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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强兵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长耳朵的兔子
路上的时候,洛克兴奋地说:“你们刚才看见慕容复国的表情了吗?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哈哈哈,今天真他妈解气!”
本说:“从我进入慕容府开始,我就受够了慕容复国那副飞扬跋扈的嘴脸,做梦都想抽他两个大耳刮子,叶枫今天算是为兄弟们出了口恶气!”
“对!”邓飞哈哈笑道:“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嚣张!真是痛快,不仅教训了黑虎,还教训了慕容复国,叶枫,真有你的!”
阮虎望着夜空,不无担忧地说道:“你们可别高兴的太早,慕容复国是怎样的一个人大家心里清楚,他是绝对不会就此罢休的,以后兄弟们都得小心了。尤其是叶枫,你要时刻保持警惕,慕容复国和他的那些爪牙可是什么疯狂事情都干得出来的!”
叶枫打了个饱嗝,咬着牙签道:“他最好不要再来招惹我,否则,我会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重生之最强兵王 第五十章 药鼎
一夜无事。
叶枫睡得很沉,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么宽大柔软的床了。
下楼用过早餐,闲来无事,叶枫想起了白凤,也不知道白老头怎么样了,自从回到慕容府以后,好像就没有见过白老头的踪影了。叶枫决定去探望白老头,顺便参观参观慕容府。
经过多方打听,叶枫得知白凤居住在慕容府后花园的雅竹居。
穿过长长的回廊,途中和几个打扫庭院的侍女调戏一番,叶枫来到了后花园。
后花园里面栽满了青竹,郁郁葱葱的,晨风一吹,竹林哗啦啦的响,就像涌动的绿色潮水,令人心旷神怡。
在这片竹林中央掩映着一座造型别致的吊脚竹楼,竹楼外面挂一横匾,上书“雅竹居”三个形态飘逸的大字。
“嘿,白老头还真会找地方!”叶枫背负着双手,径直朝吊脚楼走了过去。
白老头不愧是修真之人,清心寡欲,放着那么多奢华套房不住,却偏偏要在这种简陋古朴的吊脚楼里生活,他就像一个世外高人,不沾染一丝世俗的风尘。
“白老头,我来看你啦!”叶枫大咧咧地推开门。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一张矮几,一张竹床,还有一个简单的衣柜。晨曦穿过竹林,从窗户外面透射进来,屋子里洒满星星状的光斑,让人感到心境格外的安宁。其实很多时候,生活就是这样简单,清新脱俗反而也是一种幸福。
“白老头!白老头!”叶枫又嚎了两声,咦?大清早的,不在家吗?
叶枫信步往里屋走去,掀开门上挂着的布帘,叶枫看见里屋竟然是一间炼丹房。靠墙一面有一个大柜子,每个抽屉里都放着不同的药材,许多药材叶枫都叫不出名字。屋子中间摆放着一个半人高低的三足青铜药鼎,鼎下烧着一把火,袅袅白烟飘散出来,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草药混合后的淡淡清香,闻之沁人心脾。
叶枫走到药鼎边上,伸手揭开鼎盖,唔,好香啊,我倒要瞧瞧白老头炼的是什么丹药。
只见鼎内热气袅绕,十多颗红色的药丸在里面来回滚动着,那些药丸无论是大小还是颜色都像极了樱桃,娇艳欲滴。
“听说服用修真的丹药可以增加内力,要不我吃两颗试试?”叶枫嘿嘿一笑,伸手从鼎里抓了一把丹药,总共有五颗,然后啊呜一口塞进嘴里,胡乱嚼了几下就吞进了肚子里。
嗯,味道还不错嘛!
叶枫本来还想再抓一把的,结果看见药鼎里面只剩下不到十颗丹药了,于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要是偷吃的太多,白老头一定会追着打自己的屁屁。
吞下丹药不到两分钟,叶枫觉得腹中仿佛有一团火焰在燃烧,脸颊滚烫,口干舌燥,非常想要喝水。叶枫的目光穿过窗棱落在吊脚楼后面,那里有一口水井。
叶枫冲出吊脚楼,蹲在水井边上大口大口地喝水,一直喝到肚子滚圆也不愿起来。
“叶枫,你怎么在这里?”白凤晨练完毕,从竹林里走了出来,看见狂饮井水的叶枫感到有些意外。
叶枫擦了擦嘴角的水渍,打着饱嗝道:“都怪你白老头,你的药鼎里炼得是什么丹药,我吃了之后嘴里干燥的不行,只想喝水……”
“什么!?你……你吃了我的丹药?!”白凤大惊失色。
“不就几颗丹药吗?你做人能不能大方一点?”叶枫说。
白凤急道:“你个笨蛋!你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丹药,快告诉我,你吃了几颗?”
