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作者:叶染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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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楔子 婚约之外的赐婚
大梁国有两害。
一害天煞孤星降侯门。
二害雕玉为容魅作魂。
据说,前者的名声是克母克出来的,后者的名声是刷脸刷出来的。
大梁国有两奇。
一奇病魔缠绵玉榻沉。
二奇嗜夜如痴喜出门。
据说,前者十岁时身患绝症,每次诊断都被判定为“命不久矣”,但事实上,此人硬是和病魔相亲相爱又安然共存了十年,虽然他每次发病都好像濒临死亡,可没有哪一次是死成功的。
相较于第一奇,这第二奇就要神秘得多。据说此人从来不在白天进行任何活动,哪怕是吃饭上茅厕。而每到夜晚,他就会用青竹枝挑着红灯去大梁国最险峻的望天崖上独坐一晚,竹枝一定要刚刚砍下来的青翠色,灯笼一定要是最红的。
此人天亮之前必定会下山,下山之后必定会倒头就睡,夜幕之前必定会醒,醒来之后必定要吃饭,吃完饭后必定又挑着红灯去望天崖。
长此以往,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大雪纷飞,他每夜都会重复着这一件事,似乎用最青翠的竹枝挑着最鲜红的灯笼去望天崖上赏夜空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夜晚,也没有人知道,在暗无星月的晚上,他盯着夜空在看什么,难不成真能看出朵花来?
更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傻不直接在望天崖上盖间房,这样就不用每夜奔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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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梁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帝京城的大事,此事一出,无论男女老少,出门前都得往自个儿脸上大把抹粉,唯恐身上无法散发出让人闻之作呕的刺鼻脂粉味,躲过魔爪。
据说有幸逃脱此事件安全抵达皇宫者,敲响了建国之初安设在宫门前供大臣百姓叩阍用的朝鼓,直敲得整个帝京城鼓声震天,直震得他身上厚重的脂粉簌簌往下落。
终有幸被传召到金殿见天子,操着义愤填膺,义不容辞,义无反顾,意气风发的语调将前因后果陈述了一遍。
花甲之龄的老皇帝闻言,伸手捋了捋花白的胡须,半晌没说话。
大殿之上,群臣默然,谁也不敢出声,击鼓那人亦抖索着身子等待皇上的最后裁决。
就在众人以为引发此轰动事件的始作俑者肯定会受到严厉处罚的时候,皇上他老人家终于眉眼一抬,笑意盈盈,抚掌大赞:“好!狂!拽!傲!不愧是我皇室血脉,有大将之风,赏!”
击鼓告状那人一听,顿时吐血昏厥,据说倒下去的时候,又从身上抖落了一两脂粉。
自此,大梁百姓对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磨牙霍霍,却又奈何不得,只得在大梁两害后面默默加上一害。
大梁第三害:认娘狂宝人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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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惊才绝艳女军医百里长歌一朝穿越,就占据了大梁三害榜首,且久居不下。
准确的说,是原身(武定侯府嫡女百里长歌)一出生就高居此榜榜首,现代这位的到来,不过是继承了原身创下的光荣事迹而已。
大梁第一害:天煞孤星降侯门。
说的是武定侯府嫡出之女百里长歌一出生就克母,三岁克兄,十岁克死指腹为婚的未婚夫……他妹,自此成了全帝京城人人喊打的天煞孤星,关键她还是个不折不扣的花痴草包。
武定侯百里敬为了自家的脸面和名声,悄悄将百里长歌送到距离帝京城十万八千里远的百草谷,任其自生自灭。
百草谷这个地方,名字听上去不错,实际上是毒蛇猛兽聚集地,一般人进去,必死无疑,更何况是百里长歌这么个柔弱的草包。
故而,所有人都认为百里长歌已经死了,绝对不会再活着走出百草谷,于是人们商议着撤销大梁三害榜首,顺便寻觅着还有哪位高人的光荣事迹能取代百里长歌。
而事实上,侯府嫡女百里长歌还就真的被毒虫咬死了,至今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二十一世纪惊才绝艳与之同名同姓的女军医百里长歌。
面对着榜首“地位”即将被动摇的“危险”,穿越而来的百里长歌伸手抚了抚手中的毒蝎子,邪魅勾唇:“谁敢抢,关门放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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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太极殿内,百官散去,皇帝叶南弦一人扶额独坐。太监总管魏海躬身立在一旁,时不时眼风扫向皇帝,以备不时之需。
“陛下,该回宫了。”良久过后,魏公公小心翼翼地提醒。
“嗯……”皇帝闻言,这才如梦初醒般悠悠睁开眼,却丝毫没有要起身的意思,转而望向魏公公,眸光幽深了几许,问:“朕近日收到一个消息,说四皇子安王这段时间和广陵侯府来往密切,你可知道这是为何?”
