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舍(全集)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玄色
据说曹丕连谥号都为刘协准备好了,就是“献”字,汉献帝,当真无比贴切。
司马懿的唇角勾起一个微妙的弧度,其实曹丕篡汉,实在不是一个很高明的招数。司马懿几乎都可以想象得到,以后这招禅让,将会成为一种政治游戏,不断地被人模仿,被人超越,逐渐便会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只要君弱臣强,便会有禅让的戏码不断上演。而这个祸根,便是曹丕亲手埋下的。
司马懿的心脏无法克制地狂跳着,他知道若是曹操死前登基,绝不会出现这样的效果,毕竟曹家天下就是曹操一手打下来的,这与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和楚汉相争得胜的汉高祖一样,用武力说明一切。可惜曹操一生都谨守着君臣之礼,却没曾想他的儿子曹丕在他死后连一年都等不及就撕开了最后的那层遮羞布。
这样脆弱的王朝,还真是想要有亲手摧毁它的欲望啊……
司马懿拢在袖筒中的手微微颤抖,他与旁人不同,脑袋可以转的角度比常人多上许多,可以看得到背后的东西。相术上有云,这是“狼顾”之相,是野心勃勃的表现。
曹操相信相术,终身都没有重用他,但他却适时地与曹丕搞好了关系,成为了后者最亲近的幕僚,也成为了曹魏王朝升官最快的奇迹。
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司马懿自诩为博学洽闻,不下那传说中的卧龙凤雏二人,曹丕也甚为倚仗于他。司马懿在转瞬之间已经把最近朝中发生的事都在脑海中回放了一遍,又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曹丕正在把玩着一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忽然间醍醐灌顶般醒悟了过来。
这玉带钩,好像是甄后的遗物。
甄后被曹丕赐死一事,虽然蹊跷,但也尚无近臣会不识抬举地前去质疑。毕竟郭皇后现在掌管后宫,正当得宠,而一直留守邺城的甄后一向不为人所知,只是传言那甄后极美,可就算再美,这么多年都未在曹丕身旁服侍,这感情恐怕也会少得可怜了。
更何况,司马懿听闻,那甄后被赐死之后,被以发覆面、以糠塞口,让她死后都无颜见人,连向阎王爷开口诉苦的机会都没有。曹丕如此不留情面,司马懿揣测这并不是后宫争宠内斗的原因,恐怕是另有隐情。
难道是和宫中流传的那样,曹植与甄后有叔嫂禁恋?
这也不是多稀奇的事,甄后被赐死也就算是了结了,那曹植争夺继承权已然失势,翻不出多大的风浪来,也不值当曹丕如此烦恼。
难不成是后悔赐死甄后了?才拿着甄后的遗物这样怀念?
司马懿旋即又否定了这个怀疑,如果思念甄后,那叫他过来干吗?继续想着各种蛛丝马迹的司马懿,忽然浑身一颤,想起了这几日曹丕对待曹的态度……
曹便是甄后所出,是曹丕的长子,长其他诸子数岁,已是曹魏王朝铁板钉钉的继承人。可是曹丕却一直未立他为太子,甄后被赐死之后,这曹的处境就越发的微妙起来。司马懿本觉得甄后就算不贞,也不会动摇曹的根本,但他突然想到,曹丕纳甄后的当年,曹便出世,甄后原是袁绍的儿媳妇,这难道……
“仲达果然敏锐。”曹丕虽然一直在摩挲着手中的玉带钩,可是也并未忽视书房中另一个人的动作。当他感觉到司马懿的呼吸沉重了些许之后,便知道后者定然已是猜到了内情。这也不能怪他不言明,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很难说出口。
曹丕其实并不怪甄宓怀着其他人的孩子,他父亲曹操好人妻,甚至还把别人的儿子都拎过来当养子,这多少也影响了曹丕的观念。曹操对其中一个养子何晏的宠爱,都让曹丕眼红,年少时没少当众讥讽那人为“假子”。但何晏只是个特例,曹丕和其他两个养兄弟秦朗和曹真就相处得不错,所以,如果甄宓在最开始和他说清楚的话,曹丕也会一视同仁,把曹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但也绝不会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司马懿打量着曹丕阴沉不定的表情,斟酌了片刻,便把握住了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如果曹丕确认了曹不是他的孩子,那么还能有什么可纠结的?直接调离都城任其生死由命便可。现在难就难在,没人知道这孩子究竟是不是曹丕的儿子,不足月生子也属常见,恐怕就是连那个被赐死的甄后,也不能确定这孩子究竟是谁的。
司马懿回忆着曹的容貌,那孩子眉清目秀,定是像极了那甄后,从长相上应是看不出来什么。
这事委实有些棘手。如果曹丕还有另外一个年岁相当的儿子,便宁可错杀也不可放过,让另外一个儿子来继承大位。可现在除了曹之外,其他诸子都甚为年幼,能不能长大成人还是未知。
所以此事的关键,便是需要证实曹是否曹丕的亲子。那么反过来呢?如果证实袁熙不是曹的亲父?