“一、二、三、四、五!”叶枫掰着手指算了算:“五颗!就只吃了你五颗!”
“五颗?!你一口气吞了五颗丹药?!”白凤惊得跳了起来。
叶枫嘟囔道:“还给你剩了一半呢!”
“笨蛋!你简直是在作死!快跟我进屋,要不然你死定了!”白凤长袖一甩,拖着叶枫奔回吊脚竹楼。




重生之最强兵王 第五十一章 血魂丹
“脱掉衣服!”白凤把叶枫丢在屋子中央。
叶枫双手护胸:“白老头,你想做啥?你……你不会淫,性大发吧?”
白凤差点没有晕死过去:“大哥,我对你没兴趣,你要是不按照我说的去做,你很快就要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你不要吓我?!”叶枫脱掉衣服:“白老头,你那药鼎里面炼得该不会是毒药吧?”
白凤从里屋取出一个阴木盒子,打开盒子,里面密密麻麻放着一盒子银针。
白凤让叶枫盘膝而坐,然后取出两根长银针,直接从叶枫头部两侧的太阳穴扎了进去,叶枫蓦地打了个激灵,叫喊道:“白老头,你扎我做什么?”
白凤道:“闭嘴!不想英年早逝的话就安静一点!”
叶枫道:“靠!大清早你一直在咒我死!”
白凤道:“你个二逼青年!你知道我那药鼎里炼得是什么吗?是血魂丹,吞服之后能够迅速恢复元气,同时还能提升内力,增强修为!”
“那不是挺好么?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什么毒药呢!”叶枫满脸欢喜,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白凤道:“丹药固然是好的,但是每次不可服用太多,否则你的身体会承受不了。你自己看看你的筋脉,体内的真气得不到有效的释放,轻则筋脉尽废,重则自爆身亡!”
叶枫低头一看,只见自己浑身如烙铁一般通红滚烫,身上的筋脉充血膨胀,如同树根般密布全身,仿佛要破体而出,不由得大惊失色:“这……这……白老头,你娘咧,你怎么不贴张服用说明书啊,你太没有职业道德了吧?”
白凤没好气地说道:“谁叫你偷吃的?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你也不怕这是老鼠药!像玉珠和雨嫣,我每年才给她们服用一颗血魂丹辅助修炼,你倒好,一口气吃了五颗,真是作死的节奏!”
“那你拿银针扎我算怎么回事?”叶枫问。
“我这是在救你!我现在用银针把你体内的真气引导出来!”白凤手指如飞,很快就在叶枫身上扎了数十支银针,把叶枫变成了一只大刺猬。
片刻之后,只见袅袅白色的真气从叶枫的体内散发出来,叶枫道:“我怎么感觉自己像是一颗漏气的皮球?”
过了约莫半个时辰,叶枫的身体已经明显没有之前那么红了,那些鼓胀的筋脉也渐渐恢复了正常。等到白凤拔下银针的时候,叶枫已是满身大汗,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感到格外的轻松和愉悦。
“感觉怎么样?”白凤收起针盒。
“爽!倍儿爽!”叶枫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白凤正色道:“以后别再胡乱偷吃我的丹药,有些丹药虽然对身体有益,但是服用过量或者不按要求服用都会死人的!你小子今天运气好,要是我再迟回来三五分钟,你估计已经变成一堆焦炭了!”
叶枫穿好衣服:“我是打算来看看你恢复元气没有!”
白凤道:“两三天怎么可能恢复元气?两三个月还差不多!怎么样,见过慕容老爷了吗?”
“见过了!昨晚请我去聚贤厅喝酒吃饭!”叶枫说。
白凤道:“那他愿意把你留下吗?”
叶枫浓眉一挑:“嘁!说的是什么话?什么叫他愿意把我留下?是他求着我留下好不好?”
白凤笑了笑:“也就是说,你现在也是慕容府的一员了?”
“那是!像我这样英俊高端的人才,走到哪里都是抢手货!”叶枫又开始得意起来。
“滚滚滚!”白凤挥手骂道:“出去玩去!我要开始修炼了!”




