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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海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闪烁
当然,这也是之前的发展规律。
第三代战斗机与第四代战斗机中,都是重型战斗机司职制空,轻型与中型战斗机以多用途为主。
受此影响,f-x项目从一开始就被确定为重型战斗机。
六年之后,洛马与诺思罗普公司获得了第一阶段竞标胜利,分别从美国空军获得了一百四十亿美元的前期研发经费,洛马公司的方案被赋予yf-42的代号,诺思罗普公司的方案则被赋予yf-44的代号(yf-43原本是留给波音公司的,结果波音公司在第一阶段竞标中败下阵来)。
最初的时候,洛马公司的呼声最高。
原因很简单,美国空军的两种第四代战斗机都来自洛马公司,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战斗机设计与制造企业。此外,洛马公司的设计方案最为平衡,也最具有可行性,实现的难度最低。
结果,二零二九年初,美国国防部宣布诺思罗普公司获得了工程阶段的合同。
相对而言,诺思罗普公司的设计更加超前,应用了大量新技术,在工程阶段肯定存在难以预料的风险。
因为洛马公司不服,上诉到国会,要求国防部重新审议竞标合同,所以直到二零三零年初,经过重新审议之后,国会才批准了国防部的项目合同,正式确认诺思罗普公司为f-x项目的最终承包商。
必须承认,洛马公司输得并不冤。
三十多年前,yf-22能够击败yf-23,赢得美国空军的青睐,主要是yf-22采用了大量成熟技术,在设计上相对保守,工程难度较低,可以有效控制制造成本。随后yf-35击败了yf-36也是同一原因。美国空军在这个时候选择保守策略,主要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对手。要知道,f-22项目进入工程实施阶段的时候,前苏联已经解体,美国不再需要为世界大战做准备。以美国的技术实力,基础技术较差的f-22仍然能在二十年内领先于所有对手。
到了二零三零年,情况就不一样了。
归根结底,美国必须面对来自中国的威胁。
从根本上讲,美国实施f-x项目,正是因为以j-20为代表的第四代战斗机,已经对美军的f-22a与f-35构成了严重威胁,美军无法确保夺取制空权,急需一种能够压倒所有对手的先进战斗机。在f-x项目启动的时候,中国空军也启动了j-x项目,几乎与美国同时研制第五代战斗机。
也就是说,美国已经没有时间上的优势了。
为了确保性能上的优势,美国空军自然会提出高标准,也就必须在第五代战斗机上采用大量新技术。
这次,诺思罗普公司把准了脉,而洛马公司则棋差一着。
另外,诺思罗普公司胜出还有一个原因。
从一开始,f-x项目就由空军牵头,海军配合。也就是说,这种战斗机不但要满足空军的需求,还要满足海军的需求。
万幸的是,在经过几年的争论之后,空军与海军统一了口径,都以制空为主。
虽然战术指标相差不大,但是舰载战斗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要想完全满足海军的需求,必须采用新技术。
可以说,美国海军在f-x项目上发挥了非常大的影响力。
如果由空军选择的话,结果很有可能是洛马的yf-42取胜,因为空军更想用同样的投入购买更多的战斗机。
当然,洛马公司也没有一败涂地。
二零三零年底,在yf-44正式升级为f-44之后,美国国会再出出台禁售令,明确规定暂时不出售f-44、及其相关技术。
结果,期盼得到先进战斗机的国家,只能另谋出路。
这其中,自然包括日本。
要知道,日本空军的主力仍然是f-22j。虽然从二零二五年开始,日本空军就利用美国提供的技术,把所有f-22j升级到第四批次,随后日本还获得了f-22a火控系统的代码,开始自行改进火控系统,但是再怎么改,f-22仍然是f-22,就像f-15怎么改也不可能与f-22匹敌一样。
更要命的是,日本海军的主力战斗机是f-35cj。