司马懿沉默了半晌,便道:“陛下,可滴骨认亲。”
滴骨认亲一词,在不久前曾风靡一时。孙权谢夫人之弟谢承所撰《会稽先贤传》,记载了一件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尸骨的事例。
滴骨认亲指的便是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缘关系,如不能则表示没有。袁熙在十多年前便和其弟袁尚一起在辽东被人杀死,埋骨之处不难寻找。
曹丕早已采用此法,闻言暗叹一声道:“莫提此法,那袁熙和其弟还有数位侍从葬在一处,早已分辨不清。”曹丕说得含糊,实在是不想告诉自己这最信任的近臣,实际上他把曹的血都滴过了那几人的骨殖一遍,结果全都渗入。
这也太扯了,难不成这些人都是曹的父亲?都有亲属关系?他后来又做了几次试验,彻底验证那谢承所说的乃是胡言乱语。可惜他不能自爆家丑,否则真是要驳斥那谢郎中一番。
司马懿本想提及骨殖混乱一处也无妨,只要有一人的骨殖渗入,便可辨出亲子关系。但他看着曹丕的脸色阴沉,便知道这法子早已试过,肯定是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
身为臣子,就是要为天子分忧。司马懿迅速地分析了利弊,也知今日之事,乃是曹丕发发牢骚而已,并不想他多嘴生事。而且诸位公子尚且年幼,曹丕春秋鼎盛,选太子之位也并不急于一时。
司马懿如此这般说辞,端的是滴水不漏,曹丕的脸色也和缓了许多。他也只是和司马懿通通气,心中定念也是再观察几年。司马懿说着说着,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曹丕手中把玩着的玉带钩之上,那造型古朴的玉带钩玉质柔和细腻,在跳动的烛光下闪烁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光芒。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熟读诗书的司马懿自然很快便想到了这两句,一件动机很坏的事情,放大到无限大的时候,也可以变成正义,而正义永远是胜利者所书写的。所以才会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在今夜之前,司马懿虽然偶有不臣之心,但却知道时机并不成熟,强自压下。可是今夜他听闻了一个皇家秘辛,这让他大为动心。储位不稳,这是多么容易动手脚的一个地方。
司马懿可以完全想象得出来,如果曹丕的年幼诸子都陆续夭折,仅剩下曹一人,那么就算曹丕无论怎么怀疑这孩子的血统,都不能把这原因公开对外说明,只能被迫把帝位传给曹。喏,这样对于曹丕来说可能是勉强之举,为了不混淆曹氏血统,他在临终前估计会吩咐亲信之人,不让曹生下继承人,最后迫得曹只能从其他兄弟处过继儿子来继承大统……
司马懿低垂眼帘,把眼中的光芒小心翼翼地掩去了。
五
公元2012年。
“司马懿真狠啊……曹丕的好几个幼子都不明情况地夭折。曹的儿子一个都没长大,最后还真如他所计划的那样,从宗室过继来的曹芳继承了帝位。”
医生依旧cos着兔子玩偶,他已经习惯了那不时垂下来的两只长耳朵,就是有点挡视线。他现在正在陪老板挑选着可以够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其实这也是变相地听老板讲故事。“这么说来,这玉带钩后来应该是落到了司马懿手中吧?”
老板把那枚玉带钩从锦盒中拿了出来,一边用软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一边淡淡地回道:“那司马懿还真没得到这玉带钩。”这玉带钩之上的那几抹血沁,如同真正的鲜血一般,瑰丽得让人触目惊心。
“咦?也对,他儿子才牛叉呢!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医生恍然大悟,“看起来这玉带钩肯定符合帝王古董的要求,看你说的这段故事,就经手了多少个皇帝啊!汉献帝刘协,魏文帝曹丕,那甄宓得了玉带钩之后,她儿子魏明帝曹肯定也曾经碰过……啧啧,真可惜,若是曹操碰过就好了,他死的时候也没过过皇帝瘾啊!”
