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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捞尸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长耳朵的兔子
来到望月台,果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
我心中一喜,三步并作两步跑了上去:“小笛,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古枚笛转过身来,冲我微微笑了笑,星光仿佛融在她的眼眸里,格外漂亮。
“我很早就醒了,睡不着,也不想吵醒你,所以一个人来这里吹吹风!”古枚笛双手撑着围栏,夜风撩起她的长发,月光华华,佳人如梦。
我走过去,第一次放开胆子,伸出双臂,从古枚笛的背后,贴着她的腰肢环抱过去,胸膛紧紧贴着古枚笛的后背,入手处一片温香软玉,缕缕发香钻入我的鼻子,我有种想要沉醉的感觉。
古枚笛没有挣扎,也没有拒绝,任由我将她拥在怀里。
我把脑袋埋入古枚笛的发丝之中,将她搂抱得更紧一些。
仿佛只有跟古枚笛在一起,我的心才会无比的宁静和恬淡。
我们就这样相拥了好一会儿,谁也没有说话,彼此静静地享受这种幸福。
咕噜!
我的肚子在这种浪漫的时候,不争气地叫唤了一声。呆他扔才。
并且一叫唤就收不住了,接连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搞得我面红耳赤,一点都不好意思。
古枚笛微笑着回头问我:“你饿了?”
“不饿!不饿!”为了能够多抱她一会儿,吃不吃饭又算得了什么呢!
“还说没饿呢,两三天都没吃东西了,不饿才怪,走吧!”古枚笛转过头来,轻轻蹭了一下我的鼻子,就像一只娇柔的猫咪。
我浑身打了个激灵,一股鼻血差点没有飞出来。
走下望月台的时候,古枚笛突然幽幽说道:“小孤,你说有一天,我们会不会分离呢?”
“傻瓜!”我冲着古枚笛微微一笑,握紧她光滑的小手,正色道:“你若不离,我便不弃!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生死交替,这个世界再没有任何事情能将我们分离!无论上天入地,我都会陪着你,一直一直的走下去!直到天涯荒芜,直到风霜染白发梢!”
古枚笛目光炯炯地看着我,眼眸里柔情似水,仿佛有泪光在闪烁。
吧唧!
古枚笛突然在我的脸上吻了一口,转身跑下望月台,她的声音遥遥传来:“小孤,记住,我爱你!”
我摸着被亲吻的脸颊,一颗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不已。
看着古枚笛飞奔而去的背影,我的双手卷成喇叭状,冲着她大声喊道:“小笛,我也爱你!”
我发誓,这绝对是迄今为止,我人生中度过最为美好的夜晚。
这一晚,我美滋滋地做了个梦,梦中和古枚笛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柔情缠绵,天为被,地为席,月光之下的古枚笛格外美艳动人,她一件件脱掉外衣,露出雪白的身躯……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被窝里一片潮湿,忍不住一阵脸红。
看来昨晚实在是太过激动了,古枚笛那主动的一吻竟然让我做春梦了。
起床洗了个澡,一想到古枚笛,就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她。
我吹了个自认为很帅的发型,把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像要去约会的绅士。
吱呀!
我刚刚打开房门,乍然见到门口站着一条人影。
我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一步,定睛一看,门口竟然站着小果果。
“靠!你怎么跟幽魂似的,站在门口吓人呀!”我拍了拍胸口,赶紧理了理自己的发型:“哎,果果,你帮我看一看,我今天的造型怎么样?够不够帅气?”
小果果看了我一眼:“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什么信呀?”我这才发现小果果的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小果果说:“这是主人给你的!”
古枚笛就住在隔壁,她给我写信做什么?
我的小心肝轰隆隆地蹦跶起来,哇咔咔,难道是古枚笛给我写的情书吗?
“信里写的什么内容?”我接过信封。
小果果说:“我怎么知道,主人叮嘱我要亲手交给你!”
“嘿嘿!”我高兴地拆开信封:“是小笛写给我的情书吗?我拓跋孤从小到大都没收到过情书呢,小笛真是有心了!”
