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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蒙白
确切的说,弥天世界的神祗。也不过是来自万象天界的一小撮势力罢了。
他们拯救了这个濒于崩溃的世界,重新奠定了神的体系,绝地天通,掌控一切。
但即使是威能最大的天帝,在万象天界之。或许也算不得上什么特别的高手。
“人,起初身体软弱。无爪牙之利,也无筋骨之强,却可以通过修行,慢慢地提升自己的力量——从而伐毛洗髓,易筋换骨,而成修者,这一步,你是明白的,如今你也摸到了门槛。”
废老头缓缓道来,瞥了李淳一眼。
短短大半年间,从一个普通人而到级剑客,凝成剑种,已经很不简单了,但对于未来要走的路来说,这些进步几乎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李淳点了点头,这一步,他已经有了直观的感受。
“修者已与凡人迥异,寿命绵长,凡人七十而稀,修者却有寿两百,要是修炼的功法特殊,或能更长。”
改造过的身体,拥有更好的活性,自然也有了更长的寿命。
这让他们有机会继续冲击下一个境界,也就是所谓人与神的分野。
修者再修炼下去,突破了二十级之后,也就可以踏入下一个境界。
神、仙、魔……不管以何种方式来称呼这一生命形式的突破,其实都是一个意思。
“凡人而受神敕封,得天庭官职,即为神祗……其实是最没出息的一种,也就是我……”
废老头指着自己的鼻自嘲。
若有信心,凭着自身的力量突破天人分界,何必要受这敕封,受这拘束?
这样成为神之后,力量倒不会稍有减弱,修炼也一切如常,只是肉身为天庭所控,不得不效忠于天庭,绝无反抗之能。
心志顽强,实力超拔的修者,就要走自己的路,跨过天人分界。
“这一步,何其艰难,凡人称之为天劫,以为有天雷火轰击——其实真正的天人分界,哪是那么简单?”
如果只是雷火,他骆玉川又何至于畏惧而最后接受了天庭敕封?
“天人分界,玄奥神奇,非凡人可以言说,我现在跟你讲也是无益,日后你若能走到这一步,自然会明白。”
废老头闭上了眼睛,脸上的表情犹有余悸。
若能顺利通过天人分界,凭着自己的实力踏足神界,那天庭也不敢对这种人如何,相反都要加意笼络,一般也会授以官职——这肯定就不会是什么骆玉川的这种小小河神,怎么也得给个什么什么星君,什么什么大帝,反正这种名号不值钱,天庭也不在意。
“当今天庭四位地位最高的大神尊,倒有两位是如此而得……”
李淳隐隐约约记得小龟给他科普过天庭四大神尊,仅次于天帝的存在,不想竟也有两位是从凡人而修得。
至于是那两位,废老头也不甚了然。
“若是虽然通不过天人分界,却可以在此游刃有余,知难而退,回归地上,则成地仙。”
地仙的实力与天仙相若,在地上巡游,可说是弥天世界之真正的最强者。
“地仙的身体经过天人分界的锤炼,本也该与神仙一般,与此方天地同寿,可惜因为未能突破最后一关,凡百年,有一次大劫,艰难至极,大部分的地仙,都难过此关,最后只怕要转劫重修。”
这倒也罢了,地仙毕竟多了百年的寿命,百年时光,总有办法可想,或许还有机会再破天人分界。
“但若是在天人分界之失败,那便坏了,坏了!”
最有可能的就是当场身死,魂飞魄散,万劫不复,就算侥幸不死,逃得魂魄,因为肉身破损,又不像受封神职的人有天庭照拂,只能化为散仙。
散仙虽然也有强大的实力,却因为逆天之故,一身逢劫,只能在各地东躲**,逃避劫数,而每三百年,又有可怕的大劫,几乎没法逃脱,基本上只能闭目待死。
若不是万不得已,谁也不会修散仙。
——“当然还有魔道之辈,得魔王之助,化为天魔之身,这与天庭神祗其实差相仿佛,只是一为官,一为匪,你也明白?”
