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重生御女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雁南征
经过吞噬力量核,郑胜利的力量也达到了七十点左右,刘文定则达到了四十点,力量远超一般僵尸,再加上他们手中有手枪这样的抢手货,只要不遇上变异怪兽,末世前期陨落的希望应该不是很大。
看来,这就是团队的好处,记得上一世,自己在末世三个月的时候,力量才勉强达到一百点,这一世,才一天多的功夫,自己的力量就达到了一百三十点之多。
走着走着,郑胜利突然加快了脚步,闯入了警察局的家属院中,而他的脸上,也满是凝重紧张之色,他的一颗心更仿佛也从胸腔里跳出来。
玉儿,你现在在哪里,想起美丽温柔的新婚妻子,郑胜利心中愈发焦急。
当他闯入自己的房间之时,却发现房间内已经空无一人。
“玉儿……”
郑胜利听到自己的声音中带着哭腔,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一扇门被突然撞开,一个身穿浅蓝色休闲服,有着曼妙身材的女孩摇摇晃晃朝他走了过来。
不过当郑胜利抬起头的时候,却看到女孩的脸上却已经变得极为骇人,他的新婚妻子已经变成了一具僵尸,虽然脸还是那张脸,不过女孩此时的脸上却满是脓疮,眼睛更是变成了墨绿色,一脸的嗜血与贪婪,当她看到郑胜利之后,仿佛看到了美味的食物。
“嗷!”
女孩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并挥动着锋利如刀的利爪抓向郑胜利的胸口,郑胜利把眼一闭,居然忘了躲避。
一旁的林枫突然上前,一把抓住了女孩的手腕,女孩的手腕被抓之后,无论她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这个男人的铁箍般的手臂。
随即,林枫将女孩的身体扔出了几十丈之远,在女孩落地的那一刻,她的身体直接将地板砸了一个大坑,同时,她体内的肋骨也断了好几根。
以林枫现在的体质,超过一般僵尸不是一点半点,因此才能把女孩像稻草一般抛了出去。
郑胜利痛苦的睁开了眼睛,神色绝望的说道:“我要怎么样才能拯救自己的妻子。”
“任何人变成僵尸之后,都无法再变回人类,如果你不想她变成嗜血的怪物的话,那就将她击杀。”
对于郑胜利如今的绝望,林枫也有极深的体会,上一世中,他更是亲眼看到了不少末世初期的好兄弟一步步变成丧尸,而他却无能为力,什么都做不了。
任何变成僵尸的人都不可能再变成正常人,对于这一点,林枫前世的经验再多,也帮不了郑胜利。
“走吧!”
林歌冷漠的说道,刚才他完全可以击杀那名女僵尸,但为了不刺激郑胜利的情绪,才只是将她的身体给扔了出去。
以后,郑胜利是要长期做自己的伙伴的,他自然不愿意为了击杀一个无足轻重的女僵尸而与郑胜利之间产生隔膜。
“她以后会怎样?”
“不停的吞噬鲜血血肉,或者被比她强大的人类与变异怪兽击杀。”
丧尸是无生命的生物,他们只对新鲜的血液有着难以抵制的渴望,并通过吞噬新鲜鲜血变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个女孩从变成僵尸的那一刻起,便变成了另外一种生物。
在前一世,如果身边的人有人变成僵尸的话,林枫会毫不犹豫的击杀。
这一世,只要刘文定与郑胜利感染了尸毒,他也会毫不留情的将他们击杀,免的他们日后变成一个嗜血如命的怪物。
望着缓缓挣扎站立的女孩,郑胜利眼里有泪落下,接着他举枪,射击。
‘彭。’
女孩眉心中枪,墨绿色的眼眸缓缓暗淡的下去,并一头栽倒,郑胜利则发疯似的扑到女孩身前,将她的身体紧紧拥抱。
整个过程,林枫与刘文定都未置一词。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郑胜利才将女孩的身体缓缓抱起,并朝他们的爱巢走去。
半个小时后,里面的寝室燃起了熊熊大火。
林枫脸色一变,想不到郑胜利会选择这条路,如果自己强冲进去,勉强将他拖出来,可是这个人的心已经死了,一个没有强烈求生**的人,是不可能在残酷的末世中活下来的。
“老大,你看他走出来了。”
林枫心中一喜,随即见到火光前面有一个落寞的身影,在一跳一跳的火光中,那个男人艰难的前行,仿佛每走一步,都耗尽了自己的全部力气。
当郑胜利走到林枫面前之时,整个人与过去发生了很大的不同,如今的他更像是一个冷酷的杀手,而不是一位警员。
自从他离开重若生命的爱巢之时,他已经于过去的一切完全斩断了联系,那个与他相依相偎,信誓旦旦厮守一生的女人,已经完全被埋葬在时间的洪流中。他现在心中只有恨,对这个时代的仇恨。
“怎样才能结束这个罪恶的时代?”
