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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张君宝
后门进去是天井,一条长长的甬道通向一座敦实的石屋,门楣低矮,圆形的窗户,正是十足的矮人建筑风格。。





狂徒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4章 火枪
波拉走在前面,仍是时不时回头看看他别在腰间的尖“我知道你对我的态度有疑心,事实上换做是我也会一样的认为。你有兴趣知道我的故事和经历吗?”
沈之默本来要说不想,不过看到滔滔不绝的矮人,只好闭嘴点头。
“相信你会非常吃惊,我是丹莫罗王国国王的亲哥哥,我不喜欢政治、军事、经济那种无聊没劲的玩意,于是由我弟弟继承了王位,在离开王宫四十二年的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我的身份,当然,为了消除你的疑心,我有必要对你说实话,这其实不是什么秘密。不过与我相处的人只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我是整个大陆唯一的铁匠宗师。”
“不是?”沈之默吃了一惊,小心翼翼的努力不触怒于他:“听说你们矮人最大的乐趣是喝酒和吹牛……”
“我这可不是吹牛!矮人最大的乐趣应该是充满创造性和技巧性的工作,世界上只有一个卡波拉,那就是铁匠卡波拉!”
沈之默想起来了,泰瑞希尔对他说过世界上一些可以用“伟大”等词汇来形容的人物,除了那个看起来傻里傻气的魔法部长墨菲斯托,巫医沃银、圣光教宗等人,还有一位就是专门铸造神器的铁匠卡波拉。
要说这卡波拉可不简单,他天赋异禀,对锻造有着超乎寻常的热情,年仅十七岁就掌握了号称大陆最坚固金属之一瑟银矿的炼制方法,并在四年后研究出数种金属附魔地公式。要知道根据魔法学定理。任何物体都存在“导魔性”,能使魔法在物体中畅通无阻,根据物品的质量、材料、种类各有不同,导魔性也有大有小,有的木材能使魔法流过而不会受到任何滞涩。与之相对的就是“阻魔性”,经过长期实验和观察,金属是阻魔性最大的物体种类之一,魔法在上面很难流通,因为这个特点。所以从来没见过魔法师穿铠甲,使用金属法杖,实验器皿也是清一色的玻璃、瓷器、木器。
在两百年前,一位伟大的法师发明著名的“神圣符文附魔公式”,能让神圣系的力量增强魔法长期稳定地附着于金属上面,这开创了魔法技术时代的新纪元。根据那位法师的理论基础,越来越多的附魔公式开始涌现,达到二十四种之多。然而在将近一百年来。附魔公式的开发越来越困难,出现不少法师穷尽毕生精力也没能取得突破的尴尬局面。有人甚至断言,世界上合理的公式只有二十四种,其他的已经违反自然规律。卡波拉地成功推翻了悲观主义者的论断,最最重要的是,他不是魔法师,而是一位铁匠。后面他就被魔法公会授予“荣誉主席”的称号。
不光是附魔方面成就极高,卡波拉的锻造手艺炉火纯青。站在世界的巅峰,他打制的金属器物宛若艺术品般精美,从他铁匠锤下成型的兵刃。每一件都拥有无坚不摧地锋芒,任何一位战士要是持有一件卡波拉制作的武器,绝对是比贵族头衔还要耀眼的象征。可惜得很,这位伟大宗师地作品在世界上流传很少,即使偶尔一两件。也只是他的不肖弟子托名伪造。与巫医沃银、恩典祭司老神棍一样,卡波拉年纪越大就越觉得自己所学不足,于是开始游历世界。
“哦。敢情还是个宗师,久仰大名,失敬失敬。”沈之默的语气说不出是崇敬还是讥讽。如此说来,那个女孩子对他的尊敬也是可以想像得到的,这样地天才就是一个国家的皇帝也不敢忽视。
两人进入石屋,卡波拉说:“锻造艺术最讲究的就是原材料地质地,没有好的材料,什么都做不出来。目前所知比较有代表性的硬金属是瑟银,只要在普通金属当中熔入几十克,立即就能改变整块金属的属性,坚不可摧。另外还有传说中的魔铁、霜铁、水晶金、迷金,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金属。二十年来我费尽心思寻找世界上最坚固的材质,可惜一无所获,然而……”
沈之默笑眯眯地看着他,把解腕尖刀拍在桌子上:“然而你发现了我的地摊货?”三十多斤的重量,让桌子狠狠晃了一晃。
“是的,这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金属,质地紧密,与之相同体积的钢铁只有两三斤左右,换句话说,它的质量是铁的十倍以上,这点就连瑟银、迷金都比不上。而且
素非常稳定,超出我的想像。刚才你削断的那把剑克莫德锻造,其中用上我创制的熔炼方法,还熔有少量秘银在里面,对比常用装备,已经非常坚韧,而你的小刀轻易就折断了它,要知道我当时的心情根本不能用震惊来形容。”
“既然这么贵重,你才五十金币就想买下,当我凯子了?”
