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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无双战帝(又名:不败神婿,主角:秦未央)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不渊
那一场绝无仅有,堪称百年来最惨烈的围困大战,整整半年,上百次对阵,都未曾攻下整座山,都未曾彻底饿死冻死山上的十万昆仑军将士。
其间昆仑军另一支由大将尹震率领的三十万锐,原本可以自漠北杀入,直接解救小龙山的困局。
但秦未央未却始终未让尹震过来。
直到隆冬暴雪到来之后,小龙山落入半年之中最艰难的时刻,尹震才终于接到秦未央的命令,只是这命令并非解救被围困的小龙山。
而是自漠北出发,连夜奇袭了暴雪后才开始安营扎寨的大蒙王部。
看似舍近求远,本末倒置。
实则剑走偏锋,上演了一场围魏救赵的大戏。
看似落入绝望的战局,也由此开始逆转,最终成就了秦未央的又一场经典战役,并被荣耀的书写在了防务大学的教材之上。
王部被攻,大蒙王只得率军放弃小龙山,转而去解救王族成员。
而正猛烈攻打王族部落的尹震,却在大蒙王率军反扑的一刻,依照秦未央的安排,果断放弃即即将得手的王部,掉头迎向了大蒙王的军队。
那小龙山上被围困了半年的十万将士,也在那一刻,终于冲下山,追向了大蒙王军队。
最终,在土达尔高地荒凉无比的峡谷之中,与尹震的军队前后夹击,彻底击溃了大蒙王!
其后半月间,挥师草原,剿杀王部,荡清大蒙王残存的雷霆军团,一举覆灭了又一个草原王的传奇。
此一战决绝的坚守!
置死地而后生的气概!
围魏救赵,前后夹击的妙部署。
让龙威防务大学的师生,惊为天人,崇拜仰慕不已,骄傲如宇文天兰这般王女,都曾将此战认真写在自己的笔记之上,将其视为自己将来统军之后,所要达到的最高成就。
只可惜,她兵败了。
且,还是败给了那个让她曾经奉为战神,崇拜至极的男人。
谁人知,她曾经最憧憬的,就是某一天,能单独与这个男人待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只是出于仰慕的看着对方。
此刻,这愿望以另一种方式达成之后,她心中所能呈现的,却根本不是喜悦与激动……
这一切,真宛如上苍开的最冷血的玩笑。





都市无双战帝(又名:不败神婿,主角:秦未央) 第278章 可他,与我不共戴天
宇文天兰沉浸在了自己矛盾的现实与过往之中,却又怎知那闭着眼的秦未央,也被她硬生生拉入了兵困小龙山的岁月。
他只说了小龙山的树叶树皮树根都被吃光了,但这……
却并非小龙山成了荒山的真正原因。
毕竟树死了,还能栽种,几年后也应早就焕发了生机,哪能继续成为荒山?
宇文天兰哪晓得,当年那十万将士,被困半年,硬生生饿死了两万人……
小龙山地处草原与荒漠的交界处,整体覆盖的土壤极少,所以当初整座山上,但凡有土的地方,都挖了坑,埋葬了饿死的将士……
以至于群山处处是坟冢。
余下没有坟冢之地,尽皆暴露在外的山体岩石,哪能补栽树木?
因此,小龙山从那一战之后,便永久,成了荒山。
再无葱郁,只剩一座座的坟冢,漫山矗立,每当十二月到来,整座山便就经常飘飞纸钱,那是此战尚存的昆仑军,在祭奠自己死去的战友……
或许,如果秦未央让尹震早点过来援救,这两万人便不会饿死。
或许,当初不率军进入小龙山,选择穿越荒漠,这两万人也应能大半存活下来。
但,若没这一切的牺牲,哪能让不可一世的大蒙王,放弃攻入大夏边境的大好机遇,甘心铁骑死死围困小龙山,以至于安营扎寨与秦未央对峙半年?
哪能在随后,完成奇袭王部,围魏救赵,前后夹击的军事奇迹!
作为昆仑军的最高统领,那半年的他,是无比痛苦的,为了大局,他只能默默看着一名名的战士饿死。
看着葱郁大山,成了荒山,看着入眼的角角落落,都成了坟冢。
但他,别无选择……
此刻追忆,仍旧满心都是痛!