可以说,日本比美国更加迫切的需要第五代制空战斗机,因为中国空军的j-20与j-22系列战斗机,以及中国海军的j-25系列战斗机,已经在各方面压倒了日本的f-22j与f-35cj战斗机。
在买不到f-44的情况下,日本只能盯上yf-42。
二零三一年初,日本三菱重工就与洛马公司合作,不但拿到了yf-42的设计图,还出资四百六十亿美元,与洛马公司合作完成yf-42的后期开发工作,并且做出承诺,只要能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实现量产,日本空军至少将采购四百八十架,日本海军也将采购二百四十架舰载型,其中半数由洛马公司生产。
毫无疑问,洛马公司因祸得福。
要知道,f-44项目的工程阶段至少要持续到二零三五年底,而且美国空军只出资三百二十亿美元,诺思罗普公司得自筹近两百亿美元的工程研发经费,最终量产后,也不见得能够获得海外订单。
只是,f-42的到来,不见得能够使日本掌握制空权。。.。





燃烧的海洋 第四十三章 格斗战斗机
.第四十三章格斗战斗机
相对而言,中国在第五代战斗机的研制工作上,走的弯路比美国少得多。
原因只有一个:中国研制第五代战斗机的起步时间比美国晚得多。在美国已经走了足够多弯路的情况下,中国空军与海军足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在启动第五代战斗机项目的时候找准了方向。
从时间上讲,中国空军在二零二零年前后才启动j-x项目。
与美国空军一样,最初的时候,中国空军也把j-x项目当做重型战斗机,没有考虑使其轻型化。
到了二零二二年左右,中国海军加入了j-x项目。
原因与美国一样:开发新式战斗机的费用高得吓人,没有任何理由分别为空军与海军各自研发一种性能相似、战术要求相当的重型战斗机。只有把两个项目统一起来,才能最大限度体现出成本优势。
问题是,海军加入后,对j-x项目提出了一个空军在当时无法接受的要求:轻型化。
海军提出这个要求的目的非常单纯:提高航母的载机数量,增强舰载战斗机的出动率。
不管怎么说,航母的机库容量非常有限,战斗机做得越小,搭载数量就越多。更重要的是,电磁弹射器可以调整能量,因此在弹射较轻的战斗机时,输出功率较小,也就能提高弹射效率。
问题是,空军不存在这些问题。
如此严重的分歧,几乎使空军与海军分道扬镳。
比如在二零二三年,海军就提出在尽量利用基础技术的情况下,单独研制一种中型舰载制空战斗机。
为此,海军在当年投入了四十亿元的启动资金。
所幸的是,第一次印度洋战争,改变了空军的观点。
在这场战争中,中型的j-25成功的击败了印度空军的f-22i,证明在制空作战中,特别是在以格斗为主的空战中,中型战斗机不但不比重型战斗机差,而且具有更大的战术灵活性与战场适应性。
在此之后,j-x项目被定性为一种正常作战重量不超过二十四吨、最大作战重量不超过二十八吨的中型战斗机。
虽然从重量上看,j-x的标准已经超过了初期的f-15,比f-22a差不了多少,但是横向对比就能发现,j-x绝对是中型战斗机,因为美国的f-x项目在设计的时候,就把正常作战重量定为三十二吨。
限制作战重量之后,j-x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制空战斗机。
虽然在招标阶段,空军与海军都明确提出,必须采用模块化设计,以便在必要的时候通过更换任务模块,执行各类作战任务,但是空军与海军也明确要求,j-x的标准作战任务就是制空。
到二零二九年,成飞在竞争中胜出后,获得了工程研发合同。
随后,j-x项目被正式命名为j-30与j-32。
当然,这是新的命名规范。按照总参谋部出台的战斗机命名原则,所有以制空任务为主的战斗机都采用双数编号,以多用途为主的战斗机则采用单数编号,空军与海军交替使用对应编号。
与f-44相比,j-30的最大特点就在重量上。
事实上,这也是非常无奈的选择。
原因很简单,虽然决定战斗机重量的是任务需求,但是在考虑任务需求的时候,可供选择的动力系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说得直接一点,即便是军方,也要根据动力系统来确定任务需求。