重生之最强兵王 第五十二章 贫民窟
叶枫离开雅竹居,无所事事地在花园里闲逛,碰见洛克迎面走了过来。
“嘿,你去哪里?”叶枫冲洛克打招呼。
洛克挥了挥手中的车钥匙:“回家去看看我老妈,带她去医院看病!”
“哦?是吗?反正我也没事做,不如跟你一块儿去吧!”叶枫闲得心里发慌。
“如果你不觉得麻烦的话!”洛克说。
“怎么会觉得麻烦呢?”叶枫揽着洛克的肩膀:“咱们是兄弟嘛,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你的老妈就是我的老妈……”
“哎!打住!我的老婆可不是你的老婆!”洛克说。
“嘁!就你这德行会有老婆吗?”叶枫撇撇嘴。
洛克头发一竖:“靠!难道我的长相有比你差吗?”
“长相?讨老婆是不靠长相的,懂吗?”叶枫搓了搓手指:“在我们那个年代长相就已经不管用了,男人要想讨到老婆,除了要靠自己这张嘴,还要看兜里的money多不多?笨蛋!”
两人一路走出慕容府,洛克让叶枫在门口等他把车开出来。
不一会儿,一辆皮卡车突突突来到叶枫面前,洛克扬了扬下巴:“上车!”
叶枫跳上车;“哇靠!你从哪儿弄来这辆老爷车?我看这车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处不响的地方吧!”
“你懂什么!这叫韵味!”洛克从抽屉里拿出一副墨镜戴上:“这车是我从二手车市里面淘来的,还花了我五十两黄金呢!”
说到这里,洛克叹了口气:“人与人之间是不能比较的,我他妈还想开好车呢,问题是我买不起啊!什么幻影,什么天使之翼,谁他妈不想上去坐一屁股!”
叶枫翘起脚,把手枕在脑后,晃晃悠悠地说道:“年轻人,不要这么愤世嫉俗嘛!要相信,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女人会有的,豪车也会有的!只要我们自强不息,就有发财致富的那一天!”
洛克点点头:“你说得对!虽然你这人下流了一点,不过说的话还是蛮有哲学的!”
洛克的家住在最贫穷的第十区,罪恶都市是一座极大的城市,从第三区开到第十区足足用了四五个钟头,那辆破车晃得叶枫腰酸背痛。在出示通行令之后,他们顺利驶入第十区,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叶枫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
相比富人区的繁荣奢华,这里简直是贫瘠不堪。如果富人区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那么这里就是一座又脏又臭的茅房。如果富人区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那这里就是一个衣衫破烂的叫花子。
站在第十区的街道上,叶枫这才真正见识到了什么是世界末日。
倒塌的高楼,破败的街道,荒废的公园,断裂的桥梁,所有的基础设施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而且这里肮脏不堪,污水横流,垃圾遍地,随处可以看见衣衫褴褛的穷人在垃圾堆里爬上爬下的身影,然后一脸满足地把发霉的馒头吞进肚子。
“欢迎来到第十区!你的表情好像很震撼!”洛克苦笑着说。
看着这副萧条衰败的场景,叶枫的心里很是难受:“为什么同样生活在罪恶都市里面,人们的境遇竟然会如此不同呢?一些人生活在天堂,而另一些人却生活在地狱!”
“这就是社会!可耻的社会!”洛克愤愤地吐了口唾沫:“你也不用太震惊了,至少有一半的人口居住在贫民窟,人们就想老鼠一样活着,苟延残存!”
叶枫道:“那个……那个天网集团不管你们吗?他们可是罪恶都市的统治者,领导政府,难道面对这样的景象他们真的无动于衷吗?”
洛克冷笑两声:“你真是天真,哪个统治阶级哪个领导政府会真的关心民生?要是他们真的关心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就不会爆发了,地球也不会走向灭亡。天网集团跟以前的国家政府没有什么区别,拼命搜刮民脂民膏,自己富得流油,下面的百姓却穷得只剩一条贱命了!”