郑胜利说话之时,脸上没有一丝感情,仿佛恒古的化石。
林枫点了点头,这样很好,这说明他已经渐渐适应了末世。
“除非击杀所有僵尸与怪兽,再造一个新世界。”
“好…….”
林枫苦笑,上一世,自己心中无时无刻不装着这样的理想,为了消灭僵尸与怪兽,他毅然参加了只有全球顶级强者才有资格进入的审判日战争,并与怪兽展开殊死搏斗。
不过他最终死在了那场战斗中,他到最后也没有看到僵尸怪兽被人类肃清,地球上新时代的到来。
这一世,一切不知道是否会有所改变。
末世之重生御女 第十章 丧尸犬
林枫在前,刘文定与郑胜利则跟在他的身后,朝市区深处走去。
要去北京,必须穿过市区,从杨村一路向西,经过廊坊与无数个村庄,才可以达到北京。
末世降临之后,不少在公路上疾驰的人突然变成了僵尸,并追杀身边的幸存者,这便造成整个公路系统的全面瘫痪。
要去北京,只有顺着杨村的高速公路一路步行,还要预防一路的僵尸与怪兽。
僵尸还好对付一点,但遇上丧尸化的动物与变异怪兽,那时自己便要万分小心了。
记得上一世,在末世初的第一个月里,哪怕人类力量最强的进化人类,都不敢孤身一人到野外。
毕竟,野外的丧尸生物与怪兽实在太多了,哪怕是强大的进化人类,第一个月几百点的力量也不敢到野外去,那些人类强者也就可以在城市中称王称霸罢了。
一但到了丧尸生物与怪兽横行的野外,所有人类强者也只有挨宰的命运,除非末世后期,人类战士溶解了基因裂变素,可以开启上帝禁区,并使自己的力量在一段时间内暴增十倍甚至几十倍,那时才有胆量单独去野外狩猎。
‘嗷。’
几声怒吼响起,几十个僵尸围了过来,林枫等人连连开枪,最后的结果依然是林枫一枪俩鸟,而郑胜利则依然一枪一个,不过刘文定的枪法却有了很大的提高,开了六枪,击毙了三头僵尸,也算进步极快。
刘文定作为普通人,枪法提升的空间很大,但郑胜利想要短时间内掌握林枫那种神鬼莫测的枪法,就很困难了。
几个人快速从僵尸身上找出力量核,并打算离开,这时一阵腥风刮来,叫林枫一行人不寒而栗。
平空气中漂浮的气味,林枫就可以断定,一定是附近的僵尸犬发现了自己,这才赶了过来,凭气味,他就可以断定这条僵尸犬至少达到了一百点的力量。
一百点的力量,这已经相当于十头僵尸的力量总和了,虽然在末世第一个月,一般僵尸都是十个点的力量,但同为丧尸生物的野兽们,它们的力量却远远超过丧尸人类。
哪怕一头普通的僵尸犬,它的力量也可以媲美普通的进化人类,而丧尸动物的牙齿与爪子,在经过了丧尸化之后,其锋利程度堪比精钢所铸的刀剑。
如果一般的进化人类在末世初期便遭遇的话,死的一定是进化人类,丧尸动物有利齿与镰刀般的爪子,而进化人类却没有趁手的兵器,一但双方打起来,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想不到自己居然会遇上连进化人类都避之不及的僵尸犬,如果郑胜利与刘文定遇上这种丧尸生物的话,一个照面便会被僵尸犬的利爪洞穿了身体。
虽然郑胜利与刘文定都有手枪,可是手枪只能对付一般的僵尸人类,遇上僵尸犬,就算你的枪法再好,再怎么打中僵尸犬的眉心也没有用,以手枪子弹的质量,还无法穿透僵尸犬坚固的皮毛。
“有力量强大的丧尸生物靠近,你们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一会我照顾不了你们?”