如果把j-30定性为一种正常作战重量在三十吨左右的重型战斗机,至少需要配备两台推力为两百千牛的高性能涡扇发动机,才能在机动性上与f-44抗衡(f-44的动力是两台最大加力推力为二百四十千牛的涡扇发动机),而在二零二七年,也就是j-30项目的初期招标工作开始的时候,中国的航空企业只能提供加力推力为一百八十千牛,推重比为十四左右的涡扇发动机。
可以说,动力系统存在的缺陷,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在j-20时代,中国战斗机就缺乏高性能发动机,到了j-22与j-25时代,好不容易追上了美国,结果到第五代战斗机项目上马的时候,美国又领先了一大步,率先制造出推力在两百四十千牛以上、推重比超过十五的涡轮风扇发动机,而且有望在二零四五年,研制出推力在三百千牛以上、推重比达到二十的高性能发动机。在这个时候,中国能拿得出手的都是中等推力涡轮风扇发动机,而且推重比都偏低。
俗话说,有多大的力量办多大的事。
在发动机推力上不去的情况下,降低战斗机重量,成为唯一选择。
如果说发动机的最大推力直接决定了战斗机的作战重量,那么发动机的推重比就决定了战斗机的作战用途。
美国在拥有推重比高达十五、推力高达二百四十千牛的涡轮风扇发动机的情况下,也把f-44定性为重型制空战斗机,中国只能用推重比十四、推力一百八十千牛的发动机,自然也只能把重点放在制空上。
单纯从设计指标来看,j-30与f-44的制空作战能力相差不大。
相对而言,f-44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在不降低机动性能的情况下,携带更多弹药,具有更强的持续作战能力。
只是在现代化空战中,特别是在格斗空战中,弹药多寡并非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在制约战斗机格斗性能的因素中,最大的短板不是战斗机的机动性能,而是飞行员的承受能力。
理论上讲,如果没有飞行员,无人战斗机的机动过载可以做到跟格斗导弹一样高。
通过抗荷服,中国空军率先把战斗机的机动过载提高到了十二g,到二零三零年左右又进一步提高到了十五g。受材料等技术限制,十五g基本上是抗荷服的极限了,如果要继续提高过载,只能在飞行员身上下功夫。
当时,成飞率先提出“抗荷座舱”概念。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通过全密封增压式座舱,取代抗荷服,更大限度的提高飞行员短时抵抗高过载的能力。
问题是,这么做的代价太大了。
以二零三零年左右的技术,“抗荷座舱”至少会使战斗机增重二百五十公斤,而且成本高得吓人,比如必须用整体弹射逃生系统取代弹射座椅,因此不管是战斗机性能、还是制造成本都无法承受。
最终,中国与美国都在飞行员身上做文章。
当时,中国采用的办法是通过药物刺激,在短时内提高飞行员的抗荷能力,并且使其整合到抗荷服中。在二零三一年的测试中,这套系统曾经使飞行员在二十g的过载下坚持了十五秒。
美国的做法更加直接:为飞行员提供用于抵抗高过载的生命维持系统。
核心是一套心脏助力器,即通过增强飞行员的心脏功能,在高过载的情况下仍然能让血液进入大脑。
与抗荷服结合使用,也能使飞行员在短时内的抗过载能力达到二十g。
可以说,二十g是第五代战斗机格斗机动性能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第五代战斗机的主要性能指标。
这样一来,空战武器成了新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空对空导弹、特别是格斗导弹的最大机动过载必须达到战斗机的…五倍才有可能击落战斗机,而在实战中,往往需要达到战斗机的五倍,才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把握击落战斗机。比如在第四代战斗机的机动过载普遍为九g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第四代格斗导弹的机动过载都在四十五g以上。
如此一来,在第五代战斗机的机动过载能够达到二十g的情况下,第五代格斗导弹的机动过载就得达到一百g。
从理论上讲,任何依靠气动面控制的飞行体都不可能达到一百g的过载。
