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求无欲
那不是真正的脸,而是人皮面具,面具背后还是那张用木头雕刻而成脸,没有任何感情。纤凌惊恐地挣扎,想逃离王子的怀抱,可是王子的金色发丝突然伸长,紧紧地把她缠住……
“哎呀!”已经连接三晚了,纤凌再三从床上掉下来。但是今晚似乎有点不一样,是什么不一样呢?一时间,她又想不起来。
纤凌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聆听欢快的乐章……是钢琴声!!!她猛然跳起来,冲到窗前。没错,的确是钢琴声,她狠狠地捏了自己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琴声很轻,很缥缈,仿佛来自另一个空间,但纤凌却能肯定它真实存在。她觉得传出琴声的地方应该就在校园之内,极可能是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她想到那里弄清楚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还是木偶?但她又很害怕,怕走进音乐室,看见的是一座钢琴,和一副木偶——一副拥有生命,但毫无感情的木偶。
纤凌走到碧莲床前,想推醒她,让她陪自己去音乐室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可是,推了好几下对方也没醒过来,而且还不耐烦似的翻过身来,卷缩在墙边。
好奇心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但也是危险的根源。纤凌的好奇心最终还是战胜了恐惧,她决定独自行动。主意已决,她便迅速换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出寝室。其实,她没必要蹑手蹑脚,但在寂静的深夜里,她又很自然地放轻手脚。然而,不管她的动作如何轻巧,关门时还是发出很响的“吱呀”声。寝室的门早已锈迹斑斑了,白天时并不觉得,但在此时,这声音却异常尖锐,仿佛是怨灵痛苦的**,让人浑身冒出鸡皮疙瘩。
宿舍的大门并没有上锁,虽然舍监一再强调要锁好门窗,慎防盗窃,但她总是讲一套做一套,每逢节假日她都不会过来锁门,仿佛小偷也和她一样拥有假期。
银色的圆月高高地悬挂在星空之中,冷漠地观赏苍生的疾苦。深夜的校园像墓地般死寂,欢乐的乐章在此刻也变得诡异,犹如魔鬼狞笑。斑驳的树影之中,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让人难以心安。
宿舍与功能教学楼之间的路程不算很远,大概走十来分钟就能到达,但在这夜阑人静之时,十来分钟的路程,仿佛走一个世纪也走不完。纤凌一步一惊心地向目的地前进,走着走着,突然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响起。
“有人跟踪我。”一阵恶寒从脊梁骨升起,瞬间扩散致全身,纤凌甚至感觉得自己全身每一根毛发都竖起来了。她猛然回头,背后虽然没有半个人影,但她相信自己的耳朵,正如王老师所言,她的听力比一般人好,她深信自己没有听错。
纤凌突然想起碧莲曾经说过:“在夜里,如果觉得有人在背后跟着你,或者叫你的名字,甚至拍你肩膊,你也千万别回头,一回头就……”
“啊……”纤凌已不敢再想下去了,尖叫着往前跑。
八 漆黑的梯道
纤凌一路狂奔,跑到功能教学楼前,才发现鞋子掉了一只。此时此刻,她当然不敢往回走,去找那只也许已经落入鬼怪手中的鞋子,甚至连回头的胆量也没有。
该怎么办?
不敢回去,就只能“勇往直前”了。前面就是功能教学楼,里面的三楼有间音乐室,音乐室里面有座钢琴,钢琴前有困扰纤凌数日的疑团。
“豁出去了。”纤凌在心里大叫道。反正现在回宿舍不被鬼怪吃掉,也会被吓死,不如干脆拼了,到音乐室里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是木偶也要得个明白,未知比什么都要可怕。
坚定了意志,勇气随即涌现,纤凌大步流星地走向功能教学楼的梯道。梯道前有一道闸门,正常情况下放学后就会锁上,可是现在却开着。
“难道是王老师?怪不得他对这首曲子背后的故事知道得那么清楚,之前他所说的话都是忽悠我的,他一定有什么秘密。”看见闸门开着,纤凌立刻就想起王老师,因为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到这所学校里还有谁会弹钢琴。虽然他从没在学生面前弹过钢琴,也从没说过自己会弹钢琴,但他好歹也是个音乐教师,会弹钢琴也不出奇。
其实,这只是纤凌自我安慰的想法,如果王老师要弹钢琴,任何时候都可以到音乐室里弹,没人会阻止他,他没必要为此而撒谎。但不管怎样,闸门打开了,就说明有人进去了,也就是说弹琴的应该是人,应该是吧!