刘文定听了顿时目瞪口呆。
末世之前,林枫轻松的一出手,打残了几十名的内保,末世降临之后,凭着高超的枪法,每枪下去,必可击毙两头僵尸。
在他眼中,林枫就是个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的可怕存在,究竟是什么怪物,叫一向处之泰然的林枫脸色大变,并变得如此焦急。
郑胜利虽然也是满心疑惑,但他却知道林枫处事极有分寸,既然他要自己离开,多半是发觉了极强大的存在。
如果那个存在的力量超过了林枫的话,就算自己想帮忙,也是有心无力,不如早点离开,省的他为了照顾自己而顾此失彼。
“你自己小心点。”
郑胜利与刘文定刚刚躲起来,四五十头僵尸便赶了过来,在僵尸人类身后,则是一个身高两米,体重近半吨的大型僵尸犬。
看这僵尸犬的体积,只怕比得上一头成年牛的大小,这头僵尸犬口中的利齿上还挂着零星的碎肉,看模样,那碎肉好像是吞噬了人类身体后剩下的残渣,而它凶恶的眼神,更是叫人看的心惊胆战.。
随着僵尸犬一声怒吼,四五十头僵尸仿佛得到了命令,一起摇摇晃晃的扑向林枫。
躲在暗处的刘文定与郑胜利的眼珠子差一点从眼眶中滚落下来,僵尸他们也见过不少,但像这头僵尸犬这么高大恐怖的丧尸生物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们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么多的僵尸却听从僵尸犬的命令,他们应该不是一个种类才对呀。
这一点,林枫倒是心知肚明,在丧尸生物中,一向是强者为尊,弱小的丧尸生物主动臣服与强大的丧尸生物,而丧尸生物之间也不会自相残杀,丧尸生物需要的只是新鲜的血肉,而不是已经失去了生命力,血液变成黑色的同类的血肉。
这也是末世后期,丧尸生物会成为全球公敌的原因所在。
上一世之中,变异生物虽然也吞噬人类,但它们吞噬人类的目的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只要有积蓄的食物,它们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尤其是到了末世后期,人类已经变得很强大,那些智慧不低于人类的变异生物便会主动避开强大的人类,甚至于人类结成联盟,共同对付嗜血的丧尸生物。
而变异生物之间有时候为了食物,也会产生血腥的厮杀,那些怪兽饿极了眼,相互残杀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末世后期的人类也强不到哪里去,那时食物极为缺乏,人类之间相互杀人吃肉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
林枫手心一翻,一把宝剑已经握在了手心,这把宝剑来自战斗城堡的遗迹中,虽然这把剑不能与里面最富盛名的绝代神器震天神针相比,但它的好处便是重量极轻,正适合目前自己使用。
而这把宝剑也是能量武器,可以在虚幻与真实之间自由转换,不用的时候化为一道小小的纹身或者戒指,留在自己的手上,一到用的时候便可以召唤出来。
这时几十头僵尸已经冲到了林枫近前,躲在一片的郑胜利与刘文定暗自替林枫担心,虽然他们也想扣动扳机,打死这些僵尸,但那样一来,势必会被这头僵尸犬发觉。
而林枫也没有叫自己现身,显然是有对付对方的把握,他们两人紧握手枪沉默不语,并打算在林歌遇上危险的时候上前帮忙。
天地秘籍第一式!