“唉!”叶枫重重地叹了口气,心里像是压了块石头,堵得慌。




重生之最强兵王 第五十三章 见义勇为
“我的家在对面那条小巷子后面,车子开不进去,只能下车走路了!”洛克指着街道对面一条阴暗的小巷说。
两人刚刚走到巷口,就听见一阵激烈的打骂声,只见四五个全副武装的狼牙卫兵将一个黑黑瘦瘦的少年堵在巷口。那个少年皮肤黝黑,头发微微有些卷曲,是个黑人孩子。他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穿着一身破烂的衣裤,肮脏的小手紧紧抓着一块奶油蛋糕。面对这些狼牙卫兵,他稚嫩的小脸上流露出深邃的恐惧。
“该死的黑鬼,居然敢偷老子的蛋糕,你简直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卫兵朝着黑人小孩走了过去,不时挥舞着手中的电击棍。电击棍噼里啪啦地闪烁着电流,吓得那个小孩连连后退,一直退到了墙角,无路可逃。
“小子,你知道偷盗罪会处以怎样的刑法吗?”卫兵咧着嘴问。
黑人小孩可怜巴巴地看着这群卫兵,涩声道:“我……我饿……我饿……”
“偷盗巡逻车上的食物就是死罪!别跟这小杂种废话了,让我来教训他吧!”另一名卫兵走了上来,摸了摸脸颊,恶狠狠地说道:“小杂种,你居然敢抓破我的脸,我告诉你,你死定了!”
砰!
卫兵举起电击棍,一棍子砸在黑人小孩的脑袋上。
黑人小孩哪里受得起这样的暴击,顿时倒在地上,鲜血一下子从头上涌了出来。
“让你偷!让你偷!打死你个小杂种!”卫兵又是棍击又是脚踹,对这个十几岁的少年毫不留情,黑人小孩浑身是血蜷缩在地上,手里始终紧紧抓着那块奶油蛋糕。
叶枫的眼眶一下子红了,他十指紧握,立马就想冲上去。
洛克突然伸手拦住叶枫:“别去!”
“为什么?”叶枫诧异地望着洛克,怒吼道:“你没看见那些狗杂种就快把那个小孩打死了吗?”
洛克叹了口气:“在贫民窟每天都会上演无数这样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狼牙军团不是我们能够招惹的,走吧!”
“混蛋!”叶枫满脸怒气,指着洛克大骂:“什么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枉我以为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谁知道你他妈竟然是一个懦夫!一个见死不救的懦夫!如果你怕引火烧身,那就请你滚一边去!老子可不怕这些狗杂种!”
“叶枫!”
“滚开!”叶枫重重地推开洛克,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都他妈给我住手!”叶枫双拳紧握,来到四名卫兵身后。
四名卫兵转过背来,怒骂道:“你他妈跟谁说话呢?活腻烦了吗?这里没你的事,识趣的话就快滚吧!”
“滚?我看滚的应该是你们吧!”叶枫冷冷说。
四名卫兵互望了一眼,他们可是这一带的霸王,从来没有遇到一个敢这样跟他们说话的人。带头的那名卫兵径直冲了上来,抡起电击棍朝着叶枫的脑袋砸落:“简直是找死!”
啪!
叶枫突然挥出一拳,这一拳用上了三分力道,就听见骨头碎裂的声音,那名卫兵的右手折断成“l”形状,电击棍掉在地上,他捂着断裂的手臂,惨叫着倒了下去。
“妈的!”眼见情势不妙,两名卫兵掏出电击棍,一左一右包抄过来。
就听砰砰两声闷响,两人连叶枫的影子都没看清楚,就被轰飞出去,挂在了墙头上。
最后一名卫兵大惊,伸手准备从腰后摸枪,但是他突然发现,别在腰上的手枪不见了。
卫兵惊诧地转过身去,只见那个黑人小孩不知什么时候偷走了他的手枪,正举着手枪对着他。
卫兵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孩子!亲爱的!你……你别乱来……”
“你才是杂种!”黑人小孩带着愤怒的口吻,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然后扣下了扳机。
砰——
子弹射穿了卫兵的脑袋,把他的头盖骨都掀飞起来,鲜血在天空下迸射出绚烂的色彩。
然后黑人小孩丢掉手枪,从地上拾起那块脏兮兮的奶油蛋糕,狼吞虎咽地吃进肚子里。




重生之最强兵王 第五十四章 我不是懦夫!
“孩子,没事吧?”叶枫蹲下身来,看见黑人小孩满嘴涂满奶油的样子,他感到无比的心酸。在这个人性泯灭、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这些孩子该怎么存活下去呀!