其余各种,废老头就不再仔细解释,只是一笔带过。
“成仙之后,却还有无数台阶。”
不管是神、魔、天仙、地仙、散仙,他们一开始的位阶都是相同的,要再苦修不辍,耗费无数岁月和心神,才能再进一步,或可称为真仙。
而真仙之辈,再苦修无数岁月,才能摸到金仙的门槛。
“金仙之上,可称大罗,大罗之上,可称混元,混元之上,又有圣人……”
废老头语焉不详,这么高端的东西,他只是知道一鳞半爪,就算他的修行一帆风顺,那些传说的境界,距离他还有千万年的距离。
“而万象天界,勉勉强强称得上强者的,至少也是金仙起,你可明白你的差距了?”
凡人与神的差距,已经是一般人眼无法跨越的天堑。
而李淳距离万象天界,至少还有三个天堑。
“所以,我劝你要知难而退。”
废老头叹了口气,看了李淳一眼,希望自己的话,不要让他太难过。
但李淳并没有伤心,相反的,他两眼放光,腰杆更是挺得笔直。
“不管万象天界是什么地方,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我一定会找回自己的妹妹。”
他的话,掷地有声。
这一句话,后来响彻千万世界,成为无数年轻人顶礼膜拜的霸气宣言。ri





剑圣 【第两百六十章 赤水】
夏日炎炎,一辆黑色的马车疾驰在官道之上。
赤日如火,万里无风,这种日是魔兽活动最频繁的时候,即使是官道之上也不是特别安全。
即使是大规模的商队都会寻找护卫,若没有足够的实力,真不敢独自上路。
这就是李淳的马车。
从伏波郡城前往潼关,一去三千里,而召他为太仪仗的旨意来的甚急,要他七天之内赶到,与西行的众人汇合,这甚至出乎伏波郡王的意料之外。
所以他不得不贡献出了自己四匹千里骏马来拉车,载着李淳星夜兼程,赶往潼关。
“老周,我们现在到哪里了?”
李淳从车厢里面探出头来,满面疲惫之色。
虽然他是级剑客,又年轻,但是连续几日几夜没有休息,身体难免也受不了——要是以前,只怕他早就叫苦连天,但在颜火儿离去之后,他就像是突然成熟了起来,纵然不能说是甘之如饴,却也是默默忍耐着。
有抱怨的时间,不如用来练剑。
他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
他要找回自己的妹妹。
虽然废老头已经告诉了他差距的巨大,但李淳并没有气馁。
琅嬛玦那银发剑圣的留言,时常在他脑海之浮现。
“……余三岁习剑,七岁小成,挑战天下高手,未尝一败。偶得琅嬛玉玦。参悟天下剑法,乃至十岁剑法大成。从此视天下高手如尘泥,极于人之道,藏于深山以求精进。”
“又十四载悟天人之理,修业圆满,拒天庭神职,逍遥自在,可称剑仙。”
“红尘百年,一晃而过。剑道修为日深,一朝彻悟。”
“凡人修行,历人、修、仙、圣四境,古今人杰,能越最后一步者,不过一掌之数。”
“……余虽称剑圣,距离至高大道仍差半步。憾甚!憾甚!”
他早就知道,所谓神祗所谓神仙并不是终点,在这些强者之上,还有圣人的位阶。
而那位银发剑圣,用了区区百年的时间,就已经接近了这个境界!
他自称距离至高大道还差半步。说明他并没有真正成为剑圣,但也意味着,他已经站到了圣人以下最高的位置。
什么真仙金仙,混元大罗,统统在他的脚下!
因为如此。万象天界,就算是真仙遍地走。金仙不如狗的地方,李淳却也丝毫没有畏惧。
别人能够做到的,他也能够做到。
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李淳甚至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
他得到了琅嬛玦,他遇到了颜火儿,他要去万象天界找回自己的妹妹,他必须要拥有足够的实力!
所以李淳并不着急,也不等待,而是奋起利用每时每刻,让自己变得强大。
至少,先要从这弥天世界跨出吧!
天人分界,破碎虚空!这是他期的目标。
而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凝成剑种,踏入修者的境界!