“曹操曾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言,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他说自己为了阻止他人称帝称王而戎马一生,又怎么会称帝呢?”老板细细地擦拭完玉带钩,放回了锦盒之中,微微一笑道:“他是枭雄还是英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但那种情况下他还能不称帝,我觉得已经很能表现出来他的态度了。”
医生也不由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同时期的其他两个人,刘备和孙权之后都陆续称帝,也许曹操活得时间再长一点也会绷不住称帝,可是历史就是很巧妙地在结果上不会给人们任何想象的余地。所谓盖棺定论,便是如此。
不过想到了盖棺定论,医生立刻就想起了故事中提到的滴骨认亲。这个可是他的专业领域,立刻就燃了,开始喋喋不休地普及着医学知识。
“那曹也幸运,幸亏那袁熙是和好几个人合葬在一起的,否则肯定会倒大霉了。以前我和一法医打过几次交道,他说人体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腐烂,最终剩下的就是白骨化的骨骼,表面上腐蚀发酥,别说血液了,就是水滴都能渗入。至于现在电视上演的那些滴血认亲就更扯淡了,实际上将几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血液注入到同一器皿中,不久都会融合在一起,滴血认亲根本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医生说得兴起,一时忍不住朝老板瞄了几眼。他还没放弃抽老板几管血去做做试验呢!不过他一低头看着自己这搞笑的玩偶造型,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过医生也看得开,他立刻就把这点小郁闷抛到了脑后,旋即想起一事道:“惨了,老板,这玉带钩是不是不能随便碰啊?我怎么看你刚才好像拿起来了?”
老板合上锦盒,缓缓道:“是人都有野心的,这玉带钩只是个契机,挑起一个人最大的野心。但如果能控制得好,就不足为奇。当年我替换了那刘协丢掉的和氏璧,心中有愧,才赠了他这枚玉带钩。他当时的野心,就是好好地活下去,而他其间虽然冒过一次险,但最后也得到了善终,也算是求仁得仁。”
老板慢慢地回忆着,表情有些恍惚,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所做的是对是错。故有野心者不可便借势,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老板,老板,那你的野心是什么?”
医生聒噪的追问声打断了老板的追忆,老板捏了捏那双柔软的兔子耳朵,把他塞到了行李中,微微一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去封阵眼吧。”
“犯规啊!犯规!不想回答问题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啊!”
哑舍(全集) 第47章 定盘珠
一
公元10年,南顿县。
刘秀揣着大哥给的零花钱,走在集市上瞎转悠。他现在也算是身怀巨款,按理说看上了什么东西都可以买,但难就难在,他身上的这枚巨款,一般小贩还真不敢收。
自从那王莽篡汉建立新朝之后,就下令废除了汉朝通行的五铢钱,改用三种新推出的新朝钱币,大泉、契刀和金错刀。那所铸的大泉,重量只相当于五铢钱的两三倍,却要当五铢钱五十枚用,根本没有商贩肯收。更别说相当于五百铢的契刀和五千铢的金错刀了,谁眼睛瞎了才肯收那看起来压根就不划算的新币。
可是刘秀的叔父就是萧县令,俸禄都是用这些平民无法接受的新币发放的,刘秀的父亲已逝,他和两位兄长都是由叔父抚养。他大哥刘仗义疏财,虽然花销颇多,但父亲留下来的遗产还算丰足,这叔父给他们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丢给了小弟,让他自去烦恼了。
刘秀把怀里的金错刀拿了出来细看,暗忖其实若是不想它的价值,单看这枚钱币,倒是颇为别致。
这枚金错刀是由一个铜钱和刀身组成,倒是很像战国时期的刀币与汉朝五铢钱的组合体,质地是青铜铸造。铜钱的上下用错金的工艺,分别用黄金镶嵌阴刻了“一刀”两个字,美轮美奂,刀身上铸有“平五千”三个字,所以在民间又被称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这样的一枚金错刀,相当于五千铢铜钱。
五千铢啊!刘秀狠狠地皱了皱眉毛,这已经相当于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现在虽然政局不稳,民心动荡,可是一斤肉卖得顶了天了也就二十钱,一件布袍也就四五百钱,五千铢在他们这县城都可以买一座差一点的宅子了!