魏公公闻言,思虑了片刻,斟酌道:“安王妃乃广陵侯府嫡女,奴才以为,安王去岳父家里多多走动也没什么。”
“是没什么。”皇帝目光冷了几分,“当初四皇子安王娶妃是由朕亲选的人,据说他们二人大婚后仅是在表面上相敬如宾,实际上没多少感情,这些年,安王妃受尽冷落,现在可倒好,安王突然一改从前性子,宠爱起王妃来了,还时不时遣人去广陵侯府走动,你不觉得奇怪?”
“陛下的意思是?”魏公公不解,却又想不出缘由。
“广陵侯府和武定侯府有一桩婚约,你听说过没?”皇帝随手翻着密探们呈上来的折子。
“这……”魏公公想了想,道:“奴才略有耳闻,说武定侯夫人和广陵侯夫人是手帕之交,两个孩子还没出生之前就定下的婚约,但武定侯夫人难产死了,嫡女百里长歌自出生便背上克母的骂名,据说她三岁的时候克死了亲哥哥,十岁那年又克死了她的未婚夫广陵侯府世子的妹妹,武定侯百里敬不待见她,就将她扔到了外边庄子上,如今算下来,那个孩子少说也有二十岁了,若是广陵侯府在意这桩婚约,也不会让她到了这个岁数还不来迎娶。”
顿了顿,魏公公似乎突然明白了什么,放低了声音问:“陛下的意思是,倘若这桩婚约成了,那么……”
“不错。”皇帝接过话,“广陵侯和武定侯皆是军侯,手握兵权,倘若这两府联姻,安王就等于一手捏住了朕的半个皇城,即便到了最后真如你所说没联成,朕也绝不能拿江山去跟他们赌。”
“陛下说得是。”魏公公连连点头。
“这些个皇子,就没有一个是让我省心的,整天只知道算计,如何夺得储君之位,难道在他们眼中,东宫太子是摆设吗?”皇帝皱眉,重重拍桌,转而望着魏公公,“那你觉得可有什么法子阻止这两家联姻?”
“奴才觉得,倘若陛下不想让武定侯府落入其他皇子手里,便把这婚约推向东宫,绝了其他皇子的念想。”魏公公道。
“东宫?”皇帝眯了眯眼睛。
“是的。”魏公公道:“太子定然是不成的,但皇长孙至今还没纳妃,不如……”瞧见皇帝眉目间的担忧,魏公公立即住了嘴。
皇长孙十岁那年染上了寒疾,每日都要请好几回太医,几乎每一次都被诊断为“命不久矣”,但好在有皇家的福泽庇佑,才不至于年纪轻轻就去了。
太子软懦,原想着将所有希望寄托在皇长孙身上,谁料他竟体弱至此,这也是皇上心头的一件大事。
思及此,魏公公悄悄抬起眼角看了皇帝一眼。
“天钰那身子,朕是真担心呐!”许久,皇帝感慨道:“将婚约推给他,万一他不乐意一时气极……那朕岂不是成了罪人?再说了,那两家有婚约在先,我们若是横插一脚,这传出去,岂不是丢了皇家脸面?”
“陛下请放心。”魏公公道:“这么多年过去了,知情人早已忘了这回事,更何况那两家至今都还没有联姻的动静,若是我们赶在他们之前将赐婚诏书昭告天下,那么到时候那两家的婚约便不攻自破了。至于皇长孙那边,奴才待会儿就去东宫走一趟探探口风,尽量说服他。”
次日,一道赐婚诏书从皇宫风风火火到了武定侯府。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闻武定侯百里敬之女百里长歌贤淑大方,温良敦厚,品貌出众,朕闻之甚悦。今皇长孙年已弱冠,适婚娶之时,当择贤女以配。值百里长歌待字闺中,与皇长孙堪称天造地设,为成佳人之美,特将百里长歌许配皇长孙叶天钰为正妃。一切礼仪,交由礼部与钦天监监正共同操办,择良辰完婚。布告中外,咸使闻之。钦此!”