也就是说,格斗导弹必须采用矢量推力控制技术。
虽然矢量推力控制技术不是什么难题,早被第四代战斗机普遍采用,在第四代格斗导弹上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随着机动性能提高,导弹的弹体强度也得提高,而一百g的过载要求已经超过了现有材料的极限。
说得直接一点,在保证其他性能不降低的情况下,很难用现有的材料制造出过载高达一百g的格斗导弹。
美国最先研制第五代格斗导弹,而得出的结论是,除非把最大射程减少到五公里,不然就得投入巨资研制新材料,而且谁也不能保证能在什么时候拿出成果,也就无法保证第五代格斗导弹与第五代战斗机同时服役。
中国的理论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事实上,在格斗导弹的最大射程仅有五公里,而实际射程肯定不足两公里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要知道,第四代格斗导弹的最大射程普遍在二十公里以上。
只有达到这个级别,才能保证对五公里内的敌机进行尾追攻击。
结果就是,在第五代战斗机上,中国与美国都高度重视早已被人认为是鸡肋的航炮,而且均把重点放在了电磁速射炮上。只是战斗机不是战舰,能源系统不可能做得很大,也就极大的限制了电磁速射炮的作战应用。
只有一点非常明确,即中美的第五代战斗机都以格斗性能为主。
受此影响,第五代战斗机又被称为“格斗战斗机”。。.。




燃烧的海洋 第四十四章 理想主义
.第四十四章理想主义
花了几天时间,牧浩洋对中日军力对比有了一个非常直观的了解。
从根本上讲,中国军队的优势非常明显。在海军上,中国拥有性能先进,而且经受了实战考验的舰载战斗机,而日本的f-35cj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中就已证明,绝对不是合格的制空战斗机。在空军上,中国空军的优势更明显,不管是j-20的高度改进型,还是j-22的后期型号,都优于日本空军的战斗机。此外,在作战系统上,中国空军与海军都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与自主性。
说得直接一点,中国军队早已实现装备国产化,而日本还在为此奋斗。
战争期间,中国可以不受外界因素限制、只由生产效率决定装备生产速度,而日本必须受外界因素限制。比如,f-22j与f-35cj的发动机只在日本进行组装,国产化率不到百分之六十,关键设备需要从美国进攻。只要进攻渠道、也就是海运与空运被切断,日本连一架先进战斗机都造不出来。
在全面战争中,日本遭到战略封锁只是迟早的事情。
八月初,牧浩洋按照黄峙博的建议,向总参谋部提交了一份“对日作战总体战略计划报告”,并且将副本递交给了黎平寇与黄瀚林,正式提出应该未雨绸缪,及早对日本进行战略禁运。
必须承认,有目光的不是牧浩洋,而是黄峙博。
在他提交这份报告之前,黎平寇刚刚在东京吃了闭门羹。
七月底,在当选下一届国家元首之后,黎平寇以国务院总理身份,对日本进行了任职期间的最后一次政务访问。
事实上,这是一次纯政治性的外交活动。
黎平寇主动放下身段,去东京会晤日本首相,主要是谋求一个较为稳定的周边环境,至少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使中日关系有所缓和,以便在他的出任国家元首的时候,有一个较为理想的开局。
为此,在会见日本首相时,黎平寇主动提出,共同开发东海中性海域内的油气资源。
在东海战争结束之后,日本被迫接受中国提出的划界标准,即以东海大陆架自然延伸为经济专属区边界,但是在资源开发方面,中国也做出了让步,即在东海中线到大陆架自然延伸线之间为中性区,中日双方都不能进行单方面的资源开采活动,必须在商议之后共同进行开采。
黎平寇在这个时候提出这样的建议,摆明了是给日本一个台阶下。