“谢谢你,我没事!”黑人小孩满不在乎地吸了吸鼻子,他的鼻子被打破了,鲜血横流。
“孩子,快走吧!”洛克走过来,从黑人小孩的手中轻轻夺下那把杀人的手枪。
“我叫查理,你们呢?”黑人小孩问。
“不用知道我们的名字,回家去吧!”洛克冲黑人小孩挥了挥手。
看着查理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洛克吁了口气,他提着枪走到墙边,用枪顶着那两名卫兵的脑袋,砰砰扣了两枪。然后他回身走到那个断臂卫兵面前,那家伙捂着受伤的手臂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嚎叫,当他看见洛克提枪指着自己的时候,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求求你……别……别……”
洛克眼皮都没眨一下,一枪射爆了那名卫兵的脑袋。
然后他掀起外衣,包着手枪仔细擦了几遍,抹掉上面的指纹,随手把枪丢在地上。
“既然要杀人,就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洛克说。
“你不是不管闲事的吗?”叶枫问。
洛克道:“对于刚才的事情我很抱歉,请原谅我的自私,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所以习惯了沉默和忍受。我之所以站出来是想告诉你,我不是懦夫!”
看着洛克坚定的眼神,叶枫咧嘴笑了:“这才是我的好兄弟!走吧,回家!”
“这些尸体呢?”洛克指着地上的尸体说。
叶枫摆摆手:“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没有指纹,谁也不知道是我们做的!就让这些杂种曝尸荒野吧,等那些野狗来把他们啃噬精光!”
洛克摇摇头:“哇靠!你真够狠的!”
“狠?!”叶枫笑了笑:“我只对敌人狠!”
两人穿过小巷,来到一座破败的木屋前面。
洛克说:“这里就是我的家!可别小看这座破木屋,这可是附近最好的房子,是我用第一次出任务挣回来的十两黄金买的!”叶枫听得出来,洛克的口吻中带着一丝自豪。
吱呀!
洛克当先推开木门走了进去,所谓木门不过是几块破烂的木板子,冬天根本就挡不住寒风的。
屋子里阴暗狭小,即使是大白天,里面也没有什么光亮。空气中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霉味。黑暗中响起一个沙哑的声音:“洛克!儿子!是你回来了吗?”
“是我!妈妈!我是洛克!”洛克伸手拉了拉墙边挂着的电线开关,一盏昏暗的电灯泡慢慢亮了起来,在屋子中央形成一个光圈,驱走黑暗。
借着昏暗的光线,叶枫看见屋子的角落里有一张破烂的小床,床上躺着一个中年妇女。按照洛克的年纪来推算,他妈妈应该也就四十岁出头,但是床上的这个女人看上去却像是有六七十岁那么苍老,满脸皱纹,头发花白,苦难的生活在她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你有朋友来了吗?”洛克妈妈问。
“哦,是的!”洛克拉着叶枫来到床边:“叶枫,这是我妈妈莱丝!妈妈,这是我新认识的好朋友,好兄弟,他叫叶枫!”
“莱丝……莱斯女士您好!”叶枫向洛克妈妈问好。虽然来之前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洛克贫穷的家境还是超乎了叶枫的想象。他感觉很难受,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傻愣愣地站在床边。
“快!快请朋友坐下啊!”莱丝撑起身子,往里挪了挪,留出床沿给叶枫:“孩子,快快请坐!我们家实在太穷,让你见笑了!”
一向大大咧咧的叶枫此时却突然有些放不开手脚了,他点点头,在床边坐了下来。




重生之最强兵王 第五十五章 强权就是法律
莱丝是一个热情的女人,大概是家中很久没有客人的缘故,叶枫一落座,莱丝就拉着叶枫唠嗑起来:“其实我们家算是幸运的,第三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我和洛克的爸爸都活了下来,一路颠簸来到罪恶都市。刚开始我们住在第六区,算是一个中等水平的家庭。洛克的爸爸以前当过兵,来到罪恶都市之后就加入了雇佣兵。虽然挣不了太多的黄金,但是却足够补贴家用了。后来洛克出生,他爸爸为了这个家庭拼命接任务。终于,在一次猎杀魔兽的任务中……牺牲了。从此我们这个家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仅凭我一个人的劳作,根本无力撑起整个家,我们家越来越穷,后来被赶出了第六区,流落到了这里。”说到这里,莱丝的脸上挂满了泪花。很难想象,这么多年她是经历了怎样的痛苦才熬过来的。
叶枫安慰道:“莱丝女士,不用难过了,洛克很有出息,能挣很多很多钱,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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