欢乐的乐章回荡于漆黑的梯道之中,格外诡异。纤凌一再对自己说,弹琴的人是王老师,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个大活人,绝对不会是什么妖魔鬼怪。
一个正常人会三更半夜跑到这里弹钢吗?也许,弹琴的人是个疯子,或者是个处于梦游状态的人,他随时也可能从黑暗中扑出来,用他那瘦弱但有力的双手,死死地掐着纤凌的脖子,直至她双眼反白,舌头外伸……
纤凌越想越害怕,但越害怕,她就越要把事情弄清楚,不然以后也别想安心睡觉了。
梯道里很安静,除了欢快的旋律外,就只有纤凌一高一底的脚步声。可是,就在她稍微感到安全的时候,背后突然又出现脚步声了,这次距离更近,加上声音在梯道里回荡,让她听得更清楚。
这次纤凌没敢叫出来,她怕还没叫出来,就有一只苍白的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捂住她的嘴巴,把她拉进黑暗之中。她贴着墙壁,加快了脚步,她期望正在音乐室里演奏的是王老师,只要能走进音乐室就能得到他的保护。
纤凌在尽量不弄出响声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摸黑走到音乐室门前。欢乐的乐章依然回荡于耳际,音乐室之内仿佛正在举行着盛大的舞会,毫无感情的木偶在魔法的驱动下翩翩起舞。
答案就在眼前,只要把门打开,就能知道是谁在演奏这欢乐的乐章。但是,此刻纤凌却有点犹豫,她害怕坐在钢琴前的不是风度翩翩的王老师,而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脚步声越来越接近,纤凌决定孤注一掷,开门入内,并迅即把门关上。
诡案组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四)
九 演奏者
纤凌背靠着门,心跳得像汽车引擎一样。琴声就在她进门的一刻结束,脚步声也在同一时间消失,门内门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音乐室里没有开灯,窗外的月光洒落在一排排椅桌上,也洒落在墙角的钢琴上。
钢琴前有一个高大的人影,他正默默地注视着纤凌,但他背向窗户,所以纤凌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肯定对方不是王老师,因为对方拥有一头金色的发丝。
纤凌以蚊子般的声音,怯怯地问:“你是谁?”
对方似乎有点不安,说话的声音怪怪的,但纤凌还是听清楚他说的是“彼得洛希卡”。
对方的话就像惊雷般在纤凌的脑海中炸开,她随即感到天旋地转,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你是谁?”
“彼得洛希卡。”
纤凌感到很冷,模糊中似乎有一双强而有力臂弯把她抱起,她看见一张模糊的脸,她很想看清楚这张脸,但又害怕看见的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毫无感情的脸庞。她依偎在冰冷的臂弯中睡着了,虽然这双臂弯也许会把她带到另一世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感到害怕,只觉得很累,很想睡觉。
“一切都结束了。”纤凌心想。
十 原来如此
一觉醒来,纤凌觉得从未试过睡得如此舒畅,心情甚好。可是,当她伸完懒腰,睁开眼睛时,却被吓了一大跳,因为一双幽怨的眼睛就在她眼前。
“你干嘛一大早就来吓我啊!”纤凌骂道。在她眼前的是眼圈又深又黑的碧莲。
“你还敢说我吓你,我昨晚才被你吓个半死呢!”
“我那有吓唬你啊!”纤凌坐在床上双手撑腰,理直气壮地说。
“我看你是睡晕头了,你昨晚半夜爬起来,跑到那里去了?”碧莲用手指戳纤凌的脑袋。
“昨晚半夜……”纤凌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喃喃道:“难道又做梦了?”