虽然在二零三二年,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一大原油与天然气进口国,但是中国在可控聚变反应堆领域掌握着最尖端的技术,而且有望在二零三五年建造第一座商用聚变电站,也就有望在接下来的十到二十年之内,使聚变核能成为主要能源,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即便在此之前,中国也有极为丰富的煤炭资源,而且国内的电力消耗中,百分之七十五由火电站提供。更重要的是,在中南半岛战争之后,中国基本上解决了南海问题,国内的原油与天然气产量正在逐年提高。即便在总体能源需求上,中国仍然需要大量进口石油与天然气,但是至少可以确保在战争时期有足够的油气供应。
与之相比,日本的处境就没有这么理想了。
就算日本在可控聚变技术上也投入了巨额资金,可是至少比中国差十年,能在二零四五年建成第一座商用聚变电站就很不错了。在此之前,日本的国内能源供应主要依靠化石燃料与裂变电站。前者主要来自海外,特别是中东地区,而后者非常不安全,特别易遭到地震与海啸等自然灾害影响。
从能源的对外依赖程度来看,日本远远超过了中国。
根据日本官方在二零三零年公布的数据,日本的石油有百分之八十八来自海外,天然气则超过了百分之九十。
说得直接一点,日本极易遭到战争封锁。
即便在和平时期,国际油价的大幅度波动,也能对日本经济造成灾难性影响。
比如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国际油价在一周之内上涨了百分之六十四,当年日本经济不但没有增长,反而萎缩了百分之一点二。随后美国加快了对伊朗的围剿,再次导致国际油价在短期内大幅度上涨,日本因此平白无故的损失了数万亿美元,增加了近百万个失业者,国民经济遭到重创。
如果能够开采东海中性海域的油气资源,日本获得的好处明显大于中国。
可惜的是,日本首相没有领情,反而在黎平寇离开东京之后宣称,他拒绝中国总理是为了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严格说来,日本首相说得没错。
如果接受了黎平寇的提议,从东海获得了大量油气资源,日本肯定会因此减少原油与天然气的进口量,加大对东海油气资源的依赖程度。结果就是,如果中日交恶,中国可以轻而易举的切断日本的能源供应。
黎平寇在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肯定考虑到了这一点。
由此可见,黎平寇此举的真正目的,除了缓和中日关系之外,还是希望通过和平方式拉拢日本。
如果中日能够结成同盟,那么最大的获益者就不是日本了。
要知道,中国从来没有把日本当成真正的敌人。
从历史上就看得出来,只要中国强大了,不管用什么办法,日本最终都将成为中国的朋友,甚至是中国的学徒。
更重要的是,从傅秀波开始,就没有哪个领导人把日本看成最终对手。
这几十年来,中国领导人、乃至整个领导集团的最高目标都是实现民族复兴,即使中华民族登上民族之林的巅峰,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在这条道路上,日本是一道必须迈过去的障碍,却不是最终归宿。说得直接一些,中国必须战胜、或者笼络日本,但决不会因此而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从战略上讲,拉拢日本肯定比战胜日本更划算。
哪怕存在一些风险,也能在短期内获得不少好处。
问题是,黎平寇长期主导国务院的工作,而且在杜小蕾出任外长之后,一直把重点放在国内建设上,因此在考虑问题的时候,黎平寇把经济放在了首要位置上,或多或少的忽略了政治与外交因素。
从经济上讲,黎平寇此举肯定有很大的诱惑力。
说得简单一些,如果日本不能在十年之内解决能源问题,随着中国率先进入可控聚变时代,日本将首先在经济上战败。在国家间的全面对抗中,经济战败的危害远远超过军事,日本必然因此失去未来。
可惜的是,在政治与外交上,日本绝对不会接受黎平寇的提议。
要知道,东海战争之后,以中岛俊夫为守的“将领政客”一直把“报仇雪耻”当成政治资本。十多年过来,几乎所有日本人都对中国有根深蒂固的敌意,而且把中国视为必须击败的敌人。
在此情况下,日本首相肯定不会自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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