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青春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五极
那些年的青春
作者:五极
一个对青春恋人的十年之约 ,回首往事的记忆 。记忆好似昨日的浅唱,吟止那伤感年华的谱曲。
相遇之后,记忆便如泻闸的洪水一涌而出。
属于那个青春年代的记忆,无悔的青春。车祸,大学,作家……
那些年的青春 第1章十年之约(一)
“如果我们分手了,十年之后,我们将在这里重逢。如果我们还好好的,也要回来纪念一下这个日子。”这句话秦风至今还记得,那是2005年的5月16日。
可是十年转眼之间就过去了,明天就是2015年5月16日。明天就是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约。他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必须放下。去给自己找寻一个答案,困惑了自己十年的问题。
秦风其实已经早赶回来几天,回到这所他曾经的母校。在这里秦风度过了他初中的三年美好时光。遇到了生命当中最爱的一个女孩,还有一帮朋友。
可现如今,秦风一个人站在这里。他很孤单,记忆彷如泄闸的洪水冲脑海中喷涌而出。那一幕幕场景历历在目,记忆是那么的清晰。没有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淡,愈来愈烈。
这几天,他去过很多曾经和念若度过美好时光的地方。其中记忆最深的便是街角的那家小吃店。那家小吃店的老板还是那对夫妇。只不过岁月已经在他们脸上刻画出了他们的年龄。
岁月的休止符,也没够挡住每一个人老去的现实。
小吃店的老板也许早已经忘记那个曾经在他家店中吃过很多次豆花的男孩。可秦风却深深的怀念这家店,每次回家都要来这家店吃上一碗豆花。
因为这个地方有着他最为纯真的记忆,青春年少时的爱恋。
“老板,两碗豆花和一笼包子”他说道。
过了没有几分钟,豆花端了上来。还是当年的味道。只不过时过境迁,对面的人却不在了。
他将自己面前的豆花吃完,吃了三个包子。桌子上还剩下一碗豆花和两个包子。以前他和念若在这家小吃店吃饭的时候。几乎都是两碗豆花,一笼包子。因为那时候还都是学生,没有太多的钱去吃那些所谓的奢侈食物。
记忆还是那么清晰,可是现实当中念若确实不在对面坐。现在就连在一块吃顿饭都成一种奢求。
这天晚上他去了那家“雅阁饭店”,因为他和念若分手的那一天,他就是在这里喝醉的。也是今生来第一次喝醉。
现在在进入这家饭店,便没有了那时候的感觉。时间总是在慢慢的改变一个人的处世态度。成长本就充满了挫折与困苦,往往是那些让人痛苦的时光。才会给人留下最深的记忆。
也许那时的那些酒对现在的他根本算不上什么,但那时酒不醉人人自醉。仿佛在分手之后不醉一场,便觉得对不起这场恋情。年少时的做法虽然现在觉得好笑,但这好笑当中夹杂着一份纯真和一丝苦涩。
青春年少时期,总有一些人在你生命当中扮演者主宰者的角色,也许他们永远不知道。
回到酒店,他拿出来念若曾经送给他的戒指。这个戒指虽然只有几十块钱。但是这么多年来,秦风从来没有舍得扔,他希望他亲手将这个戒指还给念若。戒指因为时间的缘故,已经掉色了,但永远消退不了的是他心底的那份感情。
夜深了他还没有入睡。他一直在听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
十年之后,秦风是否还能够再次拥抱念若。仅仅一次的拥抱,便是弥足珍贵的幸福。
这一夜秦风难以入眠,记忆总是一直浮现在脑海中。念若的身影挥之不去。他不知道念若明天是否会回来赴约,但在他心底他一直觉得念若会回来的。来给青春画上一个句号,然后再来一个潇洒的转身离开。
阳光照耀在秦风的脸上,秦风看了一眼手机才六点钟。他特地昨天多设置了几个闹钟,就是为了防止今天睡过头。错过这场约定,留下一种遗憾。
有的事情宁愿遗憾的去面对,也不愿去自己面对自己那孤单的心。
今天秦风特别穿的休闲,一身阿迪达斯的运动装,还有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因为念若以前曾说她喜欢看秦风穿着运动装。其实这十年来秦风总是一身运动装,除了要出席一些正式的场合,或者去新书发布会秦风才会穿上一身西装。