武定侯百里敬如同遭了雷劈,呆呆跪在地上,半晌没见反应。
“恭喜侯爷,贺喜侯爷。”魏公公笑着道贺。
百里敬这才回过神来谢恩起身,让人准备了银子打发魏公公,魏公公笑着接过,说了几句吉祥话便领着人离开了侯府。
“侯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今的武定侯府当家夫人李香兰一脸疑问,她不明白这样一个被放逐出府,连早有婚约的广陵侯府都不愿意问津的天煞孤星百里长歌怎么一夜之间飞上了枝头,但一想到皇长孙是个药罐子,随时都有生命之忧,李香兰的担忧又稍稍放松了几分。
“别说了!”百里敬声音低沉,衣袖一挥,“传书信到百草谷,让长歌即刻启程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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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第一章 孩子,你缺娘吗?
大梁帝都闹市中心的楼上楼,历来是京中贵胄子弟聚会议事,把酒临风显富贵的地方,因酒楼后临镜湖而更显风雅。
“爹爹,娘亲到底什么时候回来?”此时的三楼雅间内,传出一个小小的,极其青涩稚嫩的声音,说话的包子约摸三岁左右,长得粉粉嫩嫩,一头乌发用玉带束起,圆溜溜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对面的男子,啃着手指,另外一只手抱着火红色的小狐狸,狐狸闭着眼睛,睡的正香。
男子一身月白丝罗袍,淡金细线勾勒出花纹繁杂的西域名花西番莲,他唇角噙一抹浅笑,手指摩挲在青瓷杯上,那手修长,骨节分明,采了九天之月盥洗过一般,金色阳光偷偷越过窗棂,散漫地铺了一层在他完美的侧脸上,澄澈如清泉的眸子里便如同氤氲了浅淡迷离的华光,令人不敢直视,分毫不负大梁百姓对他“雕玉为容魅作魂”的称赞。
良久,男子看了包子一眼,微微蹙眉道:“等你哪天不再啃手指,那个女人就回来了。”
“你骗我!”包子一听不悦了,立即撅着小嘴,“你上次也这样说,结果我一个时辰没啃手指,娘亲也没出现。”
“……”
抚了抚额,男子拿起筷子往盘子里一夹,道:“嘟嘟乖,这是你最爱吃的水晶肘子。”
男子的声音极其温润,听起来如沐春风。名唤“嘟嘟”的包子却更不乐意了,眉头一皱,小脸偏向一边不满道:“爹爹你以后不要再叫我嘟嘟了。”
“为何?”男子闻言,将水晶肘子搁回盘子,抬起眼帘,兴味盎然地看着包子。
“叶天泽,我叫叶天泽!”包子泪目抗议,“想我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一枝梨花压海棠的堂堂晋王府小世子整天被你追在屁股后面叫嘟嘟,掉身价!”
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一枝梨花压海棠的晋王府小世子嘟嘟他爹,大梁国十五皇子晋王叶痕眉梢跳了跳,嘴角抽了抽,端起茶杯浅呷了一口方才缓缓道:“你娘取的。”
嘟嘟世子闻言,表情立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摸着下巴思忖片刻道:“唔……此名只应天上有,人间也只有我一个人用,娘亲果真是有水平,妙哉妙哉!”
嘟嘟世子嘴上说得乐呵,心里却在暗骂究竟是哪个该死的女人竟然给他取了个这么掉身价的乳名。
正在此时,熟睡中的小狐狸突然睁开眼睛,像是饿极了的野兽嗅到美食的香味一般,突然从嘟嘟世子的手里挣扎出来,纵身便往楼下跑。
嘟嘟惊了一下,微蹙眉头,顾不得身后一脸淡定的晋王爹,追着小狐狸跑出了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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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长歌坐在装满各种药材的马车上埋头大睡,无人驾驶的马车却走得极流畅,
睡得正香的她被突如其来的喷嚏惊醒,外面的马儿也惊了一惊,扬起前蹄嘶鸣了一阵后就停在原地再无动静。
玉龙马是她从百草谷谷主玄空老头手里抢来的宝马,即便无人驾驶,也能避开人群准确无误的行路,而她只需要在启程的时候指引它正确的方向即可。
如今还没到侯府就突然停下,莫不是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秀眉一蹙,百里长歌正准备掀开帘子一探究竟,就被外面传来的小小的声音给震住。
“赔我的小狐狸,你赔你赔你赔!”嘟嘟世子两手叉腰,瞟了一眼被马踩得跛了一只脚的红狐,双颊气得通红,小眼瞪得圆溜死死盯着玉龙。
玉龙一脸无辜地看回去,大大的马眼里倒映出嘟嘟世子精致可爱的面容以及他瞪得圆溜溜的大眼睛,并非它有意踩那狐狸的啊,只是小狐狸身板太灵活了,一下子就蹿到了它脚边啊啊啊!