所以即使是在赶路,他也一点儿都没有放松修行,蛮王轰天拳,他每天都忍着剧痛修炼两遍,硬生生地将这一门必须要依靠战神赐力才能大成的武学练通,纵然不能发挥其巨大的威力,但改造身体的作用,却已经渐渐显现出来。
——原本剑种在浑身的行进,由于经脉堵塞会非常缓慢;但经过蛮王轰天拳改造过的身体,经脉的延展性和弹性更好,渠道也更宽,所以剑种行进的速度,也比一般人要快了许多。
如果这种情况能够持续下去,那么李淳将身体彻底改造完成,踏入修者境界的速度,至少要比普通人快上两倍!
除此之外,他剑法当然也不能放下,如今他的剑招已经修到了清灵馆阁的最高奥义月舞迷舟剑法,比之以前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从琅嬛玉库之得到的太阴剑气,他也已经驾轻就熟,如今吸引月华之力,化作剑气,单论战力,他比半月前郡试之时,还要强了不止一筹!
——要是现在再遇到吴方原,他有把握在十招之内轻松取胜,再也不需要畏惧对手的长河落日剑法。
颜火儿走后,李淳确实有了极大的变化。
“解元公,已经到康城了,再渡过赤水,就能到潼关。”
赶车的老周也是一脸疲态,他是伏波郡王的心腹,也没有一句怨言,对李淳甚为恭敬。
“哦?前面就是赤水了么?”
李淳挺起身躯,举目远望,三千里赤水,浩浩荡荡,曲曲折折,从天山流经帝国的心腹,一直到东海入海,可以说是这弥天世界的母亲河。
如血赤红色的河水,灌溉了方圆万里的土地,养活了无数百姓。
只是如今相隔还远,还看不见那奇异的景象,只是耳边传来风声呼啸,带着些许浪涛之声。
“我们怎么渡赤水?”
原本千年之前,赤水之上有上古人皇所建的虹桥,跨越天堑,使人民得以往来,可惜天地异变之后,绝地天通,这种神迹不得轻现人间,自然是虹桥也销声匿迹,如今要过赤水,只有靠航船渡河。
李淳乘坐的马车巨大,一般的船自然是载不下的,非得要大船不可。
“公放心,沿着赤水向南二十里,就是桃渡,那里必有大船,郡王吩咐,我们包下一艘过河便是。”
伏波郡王财大气粗,包一搜渡船根本算不了什么。
“那就好。”
若是马车过不了河,剩下的路途要靠两条腿走那可吃不消。
如今他们已经狂奔了四日四夜,过了赤水,再走五百里就能抵达潼关,看上去时间是来得及了。
马车又疾驰了一段时间,此时水声浩大,已经清清楚楚地能够听到,李淳再度抬头,只见天边一线红水,蜿蜒而下,及至眼前,已成看不到对岸的大河。
水色褐红,是因为上游大多为红土沙漠的缘故。
举目四望,只见水气氤氲,看不到源头,也望不到下游远处,就连对岸,也是一片迷迷蒙蒙。
“果然是天下大河!”
与之相比,渭水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不知道这赤水河神,又是什么模样。
李淳脑倒是起了奇异的联想。ri




剑圣 【第两百六十一章 桃叶渡客栈】
天色昏暗,桃渡的河滨客栈之已经聚满了人。
生意虽然好,掌柜的脸上却殊无半分喜色——客人虽然多,吃喝也都不少,但是每一个都舞刀弄剑,看上去凶神恶煞,叫他怎么能放心?
就算有几个温尔雅的,但也是腰间佩剑,气势不凡,肯定是剑客老爷,是他们必须抬头仰望的人物,根本招惹不起。
而且每张桌上的人,似乎对其它桌上的人都颇为敌视,现在虽然还没出现什么冲突,但万一口角起来,只怕就是一场大斗。
掌柜已经做好了今天收不到钱的准备,唯一的指望,就是希望他们不要闹腾的太厉害——哪怕是毁掉些桌椅也就罢了,千万不要伤人。
这年头,做生意就要有蒙受这种损失的准备。
他能够在桃渡这种地方安安稳稳地开了二三十年客栈,就得靠眼力和忍耐。
“小三,千万伺候好那几位大爷,不能得罪……”
他小声地提醒着伙计,就怕他年轻不懂事,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一位,只怕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剑客杀人不问,朝廷都不会保护他们,像这种小家伙的性命,谁会在意?
