到托马镇,八十多公里的路程使得三人筋疲力尽。远远看去,建筑物高低不一,因身材的原因,巨人族的房子都造的特别高大,巨人族成年人一般都在两米半到三米之间,人族和地球上的一样,不同的是都混杂的住在一起,土木结构的房子墙体很是厚实,北方的天气入冬后很冷,五个月的降雪期,最冷时能达到零下四十多度。有的酒馆已经生起了火盆来招揽生意。
阿瑟得轻车熟路的在前面走着,周刚早就告诉了他,要卖就到最大的商铺卖,还说有办法让物品卖个好价钱。
不一会三人来到这家商铺,五米高的大门四敞大开,来往的人络绎不绝,进来后周刚发现里面不是想象中嘈杂一片,反而是都用着压抑的声音来谈话,在这儿闹事,那对不起,没有背景的话明天你就是一名光荣的奴隶。大商铺有大商铺的信誉,在这里除了潜规则的三分之一,商家不会再压低价格。所以口碑还是很好的。一圈三面的柜台,六七个店员冷着脸在照应着顾客。
周刚在路上就和俩人说好了,到店铺后一切都听他的。安排好两个人后,周刚来到柜台前对一名店员说道:“你们老板在吗?我找他有事。”
店员看了周刚一眼说道:“你稍等。”说完毫不迟疑的走向后门,因为他知道,来的人只要不是傻子,找老板肯定有事,是傻子和他没关系,不是傻子自己也没有错。
不一会,一位四十多岁的巨人族傲慢的走了进来,对周刚说道:“你找我有事?”
“你就是乌拉老板吧,我找你确实有事,能找一个地方说话吗?”
“小子你记住了,如果你没事来消遣的话我会让你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乌拉说完转身就走向后院。
莫莫雷和阿瑟得看到这情景吓坏了,急走了两步上前要求情,周刚摆摆手说道:“你们在这里等着,不会有事的,请相信我。”说完就转身走向后院。
阿瑟得惊奇的对莫莫雷说道:“你发现没有,喀隆从昨天开始变的有点不一样了,我跟他接触的比较多,太了解他了,他认识的字全是我教的,但办事的风格却不是这样的,但愿这小子别给我们惹祸,否则的话我俩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