“让你的主人给小爷滚出来!”嘟嘟世子一见里面的人没动静,脸上怒意更是噌噌噌往上涨,小狐狸是他从来没见过的那个黑心娘留下的唯一一样东西,此刻被一匹马给踩伤了,那可怎么了得?
虽然黑心爹不会在意,可是他还指望着这小东西帮自己在这偌大的帝都城里找出黑心娘呢!
听到动静,周围立即围了一大批人,但在看清嘟嘟世子的面容后,都如同看到了豺狼一般纷纷往后退,这也怪不得他们,要说嘟嘟公子的面貌那可真是万里挑一的精致粉嫩,不用想也知道将来定是个祸害天下女子的妖孽,可就是这样一张无害的面容,曾经害得多少男子在大街上被扒得亵裤都不剩。
只要是嘟嘟世子往大街上一站,路过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会成为他认娘的对象,此事在帝都闹得沸沸扬扬,也曾有人告状到御前,但皇上颇为偏爱这个长相妖孽,行事嚣张的孙子,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偶然有一次,帝都的百姓终于拿捏到了嘟嘟世子的弱点——他最讨厌脂粉味,每次一闻到就跟中了毒,吃了绿头苍蝇一样。
是以帝都的女子们大多不敢出门,要出门也是死命往脸上扑粉,扑得娘都认不出才能侥幸逃脱嘟嘟世子的魔爪。
时间一长,男子们也学到了这个绝招。
于是,帝都胭脂铺子的老板短短数日成了暴发户,整天坐在逍遥椅上数银子,笑得见牙不见眼。
此刻站在嘟嘟世子身后的百姓已有不少聪明人反应过来,撒腿就往胭脂铺子跑,出门忘带钱的连亵裤都抵押上了。
百里长歌耳力极好,听到了周围人群四散而逃的声音,掀帘的手突然放了下来,心中思忖着原身这“大梁第一害”的名声可真够臭的,自己都还没出面,就把人全都吓跑了。
不过……外面这个小娃娃似乎一点都不怕她。
果然还是孩子率真,慧眼识人啊!
百里长歌暗自感慨,添了堵的心脏瞬间疏通了几分,掏出镜子照了照,确保自己的样子不会吓到小孩子,这才起身,掀帘。
还没见到外面的娃娃长什么样,迎面突然飞来一团火红,红毛柔软的小狐狸瞬间蹿到她的手臂上蹲着,爪子很不安分地往她白皙的手背上一抓,顿时出现几道血痕,血珠子噌噌往外冒。
“嘶——”百里长歌狠狠吸了一口冷气,疼得直蹙眉,待回过神来,小狐狸早已经跑了下去,蹲在嘟嘟世子身边,神色很是无辜。
“你……”百里长歌气极,刚想开口训斥,眼睛一抬却看到双手叉腰站在外面的嘟嘟公子,顿时想说的话卡在了嗓子里。
平心而论,这是她见过的最好看,最精致的孩子,那眼,那鼻,那眉,每一处轮廓都像精心雕琢出来的一般,让人见了恨不得立即冲上去啃一口。
若不是今日亲眼所见,百里长歌根本不会相信三岁的孩子竟然能长得这样夺人眼球,那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里,仿佛聚集了这世上所有的美好,她不禁细想,到底要多完美的一对夫妻才能造就出这样一个妖孽啊!
可不知为何,她对这孩子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孩子,你缺娘吗?”
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第二章 我要和你比谁更能吃
问出这句话的是旁边路过的一个妇人,她双眼晶亮,目不转睛的盯在嘟嘟世子精致粉嫩的小脸上,那副样子,百里长歌几乎怀疑她下一秒就能流出口水。
但不可否认的是,眼前这只粉嫩的包子的确有让人流口水的本事。
思绪百转千回,百里长歌早已忘了手臂上的疼痛,忘了玉龙将包子的小狐狸踩跛了一只脚,也忘了嘟嘟世子先前的不满质问,她眉目间突然就柔和了下来,放低声音唤道:“包子,我们认识吗?”
“你才是包子,你全家都是包子!”嘟嘟世子很不满。被黑心爹叫“嘟嘟”就够掉身价的了,没想到这个该死的女人弄伤了他的小狐狸不说,还用这么低劣俗套土得掉渣的名字称呼他!