“我看你是还没睡醒,快去洗脸,我带你去见一个人。”碧莲说罢,就自顾自地拿起毛巾牙刷等物准备梳洗。
“大清早去见谁啊?”纤凌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卖的是白凤丸还是是毒鼠强。
“彼得洛希卡。”碧莲掉下这个让纤凌魂牵梦萦了好几天的名字后,就独自走出了寝室,让对方张开嘴巴愣了半晌也说不出话来。
在人头涌涌的麦当劳里,纤凌终于见到了梦中的木偶王子,他很高大,身高至少有一米九,她和碧莲站在他身前就像两个小朋友一样。他长得很帅气,金发蓝眼,肤色白净。他就是纤凌梦中的王子,来自美国的留学生。
纤凌的英语水平在同级中算比较好,所以她想用英语与梦中的王子交谈。可是,一向让她感到自豪的英语,在真正的老外面前却是如此的蹩脚,一句话得说上三四遍,对方才勉强弄明白她的意思,加上她本就非常紧张,致使对方好几次忍不住笑出来。
“你们说国语,我会听。”对方所说的国语虽然不太流利,但他好歹也在中国生活了一段日子,总比纤凌的英语要好。
于是,三人便以国语交谈。
“昨晚在音乐室弹琴的,是你吗?”纤凌急不及待问这个困扰她多日的问题。
对方微笑点头。纤凌又问:“你怎么会半夜跑到我们学校来呢?你又怎么会有功能教学楼的钥匙呢?昨晚我明明去了音乐室,今天醒来怎么会躺在宿舍里呢?”
纤凌的问题就像机关枪一样,不停地扫射,让对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为了让她清楚事情的始未,他决定从头说起——
我叫彼得洛希卡,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出生在中产阶级,自小就受到优良的教育。可是,近两年父母双双失业,无力支持我完成大学学业,在申请贷款失败后,只好无奈地选择到中国留学。
在中国,能到外国留学的都是些富家子弟,在美国则刚好相反,有钱人都挤进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只有像我这样的穷光蛋才会考虑到消费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留学,譬如中国。
来到中国后,我的烦恼就开始了。虽然我在学校里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与众不同的优待,学校的领导、学生都把我当成明星一样,甚至安排我独自住一间寝室。可是,每天总有一大堆人在寝室外,隔着窗户对我指指点点,感觉就像在看猴子一样。这让我感到很受辱。因此,我在校外租了个间房,位置就在你们学校旁边。
住在校外虽然逍遥自在,不再受他人打扰,但新的烦恼又来了。我并不富有,必须靠兼职赚钱来完成学业,但这里不是美国,这里只是个小城镇,我不能到麦当劳这样的快餐店工作,因为我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就会被别人当成猴子看。幸好,我能弹得一手出色的钢琴,所以我想参加钢琴比赛,靠奖金来完成学业。然而,住在学校里时,我随时都能到音乐室练习钢琴,可是在住校外就不太方便了。
房东先生为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就是你们学校的门卫,是一个友善的本地老头子。他给了我功能教学楼的钥匙,晚上他值班的时候,我就能到音乐室里练习。因为功能教学楼与教师及学生宿舍都有点距离,所以不怕会影响到别人……
“那昨晚又是怎么回事?”纤凌问。
“昨晚可吓死我了。”碧莲白了纤凌一眼,“我半夜被关门的吱呀声惊醒了,一醒来就发现你的床空着,于是就溜出寝室,看见你蹑手蹑脚地往外走。我以为你梦游了,就躲在后面跟着你。”
“原来是你啊!昨晚可把我吓坏了。”纤凌睁大双眼看着昨晚差点把她吓掉魂儿的碧莲,接着又问:“那后来呢?”
留学生用不太流利的国语说:“你出现,吓倒我。我说出名字,你就倒下。”
“还是我说吧。”碧莲接过话头,“我走进音乐室时,你已经晕倒了,他跟我说明情况后,我就让他把你抱回宿舍。”
“你怎么能让男生抱我呢……”纤凌的脸红得像火烧一样,声音越来越小,并不自觉地低下头来。
“难道要我抱你吗?我可没那么大力气呃。”碧莲说着站起来,向纤凌挥挥手:“我的任务完成了,你再和他聊聊吧,我就先走了。拜拜!”说罢,便转身就跑掉。
纤凌害羞地低下头,不知道应说什么,两人沉默良久,她终于想到了话题:“昨晚那首曲子的乐谱,你能给我一份吗?”
“没问题,我还没自我介绍……”留学生友善地伸出宽大的手掌,“我叫彼得洛希卡,很高兴认识你。”
纤凌头也不敢抬起,伸手与对方握手。两手接触,她不由全身一振,对方的手异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她连忙抬头看着对方的脸,他长的很帅气,很完美,完美得让人觉得不真实,仿佛是一张人皮面具,而面具背后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他到底是人还是披着人皮的木偶?