可问题是,这么贵的金错刀,他花不出去啊!
刘秀把这枚金错刀握在掌心中,欲哭无泪,他已经在这集市上逛了许久了,根本没人肯收他的这枚钱币,即便他想要贱一点兑换都没人搭理他。
这也在意料之中,否则他大哥又怎么肯那么好心地随手给他五千铢让他挥霍,明摆着就是为难他。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名不正言不顺,紧接着推行出来的那些新政改革,更是让人瞠目结舌,根本无人遵循。发行出来的钱币,更是没人使用,私底下还是用着五铢钱。刘秀就这么一早上,看到剪轮五铢、昭帝五铢等都有人使用,当然最多的还是汉武帝时期发行的元狩五铢,这种用紫铜制造的紫绀钱最是得人喜欢,使用起来怕要是比正常的五铢钱还要多值上一些。
刘秀在集市上胡乱地看着,心中却难免生出了些计较。
他的出身算起来,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虽然按照王爵封侯的惯例,到他们这一辈已经没有半分宗室的荣耀,已经无爵可袭。就连叔父也不过是当了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凭的是自己的真本事。现在王莽篡汉,他们更是失去了贵族名誉上的身份。可是他大哥却一直自诩为汉朝正统,对新莽政权极端地排斥不满,最近甚至开始要散尽家财,结交才俊有所图谋,颇有些想要做点什么事情的意思。
刘秀今年才十六岁,也算是成人了,年少时就去长安游学,见过许多世面。这次回来,他大哥的那点心思,他也看在眼里。他有心想要劝阻一番,可兄长比他年长十岁,长兄如父,他根本无从开口。
心思烦乱地逛着逛着,刘秀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集市的尽头,地上稀稀落落地有几个摆着的摊,他随意地晃悠了过去,却发现其中一个摊子上竟然摆放着一些器物,看起来都是旧物古董,颇有些看头。
刘秀饶有兴趣地蹲下身去,忍不住伸手翻看起来。有些陶具容器,还有些看起来应该是秦朝的通用货币秦半两、几尊青铜爵、一对青玉鸟形佩、几卷竹简……刘秀在一堆古董里看到一个胡乱摆放的算盘,忽然想起家里那笔乱账,便想要买个算盘回去好好算一算。
别的不说,大哥的挥霍最近实在是有些太过了。
刘秀掂了掂这个算盘,觉得这算盘的木料颇有些不起眼。只是在木盘之上一排排纵向弧形的槽内,那些一颗颗的算珠圆润可爱,似是用青玉琢磨而成。每一列的第一个珠子和下面四颗珠子的颜色都不同,是白玉制成,以一当五之用。刘秀拨弄了几下,颇觉得手感润滑,越发地喜爱起来。
“这珠算几何?”刘秀晃了晃手中的算盘,算盘珠发出叮当碰撞的声音,无比的悦耳。刘秀抬头朝摊主看去,才发觉这摊主居然穿着一袭黑色的衣袍。在周礼之中,黑色是最尊贵正宗的颜色,而秦朝时期也以黑色为尊,汉朝也是注重黑色,官吏们的袍服都是黑色的。刘秀其实知道黑色布料之所以那么贵,就是因为黑色的颜色重,染色必须要经过十多次甚至更繁多的工序才能染成。相反为何平民都穿白衣,也就是因为白衣不用漂染,价格最贱。
刘秀这时才发现这一身黑衣的男子非常的年轻,而且一身的书卷气,面目俊秀,让人看到就觉得非常的舒服。
应该是家道中落,所以才不得不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吧……刘秀心中升起些许同情,更是起了买他的东西帮帮忙的心思。不过他一想到自己仅有的那枚金错刀,就无比的头疼,只好率先说出口道:“在下仅有这一枚金错刀,也不知可用否?”边说着,刘秀边把那枚金错刀拿了出来。
那年轻摊主的视线在那枚金错刀上一闪而过,随即勾唇微微一笑道:“这珠算有瑕疵,还是算了吧。”
刘秀一挑眉,把手中的算盘翻来覆去地细看,却没有发现有任何的瑕疵,便当对方是不肯收这金错刀,丢下那枚金错刀就道:“不用找了。”随即拿着那算盘便起身翩然离去。他算计得清楚,这算盘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最多也就值个百来钱。这枚金错刀虽然比较难花出去,但肯定要比百来钱值当多了。
自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刘秀神清气爽,也多少感觉到他大哥为何平日里喜欢疏财仗义,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
而在他的身后,那名摊主无语地看着扔在摊上的金错刀,许久才叹了口气道:“罢了……”
二
刘秀拎着个算盘回到舂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种嘲笑。
并不是因为刘秀用了枚金错刀换了个不起眼的算盘,而是这算盘根本就是个坏的!