想他这样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晋王府小世子,当今皇上宠爱的皇孙,怎么能被称呼为“包子”!
“呃……”百里长歌一时失语,想着这包子气焰还不小,她眉梢挑了挑,又问:“那请问……如何称呼?”
“嘟嘟世……少爷,老爷等你回去吃饭呢!”旁边走出来一个护卫打扮的人,咳了两声后压低声音提醒包子,但被百里长歌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极其关键的词——嘟嘟!
这货原来叫“嘟嘟”?还真是粉嘟嘟的一只包子。
“咳咳……嘟嘟少爷,有话好好说。”百里长歌从袖子里抖出一个小瓷瓶,倒了些金创药在伤口上,这才转眸笑嘻嘻望着嘟嘟。
“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赔我狐狸!”嘟嘟世子显然气得不轻,火狐可是找到黑心娘的唯一线索,如今受了伤绝不能就这么算了!
“可是它也抓伤了我啊!”百里长歌指着狐狸无辜道。
“那是你的荣幸!”嘟嘟世子满脸傲气加怒气。
……谁家孩子这么拽?百里长歌嘴角抽了抽。
“世子,这个女人是传闻中的大燕第一害,我们还是走吧。”侍卫风弄是晋王府一等暗卫,平时负责搜集情报,百里长歌虽出府十年,但关于她的事,他也知道一些,所以在第一时间里认出了百里长歌,心中疑惑归疑惑,却更加压低了声音提醒嘟嘟世子。
“难怪我今天这么倒霉!”嘟嘟世子鼻子一哼,斜眼朝着百里长歌瞪过来。
百里长歌从唇语读懂了侍卫的话,心里也并未多想,毕竟这么些年把她当成煞星避之不及的人多了去了,再多两个也无所谓,但包子愤愤的眼神却莫名让她期待他接下来的反应。
按照百里长歌的预想,嘟嘟少爷铁定会借小狐狸的事跟她大闹一场,看他的打扮似乎是出生自贵胄人家,说不定待会儿自己就会摊上一场说不清的官司。
但嘟嘟接下来的话却远远超出她的意料之外。
“我要跟你挑战!”嘟嘟拔高声音,气势大增。
“挑战?”百里长歌有些懵,转了转眼珠子道:“嘟嘟少爷你会不会找错人了?”
傲娇的嘟嘟少爷冷冷的撇了她一眼,语气很是傲慢,“找的就是你!为什么你能排第一,我只是第三!”
百里长歌更懵了,什么叫做自己排第一,他只能排第三?
猛然想到回来的路上听到百姓传言说最近帝京城里新加了大梁国第三害:认娘狂宝人人恨。
再联系嘟嘟少爷刚才的言行,立即想到了这位的身份必然就是那个传说中满大街认娘的“狂宝”。
百里长歌暗自失笑,想不到自己十年没回京,帝都竟已是这番情形,尤其是自己面前的这个小娃娃更是有趣得紧,可爱的紧。
想到这里,百里长歌挑了挑眉,弯下身对着嘟嘟幽幽道:“不知嘟嘟少爷想向我挑战什么?”
啃了啃手指,嘟嘟一时犯了难,他刚才本来就只是为了找小狐狸。
谁曾想竟然让他遇到了大燕国传说中的“第一害”,挑战什么,他还没想好,但终归是要挑战的,他这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晋王府世子怎么可以排在这个女人后面?简直不能忍!
“你告诉她,我最拿手的是什么?”纠结了好半天,嘟嘟少爷决定把这个难题交给风弄。
“这……”风弄皱了皱眉头,面色更为纠结,小世子才三岁,要说拿手的那必然就是吃,可是公然这样说出小世子吃货的本质,回府后自己会不会被打?
“嗯?”许久不见护卫吭声,嘟嘟世子啃着手指偏转头,脸色很不好地盯了风弄一眼。
风弄冷不丁打了个寒颤,立即抖索着身子低声缓缓道:“小世子您最擅长的就是吃……”
“啪嗒……”啃着手指的嘟嘟世子顺溜地将一滴口水滴到了地上,发出极其清脆的响声。
百里长歌嘴角抽了抽,想着这包子的打扮,身后还有护卫,明显是富贵人家出生,每日大鱼大肉必然是少不了的,怎么看这样子竟还如同吃货一样?
“那就比吃!”嘟嘟世子仰起头,一锤定音。
“你……确定?”百里长歌有些不敢置信的试探性的问了问,他这风都能吹倒的小身板能和她这个两世加起来四十多岁的成年人比试谁更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