而此刻他已不知自己这个习惯竟然已经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变过。在大学的时候,身边的女同学都叫他“运动王子”。他其实并不是在体育方面有特长,比如篮球打得好,球踢得好。他只是经常都是一身运动装,很少穿其他类型的衣服。那时候流行韩式和日式的服装,秦风觉得很好看,但他从来没买过,更没有穿过。
有时候衣服,是为了给一个人看。但秦风更多的是为了等待。如果有一天他和念若相遇在街角,他希望自己的衣服能够给念若一种熟悉的感觉。的确,我们的着装打扮不是为了给自己在乎的人看吗?也许她们会看到,也许他们以后从未看到。
秦风叫了一份早餐,早餐是一杯卡布奇诺的咖啡和一块面包。因为在大学和工作的那几年,秦风经常熬夜,第二天还必须早起。所以他的早餐由牛奶变成了咖啡。
看着咖啡,秦风想起自己还从来没有和念若喝过一次咖啡。没有享受过那种浪漫,一对情侣应该有的浪漫。那个时候只是一杯奶茶,还是两个人一起喝。但那个时候的奶茶,比什么都有味道。比起这所谓的咖啡,不知好多少倍。
吃过早餐已经快九点钟,离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约就剩下三个小时。
秦风走出酒店,便向学校走去。这街道两旁的店铺已不知换了多少家,但唯一换不了是属于他心底的那份记忆。
看到xx中学那几个字,秦风笑了。没有人知道他在笑什么,是在笑他不远千里来赴约吗?笑着笑着秦风的眼泪,就一直在眼眶打转,他的眼睛湿润了。终于他的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掉落下来,他连忙用纸去擦,但仿佛无济于事。因为他这积攒了十年的泪水实在按捺不住。
他看到了念若,是的念若也看到了他。
曾经不知想过多少次的相见场面,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相见。彼此对视,看着对方。
秦风的脚步仿佛定住了,一步都没能在能迈出去。而念若就那样看着他,他也看着念若。他多想喊一声念若,但他怎么也开不了口。
“秦风,过来呀”念若喊道。
他像孩子般听话,这种声音仿佛拒绝不了。因为他太熟悉了,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好多年,但念若的声音他永远不会忘掉。因为早已在他心里形成了一个留声机,念若的声音就是一个磁带。每当孤独的时候,念若的声音就会浮现出来。
秦风穿过了马路,走到念若身边。就那样一直看着,因为这么多年,他相见念若一面。好好的看看她,看一看是否还会像以前的那种感觉。
那些排练了好几年的台词,在此刻派不上任何用场。在自己最在意的人面前,脑子好像一片空白。就连说一句话,都那么的难。
他有太多的话要告诉念若,但此刻无言是最好的表达。
“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念若说。
“挺好的,自己一个人挺自由的”秦风回答道
秦风和念若向学校走去,学校的建筑还是变化挺大的。当年他们以前经常去的那个花园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是一个篮球场,没有丝毫的联系。
但他们还是走到篮球场的中间,因为这个地方曾经是他们许下约定的地方。秦风和念若没有要说去哪,但两个人都下意识的走到这里。
秦风淡淡的说“变化挺大的,以前的那棵大槐树都被砍了”
念若点点头说“你还记得那棵大槐树啊,如果它还在估计已经很粗了吧,本来这次回来还准备和它合个影呢?看来愿望要落空了”
秦风看着念若,觉得变化不大。唯一的便是,个子比以前高很多,而且脸很白皙。只不过着装还是像以前那样,一个紧身的牛仔裤和一个上身牛仔外套。只不过这次加了一个牛仔帽子。活生生就是一个女版的西部牛仔,若是有一只马。便没有人去怀疑她是牛仔了。
以前她就是这身打扮,今天还是这样。其实秦风不知道,这么些年。念若还是如以前那般,一身牛仔。
两个人都为对方保留了各自的习惯,这何尝不是一种怀念。一种属于青春的记忆,对彼此最好的安慰。