“掌柜的,他们好像都是在说喜事,应该不会动手吧?”
小三看上去有点傻愣愣的,其实也颇为精明,在上酒菜的时候,也听了那么几耳朵,那些人说得都是什么“招亲”什么“婚事”。看上去,不像是要打架的样。
听到喜事两个字。掌柜的脸色陡然变得煞白,赶紧上前捂住了小三的嘴。
“莫要胡说八道,听了就当没听到,知道没有?”
他狠狠地瞪着小三,非逼得这个自作聪明的伙计气馁认错,这才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抚慰。
等小三又去了,他才转过身。对着柜台后面的神像双手合十,战战兢兢地上了一炷香,口喃喃自语。
“想不到时间过这么快,居然又到了河神招亲的时候……”
“只求神尊保佑,让这场风波平平安安地过去,不要影响到我们小老百姓……”
怪不得这么多的强横人物聚集到了这里,原来……是又到了这个时候。
“店家。还有房间么?”
就在他心惊肉跳之际,耳边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回头看时,却是一个小丫头打扮的少女,鼓起了腮帮,气鼓鼓地在向他询问。
在她身后。站着一个抱剑的疲倦少年。
这两人正是李淳和吉祥。
一路跟李淳来此的,除了伏波郡王派的车夫老周之外,就只有小丫头吉祥。
其实陆曼娘等人不太放心,都想跟来,就连岳廉也想派几个弟相随。但通通被李淳谢绝了。
带上吉祥,是因为他要顺路去一趟魔教总坛。肯定得这小丫头带路——当然就算没这打算,早就发了毒誓的吉祥也会咬牙跟着他。
掌柜苦着一张脸,目光在李淳抱着的莫毒剑上转了转。
房间当然是没有了,但他何等眼光,当然看得出莫毒剑不是凡品,能用这种剑的少年,肯定也是厉害角色,这叫他怎么敢说没有房间?
整个桃渡,也就他一间客栈,今晚上走不了的话,不让这位公爷在客栈休息,难道还让他在外面露宿不成?
“有……有,只是房间简陋,要请公多包涵了!”
他咬了咬牙,决定把自己的房间给让出来,至于他这把老骨头,那就去柴房挤一挤,也是无妨的。
“那就好,要两间!”
吉祥点了点头。
——作为伺候的小丫头,她跟李淳住一间当然是不在意的,事实上他们风餐露宿,也哪里还有那么多讲究,但还有个车夫老周呢。
“两……两间?”
掌柜脸色不太好看,但琢磨了半天,觉得给少侠和少女说只有一间房也不是什么坏事,说不定还能讨得这位公爷的欢心。
“这位公,实在是不好意思,本店今日客满,真的只有一间房了……”
“哦?”
李淳抬头瞧了瞧大厅之闹闹嚷嚷的众人,微微点了点头,看来这客栈的生意还真是不错,只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居然有这么多武林人士聚集在此。
在场之人虽然实力参差不齐,但也颇有几个高手,虽然没有修者,但是有几个剑客气定神闲,渊渟岳峙,只怕实力不在自己之下。
他们是晚上才到桃渡的,虽然包下了航船,但是晚上渡赤水实在太过危险,船老大也不肯答应,老周算来时间还来得及,也就没有强迫,约定了第二天一早过河,也正好三人休息一阵。
“那不行只能让老周睡车上了,辛苦他了。”
李淳顿了顿,在柜台边找了张桌坐下,“这几天光吃干粮,实在是吃腻了,店家有什么酒菜赶紧送上来吧!另外,这儿怎么这么热闹,是有什么大事吗?”
“是!是!”
掌柜看他不在意,心大喜,赶紧屁颠颠地先送上了热茶水和毛巾,“酒菜马上就来,公请安心休息。至于这热闹么……”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这位公不是为了河神招亲而来的,看他这等年轻,又有美婢相伴,确实不需要凑这个热闹,当下也劝了一句。
“既然公不知,也就不要问了,徒惹麻烦……”
他这么一说,倒是勾起了李淳的好奇心。
李淳微微一笑,没有再问,却是竖起了耳朵,听那些客人们的闲谈——粗鲁的武夫们不可能保守得住秘密,无论他们要做什么,他只要仔细听听,很快就会知晓。
“张大哥,这次河神招亲,你可是志在必得啊!”