即便这一战,被封为大夏军史上排名前十的经典战役,但他何能承受此一战的荣耀?
那漫山遍野的坟冢,才应是这一切荣耀的缔造者,也唯有那坟冢之下躺着的两万将士,才有资格承受这荣耀。
转眼又是一日过去之后,秦未央才与宇文天兰离开了山洞。
毕竟昨日大雨造成的山洪还没结束,不宜出山。
而今日天气放晴,山间的雨水已经流淌完毕,条件已经适合寻找出山的路。
只是宇文天兰身子被蛊仙人分尊夺舍,经历了那场大战之后,气血也是严重透支,根本无法独立行走,秦未央只能背着她前行了。
明明是仇敌,却此刻亲密无间。
这般古怪的状态,让趴在秦未央背上的宇文天兰,身子僵硬无比,又尴尬难堪至极,但她却也没别的办法,毕竟身子太过虚弱,根本没法站立行走。
依靠强横的体力,秦未央背着宇文天兰一连翻过五道山岭之后,于傍晚终于看到了一条汹涌的大江。
这江水奔淌在狭窄曲折的大山之中,激起一层层的白浪,雾气缥缈,更是响声如烈雷,震荡群山!
再朝更远处看去,层峦叠嶂,根本看不到尽头。
如此而来,若是乘着这江水顺流而下,应是离开这大山的捷径了。
将宇文天兰放在一块大石之上,秦未央转身开始在山间肉掌砍伐树木,随后取树干用藤条缠绕,很快做出了一个简易木筏,将木筏丢在江边,他转头看向了宇文天兰,“敢乘坐吗?”
“我还有别的选择?”
宇文天兰冷漠道。
“那就随我,冲一次浪吧。”
秦未央撇撇嘴,过去将宇文天兰抱起,放在了木筏之上,然后推入江中,自己也跳上了木筏。
木筏很快就被汹涌江水冲向了下游!
因为山体落差,以及河道狭窄曲折,以至于整个江面无一不湍急,无一不汹涌,处处惊险到了极点!
即便宇文天兰是王女,见识过诸多大场面,心境极高,此刻也不由惊的面色微微发白,大气不敢喘,身形都变得僵硬!
只是那站在木筏最前端,手持一根长棍的秦未央,却傲然而立,不动不摇,好似一人形定海神针,任凭江面如何汹涌澎湃,惊险惊魂,都难撼动他半分。
那长棍每一次扎入江中,亦或是击打在两旁礁石之上,都奇险调整了木筏的方向,安然朝下游继续漂去!
若将这一切录制下来,怕是能秒杀大夏媒体上所有的漂流壮举。
那坐在木筏中间,仰头愕然看着秦未央的宇文天兰,不由陷入了呆滞之中,那心中早就扼杀的崇拜,最终还是冲破仇恨,死灰复燃。
毕竟,眼前这男人无与伦比!
毕竟,这一刻,对方就如神,在摆布怒江,那气势横空镇压而下,似乎耳边咆哮如雷的声响,眼前汹涌惊险的江面,都在他到来之后,落入下乘,几近儿戏!
试问这天下,有几人,拥有这盖世无双之姿?
可他,与我。
却是,却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沿江顺流而下,穿越层层大山,由午后进了夜晚,又由深夜到了白昼,连续两日之后,这木筏终于进入了平坦的江面,眼前也豁然开朗,再无群山遮挡视线,俨然进入了一望无际,视线开阔的平原地区。
与怒江斗了两日的秦未央,这才起手中的长棍,盘坐在了木筏上。
那前两日凝聚万般霸绝气势的身形,一晃安静了下来,安静的好似与平缓的江水,融为一体了。
宇文天兰痴痴看着对方。
第一次见识到,原来一个男人,可以霸绝到与天地为敌,横空破浪,力斩怒江,也能平静到如同一个处子,不染烟火,静怡到髓骨,仿佛成了一朵云,随时会被风吹走。
只是,这般男人。
为何,与我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
静静漂行了数千米后,远处大地之上出现了一个小城,秦未央这才起身,手中长棍朝江中一刺一撑,木筏朝岸边驶去,最终停在了江畔。
“走吧。”
道了两字,秦未央走过来背起了宇文天兰。
后者少见的道了一声谢谢。
只是秦未央并没回应她。
宇文天兰眼中闪现几分幽怨,又道:“你准备立即返回临川或者洛都吗?”