看着这熟悉的校园,秦风和念若走过很多他们以前一起经常待的地方。那个充满着去青春气息的教室,那个当年九年级四班的同学已不知现在在那里,又从事什么工作。
看着教室 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就从脑海中蹦了出来。老王,阿飞,老五等等。那个曾经的青春转眼间已经消失殆尽,唯一留下的只是那残缺的记忆。
那些年的青春 第2章十年之约(二)
他们走出了学校,天气虽不是特别热。念若到冰激凌店买了两个冰激凌,还是他喜欢吃的味道奶油味的,而念若给她买了还是她喜欢吃的草莓味的。
现在的一切,像是在重演那以前的场景。还是那么熟悉的味道,还是那么熟悉的人。
虽说已经几年没见,但秦风和念若却好像很亲密的朋友。根本不像几年没见,彼此的动作是那么的熟悉,没有一丝陌生的味道。
吃完冰激凌,念若对秦风说:“我们去吃豆花吧”
秦风楞了一愣说道:“好的,你还记得那家的豆花啊”
“当然记得了”念若笑着说。
到了那家小吃店,这次是由念若点餐的。
“老板两碗豆花,一笼包子”念若对老板说。
秦风很惊讶,这么多年了难能念若还能记得两人曾经一起吃豆花的事情。其实事实上,秦风能记得,念若也能记得。甚至记得比秦风还深,只不过秦风不知道而已。
老板看了看几眼秦风和念若,仿佛在想什么。
“哦,你不是昨天刚来过吗”老板对秦风说。
“老板也许你不记得我们了,我们以前经常在你家吃豆花呢。时间一晃好多年了,也难怪你不记得了”念若笑着对老板说。
豆花吃完,和老板夫妇闲聊了几句。秦风便和念若走出了小吃店,他们走出了这充满回忆的小吃店。
他们在街道上走着,看着过往的行人。念若还是像以前那么好玩,给秦风买了一个牛仔帽。让秦风戴着。秦风戴着这个牛仔帽,总觉得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念若给自己的,而是自己给自己的。
“你戴这个牛仔帽还是挺帅的,等会给你买身牛仔装”念若说道。
念若知道秦风不会拒绝的,因为她了解他。秦风想,只要念若高兴就好。
买了一身牛仔装,只不过秦风没穿。说明天穿给她看,给她一个惊喜。
就这样,秦风和念若已经快把这个街道走一个遍了。而念若买了好多东西,说要带回去送人。
秦风什么都没有买,因为他能够陪着念若逛街,就是一种幸福。
秦风对念若说:“我们好像从来没有一起喝过咖啡吧,今天我请你喝咖啡。”
念若看着秦风认真的眼神也不忍心拒绝他,其实念若也不会拒绝。因为她等这一天,也等了好久。
到了咖啡馆,要了两杯咖啡。他们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十年。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就是这最美好的十年,他们都用来怀念对方了。
“你现在干什么工作呢?”念若问道。
“主要写写文章,其他的也没干”秦风回答说。
其实念若不知道秦风签约了国内最大的一家小说阅读网站,很少有人知道秦风是谁。因为秦风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如果出现了只是那么简短的几分钟。漫步思人生是秦风的笔名。但是他的原名却很少有人知道。因为曾经因为一部《回家》的短篇小说而出名。更多出名是因为写了众多的青春励志文学,而被大众所知晓。
“写的怎么样,有没有出版过”念若接着问到。
“够我一个人生活和基本开支了”秦风说。
秦风曾经一本书的稿费是368万元,刚出版的时候。一周就脱销了,最终达到了月销过百万。但是念若还不知道,对面坐的秦风早已是年收入过百万的青年作家。
秦风喝了口咖啡问到“你呢,过得怎么样”
“我没什么固定工作,只是经常在草原和沙漠上拍纪录片。”念若淡淡的说道。
秦风怔住了,他明白了。到此刻他才明白,原来他们都在为彼此的梦想而奋斗。
他们都知道彼此的梦想,用自己的青春去追逐对方的梦想。
记得以前他们聊天的时候,念若对他说过。她梦想着考入s大的文学系,成为一名用文字去记录人生的人。希望用她的文字去感染更多的人,成为一个像张爱玲,三毛那样的人。
可命运总是不凑巧,总是造化弄人。以至于发生后来的一系列事。