刘秀用手拨弄着算盘中间那列木槽里,那枚一点都动不了的算珠,有点恼羞成怒。谁都知道算盘珠是需要拨动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拨动不了,这算盘可不就是个没人要的吗?
刘秀也没法生那摊主的气,因为人家明明已经说了这算盘有瑕疵,是他自己不听,扔下钱就走。刘秀觉得二哥盯着自己的眼神忧心忡忡,估计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样,做个散尽家财的败家子。
刘秀被看得一阵心虚,低着头揣着算盘溜回自己的屋里,他想把那颗卡住的算盘珠抠出来,用磨石磨小一圈,应该就可以用了。那颗珠子是莹白色的,细腻无暇,如凝脂一般润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秀觉得这颗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许多。
喏,也许是因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
刘秀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把那个珠子抠出来,除非要破坏算盘的木槽。刘秀忙得一头汗,非常不理解这个算盘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这珠子这么大,居然也能塞进木槽里,根本就不合理。结果他费劲心思,也不过只能让那颗珠子原地转动而已。
难道真的要把这算盘拆开?
刘秀刚起了这个念头,突然听到屋里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打消那个念头。”
刘秀猛然一惊,赶紧回头看过去,发现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着一个白衣丽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致的水墨画一般,长长的黑发并未束起,而是随意地散落而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惬意的味道。
盯着对方看了半晌,刘秀才想起自己这样实在是太唐突佳人了,连忙站起身慌忙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你手里的那个珠子。”白衣丽人举起袖子,掩着唇打了个哈欠。一双杏眼微眯,凝视着刘秀还拿在手里的算盘,轻撇薄唇嘲讽道,“无知稚子,一枚金错刀就把我抢了过来,当真便宜你小子了!”
刘秀目瞪口呆,这白衣丽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子不成?刘秀自小也听了许多山野传奇,所以惊奇归惊奇,却并不感到害怕,还饶有兴趣地解释道:“金错刀很值钱的,况且这算盘压根就不能用啊!算起来,还是我吃亏了。”刘秀发现对方说话并没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顺着她的语气。
那白衣丽人闻言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无知稚子!此乃范少伯所制的算盘,而我的本体便是那定盘珠。金错刀……哼!”白衣丽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计道:“那金错刀恐怕没两年就会停止发行,喏,大概千百年后,会成为价值连城的收藏品,王莽这款钱币设计的倒是不错,可现在却远远抵不上定盘珠的价值。”
范少伯?刘秀一愣,他虽然念书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还是知晓的。那是春秋时期的传说人物,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春秋称霸,之后洒然离去。相传随后自称陶朱公,三次经商成为巨富,又三次散尽家财,那可是所有商贾的祖师爷。若说这算盘是范蠡的,倒也说得过去。
算起来,那范少伯过世离现在也有五百余年,有灵的器物修成灵智形体,可见其珍贵程度。刘秀苦笑着把手中的算盘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时回想起那年轻摊主的表情,已然知晓自己是会错了意。本想开口说送它回去,可是视线落到那白衣丽人身上,刘秀又忽觉不舍。他抿了抿唇,义正言辞道:“可这算盘已是在下买回来的,商贾之道最重诚信,难不成想要赖账否?”
那白衣丽人又恢复了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撇了撇嘴道:“罢了,我在哪里睡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这小子想要毁了我的床,我才懒得出来见你呢!”说罢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烟,飘向桌上的算盘,只见那定盘珠表面光芒一闪,最终归为平静。
刘秀瞪着桌上的算盘许久,终是不敢再说什么。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他产生的幻觉,他就算想要和别人讲,估计也没人会信他。刘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这算盘擦拭干净,然后放在书桌的一角,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
从那天以后,刘秀便多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对着那个算盘唠唠叨叨地说一些琐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失礼,但他已经无法把那个算盘当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丽人八成是在睡觉,可他还是迫切地想要再次见到她,还偷偷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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