“不,我准备找个地方安静住一段时间。”
秦未央道。
他此刻修为尚未恢复,若是仓促返回,那些朝中视他为敌的权臣,以及荡清八王之中招惹的敌人,怕是立即就要对他展开报复。
若没自保之力,怎能扛鼎家国安危?
所以,秦未央并不急着返回,他只能忍住冲动,先寻一地静静恢复,月余之后应该就能离开了。
而这打算,倒是与宇文天兰不谋而合。
毕竟她经历完临川二十万浮尸的大败,又经历了八王联军覆灭,父王被杀,家族被清算的人生噩耗,怎想立即返回洛都,面对这一切狼藉与悲惨?
她的心神已经承受不住。
她只想找个无人知晓自己身份的地方,静静待一段时间,等有足够的承受力去面对这一切,她才想返回洛都,亦或是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要不,一起合租?”
她淡淡问了一句。
“不怕我非礼你?”
“手臂都给了你一条,身子也被你摸了,再被你非礼又有何妨。”
“破罐子破摔?”
“近墨者黑!”




都市无双战帝(又名:不败神婿,主角:秦未央) 第279章 貌似情侣,相安无事
当秦未央沿着江畔一条小路走了数百米的时候,背上的宇文天兰问道:“你当年,率一万兵,奇袭漠北三王的时候,难不成就是用了木筏?”
“你猜。”
秦未央继续前行道。
“防务大学教材上没有这经典战役的详实记载,但我曾研究过漠北一代的地图,得出的最终结论是,你采用木筏,选择了沿江奔袭,唯有如此,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夜行千里。”
宇文天兰说道。
眼神之中已然浮现某种色,但口吻却偏偏装作了极为冷淡。
“你怎么了解我这么多战役,对我感兴趣?”
“我只是对这些战役感兴趣。”
“但这些战役,分明统帅都是我。”
“自恋!”
……
往日里,惜字如金的秦未央,此刻却接连挑逗了宇文天兰,许是那日瓢泼大雨中对方嚎啕而哭的凄凉画面,总不觉呈现在他脑海,以至于他对背上王女,生出了一丝让他都想掐灭的心疼感。
于是,便总不自觉的说出了挑逗的言辞,大概是为了让对方放松一些吧。
而宇文天兰,则在说出最后两个字后,陷入了沉默。
谁人知,她曾经看过有关秦未央的所有战役,更是为了这个男人,研读了整个西北军史。
那些年,她英姿飒爽不让须眉,渴求成为一将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因为这个男人,所经历的一切,引燃了她骨子里的英气,也沸腾了她一身的热血。
那些年,她就如一个追星的小女子,沉浸在秦未央的个人战史之中,反复翻阅。
那曾是她最投入最着迷的岁月。
只可惜,此刻却成了她最想掩盖,最想深藏的一段岁月。
临川大战前,她主动朝父王请缨,成为二十万赤虎军的统帅,为的就是与自己心中的绝世将星一战,为此还前后做了诸多的研究。
只可惜,那一战之后她才明白。
何为米粒之光,不能与皓月争辉……
他是军史上无可撼动的存在,而自己,终究是洛王宫中养大的金丝雀,飞出笼子,华贵羽毛便就只剩了摆设之用,怎能经得起炮火的考验?
大约半个小时后,两人进入了小县城。
街上清冷,行人不多,商铺多半有些萧条,想必整个县城的经济也是一般,但因为远离大城市,倒是处处洋溢着一种宁静安逸之美。
这倒适合秦未央修炼恢复,也适合宇文天兰修养心神。
两人从山中走出的时候,身上衣物已经极为破烂,猛一看像是逃荒而来的人,那还有半分万里疆主与王族独女的高贵显赫?