“你能在地摊上买到这么极品的物品真是幸运之神附身。据我推测,它的熔点极高,那个货主能把它打造成匕首简直就是奇迹。长官先生,我无意冒犯,只要你把匕首转让给我,无论多大代价我都接受。”
沈之默一直猜不出被改造过的匕首价值,经他这么一说,更加坚定自己的念头,说什么也不会让给别人,于是笑道:“恕我直言,你能拿得出多大代价?我想要的东西,我认为你拿不出来。”
“你在怀疑我?”卡波拉有些不高兴了,自从研究出新附魔公式确立宗师地位后,还真没什么人拒绝过他的要求。
沈之默斩钉截铁地说:“私人物品,绝不转让,你听明白了没有?”
卡波拉大失所望,仿佛泄气的皮球软倒下来。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又振作起精神问道:“其实……我只是想研究研究这种奇异金属,能够了解它的属性和特质是每一个铁匠毕生的心愿,如果允许我熔炼,并加以实验就好了。”
“开什么玩笑,你以为我会同意么?”沈之默说着,突然看到房子的角落里静静躺着一支枪,不是长矛类的冷兵器,而是有枪管和火绳和扳机的火枪!大明朝火器营装备有杀伤力很大的火绳枪,他亲眼目睹,因此识得此物。“你们会制枪?”。
“是的。”卡波拉见沈之默兴趣浓厚,有心讨好于他,说道:“矮人们喜欢采矿、打猎,自从在深山的矿场中发现硝石,有人一度为之着迷,并发明火药,只是威力太小,而且用场不大,只能制作烟花,远远没有奥术魔法那么便捷,于是人们放弃了对火药的深度研究。不过对于一些没有掌握魔法的人来说,也算得上是不错的工具,后来我们矮人又根据火药的用途发明了火绳枪,装上弹药,一拉就发射,只是枪支、弹药的制造工艺太过复杂,难以推广,在我们丹莫罗王国,仅有一些猎户用来打猎而已。”
沈之默并不客气,抓起火绳枪说:“让我试试它的威力。”
这火绳枪连同枪托长度约为一米三十,枪管有鸡蛋粗,闪烁银白色的金属光泽,枪管下用木托住,上面镶嵌着细细碎碎的红铜,花纹精美,外形美观,只是实在太短,料想是专为矮人身高设计,拿在手里不太方便。
根据记忆填充弹药,卡波拉也在一边指点,顺利完成第一次装弹,沈之默对这新鲜玩意兴奋得很,在枪管下抽出通条捣实弹丸和发射药,一切竟与明军火器营的火绳枪没太大差异。
拿到门口,对一棵毛山~|巨响,枪管冒出呛人的白烟,一支树杈应声而落。
“好!好家伙,比使用任何兵器的快感都要强烈得多!太好了,可惜就是威力小一点,要不我真想拿这把小刀跟你换。”沈之默毫不掩饰自己对火枪的热爱。
卡波拉的眼睛猛然亮堂起来,好像两只大灯笼,叫道:“你,你说什么?我可以用一百杆枪跟你换,不不不,一千杆!”
“枪的射程太小,威力也不大,我不够满意。”沈之默边说着,边填充弹丸又试射了几枪。打十米外的树枝还行,可是射击天空上约三十米远的云雀时,就出现了偏差。
卡波拉如同得了便秘一般跳起来,大声道:“这只是我徒弟制作的破烂垃圾,别小看了火枪的威力,我自己有枪,工艺比他好几百倍,而且不需要火绳就可以发射弹药,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火枪!”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拿出来试试?”