而秦风的梦想,便是扛着摄像机去拍一些纪录片。去草原上奔驰,享受草原的那份宁静……
他们相视而笑,此刻空气仿佛都停止了流动。是那么安静,让人安静的难以琢磨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他们都没有想到,彼此会因为对方的梦想,去奋斗那么多年。这便是一种属于青春的独特含义,会因为自己心爱的一个人,放下自己的一切,奋不顾身的为对方考虑。
如今都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也经历过很多事。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懵懂,那份激情。十年之约彼此都没有提起,可是每时每刻都在陪伴着对方。
秦风和念若都知道,对方这些年过得可能很不容易。也许对方都寻找过彼此,但也许因为时间的不凑巧,错过了。
秦风准备本来把念若送给他的戒指还给念若,但此时他没有。因为他不愿意让这份属于青春的恋爱画上一个句号。
秦风忽然看到念若脖子上戴着的是他送给她的仲夏夜之星,但不知道什么缘故。那个仲夏夜之星又好像不是他送给她的。
秦风不知道,那个仲夏夜之星曾经破碎过。是因为念若有一次在拍悬崖记录片的时候,被摄像机挂了一下。正好将这个吊坠的链子挂断了,而仲夏夜之星却偏偏从悬崖上掉下去了。秦风不知道,念若在悬崖下边寻找了整整几周才把这个仲夏夜之星的碎片找全。有时候白天找,晚上通宵的找。最后找到了,拿着那个仲夏夜之星傻笑。
最后托朋友,找了一个国内顶尖修复大师去修复,光修复这个吊坠就花费了两万多块钱。但这个吊坠秦风买的时候只有二十多块钱。
朋友笑话她说:“你至于这样吗?”
念若微笑着说:“你不懂。”
这一切,秦风不知道,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念若知道,有一些事情只要她知晓就好。
因为在念若心中,这个仲夏夜之星已经不能够用金钱去衡量的。因为这是秦风唯一送给她的东西,也是陪伴了她十年的东西。
有一些东西,无论过了多少年,我们都没有那种扔掉它的念头。那怕因为自己的不小心丢掉它,都会用尽一切力量去寻找。因为太重要了,其实并不是它的经济价值有多高,而是因为这个东西是某个人送的。
有时候一个几十块钱的东西可能陪伴你一生,因为这个东西有这它深深的含义。
秦风看着那个吊坠便问念若:“这个是我送给你的那个,还是。”
“这个是你当初送给我的,你不会忘记了吧”念若有点生气的回答道。
秦风盯着那个仲夏夜之星对念若说“这么多年了,你一直都戴着。”
“当然了,不戴着,你以为你现在还能见到吗?”念若说道。
秦风的眼眶湿润了,他明白念若的苦心。这么多年来,自己找过念若几次,但每次都没有结果。后来便慢慢地放弃了这种想法。不是说秦风不想找,只是因为秦风害怕去破坏念若的生活。他害怕再次闯进念若的生活,打乱念若的生活节奏。一心只为念若着想,很少考虑自己,也许念若的想法和秦风一样。
有时候必须有一个人主动,否则有可能推迟那么多年,或者一份爱可能永远不会相遇。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竭尽全力为对方考虑。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是一个懦夫,不敢去真正的面对。因为害怕有一种自己接受不了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恰好是自己不愿面对的。
其实他不知道,念若也一直在等他。这么些年来,秦风和念若都还是单身。
秦风谈过一次恋爱,在大三时因为他想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去忘掉念若。最后发现还是没有能够忘记,反而感觉越来越强烈。短短几个月就结束了。
大学时的女朋友对她说:“我知道你爱她,你没必要自己骗自己”
有时候,我们想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去忘掉自己心中的那个人。无疑是自己骗自己,到头来还是心底的那个人战胜了你的新恋情中的他或她。
秦风问念若“你还是一个人吗?”