好在宇文天兰头上有一根玉簪,找了一个珠宝店,鉴定之后卖掉得了五十万现金,其实这玉簪乃是冰种翡翠,价值远超五十万,但此刻的宇文天兰对于钱财,显然没那么看中了。
两人一起买了衣服,换在身上之后,又在县城近郊租了一个农家小院。
如此便就安顿了下来。
外人看去,好似一对情侣。
谁人能知,这开始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两人,乃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夜晚来临,买了一些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菜与肉,秦未央掌勺,做了一顿饭,两人在大山里出来终于吃了一顿热乎正常的饭菜。
宇文天兰独臂有些劲的吃着白米饭,眼神闪烁,这等画面,似乎有些温馨,但就不知月余之后,两人分道扬镳,再见又是何等情形。
吃完之后,秦未央拾碗筷,然后去刷洗了。
宇文天兰则回了自己房间。
房东搬去大城市,留下的被褥都很是干净,也足够两人使用了。
时间刚过了八点,两人便就各自灭灯,结束了这一天。
只是彼此房间之中,却各自都未入眠,秦未央在打坐修炼,恢复自己的武道境界,而宇文天兰则坐到了窗前,在看着外面那孤独明亮的月亮。
若是时光这般静怡的渡过残生,也倒不错。
可惜,她忘不了那些生死离别的大仇。
不知不觉便是三天过去了。
期间日子一概平静,好似一汪淡水,没有半分滋味,两人住在一起,各自生活,倒是相安无事。
每日的饭菜都是秦未央负责,独臂的宇文天兰倒是舒服多了。
后来,她渐渐开始拿起麻布擦桌子,再后来,也开始帮秦未央摘菜,扫地,冲茶,只是两人三日都未曾说过一句话。
这日秦未央又去买菜,出门却见旁边小院内走出了一名女子。
原本就是一个经济萧条的小县城,又是县城的郊区,此地女子大多打扮有些俗气,言行更是透着乡村特有的爽朗与粗鲁。
只是眼前这女子,却让秦未央不由眼前一亮。
粉红色的香奈儿长裙,朝气而夺目,长裙裹着的身材稍显丰腴,却透着无尽妖娆的风情,宛如一朵刚从清湖之中盛开的荷花,雪白的天鹅颈上闪闪的钻石吊坠,看尺寸最少十克拉,价值数百万。
长发染成了黄色,呈现波浪卷,极为时尚,脸蛋鹅卵石形,皮肤白皙,五官艳丽脱俗,即便放在大都市,都算是极为上乘的颜值了,能在这种小县城的郊区碰见,自然让秦未央有些讶色。
而在他愣了一瞬时,那女子却瞅着他,一手微微扬起,两指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然后微微抬起下巴,撅起诱人的红唇朝他吹了一口烟气。
这姿势,无比撩人。
性感到了极点。
但秦未央却只是眼神一扫,便就继续朝前走去。
这下那女子有些不爽了,一双美眸眯起,眸中不由浮动几分冷色。
身后一名健壮的年轻男子从院中走来,站在了她旁边,顺其目光看向了秦未央的背影,“姐,你在这里就老实点吧,可别再惹事,若是爷爷生气了,你就完蛋了。”
“别乱说,我只是看这小子五官挺耐看,压根没动什么心思。”
刘诗巧又抽了一口香烟。
但那视线,分明还在打量着秦未央走远的身影。
她乃是苑城刘家的长女,苑城是方圆数百里之内最大的城市,经济发达,而刘家则是苑城之中排名前三的大家族,拥有横压半个苑城的影响力,三代之中高官林立,可谓政界的明星家族。
可想而知,刘诗巧在苑城是何等尊贵。
以她的身份与姿色,先前朝秦未央投去魅惑眼神,吹动烟气撩拨,何等青睐?分明是一场让对方本应受宠若惊的艳遇。
但她,却被冷落了,刘诗巧自是心中动了火气。
再次吐出烟气,都带了几分狠色。




都市无双战帝(又名:不败神婿,主角:秦未央) 第280章 富家千金,红颜祸水
前不久在苑城,刘诗巧劈腿一个二线男明星,惹恼了正牌男友。
最后那男明星涉及贩毒,被判无期徒刑,锒铛入狱,身后有没有阴谋,无人可知。
她则为躲避男友,仓皇逃回了凤县这个小院。
按说以她的家族背影,万不该如此狼狈,但那正牌男友的背景却更骇人,乃是本州刺史的儿子,即便刘家在苑城地位强横,却也惹不起一州刺史。
好在这小院内住着的爷爷,曾经官居兵部侍郎,又极为宠爱刘诗巧,因此那正牌男友才暂时没追来。
一场无妄之灾,皆因她性情放荡。
但刘诗巧却不以为耻。
在她看来年轻的时候,若不尽情玩个潇洒,难不成人老珠黄之后,再去潇洒?