“我好几年没来伊利达城了,这次在魔铁熔炉停留一段时间,根本就没带上,一时半会上去找?要是你不嫌时间,我可以帮你做一把。”“你那把火枪又有什么先进之处?”。




狂徒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5章 情同手足
波拉把他拉进屋里,翻出一叠泛黄的图纸,叫道:“图纸还留在这里,可以给你看看。有人抱怨说打猎碰到下雨天很容易打湿火绳枪,这很不方便,而且装填也太麻烦,万一一枪没打死猎物,那猎物冲上来时你还在手忙脚乱的装弹药,岂不是等死?后来在一次漫长寂寞的旅途中,我着手对火枪进行改良,最后终于成功,这种新型的火枪叫做燧发枪,利用击锤上的燧石撞击产生火花,引燃火药完成射击,更可以在后面填充弹药,及其方便迅速。我甚至设想过骑士们把手中的剑全部换成火枪,那该是多大的杀伤力。”
“只有三十米射程而已。”沈之默提醒他。
“我对膛线进行了改良,在枪管上篆刻风系魔法铭文,附魔于其上,射程可以达到两百米!就连最高深的火球术射程也不过如此!更重要的是,我重新设计了弹药,一枪打穿外面那棵大腿粗的山~|题。可惜因为普通金属元素不够稳定,仍是容易炸膛,而秘银太过贵重,不可能大批量生产,我跟我弟弟提过这个问题,他拒绝了在军队中装备火枪的提议。”
沈之默怦然心动,满腔血液不可抑制的沸腾起来。他对武器的要求很高,因为自身功夫不错,平时也没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可是火枪射击时淋漓畅快的感觉可比什么大刀长矛都要强烈了不止十倍,这么有男人味的武器不用。难道以后还是见人拿刀就捅?那样也太失身份了。
不知不觉主意已定,看着老矮人问道:“瑟银很贵是?产量高不高?”
“比黄金还贵,有钱都买不到。世界上已知地瑟银矿脉只有三个,开采极为困难,一年弄出几百斤就算高产了。”
“那还有什么水晶金、霜铁、迷金呢?”
“都和瑟银一样,可遇不可求。”
“你是铁匠宗师,手里一定有存货,我想打造一把和这个图样一样的火枪和一把剑,用我的匕首熔了。加上一些水晶金、霜铁锻造。匕首有三十斤,我用二十斤,剩下的都归你,你看怎么样?”沈之默本来还想提出打制十八般兵器的非分要求,觉得不太现实,所以没说。
卡波拉欣喜若狂,冲上来拥抱他,叫道:“噢。伙计,你真慷慨!其实我仍是要强调一点,我并不打算将你的金属据为己有,我只是想拿来研究,你知道的,一位铁匠的探索未知事物的欲望有多强烈,它可比女人地屁股要美妙得多。”
求知欲总会让人迷失,以至于甘愿放弃其他不相干的一切。就算沈之默只给他研究一段时间再要回来,他也会答应的。
“火枪的弹药怎么解决?”
“你尽管放心,我保证给你提供用之不尽的弹药。弹头都是用秘银制作的,什么都能击破。另外因为原材料的难得,我需要重新设计一杆完美的火枪,让它成为最强劲地武器,可能要半年或一年以上的时间。”卡拉波的私心是留着研究的时间久一点。
沈之默也不愿他梦想中的武器草率完成。点头应道:“好,希望你不要把我的好东西拐了就跑。”
“我身为堂堂铁匠宗师,怎么会干得出那种卑鄙下流的勾当?”卡拉波在怀里拿出一柄连着刀鞘的匕首递给他:“你地匕首留在这里。我的防身匕首就送给你了,虽然有点差距,但也是用瑟银和秘银合在一起熔炼的,不会太过差劲。”
沈之默拉开一看,约有一尺三寸长,刀身薄,刀口地前端很阔,略微向下倾斜,开有血槽,刀背是六个小孔,形状不像匕首,倒像黑帮火并用的片刀,刃口有一团柔和的绿光,把柄上缠绕着细密的金丝。他一见就非常喜欢:“这刀的样子真邪恶,比我地地摊货卖相好多了。”
卡拉波说:“从前有位盗贼朋友托我锻造一把绝世匕首,我联想到盗贼的特点,就打成这么个形状。后来他死了,没能来拿刀,我只好自己留下防身,一次都没用上。”
沈之默挥刀在桌子上划了一下,丝毫没感到滞涩,桌子立即分成两半,切口平整宛若天成,太锋利了!“好,我叫撒加,就交了你这个朋友,桐树街所有铁匠铺的管理费通通免除。等火枪锻造完毕以后,记得派个人去治安所通知我一声。”
“火枪地工艺比较复杂,不过你要求的那把剑,半个月我就能交货,毕竟已经没什么可以难得倒铁匠宗师了。”
有人敲门道:“大师,有个自称是巴克男爵的人求见。”
“不见不见!才来三五天,怎么就那么多人知道我在这里了?告诉他我不在,以后只要是伯爵以下爵位的人都直接给我赶出去!”卡拉波不想让闲杂人等干扰他捡到宝贝的好心情。
沈之默笑道:“刚才那一男一女又是什么身份,值得你亲自为他们动手?”