念若坦然的说“如果我不是单身我今天就不会来的”
的确这一天,他们都在等。整整十年,单身都为了今天的再次相逢。他们肯定彼此都想过,要是对方不来怎么办。但是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回答他们,相信他。没有丝毫的怀疑过对方,这就是那种很简单的爱。但是那么深沉又那么苦涩。
这杯咖啡,喝出了十年的不易,喝出了十年的辛酸。有时候回过头来看才感觉以前的日子是那么的不容易,一个人的生活是那么孤单。
而这十年的故事,慢慢地回忆起来。仿佛从未消失,只是未曾触及那个心底最深处。
他们仿佛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个青春年代。回到了他们的记忆当中。
那些年的青春 第3章 那场车祸
有时候回忆是美好的,而有的回忆却是伤感的。而正是这种伤感的回忆,才会给人留下最深的印象。
往往那种你不愿意回忆的事情,确是你这一生当中必须自己一个人经历,一个人承受。有时候,回忆起来那些苦痛的事情,给人的是一种沉思。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那是一个夏季的下午,天气有一些燥热的反常。秦风待在家中没有什么事做,就骑着自己的单车出去了。秦风很喜欢骑车,因为骑车的时候,他可以感觉到风的吹拂。以前每当秦风不快乐的时候,就骑着车出去转转。因为骑车的时候,他一个人可以静静的思考。
秦风骑车去了离家不远篮球场,其实秦风不喜欢打篮球。秦风一直觉得自己打篮球技术不行,事实上也没有打过几次,就想没事的时候练练。
因为念若说过:“会打篮球的男生很帅。”那个时候念若还不知道秦风喜欢她。但她说的这句话就被秦风记住了。
那是因为在八年级的时候,学校举办篮球赛。念若看到那些篮球上奔驰的男孩,有一种羡慕的眼光。但秦风没有出现在篮球场上,因为班中会打篮球的男孩太多。根本轮不到他,其实他也不会参加。因为除了骑车之外,秦风很少与球类运动有交集。
秦风看到那些在球场上奔驰的同学,他幻想着那个投篮姿势最帅的男生是自己。他投进一个球,然后看看念若。希望得到念若的赞赏,那怕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可是现实还是将他唤醒,他只能够帮那些班里参加比赛的男生,做好后勤工作。例如,搬搬凳子,买水等等。
秦风骑车到了篮球场,已经下午了。球场上的人还是很多的,有很多是他的同学。他打了一下午篮球,虽然说一下午他没有投进过几个球,老是被人家虐。但他觉得自己还是挺棒的,最起码会运球过人了。
有时候就是那么一点点的进步,那时候的秦风都会沾沾自喜。他多希望有一天念若可以在球场下为自己加油。
可是有时候就是那么几分钟,甚至几秒钟的时间,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他打完篮球骑车回家,那天晚上,星星特别亮。月光透过小路两旁的柳树枝叶的空隙,形成很多不同形状。远远看去颇有一分感觉。秦风也心不在焉,看着天上的繁星,享受着微风的吹拂,享受着一个人的宁静,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
可是有时候就是那么几分钟,甚至几秒钟的时间,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可是改变秦风命运的时刻到来了,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由于天黑,司机没看清路对面有人骑着车。秦风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飞了,大概撞飞了三四米。据司机后来说,他开车到跟前才看见前面有人骑着车过来,猛地一脚把刹车踩死了。可是由于惯性,汽车还是冲了过去,撞到了秦风。
待秦风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只见一个人在地上抱着他,而这个人就是秦风的父亲。秦风看见父亲的眼泪直往下掉,滴滴滴落在他的心田。秦风当时已经疼的麻木了,就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哪受伤了。因为他感觉不到一丝疼痛,也许是因为秦风受的伤太重导致自己已经感知不了。有时候受伤太重就是这种感觉,什么都感觉不到,这其实是最让人担心的。
秦风的父亲用一只手把秦风抱着,秦风坐在父亲的怀中。秦风的父亲用另一只手拿着纱布按在秦风的头上。也许由于秦风头上的伤口太大,血流的根本停不下来,血渗透了秦风的衣服。秦风感觉衣服黏黏的,是那么的不舒服。
秦风总感觉脚上有些不适,下意识的脱掉鞋子。看见他的脚掌已经变形,脚上的三根脚趾的森森白骨,在血液的伴随下裸露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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