林枫手中的宝剑发出万道霞光,如同漫天的阳光朝四周散去。
一声声惨叫传来,几十头丧尸几乎同时中剑,身体被搅成了肉泥,并换做漫天的血雨散落了一地。
刘文定与郑胜利同时张大了嘴巴。
这是真的吗,一瞬间击杀几十头僵尸,比开枪的动作还快,你以为自己是身怀绝技的大侠呀,刘文定与郑胜利一下子被林枫的手段给震住了。
以前的林枫,只要拿起枪,那就是死神下凡,迅速收割一切生命,而他不用枪之后,居然比刚才还变态,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牛人呀。
尤其是刘文定,他与林枫是多年的朋友,自认为很了解对方,可是当他看到林枫手持宝剑,疯狂屠杀僵尸的画面,才知道自己其实并不了解对方。
想不到林枫是个如此强大的人,自己以前怎么一点苗头都没发现呢。
所有僵尸毙命之后,林枫手持宝剑,目视那头力量达到一百点的僵尸犬,一脸的冷酷。
上一世,自己是在力量达到三百点之后,才可以使出天地剑法第一式,而自己今天才一百五十点的力量,按理说还无法使出这样的剑法。
时间紧迫,林枫也是不得不行险,在使出这一招之后,他手臂上的筋脉都被撕扯的高高肿起,一股疲劳感袭来,不过他却不敢大意,因为真正的对手还在对面。
虽然丧尸生物的智慧极低,但随着力量的增强,它们的判断能力也会随即提高,但它看到林枫一剑斩杀几十头丧尸的时候,便知道林枫这个人是个极其危险的存在。
不过,这头僵尸犬依然怒吼一声,扑向了林枫,嗜血是它的本性,而强大的林枫在它面前,也是一个极为甜美的食物,如果它吞噬了林枫的话,它的力量也会一下增强很多。
‘彭。’
僵尸犬的利爪一下子击在了林枫胸前,由于林枫身上穿着战斗城堡中特有的防护皮甲,僵尸犬的这一爪并没有抓破林枫的皮肤,不过巨大的冲击力依然叫林枫眼前一黑,同时一口鲜血从口中喷了出来。
“去死吧!”
林枫手起剑落,斩在了僵尸犬的颈部,不过这一剑却没有砍下僵尸犬的脑袋,只是在它的喉咙处砍出了一个数寸的创口,大量的黑血喷出,溅的林枫浑身都是。
使出了这一剑之后,林枫顿时累的筋疲力尽,而僵尸犬受伤虽重,却也不至于立即毙命,它眼中泛起强烈的恨意,并朝林枫脖子咬了过去。
‘彭’。
‘彭。’
一阵枪声响起,无数颗子弹纷纷射到了僵尸犬的身上,由于僵尸犬体质极强,这些子弹并没有对它造成伤害,但却减缓了僵尸犬扑向林枫的速度。
由于僵尸犬一扑的速度极快,林枫差一点来不及躲避,可是僵尸犬的速度一迟钝,却被他找到了机会。
林枫一拳打出,一百三十点的力量直接正击在了僵尸犬的脑门上。
‘彭。’
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僵尸犬的脑门打塌,随即,僵尸犬身体一软,尸体滑落到了地上。
末世之重生御女 第十一章 基因裂变素
林枫朝刘文定与郑胜利点了点头,脸上露出赞赏的表情来,虽然自己没有叫他们两人出来帮忙,但他们在发觉了林枫处境不妙之后,依然出手相助,当凭这一点,就知道在自己没有看错人。
上一世之中,他也结识了不少好兄弟,可是他们为了掩护林枫,都死在了末世中,这种失去兄弟的经历曾经叫他肝肠寸断过。
当初那名救了林枫的进化人类就对林枫说过,林枫有一双分辨是非的眼睛,他看人很少看走眼,不过他虽然可以看清人的本性,但却无法看清最终的局势,并最终陨落在了审判日开始的时候。
这一世,他也知道无论是刘文定,还是郑胜利,都是他可以信任,也值得他信任的人,因此他才毫不犹豫的将刘文定与郑胜利留在了自己身边。
刚才的射击会激怒那头丧尸犬,如果丧尸犬舍了林枫而是攻击刘文定与郑胜利的话,他们决计无法躲过丧尸犬的攻击,但他们依然出手,这就是兄弟,一个末世中可以依靠的港湾。
虽然在末世前期,很多善良的人们还能保持着互助的美好传统,但到了末世后期,想要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团队在一起,可以说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
那时的人类为了活下去,已经没有了任何原则,出卖兄弟出卖朋友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不知道这一世,他们对自己的感情还能保持多久。
“老大,这头丧尸犬死了吗?”