信封上面写着“小孤亲启”四个娟秀的小楷,古枚笛的字体还真是写得漂亮。
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屏息凝神,从信封里小心翼翼抽出一张信纸。
信的内容如下:
小孤:
见信如见人!
请原谅我的又一次不辞而别!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在成长。
很欣慰,我看见了你的成长,总有一天,你会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男人,勇敢,大义,肩负天下苍生。
而我,也在成长着。
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冥冥中很多东西都已是命中注定,无论我们怎样努力改变,都无法改变既定的宿命。
九黎一出,生灵涂炭,我的心每日每夜都在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对于这场杀戮,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一个罪人,我需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赎罪。现在九老会名存实亡,九黎族形同一盘散沙,如果让九黎族人流散于世,华夏大地又将是一片腥风血雨。
我也是九黎族人,身体里也流淌着九黎人的血液。我不想看见自己的族人被杀害,也不希望自己的族人出来荼毒生灵。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国泰民安,我决定回去!我相信,在我的统领之下,九黎族绝不会再出世害人!
我知道,为了大义会牺牲很多东西,包括感情。
小孤,谢谢你!谢谢你曾那么的爱我!同时也谢谢你给了我这一段人生中最难忘的回忆!我会把这段回忆珍藏在心底,永远!永远!
如果有轮回,我希望来生和你都只是普通人,那样就能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小孤,保重,我爱你!
--古枚笛绝笔





黄河捞尸人 第四百一十二章 我们说好不分离!
不!
不--
为什么會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
小笛,你出来呀!
你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可是,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呢?
我傻傻地愣在那里,就像一根没有靈魂,没有意识的木头桩子。
轰隆隆!
仿若一记惊雷在我的耳畔炸响,将我所有美好的愿望都击成粉碎。
我的心狠狠一颤,踉跄着向后退了一步,膝盖一软,險些摔倒。
“小孤哥哥!”小果果迎前一步。想要伸手来扶我。
我摆摆手。面色铁青,喉头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我……我没事……真的没事……”
然後我的眼泪唰唰唰就滚落下来,我特么又哭了!
我的心好疼,好疼,疼得我几乎快要不能呼吸。
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心脏碎裂的声音,如同玻璃落地,摔得支離破碎。
在短短两天时间里,我接连遭遇兄弟死去,爱人离开这样的双重打击,我他妈就是天下第一的倒霉蛋!
我从来就不曾想过,古枚笛竟然还會离开我。
我原本以为。经历了这么多的风风雨雨,我和她一定能够生死相依的走下去,没有任何事情能将我们分开。
可是,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呢?
我的眼泪无声滑落,手臂也无力地垂下,手指松开,那张信纸飘然落在地上。
“小笛!小笛--”我突然就跟发了狂似的,一个箭步冲出厢房,旋风般往门外跑去。
“哎!小孤哥哥。你要去哪里?”小果果急急忙忙跟了出来。
“我要去找小笛!我要去找小笛!”我头也不回地往六扇门外面跑,脑子就像被火烧一样,一团乱糟糟的。巨疼欲裂。
六扇门口,一条人影傲然而立:“站住!”
我抬头一看,赫然是七七总捕头。
“小笛走了!我要去找小笛!小笛走了!”我的语言一片混乱,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知道!”七七微微颔首道。
“什么?你知道?”我猛地一怔,不敢置信地看着七七:“你怎么知道?”
七七背负着双手,淡然说道:“古枚笛昨夜来找过我,我和她谈了整整一夜!”
“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们都在骗我!”我生气地嘶吼起来。
“小笛本想托我来告诉你的,但是这种事情,我还是劝她自己告诉你为好!我知道你对小笛的感情,就怕你一时半会儿想不开,所以我一早就在这里恭候你了!”七七说。
“小笛为什么要离开?七七,你告诉我,小笛为什么要离开啊?”我的眼泪不争气地往外涌,怎么止都止不住。
上一次小笛的离去我都没有这样痛苦,因为不知道她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情,而且那时候直觉告诉我,我一定还能够跟她相遇。可是这一次,一点狗屁直觉都没有,心里空落落的,我想这次离别,我是真的再也见不到小笛了。
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我不知道如果我的世界没有小笛,我该怎样勇敢地活下去?