卡拉波叹了口气:“也没办法,那个年轻人是奥丹隆侯爵的儿子,他父亲掌握着一处瑟银矿的开采权。既然找到我头上来,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我都只能答应。那女孩我不认识,听他们对话,似乎身份非同小可,不过我还不放在眼里。这……我都忘了,你跟他们产生矛盾,我该向奥丹隆侯爵提一提,叫他不要为难你。”
“不,我对他们不感兴趣,你不必费心思。”心比天高的沈之默何曾把两个小孩子放在眼里?
回到治安所,士兵们都喜气洋洋,随罗丹去鬼雾镇公干的人员得到一笔丰厚奖赏,没机会出去的也没有沮丧,都在暗暗较劲,争取下一次活动轮到自己。摊上个大方的长官真叫人期待,已经有人开始策划再干几年,就可以去西城富人区买栋房子安享晚年了。
阿尔瓦进来报告说:“大人,政务官弗纳尔求见,我要不要打他出去?”
“打他做什么?我猜他八成是送钱来的,快请进来。”。
弗纳尔一进门就点头哈腰,看也不多看办公桌上坐的是什么人,活像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笑道:“大人,听闻您在鬼雾镇与兽人谈判取得圆满胜利,我专程赶来祝贺。”
儿子大仇未报,弗纳尔求告无门,深知自己的势力无法与撒加对抗,若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存活下去,认输求饶是最好的办法,于是他咬牙拿钱赔罪买平安。听到撒加主导谈判取得重大进展,解决遗留多年的问题时,心中又是咯噔一下,知道这回对方的势力越发强大,再也不敢心怀怨恨了。是的,世界上有种人性叫做奴性。
沈之默笑道:“你的好意心领了,关于春水街上的税收工作,你要尽力配合我派去那两个审计人员,千万不能出什么差错。”
一个专管税收的政务官竟要甘当副手,配合当地治安官派去的审计员,在伊利达城官场来说,算得上一桩奇闻了。
“是是,我一定努力配合,保证让大人满意。”弗纳尔连忙点头不迭。
“回去以后好好跟你家里夫人说说,让她不要大嘴巴,我们治安、政务两个负责人感情良好,情同手足,别人再怎么造谣诽谤也是无济于事的。”
弗纳尔出了一身冷汗,接近虚脱的地步。
治安官重返荆棘鸟城区似乎起到了很大震慑作用,黑手兄弟会的人没再闹事。沈之默这几天迎来送往,招呼魔法部长、外交大臣,还有维克洛等人的拜访,忙得不可开交,抽不出时间去对付他们。
第三天晚上,皇宫专门举行宴会的玫瑰大厅张灯结彩,装点得富丽堂皇,摄政王将在这里举行盛大的宴会,封赏近期有功于国的大臣。
从走廊至大厅,铺上鲜红地毯,天花顶上的魔法炽灯亮如白昼,门口堆满用魔法加速生长开放周期的玫瑰花,花枝招展的宫中侍女穿梭如织,到处欢声笑语。
参加宴会的有首相、大元帅、大将军、各内阁大臣,还有重量级皇室成员以及鬼雾镇谈判归来的功臣、准备开往南方平定叛乱的将领。据说摄政王希望在此次宴会为女儿莫奈公主挑选如意郎君,很多自觉有望的大臣都带上自家尚未婚配的子侄,期待能被公主相中,从此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摄政王有两个女儿,大女儿莫奈公主,今年已经二十一岁,生得花容月貌,不知引多少贵族子弟垂涎三尺,二女儿宝蓝公主,今年十七岁,同样俱是一般的闭月羞花。还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杜雷迪,已被封为伯爵,目前参与军队管理,另外两个儿子尚未成年。。




狂徒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46章 黛儿被欺
说本来皇室的婚姻通常都为政治服务,玩不出这许多奈公主性格倔强,以死威胁,不肯答应父亲要求她下嫁大将军儿子的政治联姻,当初传闻一出,在伊利达城引起莫大轰动。摄政王溺爱女儿,不敢过多逼迫,只好由女儿自行挑选,不过看她年岁渐长,要求她尽快完婚,这场与大臣接触的宴会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沈之默还在镶金蔷薇旅馆,织萝缇琳为他挑选服装并讲解需要注意的宫廷礼节,仙都瑞拉和伊瑟拉在旁边侍候,西蒙和奥布里悠闲地坐在指指点点,时不时发表拙劣的意见。
“大人,我认为套个灯笼袖比较美观大方,再有就是,为了统一风格,也换成灯笼裤。”西蒙煞有介事地说。
奥布里嚷道:“你***闭嘴!只有傻子才会那么穿,大人,借你的刺影给我玩几天,我保证提供给你最适宜的方案。”
“你们两个都闭嘴,叽叽歪歪的,快点滚出去。”沈之默说着对穿衣镜照了照,抱怨道:“织萝,你没发觉太艳丽吗,我只是平民身份,还是不要打扮成贵族的好,何况那些贵族在我眼中都是蠢货而已,跟他们凑在一块真是有辱斯文。”
织萝缇琳抿嘴笑道:“你这个暴力哥哥还说什么斯文呢,好啦,既然你不喜欢,我还准备了一套方案,就穿法师长袍,不过是高阶法师袍。你已经是研究院副院长了,穿成那样没人敢管。”
沈之默表示同意,法师袍中规中矩,既不突出也不落后,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对西蒙两人说:“你们两个还不快走?要看老子换衣服么?”