刘文定满是疑问,刚才那头丧尸犬的移动速度太过恐怖,刚才他连看都看不清那头丧尸犬的移动速度,更不要说反击了。
如果那头丧尸犬扑向自己,自己只有眼睁睁的看着丧尸犬扑过来,并咬断自己的喉咙。
而自己那时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有惨叫一声,两眼一翻而后魂归天国,但如此恐怖的丧尸犬,却被林枫一剑刺破了喉咙,并一拳将坚硬的脑袋打塌,如此身手,不愧是自己的老大。
林枫点点头说道:“这头丧尸犬太弱,我还可以勉强收拾,以后遇上强大的丧尸生物,却要小心一些了。”
经历了上一世,他自然知道末世之中丧尸生物与变异生物有多么的强大,城市里还好一些,而哪怕此时的野外,达到几百点力量的丧尸生物与变异生物比比皆是。
这一世,在末世早期,应该还没有一个人有胆量到野外行走,不过自己确实要出去的。
可是自己的妹妹琪琪还在北京的地下室里等着自己去救援,自己早去一步,她也就更安全一点,毕竟在残酷的末世,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当林枫将这条丧尸犬体内的力量核取出,并吸收完毕的时候,隐隐感到自己的力量达到了二百点,这二百点的力量,足以使他在人类强者之中,处于极为靠前的位置。
不过与野外的丧尸生物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
哪怕以林枫现在的力量,如果他强行进入野外的话,依然会被成群的丧尸生物吃的连渣都不剩,不过想起外地那个倩丽的身影,他又不得不去。
看来这一世,自己要提前融合基因裂变素这种逆天的神药了,虽然自己的力量还没有突破一千点,虽然现在自己与这种神药融合,成功率不到万分之一,但他却必须一试,要不然,以他现在的力量,到了野外也只有送命。
看到林枫吸收了丧尸犬身上的力量,他的眼神也变得更加犀利了许多,刘文定与郑胜利眼中也露出羡慕的神色来。
当他们看到林枫忧郁的面孔之时,他们心中更是大惑不解。
怎么回事,明明战斗胜利了,还吞噬了丧尸犬的力量,身上的一下又强大了不少,可是林枫还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这叫他们百思而不得其解。
林枫淡漠的身影突然响起:“我现在要去北京,一路上要经过大量的无人区与乡村,那些地方丧尸生物与怪兽林立,哪怕我一不小心都有可能陨落,你们陨落的希望也就更大了,如果你们愿意跟着我的话,我不反对,如果你们留在天津,我也不说什么,你们看着选择吧?”
从与林枫的谈话中,他们得知,下个月,以幸存军队为基础的北京希望之城将会最先建立,而天津与北京之间的通道也会被渐渐打通。
如果他们在天津市内,一边通过猎杀僵尸增强自己的力量,一边等待北京希望之城的建立,而后自己再去投奔,那时活命的几乎便会大了很多。
毕竟刘文定与郑胜利都学会了从僵尸的力量核中摄取力量,而且城市中丧尸生物与变异生物很少,相比野外,市内要安全许多。
“为什么我们不等到北京希望之城建立之后,我们的力量增强之后再去那里呢?”
郑胜利这话说的很有道理,换做其他人,都会躲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里,慢慢等待人类的抵抗组织建立起来,而后再去投奔,这样活下去的希望就会成倍增加。
“我们力量变强的同时,丧尸生物与变异怪兽的力量也会迅速变强,况且北京与天津的通道什么时候打通也很难说,也许北京与天津的通道还没有打通,城外的怪兽便已经杀进了城里,将市内的所有幸存人类全部消灭了,当然,也许留在市内要比去北京安全许多,因此我才不强求你们什么,愿不愿意跟着我,随便你们!”
林枫的话干净利索,没有一点拖泥带水。
听了这话,这倒叫刘文定心中有些失望,丫的,你不会吓唬我们一番,而后再叫我们与你一起去北京,现在倒好,直接把去北京的危险与室内的安全完全说了出来,如果自己不是讲义气的人,岂不要做那些贪生怕死的事情了,不过自己这么讲义气,当然不会这么做了。
“我当然要跟着你,别忘了你答应我,要顺路的时候去我家中走一趟,难道你小子要耍赖不成?”
虽然刘文定也知道自己的父母很难在末世中幸存下来,他自己也得自己的父母死了心,如今,他已经渐渐接受了某些现实。
但现在,他却用这样低级的借口将自己留在了林枫身边。
刘文定始终认为,自己之所以没有被僵尸吃掉完全是得益于林枫的庇护,自己的命都是他救下的,自然是林枫去哪里,自己就去哪里,这完全不是个问题吗。
郑胜利一耸肩说道:“我说过,总有一天我会将你这个恶人交给政府,在这之前,我当然要跟着你。”
“嗯。”
对于刘文定与郑胜利的表态,林枫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
相反,刘文定的脸上则做出一副人神共愤的模样,他咬牙切齿的说道:“真是太不会做人了,我与这位警察老弟都说要跟着你混了,你却连夸奖的话都不说一句,上帝都不会原谅你这个小气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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