七七叹了口气:“这原本就是宿命,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现在九老会分崩离析,鹿族和鱼族联手策反,暂时控制了其他族人,但是群龙无首,他们需要一个有威望有实力的人来重新掌控局面,古枚笛自然是不二人选。如果现在的混乱局面不能控制,九黎族崩乱,世间又将生灵涂炭,所以古枚笛是为了大义,为了天下苍生而离开你!在她掌控下的九黎族,一定会恢复平静,不再出世害人。
古枚笛一介女流,尚且如此明白民族大义,难道你还想不透彻吗?古枚笛牺牲她和你的感情,来换取华夏大地的安宁和平!你不应该怪罪她,而是应该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爱错人,庆幸自己爱上如此伟大的一个女人!
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可是这也是你的宿命啊,人生在世,原本就要舍弃很多东西。就像我们六扇门人,为了国泰民安,不惜舍弃亲情、爱情、甚至是性命!小孤,希望你能好好想明白!
还有,你也不要试图寻找古枚笛,九黎总部也许不会继续存在于神农架,古枚笛会带着她的族民重新迁徙,隐没在这个国家的某个角落。只怕你踏遍华夏大地,也很难找到她的踪影!”
我神色颓然,木然站在原地,任由山风如同鞭子一样抽打在我的身上。
这一刻,我明白了,我真的明白了。
古枚笛爱护族民,同时也为了族民不再出世害人,所以毅然决然选择重新回归九黎族,执掌九黎族大旗,在她的管理下,九黎族必定不会再外出害人。她是牺牲自己,来换取整个华夏大地的安宁。
这是古枚笛的选择,既然她已经做出了她的选择,我又何必强求呢?我爱她,就要尊重她的决定。就像七七所说,我应该庆幸,庆幸我这一生居然爱过一个如此伟大的女子,她的名字叫做古枚笛!
我止住眼泪,望向天边的朝阳。
泪眼朦胧中,我仿佛又看见古枚笛那张美丽的脸,她对我说:“小孤,我爱你!”
我对着那轮朝阳说:“小笛,我也爱你!”
然后光华万丈,我的眼睛闪过刺目金光,古枚笛的脸庞如烟雾般消散了。
但是我知道,无论沧海怎样变迁,无论世界怎样改变,我的心底永远都住着一个人,那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爱恋,也是我这一生最珍藏的回忆!
小笛,我也谢谢你,谢谢你曾那么的爱过我,谢谢你带给我这一段人生最绚烂最快乐还是最美丽的回忆!
人的一生很短暂的,来世我依然等你,就在今生相遇的路口,我们说好不离不弃!
“小孤,你真的明白了?”七七看着我。
“嗯!”我坚定地点点头,用手指了指心口:“这里,仍然很疼!”呆他上才。
七七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的感情很深,心痛是肯定的。不过时间是治愈伤口最好的疗药,我相信总有一天,你的胸口会不再疼痛!”
我咧嘴一笑:“也许吧!但可能不是因为平复了,而是因为麻木了!”
七七也笑了:“平复也罢,麻木也罢,木已成舟,事已定局,人生没办法重头来过,我们需要做的,是勇敢去面对以后的日子!”
我点点头,擦干眼泪:“总捕头,你放心,我会勇敢的!我心爱的小笛都那么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宿命,我也会像她一样!爱一个人不一定非得要在一起,无论天涯海角,只要心中记挂着彼此,那便已经足够了!”
七七拍了拍我的肩膀,没有再多说什么。
我怅然离开,一个人失魂落魄,晃晃悠悠之中,竟不知不觉来到望月台。
我登山望月台,凭栏远眺,云海苍茫,人生如梦似幻,终究是虚空一场。
耳畔,仿佛有人在轻轻吟唱:
风吹亮雪花
吹白我们的头发
当初说一起闯天下
你们还记得吗
……
我们说好不分离
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就算与时间为敌
就算与全世界背离
……
我张开嘴巴,冲着无垠苍穹大声叫喊:“小笛,我爱你!”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回音在群山之巅远远激荡,带着我的爱飞向天堂。
月老手中的线,缠缠绵绵。
不知为什么,月老突然变了脸。
连接你我掌心的那根红线。
断裂。
是否还要再修行五百年,才能与你再续这段前缘?