果然,才听了一句,就已经听到了关键处。
隔壁桌几个粗豪的汉,一边发出猥琐的奸笑,一边在讨论着。
“河神招亲?”
李淳与吉祥对视一眼,不由哑然失笑。
刚刚到赤水的时候,他还在想赤水之神不知道是什么模样,没想到才到桃渡,就听到什么河神招亲之事。
难道说,是赤水之神耐不住寂寞,要找个老伴儿?ri




剑圣 【第两百六十二章 河神招亲】
从众人的谈话之七拼八凑,李淳大概知道了河神招亲的始末。
确确实实跟赤水之神相关,不过并不是赤水之神本人——他跟废老头一样,成神的时候就已经是个糟老头,要是想在凡人之找个媳妇就未免有些为老不尊。
招亲的是河神的女儿。
这本来是件大好事,其实神祗与凡人偷偷结亲的也并不是没有,很多都留下了美好浪漫的传说。
不过天规森严,人神不能真正的通婚,河神的女儿比较不幸,虽然没什么本事,但因为老爹得到,鸡犬升天,结果也成了神祗。
这种神的婚姻是比较难搞的。
神祗之,或有婚姻,但一般都是为了联盟,赤水之神地位崇高,按说也应该有不少神祗愿意做他的女婿,以结下善缘。
但偏偏又因为赤水主凶煞,本身又不善交际,千年间,也未曾有神祗与之提亲,再加上河神之女生性浪荡,时常化身勾引凡人,名声又不太好,结果就压根儿嫁不出去。
没法嫁给神祗,又不能嫁给凡人,河神就为这女儿操碎了心,若是放任她在赤水附近游荡,也不知她会闯出什么祸来,可是要把她禁锢在河底,她又要寻死觅活,河神心不忍。
于是就想出来这么一个折衷的主意。
每过二三十年,河神就会招亲一次,以女儿许配凡人,得一夕之欢。到了清晨,就将那人送回。多送金银宝物,将此事了结。
——后来河神的女儿嫌弃普通人太弱,不能满足于他,更喜欢强壮的剑客,于是这百年来,招亲的对象都成了剑客,而事后的报酬,除了金银宝物之外。还有许多厉害的绝招剑谱。
所以此事虽然不堪,却也有不少剑客趋之若鹜,事先得到消息的,都到这桃渡来等待。
——修者是绝对不允许的,神祗与修者交合,违背天条,很容易被发现。所以来此的剑客,最高也不过就是十级。
李淳听清楚以后,不由得啼笑皆非,连带着对那些大厅的剑客就颇有几分瞧不起。
这不就是拿身体换秘笈么?做一回鸭,也亏得这些家伙还这么得意。
掌柜看他听得入神,赶紧又好言相劝。
“公。此等丑事,可万万不能参与。”
他压低了声音,“那河神女儿脾气极坏,若是不得她的欢心,只怕尸骨无存……得好处回来的人是大家都知道。没回来的,谁又知道是什么结果?何况河神又是怕丑。欲盖弥彰,时不时还要为此事杀人灭口,我们这边桃渡的百姓,都是要装作不知道的……”
这也是他为什么这么惶恐的原因。
李淳不由嗤笑。
“这河神行事如此颠倒,做了倒也罢了,偏还知道要脸,害死这些利令智昏的家伙倒也罢了,若是牵涉无辜百姓,那岂不是犯了天条!”
从废老头那儿他知道神仙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处处有天规的限制,行差踏错就很容易被人找麻烦,这赤水之神倒是嚣张。
“我等老百姓,哪懂得神祗的内幕!公慎言!慎言哪!”
李淳是剑客,他评议几句神祗倒也罢了,他本身有朝廷气运加护,一般小神也奈何他不得,掌柜却是不敢附和。
这时候天色渐黑,大厅之讨论的气氛也就更加的猥琐和热烈。
隔壁桌那几个汉,都是自信满满。
“张大哥,你虽然本钱厚,小弟却也懂得几手采战的妙招,能让女欲仙欲死,未必神女就不会选我!”
“嗤!神女什么男人没有见过,还是得身强力壮,相貌堂堂才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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