“好,我还是到楼下去喝酒比较逍遥自在。”奥布里二人只好放弃了观赏三大美女地机会。
织萝缇琳本来也打算跟着出去,但想了一想,终于按下羞涩之心。说:“哥,我帮你换衣服。”话刚说完,已是红晕满脸。
沈之默源自儒家传统观念,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自然不会拒绝女性的服务,道:“那就有劳了。”
手指触碰到他胸口的伤疤,织萝缇琳心神紧张,仿佛进行一场高难度的挑战。更让人羞涩的是,伊瑟拉和仙都瑞拉正在旁边看着。“哥,你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多伤。”语音略带颤抖,玉嫩的小手趁机按在胸口轻轻抚摸。多么温暖宽阔的胸膛,真想把头埋进他怀里撒娇,那一定是世界上安全的港湾。
可惜沈之默不解风情,催促道:“别磨磨蹭蹭地浪费时间了,我还要赶着去参加宴会。”
“啊!”织萝缇琳醒悟过来。慌乱的说:“是,是,马上就好。”
换好衣服后。“咚咚咚咚“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仙都瑞拉的女儿黛儿哭丧着脸,跑了进来,一下扑进母亲怀里。仙都瑞拉好不容易过上安稳生活,对沈之默异常感激。尽力要当好侍女的本分,哪敢在他面前轻举妄动,忙轻轻推开黛儿说:“你先出去。有什么事等下再说。”
黛儿退后半步,露出一个乌黑的眼圈,嘴角破了一块皮,衣服脏兮兮的,委屈地说:“妈妈,他们打我……”
仙都瑞拉虽然心疼女儿,也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老爷正准备参加贵族地宴会呢,稍稍提高了声音:“黛儿,听话。”
“妈妈……”黛儿简直难以相信一直疼爱自己的母亲竟不理睬自己,扭身跑开,情绪太过激动,没看清方向,“哐啷”一声,结结实实撞在门框上。
“哎哟……好疼……”小女孩捂住额头,正要痛痛快快放声大哭一场,忽觉身子一紧,已被人抱在怀里。
她吃了一惊,想要挣扎,蓦然发觉这个人的怀抱既熟悉又陌生,舒适又温暖,是从来没有过的亲切体会,不禁仰首上望,黑头发黑眼睛,俊朗的脸部线条,她慢慢安静下来,第一次发现除了母亲以外,还能有人给她更安全的感受。
“这孩子怪可怜的,真让人惆怅。”沈之默抱着小女孩,面向仙都瑞拉,声音转为严厉:“孩子向你求助,一定是出现对她来说无法解决的困难,你为什么不理会她?”
仙都瑞拉连忙跪下,惶恐地说:“奴婢只想尽心服侍老爷。”
“莫名其妙!难道孩子不应该是你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吗?你只是为我干活而已,不是
隶,当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时,可以不用考虑我地感受
这个时候的仙都瑞拉要多感动有多感动,就连为他赴死的心都有了,低声道:“仙都瑞拉愿做老爷的奴隶。”
“你先起来,以后再说。”沈之默又向怀里的小女孩问道:“是谁把你打成这样地?”他不会哄小孩,无论跟谁说话都是那副死板的语气。
黛儿眼中还有着残留的惊慌失措,说:“我在下面玩,有个男孩要抢我地熊熊,我不肯给,后来他叫他爸爸过来一起打我……”熊熊是仙都瑞拉买给女儿的布质玩具。
“我明白了,他们长什么样子?”
小女孩有些语无伦次:“他们穿的衣服很好看,那个大人的脸上有一颗长毛的黑痣,其他的我都不记得了。”
沈之默要把她放下来,小女孩却死也不肯,紧紧抱住他不愿松开,把头埋进怀里叫道:“叔叔,黛儿肚子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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