背后突然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我蓦然回过头去:“小笛?!”
然而,背后走来的并不是古枚笛,而是小果果。
“找了你半天,原来一个人偷偷躲到这里来了!”小果果走到我的身边。
“什么躲?”我僵硬地笑了笑:“我只是上来吹吹风!”
“别装了!在我面前有什么好装的!”小果果重重地叹了口气:“刚开始我也想不明白主人为什么要离开,后来我想明白了,主人的确是个很伟大的女人!”
“你为什么没有跟着回去呢?”我摸出一支烟,点上。
“因为我要留下来陪你!”小果果说。
嘴里包着一口烟圈还没有吐出去,我扭过头,怔怔地看着小果果。
小果果的眼神很坚定:“没有了主人,你一定很寂寞,所以我会留下来陪着你!以后你想看月亮的时候,叫上我!要不然一个人赏月太孤独了!”
小果果冲我淡淡一笑,那一笑如同三月扬花,融化我心头的白雪。
“小果果,谢谢你!”我吐了口烟雾,心中涌起浓浓的暖意。
“其实你不用这么黯然神伤的,你现在的样子真令人心疼!再告诉你一件事情吧!”小果果说。
“什么事情?”我问。
风吹起小果果的长发,小果果眯着眼睛说:“主人走的时候曾告诉我,十年之后她会回来!”
“十年?!什么意思?!”我感觉自己的小心肝都在颤抖。
小果果说:“她会用十年的时间重新管理九黎族,等到九黎族不再出世害人的那一天,她就会归来!”




黄河捞尸人 第四百一十三章 十年之约
十年?!
真的吗?!
小笛让我等十年?!
我一下子激動得不能自已,紧紧握着小果果的手:“真的吗?小笛临走的时候真是这么说的?”
小果果点点头:“是的!她说十年之后回来,那个时候。天下太平,她也不会再离开了!”
十年的光阴弹指如梭,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慢,不過至少古枚笛还给了我一丝希望。
小果果伸了个懒腰:“这是主人跟你定下的十年之约,所以在这十年里面,你要好好地活着,勇敢地活着,等待主人归来的那一天!”
“唔!”我胸口上压着的那块大石頭仿佛落下了。就连呼吸也变得顺畅起来。
十年。小笛,我会等你的!呆他吉技。
别说十年,哪怕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是一辈子,只要你說一句,我都会等你!
今生爱你,我已耗尽我所有轮回的情和痴!
我多盼望时光能够飞馳,多希望一睁眼就是十年,我多想看看十年后的你,是否还是当初的模样?
我的脸上绽放开笑容。望着天边燃烧的红日,我的心里又点燃了熊熊希望。
希望不灭,梦想就不会破灭。
小笛,我等你,十年後再见!
我大踏步走下望月台,小果果在后面叫我:“哎,你要去哪里?”
“去吃饭!你不是让我好好活着吗?我马上就去填饱肚子,身体不能垮了,十年之后我要比现在更加强壮!”我大声说道。
小果果飞奔而下:“等等我。吃东西这种事情怎么能不叫上我呢?”
心中满怀着十年之约的希望,阴霾的心情也稍稍变得明媚起来。
走到半路上,看见厉亦风左手拎着一瓶烧酒。右手提着一只油亮亮的烧鹅。
“风哥,去哪里?”我问。
厉亦风扬了扬下巴:“走吧!一块儿喝酒去!”