那正牌男友虽说高大帅气,但两人却感情寡淡,毕竟两人认识都家族撮合的,彼此间并没多少交集。
“这小子练过武,应该是一重境,天赋倒是不错,可惜这脾气肯定没什么大的前途。”
身后刘天赐嘀咕一声。
身为苑城宗师徐成伟的弟子,刘天赐眼神还是很准的。
刘诗巧闻言,眼中阴柔不觉多了几分炽热。
苑城内的俊杰她基本都熟悉,何曾见过这般高大伟岸的男子,光是那股扑面的刚猛霸道之气,就让她心动了,若还是个修武之人,那定然体力极好。
想到这里,刘诗巧心中都涌现了一种躁动。
真没想到,居然在这等小县城的近郊,遇到了这般让她感兴趣的男人。
“姐,爷爷叫你了,别在这犯花痴病了。”
刘天赐又道一句。
这时刘诗巧才点头,依依不舍的将视线从远处秦未央背影上挪走,进了院子。
偌大的院子之中,一棵巨大的梧桐树长在中间,巨大的树荫张开宛如一把大伞遮住了太阳,树下有一个小桌子,上面摆着一套青花茶具。
一切看上去无比简单。
但若是明眼人却能看出,那张看似不大,仅有一米半的折叠小桌,其实通体乃是黄花梨木的,且还是晚明的样式,价值怕是有上百万。
而那一套青花茶具,更是价值连城,乃是藏家视为珍宝的元青花,可遇不可求,有市无价。
桌前坐着的老人,便是曾经官至兵部侍郎的刘家老爷子,名叫刘成河。
退休后,在苑城生活腻了后,老爷子便就来到了凤县。
这里是他的故乡,安逸宁静,在这粗茶淡饭,素衣俗事,再无名利缠身,闲云野鹤般修身养性,倒是比繁华的苑城舒服多了。
“巧儿,刚才你父亲打电话过来,问你想怎么跟林凯解释,你到底有没有认真考虑过?”
刘成河和蔼的道。
即便晓得这件事,错在自己孙女身上,但刘诗巧从小是他看大的,又极会讨他欢喜,刘成河如何能对这个孙女发火?
“爷爷,那林凯脾气很大,还占有欲很强,我平时出去逛个街他都要三番五次的打电话查岗,我烦死他了,您能不能告诉爸爸,我不想谈这个恋爱了,我想换个行不行。”
刘诗巧走过去,故作乖巧的帮刘成河按摩起肩部,撒娇道。
刘天赐笑笑,坐在桌旁,帮爷爷倒了一杯茶,等着看好戏了。
想当年在苑城爷爷威风八面,被人称作虎脸侍郎!脾气何等刚硬火爆,谁人敢触其锋芒?但爷爷的软肋却是姐姐刘诗巧,只要姐姐一撒娇,爷爷的虎威就要散功了。
这大概就是一物降一物吧。
“话不能乱说,林凯的家世这么好,你要珍惜,错了就认个错,道个歉,换个对象这事我都不赞同。”
刘成河喝口茶眉头皱了皱道。
刘诗巧闻言,顿时撅起了嘴,“爷爷,您这是要让我得抑郁症吗,那林凯是大公子哥,什么都让我迁就他,什么都以自己为中心,我要是嫁给了他,还不等于进了监狱,爷爷您不疼我了吗,爷爷您也要将我推进火坑吗?呜呜呜……”
继续按摩,继续撒娇的假装生气,假装在哭,刘诗巧这副样子,让刘成河有些招架不住了,最终抬手拍了拍肩膀上刘诗巧的葱白小手,道:“你这丫头啊,就知道我这人脾气软,好吧,我回头问问你爸爸,看看他能不能答应。”
“爷爷真好!就知道您最疼我!”
刘诗巧弯身在老爷子脸上亲了一下,又给老爷子倒了一杯茶,哄的刘成河笑呵呵笑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开心。
完事后,刘诗巧回屋拿起包,道:“爷爷我去给您买点小吃,一会就回来!”
说完戴上太阳帽,扭着水蛇腰走了。
刘天赐眼神亮起几分坏笑,一猜就知,姐姐这是去撩刚才那个走远的家伙了,可这事他可不敢乱说。
只能一边与老爷子继续喝茶,一边笑着问道:“爷爷,旁边邻居是刚搬来的吗,以前没见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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