[完]
诡案组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上)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是一首中唐时期较流行的诗,传说作者是杜秋娘,不过她只不过是演唱者而已,真正的作者已无从稽考了。这首诗的含义很单纯,能以“莫负好时光”五字蔽之。人生匆匆数十载,仿佛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到达尽头。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学习、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我们把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剩下的时间已寥寥无几了。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能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拥有无限的生命,那是多么有兴趣的事情,最起码我不用为钱而烦恼。譬如,我在我爷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
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
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
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
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
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
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
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
“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
“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死者身上的衣服,的确并没有被尸水污染的痕迹。
“尸水?那不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东西吗?”蓁蓁大概是小说看多了。
流年笑着给她解释恶心的尸体的腐化过程:“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细菌,尤其是在肠道里。当人死了,这些细菌就会把人体分解,一般在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内开始腐化,当然以南方炎热的天气,二十四小时就开始腐化了。在腐化过程的最初阶段,尸体的腹部会逐渐膨胀,这是因为肠道的腐败细菌产生了腐败气体,从而引起肠道胀气……
“当尸体腐化到一定程度,口鼻就会流出血水,而随着胸腹腔的腐败气体增加,压力增高,甚至会出现死后呕吐的现象,即死者在死后一段时间突然会无故吐出血水。如果死者是怀孕妇女,胸腹腔的压力增加甚至会把胎儿挤出来,形成死后产子的现象……
“尸体进一步腐化时,全身的软组织都会液化成半流动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尸水。而且在腐化过程中还会滋生大量蛆虫,虽然它们只吃腐肉,但也不可能不把死者的衣服弄脏。”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死者的尸体腐化得这么快呢?”我问。
“尸体根本没有腐化,如果腐化了,最起码会留下一点尸臭,你们有闻到异味吗?”流年反问。
“我只闻到你身上的尸臭味……”说着,流年就扑过来抱着我。靠,又得用洗米水洗澡。
尸臭是很难除去的,我给流年这抱也得用洗米水洗澡,那么死者的尸体如果腐化了,就经过雨水冲洗,身上的衣服一定还会残留浓烈的尸臭气味,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散去的。
诡案组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下)
“如果死者不是因为腐化而变成骨架,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蓁蓁搔着脑袋问。
“这么近城皇庙,不如先去求支好签吧!”说罢便带着一头雾水的蓁蓁去询问围观的村民。村民对此事的说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绑架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三、被劫杀后惨遭老鼠吃剩骨架;四、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第一种说法被周耀安否定了,死者的父母靠卖菜为生,家境并不富裕。而流年亦在死者的衣袋中翻出十块钱,周说死者平时身上就只带这么多钱。因此,绑架及劫杀等猜测可以排除了。
第二种说法也很快被否定,死者的衣服比较完整,不可能曾经遭遇车祸。围观的村民亦表示,近段日子附近应该也没有发生过车祸。
第三种说法,流年认为绝不可能,因为如果老鼠啃尸,死者的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就算老鼠们很“客气”地不咬破衣服,起码也会在衣服上留下脚印,而现却连一条老鼠的毛发也没找到。
综合各种因素,最有可能的恐怕就是第四种猜测——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你觉得有可能吗?”我问流年。
流年沉思片刻:“有这个可能,但比较困难。要把尸体的皮肉完全分离出来,需要很高的外科技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而且死者的骨架非常完整,没有任何受损的地方,老实说,我做了这多年解剖也没信心能如此完美地把骨架分离出来。”
“你认为什么人能做得到?”
“一般的外科医生、病理解剖师都不会有把皮肉完全分离的经验,有这种经验的恐怕只有会‘取骨’的忤作。”
在本地还没强制实行火葬之前,先人入土三年后,一般会起棺把遗骨取出装入宝塔中供奉,而忤作就是从这种工作的人。当然,除此之外,忤作的工作还包括收尸、下埋等一切与死人有关的事情,在古代他们还会担当法医的职责,譬如《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便是忤作中的代表人物。
“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项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遗体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么忤作在经后人同意后,便会对先人的遗体去肉取骨,遗骨将放入宝塔中供奉,遗肉则付诸一炬。因此,对人体有剥皮刮肉经验者,恐怕就只有忤作。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那有会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终日与尸体为伍,本来就是厌恶性行业,从事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个忤作也会的,要为完整的尸体去肉取骨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为腐烂不堪的尸体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况强制火葬已经实行多年,现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会取骨,他们的工作只是为后人安排去火葬场,并打点送殡仪式,充其量只不过是另类导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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