“好哇!好哇!”小果果盯着那只烧鹅,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然而,我们没有想到,厉亦风带我们去喝酒的地方,竟然是--英雄崖。
厉亦风走在前面,径直来到乌鸦的墓碑前面。
他把烧酒和烧鹅放在地上,拍了拍冰冷的墓碑:“兄弟,哥来找你喝酒啦!喏,小孤和果果也来了,大家都来陪你聊天呢,你不会寂寞的!”
我和小果果看着乌鸦的墓碑,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小孤,果果,坐呀!”厉亦风一屁股在墓碑前面坐了下来,然后拍了拍身旁的土地。
我和小果果对望一眼,在厉亦风身旁坐了下来。
“乌鸦,我和果果也来看你了,跟你喝酒,陪你解解闷!”我说。
“是呀!乌鸦,还有小莫,你们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小果果说。
厉亦风嘭地打开酒塞,一股浓香的烧酒味道扑鼻而来。
“老弟,哥给你带来了你最喜欢喝的烧酒,最喜欢吃的烧鹅!来!整一口!”厉亦风倒了一口烧酒在墓碑前面。烧酒缓缓渗入地下,不知乌鸦在那个世界是否能够喝到呢?
“来!再整一只鹅腿!一边吃肉一边喝酒,这才是男人嘛!哈哈哈!”厉亦风纵声大笑,笑着笑着眼泪就蹦了出来,他扯下一只鹅腿,放在乌鸦的墓碑前面:“兄弟,趁热吃!妈的,你看哥激动的,都在飙泪呢!哈哈哈!”
厉亦风仰脖咕咚咚灌了一大口,呛得双眼通红:“老弟,哥先干为敬,跟你走一个!”
厉亦风将酒瓶递给我,我晃了晃酒瓶,轻轻跟墓碑碰撞了一下:“兄弟,走着!”
我喝了一口,那酒真辣呀,从我的喉头一直辣到胃里,我也有种想要飙泪的感觉。
我将酒瓶递给小果果,小果果毫不犹豫地接过去,也灌了一大口,小脸蛋顿时就飞起了两片红晕:“乌鸦,看你这副小样,还以为你只会喝红酒咖啡呢,没想到居然喜欢喝这么烈的酒,嗯,够味,老娘有些上头了,哈哈哈!”
山风微醺,醉了的不知是谁的心。
厉亦风,我,小果果,我们三人就像傻子一样,围坐在乌鸦的墓碑旁边,一边喝酒一边吃肉,时而大小,时而泪流。
厉亦风说:“你们想不想听我讲讲乌鸦当时的样子?”
我和小果果点点头。
厉亦风说:“那日清晨我们火急火燎赶回火山,在经过一线天的时候,大家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线天里重重迭迭全是尸体,血肉模糊,血腥味冲天,在阴郁的山谷里面萦绕不散。我们绕过那些尸体,惊心动魄往前走,然后我们看见了乌鸦。
乌鸦当时站在尸堆上面,一动也不动,就像一根标杆。
我老远就喊了他一声,乌鸦。
可是,乌鸦没有回应我。
我走到近处,才发现乌鸦四周的脚下,重重迭迭起码躺下几十具尸体,那些尸体堆成了一座尸山。乌鸦浑身浴血,整个身子都像被割碎了,身上的血口子数都数不清,鲜血还在不断地往下淌,往下淌。
我伸手探了探乌鸦的鼻息,才发现乌鸦他……已经死了……
乌鸦低着头,脚下一大滩鲜血,血水都快流干了,他的骨爪也碎了,左半截空荡荡的衣袖被鲜血浸透,打了个死结挂着膀子上。风吹过,那半截袖子轻轻晃荡。
你们知道当时我是什么感觉吗?
帅爆了!
真的是帅爆了!
至死都还巍峨不倒,这份气场和魄力,问谁能够做到?
乌鸦他真是一条铮铮铁汉,真的是给咱们六扇门挣脸了!”
至死都没有倒下?!
我的心中再次升起对乌鸦的敬重之情,至死而不倒,确实很难有人能够做到。
我相信,关于乌鸦的传奇一定会在六扇门永世流传。
他就是一个英雄!
一个不屈的英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六扇门重整旗鼓,外面的世界平静了,各路人马也纷纷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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